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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下級助產機構的指導培訓制度

發布時間:2022-07-03 11:32:40

① 誰知道婦產科的急危重症管理制度急要

這個我可以提供參考的文檔,呵呵……要加分的哦……
產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產婦急危重症管理、監護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產科搶救小組成員,主管醫生、主治醫生,必須立即到達現場,由科主任統一指揮組織進行緊張有序的搶救。並報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組組長。
2、護士長帶領有關護士,密切配合醫生進行搶救,准備好一切搶救葯品及器械。
3、由一名護士專人嚴密觀察患者生命體征及各種監護數據變化,准確記錄,隨時向有關醫生報告,及時處理。
4、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負責詳細隨時記錄病情變化,開出醫囑及有關項目檢查。
5、嚴格執行醫囑,精心做好各項護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搶救室安靜、整潔。
7、醫生、護士認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記錄外,還須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產婦轉運急救制度
1、具備各種難產診療技術、產科及新生兒危重症的搶救、麻醉等技術和相應設備以及急救葯品,而且急救物品隨時處於功能狀態。
2、向全社會公布急救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免費接診孕產婦。接電話後5分鍾內出車,危重孕產婦到達醫院後5分鍾內處置。
3、在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應動員社區力量來解決轉診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時一面用人力轉運產婦,同時由醫院派出救護車,兩種方法相結合,盡量縮短轉運時間。
4、轉診、接診的醫務人員在轉運途中進行院前急救。並根據病情需要,保持與醫院聯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搶救准備工作。
3、轉診過程的要求:醫院如遇有特別危重或合並嚴重並發症的孕產婦,本院在技術或設備上確有困難的應及時上轉。對下級醫院轉入的 病人必須認真接待,並將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及時反饋。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醫生在孕早期建卡時,應詳細詢問病史及分娩史,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高危因素。按高危評分標准對孕婦定期進行高危因素篩查,做好評分登記及高危標記,並進行高危妊娠的專冊記錄,實行專案管理,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嚴密追綜隨訪。
2、嚴格執行高危門診診療常規,對疑難危重病人處理有困難時,應及時主動請上級醫師會診。
3、對基層轉入的高危孕婦必須進行登記,反饋病情;高危轉歸後,仍回原單位進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婦必須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後,醫務人員必須詳細了解病史,進行有關檢查,針對病情做好解釋安慰、衛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懼和顧慮,嚴密觀察病情,及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對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應分別安置,病情嚴重時,應保持鎮靜,注意不影響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靜,保證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盡量不在病人休息時間內進行檢查與治療。
7、保持病房空氣流通,每天早晨進行開窗通風一次,大小便器隨時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時處理,保持清潔衛生。
8、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工作。

四、會診制度
1、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2、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一般要在當天內完成,並寫會診記錄。如需專科會診的輕病員,可到專科檢查。
3、急診會診:被邀請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
4、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5、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並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一般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科要有人參加。
6、院外會診:本院一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並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應邀醫院應指派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前往會診。會診由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也可將病歷資料,寄發有關單位,進行書面會診。
7、科內、院內、院外的集體會診: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的准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發揚技術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五、新生兒窒息復甦、產兒科合作制度
1、梵谷危孕產婦或估計在分娩當中可能對新生兒有危害的,在分娩時均應提前通知兒科醫生到場,並做好對新生兒窒息復甦的一切准備。
2、婦產科醫生或助產士要密切配合兒科醫生做好新生兒窒息復甦。
3、兒科醫生在新生兒出生和出院時要進行體格檢查。對母嬰同室的新生兒做好醫療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兩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轉兒科治療。
4、保健科、產科、兒科醫生要密切配合,從孕期、分娩期到產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圍產兒。
5、兒科醫生要向家長交待新生兒情況,指導並教育母親有關新生兒護理知識。
6、保健科與兒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兒隨訪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討論會:凡遇急危重症病例,應立即組織討論,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2、術前病例討論會:對重大、疑難及二次手術病例必須進行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護士及有關人員參加。提出手術方案、術後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對需二次手術的病例,必須提出手術理由。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3、死亡病例討論會:凡死亡病例,一般應在死後一周內召開,特殊病例應及時討論。屍檢病例,待病理報告後進行,但不遲於二周。由科主任主持,醫護和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務科派人參加。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七、危重病人搶救報告制度
1、加強對危重病人搶救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積極、及時、有效地進行搶救,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措施落實。
2、遇有危重病人搶救時,應立即報告急救小組組長組織搶救,同時向院長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凡正在搶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規填寫病危通知單一式三份,分別上報醫務科、家屬或單位,留一份進病歷。並對其病情的發展和預後作詳細交待和說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經搶救的病人,必須詳細記錄病情變化及治療經過和效果,及時總結分析情況,以便補充、修改或調整治療方案。必要時應請求緊急會診。

八、急救葯品、設備管理制度
1、搶救室(產房)的急救葯品要加強管理,實行四定:定人員管理、定基數保存(用後及時補足)、定位置存放,定時間檢查,發現過期失效或變質葯品及時清理,及時補充,保證搶救葯品隨時有用。管理人員每天檢查一次,護士長每周督查一次,護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領導隨時進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儀器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一律不準外借及隨意挪動位置(如特殊情況必須外借時應經有關領導批准),
3、保持儀器清潔,所有儀器用後必須及時清潔消毒,如有損害,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修理,保持搶救設備功能狀態。
4、產科醫護人員必須掌握搶救室各種監護設備的使用。

九、搶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輸血工作人員應有高度責任心和熟練的操作技術,以保證病員輸血安全。
2、嚴格掌握輸血指征,履行審批手續。
3、輸血前要與患者或家屬進行談話並簽字。
4、輸血前常規定血型並使用正確的交叉配血方法。
5、確保輸入血與病人血無相斥性,必須有2人同時核對,確認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輸血的病人兩者正確無誤並簽名。
8、嚴格執行「三查八對」。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質量、查輸血裝置;對病人姓名、床號、住院號、血袋號、血量、血品種、血型、交叉配血化驗單,也包括獻血員姓名、血型、編號、交叉配血化驗單等。
7、不能將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輸注。
8、根據病情決定輸血速度。原則上是開始速度應慢,5ml/分,觀察10~15分鍾無異常後適當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減慢。
9、嚴格執行無菌技術和操作規程,實行一人一針一管,
10、輸血後,應將輸血反應記錄卡於24小時內送回血庫,瓶內余血應保留24小時,以備發生輸血反應時復查。

十、接受轉診病人情況反饋制度
1、建立母嬰安全綠色通道,保證轄區內高危孕產婦轉診24小時 暢通。
2、轉診單位按上級要求填寫好高危轉診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存轉出單位,一份交接診單位)。
3、接診醫生應詳細了解病情和用葯情況,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時參與搶救,並做好院前急救記錄及接診有關登記。
4、在病人出院後將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用電話反饋給轉診單位的婦產科。如由醫生送來的高危孕產婦,當時已作出了診斷的,應立即將情況反饋給醫生,並囑轉診醫生參與處理,以提高其業務技術水平。
5、每月4號前將上月的高危孕產婦數字上報保健科,每年10月4號前將全年高危孕產婦的花名冊上報保健科。

十一、孕產婦工作流程圖制度

十二、業務培訓制度
1、由醫院繼續教育領導小組兼管。醫務科、護理部負責日常工作及計劃並具體實施。
2、培訓時間:每年對急救小組人員進行至少2次的培訓和演練。
3、培訓內容:職業道德、各種搶救常規、急救儀器的使用、心臟驟停人工復甦技術、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搶救、合理用血、急救葯品的使用等。

十三、搶救小組工作制度
1、搶救小組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保證通信暢通,隨叫隨到,搶救患者時做到人員到位、行動敏捷、有條不紊、分秒必爭。
2、搶救時做到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
3、參加搶救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搶救技術和搶救常規,確保搶救的順利進行。
4、嚴密觀察病情變化,認真、及時書寫有關記錄。記錄內容完整、准確。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鍾。未能及時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如實補記,並加以說明。
5、嚴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在搶救患者過程中,正確執行醫囑。口頭醫囑要求准確清楚,護士執行前必須復述一遍,確認無誤後再執行;保留安瓿以備事後查對。
6、搶救結束後及時清理各種物品並進行初步處理、登記。
7、認真做好搶救患者的各項基礎護理及生活護理。煩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檔並採取保護性約束,確保患者安全。預防和減少並發症的發生。
8、每日核對搶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帳物相符。各種急救葯品、器材及物品應做到「五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專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搶救物品不準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須處於應急狀態。無菌物品須註明滅菌日期,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

② 培訓制度是什麼

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培訓目的: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集團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原則:

結合集團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三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 培訓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集團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集團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系聘請管理;

六、對子公司員工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第五條:子公司辦公室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公司員工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本公司員工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三、本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員派外培訓的初審,其他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與辦理;

四、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五、協助人力資源部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六、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第六條:集團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培訓的對象內容形式

第七條:培訓對象:

集團公司和子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對象

第八條:培訓類別

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派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銷售與售後服務技能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職業發展培訓六大類。

第九條: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子公司和集團公司分別或聯合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技能競賽、野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公司內部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採用放光碟,錄音方式上課等。

第十條:外派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派培訓是指公司員工經子公司或集團公司負責人批准帶薪離崗參加集團外部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班學習,且與該培訓學習相關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報銷的培訓。主要是外派至主機廠,以獲取經營執照所需的資格證書、提高服務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其次是外派至專業培訓機構,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的培訓。

第十一條: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條: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談判技能、操作技能、處理人員關系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第十三條: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准備和態度。

第十四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一、培訓目的:

使新員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准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二、培訓內容:

新員工入職單位的基本情況,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考勤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三、培訓責任人:

新員工入職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工作部門負責人。

四、培訓方式:

個別溝通或集中上課。

五、培訓收益記錄:

在本公司《員工入職培訓記錄表》(附件一)中簽字,表示自己接受過入職培訓,學習員工手冊。

第十五條:企業文化培訓

一、培訓目的:

使員工了解國力集團的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二、培訓內容:

國力集團的發展史,發展綱要,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項目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四、培訓方式:

課堂授課。

五、培訓收益記錄:

1.做課堂作業

2.考試

六、培訓時間:

至少半天工作時間。

第十六條:銷售、售後服務技能培訓

一、培訓目的:

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能力

二、培訓內容:

市場策劃、汽車銷售技能、售後服務(前台接待、機修、鈑噴、保修索賠、保險理賠)技能、配件計劃采購與倉儲管理技能、客戶服務接待技能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1.子公司負責培訓主機廠的規范技能要求(個性部分)

