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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免疫培訓資料

發布時間:2022-07-03 11:09:28

A. 兒童計劃免疫的名詞解釋

兒童計劃免疫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糖丸

流感疫苗

卡介苗

甲肝疫苗

水痘疫苗

70年代中期,我國制定了《全國計劃免疫工作條例》,為普及兒童免疫納入國家衛生計劃。其主要內容為「四苗防六病」,即對七周歲及以下兒童進行卡介苗、脊髓灰質炎三價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聯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礎免疫以及及時加強免疫接種,使兒童獲得對結核、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和麻疹的免疫。1992年衛生部又將乙型肝炎疫苗納入計劃免疫范疇。隨著科技進步,計劃免疫將不斷擴大其內容。
我國於1980年正式參與WHO的EPI活動,1985年我國政府宣布分兩步實現普及兒童計劃免疫。1988年各省實現12個月齡和18個月齡接種率達85%目標,1990年實現各縣適齡兒童接種率達85%要求,實質上於1990年我國已達90%目標,並根據WHO推薦的免疫程序,1986年衛生部重新修訂了我國兒童計劃免疫。

1.計劃免疫的內容我國計劃免疫工作的主要內容使「四苗防六病」,即7周歲及7周歲以下兒童進行卡介苗、脊髓灰質炎三價疫苗、百白破混合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礎免疫及以後適當的加強免疫,使兒童獲得對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和麻疹的免疫。1992年國家又把乙肝疫苗納入計劃免疫范疇。部分省、市、自治區還把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等傳染病的預防納入計劃免疫管理。
2.計劃免疫程序免疫程序是指需要接種疫苗的種類及接種的先後次序與要求,主要包括兒童基礎免疫和成人或特殊職業人群、特殊地區需要接種疫苗的程序。
⑴出生24小時內,接種卡介苗和第一針乙肝疫苗。
⑵1個月月齡,接種第二針乙肝疫苗。
⑶2個月月齡,接種(服)第一次脊髓灰質炎疫苗。
⑷3個月月齡,接種第二次脊髓灰質炎疫苗和第一次百白破疫苗。
⑸4個月月齡,接種第三次脊髓灰質炎疫苗和第二次百白破疫苗。
⑹5個月月齡,接種第三次百白破。
⑺6個月月齡,接種第三針乙肝疫苗。
⑻8個月月齡,接種麻疹疫苗。
⑼1.5~2歲,進行百白破加強接種。
⑽4歲,復服脊髓灰質炎疫苗。
⑾7歲,復種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加強接種白破二聯疫苗。[1-2]
3.擴大的國家免疫規劃方案2007年國家擴大了計劃免疫免費提供的疫苗種類,將原有的「五苗七病」基礎上增加到15種傳染病。新增了甲型肝炎疫苗、乙腦疫苗、流腦多糖疫苗、風疹疫苗、腮腺炎疫苗、鉤體病疫苗、流行性出血熱疫苗和炭疽疫苗。

1.接種的途徑及劑量不同的疫苗的接種途徑、接種對象年齡及接種劑量有所不同。如果接種途徑及劑量不當,不僅影響免疫效果,而且還會加重接種反應,甚至造成接種事故。因此在接種前應詳細閱讀疫苗使用說明書。
2.疫苗禁忌證WHO規定具有以下情況者作為常規免疫的禁忌證:
⑴免疫缺陷、惡性疾病(腫瘤、白血病)及應用放射治療或抗代謝葯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活疫苗;
⑵接種對象正在患有發熱或明顯全身不適的急性疾病,應推遲接種;
⑶以往接種疫苗有嚴重的不良反應者,不應繼續接種;
⑷有神經系統疾病的患兒,如癲癇、嬰兒痙攣等,不應接種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3.預防接種反應生物製品對人體來說是一種異物,接種後可引起有益的免疫反應,但也可產生有害機體的不良反應或變態反應。主要有以下副反應:
⑴一般反應接種24小時內在接種局部出現紅、腫、熱、痛等炎性反應,有時可能同時伴有發熱、頭暈、惡心、腹瀉等全身反應。這些一般屬正常免疫反應,不需任何處理,1~2天內可消失。
⑵異常反應 少數人在接種後出現並發症,如暈厥、過敏性休克、變態反應性腦脊髓膜炎、過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腫等。這些反應雖然發生率很低,但其後果很嚴重,如不及時搶救,可危及生命。
⑶偶合病 與預防接種無關,只是因為在時間上的巧合而被誤認為由疫苗接種引起。[1]

