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培訓機構法定節假日放假嗎
法律分析:教育培訓機構不同於民辦以及政府部門舉辦的教育機構,其性質仍屬於勞動法領域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保障職工的休息休假權。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㈡ 在培訓班當老師,一般有雙休日嗎
在培訓機構當老師的前景是非常大的,畢竟是有些人不一定會考上在職的老師,畢竟有些人不願意在事業單位里呆著。這就是一個人一個人的夢想,我們不能強迫。在這裡面當老師的前景很大的原因是: 一個是及時的反饋,我的一個表妹就是做這個的,在家...
㈢ 培訓機構老師暑假有長假放嗎
如果培訓機構暑假安排的有課,就不能放長假。但不少培訓機構暑假8月份的課程少,8月可以休較長時間。
㈣ 培訓班老師過年幾號放假啊放幾天
這個呢,具體要看培訓班的老師是怎麼樣子安排的,因為今年過年的話是在2月份,他具體要放假放幾天的話,應該也要根據那個時候的時間段啊,那那個時候的情況來看。
㈤ 培訓機構法定節假日不放假違法嗎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法定節假日不放假不違法。因為各行各業的工作性質都不一樣,有的單位法定節假日是不放假的,提前告知員工即可。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㈥ 教育機構是否有寒暑假
沒有。寒暑假是教育機構的黃金時間,不可能放假的。教務人員只有淡季才放假。當然,過年一般也會有幾天假期。
㈦ 培訓機構法定節假日休息嗎
體制內的當然可以休息,體制外的休息時間不確定,按工作需要,我老婆在培訓結構裡面招生,一般周末不休
㈧ 培訓機構老師的法定節假日
法律分析:跟正常上班一樣,單休周一或者周一周二(中大型機構一般在周一到周四讓老師輪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㈨ 法定節假日培訓機構必須給學生放假嗎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培訓機構在法定假日不準上課,國家法定節日,對於國家公職單位來說,是一定要放假的,但對於私人機構放假長短要看領導老闆。如果是全職工作人員,有勞動關系,則應依法放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三條 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
㈩ 培訓機構老師有周六周日休息嗎
基本沒有休息,因為周六日學生才有空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