2.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集團的規范技能要求(共性部分)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技能競賽

五、培訓收益記錄:

通過考試考核競賽,頒發集團的培訓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

第十七條:專業技能培訓

一、培訓目的:

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二、培訓內容:財務會計、審計、統計、人力資源管理、網管等

三、培訓責任部門: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專業對口部門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自學

五、培訓收益記錄:

考試考核、獲取資格證書

第十八條:管理能力培訓

一、培訓目的:

提高管理人員的企業管理能力

二、培訓內容:

根據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狀況確定具體的培訓內容

三、培訓責任部門: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

六、培訓收益記錄:

課堂作業、考試、培訓結業證書

第十九條:職業發展培訓

一、培訓目的:

為拓展員工的發展空間

二、培訓內容:

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和員工需求確定

三、培訓責任部門: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四、培訓方式:

外派培訓、內部培訓、脫產學習

五、培訓收益記錄:

培訓結業證、畢業證等

第四章:培訓計劃管理

第二十條:培訓計劃的種類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子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集團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四、集團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子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子公司各部門填報《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附件二)

辦公室擬編《年度培訓計劃》(附件三)

公司負責人審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

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

總裁辦公會審議

總裁批准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子公司辦公室依據本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附件四)

公司負責人批准

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集團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流程:

一、集團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流程: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編《年度培訓計劃》稿

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

總裁辦公會審議

總裁批准。

二、集團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流程: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編《月度培訓計劃》稿

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

總裁批准。

第二十三條:培訓計劃的編制規范

一、內容完整

子公司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目的(收益)、培訓對象、培訓課程(題目內容)、培訓教材器具、培訓組織責任人和培訓責任人、培訓講師、培訓費用、培訓課時數、培訓日期等。

二、上報按時

1.子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在計劃年度始日前10天或隨同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報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集團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在計劃年度始日前5天或隨同公司年度財務預算

報總裁辦公會審議。

4.集團公司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報總裁審批。

三、依據充分

1.符合集團公司的中長期發展綱要。

2.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3.適合員工的培訓需求。

4.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五章培訓評估管理

第二十四條: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員)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學員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二十五條:培訓評估方法

一、問卷調查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學員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見附件五)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課堂作業的方法,主要用於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二十六條: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4.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5.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培訓評估報告。由培訓組織實施責任人根據培訓評估表和培訓簽到記錄表編寫《培訓評估報告》(附件六)。《培訓評估報告》經子公司負責人簽字後需傳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六章: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管理

第二十七條:內部培訓責任人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和技術主管均為本公司內部培訓責任人,承擔本部門的業務技能培訓任務。

第二十八條:內部培訓責任人的培訓任務

一、完成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月度培訓計劃中安排的培訓講課任務。

二、編寫培訓講義教材。

三、協助培訓班組織者做好培訓評估。

四、改進培訓講課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訓效果。

第二十九條:外部培訓講師的管理

一、需聘請集團外部培訓講師講課的培訓活動,南昌地區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非南昌地區的公司組織的,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外部培訓講師的課酬支付按培訓費用支付流程辦理。

第七章:外派培訓管理

第三十條:外派培訓審批流程

外派培訓必須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見附件七),外派培訓費用和時間達到本制度規定的員工必須簽訂《員工培訓協議》(見附件八),並按以下流程辦理審批手續。

一、子公司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流程:

1.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3000元的審批備案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派出部門審核公司辦公室審核公司負責人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公司辦公室備案。

2.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3000元≤5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 派出部門審核

公司辦公室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 公司辦公室

備案。

3.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5000元≤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派出部門審核公司辦公室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

核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公司辦公室備案。

4.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總助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審核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報備董事長人力資源部備案。

5.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總助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核集團公司總裁審核集團公司董事長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集團公司員工外派培訓的審批流程:

1.集團公司部長(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期內培訓費用<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人力資源部審核 分管領導審核 總裁批准簽訂《員工培訓協議》人

力資源部備案。

2.集團公司部長(含)以下員工每人每次培訓期內培訓費用>10000元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准董事長批准簽訂《員

培訓協議》人力資源部備案。

3.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外派培訓的審批流程:

被外派培訓員工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審批表》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核董事長批准簽訂《員工

培訓協議》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外派培訓協議

一、簽訂培訓協議的前提條件

員工與公司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應具備以下條件

1.員工被外派培訓是經過本制度規定審批流程批準的;

2.脫崗培訓連續五天(含五天,包括路途時間、假期)以上;

3.派出公司支付報銷的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學雜費、報名費、交通費、出差生活補貼、住宿費等,不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保費等,超過1500元。

二、培訓協議的主要內容

1.培訓的服務事項

2.培訓時間與方式

3.培訓項目與內容

4.培訓收益與要求

5.培訓費用

6.公司的責任與義務

⑴按協議約定支付培訓費用

⑵做好員工培訓期間的培訓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

⑶為完成培訓學習任務的員工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並支付其與勞動合同約定和個人績效相應的薪酬。

7.員工的責任與義務

⑴完成培訓學習任務,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或培訓證明。

⑵遵守公司和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

⑶維護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⑷培訓結束後,回到公司工作,服從公司分配,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服務期達到月以上。

8.公司違約責任

公司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公司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⑴未按培訓協議約定支付培訓費用,給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支付違約金給員工,員工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⑵因公司的原因終止員工培訓或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除按勞動合同約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外,給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支付違約金給員工。

9.員工的違約責任

外派培訓員工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員工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

⑴未完成培訓學習任務,未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或培訓證明,員工應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訓費用。

⑵違反公司和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按相應的處罰規定辦理。

⑶在培訓期間損壞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損失的全部賠償公司。

⑷在培訓期間員工提出終止培訓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訓費用。

⑸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辭職、離職,違反培訓協議的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以下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累計培訓費用÷累計協議服務月數×(累計協議服務月數-實際服務月數)

第三十二條:服務期約定標准

公司為培訓員工支付了培訓費用,公司與員工約定服務期的標准:

1.外派培訓費用>1500元≤3000元,員工為公司服務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2.外派培訓費用>3000元≤6000元,員工為公司服務的時間不少於24個月。

3.外派培訓費用>6000元每增加500元,員工為公司服務的時間在24個月的基礎上再增加1個月。

4.服務期的起始時間從培訓結束日開始。

第三十三條:外派培訓期間管理規定

一、外派培訓員工在外訓期間應努力學習,完成學習任務,應特別注意個人行為,不得損壞公司形象。

二、外派培訓員工,在培訓期間公司的考勤記錄為出公差,應遵守培訓組織單位的培訓規定,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缺課。

三、外派培訓批准後因故不能參加培訓的,應向派出公司報告,辦理退訓手續;中途退訓缺訓的,應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造成培訓費用損失的按本制度規定向派出公司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第三十四條:外派培訓結束後期管理規定:

一、外派培訓員工在培訓結束後一周內辦理以下事項:

1.接受主機廠業務培訓的,應將培訓教材資料、獲得的培訓證書交教派出公司辦公室存檔;接受其他單位培訓的,應向派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告獲取的教材資料、證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認為公司需存檔的,應交公司存檔。

2.向派出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上交《培訓評估表》(重點內容為培訓收益評估),存入個人培訓檔案。

3.辦理完培訓費用報銷。

二、派出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轉訓的,應做好轉訓准備,按公司培訓計劃完成轉訓任務。

三、未完成培訓任務的,如培訓不合格,應獲未獲證書的,無故曠學的,可以做扣除期間個人績效分、個人承擔部分培訓費用、曠工等處理,具體意見,由派出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按情節不同提出處理建議報外派培訓批准人批准實施。

四、派出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依據培訓費報銷等情況填寫《年度外派培訓登記表》(附件九),核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年限是否符合規定。

第八章:培訓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培訓費用分類

本制度所稱培訓費用分為內部培訓費用和外派培訓費用兩大類。

內部培訓費用,包括:培訓專用教材、教具、器材的購置維修費,培訓場地的租賃費等;

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學雜費、報名費、交通費、住宿費、出差生活補貼、書雜費,其他因培訓需求發生的直接費用。

第三十六條:培訓費用的使用原則

堅持有計劃,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

第三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成本對象

一、子公司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二、集團公司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集團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三、集團公司批準的子公司員工外派培訓,其費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費用成本。

第三十八條:培訓費用計劃的審批流程:

培訓費用計劃在子公司和集團公司的《年度人力資源計劃》或《年度培訓計劃》和《月度培訓計劃》中應分別列出內部培訓費用和外派培訓費用的計劃控制數。

第三十九條:培訓費用的支付報銷審批流程

一、子公司的培訓費用的借支和報銷審批流程:

1.子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其培訓費用的借支與報銷流程:

(1)不超年度計劃的培訓費用支付報銷流程:

辦公室培訓責任人填用款申請單或報銷審批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

財務部負責人復核 公司負責人批准。

(2)超過年度計劃的培訓費用支付報銷流程:

辦公室培訓責任人填用款申請單或報銷審批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

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准。

2.子公司員工外派培訓的培訓費用借支與報銷審批流程:

⑴不超過年度計劃,且在《外派培訓審批表》中確定的額度內借支報銷審批流程:

外派員工憑《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填借支用款申請單或報銷審批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批准。

(2)超過年度計劃或超過《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中確定的額度的報銷審批

流程:

外派員工憑《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填報銷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

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准。

二、集團公司的培訓費用支付審批流程:

1.集團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的培訓費用借支與報銷審批流程:

人力資源部培訓專員填借支用款申請單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

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審核總裁批准。

2.集團公司員工外派培訓費用借支與報銷審批流程:

外派培訓員工憑《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填借支用款單或報銷審批單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審核財務

部審核 總裁批准。

第四十條:培訓費用支付報銷的審核內容和依據

一、內部培訓教材、器具購置維修費和培訓場地租賃費支付或報銷的審核內容和依據。

1.費用開支項目是否符合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的年度、月度培訓計劃。

2.所涉及的采購流程是否符合集團公司的固定資產、辦公用具的采購管理規定。

二、外派培訓費用支付或報銷的審核內容和依據:

1.費用開支項目是否符合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的年度、月度培訓計劃。

2.是否符合《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和《員工培訓協議》的約定。

3.受訓員工是否完成受訓任務,獲取應當獲取的證書,上交了應該上交的證書。

第九章:培訓紀律

第四十一條: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達到培訓地點,並在培訓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培訓評估資料等的准備工作。