衛生部《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

貫徹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提出的「擴大國家免疫規劃范圍,將甲肝、流腦等15種可以通過接種疫苗有效預防的傳染病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精
神,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目標和任務,規范和指導各地科學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相關傳染病,制訂本方案。
一、原則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注重實效、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
二、內容
(一)在現行全國范圍內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等6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基礎上,以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將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對適齡兒童進行常規接種。
(二)在重點地區對重點人群進行出血熱疫苗接種;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炭疽疫苗和鉤體疫苗應急接種。
通過接種上述疫苗,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熱、炭疽和鉤端螺旋體病等15種傳染病。
三、目標
(一)總目標。
全面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消除麻疹,控制乙肝,進一步降低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發病率。
(二)工作指標。
1.到2010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風疫苗、麻腮風疫苗、麻腮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以鄉為單位達到90%以上。
2.到2010年,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力爭在全國范圍對適齡兒童普及接種。
3.出血熱疫苗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
4.炭疽疫苗、鉤體疫苗應急接種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
四、接種要求
(一)接種時間。
1.乙肝疫苗
接種3劑次,兒童出生時、1月齡、6月齡各接種1劑次,第1劑在出生後24小時內盡早接種。
2.卡介苗接種1劑次,兒童出生時接種。
3.脊灰疫苗接種4劑次,兒童2月齡、3月齡、4月齡和4周歲各接種1劑次。
4.百白破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3月齡、4月齡、5月齡和1824月齡各接種1劑次。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與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無細胞百白破疫苗供應不足階段,按照第4劑次至第1劑次的順序,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百白破疫苗。
5.白破疫苗
接種1劑次,兒童6周歲時接種。
6.
麻腮風疫苗(麻風、麻腮、麻疹疫苗)目前,麻腮風疫苗供應不足階段,使用含麻疹成分疫苗的過渡期免疫程序。8月齡接種1劑次麻風疫苗,麻風疫苗不足部分繼
續使用麻疹疫苗。18-24月齡接種1劑次麻腮風疫苗,麻腮風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
7.流腦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618月齡接種2劑次A群流腦疫苗,3周歲、6周歲各接種1劑次A+C群流腦疫苗。
8.乙腦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8月齡和2周歲各接種1劑次。乙腦滅活疫苗接種4劑次,兒童8月齡接種2劑次,2周歲和6周歲各接種1劑次。
9.甲肝疫苗
甲肝減毒活疫苗接種1劑次,兒童18月齡接種。甲肝滅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18月齡和2430月齡各接種1劑次。
10.出血熱疫苗出血熱疫苗
接種3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後14天接種第2劑次,第3劑次在第1劑次接種後6個月接種。
11.炭疽疫苗炭疽疫苗接種1劑次,在發生炭疽疫情時接種,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和病人不能接種。
12.鉤體疫苗鉤體疫苗接種2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後710天接種第2劑次。疫苗免疫程序見附表。
(二)接種對象。
1.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應種月(年)齡的適齡兒童,均為接種對象。
2.新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其接種對象為規定實施時間起達到免疫程序規定各劑次月(年)齡的兒童。
3.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
4.出血熱疫苗接種為重點地區1660歲的目標人群。
5.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
6.鉤體疫苗接種對象為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
五、實施范圍
(一)擴大國家免疫規劃覆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二)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流腦、白破等疫苗在全國范圍實施。
(三)乙腦疫苗除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實施。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否開展乙腦疫苗接種工作,由上述地區衛生廳局確定後報衛生部。
(四)甲肝疫苗、麻腮風、無細胞百白破等疫苗因暫不能滿足全部適齡兒童接種,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下同)根據年度中央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疾病流行情況以及實施的可行性等,選擇實施地區和實施對象。隨著疫苗供應量的增加,逐步擴大實施范圍。
(五)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強化免疫的實施范圍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
(六)出血熱疫苗根據疫情情況確定實施省份。炭疽疫苗、鉤體疫苗在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進行應急接種。
六、實施措施
(一)加強領導,組織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作為當前工作重點,切實加強領導。要制訂本地區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具體實施計劃,並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會同財政、發展改革、教育、食品葯品監管等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
(二)
廣泛宣傳,提高公眾對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認識。要積極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和成就,
以及實施免疫規劃保護公眾健康的重要意義。開展經常性宣傳與「4.25」預防接種日宣傳活動,廣泛普及預防接種知識,提高全社會參與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積
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全社會參與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的氛圍。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行國家免疫規劃的能力。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
部門要根據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任務,加強免疫規劃相關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合理規劃和設置接種單位,調整和充實免疫規劃專業人員和基層接種人員。制定
培訓計劃,做好免疫規劃專業人員、基層接種人員和醫療機構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
工作的技術指導。
(四)完善免疫服務形式,規范預防接種行為,提高免疫服務質量。
要根據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內容和要求,結
合當地實際情況,調整免疫服務形式,增加服務次數,確保適齡兒童及時得到預防接種服務。加強預防接種服務管理,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的相關規定和
新的免疫程序開展預防接種。強化邊遠、貧困地區和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工作,努力提高接種率。積極配合教育部門做好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加快
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為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強冷鏈建設,保障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冷鏈運轉。
要根據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需要擴充冷鏈容量,完善冷鏈建設、補充和更新機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要按照《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的要求,嚴格實施疫苗的冷鏈運轉,做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儲存、運輸、使用各環節的冷鏈監測和管理工作。
(六)嚴格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

