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誰有《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11-2015)文件原稿給傳個好嗎 謝謝
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
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8號)精神,結合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制定本行動計劃。一、防治現狀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艾滋病防治的一系列決策部署,落實各項綜合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勢頭有所減緩,病死率有所下降,社會歧視有所減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下簡稱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下簡稱病人)的生活質量明顯改善,基本實現了《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6-2010年)》的總體目標。但是,當前艾滋病流行形勢仍然嚴峻,社會歧視廣泛存在,局部地區和高危行為人群疫情嚴重,還有相當數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發現,梅毒等性病疫情上升,艾滋病傳播的危險因素廣泛持續存在,感染者陸續進入發病期,病人明顯增多,死亡增加。防治工作面臨一些新的挑戰:性傳播已成為主要傳播途徑,傳播方式更加隱蔽,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疫情上升明顯,配偶間傳播增加,未開展預防母嬰傳播項目地區的母嬰傳播率處於較高水平;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耐葯增多加大了治療的壓力和難度。同時,一些地區和部門對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視不夠,政策落實不到位,防治措施覆蓋面不足;現有的防治技術、手段和能力尚不能滿足工作需求,防控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基層基礎工作有待加強。防治工作出現的新問題與原有問題以及難點問題交織並存,情況更加復雜,防治任務十分艱巨。二、目標和工作原則(一)目標。減少艾滋病新發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減少對受艾滋病影響人群的歧視,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到2015年底,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勢頭得到基本遏制,艾滋病新發感染數比2010年減少25%,艾滋病病死率下降30%,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數控制在120萬左右。1.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包括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識和無償獻血知識)知曉率,15-60歲城鎮居民達到85%以上,農村居民達到80%以上;出入境人群、流動人口和15-49歲婦女達到85%以上;高危行為人群和青少年達到90%以上;監管場所的被監管人員達到95%以上。所有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每學年按照規定要求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專題教育或宣傳教育活動;各級主要新聞媒體刊播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公益廣告占公益廣告的比例達到5%以上。人口獻血率達到10/千人口,各省(區、市)獻血量和獻血人次的增長水平不低於當地醫療服務需求的增長水平。2.高危行為人群有效干預措施覆蓋率達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檢測並知曉檢測結果的比例達到70%以上;所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發放和推廣使用安全套;95%的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或設置自動售套機;高危行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達到90%以上;登記在冊阿片類物質(主要指海洛因)成癮者500人以上的縣(市、區)建立戒毒葯物維持治療門診及其延伸服葯點,為70%以上符合條件的成癮者提供戒毒葯物維持治療服務;參加戒毒葯物維持治療人員艾滋病年新發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靜脈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具比例控制在15%以下。3.孕產婦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率達到80%以上,高流行地區達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及所生嬰兒抗艾滋病病毒葯物應用比例達到90%以上,接受綜合干預服務後的孕產婦艾滋病母嬰傳播率降低到5%以下;孕產婦梅毒檢測率達到70%以上。100%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主動為有艾滋病感染風險的就診者提供必要的艾滋病和梅毒檢測咨詢服務,70%以上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檢測,95%的監管場所將艾滋病檢測列為新進被監管人員常規檢查內容。4.符合治療標準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規范抗艾滋病病毒治療比例達到80%以上,治療持續12個月的比例達到85%以上;90%以上的感染者和病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結核病相關檢查,符合治療條件的雙重感染者接受抗結核菌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療比例達到80%以上;符合標準的病人服用預防機會性感染葯物的比例達到80%以上;累計接受中醫葯治療的人數比2010年增加70%。梅毒患者和感染梅毒的孕產婦接受規范診療的比例均達到80%以上,全國一期和二期梅毒年報告發病率增長幅度控制在5%以下,先天梅毒年報告發病率降至30/10萬活產數以下。(二)工作原則。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擴大覆蓋、提高質量。三、防控措施(一)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宣傳部門協調指導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部門,將宣傳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作為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的重要任務,加大刊播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公益廣告的力度。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互聯網、手機等媒體,通過相關節目或開設專門欄目,不斷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充分發揮有社會影響的公眾人物作用,鼓勵和動員受艾滋病影響人群參與宣傳教育工作,營造反對社會歧視的良好氛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崗前或崗位培訓,支持員工參與艾滋病綜合防治宣傳活動。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政策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團校等機構的培訓內容。將防治知識和政策掌握情況、宣傳教育工作力度作為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公共場所、社區、邊遠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宣傳教育。交通運輸、鐵道、衛生、質檢、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繼續在車站、碼頭、機場、出入境口岸、公園等公共場所以及旅客列車、民航飛機、載客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顯著位置,設立艾滋病綜合防治公益廣告宣傳欄,放置宣傳材料或播放宣傳信息。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要設置固定宣傳設施,經常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基層文化建設內容,對轄區群眾開展宣傳教育。科技、農業、文化、衛生等部門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工作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支農、惠農活動相結合,在農村相關培訓中增加艾滋病綜合防治教育內容,突出加強對高流行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農民的宣傳教育。要結合當地的民風、民俗特點,組織志願者有計劃地深入邊遠貧困村莊和少數民族村寨,加強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開發通俗易懂和民族語言的宣傳材料,發揮宗教人士和少數民族中有影響的公眾人物作用,開展對少數民族群眾的宣傳教育。加強流動人口、青少年、婦女、被監管人群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商務、質檢等部門要加強出國勞務人員等出入境人員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農民工相關培訓。在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城鎮地區,衛生、公安等部門要加強流動人口居住聚集區域或社區的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工商部門和工商聯等單位要積極引導用工單位在其負責管理的農民工集中居住場所擺放宣傳材料和安全套,開展同伴教育活動。人口計生部門要充分發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的優勢,向流動人口和育齡人群宣傳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勞務輸出組織、用工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職業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教育、公安、衛生、共青團等部門和單位要在青少年中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教育、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在醫學院校、師范院校相關課程中納入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內容,在初中及以上學校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專題教育,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課時落實和教學效果。