二、培訓責任人和講師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檢查教具的准備情況。

三、學員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四十二條:課堂紀律

學員、培訓責任人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說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考勤紀律

准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③ 廣州市母乳喂養促進條例

第一條為了促進母乳喂養,提升母親和嬰幼兒健康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母乳喂養促進活動。第三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倡導和促進科學母乳喂養,為母乳喂養提供支持和保障。

市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母乳喂養促進工作的監督管理,並組織實施本條例。

區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母乳喂養促進工作的監督管理。

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建設、交通、商務、文化、旅遊、市場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母乳喂養促進工作。

市、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母乳喂養促進工作。第四條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母乳喂養促進工作。第五條在嬰兒出生後的前六個月,推行純母乳喂養,但不具備母乳喂養條件的除外。對六個月到二十四個月內的嬰幼兒,在為其補充其他食物的同時,鼓勵母親繼續進行母乳喂養。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干涉和歧視母親進行母乳喂養。第六條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網站和咨詢熱線電話、制定指導手冊、發布宣傳片和開展專項宣傳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母乳喂養宣傳工作,向社會提供母乳喂養知識、母乳喂養咨詢、母嬰室分布等信息。

本市電視、廣播、報刊、網站、微信、微博等大眾傳播媒介和社區公共宣傳欄,應當積極開展母乳喂養公益宣傳,普及母乳喂養知識,營造有利於母乳喂養的社會氛圍。

鼓勵和支持建立公益性的母乳喂養促進組織,開展公益宣傳活動,為產婦提供母乳喂養技術支持服務。

鼓勵孕產婦及其家庭成員參與促進母乳喂養的活動,積極學習母乳喂養知識,支持母乳喂養。第七條衛生健康、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支持和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醫療機構和葯品生產企業等,開展母乳營養、母乳喂養方式、哺乳期安全用葯等科學研究。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予以資金支持。第八條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制定促進母乳喂養的工作制度;

(二)每年定期對全體醫護人員開展母乳喂養知識和技能培訓,將母乳喂養知識和技能培訓納入新入職工作人員的崗前培訓;

(三)配備專業的母乳喂養指導人員,通過舉辦孕婦學校、發放母乳喂養指導手冊等多種方式,對孕產婦普及母乳喂養的知識與技能;

(四)指導和幫助產婦在住院期間盡早給嬰兒哺乳;

(五)實行母嬰同室,但產婦需要與新生兒分離救治或者護理的除外;

(六)協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產婦、嬰兒出院後的母嬰保健服務工作,向母乳喂養促進組織提供技術支持;

(七)設立母乳喂養咨詢門診,為孕產婦提供母乳喂養支持服務。

前款規定以外的醫療機構應當將母乳喂養知識納入婦科、兒科、乳腺外科、葯劑科、預防保健科等科室的崗位培訓內容,每年定期對這些科室的醫護人員進行母乳喂養知識和技能培訓。第九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向育齡婦女、孕婦和哺乳期婦女及其家庭成員,提供母乳喂養和預防嬰幼兒疾病、合理膳食、促進嬰幼兒智力發育等科學知識和技術指導。第十條哺乳期婦女患病就醫時,醫生應當科學指導其母乳喂養和使用哺乳期安全葯物。第十一條禁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向孕產婦及其家庭成員宣傳、推薦母乳代用品,或者在不符合醫學指征的情況下,建議產婦及其家庭成員使用母乳代用品。

禁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免費提供的母乳代用品,或者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以推銷為目的有條件提供的設備、資金和資料。第十二條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向醫療機構免費提供母乳代用品,或者以推銷為目的有條件地提供設備、資金和資料。

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母乳代用品銷售區域設置提倡母乳喂養或者宣傳母乳喂養優點的提示語。第十三條下列公共場所建築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過一萬人的,應當建設母嬰室:

(一)醫療機構;

(二)火車站、軌道交通換乘站、長途客運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機場等公共交通運輸場所;

(三)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市民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體育場、購書中心等公共文體服務場所;

(四)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

(五)綜合公園、專類公園、旅遊景區等旅遊休閑場所;

(六)商業經營場所。

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兒科專科醫院應當建設母嬰室。

新建前兩款規定公共場所的,母嬰室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交付使用。已建公共場所應當建設而未建設母嬰室的,應當補建。

鼓勵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以外的公共場所建設母嬰室。

④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指的是廣泛的收集和聽取各方關於企業培訓工作意見和建議的一個過程。針對不同部門不同級別的企業員工,結合企業往年的培訓安排和效果以及企業發展的中短期階段目標,對各個部門的需求進行分門歸類,給制訂年度培訓計劃給予來自各方的意見參考。

培訓需求調查,這個階段理論上是排在需求調查和收集的過程之後的,主要做的工作是在前一階段的工作基礎上,也為把培訓計劃進一步深化和具體提供數據上的依據。

培訓需求診斷,一些企業提出來的一些培訓意向,有些時候是和企業希望解決的問題沒有因果關系或者是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對於在一些期望解決一些問題的培訓需求,特別是涉及到一些專業性的培訓計劃的時候,是需要真正進入企業,對真正的問題所在進行診斷和分析的,這樣也才可以做到培訓的有的放矢。



(4)對下級助產機構的指導培訓制度擴展閱讀

為實現一定的培訓目標,將培訓三要素(講師、學員、教材)進行合理、有計劃、有系統的安排而形成的一種指導性文件。通常一個完整的培訓體系包括:培訓課程體系、培訓講師管理制度、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管理體系四部分組成。其中前三項是培訓體系的三大核心工作內容。尤其要和晉升體系、薪酬體系相配合。

培訓體系是動態平衡的體系。包括培訓課程體系和培訓講師調整,及如何激勵學員培訓意願,如何開發和管理培訓供應商,如何把培訓課程的內容轉化為工作流程和規范化的操作文件等等,這些都是培訓管理體系要考慮的,並通過制訂相關制度加以落實。

