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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非學歷培訓機構證書

發布時間:2022-06-12 06:08:56

① 怎麼注冊一家教育培訓公司

一、辦事程序

1、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審批機關驗證;

3、設立民辦學校;

4、考查、審批。

二、申報材料

(一)申請籌設應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二)申請正式設立應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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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形式

技能培訓

教育培訓是勞工部門培養和考取上崗資格證為目的,所以登記機關是勞動部門,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為目的,主要是提供勞動部門的認證考試培訓,師資需要認證,收費需要認證。

商業培訓

區別於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為,商業培訓的登記機關是工商局,在設置課題和訂立價格等方面比以上兩種形式簡單,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門相關的學歷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勞動部門的上崗認證教育培訓。

② 非學歷教育培訓公司注冊需要哪些條件啊

非學歷教育培訓公司注冊需要的條件:

一是房產條件。辦培訓機構的場所建築總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需在五樓及以下,二樓及以上的要有雙梯;租賃期不少於3年;並具備以下條件:

1、有房產證。

2、有原建築消防驗收(備案)意見書,

3、有房屋建築質量合格證明;若工業用房要有建設部門出具的《准予同意臨時改變房屋用途的決定書》。

二是資金條件。舉辦者開辦資金不少於五十萬元。

三是管理者和師資條件。舉辦者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機關法人除外)或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個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公職人員除外)。校長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大學學歷,且有3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管理經驗,應持有教師資格證書。有2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和3名以上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專職教師,其他教師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如果想要提升學歷可以到明世教育,明世教育提供重點復習資料,明世教育還與多所中高等院校開展人才培養計劃,開展學科協同研究,實現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與產業行業用人需求相適應,形成人才、企業以及學校三方多贏局面。

③ 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頒發的哪8類證書,如寫實性學業證明

寫實性畢業證書也便是證實你參加過高等學歷教誨,但還沒有取得國家承認的文版憑。所謂「寫實性權」便是根據有關部門的新規定,所頒發證書的同時須附上學員所學的全部課程、各門課程的考試分數及學生的實習報告,以供學員所在單位或人事部門作為晉級、評定職稱、出國、應聘等有效參考。
通過民辦大學的學習,由民辦大學頒發的畢業證均屬寫實性文憑。
給你舉幾個例子:
一、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每每舉行非學歷性質的短期培訓,擔當短期培訓的學生,也可以獲得培訓證書,培訓證書是非學歷性的,屬於寫實性的一種學習證實。
二、學生在民辦高校就讀,學習修業期滿,學校各項考試合格,由所在院校發給寫實性畢業證書。

結業證:學生在學校學習成績未及格,不能達到畢業資格,或者所在學習機構沒有頒發國家或者地區教育機構認可的證書能力,或者該項學習按照國家規定不應或不能頒發畢業證。則在學生已修完大綱規定課程後由其所在學習機構所發的證書,以示其已修完該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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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天津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的辦法全文