充分發揮學校社團、互聯網、學生刊物等平台的作用,鼓勵青少年主動參與宣傳教育活動,並將落實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技能等相關教育作為學校年度考核的內容之一。婦聯、人口計生、衛生等部門和單位要關注已感染艾滋病和面臨感染風險的婦女,積極倡導和支持開展針對婦女的艾滋病防治知識教育,防止配偶間傳播和母嬰傳播,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紅十字會等組織的工作網路優勢,繼續深入開展「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青春紅絲帶」、「婦女『面對面』」和「紅絲帶健康包」等專項行動。公安、司法等部門要結合監管場所特點,加強被監管人員的法制宣傳和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二)擴大綜合干預覆蓋面,提高幹預工作質量。突出重點,遏制艾滋病經性途徑傳播。公安部門要繼續依法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等違法犯罪行為。衛生、宣傳、文化、人口計生、工商、質檢、旅遊等部門要落實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的有關規定,加強檢查指導,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各省(區、市)要明確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的公共場所。有關場所的經營者要通過多種方式,促進安全套的使用。加強對高危行為人群以及感染者配偶的健康教育和綜合干預,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要將艾滋病和性病檢測納入重點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健康體檢,對檢出的艾滋病病人、性病患者及時提供治療服務。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性病防治能力建設,完善治療服務網路,改善服務環境,提高服務質量,及時和規范治療性病病人,並將性病診療服務與艾滋病預防干預緊密結合。積極探索使用抗病毒治療葯物預防配偶間和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間傳播的方法。開展對吸毒人群的綜合干預,扎實推進戒毒葯物維持治療工作,減低艾滋病和毒品的危害。在繼續依法打擊販毒吸毒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衛生、公安、司法、食品葯品監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將預防艾滋病經吸毒傳播與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戒毒條例》相結合,加強綜合干預,進一步擴大戒毒葯物維持治療工作的覆蓋面。依託戒毒葯物維持治療門診,建立延伸服務點,提高服務的可及性。建立強制隔離戒毒、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和戒毒葯物維持治療之間的銜接機制,積極探索在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場所內開展戒毒葯物維持治療工作,做好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出所後向戒毒葯物維持治療機構的轉介工作。加強戒毒葯物維持治療的規范化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探索建立減免費用等激勵機制,加強對服葯人員的管理和綜合服務,提高維持治療保持率,確保治療效果。在戒毒葯物維持治療難以覆蓋的地方,繼續開展清潔針具交換工作。擴大預防母嬰傳播工作覆蓋面,有效減少新生兒感染。衛生部門要以婦幼保健網路為平台,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和先天梅毒防治工作納入婦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務常規工作中,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逐步將工作擴展到全國。各級各類提供孕產期保健及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利用孕產期保健服務,為孕產婦提供艾滋病與梅毒咨詢、檢測、轉介或診療服務。對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產婦及其所生嬰幼兒,免費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葯、隨訪等系列干預服務。加強相關監測、機會性感染預防及嬰幼兒早期診斷等工作,減少艾滋病母嬰傳播和先天梅毒的發生。(三)加強血液安全管理,預防醫源性傳播。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應當依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發展規劃,保證采供血服務的發展與醫療服務需求增長幅度相適應。衛生、食品葯品監管、紅十字會等部門和單位要鞏固加強采供血機構和血液管理的成效,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積極建立無償獻血志願者組織,提高固定無償獻血者的比例,採取有效措施減少高危行為人群獻血,大力推動無償獻血工作。加強血液安全管理,積極推進血液篩查核酸檢測工作,到「十二五」末基本覆蓋全國。完善采供血機構實驗室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對采供血和血液製品生產的全程監督與管理。公安、衛生等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打擊非法采供血液(血漿)、制售血液製品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臨床合理用血和院內感染控制的培訓和管理,完善並落實預防艾滋病和丙肝醫源性傳播的工作制度和技術規范,加強病人防護安全和醫務人員的職業防護。(四)擴大監測檢測覆蓋面,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發展改革、衛生、質檢等部門要依託現有醫療衛生服務和傳染病監測網路,配備必要的設備和人員,進一步加強監測檢測能力建設,完善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綜合監測和實驗室檢測網路。逐步推廣艾滋病新發感染識別檢測、病毒感染窗口期檢測和嬰幼兒感染艾滋病病毒早期診斷技術,提高檢測服務的可及性和質量,所有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確證中心實驗室具備開展識別艾滋病新發和既往感染檢測能力。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檢測和病例報告的管理,及時掌握疫情動態與流行特點,對可能發生的疫情進行預警。加強監測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建立部門間信息合作與共享機制,定期公布疫情。衛生部門要合理設置和調整自願咨詢檢測點,開展艾滋病、梅毒和丙肝的檢測咨詢工作。定期開展對感染者和病人配偶以及高危行為人群的艾滋病、梅毒檢測咨詢工作。公安、司法、衛生部門要加強被監管人員的艾滋病檢測咨詢工作。(五)擴大治療覆蓋面,提高治療水平和可及性。要根據感染者和病人的具體情況,按照就地治療原則,及時開展抗艾滋病病毒治療,加強隨訪,提高治療效果。積極動員感染者家庭成員、社區組織參與非住院病人的治療工作,提高治療依從性。完善醫療衛生機構在病人抗艾滋病病毒、抗機會性感染治療、隨訪、葯品提供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異地治療的轉介和銜接機制,加強被監管人員和流動人口中病人的治療工作,提高治療的可及性和規范化程度。加強感染者和病人中結核病、丙肝的篩查和診斷,做好治療和隨訪服務工作,不斷提高治療效果。衛生、中醫葯部門要充分發揮中醫葯作用,探索艾滋病中西醫結合的綜合治療方案,擴大中醫葯治療的規模,提高治療質量。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定點綜合醫院和傳染病醫院的學科與能力建設,提高其綜合診療能力,並加強監督管理,落實其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診療服務的責任。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對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和傳染病防治等項目的要求,切實做好有關防治工作,逐步實現艾滋病防治服務均等化。公立醫療機構要強化社會公益性質,積極承擔艾滋病檢測咨詢、臨床治療和管理、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等職能。各級政府要根據實際,對醫療機構承擔的艾滋病防治任務給予補助。進一步完善艾滋病治療葯品的供應保障體系,健全葯物采購、配送、支付和儲備等制度。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業和信息化、食品葯品監管、衛生等部門要根據艾滋病治療需要,結合財政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適時將抗機會性感染的必需葯品納入國家基本葯物目錄,並做好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發展改革、財政、海關、稅務等部門要繼續對進口和國產的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葯品實行稅收優惠。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知識產權、衛生等部門對用量大、價格高的進口專利葯品,要探索國內企業許可生產的可行性,最大限度降低葯品成本。發展改革、食品葯品監管、工業和信息化、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對國內醫葯企業的指導協調,加快艾滋病治療領域葯品的研發、生產和審批。探索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葯品定點生產企業。工業和信息化、衛生、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新的形勢發展和需要,調整儲備葯物品種、數量,做好新葯技術儲備。(六)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的服務和管理,全面落實關懷措施。衛生、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堅持不懈地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努力消除對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就醫、就業、入學等方面的歧視。提高艾滋病救治的保障水平,進一步減輕醫療費用負擔。在繼續落實免費抗病毒治療和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的基礎上,民政等部門要針對合並機會性感染的病人實際情況,對抗機會性感染治療的費用通過醫療救助給予解決,地方政府要對生活困難的病人提供幫助,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民政、紅十字會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和臨終關懷,將符合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並保護他們的隱私。扶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把政府救助與倡導、動員愛心行動相結合,把艾滋病綜合防治與扶貧開發相結合,支持生活困難的感染者和病人開展生產自救,依法保障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願的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就業權益。財政、教育部門要制定和落實對因艾滋病造成的困難家庭子女就讀普通高中、高等學校的救助、減免政策。