⑤ 護理人員培訓原則

護理人員崗位職責 一、 護理部主任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領導全院的護理工作,組織制定全院各科室護理人員配置方案,批准後組織實施與協調,適時調整;是醫院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院長負責。 2、根據醫院的計劃負責擬訂全院的護理工作計劃及目標,批准後組織實施。定期考核,按期總結匯報。 3、深入科室了解掌握護理人員的思想工作情況,教育護理人員改進工作作風,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改善服務態度。督促檢查護理制度、常規的執行和完成護理任務的情況,檢查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4、組織護理人員三基三嚴培訓、學習業務技術,定期進行技術考核,開展護理科研工作和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護理技術水平。 5、指導各科護士長搞好病房和門診的科學管理、消毒隔離和物資保管工作。 6、組織檢查護生、進修生的實習工作,指導各級護理人員嚴格要求學生,做好傳、幫、帶。 7、確定全院護理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分配原則,根據具體情況對全院護士做院內或臨時調配。 8、審查各科室提出的有關護理用具使用情況的意見,並與有關部門聯系協同解決問題。 9、主持和召開全院護士長會議,分析全院護理工作情況,並定期組織全院護士長到科室交叉檢查,互相學習,不斷提高護理質量。 10、提出對護理人員的獎懲、晉升、晉級、任免以及調動的意見。 11、教育全院各級護理人員熱愛護理專業,培養良好的作風,關心他們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充分調動護理人員的積極性。 12、作為醫院質量管理組織主要成員,承擔相關工作。 13、護理部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相應的工作,主任外出期間代理主任主持日常護理工作。 二、主任(副主任)護師職責 1、在護理部主任及科護士長領導下,負責指導本科護理技術、科研和教學工作。2、檢查指導本科急、危重、疑難病人護理計劃的實施,護理會診及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 3、了解國內外護理發展動態,根據醫院具體條件努力引進先進技術,提高護理質量,發展護理學科。 4、主持全院或本科護理大查房,指導下級護理人員的查房,不斷提高護理業務水平。 5、對院內護理差錯、事故提出技術鑒定意見。 6、組織主管護師、護師及進修護士的業務學習和護士規范化培訓,擬定教學計劃和內容,編寫教材並負責講課。 7、帶教護理系和護理專科學生的臨床實習,擔任部分課程的講授並指導主管護師完成此項工作。 8、負責組織全院或本科護理學術講座和護理病案討論。 9、制定本科護理科研計劃,並組織實施,通過臨床實踐寫出有較高水平的科研論文,不斷總結護理工作經驗。 10、參與審定、評價護理論文和科研成果以及新業務、新技術成果。 11、協助護理部做好主管護師、護師的晉升、考核及評審工作,承擔對下級護理人員的培養工作。 12、參與全院業務技術管理和組織管理工作,經常提出建設性意見,協助護理部主任加強對全院護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13、參與全院護理質量督察工作,指導護理質量控制工作。 三、主管護師職責 1、在科護士長、護士長領導下及本科主任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對病房護理工作質量負有責任,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好護理質量關。 3、解決本科護理業務上的疑難問題,指導危重、疑難病人護理計劃的制定及實施。 4、負責指導本科各病房的護理查房和護理會診,對護理業務給予具體指導。 5、對本科各病房發生的護理差錯、事故進行分析鑒定,並提出防範措施。 6、組織本科護師、護士進行業務培訓,擬定培訓計劃,編寫教材,負責講課。7、組織護理進修生和護生的臨床實習,負責講課考核和評定成績。 8、制定本科護理科研和技術革新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科護師、護士開展護理科研工作,寫出具有一定水平的護理論文及科研文章。 9、協助本科護士長做好行政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 四、護師職責 1、在病房護士長領導下和本科主管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參加病房的護理臨床實踐,指導護士正確執行醫囑及各項護理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參與病房危重、疑難病人的護理工作,承擔難度較大的護理技術操作,帶領護士完成新業務、新技術的臨床實踐。 4、協助護士長擬定病房護理工作計劃,參與病房管理工作。 5、參加本科主任護師、主管護師組織的護理查房、會診和病例討論。主持本病房的護理查房。 6、協助護士長負責本病房護士和進修護士業務培訓,制定學習計劃,並擔任講課。對護士進行技術考核。 7、參加護校部分臨床教學,帶教護生臨床學習。 8、協助護士長制定本病房的科研、技術革新計劃,積極參與科研活動。 9、對病房出現護理差錯、事故進行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五、門診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門診部、科護士長領導下,負責本科室護理業務及行政管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門診部、科護士長負責。 2、制定門診工作計劃,明確護理人員的分工,經常進行督促檢查,不斷提高護理質量,改善服務態度,與門診醫師組長取得密切聯系。 3、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認真執行登記及上報制度,及時總結經驗與教訓。 4、負責組織護士做好協診工作和實施等待服務。 5、負責組織專科業務和新技術的學習,不斷提高門診護理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 6、負責對新調進的醫生、護士和實習生、進修人員,介紹門診工作情況及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實習、進修護士的教學工作。 7、負責計劃組織候診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8、負責督促檢查搶救用物、毒麻葯品和儀器管理工作。 9、認真執行疫情報告、消毒隔離制度,預防交叉感染,保證門診清潔及工作有序。 10、督促檢查診療登記和治療統計工作。 11、負責傢俱被服保管,物品請領、驗收維修工作。 12、負責考勤、考核,獎優罰劣,促進門診文明建設。 六、門診護士工作職責 1、在門診護士長或護士組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器械的消毒和開診前的准備工作。 3、協助醫生完成有關工作,按醫囑給患者進行處置。 4、經常觀察候診患者的病情變化,對較重的患者應提前診治或送急診室處置。5、負責診療室的整潔、安靜、維持就診秩序,做好等待服務。 6、實施候診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查對制度,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9、按照分工,負責領取、保管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10、認真學習業務,提高理論水平,向患者做耐心、科學的解釋工作,提高服務質量。 七、急診科護士長職責 1、在急診科主任和護理部領導下,負責領導急診室和觀察室的護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科主任、護理部負責。 2、組織安排急診搶救工作,督促檢查護理人員配合醫生診治情況。經常了解留觀危重患者的病情,指導護士嚴格按醫囑進行治療護理。做好各種記錄和交 接班的工作。 3、督促護理人員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4、制定工作計劃,檢查各項護理工作執行情況,保證護理質量,負責護理人員的排班工作。 5、負責檢查各種搶救葯品、器材、被服及室內所需物品的使用、保管情況,做到計劃請領,及時維修和報損。 6、加強對護理人員的業務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7、負責組織護理科研和技術革新工作。 8、督促護士、護理員、清潔員經常保持室內外清潔、整齊、安靜,做好消毒隔離,預防交叉感染。 9、做好計劃和總結工作,按要求定期上報各種統計表。 10、制定和實施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管理 八、急診室護士工作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2、做好急診患者的檢診工作,根據患者情況決定優先就診,必要時請示醫生決定。 3、急診患者來就診,應立即通知值班醫生,在醫生未到之前,遇到特殊危急病人,可行必要的急救處理。 4、在急救過程中,備好各種搶救物品、葯品,迅速、准確地執行醫囑,協助醫生進行搶救。 5、負責危重患者的巡視、觀察,及時完成治療與護理工作,嚴密觀察並記錄患者的病情變化。 6、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做好查對和交接班工作,嚴防差錯事故。 7、嚴格執行各項無菌操作規程,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 8、負責准備各種急救所需葯品、敷料、儀器等,並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九、科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科主任領導下全面負責所屬科室的臨床護理、教學、科研及在職教育的管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主任負責。 2、根據護理部、科工作計劃制定本科室的護理工作計劃,按期督促檢查、組織實施並總結。 3、負責督促本科各病室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護理技術操作規程。 4、負責督促檢查本科各病室護理工作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好質量關,並有記錄。 5、解決本科護理業務上的疑難問題,指導危重、疑難患者護理計劃的制定及實施。 6、有計劃地組織科內護理查房,及時總結本室護理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 7、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全科業務學習。負責全科護士的三基三嚴培訓和在職教育工作。 8、負責組織本科護理科研、護理革新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指導本科護士及時總結護理經驗及撰寫護理文章。 9、對科內發生的護理問題和差錯,應及時了解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採取防範措施,並及時上報護理部。 10、科學管理病房,做好文字記錄及教學各項統計工作,每月總結、分析提出整改意見。 11、每月聽取進修護士意見,檢查護生教學計劃的實施情況。 十、病房護士長職責 1、在科護士長和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病室行政管理和護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科護士長、科主任負責。 2、根據護理部及科內工作計劃,制定病房護理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認真做好護理質量檢查,記錄和統計工作,並定期總結。 3、負責本病房護理人員的素質培養工作,教育護理人員加強責任心,改善服務態度,遵守勞動紀律,密切醫護配合。 4、合理安排和檢查本病房的護理工作,落實質量控制方案,參加並指導危重、大手術患者的護理及搶救工作。 5、督促護理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對本病區發生的護理差錯、事故,及時查明手因報告護理部,並組織整改。 6、定期參加科主任和主治醫師查房,參加科內會診及大手術或新手術前、疑難病例、死亡病例的討論。 7、組織護理查房,護理會診,積極開展護理科研工作和護理經驗總結。 8、組織領導護理人員的業務學習及技術訓練,實施三基三嚴培訓工作。 9、定期督促檢查表格用品、護理用具、儀器設備、被服、葯品的請領及保管。10、負責護生、進修護士的實習安排及檢查護士的帶教工作。 11、督促檢查護理員、配膳員、衛生員的工作質量,搞好病房的清潔衛生、消毒隔離工作。 12、定期召開工休人員座談會,組織安排健康教育宣傳工作,聽取病人對醫療、護理及飲食等方面意見,不斷改進病室管理工作。 十一、病房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及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護理技術操作規程,正確執行醫囑,准確及時地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嚴格執行查對及交接班制度、消毒隔離制度,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3、做好基礎護理和患者的心理護理工作。 4、認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及各種搶救物品、葯品的准備、保管工作。 5、協助醫師進行各種治療工作,負責採集各種檢驗標本。 6、經常巡視病人,密切觀察記錄危重患者的病情變化,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報告。 7、參加護理教學和科研工作,工作中應不斷總結經驗,寫出論文,以提高護理水平。 8、指導護生、護理員、配膳員、衛生員工作。 9、負責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紹、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導。經常徵求患者意見,做好說服解釋工作並採取改進措施。定期組織患者學習、宣傳衛生知識和住院規則,經常徵求患者意見,做好說服解釋工作並採取改進措施,在出院前做好衛生宣教工作。 10、辦理入院、出院、轉科、轉院手續,做好有關文件的登記工作。 11、認真做好病室物資、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並注意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十二、手術室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及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本室的行政管理和護理業務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主任負責。 2、根據手術室工作任務和護理人員情況,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實施並定期總結。 3、嚴格要求各級人員遵守無菌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抽查各類人員的工作質量。 4、負責組織護理人員的業務學習,三基三嚴培訓,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及護理科研工作。督促檢查教學計劃的實施,指導進修、實習護士工作。 5、檢查核對各交接班程序,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6、督促檢查有關人員做好消毒工作,定期進行室內空氣及工作人員手的細菌培養,以鑒定消毒效果。 7、隨時檢查毒、麻、限劇葯物及貴重儀器設備管理情況及急診手術用品的准備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破損儀器送檢維修。 8、負責手術室葯品、器材、敷料、衛生設備等物品的保管、請領、報損工作。9、定期徵求各科室對手術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和改進工作 10、負責指導和檢查手術器械的清潔、消毒及保養等工作。 十三、手術室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擔任洗手、供應、巡迴護士等工作,負責手術前准備、手術中配合和手術後整理工作。 2、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及其它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3、負責手術後病人的包紮、保暖、護送及手術標本的保管、送檢工作。 4、負責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及葯品、儀器設備的保管工作。 5、指導進修、實習護士的工作。 6、負責分管手術患者的術前訪視和術後隨訪。 7、做好手術期間患者的心理護理。 8、嚴格執行對患者的識別制度,做到正確的患者、正確的部位與體位、施行正確的術中配合、正確核對手術器材敷料、正確交接手術患者。 十四、供應室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科護士長領導下,根據全院工作計劃制定本室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總結。負責組織醫療器材、敷料的制備、消毒滅菌、儲存、供應和 行政管理工作;是本科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護士長負責。 2、負責本科室護理人員的素質培養,樹立為臨床一線服務的觀念。 3、負責本室各崗位值班人員的工作安排,保證每日工作任務的完成和工作質量。 4、督促檢查無菌物品的滅菌及物品供應情況。 5、嚴格監測高壓蒸汽滅菌器的滅菌效果。 6、領導本室工作人員共同遵守醫院內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7、負責抽查供應室各種物品及使用單位的物品保管情況。 8、負責請領、報損本室器材、被服及其它物品。 9、負責本室工作人員的繼續教育及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其工作水平。 10、徵求臨床科室意見和建議,加強溝通和協調,以改進物資供應工作。 十五、供應室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進行工作。遵守院內、室內各項規章制度及技術操作規程。2、負責各種醫療器械的清潔、包裝及各種敷料的裁剪、制備工作。 3、負責院內一切無菌醫療器械、敷料、溶液及有傳染性被服用品的高壓消毒工作,保證消毒物品的絕對無菌及安全使用。 4、負責與病房及有關單位的無菌物品交換工作,堅持下收下送,做到態度和藹、堅持原則。 5、做好院內臨時任務或急救工作的物品消毒及供應工作。 6、指導消毒員進行醫療器材、敷料的制備、消毒工作。 7、組織、領導院內臨時任務及急救工作所需物品的供應。 8、組織本室工作人員做好下收下送工作,深入臨床第一線徵求意見,改進工作。 十六、重症監護室(科)護士長工作職責 1、在護理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本病室行政管理和護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主任負責。 2、根據患者病情及護士工作能力,妥善安排患者的責任護士。 3、每日主持晨會交班及床頭交接班,組織並參與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 4、督促檢查各項護理工作,及時幫助解決疑難問題。 5、定期檢查儀器、急救物品及葯品的使用及保管情況,保證搶救葯品、儀器性能完好,及時登記使用情況。 6、定期檢查各項護理表格的記錄情況,保證其完整性與准確性。 7、定期檢查各種消毒物品尤其介入性物品的消毒情況。 8、有計劃組織護士業務學習,強化三基三嚴培訓,負責新入室護士的培訓帶教工作,使護士掌握新技術、新儀器的操作使用、安裝、消毒處理,不斷提高護理質量。 9、其它同病房護士長工作。 十七、重症監護室(科)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科主任領導下進行護理工作。 2、交接班前要認真閱讀病室報告本、醫囑本、治療本,詳細了解科室內病人診斷、治療和病情。認真做好護理記錄(如:病情、用葯、24 小時出入量、手術情況、治療方案等),並按要求進行護理。 3、認真進行床頭交接班(檢查皮膚、卧位、了解各種管道用途,檢查是否通暢,明確輸液的用葯、劑量、濃度、速度等)。 4、全面掌握患者的 T、P、R、BP、PR、RR、EKG、CVP、血液動力學監測、呼吸監測等情況,檢查各種儀器(呼吸機、心輸出量儀、輸液泵等)的運轉情況。 5、每日消毒更換創傷部位敷料(如:氣管切開、靜脈插管等)。 6、其它與病房護士職責相同。 十八、血液凈化室(科)護士長職責 1、 在護理部、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科室行政管理和護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主任負責。 2、 根據病房的情況和護士的能力及要求,合理安排班次。 3、 實施全面質量控制,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4、 督促檢查各項護理工作,及時幫助解決護理工作中的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5、 負責監督所屬人員做好本科室內感染控制,按規定做好相應檢測(空氣、透析液、反滲水)。 6、 經常檢查各儀器的使用情況,有問題及時告知技師。 7、 經常檢查護理表格的紀錄情況,保證其完整性與准確性。8、 定時聽取醫生及技術員對護理工作的建議,促進醫、護、技的合作。 9、 定期了解患者及家屬的意見,及時改進工作。 10、有計劃組織護士業務學習、三基三嚴,技術培訓,及時掌握新儀器、新技術的操作,並定期組織考核。 11、做好本科室各類物品的管理。包括各類物品的請領、保管、檢查和維修。 12、定期總結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匯報,共同研究討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十九、血液凈化室(科)護士職責 1、血液凈化室護士應在專科醫師指導及護士長領導下工作,負責血液凈化室患者日常透析期間的護理及患者的管理 。 2、認真遵守醫院各種規章制度、各項護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程,准確及時地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及技術操作。 3、正確執行醫囑,遵循醫師的診治計劃並制定相應的護理計劃,協助醫生作好各種診療工作。 4、透析過程中,經常巡視患者,密切觀察患者病情,應及時記錄,有問題及時處理。 5、了解患者病情、飲食、生活等情況,為患者進行相關指導,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作好患者的飲食管理和生活指導。 6、保持血液凈化室秩序,為患者創造清潔、舒適、整齊、安靜的治療環境。 7、做好血液凈化室的消毒隔離工作,嚴格遵守國家透析器材的有關使用管理規定。 8、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強化三基三嚴培訓,認真學習新技術,不斷豐富血液凈化方面的理論及實踐知識,為患者接受高品質的透析創造良好條件。 二十、介入導管室(科)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及科主任、科護士長的領導下,負責介入導管室(科)日常行政管理和護理業務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護士長負責。 2、有計劃地安排工作。根據手術和護理人員情況,進行科學分工,必要時進行具體指導或親自參加手術。 3、督促護理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負責本科室護理人員的素質培養工作,教育護理人員加強責任心,改善服務態度,遵守勞動紀律,密切醫護配合。 4、督促檢查各級護理人員及衛生員的工作,並予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5、定期檢查急救物品備用情況、毒麻葯品及貴重器械儀器使用與管理情況。 6、負責監督護士做好院內感染監測,做好導管室無菌技術監測(空氣 無菌物品 手等)及護士對一次性醫療用品按照規定進行毀型處理。 7、負責指導各類物資的管理,包括各種介入耗材、器械、葯品、敷料、被服、表格等領取保管工作,出入賬目要清楚。 8、定期召開全科護理會,定期總結工作,並向有關領導匯報,共同研究討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下一步工作計劃,並尋求上級支持和幫助。 9、督促護士做好自身防護工作,解決或反映其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發揮積極性,調動主觀能動性,注意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管理。 二十一、介入導管室(科)護士工作職責 1、在護理部、科主任及護士長的直接領導下,配合手術醫師,負責介入治療術前的准備、介入術中的配合和介入治療後的導管室整理工作。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常規,並監督上台醫師的無菌操作。負責導管室的保潔、消毒及感染監控工作,防止感染和交叉感染。 3、負責各種介入耗材及有關器械、葯品、敷料的清領、保管、保養工作,放置應定點定位有序,出入帳目要清楚。 4、認真核對患者姓名、病案號、診斷、手術名稱,並做好患者心理護理;返回病房時按照規定的程序嚴格逐項交接,並做好交接記錄及簽字確認。 5、協助醫師掌握手術適應症,術前建立靜脈通道、協助醫師對患者進行導尿、備皮和消毒鋪巾等,術中配合,用葯前要嚴格三查七對,密切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報告醫師。 6、負責供氧、吸引器及心電監護儀、除顫器等應急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並熟悉使用方法,正確使用。同時負責急救葯品的清點,隨時做好急救准備。 7、術後負責對一次性醫療用品按照規定進行銷毀處理。 二十二、護理員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和護士指導下進行工作。 2、擔任病人生活護理和部分簡單的基礎護理工作,不得從事臨床護理技術操作。 3、隨時巡視病房,應接病人呼喚,協助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進食、起床活動及遞送便器等。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備工作和出院後床單、鋪位的整理以及終末消毒工作。協助護士搞好被服、傢具的管理。 5、及時收集送出臨時化驗標本和其它外送病人工作。 二十三、病房衛生員職責 1、在總務科領導和護士長的業務指導下,擔任病房的清潔衛生工作。 2、擔任病房的門、窗、地面、床頭桌椅及廁所、浴室的清潔工作,並保持經常整潔。 3、負責清潔和消毒病人的臉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4、及時做好病房和病員的飲用水供應,協助配餐員做好配膳工作。 5、根據需要協助護送病人,領送物品,送病理、檢驗標本及其它外勤工作。 二十四、助產士職責 1、在護士長的領導和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正常產婦接產工作,協助醫師進行難產的接產工作,做好接產准備,注意產程進展和變化,遇產婦發生並發症或嬰兒窒息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報告醫師。 3、經常了解分娩前後的情況,嚴格執行技術操作常規,注意保護會陰及婦嬰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4、經常保持產房的整潔,定期進行消毒。5、為產婦做好計劃生育圍產期保健和婦嬰衛生的宣傳教育工作,並進行技術指導。 6、負責管理產房和嬰兒室的葯品器材。 7、可根據需要,負責孕期檢查外出接產和產後隨訪工作。 8、指導進修、實習人員的接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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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護理崗位管理制度