格按照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管理規定使用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專項資金,保證專款專用。切實加強疫苗和注射器登記、使用和管理,及時核撥鄉村醫生和其他預防保健人
員的接種補助經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每年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及配套注射器年度需求計劃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匯總整理後報衛生部。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品種的選擇和采購方式,按照衛生部、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督導評估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經常組織對轄區內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制訂科學的督導評估方案,省、市、縣逐級定期開展督導和評估活動,及時發現問題並予以解決,督促指導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衛生部將定期對各地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B. 計劃免疫每月的培訓內容資料!!!!急急急

2012年10月份的生物製品接種計劃仍按市站計劃進行。接種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執行,實行每月接種制度。為圓滿完成本次接種任務,現將有關事項具體說明如下:
一、卡介苗:出生後24小時內初免一針,在出生醫院與乙肝疫苗同時分臂接種,劑量0.1毫升,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內注射,利用率達60%以上,接種率要求達到98%以上。
二、脊灰疫苗:對滿兩個月以上的兒童初服,共服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對4周歲兒童進行加強,要求做到看服到肚,嚴禁家長取苗回家喂服或委託他人捎苗。初免接種率達到98%以上,加強接種率達到95%以上。
三、麻疹疫苗:對出生8個足月以上兒童初種一針,1.5-2歲復種,6歲加強免疫,劑量均為0.5ml ,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下注射,要求首針及時接種率達到90%以上,初免接種率達到98%以上,加強接種率達到95%以上。8個月初免全部使用麻疹疫苗,1.5-2歲復種,6歲加強免疫.
四、百白破三聯制劑:對出生3足月以上兒童進行初種,全程三針,每次間隔一個月,對1歲半至2歲兒童進行加強,劑量均為0.5ml ,〈抽前務必將安瓿搖勻〉臀部深部肌肉注射,要求接種率達到98%以上。對6歲兒童加強免疫用白破二聯疫苗,劑量為0.5ml,要求接種率達到95%以上。
五、乙肝疫苗:對新生兒進行初種,全程三針,按「0、1、6」程序進行,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首針要求在出生後24小時內完成,首針接種及時率要求達到90%以上,三針全程免疫接種率要求達到95%以上。對母親HBsAg陽性的新生兒出生後24小時內注射HBIG(200IU)一針,同時接種第一針乙肝疫苗,分不同部位注射,推薦使用酵母10ug乙肝疫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計劃內乙肝疫苗。
六、風疹疫苗:納入計劃免疫管理,全程免疫兩針,8-18個月齡初免、6歲加強,可以使用麻腮風三聯疫苗或麻風二聯疫苗代替,接種率要求達到90%以上。
七、甲肝疫苗:實行「0、6」兩針免疫。即1周歲初免一針,一歲半加強一針,接種率要求達到98%以上。
八、流腦疫苗:對6個月至18月齡兒童初免兩針,兩次間隔時間不少於3個月,3歲、6歲各加強一針,3歲加強時應與第2劑接種時間間隔1年以上,6歲加強時與第3劑間隔3年以上,均隨月接種門診進行。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下注射,初免接種率要求達到98%以上,加強接種率要求達到95%以上。初免使用A群流腦疫苗,3、6歲加強免疫使用A+C群流腦疫苗,接種A+C群流腦疫苗3年內避免重復接種。
九、乙腦疫苗:8個月初免一針, 18-24月和6歲各加強免疫一針,劑量均為0.5毫升。隨月接種門診進行(7、8、9三個月除外),上臂外側三角肌附著處皮下注射,基礎全程接種率達到98%以上,加強免疫達到95%以上。
十、流腮疫苗:納入計劃免疫管理,列入預防接種門診常規接種范圍,免疫程序為全程兩針免疫,即8-18個月齡初免、6歲加強,推薦使用麻腮風三聯疫苗或麻腮二聯疫苗,兩針免疫接種率要求達到90%以上。
十一、如需要同時接種兩種以上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應在不同部位接種,嚴禁將幾種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內接種。2種減毒活疫苗如未同時接種,應至少間隔4周再接種。

