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3月31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深入貫徹「十四五」規劃,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有關情況,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近年來,各地積極開展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著不少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校外培訓仍然過熱,超綱超標的培訓行為仍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對校外培訓機構,將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施策,嚴格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從嚴審批培訓機構,強化培訓內容監管,創新收費管理方式,規范培訓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家長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校外培訓機構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
5月2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強調,要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
以上內容參考 北晚新視覺—校外培訓機構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強調這些問題
『貳』 雙減政策如何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
1、堅持從嚴審批機構
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2、規范培訓服務行為
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
" 黑白名單 " 制度。
3、強化常態運營監管
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
30 分鍾,課程間隔不少於 10 分鍾,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 21
點。積極探索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叄』 教育部要求全面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行為,具體會有何相關措施
目前,已經不再審批新的機構了。
有些培訓機構打著名師的旗號,但可能老師不太好,教育不好孩子,這和價格完全不匹配。即使事後發現家長要求退款,很多機構也拒絕了這種行為,很多時候,教育費只是打了水漂。此外,了解孩子在校外培訓中是否有安全保障,是否有特殊人員的責任也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希望孩子成長成才是可以理解的,但孩子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學會,需要慢慢積累一點。校外培訓機構也要遵守一定的行為規范,幫助孩子在合理的范圍內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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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天津關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天津市教育部門制定《天津市校外培訓機構學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並於近日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伍』 規范校外培訓機構,中央文件落地執行,各地推出了哪些相關政策
引言:規范校外培訓機構,中央文件落地執行,各地推出了哪些相關政策? 所以說現在社會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教育,那麼很多孩子在小的時候都不斷地接受校外的培訓班來受到更多的學習。針對這一現象,其實很多人也認識到了校外培訓班,並不會帶給孩子更多思維上的培訓,而是會讓孩子成為學習上的機器。國家針對這一現象也提出了規范校外培訓班的經歷,而在這些年也成功的讓更多的孩子接受到了素質的教育。
其實現在校外培訓機構得到正確的整改之後,也是因為如果違背行業的規定,也會得到大量的處罰。甚至對教師來說,一輩子都不可能再次執教。於是讓很多想要得到利益的老師不敢再次違規辦輔導班。其實這是一個好的現象,因為這樣就能夠減少唯分制。讓小孩在成長和學習的過程中,能夠更好的展現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個性的培養。
『陸』 2021年培訓機構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讓校外培訓機構受到重大影響,很多機構紛紛轉到線上授課,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緩解,然而2021年的國家教育政策讓校外培訓機構人心惶惶,那麼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國際少兒英語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訓機構政策,有不足之處,還請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訓機構。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長陳寶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點是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重點整治唯利是圖、學科類培訓、虛假廣告等不良行為。
四不兩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組以「四不兩直」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督查。
寒假期間規范校外培訓機構。1月28日教育部發出提醒,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間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必須停止一切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北京市暫停校外培訓和集體活動。1月23日,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培訓和集體活動。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提出,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小學、幼兒園違反教育規律行為的治理力度,開展專項治理。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近期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問題的通報》,稱在近期開展的執法檢查中,發現相關區部分恢復線下教學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規范要求的問題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聞通氣會上就《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直播類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業。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
各地也紛紛出台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四川、江蘇、福建、陝西、安徽、山東、吉林、湖南、黑龍江等地也紛紛出台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指出強化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管理。
會議強調,要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
5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教育培訓廣告發布標准》,要求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5月份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強化市場監管檢查,檢查發現,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頂格罰款。
受疫情影響,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停止下線教學。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明確其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職責。
2021年6月15日,國務院教育督導辦發布校外培訓機構風險提示。
2021年6月23日,國務院部署進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願填報工作,嚴禁相關媒體、培訓機構、中學、個人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復讀生」等信息。
『柒』 校外培訓機構很多,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校外補習班「正規」、「合法」,表面看上去很美,可不清楚效果或害處如何?
1、小培訓機構會想辦法生存,掛靠大機構,或者幾個小機構合夥搞聯合。總之,換了馬甲就「正規」。當然也會淘汰一部分沒錢沒轍的小機構。2、「正規」後,補習機構個數急劇減少,開辦費用則猛然增大,當然生源更是不愁。只有羊身上才有羊毛。學生學費必會暴漲,普通家庭更是望而生畏,一個孩子的補習費用將是難以承受之痛,就不論二胎了。
『捌』 北京市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一是嚴格審批准入,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
二是嚴格控制學科類培訓時間,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三是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完善學科類培訓管理服務平台動態掌握學科類培訓的培訓內容、培訓材料、教師資質等信息。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四是強化經營活動監管,落實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准,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全面落實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
五是嚴禁資本化運作,嚴格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
六是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等。
法律依據:《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 第四條 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標准必須達到以下基本要求。場所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範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師資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管理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必須有規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培訓宗旨、業務范圍、議事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
『玖』 教育局規定藝術類培訓機構收取半年費用
2021年3月23日,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發布校外培訓風險提示:請家長選擇正規正規培訓機構,不要一次性支付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的培訓費。如果培訓機構一次性收取3個月以上或超過60課時的培訓費,請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自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來,大部分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規定,依法開展培訓活動。但是最近也發現,仍有一些培訓機構無資質、無證件開展培訓活動,還有一些培訓機構通過充值優惠、買多送多等手段,誘使家長一次性支付高額培訓費用。
為了避免培訓機構「收錢跑路」和「退費難」帶來的經濟損失,特提醒廣大家長,給孩子選擇培訓機構和支付培訓費用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擇有資質的正規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假如你想為你的孩子選擇一個培訓機構,一定要先確定這個機構是否有相關的資格。正式的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持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證件,並張貼於培訓場所醒目位置,按批準的辦學許可證上的培訓項目開展培訓業務。
二、不要一次性支付過高的超期費用
請勿盲目聽信銷售人員的優惠促銷承諾或折扣承諾,也請勿一次性支付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培訓費用,以免遇到培訓機構倒閉或捲款逃匿,造成經濟損失。如果培訓機構向您一次性收取3個月以上或60個課時以上的培訓費用,請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三、妥善保管好所有的合同和發票
在簽訂培訓合同時,應盡量選擇教育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範本)》。選擇其他版式合同時,請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對培訓內容、質量承諾、培訓期限、收費標准和退費辦法等條款,要逐項逐條檢查確認。簽訂合同後才能付款,要正規發票或收據。合同文本、票據等資料應妥善保管,作為維權的憑證。
『拾』 警惕「校外培訓」超收課時費!教育部的3項新規都是啥
3月14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發出《關於暫停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的通知》。此前,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三部門也聯合發布了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公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製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如果在校外培訓消費中遇到虛假宣傳的情況,應當及時需求12315等消費者權益保障組織的幫助,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