護理人員崗位職責
一、 護理部主任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領導全院的護理工作,組織制定全院各科室護理人員配置方案,批准後組織實施與協調,適時調整;是醫院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院長負責。

2、根據醫院的計劃負責擬訂全院的護理工作計劃及目標,批准後組織實施。定期考核,按期總結匯報。

3、深入科室了解掌握護理人員的思想工作情況,教育護理人員改進工作作風,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改善服務態度。督促檢查護理制度、常規的執行和完成護理任務的情況,檢查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4、組織護理人員三基三嚴培訓、學習業務技術,定期進行技術考核,開展護理科研工作和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護理技術水平。

5、指導各科護士長搞好病房和門診的科學管理、消毒隔離和物資保管工作。

6、組織檢查護生、進修生的實習工作,指導各級護理人員嚴格要求學生,做好傳、幫、帶。

7、確定全院護理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分配原則,根據具體情況對全院護士做院內或臨時調配。

8、審查各科室提出的有關護理用具使用情況的意見,並與有關部門聯系協同解決問題。

9、主持和召開全院護士長會議,分析全院護理工作情況,並定期組織全院護士長到科室交叉檢查,互相學習,不斷提高護理質量。

10、提出對護理人員的獎懲、晉升、晉級、任免以及調動的意見。

11、教育全院各級護理人員熱愛護理專業,培養良好的作風,關心他們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充分調動護理人員的積極性。

12、作為醫院質量管理組織主要成員,承擔相關工作。

13、護理部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相應的工作,主任外出期間代理主任主持日常護理工作。

二、主任(副主任)護師職責
1、在護理部主任及科護士長領導下,負責指導本科護理技術、科研和教學工作。2、檢查指導本科急、危重、疑難病人護理計劃的實施,護理會診及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

3、了解國內外護理發展動態,根據醫院具體條件努力引進先進技術,提高護理質量,發展護理學科。

4、主持全院或本科護理大查房,指導下級護理人員的查房,不斷提高護理業務水平。

5、對院內護理差錯、事故提出技術鑒定意見。

6、組織主管護師、護師及進修護士的業務學習和護士規范化培訓,擬定教學計劃和內容,編寫教材並負責講課。

7、帶教護理系和護理專科學生的臨床實習,擔任部分課程的講授並指導主管護師完成此項工作。

8、負責組織全院或本科護理學術講座和護理病案討論。

9、制定本科護理科研計劃,並組織實施,通過臨床實踐寫出有較高水平的科研論文,不斷總結護理工作經驗。

10、參與審定、評價護理論文和科研成果以及新業務、新技術成果。

11、協助護理部做好主管護師、護師的晉升、考核及評審工作,承擔對下級護理人員的培養工作。

12、參與全院業務技術管理和組織管理工作,經常提出建設性意見,協助護理部主任加強對全院護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13、參與全院護理質量督察工作,指導護理質量控制工作。

三、主管護師職責
1、在科護士長、護士長領導下及本科主任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對病房護理工作質量負有責任,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好護理質量關。

3、解決本科護理業務上的疑難問題,指導危重、疑難病人護理計劃的制定及實施。

4、負責指導本科各病房的護理查房和護理會診,對護理業務給予具體指導。

5、對本科各病房發生的護理差錯、事故進行分析鑒定,並提出防範措施。

6、組織本科護師、護士進行業務培訓,擬定培訓計劃,編寫教材,負責講課。

7、組織護理進修生和護生的臨床實習,負責講課考核和評定成績。

8、制定本科護理科研和技術革新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科護師、護士開展護理科研工作,寫出具有一定水平的護理論文及科研文章。

9、協助本科護士長做好行政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

四、護師職責
1、在病房護士長領導下和本科主管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參加病房的護理臨床實踐,指導護士正確執行醫囑及各項護理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參與病房危重、疑難病人的護理工作,承擔難度較大的護理技術操作,帶領護士完成新業務、新技術的臨床實踐。

4、協助護士長擬定病房護理工作計劃,參與病房管理工作。

5、參加本科主任護師、主管護師組織的護理查房、會診和病例討論。主持本病房的護理查房。

6、協助護士長負責本病房護士和進修護士業務培訓,制定學習計劃,並擔任講課。對護士進行技術考核。

7、參加護校部分臨床教學,帶教護生臨床學習。

8、協助護士長制定本病房的科研、技術革新計劃,積極參與科研活動。

9、對病房出現護理差錯、事故進行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五、門診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門診部、科護士長領導下,負責本科室護理業務及行政管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門診部、科護士長負責。