C. 計劃免疫培訓內容

1、各級領導要加強領導,強化責任。2、認真組織,加強管理,提高接種率。回3、認真組織學習擴大免疫實施方案答,嚴格按照要求實施。4、對存在疫苗混用單位認真組織自查,對挪用的疫苗,要求購二類疫苗進行充抵。5、禁止一類疫苗收費。6、嚴格杜絕一、二類疫苗混用。7、做好疫苗台帳的管理。8、做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的錄入,做到及時、准確、完整。

D. 計劃免疫保償證,預防接種證辦理

預防接種證可以到原居住地所屬預防接種門診補辦。根據目前衛生部規定,並沒有要求入學時出示計劃免疫保償證。

E. 兒童計劃免疫需要的是執業護士還是執業醫生

兒童的計劃免疫。只要有執業護士就可以了。因為都是按照兒童成長過程中。一一定時間都要進行計劃免疫的。不需要執業醫生來進行操作。

F. 我們在托幼兒園里怎麼完成兒童計劃免疫工作

幼兒園計劃免疫與疾病防

治措施

一、組建防控領導小組,由園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到人,層層落實,做好全園幼兒的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工作。

二、向全體教職工宣傳兒童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識及防控措施, (1)、由保健員培訓每位教職工,使教職工了解相關知識,提高防控能力。

(2)、向家長宣傳兒童手足口病防治知識,提高幼兒家長的科學防病能力。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早報告。 三、加強晨間檢查,班級老師做好晨檢,發現有口腔潰瘍、發熱病兒要求家長讓病兒在家觀察,並告訴家長發現幼兒異常及時去醫院求診,以免耽誤病情。發生傳染病第一時間與保健員聯系,即時匯報相關領導。幼兒進行隔離,班級全面消毒並進行衛生檢疫。對缺勤的幼兒,班主任必須每天電話家訪詢問,有關情況每天向保健室匯總。各班老師認真做好幼兒的全日觀察,了解全班幼兒的身體狀況。

四、經常性保持環境整潔、不留衛生死角,做好除「四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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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檔

1、加強空氣及周邊環境的消毒,消毒時間、用量到位。並有記錄。

2、 班級每天加強監督幼兒洗手的環節管理,教育培養幼兒良好的洗手習慣,讓幼兒知道手臟時會及時用肥皂流水洗手,並教會幼兒正確的洗手方法。

3、 每天按時做好教、寢室通風工作,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 幼兒餐具,杯子、毛巾等按時消毒。確保消毒時間。有記錄。 5、 幼兒玩具每周消毒。有記錄。