天津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國家「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落實市政府批轉市教委《關於加強民辦學校規范管理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津政發〔2008〕11號)的文件精神 ,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規范管理,促進我市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不具備頒發學歷證書資格的民辦學校。
申請設立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技術等級培訓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各部門、各單位面向本部門、本單位職工開展的非學歷教育培訓,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設置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符合《天津市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設置標准》(津教委社〔2008〕2 號)的文件要求。
第四條 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 設置申請
第五條 申請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天津市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設置標准》的要求,由申辦者向擬辦學所在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凡申請舉辦涉及衛生、體育、保安等內容的培訓機構,須先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第六條 申請辦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辦學申請報告。須寫明舉辦者、校長、學校名稱、辦學地址、經費籌措來源、數額及管理使用辦法、辦學內容、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內部管理體制等。舉辦者為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舉辦者應當提交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舉辦者應當提交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相關證明、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擬任培訓機構校長的資格證明及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總面積及租賃期限)、消防安全、衛生合格證明文件。
(五)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章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機構名稱、辦學地址;
2.辦學宗旨、內容、規模、層次、形式等;
3.資產數額、來源、性質以及教學設備設施的購置證明等;
4.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5.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7.學校自行終止的條件;
8.章程修改程序;
(六)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理事長(董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理事長(董事長)、理事(董事)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七)擬聘任財會人員的會計證及復印件。
(八)所設專業教師資格證(專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九)在開設的專業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等。
第七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聘請教師和管理人員需簽定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是公職人員的,需經其所在單位同意。
第八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對聘用的專職教職工,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並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九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核準的章程,建立並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內部管理,確保教育教學質量,依法開展辦學活動。
第十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後,需到法人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法人登記,到所在區縣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書,到銀行開設帳號,到區縣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將刻制印章的樣式、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必須與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十二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發布的招生簡章及招生廣告,須到審批機關辦理備案。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內容應當真實准確,與向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簡章及廣告內容相一致。
第十三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將招生及其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委託或承包給其他單位、中介機構和個人實施。
第十四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准,應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及公示。在交費時應將有關收費、退費規定向學生進行公示,並與學生簽定退費協議,退費時依照協議處理。
第十五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注冊登記制度和學生學業成績檔案。
第十六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在審批機關批準的區域以外增設教學地點,應重新辦理審批、登記手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在審批機關批準的區域內增設教學地點,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七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於每一年度結束後,向審批機關報告年度辦學基本情況。內容包括:
(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辦學資金是否到位,有無轉移、抽逃、挪用現象,財務收支及管理、納稅、票據使用情況,合理回報數額,留存發展基金是否達到年度凈資產增加額的25%等情況;
(二)由校長簽署的學校依法辦學情況的書面報告;
(三)民辦學校年度辦學登記表;
(四)房產或房屋租賃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衛生、消防、公安部門的證明文件;
(五)舉辦者資質證明(法人證書、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及校長、董事長(理事長)身份證明)復印件。
第十八條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加強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監督。加強與財政、稅務、物價、審計、民政、工商、勞動保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管理工作。
第四章 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變更名稱、層次、類別應報審批機關批准;變更舉辦者應報審批機關核准。
變更舉辦者應進行財務清算。
第二十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合並,應當進行財產清查和財務清算,並由合並後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妥善安置原在校學生。合並應報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一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因故無法開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舉辦者或者董事會(理事會)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停辦的,應當依法進行財務審計和財務清算,在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後,審批機關可予以解散或停辦。
第二十二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終止時,應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並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五月一日起實行,有效期五年。

⑤ 如何申辦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

申請辦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辦學申請報告。須寫明舉辦者、校長、學校名稱、辦學地址、經費籌措來源、數額及管理使用辦法、辦學內容、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內部管理體制等。舉辦者為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舉辦者應當提交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舉辦者應當提交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相關證明、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擬任培訓機構校長的資格證明及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總面積及租賃期限)、消防安全、衛生合格證明文件。

(五)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章程。

(六)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理事長(董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理事長(董事長)、理事(董事)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七)擬聘任財會人員的會計證及復印件。

(八)所設專業教師資格證(專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九)在開設的專業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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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

1、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其收費項目和標准依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應當在培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依據等內容。按照學時收取培訓費用的,預收費用每科目最多不得超過40個學時(每學時按不超過60分鍾計算);按照培訓周期收取費用的,預收費用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

收費應當出具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准以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組織、參與或變相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對涉嫌非法集資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置。

2、現有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依法修改章程,繼續辦學,履行新的登記手續。非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變更為營利性的,先進行清產核資,依法明確土地、校舍、辦學積累等資產的權屬並繳納相關稅費,核發新的辦學許可證後,重新在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工商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未經行政許可從事培訓業務的,由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經營行為。《辦法》自2018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⑥ 建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所需的手續

建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的具體手續如下:

1、申辦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勞動保障局窗口領取或從即墨勞動保障網選擇下載審批表及申請報告、章程(文本)、規范辦學承諾書(樣本)、培訓協議(樣本);

2、申辦人向政務大廳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開辦書面申請書;

(2)《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一式三份);

(3)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組織: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社會組織提供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擬任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以及擬聘的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復印件,擬任校長、董事(理事)會成員及管理人員從事職業教育工作的證明文件;

(5)教學及實習場地證明(屬自有場地的應出具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租賃場地的應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契約或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經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辦學資產及准備作為注冊資金的自有資金驗資證明;

(7)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法人單位的書面擔保證明及擔保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復本原件與復印件、擔保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9)擬辦培訓機構的章程、發展規劃、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10)擬開辦專業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擬使用的教材;(11)擬開辦專業的設施、設備明細表

具備條件

要有一定的辦學硬體和軟體:辦學場地(教室、辦公室、住宿、食堂等)、教學設施(儀器、儀表、實操工具、實操設備等)師資力量。軟體如:辦學章程、辦學規劃、教學大綱、規章制度等。有了這些就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辦學許可了。