民政部門要將艾滋病致孤兒童全部納入孤兒保障制度;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或患兒,適當補助基本生活費。民政、教育等部門要加強對受艾滋病影響兒童心理輔導工作,保障兒童健康成長。宣傳、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傳和道德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提高其社會責任感,督促感染者和病人及時將感染狀況告知其配偶或有性關系者。公安、司法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故意傳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建立健全對違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監管制度,做好其回歸社會後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衛生、外交、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質檢、外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在華外國人艾滋病防治工作。(七)實施分類指導,全面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高流行地區要重點加強病人的治療、管理、關懷救助和預防二代傳播,減少新發感染,降低病死率,盡快遏制疫情上升的勢頭。高流行的縣(市、區)要將艾滋病和梅毒檢測咨詢納入婚前自願醫學檢查內容,縣級醫療機構將艾滋病檢測納入住院和門診的常規檢查,按照「知情不拒絕」的原則對高危行為人群提供必要的艾滋病檢測咨詢服務,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針對高危行為人群開展艾滋病快速檢測咨詢和梅毒檢測;積極推廣抗艾滋病病毒治療作為預防的策略,根據病人數量和分布,按照方便患者、保證質量的原則,合理設置治療服務網點,提供治療服務。中度流行地區要控制疫情的擴散和蔓延。中度流行的縣(市、區)要根據實際擴大艾滋病檢測范圍,縣級醫療機構按照「知情不拒絕」的原則對重點科室就診者和住院病人主動提供必要的艾滋病檢測咨詢服務;適時推廣抗艾滋病病毒治療作為預防的策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指定定點醫療機構,為病人提供規范的治療服務。低流行地區要重點加強監測和宣傳教育,保持疫情的低流行態勢。要充分發揮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的作用,研究艾滋病綜合防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解決防治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不斷總結我國不同地區、不同傳播模式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經驗,探索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綜合防治的工作模式。有關部門和地區要整合防治資源,加強對示範區的組織管理、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四、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防治工作機制。地方各級政府要對行政區域內的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負總責,完善「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防治工作機制。高流行地區政府要充分認識當地艾滋病疫情的嚴峻性,實行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內容,每年進行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考核;中度流行地區政府要充分認識艾滋病流行對當地人民群眾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潛在影響,將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管理責任制,定期進行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考核;低流行地區政府要克服麻痹思想,重視艾滋病防治工作,將其納入工作考核內容。各地要制定符合各地實際的防治工作規劃,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任務。根據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的發展和需要,進一步完善與艾滋病綜合防治相關的法規和配套政策。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考核不合格的地區,追究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掌握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政策。各地尤其是高流行地區要加強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充實辦事機構和人員,明確相關部門和相應人員負責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協調與管理,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要充分發揮各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或協調機制的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明確成員單位職責,組織推動防治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利用部門優勢,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納入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建立考核制度,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兼職人員負責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實落實防治責任。(二)加強機構和能力建設,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各地要落實深化醫改的要求,建立基層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新機制。加強基層防治能力建設,全面建立以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導,縣級定點治療醫院為支撐,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為平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組織等為補充的基層艾滋病防治服務體系,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具備開展艾滋病的快速檢測和梅毒檢測的能力。高流行地區的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立獨立從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科室,建立艾滋病確證檢測實驗室,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具備艾滋病相關免疫細胞檢測能力,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有專職或兼職人員從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大現場指導和技術支援的力度,不斷提升基層艾滋病防治服務能力;中度流行地區的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明確專人負責艾滋病防治工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設立艾滋病篩查實驗室,具備艾滋病、梅毒和丙肝檢測能力,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具備艾滋病相關免疫細胞檢測能力;低流行地區的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有兼職人員負責艾滋病防治工作,設立艾滋病篩查實驗室。衛生、中醫葯部門要加強防治隊伍建設和各級各類艾滋病防治人員的培訓,將艾滋病防治知識納入執業醫師考試的內容,重視學術帶頭人和創新型人才的培養。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人員的艾滋病防治技能培訓和指導。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落實國家對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員的工資傾斜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調動防治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開展公安、司法、質檢等部門防治人員艾滋病自我防護的培訓,加強職業防護。(三)保障經費投入,整合防治資源。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為主、分級負責、多渠道籌資」的經費投入機制,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動員和引導企業、基金會、有關組織和個人為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提供支持。加強對國際、國內防治資源的統籌協調、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級政府應當確保國際合作項目結束後各項防治工作的可持續性。(四)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各級政府要將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納入整體防治工作計劃。積極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以及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艾滋病專業防治協會等社會組織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動員和支持企業開展與艾滋病相關的社會宣傳、捐贈款物、扶貧救助等公益活動。鼓勵志願者積極參與防治工作。要充分發揮社區組織在艾滋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其易於深入接觸特殊社會群體、工作方式靈活、效率較高等優勢,按照屬地活動的原則,統籌規劃,加強合作、引導,促進社區組織在高危行為人群宣傳教育、行為干預、檢測咨詢以及感染者和病人關懷救助等領域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要開展社區組織的管理及防治技術培訓,支持其提高防治能力。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通過委託、招標等購買服務或提供技術服務、物資等方式,逐步擴大社區組織開展防治工作的覆蓋面。民政部門要支持相關社會組織注冊登記,衛生部門要認真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職責。(五)加大科研力度,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衛生、科技、食品葯品監管、中醫葯等部門要盡快落實「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葯創制」國家重大專項的「十二五」實施方案,為艾滋病綜合防治提供科技支撐。加強艾滋病的流行病學和干預研究,強化治療葯物、檢測試劑和預防葯劑及用品的應用研究,加強耐葯監測、早期診斷、新發感染識別檢測、快速診斷、防治效果評估、中西醫結合治療、與艾滋病綜合防治相關的社會問題等方面的研究,著重解決防治策略、干預措施等關鍵問題,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繼續加強國際合作,積極引進國際艾滋病綜合防治的先進理念和技術,借鑒和吸收其他國家的防治經驗。通過與相鄰國家的雙邊合作,加強邊境地區的預防干預工作。積極做好對外宣傳,為部分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支持,擴大我國在艾滋病綜合防治領域的國際影響。五、督導與評估加強艾滋病防治督導與評估工作,完善國家艾滋病綜合防治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制訂計劃,開展督導檢查,注重防治效果的評估。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制訂本行動計劃的督導與評估框架,對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2016年初對本行動計劃執行效果進行評估。