G. 怎樣做65歲的老年人體檢培訓計劃

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料歸檔目
鄉級項目資料歸檔目錄
第一卷 項目管理
1、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含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政府文件)
2、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領導組織調整文件(政府文件)
3、村級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領導組織調整文件(政府或村委文件)
4、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2011--2015年發展規劃
5、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2011年年度計劃
6、鄉鎮行政區劃分布圖、人口及基礎資料統計資料
7、鄉鎮衛生資源基本情況一覽表
8、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分工負責一覽表(責任科室、負責人)
9、鄉鎮對村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細則
10、考核、獎懲記錄(通知、標准、原始記錄、總結評價)
11、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領導組織活動記錄
12、鄉村醫生例會及其他資料
13、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培訓資料(簽到、教材、試卷、小結、相片)
14、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督導記錄
15、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分配表、明細帳
16、各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發放表
17、鄉鎮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半年小結、全年總結
第二卷 健康教育(資料按五卷一冊要求整理歸檔,可參考部分內容)
1、鄉鎮衛生院健康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成員組成文件(單位下文並加蓋公章)
2、健康教育相關制度
3、鄉村專(兼職)健康教育人員統計表
4、健康教育領導小組會議記錄(含簽到及有關材料)
5、鄉鎮健康教育2011年工作計劃
6、鄉鎮健康教育2011年半年工作小結、全年總結
7、鄉鎮控煙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文件(鄉政府文件)
8、鄉鎮控煙工作計劃、總結
9、鄉鎮突發分共衛事件健康教育應急預案
10、鄉鎮衛生院健康教育宣傳欄設置情況統計表(鄉鎮衛生院不少於2個、村衛生室不少於1個,每機構每2個月至少更換1次內容)
11、鄉鎮衛生院健康教育宣傳欄記錄單(底稿)
12、鄉鎮衛生院播放音像資料記錄表(每機構每年不少於6種)
13、鄉鎮衛生院宣傳資料印刷記錄表(每機構每年不少於12種)、發放記錄表(候診室、咨詢台、健康教育室等)
14、鄉鎮各村牆體標語設置統計表
15、鄉鎮健康宣傳資料發放到村領取登記及統計表
16、鄉鎮宣傳資料發放到戶考核記錄
17、健康宣傳入戶資料(底稿)
18、鄉鎮居民健康教育知曉率、行為形成率試卷及統計表
19、鄉鎮中、小學(三年級以上)健康教育課程表、教材、教案、教學計劃。(如防治艾滋病知識)
20、鄉鎮衛生院健康教育培訓計劃、總結
21、鄉鎮衛生院健康教育培訓資料(記錄、教材、試卷)
22、開展公眾健康咨詢活動(利用2.4世界抗癌日3.24世界結核病防治日4.7世界衛生日4.25全國兒童預防接種宣傳日5.12國際護士節5.20中國母乳喂養日5.31世界無煙日6.26禁毒日9.21世界老年性痴呆病宣傳日10.8全國高血壓日10.10世界精神病衛生日11.14聯合國糖尿病日12.1防艾日、各鄉鎮傳統節日、坡會等開展健康宣傳活動,每年至少9次)
23、健康知識講座(鄉鎮衛生院每月1次,村衛生室每2個月1次)
24、開展個體化健康教育活動資料(防骨質疏鬆、康復訓練等)
25、健康教育活動相冊:
26、上級相關文件
第三卷 慢性病管理(按病種分檔案盒管理)
(一)高血壓、糠尿病
1、鄉村慢性病防治組織(衛生院文件)
2、慢性病防治相關制度(防治工作制度、管理實施方案、35歲心上人群首診測血壓制度、慢性病登記、報告制度等)
3、慢性病篩查流程圖、隨訪流程圖
4、慢性病防治工作計劃
5、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記錄《門診日記》及統計表
6、主要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壓)管理情況統計表(詳細花名冊)
7、 隨訪評估表(每年4次面對面隨訪記錄表)
8、會診、轉診單
9、健康體檢工作計劃、小結
10、健康體檢表(每年1次較全面的健康體檢)
11、高危人群干預、健康指導活動記錄
12、慢性病防治工作月報表
13、血壓、血糖控制率統計及原因分析
14、慢性病健康教育處方、宣傳資料及其他資料(專題活動相片)
15、慢性病防治工作全年總結
16、上級相關文件
(二)精神病防治
1、精神病防治組織、工作計劃(政府文件)
2、精神衛生宣傳教育計劃、防治知識培訓計劃(衛生院文件)
3、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4、精神衛生宣傳底稿、記錄、小結、相片
5、精神病防治知識培訓簽到、教材、試卷、滿意度調查、小結
6、精神病人登記表(含監護人詳細信息)
7、精神病人檔案卡(含病人基本資料、疾病名稱、治療方案及指導意見等)
8、精神病人家庭隨訪管理方案
9、精神病人隨訪記錄表(每年4次,服葯情況記錄、病情評估)
