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作為教師,你是如何看待校外的輔導機構的呢
如今的社會校外的輔導機構可以說是在瘋狂地斂財,而且他們對於學生的教育也在進行大肆的宣傳著,所以說在這一方面很多家長會選擇校外的一些輔導機構來讓孩子好好的學習。但是在這一方面的話教師肯定也會對於校外的輔導機構有著自己的態度,畢竟教師和校外的輔導機構屬於是兩種不同的機構。網友們在網路上也進行了一系列的討論,紛紛表達了教師對於校外輔導機構的一系列態度。那麼作為教師來說,如何看待校外的輔導機構呢?
⑵ 上海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教育行業該何去何從
反壟斷是每一個國家都在做的事,要維護好一個行業的正常秩序,反壟斷是必須要經歷的過程。作為壟斷可能形成的第一步,公司融資上市是一定要講過嚴格審查的。國家頒布了大家耳熟能詳的“雙減”政策,更是為可能形成壟斷的教育行業敲響了警鍾。由於國家政策,很多教育公司開始出現大面積裁員和倒閉。就算是教育行業的龍頭企業新東方、學而思等機構都面臨著公司的業務轉移,很多小的教育機構面臨的情況可能更嚴峻。
其實基礎教育階段的知識是有限的,基礎教育的目的也不是為了獲得更高水準的人才。基礎教育的目的是篩選,讓適合干什麼的孩子去干什麼,三角函數的目的不是買菜,是為了讓那些不適合學理工類的孩子選擇文科。
⑶ 教育機構,你認為是不是暴利機構
去年開春的時候,一個投資機構叫我去聊一下,看看有沒有投資機會。我就當閑著也是閑著,於是整理了一下行業數據,把我們的思路整成PPT,然後拿去跟人聊。聊了人家就知道我們沒到融資的階段,第一模式還在摸索中、第二遇到疫情未來怎樣不好說、第三我們的模式就不是瘋狂圈錢擴張性的。
最後總結一下,所謂教培行業的暴利,要麼來自於瘋狂收費後的嚴重貨不對辦,要麼來自於有意為之的圈錢後破產跑路,否則老老實實的搞教培都是賺的辛苦錢,根本談不上什麼暴利。
⑷ 教育事業為何不應是只想賺錢的產業
近日,司法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徵求意見截止至2018年9月10日。據介紹,修訂工作以新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國務院三十條」為依據,對《實施條例》內容做了較大的調整,對28個原條文進行了修改,新增22個條文,刪除8個條文。
那些主打各類輔導班、興趣班的培訓機構,有的更是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家長們普遍存在的「不能輸在起跑線上」的焦慮感,讓教育培訓機構得以迅速發展。今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等部門印發通知,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然而重拳整治之下,校外培訓市場依舊紅火。價格昂貴的校外培訓,看上去也讓「搶跑」的學生增加了升學砝碼,事實上卻嚴重違背了孩子身心發展的規律,透支了孩子的發展潛力。
《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向社會徵求意見,給資本市場帶來了劇烈震動,這讓公眾對條例正式頒行更為期待。《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頒行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法,以更強的監管實現對民辦教育的引導、促進和規范。各相關部門還應當結合條例,推出更為有效的專項治理舉措,把那些完全把教育作為生意來經營、不斷突破底線不擇手段謀利的培訓機構從教育事業中趕出去,還孩子們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
來源:北京青年報
⑸ 人民日報四問校外培訓,剖析亂象背後的原因,校外培訓機構未來何去何從
很多網友們經常會在日常生活中看到有很多校外的培訓機構,而且這些校外的培訓機構也是針對不同人群的需要,開設了各種各樣的培訓班。比如說針對於小學初中的學生也有專門的培訓班,不僅有關於學習的,而且也有關於特長班。所以能夠感受到現在的很多小孩子們,他們在很小的時候就要接受各種各樣的訓練了,而且在課下的時候也沒有多餘的個人的時間把自己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了這些校外機構的培訓學習上。
但是有很多老師他們也是想通過這種方式跟一些教育機構形成一種利益上的往來,所以也會讓教育變得不那麼純粹了。並且有很多校外培訓機構,他們的價錢設置也是非常貴的。很多網友們會發現這樣的培訓機構如果要是花上幾年的話,可能對於這些孩子們來說要增加很大的教育成本,對於一些父母們來說也是非常有壓力的一件事情,
⑹ 校外培訓機構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是怎麼回事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指出,義務教育最突出的問題之一是中小學生負擔太重,短視化、功利化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特別是校外培訓機構無序發展,「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現象突出。減輕學生負擔,根本之策在於全面提高學校教學質量,做到應教盡教,強化學校教育的主陣地作用。