B. 學校在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中開展了哪些活動
艾滋病已成為我國重點控制的重大疾病,我國已步入艾滋病的快速增長期,據專家估計,我國有HIV感染者達84萬人。目前仍無治癒艾滋病的葯物,也無有效的疫苗,對艾滋病的控制措施主要是預防,因此宣傳教育至關重要。為此, 在院團委的領導下,我們以世界艾滋病日為契機,以今年艾滋病日主題為口號在校園進行一次艾滋病宣傳活動。為了搞好艾滋病防治宣傳周活動,學校領導非常重視這項工作,把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與禁毒教育、青春期教育等教學活動結合起來。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學校領導重視健康教育工作
對於我校開展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動,學校領導非常重視,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和計劃,成立了遏制與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小組,校領導親自掛帥,明確職責,協調各方面力量,狠抓落實,做到領導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實實地開展艾滋病預防工作,活動真正做到了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
二、 內容及方法
1、開展全校師生預防艾滋病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2、舉辦預防艾滋病板報展覽活動;
三、 主要工作
1、為了有目的、有教育意義、科學地開展預防控制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動,按照上級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全校19個教學班,由政教處配合教務處統一安排課程,先由健康教育教師對班主任進行培訓,然後講明班主任本學年需要完成健康教育的部分。每周安排0.5課時為健康教育課。
2、為了提高學校教職工和學生有關艾滋病基本知識水平,增強學生自我防護能力,共進行2次有關知識講座,內容包括:
(1)艾滋病流行態勢及對人類危害的普遍性、長期性及毀滅性。作文
(2)艾滋病的基本知識:著重介紹了艾滋病是由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一種叫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AIDS);艾滋病的傳播途徑;艾滋病與HIV感染者區別;艾滋病臨床表現;艾滋病毒的體外消毒方法。
(3)艾滋病預防原則:潔身自愛、拒絕毒品,增強自我防護能力。工作總結
(4)同情艾滋病人和HIV感染者;告知同學們目前全人類的敵人是艾滋病,而不是艾滋病人和HIV感染者;我們要關心他們,如果歧視,只會加速艾滋病的傳播。
3、 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
利用廣播、板報、展覽、講座和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為學生們提供青春期性教育,預防吸毒和預防艾滋病的知識。並教會他們一些學校基本生活技能,學會如何傾聽,促進同學們交流過程,尊重別人,學會如何與人親密相處,學會如何拒絕來自社會各方面的不良誘惑,提高自尊,將其學到知識融入預防艾滋病中去。為了使學生有深刻的認識,學校組織放映有關錄像、片子有《艾滋病基本知識》、《逼近中國人的艾滋病》、《拒絕毒品、珍愛生命》等。
總之,開展以學校健康教育為中心的全民宣教,是預防艾滋病在我國蔓延的最有效手段,也是預防艾滋病的重要方法。通過活動,教師和學生澄清一些模糊的認識,知道了對待HIV感染者、艾滋病人不應歧視,艾滋病知識知曉率達95%以上。今後,我校將在加大宣傳力度、建立艾滋病預防工作的長效機制,繼續努力探索和實踐,力爭為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出更大的貢獻。aware天貓
C. 防艾知識
1、艾滋病是一種病死率極高的嚴重傳染病。目前還沒有治癒的葯物和方法,但可預防。
2、艾滋病病毒主要存在於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陰道分泌物、乳汁等體液中,所以通過性接觸、血液和母嬰三種途徑傳播。絕大多數感染者要經過5—10年時間才發展成病人,一般在發病後的2—3年內死亡。
3、與艾滋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觸(如握手、擁抱、共同進餐、共用工具、辦公用具等)不會感染艾滋病,艾滋病不會經馬桶圈、電話機、餐飲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室等公共設施傳播,也不會經咳嗽、打噴嚏、蚊蟲叮咬等途徑傳播。
4、潔身自愛、遵守性道德是預防經性途徑傳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5、正確使用避孕套不僅能避孕,還能減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險。
6、及早治療並治癒性病可減少感染艾滋病的危險。正規醫院能提供正規保密的檢查、診斷、治療和咨詢服務,必要時可藉助當地性病、艾滋病熱線進行咨詢。
7、共用注射器吸毒是傳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徑,要拒絕毒品,珍愛生命。
8、避免不必要的輸血、注射、使用沒有嚴格消毒的拔牙和美容器具等,正規使用經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的血液和血液製品。
9、關心、幫助和不歧視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他們是疾病的受害者,應該得到人道主義的同情和幫助。家庭和社會要為他們營造一個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環境,鼓勵他們採取積極的生活態度,改變危險行為,配合治療,有利於提高他們的生命質量、延長生命,也有利於艾滋病的預防和維護社會安定。
10、艾滋病威脅著每一個人,預防艾滋病是全社會的責任。對艾滋病的恐懼和歧視源於不了解、不信任,普及艾滋病知識是全社會的責任,希望上面的介紹給大家對艾滋病的認識帶來幫助。
D. 預防艾滋病性病宣傳教育原則的預防艾滋病性病宣傳教育原則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雖然外表和正常人一樣,但他們的血液、精液、陰道分泌物、皮膚粘膜破損或炎症潰瘍的滲出液里都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強的傳染性;乳汁也含病毒,有傳染性。唾液、淚水、汗液和尿液中也能發現病毒,但含病毒很少,傳染性不大。
艾滋病是一種目前尚無有效治癒辦法、病死率極高的傳染病。研究證明,艾滋病通過三種途徑傳播:性接觸、血液和母嬰傳播。與人的行為緊密相關,對家庭、社會生產力破壞極大。由於對該病和感染者的不正確認識而產生的歧視和處理不當引起的社會不安定事件也屢見不鮮。它在世界范圍內的迅速傳播和廣泛流行,已成為舉世矚目的公共衛生和社會熱點問題。我國自1985年發現第一例艾滋病病人以來,艾滋病感染率一直控制在較低水平,然而,隨著全球艾滋病流行重心逐漸向亞洲轉移,近兩年艾滋病的傳播速度也呈倍增趨勢。截至1997年9月,疫情已波及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累計報告發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千多例,據國內有關單位專家以組分法和德爾菲法測算,我國艾滋病病毒實際感染數應為15萬-20萬。加之賣淫、嫖娼、吸毒等易於艾滋病傳播的危險因素存在,我國面臨著艾滋病大面積加速流行的嚴峻局面。
缺乏預防艾滋病性病的知識是造成艾滋病傳播的主要原因。通過宣傳教育把有關預防知識交給群眾,提高他們的自我防護能力是目前預防和控制艾滋病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我國一直堅持把宣傳教育作為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主要措施,但是目前疫情迅速發展的形勢,與艾滋病控制有效國家相比,我國宣傳教育工作尚缺乏深度、廣度和持久性,廣大群眾接受艾滋病宣傳教育的機會十分有限。宣傳活動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的每年年底的一段時間;在內容上,對艾滋病是可以預防的和正確對待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宣傳不夠,關於推廣使用避孕套防病和正確開展性健康教育等敏感問題缺乏統一認識和政策;艾滋病宣傳教育的組織工作主要在衛生部門,其他部門雖然也做了不少工作,但總體上講,全社會和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力度不夠,尤其是大眾媒介的充分參與亟待加強。1996年10月3日國務院召開了防治艾滋病性病協調會議,10月16日-19日衛生部召開了全國艾滋病防治會議,兩會強調指出,目前是遏制我國艾滋病快速增長勢頭的關鍵時刻,必須不失時機地落實各項預防和控制措施,要求加強宣傳教育並作為全社會的共同任務。
根據國務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協調會議的要求,在預防與控制艾滋病宣傳教育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強調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1.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問題的決議》精神,宣傳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並把它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內容。報道各級政府負責,各部門參與,全社會動員,協調配合、綜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減輕艾滋病給國家、社會、家庭和個人帶來危害的工作情況和成功經驗。
2.結合法制和道德教育,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血液製品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公民義務獻血和無償獻血的宣傳教育。對有意造成艾滋病性病傳播,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例要根據中央的宣傳精神和有關主管部門的意見適時予以報道。同時進行遵紀守法,嚴禁吸毒、販毒、嫖娼、賣淫,保持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潔身自愛、保持童貞、忠於配偶、白頭偕老等),樹立健康積極的戀愛、婚姻、家庭及性觀念的教育。