10、精神病人分類干預活動記錄表
11、精神病人肇事肇禍統計表(與上年度比較)
12、鄉政府防治精神病工作全年總結
13、上級相關文件
第四卷 重大傳染病防治
(一) 結核病防治
1、 鄉村結核病防治領導組織(衛生院文件)
2、 結核病免費診治公告及防治相關制度、職責
3、 結核病防治工作計劃文件通知
4、 鄉鎮結核病管理情況統計表
5、 結核病任務分解表、病人發現進度月報表
6、 結核病防治流程圖
7、 肺結核可疑症狀篩查登記表
8、 肺結核病人和疑似肺結核病人登記及轉診登記本、轉診單存根
9、 鄉鎮肺結核病人管理登記本
10、醫療機構抗結核葯品發放登記本
11、責任醫師結核病工作日記(含有結核病可疑症狀推薦、網路報告肺結核病人追蹤、管理病人的治療督導情況記錄等)
12、肺結核病人管理通知單
13、結核病防治培訓材料(通知、簽到、材料、試卷、照片)
14、「3.24」結核病防治日宣傳計劃、小結、相片
15、結核病半年、全年總結
16、上級相關文件
(二)艾滋病防治
1、鄉政府防治艾滋病組織、工作計劃及相關制度
2、艾滋病宣傳資料發放登記表
3、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調查表
4、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宣傳覆蓋率調查評價表
5、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統計表及調查評價
6、居民艾滋病宣傳材料入戶率調查表及評價
7、轄區內中學在校生艾滋病、性病知識宣傳教育(講課教材、記錄、小結)
8、各村艾滋病防治宣傳牆體標語統計及相片
9、「12.1「艾滋病防治日宣傳計劃、記錄、小結相片
10、宣傳欄每季度更換一次資料底稿及相片
11、接受上一級防治艾滋病培訓記錄、學分及證書復印件
12、鄉鎮對村艾滋病培訓材料(計劃、簽到、備課、試卷、記錄、小結)
13、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流動和隨訪記錄及高危人員管理記錄本
14、高危人群、外來媳婦調查登記記錄本
15、艾滋病防治工作半年、全年總結
16、上級相關文件
(三)其他傳染病防治材料
1、傳染病防治領導組織(衛生院文件)
2、傳染病防治相關制度(管理、登記、報告、轉診、疫情處理、消毒隔離)及傳染病報告工作流程
3、傳染病防治工作計劃並定期檢查,有自查記錄
4、傳染病登記本
5、傳染病報告記錄、傳染病報告卡表
6、傳染病漏報調查記錄
7、疫情個案調查表
8、傳染病疫點、疫區處理記錄
9、狂犬疫苗接種記錄及暴露者傷口處理記錄
10、急性已肝病人隨訪記錄
11、法定報告傳染病統計表
12、《傳染病防治法》及其相關知識培訓(計劃、簽到、記錄、試卷、小結)
13、疫情值班制度、值班表、值班記錄
14、計劃免疫針對性傳染病、應急接種記錄
15、傳染病防治半年、全年總結
16、上級相關文件
第五卷 婦女保健
(一)婦保資料
1、基本概況
(1)上級文件包括縣婦保院下發的月工作安排等
(2)婦幼人員、組織、網路、工作制度、職責
(3)服務對象統計及服務概況
(4)已婚育齡婦女統計表
2、宣教記錄(宣教計劃、小結、宣教底稿及圖片)
3、會議記錄本(包括縣、鄉兩級會議及參加縣培訓記錄本)
4、對村培訓資料(培訓計劃、小結、試卷、培訓講稿、簽到本)
5、計劃總結工作資料(年度工作計劃、半年及年終工作總結)
6、專題活動計劃及小結
7、圍產保健卡(孕期5次產後2次隨訪服務記錄表及體檢單)
8、孕產婦系統管理統計表
9、婦女病普查普治登記表、統計表
10、高危孕產婦登記表、統計表
11、孕產婦死亡、育齡婦女死亡登記表、統計表
12、孕產婦體檢方案(計劃,每年一次較完整的體檢含一般體檢、婦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血型、肝功能、腎功能、乙型肝炎等、小結、相片)
13、更年期、老年期婦女保健台賬(健康教育計劃及講稿)
14、婚前醫學檢查統計表
15、更年期、老年期婦女保健情況統計表
16、孕婦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冊率、產後訪視率統計及分析
(二)產科資料
1、產科工作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
2、有關法規及有關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省實施辦法文件
(2)《愛嬰醫院評估標准》
(3)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條例
3、有關機構和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明材料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2)醫療機構助產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許可證)
(3)助產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助產技術證等復印件
4、繼續教育及新技術
5、產科各種醫療文件
(1)門診工作日記(全年原件)
(2)分娩登記本(全年原件)
(3)新篩登記本
(4)處方質量檢查統計表(按月統計)
(5)病歷質量檢查統計表(按月統計)
(6)會診、轉診、三級查房、急、危症搶救、疑難或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等原件
(7)產科護理文件
(8)各種保潔、隔離、消毒措施及相關記錄表
(9)產科質控記錄單
(10)《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登記表
6、計劃生育相關登記
(1)分娩登記(與產科共冊)
(2)計育生育門診手術記錄
(3)住院終止妊娠登記、病歷
(4)孕婦超聲檢查登記(原件)
(5)終止妊娠葯品使用個案登記、領取記錄
第六卷 兒童保健
(一)免疫規劃
1、免疫規劃工作計劃
2、免疫規劃相關制度
3、預防性接種工作計劃、總結
4、0--7周歲兒童計劃免疫建卡情況統計表

