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2018-2019年上半年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治理。目的是治理培訓行業亂象、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消除潛在安全隱患、減輕學生課外負擔。
按照實施方案規定,專項治理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階段是集中整改,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階段是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貳』 2018年相關部門將如何整治校外培訓
據報道,針對種種教育怪象,日前,教育部等四部門發布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有關通知,要求堅決治理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
三是對無證有照的,指導其依法依規辦證。四是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學科)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布。五是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六是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希望各種校外培訓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理!
『叄』 教育部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新政策
法律分析:1.依法審批登記。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嚴格執行「先證後照」制度,必須證照齊全才能開展培訓。
2.依法規范。必須將校外培訓機構納入法制的軌道予以管理。具體就是要依法依規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審批登記、開展專項治理、強化日常監管,切實規范校外培訓秩序。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培訓業務和相關活動,自覺維護中小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 二、明確設置標准
(三)確定設置標准。省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制訂,並向省級教育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標准必須達到以下基本要求。場所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範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師資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管理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必須有規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培訓宗旨、業務范圍、議事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
『肆』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伍』 校外培訓機構將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5月下旬,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整改無證無照機構5013所,整改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2963所,整改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整改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機構212所。
我覺得這樣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為以往受到的教訓已經很多了。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陸』 4部門將怎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亂象
教育部等四部門將開展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針對培訓機構建黑白名單制度。
堅決查處教師誘導逼迫學生上課外班
「內外聯動」「疏堵結合」,《通知》還對學校方面做出規定。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這次把壓力傳達到個人身上,一旦發現,老師課上不講課後到培訓機構講,一定會嚴肅處理。」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俞偉躍說。
此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還將牽頭建立《白名單》《黑名單》。《白名單》即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黑名單》將公布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
根據《通知》,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全面摸排已有具體時間表: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階段,集中整改,於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三階段,專項督促和檢查,於明年6月底前完成。
『柒』 教育部開展校外培訓專項治理有哪些要求
據教育部消息,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教基廳〔2018〕3號)的相關要求,扎實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堅定改革決心,壓實責任舉措,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決定性勝利。
四要准確把握政策。各地要認真學習領會四部門關於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確把握政策界限,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完善審核標准,突出治理重點,不搞「一刀切」。對培養學生興趣、發展學生特長、發展素質教育、培訓行為規范、手續完備的校外培訓機構,要鼓勵支持其發展,不能因為開展專項治理影響正常的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培訓等工作。
『捌』 校外培訓亂象多,該怎麼整怎麼治
發展無序、超綱教學、收費混亂、虛假宣傳、安全隱患……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種種亂象,直指監管。而監管對象分散、培訓需求旺盛、涉及部門眾多等因素,都增加了監管的難度。治理校外培訓亂象,需要標本兼治,握指成拳,同時也要切實解決好學校內、課堂內教不到位的問題。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在有關部門和各地共同努力下,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但在一批不合規的機構被整頓、關停的同時,內容超前超標、虛假宣傳、亂收費等現象仍屢禁不止。
『玖』 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校外補習機構的整改要求
法律分析:根據教育部的通知,對針對中小學生而開設的校外培訓機構提出以下整改要求:第一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停辦,進行整改。第二點,對無證開辦卻有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辦理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依法依規停止辦學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第三點,糾正「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第四點,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第五點,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第二條 (一)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二)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三)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四)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五)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拾』 規范校外培訓機構,中央文件落地執行,各地推出了哪些相關政策
引言:規范校外培訓機構,中央文件落地執行,各地推出了哪些相關政策? 所以說現在社會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教育,那麼很多孩子在小的時候都不斷地接受校外的培訓班來受到更多的學習。針對這一現象,其實很多人也認識到了校外培訓班,並不會帶給孩子更多思維上的培訓,而是會讓孩子成為學習上的機器。國家針對這一現象也提出了規范校外培訓班的經歷,而在這些年也成功的讓更多的孩子接受到了素質的教育。
其實現在校外培訓機構得到正確的整改之後,也是因為如果違背行業的規定,也會得到大量的處罰。甚至對教師來說,一輩子都不可能再次執教。於是讓很多想要得到利益的老師不敢再次違規辦輔導班。其實這是一個好的現象,因為這樣就能夠減少唯分制。讓小孩在成長和學習的過程中,能夠更好的展現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個性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