3.預防艾滋病、性病的宣傳教育是大眾媒介、宣傳教育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任務。
對廣大群眾的宣傳,要以大眾傳媒為主,開展有計劃、經常性的預防知識宣傳教育,採取群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宣傳形式,如公益性廣告、健康與生活話題等。各類院校、宣傳教育部門要在現行健康教育課程(活動)或群眾性健康教育活動中增加預防艾滋病性病的內容。營業性娛樂場所、流動人口聚集的場所和出國人員較多的單位要備有宣傳資料,開展適宜的宣傳教育活動。
對重點人群的宣傳要在衛生、宣傳和有關部門的統一協調安排下開展活動。要採取一些更有針對性的宣傳方式,如熱線電話、醫生咨詢或通過制訂鄉規民約的家庭、社區教育,以及由非政府和社區組織開展心理咨詢、同伴教育等進行宣傳。選擇性地報道這類活動的成功經驗和好典型,促進全社會,特別是社區對艾滋病預防工作的關心和參與。對婦女收教所、戒毒所、勞教所、監獄等場所的特殊人群的宣傳,在依法加強思想、文化、技術教育、心理健康咨詢及其他宣傳活動中增加預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內容。
各部門要對負責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的幹部,特殊人群的管理人員和有關預防艾滋病的熱線電話、咨詢機構的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和管理。
二、把握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內容的科學性、准確性和政策性
1995年11月衛生部疾病控制司制訂下發的《預防艾滋病性病宣傳教育提綱(試行)》介紹了艾滋病的病原、傳播途徑、預防手段等知識及開展宣傳教育原則、內容、政策和技術等,為各地、各部門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供了技術指導。經過一年的試行、修改後,可繼續作為艾滋病性病宣傳教育工作的參考文件。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宣傳要點:
1.艾滋病的流行情況及其對個人、家庭、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嚴重危害。報道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數據和情況,可用國內外的具體實例教育人們,如針對目前赴泰國、馬來西亞旅遊、探親和經商活動日益頻繁,適當宣傳東南亞地區的流行情況,以喚起人們的警覺。
2.艾滋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要科學地宣傳艾滋病的主要傳播方式及主要高危行為,如共用注射器吸毒、不良性行為、使用沒有嚴格消毒器具的不安全拔牙、供輸血液、注射、美容或其他侵入人體的操作等;同時要告訴人們艾滋病不通過一般公共活動傳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強調艾滋病是完全可以預防的,在提法中不宜用「絕症」「超級癌症」之類詞,應使用「艾滋病是一種目前尚無有效治癒方法但是完全可以預防的嚴重傳染病」的提法。
3.防止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視宣傳,要明確:(1)歧視不利於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傳播,反而極易成為引起社會不安定的因素;(2)每個人都必須懂得預防知識和措施,否則都有感染艾滋病的可能;(3)感染者是無知和疾病的受害者,與其他病人一樣需要人們和社會給予人道主義的關心和幫助,即使是由於有過某種過失行為而感染艾滋病病毒也是受害者。要適當報道關懷幫助感染者和病人的典型事例。(4)了解艾滋病的傳播途徑,從我做起,從身邊的人做起,全社會共同來防護艾滋病。
三、其他有關問題宣傳原則
由於艾滋病的傳播,在相當程度上涉及法律、倫理道德和個人隱私等社會問題,防治工作中正確處理治本與治標宣傳的關系也具有很強的政策性。治本是結合法制和道德教育進行防病教育,治標是借鑒國外的某些成功經驗,如宣傳推廣使用避孕套防病及吸毒者在戒毒前不共用注射器以防止艾滋病的傳播等。因此,要實事求是地理解治本的長期性和防病的緊迫性,講究宣傳策略和方法,其宣傳方式須與國情及其他相關政策協調一致。
1關於推廣使用避孕套預防性病艾滋病傳播的宣傳
根據國務院批准衛生部下發的《關於加強預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見》中對推廣使用避孕套的要求,結合防病話題告訴人們避孕套不僅可以避孕,還能預防通過性途徑傳播的疾病,如乙肝、丙肝、性病、艾滋病等。同時要讓人們認識到避孕套的防病作用是建立在正確使用的基礎上,理解避孕套預防艾滋病的效果並不是100%,但遠比不使用避孕套要安全。由於避孕套具有避孕和防病的雙重功能,因此即使已經採用了上環或結扎等避孕措施,為了防病仍需使用避孕套。
要避免將避孕套作為賣淫佐證的報道。
2.有關艾滋病疫情的報道
各地要隨著疫情的發展,及時報道當地艾滋病的流行情況,幫助群眾認識艾滋病,自覺預防艾滋病。在艾滋病疫情報道中,凡涉及感染者、病人的個人情況,未經本人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公開泄露,電視影像的遮擋必須可靠。涉及艾滋病疫情的報道,數字要准確,發稿前應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核實。
3.關於通過不規范、不安全的供輸血、注射、牙科檢查治療等侵入人體醫療操作傳播艾滋病的案例以及其他有關違法案例的報道,為不影響正常的執法管理和醫療衛生工作秩序,發稿前應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及審理案件的公安、司法部門核實。
4.報道艾滋病治療葯物和防治成果時要特別慎重,必須經有關衛生行政部門核實。失實的報道,不但會誤導群眾產生消極影響,而且可能觸犯國家有關葯品法規,也有損國家形象。
E. 禁毒防艾宣傳活動策劃書範文
一、活動背景:
2009年12月1日是第22個「世界艾滋病日」,當今社會,艾滋病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身為當代大學生,我們是社會中的一個活躍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主體與支柱;我們相信科技,掌握大量的科學知識,不再盲從;我們有良好的道德品質,高尚的道德觀足以讓我們做出正確的判斷;我們有熱情,立志讓不幸的人重溫人間的溫暖,讓受傷的人重感社會的關懷!作為祖國未來棟梁的我們,有必要起來與艾滋病作斗爭,有責任有義務為艾滋病患者這樣一個遭受種種苦難的社會群體獻出我們的關懷與理解。一條細長的紅絲帶在他們眼中就是一輪旭日,帶給他們溫暖,給他們以與命運抗爭的勇氣!
二、活動名稱:青春紅絲帶」艾滋病日宣傳活動
三、活動主題:
遏制艾滋 ,呼籲擁抱;控制蔓延,共享陽光
四、活動時間:2009-11-30—2009-12-01
五、活動地點:校內外
六、主辦單位:新余市疾病控制中心
七、協辦單位:
新余高專校團委,校青年志願者團
八、活動對象:校青年志願者團成員及所有幹事共一百餘人
九、活動目的:
1、感受世間冷暖,體驗艾滋病患者的痛楚,讓成員了解他們的難處;
2、宣傳有關艾滋病的知識;
3、增強青年的社會責任感,豐富學生的業餘生活;
4、通過此次活動號召更多人關注社會上的弱勢體。
十、活動流程:
1、活動籌備階段:
(1)策劃階段:活動策劃書的形成與審核。時間:11月16日—11月24日
(2)審批階段:遞交策劃書及申請活動相關物品和活動經費,與市疾病控制中心取得聯系並邀請相關人員到新校區開講座。時間:11月24日—11月26日
(3)物資購置:由相關主辦單位提供活動過程中所需的各種材料。
(4)宣傳階段:海報的設計與張貼,展板的製作,倡議書及准備定點懸掛的橫幅,
聯系校青年攝影協會、校學生記者團、校廣播台、校學生會網路部,運用媒體宣傳本活動,擴大影響力。時間:11月28日—12月01日
(5)准備播放光碟的設備及電影放映場地的申請。
(6)製作抽獎箱與抽題箱。
(7)准備好活動所需的攝影器材,並指定專人負責攝影。
2、活動進行階段:
(1)在校外進行艾滋病宣傳工作,發放宣傳單,提高人們預防艾滋病意識。時間:11月30日上午9:00···············參考自:172校園活動網 http://www.172xiaoyuan.com/cehuashu/原文地址: http://www.172xiaoyuan.com/cehuashu/shetuan/2009/1123/1755.html
F. 國務院頒發的預防艾滋病的「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根據《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6-2010年)》要求,為在機關幹部中宣傳普及科學防治艾滋病基本知識,增強機關幹部預防控制艾滋病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艾滋病防治行動,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決定於2007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25日,舉辦市、區直機關幹部艾滋病防治知識競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內容
主要是艾滋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基本知識、防治措施等方面的內容。題型為單項選擇題與多項選擇題(試題、答題卡附後)。
二、參賽對象
市、區直各機關單位幹部職工(含二級機構工作人員)。望各單位積極組織職工參賽。
三、獎勵辦法
競賽組委會將在參賽職工人數及比例較多的單位中評選出優秀組織獎,在滿分答卷(若人數不足,按成績取前100名)中抽取個人獎,結果將在《宣城日報》、市衛生局網站上公布。本次競賽設優秀集體組織獎5個(頒發獎牌),個人一等獎5名(獲獎者每人獎金300元),二等獎10名(獲獎者每人獎金100元),紀念獎50名(獲獎者每人價值30元紀念品一份)。
四、其它事項
參賽人員答題卡必須詳細填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系電話,於12月25日前(以郵戳為准)將答題卡寄至宣城市鰲峰中路57號市防艾辦(市衛生局大樓三樓艾防科)或通過市政府辦文件交換站轉市衛生局疾控科。信封正面標注「艾滋病防治知識競賽」字樣。
知識競賽規則
一、競賽方式
1、試題發放:由市艾防辦以文件的形式印發競賽試題和答題卡(答題卡復制有效)。區直單位,委託區艾防辦發放。
2、答題方式:(1)在答題卡上選擇正確答案所對應的「○」內用鋼筆或簽字筆塗黑塗滿;(2)答題卡上填寫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單位、聯系電話。
二、本次競賽試題共50 題,分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兩種類型。
三、答卷採取塗黑方式,參賽者選擇認為正確的答案,用黑色或藍色筆,答題卡中對應的「○」塗成實心「●」,不正確的不塗。答題卡復印有效。
四、答題卡必須詳細填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填塗完畢,請將答題卡寄至宣城市鰲峰中路57號市衛生局大樓三樓艾防科,或通過市政府辦文件交換站轉市衛生局疾控科。信封正面標注「艾滋病防治知識競賽」字樣。
五、本次知識競賽由宣城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判卷、解釋相關問題並組織抽獎(抽獎時間另行公布)。
六、本次活動截止日期為2007 年12 月30日。屆時主辦單位邀請有關領導從獲得滿分的參賽者(如人數不足100名,將由高分向低分依次選不少於100名參賽者)中抽取一、二等獎以及紀念獎獲獎者,競賽組委會評出優秀集體組織獎5個(頒發獎牌),一並在《宣城日報》、市衛生局網站上公布,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獲獎單位和個人。
七、為確保公證,市防艾辦人員不得參加本次競賽。
宣城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三日
宣城市直、區直單位艾滋病防治知識競賽試題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一、單項選擇題(選出一個正確答案,塗在答題卡上。每題2分,共60分)
1、艾滋病醫學全稱為:
A、免疫缺陷綜合症 B、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 C、先天性免疫缺陷綜合症 D、繼發性免疫缺陷綜合症
2、世界艾滋病日是每年的何月何日?