2、制定門診工作計劃,明確護理人員的分工,經常進行督促檢查,不斷提高護理質量,改善服務態度,與門診醫師組長取得密切聯系。

3、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認真執行登記及上報制度,及時總結經驗與教訓。

4、負責組織護士做好協診工作和實施等待服務。

5、負責組織專科業務和新技術的學習,不斷提高門診護理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

6、負責對新調進的醫生、護士和實習生、進修人員,介紹門診工作情況及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實習、進修護士的教學工作。

7、負責計劃組織候診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8、負責督促檢查搶救用物、毒麻葯品和儀器管理工作。

9、認真執行疫情報告、消毒隔離制度,預防交叉感染,保證門診清潔及工作有序。

10、督促檢查診療登記和治療統計工作。

11、負責傢俱被服保管,物品請領、驗收維修工作。

12、負責考勤、考核,獎優罰劣,促進門診文明建設。

六、門診護士工作職責
1、在門診護士長或護士組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器械的消毒和開診前的准備工作。

3、協助醫生完成有關工作,按醫囑給患者進行處置。

4、經常觀察候診患者的病情變化,對較重的患者應提前診治或送急診室處置。

5、負責診療室的整潔、安靜、維持就診秩序,做好等待服務。

6、實施候診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查對制度,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9、按照分工,負責領取、保管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10、認真學習業務,提高理論水平,向患者做耐心、科學的解釋工作,提高服務質量。

七、急診科護士長職責
1、在急診科主任和護理部領導下,負責領導急診室和觀察室的護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科主任、護理部負責。

2、組織安排急診搶救工作,督促檢查護理人員配合醫生診治情況。經常了解留觀危重患者的病情,指導護士嚴格按醫囑進行治療護理。做好各種記錄和交

接班的工作。

3、督促護理人員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4、制定工作計劃,檢查各項護理工作執行情況,保證護理質量,負責護理人員的排班工作。

5、負責檢查各種搶救葯品、器材、被服及室內所需物品的使用、保管情況,做到計劃請領,及時維修和報損。

6、加強對護理人員的業務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7、負責組織護理科研和技術革新工作。

8、督促護士、護理員、清潔員經常保持室內外清潔、整齊、安靜,做好消毒隔離,預防交叉感染。

9、做好計劃和總結工作,按要求定期上報各種統計表。

10、制定和實施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管理

八、急診室護士工作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2、做好急診患者的檢診工作,根據患者情況決定優先就診,必要時請示醫生決定。

3、急診患者來就診,應立即通知值班醫生,在醫生未到之前,遇到特殊危急病人,可行必要的急救處理。

4、在急救過程中,備好各種搶救物品、葯品,迅速、准確地執行醫囑,協助醫生進行搶救。

5、負責危重患者的巡視、觀察,及時完成治療與護理工作,嚴密觀察並記錄患者的病情變化。

6、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做好查對和交接班工作,嚴防差錯事故。

7、嚴格執行各項無菌操作規程,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

8、負責准備各種急救所需葯品、敷料、儀器等,並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九、科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科主任領導下全面負責所屬科室的臨床護理、教學、科研及在職教育的管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主任負責。

2、根據護理部、科工作計劃制定本科室的護理工作計劃,按期督促檢查、組織實施並總結。

3、負責督促本科各病室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護理技術操作規程。

4、負責督促檢查本科各病室護理工作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好質量關,並有記錄。

5、解決本科護理業務上的疑難問題,指導危重、疑難患者護理計劃的制定及實施。

6、有計劃地組織科內護理查房,及時總結本室護理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

7、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全科業務學習。負責全科護士的三基三嚴培訓和在職教育工作。

8、負責組織本科護理科研、護理革新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指導本科護士及時總結護理經驗及撰寫護理文章。

9、對科內發生的護理問題和差錯,應及時了解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採取防範措施,並及時上報護理部。

10、科學管理病房,做好文字記錄及教學各項統計工作,每月總結、分析提出整改意見。

11、每月聽取進修護士意見,檢查護生教學計劃的實施情況。

十、病房護士長職責
1、在科護士長和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病室行政管理和護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科護士長、科主任負責。

2、根據護理部及科內工作計劃,制定病房護理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認真做好護理質量檢查,記錄和統計工作,並定期總結。

3、負責本病房護理人員的素質培養工作,教育護理人員加強責任心,改善服務態度,遵守勞動紀律,密切醫護配合。

4、合理安排和檢查本病房的護理工作,落實質量控制方案,參加並指導危重、大手術患者的護理及搶救工作。

5、督促護理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對本病區發生的護理差錯、事故,及時查明手因報告護理部,並組織整改。

6、定期參加科主任和主治醫師查房,參加科內會診及大手術或新手術前、疑難病例、死亡病例的討論。

7、組織護理查房,護理會診,積極開展護理科研工作和護理經驗總結。

8、組織領導護理人員的業務學習及技術訓練,實施三基三嚴培訓工作。

9、定期督促檢查表格用品、護理用具、儀器設備、被服、葯品的請領及保管。

10、負責護生、進修護士的實習安排及檢查護士的帶教工作。

11、督促檢查護理員、配膳員、衛生員的工作質量,搞好病房的清潔衛生、消毒隔離工作。

12、定期召開工休人員座談會,組織安排健康教育宣傳工作,聽取病人對醫療、護理及飲食等方面意見,不斷改進病室管理工作。

十一、病房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及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護理技術操作規程,正確執行醫囑,准確及時地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嚴格執行查對及交接班制度、消毒隔離制度,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3、做好基礎護理和患者的心理護理工作。

4、認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及各種搶救物品、葯品的准備、保管工作。

5、協助醫師進行各種治療工作,負責採集各種檢驗標本。

6、經常巡視病人,密切觀察記錄危重患者的病情變化,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報告。

7、參加護理教學和科研工作,工作中應不斷總結經驗,寫出論文,以提高護理水平。

8、指導護生、護理員、配膳員、衛生員工作。

9、負責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紹、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導。經常徵求患者意見,做好說服解釋工作並採取改進措施。定期組織患者學習、宣傳衛生知識和住院規則,經常徵求患者意見,做好說服解釋工作並採取改進措施,在出院前做好衛生宣教工作。

10、辦理入院、出院、轉科、轉院手續,做好有關文件的登記工作。

11、認真做好病室物資、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並注意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十二、手術室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及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本室的行政管理和護理業務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主任負責。

2、根據手術室工作任務和護理人員情況,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實施並定期總結。

3、嚴格要求各級人員遵守無菌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抽查各類人員的工作質量。

4、負責組織護理人員的業務學習,三基三嚴培訓,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及護理科研工作。督促檢查教學計劃的實施,指導進修、實習護士工作。

5、檢查核對各交接班程序,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6、督促檢查有關人員做好消毒工作,定期進行室內空氣及工作人員手的細菌培養,以鑒定消毒效果。

7、隨時檢查毒、麻、限劇葯物及貴重儀器設備管理情況及急診手術用品的准備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破損儀器送檢維修。

8、負責手術室葯品、器材、敷料、衛生設備等物品的保管、請領、報損工作。9、定期徵求各科室對手術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和改進工作

10、負責指導和檢查手術器械的清潔、消毒及保養等工作。

十三、手術室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擔任洗手、供應、巡迴護士等工作,負責手術前准備、手術中配合和手術後整理工作。

2、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及其它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3、負責手術後病人的包紮、保暖、護送及手術標本的保管、送檢工作。

4、負責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及葯品、儀器設備的保管工作。

5、指導進修、實習護士的工作。

6、負責分管手術患者的術前訪視和術後隨訪。

7、做好手術期間患者的心理護理。

8、嚴格執行對患者的識別制度,做到正確的患者、正確的部位與體位、施行正確的術中配合、正確核對手術器材敷料、正確交接手術患者。

十四、供應室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科護士長領導下,根據全院工作計劃制定本室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總結。負責組織醫療器材、敷料的制備、消毒滅菌、儲存、供應和

行政管理工作;是本科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護士長負責。

2、負責本科室護理人員的素質培養,樹立為臨床一線服務的觀念。

3、負責本室各崗位值班人員的工作安排,保證每日工作任務的完成和工作質量。

4、督促檢查無菌物品的滅菌及物品供應情況。

5、嚴格監測高壓蒸汽滅菌器的滅菌效果。

6、領導本室工作人員共同遵守醫院內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7、負責抽查供應室各種物品及使用單位的物品保管情況。

8、負責請領、報損本室器材、被服及其它物品。

9、負責本室工作人員的繼續教育及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其工作水平。

10、徵求臨床科室意見和建議,加強溝通和協調,以改進物資供應工作。

十五、供應室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進行工作。遵守院內、室內各項規章制度及技術操作規程。

2、負責各種醫療器械的清潔、包裝及各種敷料的裁剪、制備工作。

3、負責院內一切無菌醫療器械、敷料、溶液及有傳染性被服用品的高壓消毒工作,保證消毒物品的絕對無菌及安全使用。

4、負責與病房及有關單位的無菌物品交換工作,堅持下收下送,做到態度和藹、堅持原則。

5、做好院內臨時任務或急救工作的物品消毒及供應工作。

6、指導消毒員進行醫療器材、敷料的制備、消毒工作。

7、組織、領導院內臨時任務及急救工作所需物品的供應。

8、組織本室工作人員做好下收下送工作,深入臨床第一線徵求意見,改進工作。

十六、重症監護室(科)護士長工作職責
1、在護理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本病室行政管理和護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主任負責。

2、根據患者病情及護士工作能力,妥善安排患者的責任護士。

3、每日主持晨會交班及床頭交接班,組織並參與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

4、督促檢查各項護理工作,及時幫助解決疑難問題。

5、定期檢查儀器、急救物品及葯品的使用及保管情況,保證搶救葯品、儀器性能完好,及時登記使用情況。

6、定期檢查各項護理表格的記錄情況,保證其完整性與准確性。

7、定期檢查各種消毒物品尤其介入性物品的消毒情況。

8、有計劃組織護士業務學習,強化三基三嚴培訓,負責新入室護士的培訓帶教工作,使護士掌握新技術、新儀器的操作使用、安裝、消毒處理,不斷提高護理質量。

9、其它同病房護士長工作。

十七、重症監護室(科)護士職責
1、在護士長、科主任領導下進行護理工作。

2、交接班前要認真閱讀病室報告本、醫囑本、治療本,詳細了解科室內病人診斷、治療和病情。認真做好護理記錄(如:病情、用葯、24 小時出入量、手術情況、治療方案等),並按要求進行護理。