要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升課堂教學質量,優化教學方式,全面壓減作業總量,降低考試壓力。會議強調,要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
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
北京: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須由銀行資金監管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北京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提出了銀行存管模式的要求。
「近些年,一些機構將預收的學費當作金融杠桿,盲目擴大規模,導致資金鏈斷裂;或誘導學員違規使用『培訓貸』等引發糾紛。」北京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因此加強對預收費管理,從資金流入、資金沉澱、資金劃撥等各環節全程監管。
該辦法要求,機構預收學員培訓費的,須採用銀行存管模式開展資金監管,機構應將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銀行。存管資金撥付須與授課進度同步、同比例。機構授課完成後,存管銀行履行資金撥付。
辦法強調,教育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等。
以上內容參考鳳凰網-中央深改委: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
⑺ 虛構·誇大·誘導:作為家長應該警惕校外培訓機構哪些套路
現在課外培訓機構魚龍混雜,套路也是防不勝防,可見的套路有,收了錢成績沒有提高?老闆收了錢跑路了?還是孩子在機構里出現其他問題了?要看具體的情況而可以給點建議!對於給孩子選擇機構,不管是文化科目培優還是藝體類機構,教育部已經嚴格要求培訓機構證照齊全,培訓場所的面積、教師聘用機制和學生生源等,家長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解!
⑻ 課外班亂象已經形成了利益鏈條,你認為這一亂象的 「根」在哪裡
現在大街小巷隨處可見課外班,而且課外班亂象確實已經形成利益鏈條,我認為這一切的根是由於在日益重視教育,競爭壓力大的現代社會里,家長想要孩子得到更高質量的教育只能紛紛投向市場培訓補習,就這樣補課亂象日漸形成並發展成利益鏈條。為減少課外班亂象,我們需要做的各方面努力還很多,為了更好引導培育下一代,我們應該共同努力和思考。
⑼ 針對於對培訓機構卷錢跑路等嚴重損害家長權益問題,教育部會作何處理
針對於對培訓機構卷錢跑路的一些嚴重問題,損害了家長們的合法權益問題,教育部一定會針對性的追究其培訓機構的責任。現在的一些父母在給孩子報培訓機構的時候,面對培訓機構高達幾千到幾萬元的教育費用,父母都會選擇讓孩子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所以給孩子報考了培訓機構,有的一些培訓機構在掙了錢以後,就選擇卷錢跑路,出現這樣嚴重問題的時候家長就會變得比較急切。
現如今的一些家長在面對孩子學習的問題上,都會選擇給孩子報考培訓機構,為了讓孩子能有一個更好的學習成績。家長應該意識到孩子本身的學習壓力就非常的大,沒有必要因為家長的焦慮去間接的給孩子製造壓力。同時報考的培訓機構價格非常的高,有一些還存在著皮包公司,騙了錢就跑路的公司非常的多。家長在給孩子報考培訓機構的時候,一定要提前查看好培訓機構是否有資質。
⑽ 國家取締培訓機構的目的
法律分析:國家加強對學科類教育培訓機構管理與監督,並出台相關政策指導文件,目的在於減輕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防止教育資本無序擴張,整治教育亂想,促進教育行業規范化運營。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第十六條 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各地要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積極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充分激發辦學活力,整體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加快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平差距。
第二十四條 堅決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逐步大大壓減,解決過多過濫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嚴重問題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