A 、6 月1 日 B、8 月1 日 C 、12 月1 日 D 、11 月1 日
3、以下對艾滋病窗口期說法正確的是:
A 、為1-5 個月; B、一般為2 周-3 個月; C 、窗口期血液中能查出病毒抗體; D 、窗口期病人沒有傳染性。
4、艾滋病的平均潛伏期為:
A、 3 -7 年 B、7 -10 年 C 、5 -20 年 D 、2 -12 年
5、對艾滋病病毒易感的人群是:
A 、靜脈吸毒者 B、性亂者 C 、同性戀者 D 、每個人
6、下列哪種行為可能傳播艾滋病病毒?
A 、與艾滋病病人共用衛生間; B、患艾滋病的母親哺乳嬰兒; C 、與艾滋病病人同一泳池游泳;D 、與艾滋病病人擁抱與握手。
7、下列哪些途徑會傳播艾滋病病毒
A、共同辦公; B、握手、禮節性接吻; C、刺破皮膚的手術器械; D、蚊蟲叮咬。
8、1981年,哪個國家首先報道世界上第一例艾滋病?
A 、中國 B、泰國 C 、美國 D 、南非
9、下列哪項不是預防艾滋病經性途徑傳播的有效措施
A、安全性行為 B、固定性伴侶 C、潔身自愛、遵守性道德 D、多個性伴
10、請說出艾滋病發病後的典型症狀
A 、長期低熱 咳嗽 B、體重下降 C、慢性腹瀉 D、以上都是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將艾滋病列入哪類傳染病
A、甲類 B、乙類 C、丙類 D、丁類
12、《艾滋病防治條例》實施時間
A、2005.12.1 B、2006.3.1 C、2006.6.4 D、2006.12.1。
13、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婦女會通過什麼途徑將病毒傳染給嬰兒
A 、妊娠、分娩、親吻; B、哺乳、親吻、妊娠; C 、妊娠、分娩、哺乳; D、 摟抱、親吻、呼吸。
14、艾滋病最常見的機會性感染是:
A、肺結核病; B、肝炎; C、感冒; D 、心肌炎。
15、當你曾有過高危行為,懷疑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該怎麼辦?
A 、找心理醫生咨詢; B 、心裡害怕擔憂,但又不敢找人咨詢; C 、到艾滋病咨詢檢測點咨詢檢測; D 、到個體診所就診。
16、我國預防控制艾滋病的基本原則是:
A、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 B、廣泛發動群眾,全社會動員 C、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D、以上都是
17、艾滋病自願咨詢檢測哪項規定是正確的
A、免收咨詢費,按規定收檢驗費;B、適當收取咨詢費,免收檢驗費;C、按規定收取咨詢費和檢驗費;
D 、按規定免收咨詢費和檢驗費。
18、下面哪種說法正確
A、目前艾滋病不能治癒,也沒有有效的疫苗,所以艾滋病是不能預防的 B、安全套可以避孕,但不能預防艾滋病
C、共用注射器吸毒可以感染艾滋病,是因為毒品中有艾滋病病毒 D、正確使用安全套可以預防艾滋病
19、下列哪一項不屬於國家「四免一關懷」政策的內容:
A、對農村和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人實行免費抗艾滋病病毒葯物治療;
B、在全國范圍內為自願咨詢檢測的人員免費提供咨詢和初篩檢測;對艾滋病病人的遺孤實行免費上學;
C、對孕婦實施免費艾滋病咨詢、篩查和抗病毒葯物治療,減少母嬰傳播;
D、對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費的抗感染和抗腫瘤的葯物。
20、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可以將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姓名、住址等有關情況公布或傳播; B、對於艾滋病檢測結果,衛生部門可以不保密;
C、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能參加工作; D、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屬。
21、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
A、任何單位有義務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有關艾滋病發生、傳播、轉歸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和完整資料
B、任何個人有義務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有關艾滋病發生、傳播、轉歸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和完整資料
C、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無權通報和公布本行政區域的疫情 D、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地如實通報和公布疫情
22、關於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權利說法不正確的是:
A、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屬不受歧視; B、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屬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
C、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能工作、學習,享受醫療保健和參加社會活動;D、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子女擁有入托、入學、就業等權利。
23、王某有過一次不潔性行為,他應該怎麼辦?
A、聽天由命,任其發展; B、享受生活,更加放縱自己; C、到專業機構咨詢檢測; D、情緒低落,心事重重。
24、根據衛生部、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和世界衛生組織2005年最新評估結果顯示:截至2005年底,中國現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約有多少萬人?
A、100 B、45 C、84 D、65
25、艾滋自願咨詢檢測簡稱是什麼?
A、VCT B、VCD C、HIV D、AIDS
26、全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數最多的是哪個地方?
A、次撒哈拉非洲 B、東亞 C、大洋洲 D、拉丁美洲
27、艾滋病病毒主要侵犯人體的
A、循環系統 B、消化系統 C、免疫系統 D、神經系統
28、哪種疾病與艾滋病傳播途徑最相似
A、淋病 B、梅毒 C、結核 D、甲型肝炎
29、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6-2010年)的總目標中,到2010年,把我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數控制在多少人以內?
A、100萬 B、200萬 C、300萬 D、150萬
30、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6-2010年)的具體目標和工作指標規定,到2010年底實現全國15-49歲人口中,城市居民對艾滋病防治和無償獻血知識知曉率達到多少以上?
A、70% B、75% C、80% D、85%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正確答案,每題2分,共40分)
31、艾滋病重點救助關懷村建設「三條線」指的是:
A、艾滋病患者的醫療保障線; B、艾滋病孤兒孤老的生活保障線;C、患者家庭的生產生活保障線;D、艾滋病患者的社會保障線。
32、艾滋病病毒主要存在於人的哪些體液里?
A 、血液;B、精液;C、陰道分泌物;D 、乳汁。
33、哪些人應考慮去做艾滋病病毒抗體的檢測?
A、曾經有高危險行為的人,如多性伴侶者、同性戀者、賣淫嫖娼者; B、共用注射器吸毒者及他們的性伴侶等;
C、在感染者較多的地區或血液安全沒有保障的條件下接受過輸血的人; D、艾滋病病毒抗體陽性的婦女所生的嬰兒。
34、艾滋病急性感染期的主要症狀包括:
A 、發熱、出汗、咽痛 B、頭痛、腹瀉、皮疹 C、面色發黃 D 、淋巴結腫大、
35、診斷艾滋病的主要依據是:
A、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陽性 B、感冒發燒 C、臨床表現 D、CD4細胞<200/mm3
36、艾滋病和性病的關系:
A、艾滋病是性病的一種 B、艾滋病不屬於性病 C、患性病有利於艾滋病的傳播
D、艾滋病和性病傳播途徑、危險性行為、涉及人群和預防措施有許多共同點。
37、下列哪些做法可以控制艾滋病傳播?