3、認真進行床頭交接班(檢查皮膚、卧位、了解各種管道用途,檢查是否通暢,明確輸液的用葯、劑量、濃度、速度等)。

4、全面掌握患者的 T、P、R、BP、PR、RR、EKG、CVP、血液動力學監測、呼吸監測等情況,檢查各種儀器(呼吸機、心輸出量儀、輸液泵等)的運轉情況。

5、每日消毒更換創傷部位敷料(如:氣管切開、靜脈插管等)。

6、其它與病房護士職責相同。

十八、血液凈化室(科)護士長職責
1、 在護理部、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科室行政管理和護理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主任負責。

2、 根據病房的情況和護士的能力及要求,合理安排班次。

3、 實施全面質量控制,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4、 督促檢查各項護理工作,及時幫助解決護理工作中的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5、 負責監督所屬人員做好本科室內感染控制,按規定做好相應檢測(空氣、透析液、反滲水)。

6、 經常檢查各儀器的使用情況,有問題及時告知技師。

7、 經常檢查護理表格的紀錄情況,保證其完整性與准確性。

8、 定時聽取醫生及技術員對護理工作的建議,促進醫、護、技的合作。

9、 定期了解患者及家屬的意見,及時改進工作。

10、有計劃組織護士業務學習、三基三嚴,技術培訓,及時掌握新儀器、新技術的操作,並定期組織考核。

11、做好本科室各類物品的管理。包括各類物品的請領、保管、檢查和維修。

12、定期總結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匯報,共同研究討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十九、血液凈化室(科)護士職責
1、血液凈化室護士應在專科醫師指導及護士長領導下工作,負責血液凈化室患者日常透析期間的護理及患者的管理 。

2、認真遵守醫院各種規章制度、各項護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程,准確及時地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及技術操作。

3、正確執行醫囑,遵循醫師的診治計劃並制定相應的護理計劃,協助醫生作好各種診療工作。

4、透析過程中,經常巡視患者,密切觀察患者病情,應及時記錄,有問題及時處理。

5、了解患者病情、飲食、生活等情況,為患者進行相關指導,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作好患者的飲食管理和生活指導。

6、保持血液凈化室秩序,為患者創造清潔、舒適、整齊、安靜的治療環境。

7、做好血液凈化室的消毒隔離工作,嚴格遵守國家透析器材的有關使用管理規定。

8、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強化三基三嚴培訓,認真學習新技術,不斷豐富血液凈化方面的理論及實踐知識,為患者接受高品質的透析創造良好條件。

二十、介入導管室(科)護士長職責
1、在護理部及科主任、科護士長的領導下,負責介入導管室(科)日常行政管理和護理業務工作;是本部門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護理部、科護士長負責。

2、有計劃地安排工作。根據手術和護理人員情況,進行科學分工,必要時進行具體指導或親自參加手術。

3、督促護理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負責本科室護理人員的素質培養工作,教育護理人員加強責任心,改善服務態度,遵守勞動紀律,密切醫護配合。

4、督促檢查各級護理人員及衛生員的工作,並予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5、定期檢查急救物品備用情況、毒麻葯品及貴重器械儀器使用與管理情況。

6、負責監督護士做好院內感染監測,做好導管室無菌技術監測(空氣 無菌物品 手等)及護士對一次性醫療用品按照規定進行毀型處理。

7、負責指導各類物資的管理,包括各種介入耗材、器械、葯品、敷料、被服、表格等領取保管工作,出入賬目要清楚。

8、定期召開全科護理會,定期總結工作,並向有關領導匯報,共同研究討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下一步工作計劃,並尋求上級支持和幫助。

9、督促護士做好自身防護工作,解決或反映其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發揮積極性,調動主觀能動性,注意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管理。

二十一、介入導管室(科)護士工作職責
1、在護理部、科主任及護士長的直接領導下,配合手術醫師,負責介入治療術前的准備、介入術中的配合和介入治療後的導管室整理工作。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常規,並監督上台醫師的無菌操作。負責導管室的保潔、消毒及感染監控工作,防止感染和交叉感染。

3、負責各種介入耗材及有關器械、葯品、敷料的清領、保管、保養工作,放置應定點定位有序,出入帳目要清楚。

4、認真核對患者姓名、病案號、診斷、手術名稱,並做好患者心理護理;返回病房時按照規定的程序嚴格逐項交接,並做好交接記錄及簽字確認。

5、協助醫師掌握手術適應症,術前建立靜脈通道、協助醫師對患者進行導尿、備皮和消毒鋪巾等,術中配合,用葯前要嚴格三查七對,密切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報告醫師。

6、負責供氧、吸引器及心電監護儀、除顫器等應急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並熟悉使用方法,正確使用。同時負責急救葯品的清點,隨時做好急救准備。

7、術後負責對一次性醫療用品按照規定進行銷毀處理。

二十二、護理員職責
1、在護士長領導下和護士指導下進行工作。

2、擔任病人生活護理和部分簡單的基礎護理工作,不得從事臨床護理技術操作。

3、隨時巡視病房,應接病人呼喚,協助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進食、起床活動及遞送便器等。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備工作和出院後床單、鋪位的整理以及終末消毒工作。協助護士搞好被服、傢具的管理。

5、及時收集送出臨時化驗標本和其它外送病人工作。

二十三、病房衛生員職責
1、在總務科領導和護士長的業務指導下,擔任病房的清潔衛生工作。

2、擔任病房的門、窗、地面、床頭桌椅及廁所、浴室的清潔工作,並保持經常整潔。

3、負責清潔和消毒病人的臉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4、及時做好病房和病員的飲用水供應,協助配餐員做好配膳工作。

5、根據需要協助護送病人,領送物品,送病理、檢驗標本及其它外勤工作。

二十四、助產士職責
1、在護士長的領導和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正常產婦接產工作,協助醫師進行難產的接產工作,做好接產准備,注意產程進展和變化,遇產婦發生並發症或嬰兒窒息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報告醫師。

3、經常了解分娩前後的情況,嚴格執行技術操作常規,注意保護會陰及婦嬰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4、經常保持產房的整潔,定期進行消毒。