(請參照縣疾控中心要求整理年度資料)

(二)兒童體檢
1、基本概況
(1)上級文件包括縣婦保院下發的月工作安排等
(2)婦幼保健人員、組織、網路
(3)兒童保健工作制度、職責
2、7歲以下兒童統計表(花名冊)
3、出生嬰兒登記表
4、基層指導記錄
(1)7歲以下兒童體檢統計表
(2)兒童體檢通知發放記錄
(3)新生兒家庭訪視記錄表(1周內)、建立《0--6歲兒童保健手冊》
(4)1歲內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
(5)1--2歲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
(6)3--6歲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
(7)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指導記錄(底稿及圖片)
(8)體弱兒童專案管理登記表及記錄表
(9)5歲以下兒童死亡登記表及報告卡
(10)兒童系管情況統計表
(11)托幼機構人員名單
(12)年終兒童體檢發育評價情況統計分析報告、貧血情況統計分析報告
(13)口腔發育異常(唇齶裂、高鄂弓、誕生牙)、齲齒情況統計分析報告
第七卷 老年人健康管理
1、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計劃、總結、制度與職責
2、60歲以上老年人花名冊
3、65歲老年人健康管理花名冊
4、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情況統計表
5、健康管理服務記錄(健康評估、完整體檢、輔助檢查、健康指導)
6、預約下次健康管理服務通知單
7、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設備登記表
8、老年人家庭訪視記錄、個體化宣教記錄
9、老年健康宣教資料
10、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評估表
11、老年人體檢疾病分類統計及病因分析報告
第八卷 衛生監督協管
(一)計劃總結、制度、職責、培訓
1、年度衛生監督工作計劃、總結
2、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制度、職責、培訓記錄
3、衛生監督管理情況統計表
(二)食品衛生
1、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監督監測一覽表
2、食品衛生宣教檔案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檔案
4、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記錄表
5、食品安全事件協作調查記錄表
(二)職業衛生
1、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
2、企業職業衛生檔案
3、可疑職業病報告記錄表
4、職業病防治咨詢、指導記錄
5、職業(放射)衛生單位巡查活動記錄
(三)飲用水衛生
1、轄區居民飲用水供給基本情況檔案
2、飲用水供給單位衛生檔案
3、飲用水供給單位從業人員培訓記錄
4、飲用水安全事件報告記錄
5、開展飲用水安全巡查活動記錄
(四)學校衛生服務
1、轄區學校統計表
2、學校宣傳欄設置、內容、相片
3、開展學生健康教育活動記錄
4、轄區學校巡查活動記錄
(五)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
1、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調查線索表
2、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事件報告登記表
感覺這樣的提問沒有什麼意義
建議看看書,查查資料

H. 陝西省兒童計劃免疫條例

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兒童相應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兒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對兒童相應傳染病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工作目標、免疫程序,對本省境內七周歲以下兒童進行預防接種。第三條兒童計劃免疫是指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劑、麻疹疫苗的接種和推行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種。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兒童計劃免疫工作,制定兒童計劃免疫規劃,並組織實施。第五條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是兒童計劃免疫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兒童計劃免疫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財政、民政、教育等部門,按各自的職責協助做好兒童計劃免疫的有關工作。第六條各級衛生防疫機構承擔本轄區內兒童計劃免疫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疫苗、菌苗的管理,預防接種的組織實施,疫苗、菌苗效價和免疫效果的監測評價等工作。第七條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和個體從醫人員,承擔責任區內的兒童計劃免疫任務,按照國家《計劃免疫技術管理規程》進行預防接種並報告疫情。第八條村(居)民委員會、托兒所、幼兒園和小學校應當配合醫療保健機構和個體從醫人員,按規定完成兒童計劃免疫任務。第九條實行兒童預防接種證制度。家長或監護人應當在兒童出生兩個月內到現居住地的醫療保健機構辦理《預防接種證》,並按規定為兒童接種。
托兒所、幼兒園、小學校在辦理兒童入托、入園、入學手續時,必須查驗《預防接種證》。第十條實行兒童計劃免疫保償制。以簽訂合同的方式,規定入保者和防疫服務單位的權利義務。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十一條兒童計劃免疫所用疫苗、菌苗必須由國家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單位生產,由各級衛生防疫機構統一訂購和供應,嚴禁其他單位和個人生產和經營。第十二條兒童計劃免疫所用疫苗、菌苗的預算、運輸、貯存和使用,必須按照國家《計劃免疫技術管理規程》進行。第十三條兒童計劃免疫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專項列支。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劑、麻疹疫苗和冷鏈器材的裝備等費用由省財政承擔。冷鏈設備的運轉、維修、更新所需費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乙型肝炎疫苗實行自費。第十四條發生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和事故,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組織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診斷小組鑒定,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第十五條對兒童計劃免疫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第十六條對拒絕承擔兒童計劃免疫任務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對單位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對個體從醫人員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執業、行醫許可證。第十七條家長或監護人拒絕為兒童接種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劑、麻疹疫苗的,拒絕辦理《預防接種證》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一百元以下罰款,並責令限期補種辦證。第十八條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經營兒童計劃免疫所用疫苗、菌苗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全部疫苗、菌苗和非法所得,並處以相當經營金額一至三倍的罰款;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並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責任人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致使兒童漏種或疫苗、菌苗失效,造成相應傳染病傳播、擴散的;
(二)出售、使用失效的或假造的疫苗、菌苗,造成兒童病、殘的;
(三)發生疫情漏報、遲報、不報,造成兒童相應傳染病傳播、蔓延的。第二十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所收罰款上繳財政。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I. 計劃免疫中「五苗防七病」是指的哪五苗和哪七病