A、加強健康教育,樹立健康的性觀念 B、保持忠貞的夫妻性關系 C、正確使用安全套
D、加強遵紀守法教育,遵守性道德,禁止婚外性行為
38、目前我國艾滋病流行形勢是:
A、流行范圍廣,地區差異明顯,感染者以青壯年為主 B、疫情發展迅速,發病和死亡依然嚴重
C、疫情正從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擴散 D、逐步減少
39、中國政府預防控制艾滋病採取的行為干預措施是:
A、同伴教育 B、美沙酮維持療法 C、安全套推廣 D、自願咨詢檢測
40、艾滋病流行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危害是:
A、造成年輕勞動力損失,影響了經濟的發展 B、人均期望壽命大幅度降低 C、導致大量的孤兒和孤老,並由此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D、導致住院需求和醫療費用的急劇增加,衛生資源大量消耗,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
4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家人應該採取的態度是:
A、夫妻性生活時應堅持正確使用安全套 B、分開使用餐具、卧具
C、分開使用牙刷、剃須刀、指甲刀等容易弄破皮膚或黏膜的物品 D、配偶及性夥伴要定期到正規醫院檢測,接受醫生指導
42、下列哪些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A、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屬不受歧視,他們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社會福利
B、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應當將其發病或感染的事實告訴配偶,在性生活時採取保護措施,避免配偶感染。
C、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應對社會承擔起義務和責任,認真聽取醫務人員的醫學指導,服從衛生防疫部門的管理
D、對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而故意感染他人的違法行為,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3、我國預防與控制艾滋病的防治策略與主要措施有:
A、加強宣傳教育,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識
B、針對高危人群開展健康教育和行為干預工作,減少人群中的相關危險行為,控制艾滋病經過性接觸和吸毒途徑傳播
C、依法監督,阻斷艾滋病病毒經過血液、血液製品等醫源性和非醫源性途徑傳播
D、規范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控制艾滋病在性病人群中的傳播,改善艾滋病、性病感染者的醫療保健服務質量
44、為什麼說艾滋病是能夠預防的?
A、艾滋病病毒的傳播途徑非常明確,通過血液傳播、性傳播和母嬰傳播 B、艾滋病病毒在體外環境下很脆弱,很容易被殺死
C、艾滋病病毒不通過空氣、食物、水等一般性日常生活接觸傳播,也不能通過蚊蟲叮咬傳播
D、艾滋病的傳播主要與人類的社會行為有關, 完全可以通過規范人們的社會行為而被阻斷,是能夠預防的
45、進行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A、公示 B、自願 C、知情同意 D、保密
4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應該
A、善待自己、善待他人 B、要注重自己的營養、個人衛生,提高機體免疫功能 C、要樹立良好的生活態度
D、要注意採取安全的行為和良好的生活方式
47、根據有關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下應當主動公開自己患病的事實
A、感染/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 B、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業時,應向用人單位公開
C、就醫時,將感染/發病的事實向接診醫生說明 D、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出入境時,應向安檢人員公開
48、以下哪些是造成艾滋病在全球迅速傳播的主要原因:
A、同性戀人群擴大 B、靜脈吸毒者大量增加 C、賣淫、嫖娼者數量增加 D、廣泛的世界性旅遊
49、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感染了艾滋病毒的人,免疫功能還沒遭到破壞以前稱艾滋病毒感染者
B、感染了艾滋病毒的人,免疫功能遭到破壞並出現臨床症狀稱艾滋病病人
C、艾滋病毒感染者外表看上去和正常人沒有什麼兩樣 D、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都具有傳染性
50、下列哪些日常生活接觸不會感染艾滋病?
A、接觸食物、飲水、空氣、紙幣、硬幣、票證
B、公共場所的一般日常生活接觸,如同在一個教室上課、各種公共交通工具的座位、扶手,辦公室的辦公用品,工廠車間的工具
C、禮節性親吻、禮節性擁抱、雙方手部皮膚完好時的握手,影劇院、商場、游泳池等場所的接觸
D、接觸公用馬桶、浴缸,蚊蟲叮咬
G. 艾滋病的防治條例是什麼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艾滋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艾滋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採取行為干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實行綜合防治。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和工作責任制,對有關部門承擔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進行考核、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艾滋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國家艾滋病防治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規定和國家艾滋病防治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動計劃。
第六條國家鼓勵和支持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紅十字會等團體協助各級人民政府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有關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知識的宣傳教育,發展有關艾滋病防治的公益事業,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有關組織和個人依照本條例規定以及國家艾滋病防治規劃和艾滋病防治行動計劃的要求,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對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贈,對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群進行行為干預,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提供關懷和救助。
第八條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與艾滋病預防、診斷、治療等有關的科學研究,提高艾滋病防治的科學技術水平;鼓勵和支持開展傳統醫葯以及傳統醫葯與現代醫葯相結合防治艾滋病的臨床治療與研究。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因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執行公務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撫恤。
第二章 宣傳教育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以及關懷和不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宣傳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營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會環境。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車站、碼頭、機場、公園等公共場所以及旅客列車和從事旅客運輸的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顯著位置,設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廣告牌或者張貼艾滋病防治公益廣告,組織發放艾滋病防治宣傳材料。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有關部門、組織和個人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有關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知識;醫務人員在開展艾滋病、性病等相關疾病咨詢、診斷和治療過程中,應當對就診者進行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指導、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中學將艾滋病防治知識納入有關課程,開展有關課外教育活動。
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中學應當組織學生學習艾滋病防治知識。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利用計劃生育宣傳和技術服務網路,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向育齡人群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時,應當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從事勞務中介服務的機構,應當對進城務工人員加強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在出入境口岸加強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對出入境人員有針對性地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詢和指導。
第十七條國家鼓勵和支持婦女聯合會、紅十字會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將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納入婦女兒童工作內容,提高婦女預防艾滋病的意識和能力,組織紅十字會會員和紅十字會志願者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有關組織和個人對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群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咨詢、指導和宣傳教育。
第十九條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宣傳。
第二十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應當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學習有關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知識,支持本單位從業人員參與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開通艾滋病防治咨詢服務電話,向公眾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詢服務和指導。
第三章 預防與控制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健全艾滋病監測網路。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國家艾滋病監測規劃和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艾滋病監測規劃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艾滋病監測計劃和工作方案,組織開展艾滋病監測和專題調查,掌握艾滋病疫情變化情況和流行趨勢。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艾滋病發生、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流行的因素開展監測活動。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對出入境人員進行艾滋病監測,並將監測結果及時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國家實行艾滋病自願咨詢和自願檢測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的艾滋病自願咨詢和檢測辦法,為自願接受艾滋病咨詢、檢測的人員免費提供咨詢和初篩檢測。
第二十四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預防、控制艾滋病的需要,可以規定應當進行艾滋病檢測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根據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承擔艾滋病檢測工作的實驗室。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和規范,確定承擔出入境人員艾滋病檢測工作的實驗室。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根據本行政區域艾滋病的流行情況,制定措施,鼓勵和支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其他有關組織和個人推廣預防艾滋病的行為干預措施,幫助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群改變行為。
有關組織和個人對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群實施行為干預措施,應當符合本條例的規定以及國家艾滋病防治規劃和艾滋病防治行動計劃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與禁毒工作的協調機制,組織有關部門落實針對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公安和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互相配合,根據本行政區域艾滋病流行和吸毒者的情況,積極穩妥地開展對吸毒成癮者的葯物維持治療工作,並有計劃地實施其他干預措施。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市場監督管理、葯品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等部門應當組織推廣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應網路。
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在公共場所內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
第三十條公共場所的服務人員應當依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定期進行相關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經營者應當查驗其健康合格證明,不得允許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的人員從事服務工作。
第三十一條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對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監獄中執行刑罰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強制戒毒和勞動教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傳播。
對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依照前款規定採取的防治措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經費保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予以技術指導和配合。