5、為產婦做好計劃生育圍產期保健和婦嬰衛生的宣傳教育工作,並進行技術指導。

6、負責管理產房和嬰兒室的葯品器材。

7、可根據需要,負責孕期檢查外出接產和產後隨訪工作。

8、指導進修、實習人員的接產工作。

⑦ 婦幼保健法律法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婦幼保健機構的規范化管理,保障婦女兒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依據《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是由政府舉辦,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公共衛生性質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為婦女兒童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專業機構。
第三條 婦幼保健機構要遵循「以保健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為目的,保健與臨床相結合,面向群體、面向基層和預防為主」的婦幼衛生工作方針,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
第四條 衛生部負責全國婦幼保健機構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婦幼保健機構的規劃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功能與職責
第五條 婦幼保健機構應堅持以群體保健工作為基礎,面向基層、預防為主,為婦女兒童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在切實履行公共衛生職責的同時,開展與婦女兒童健康密切相關的基本醫療服務。
第六條 婦幼保健機構提供以下公共衛生服務:
(一) 完成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指令性任務。
(二) 掌握本轄區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影響因素,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本轄區婦幼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技術規范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 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對本轄區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開展的婦幼衛生服務進行檢查、考核與評價。
(四) 負責指導和開展本轄區的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組織實施本轄區母嬰保健技術培訓,對基層醫療保健機構開展業務指導,並提供技術支持。
(五) 負責本轄區孕產婦死亡、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出生缺陷監測、婦幼衛生服務及技術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質量控制和匯總上報。
(六) 開展婦女保健服務,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點加強心理衛生咨詢、營養指導、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等婦女常見病防治。
(七) 開展兒童保健服務,包括胎兒期、新生兒期、嬰幼兒期、學齡前期及學齡期保健,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對托幼園所衛生保健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重點加強兒童早期綜合發展、營養與喂養指導、生長發育監測、心理行為咨詢、兒童疾病綜合管理等兒童保健服務。
(八) 開展婦幼衛生、生殖健康的應用性科學研究並組織推廣適宜技術。
第七條 婦幼保健機構提供以下基本醫療服務,包括婦女兒童常見疾病診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助產技術服務等,根據需要和條件,開展產前診斷、產科並發症處理、新生兒危重症搶救和治療等。
第三章 機構設置
第八條 婦幼保健機構由政府設置,分省、市(地)、縣三級。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應承擔對下級機構的技術指導、培訓和檢查等職責,協助下級機構開展技術服務。設區的市(地)級和縣(區)級婦幼保健機構的變動應徵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意見。不得以租賃、買賣等形式改變婦幼保健機構所有權性質,保持婦幼保健機構的穩定。
第九條 婦幼保健機構應根據所承擔的任務和職責設置內部科室。保健科室包括婦女保健科、兒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等。臨床科室包括婦科、產科、兒科、新生兒科、計劃生育科等,以及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等醫技科室。各地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增加或細化科室設置,原則上應與其所承擔的公共衛生職責和基本醫療服務相適應。
第十條 婦幼保健院(所、站)是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的專有名稱,原則上不能同時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名稱,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不得使用該名稱。
第十一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具備與其職責任務相適應的基礎設施、基本設備和服務能力。
第十二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根據《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從事婚前保健、產前診斷和遺傳病診斷、助產技術、終止妊娠和結扎手術的婦幼保健機構要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⑧ 婦幼保健機構管理辦法的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婦幼保健機構的規范化管理,保障婦女兒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依據《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是由政府舉辦,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公共衛生性質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為婦女兒童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專業機構。
第三條 婦幼保健機構要遵循「以保健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為目的,保健與臨床相結合,面向群體、面向基層和預防為主」的婦幼衛生工作方針,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
第四條 衛生部負責全國婦幼保健機構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婦幼保健機構的規劃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婦幼保健機構應堅持以群體保健工作為基礎,面向基層、預防為主,為婦女兒童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在切實履行公共衛生職責的同時,開展與婦女兒童健康密切相關的基本醫療服務。
第六條 婦幼保健機構提供以下公共衛生服務:
(一) 完成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指令性任務。
(二) 掌握本轄區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影響因素,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本轄區婦幼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技術規范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 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對本轄區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開展的婦幼衛生服務進行檢查、考核與評價。
(四) 負責指導和開展本轄區的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組織實施本轄區母嬰保健技術培訓,對基層醫療保健機構開展業務指導,並提供技術支持。
(五) 負責本轄區孕產婦死亡、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出生缺陷監測、婦幼衛生服務及技術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質量控制和匯總上報。
(六) 開展婦女保健服務,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點加強心理衛生咨詢、營養指導、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等婦女常見病防治。
(七) 開展兒童保健服務,包括胎兒期、新生兒期、嬰幼兒期、學齡前期及學齡期保健,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對托幼園所衛生保健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重點加強兒童早期綜合發展、營養與喂養指導、生長發育監測、心理行為咨詢、兒童疾病綜合管理等兒童保健服務。
(八) 開展婦幼衛生、生殖健康的應用性科學研究並組織推廣適宜技術。
第七條 婦幼保健機構提供以下基本醫療服務,包括婦女兒童常見疾病診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助產技術服務等,根據需要和條件,開展產前診斷、產科並發症處理、新生兒危重症搶救和治療等。 第八條 婦幼保健機構由政府設置,分省、市(地)、縣三級。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應承擔對下級機構的技術指導、培訓和檢查等職責,協助下級機構開展技術服務。設區的市(地)級和縣(區)級婦幼保健機構的變動應徵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意見。不得以租賃、買賣等形式改變婦幼保健機構所有權性質,保持婦幼保健機構的穩定。
第九條 婦幼保健機構應根據所承擔的任務和職責設置內部科室。保健科室包括婦女保健科、兒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等。臨床科室包括婦科、產科、兒科、新生兒科、計劃生育科等,以及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等醫技科室。各地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增加或細化科室設置,原則上應與其所承擔的公共衛生職責和基本醫療服務相適應。
第十條 婦幼保健院(所、站)是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的專有名稱,原則上不能同時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名稱,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不得使用該名稱。
第十一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具備與其職責任務相適應的基礎設施、基本設備和服務能力。
第十二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根據《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從事婚前保健、產前診斷和遺傳病診斷、助產技術、終止妊娠和結扎手術的婦幼保健機構要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第十三條 婦幼保健機構人員編制按《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編制標准》落實。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備,地廣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區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備;人口稠密的地區按1:15,000配備。保健人員配備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級121-160人,市(地)級61-90人,縣(區)級41-70人。臨床人員按設立床位數,以1:1.7安排編制。衛生技術人員占總人數的75%-80%。
第十四條 婦幼保健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掌握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具有法定執業資格。從事婚前保健、產前診斷和遺傳病診斷、助產技術、終止妊娠和結扎手術服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
第十五條 婦幼保健機構要建立健全培訓制度,應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崗位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學歷教育、進修學習、短期培訓班、學術活動等給予支持。要積極創造條件,吸引高素質人才。
第十六條 婦幼保健機構應按照工作需要和精簡效能的原則,建立專業人員聘用制度,引入競爭機制,嚴格崗位管理,實行績效考核。 第十七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建立健全以下規章制度: (一)公共衛生服務管理制度,包括基層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工作例會、婦幼衛生信息管理、孕產婦死亡評審、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評審、婦幼保健工作質量定期檢查、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制度。 (二)基本醫療管理制度按照臨床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執行。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根據工作開展情況不斷健全、完善、細化其他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向社會公開收費項目和標准。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母嬰保健法》中設立母嬰保健專項資金和發展婦幼衛生事業的要求,落實婦幼衛生工作經費,逐年增加對婦幼衛生事業的投入,對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給予支持。
第二十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向社會提供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的人員經費、公務費、培訓費、健康教育費、業務費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關於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意見》(財社〔2000〕17號)的規定,由同級財政預算,按標準定額落實。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業務經費,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 為了保持婦幼保健隊伍的穩定,對從事群體婦幼保健的工作人員根據工作任務與績效考核結果給予補助。可實行崗位津貼制度,崗位津貼標准應高於本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津貼平均水平。對長期在婦幼保健機構從事群體保健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晉升,堅持以業績為主的原則,給予適當政策傾斜。
第二十二條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關於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若干意見》(財社〔2003〕14號)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衛生財政補助范圍包括:疾病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和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工作,必要的醫療服務,衛生事業發展建設。農村公共衛生經費主要實行項目管理。縣級衛生部門按照國家確定的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項目及要求,合理確定項目實施所需的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人員經費按照工作量核定,業務經費按照開展項目工作必需的材料、儀器、葯品、交通、水電消耗等成本因素核定。目前不具備項目管理條件的地區和不適合按項目管理的工作,可以按照定員定額和項目管理相結合的方法核定公共衛生經費。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婦幼衛生的專項救助制度,加大對貧困孕產婦和兒童的醫療救助力度,實現救助與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銜接。 第二十四條 加強婦幼保健機構的規范化建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診療常規和技術規范。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教育和監管,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第二十五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同級婦幼保健機構實施監督與管理,建立健全婦幼保健機構評估和監督考核制度,定期進行監督評估和信息公示。
第二十六條 應建立社會民主監督制度,定期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並將服務對象的滿意度作為考核婦幼保健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評定標准之一。
第二十七條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與評估,同時應接受上級婦幼保健機構的業務指導與評價。 第二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⑨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台江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母嬰健康,規范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和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貴州省母嬰保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是指: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
第三條凡在本縣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第四條縣衛生局主管本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本縣區域衛生規劃和育齡人群的分布,對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的設置布點進行調控,制定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條件與相關標准,以及各項技術服務規范,實施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的審批。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設置規劃和日常監督管理以及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審批。
第五條縣衛生局承擔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行政許可的受理、資質審核、發證、注銷、統計等工作以及相關的監督執法工作。
第六條縣婦幼保健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業務指導、質量控制、技術考核、統計信息等業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設置規劃及原則
第七條本縣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設置規劃及原則為:
(一)助產技術:根據轄區內近五年的分娩數、床位使用率進行設置規劃,使轄區內助產機構總數能滿足服務需求。機構條件應為具備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並設置相應數量的產科床位。
(二)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根據轄區內育齡人群分布和醫療機構的設置情況,對開展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機構的布點進行調整設置。以上機構條件為具備相應醫療技術力量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三)婚前醫學檢查:設在縣婦幼保健站。
(四)產前診斷(篩查):根據目前的技術水平和需求狀況,全縣開展產前診斷的機構數為10家。
(五)遺傳病診斷:另行規定。
第八條縣衛生行政部門於每年12月底前,將《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發證和校驗情況匯總表備案。
第三章機構審批
第九條凡申請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第十條凡申請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二)有關技術人員的《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申請表》;(四)《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申請登記書》;(五)可行性報告;(六)婦幼保健機構出具的技術評審意見書;(七)縣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縣衛生行政部門應依照《行政許可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及相關要求,對申請項目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申請開展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機構,由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對審核合格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並根據核準的項目,分別在《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正、副本的許可項目欄註明:1、助產技術、或單胎順產接生技術;2、負壓吸宮術、鉗刮術、葯物流產、中期妊娠引產、皮下埋植術、宮內節育器放置、取出術、輸卵管絕育術、輸精管絕育術、復通術。
第十三條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申請開展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服務的機構需在不同縣開展服務的,應當經開展服務場所所屬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同意批准,並符合該區域的設置規劃。經許可在各服務場所開展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在核準的服務場所內開展服務,並分別納入所屬區縣婦幼保健專業機構業務管理范圍。
第十四條經批准開展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向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證機關應當依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上註明相應的診療科目:計劃生育專業。在副本的服務內容欄上加註獲准開展的服務項目。
第十五條申請開展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的機構,由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對審核合格的,縣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並根據核準的項目,分別在《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正、副本的許可項目欄註明:1、婚前保健;2產前診斷。
第十六條《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凡有效期滿,繼續開展該項技術服務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按照原審批程序向發證機關申請辦理換證審批手續。
第四章人員審批
第十七條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縣級醫療單位從事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人員,由州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經考核合格,州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鄉級醫療單位從事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人員,由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經考核合格,縣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並根據核準的內容,申請者為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的,在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考核項目欄上分別註明:1、助產技術;2、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申請者為助產士(護士)的,在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考核項目欄上註明單胎順產接生技術。以上均須在考核結論欄下註明考核結果和執業地點。
第十九條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醫療機構內在不同縣開展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人員,應當分別向執業地點所屬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申辦《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經考核合格,發給《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註明考核項目、考核結果和執業地點,並納入所屬區(縣)婦幼保健專業機構業務管理范圍。
第二十條從事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技術的人員,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經考核合格,縣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並根據核準的內容,在《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的考核項目欄分別註明:1、產前診斷或產前篩查:臨床(婦產科、兒科、遺傳咨詢)、超聲技術、實驗室技術;2、婚前保健。以上均須在考核結論欄下註明考核結果和執業地點。
第二十一條凡脫離該技術服務崗位或考試合格未申領《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二年以上的人員,應當重新經過上崗培訓、考核,核准執業資格。
第五章校驗與變更
第二十三條《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由發證機關每年校驗一次,並在《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副本上作記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校驗內容主要為:服務期限內提供的服務數量、年度技術服務考核情況、服務范圍及有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持證人員等情況。《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由發證機關每三年驗證一次。校驗機關應在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專項技術培訓簡況欄內加蓋"母嬰保健技術注冊校驗章",並註明持證人持證上崗的時間及脫離該項技術服務的時間、參加該項技術的業務培訓、復訓、考核情況、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規范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經許可的執業機構應在核准范圍內開展技術服務。凡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向原批准機關申請變更。取得《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的技術服務人員,凡服務內容、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向原批准機關申請變更。凡屬申請變更的,註明變更情況,並加蓋"母嬰保健技術注冊變更章"。
第二十五條凡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及時申請辦理校驗、變更和換證手續。發證機關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工作規范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核。
第二十六條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及校驗間隔期滿前三十日,持所需相關材料,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辦理換證、校驗手續。在校驗期內未按期校驗的,發證機關應當及時告知其辦理校驗手續。有效期屆滿未及時校驗、換證的,發證機關應當及時責令其10日內補辦校驗、換證手續並停止相關技術服務。在限期內醫療保健機構仍不辦理校驗、換證的,由原發證機關依法辦理注銷手續。經校驗合格的,可繼續開展相關技術服務;暫緩校驗的,衛生行政部門應註明原因,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經校驗或整改不合格的,由發證機關收回並注銷其相關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由縣衛生局統一采購、保管、發放、登記。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局原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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