為百日咳菌苗、白喉類毒素、破傷風類毒素混合制劑(簡稱百白破混合制劑),卡介苗,脊髓灰質炎活疫苗,麻疹活疫苗。

依據《全國計劃免疫工作條例》第十規定:我國實行兒童基礎免疫,所用製品包括:百日咳菌苗、白喉類毒素、破傷風類毒素混合制劑(簡稱百白破混合制劑),卡介苗,脊髓灰質炎活疫苗,麻疹活疫苗。兒童基礎免疫要根據規定的免疫程序(附後)進行。

流行性乙型腦炎疫苗、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多糖菌苗、鉤端螺旋體菌苗、傷寒、副傷寒菌苗等製品的應用,各地可根據相應傳染病的流行情況,做好人群預防接種。為保證計劃免疫工作的落實,各地要建立健全預防接種登記卡(簿)和各項規章制度,城市要常年開展計劃接種門診,對流動人口實行預防接種卡的轉移。

(9)計劃免疫培訓資料擴展閱讀:

全國計劃免疫工作的相關要求規定:

1、凡參加預防接種的工作人員均需經過培訓, 明確目的, 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嚴格的科學態度,掌握免疫程序、製品性質、接種方法、途徑和禁忌症以及反應的觀察、處理方法,以確保工作質量。

2、預防接種前,要詳細詢問被接種者的病史,尤其是過敏史,必要時進行體格檢查。凡有製品說明書規定的禁忌症者,一律不予接種。

3、生物製品的運輸和保存應按製品說明書要求進行。凡過期、變色、發霉、有搖不散的凝塊或異物、無標簽或標簽不清、安瓿有裂紋的,一律不得使用。製品安瓿啟開後,活菌(疫)苗限半小時內用完,滅活菌(疫)苗限一小時內用完。

J. 預防接種培訓內容

呼吸道傳染病的防治
秋季處於夏季和冬季之間,所以夏季和冬季的傳染病都有可能在秋季發生,請大家不要麻痹大意。尤其是腸道傳染病,如霍亂、傷寒、細菌性(阿米瘡痢疾)痢疾、病毒性肝炎等疾病。國為秋季天氣仍然火熱,各種細菌、病毒仍處於旺盛生長繁殖期,食物、水源、環境仍然容易受到傳染,所以疾病仍容易發生與流行。病媒生物如蒼蠅、蚊子、蟑螂等在秋季繁殖頻繁,它們攜帶各種病源體傳染食物、水源、環境。
要搞好室內衛生,搞好糞便管理,清除垃圾,疏通污水
溝,消滅蚊子、蒼蠅、老鼠、蟑螂等四害;
(2)搞好飲食衛生:不吃腐敗變質食物,不喝生水,不吃生冷不潔食物,不吃蒼蠅、蟑螂等叮爬過的食物,碗、筷等餐具要嚴格消毒,傳染病人和帶菌者要暫時調離飲食服務工作崗位;
(3)養成個人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五要「」七不要「。(即」五要「要按時作息、要睡前刷牙、要飯前、便後洗手、要勤洗澡洗衣服、要勤剪指甲理發。」「七不要」即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物;不吸煙吸毒;不喝生水;不食不潔食品;不用公共毛巾和未消毒杯碗、筷)
(4)腸道傳染病的普通症狀,起病急,腹痛,腹瀉,排稀便一天可達十次以上,繼之膿血便,偶爾伴有輕度發熱,四肢無力。嚴重的有惡心、嘔吐、脫水等症狀。
(5)及時發現和控制傳染病源:發現病人或可疑病人,要及時向醫務室報告,做到早隔離、早治療。
2、預防接種證的查驗
預防接種的意義
預防接種投入少、效益高,具有廣泛群眾基礎
預防、控制和消滅傳染病的有效手段
預防接種:利用人工制備的抗原或抗體進行接種,使機體獲得對某種傳染病的特異免疫力。
計劃免疫:根據疫情監測和人群免疫水平,按照國家規定免疫程序, 計劃地預防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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