第三十二條對衛生技術人員和在執行公務中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培訓,有關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
第三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遵守標准防護原則,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發生艾滋病醫院感染和醫源性感染。
第三十四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進行醫學隨訪。
第三十五條血站、單采血漿站應當對採集的人體血液、血漿進行艾滋病檢測;不得向醫療機構和血液製品生產單位供應未經艾滋病檢測或者艾滋病檢測陽性的人體血液、血漿。
血液製品生產單位應當在原料血漿投料生產前對每一份血漿進行艾滋病檢測;未經艾滋病檢測或者艾滋病檢測陽性的血漿,不得作為原料血漿投料生產。
醫療機構應當對因應急用血而臨時採集的血液進行艾滋病檢測,對臨床用血艾滋病檢測結果進行核查;對未經艾滋病檢測、核查或者艾滋病檢測陽性的血液,不得採集或者使用。
第三十六條採集或者使用人體組織、器官、細胞、骨髓等的,應當進行艾滋病檢測;未經艾滋病檢測或者艾滋病檢測陽性的,不得採集或者使用。但是,用於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學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進口人體血液製品,應當依照葯品管理法的規定,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進口葯品注冊證書。
禁止進出口用於臨床醫療的人體血液、血漿、組織、器官、細胞、骨髓等。但是,出於人道主義、救死扶傷目的,可以進出口臨床急需、捐獻配型的特殊血型血液、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臍帶血造血幹細胞,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理出入境手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制定。
依照前款規定進出口的特殊血型血液、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臍帶血造血幹細胞,應當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接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檢疫。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不得進出口。
第三十八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流行病學調查和指導;
(二)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
(三)就醫時,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如實告知接診醫生;
(四)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傳播艾滋病。
第三十九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艾滋病流行病學調查時,被調查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可以封存有證據證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並予以檢驗或者進行消毒。經檢驗,屬於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應當進行衛生處理或者予以銷毀;對未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或者經消毒後可以使用的物品,應當及時解除封存。
第四章 治療與救助
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詢、診斷和治療服務。
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其他疾病進行治療。
第四十二條對確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將其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本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告知其監護人。
第四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技術指導方案的規定,對孕產婦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詢和檢測,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及其嬰兒,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咨詢、產前指導、阻斷、治療、產後訪視、嬰兒隨訪和檢測等服務。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下列艾滋病防治關懷、救助措施:
(一)向農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人免費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葯品;
(二)對農村和城鎮經濟困難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適當減免抗機會性感染治療葯品的費用;
(三)向接受艾滋病咨詢、檢測的人員免費提供咨詢和初篩檢測;
(四)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免費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治療和咨詢。
第四十五條生活困難的艾滋病病人遺留的孤兒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當免收雜費、書本費;接受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應當減免學費等相關費用。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生活困難並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給予生活救助。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創造條件,扶持有勞動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和工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和完善艾滋病預防、檢測、控制、治療和救助服務網路的建設,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專業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將艾滋病防治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級政府的職責,負責艾滋病預防、控制、監督工作所需經費。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艾滋病流行趨勢,確定全國與艾滋病防治相關的宣傳、培訓、監測、檢測、流行病學調查、醫療救治、應急處置以及監督檢查等項目。中央財政對在艾滋病流行嚴重地區和貧困地區實施的艾滋病防治重大項目給予補助。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趨勢,確定與艾滋病防治相關的項目,並保障項目的實施經費。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趨勢,儲備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葯品、檢測試劑和其他物資。
第五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扶持措施,對有關組織和個人開展艾滋病防治活動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和便利條件。有關組織和個人參與艾滋病防治公益事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組織、領導、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職責,或者未採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艾滋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艾滋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職責的;
(二)對有證據證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採取控制措施的;
(三)其他有關失職、瀆職行為。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依照本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宣傳教育、預防控制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艾滋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艾滋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並可以依法吊銷有關機構或者責任人員的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監測職責的;
(二)未按照規定免費提供咨詢和初篩檢測的;
(三)對臨時應急採集的血液未進行艾滋病檢測,對臨床用血艾滋病檢測結果未進行核查,或者將艾滋病檢測陽性的血液用於臨床的;<, span="">
(四)未遵守標准防護原則,或者未執行操作規程和消毒管理制度,發生艾滋病醫院感染或者醫源性感染的;
(五)未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的;
(六)推諉、拒絕治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詢、診斷和治療服務的;
(七)未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進行醫學隨訪的;
(八)未按照規定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及其嬰兒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技術指導的。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有前款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屬的信息的,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其他單位、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屬的信息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機構或者責任人員的執業許可證件。
第五十七條血站、單采血漿站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照獻血法和《血液製品管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造成艾滋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並可以依法吊銷血站、單采血漿站的執業許可證:
(一)對採集的人體血液、血漿未進行艾滋病檢測,或者發現艾滋病檢測陽性的人體血液、血漿仍然採集的;
(二)將未經艾滋病檢測的人體血液、血漿,或者艾滋病檢測陽性的人體血液、血漿供應給醫療機構和血液製品生產單位的。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採集或者使用人體組織、器官、細胞、骨髓等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有執業許可證件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其執業許可證件。
第五十九條 對不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進出口的人體血液、血漿、組織、器官、細胞、骨髓等,進出口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禁止出入境或者監督銷毀。提供、使用未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疫的進口人體血液、血漿、組織、器官、細胞、骨髓等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沒收違法物品以及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物品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分。
未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進口血液製品的,依照葯品管理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十條血站、單采血漿站、醫療衛生機構和血液製品生產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未查驗服務人員的健康合格證明或者允許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的人員從事服務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未在公共場所內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依法吊銷其執業許可證件。
第六十二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艾滋病,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引起的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
對吸毒成癮者的葯物維持治療,是指在批准開辦戒毒治療業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中,選用合適的葯物,對吸毒成癮者進行維持治療,以減輕對毒品的依賴,減少注射吸毒引起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和擴散,減少毒品成癮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發的犯罪。
標准防護原則,是指醫務人員將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體液以及被血液、其他體液污染的物品均視為具有傳染性的病原物質,醫務人員在接觸這些物質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群,是指有賣淫、嫖娼、多性伴、男性同性性行為、注射吸毒等危險行為的人群。
艾滋病監測,是指連續、系統地收集各類人群中艾滋病(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及其相關因素的分布資料,對這些資料綜合分析,為有關部門制定預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及時可靠的信息和依據,並對預防控制措施進行效果評價。
艾滋病檢測,是指採用實驗室方法對人體血液、其他體液、組織器官、血液衍生物等進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體及相關免疫指標檢測,包括監測、檢驗檢疫、自願咨詢檢測、臨床診斷、血液及血液製品篩查工作中的艾滋病檢測。
行為干預措施,是指能夠有效減少艾滋病傳播的各種措施,包括:針對經注射吸毒傳播艾滋病的美沙酮維持治療等措施;針對經性傳播艾滋病的安全套推廣使用措施,以及規范、方便的性病診療措施;針對母嬰傳播艾滋病的抗病毒葯物預防和人工代乳品喂養等措施;早期發現感染者和有助於危險行為改變的自願咨詢檢測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個人規范意識以及減少危險行為的針對性同伴教育措施。
第六十四條本條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26日經國務院批准,1988年1月14日由衛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旅遊局、原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外國專家局發布的《艾滋病監測管理的若干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