勞動門接到報告後,會到你處審核,如果滿意很快就會批准。批文下達後,得到民政部門辦個登記,一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是微利不上繳稅收的。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石嘴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規范民辦職業培訓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懷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


⑦ 非學歷教育培訓資質怎麼辦理,辦理條件,辦理流程

一、辦理辦學許可證的流程

1 辦學資質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將培訓機構的性質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按照性質不同,辦學資質區別如下:(各地區具體要求不同,僅以北京為例)
營利性機構:《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
非營利性機構:《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
其中,《促進法》中對營利性機構和非營利性機構的定義如下:
由於培訓機構一般都是營利性機構,因此這里會著重講營利性機構的證件辦理。
申辦教育培訓機構需先到當地教育局進行前置審批,當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當地教育局申辦《辦學許可證》,大部分地區還需要辦理《辦學消防合格證》。
2 申辦前置條件
前置條件以當地省市下發的文件為准,這里以重慶市為例,根據《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標准》,可以看到具體要求包括:
具體省市的前置條件要求不同,可以去當地政府網站查詢相關文件或去當地教育局進行咨詢。
3 申辦資質證件流程
當機構滿足了前置條件,確定了機構性質,下一步就是進行申辦了。
1.確認辦學指標:
有些地區的辦學指標是限額的,首先去街道辦和教育局報備,確認是否還有指標;有指標的情況下去變更房屋使用性質;然後去街道辦蓋章,與教育局相關人員現場看場地,通過場地初審再進行下一步;
2.尋找場地:
已有場地的按照規定變更房屋使用性質即可,沒有場地的則需要另找場地;不管是已有場地還是沒有場地,除了前置條件外,還需要關注以下問題:
1、土地使用性質:綜合或辦公;
2、樓層要求:早教、幼教機構要求3層及3層以下;具體科目樓層要求,咨詢當地有關部門;
3、消防要求:有些地區要求場地配有雙向通道、前後門等;
4、場地裝修要求:建議讓消防隊推薦消防公司做消防裝修,消防驗收建議外包。
以上具體要求以當地區域公示為准。
3.名稱預審核准:
場地ok 之後,去辦理名稱預核准申請,其中營利性質的機構去工商局申請,非營利性質的機構去民政局申請辦理。
提交相關文件在教育局備案之後,會獲得教育局簽發的《籌辦申請同意書》,需要注意的是《籌辦申請同意書》不是《辦學許可證》,這個時候開課運營還是存在法律風險的。
4.營利性機構辦理營業執照:
一般來說,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注意以下問題(具體要求以當地為准):
1.辦理條件:
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學校,社會組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個人名義舉辦學校,舉辦者擬定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財務要求:
學校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的最低限額不少於10萬元;
3.需交的材料:(以北京為例,具體的可在官網上進行咨詢或去當地咨詢)
營業執照可以自己去辦,也可以找黃牛代辦,黃牛常年和相關部門打交道,熟悉流程,有一定的社會資源,節省時間,缺點是價格稍高,依照自己的情況進行。
5.辦理辦學消防許可證:
辦學消防許可證不等於場地原本消防許可證,是專門的辦學消防許可證,很多地方申辦辦學許可證需要提供《辦學消防許可證》,同時也是所有資質辦理中最難的一部分。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所在城市《民辦培訓學校消防管理辦法》及所在區域《消防行政管理單位具體管理辦法》。
大概流程如下:
到當地消防辦事大廳咨詢和領取准備相關材料,備好材料參加備案抽查;沒有抽中的話進入裝修報審流程准備裝修,抽中就需要辦理手續並等待參謀員現場考察;考察通過後開始裝修,竣工後進入驗收階段;提交所需材料等待審批;審批過後會給出書面消防合格證書,不合格會給出書面整改意見。
這個按照相關文件進行執行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辦學消防許可證可以外包,時間比自己辦理要快,省去了到處蓋章、買消防材料、無限次整改的問題,網上這種機構較多。
6.辦學許可證:
申請辦學許可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注意事項:
1.各地區具體要求不一樣,一定要詳細咨詢;
2.教師證、會計證,可以外借或掛靠,這個不影響最後校區的運營;
3.向當地教育行政管理單位提交以上所有資料,通過審核後會下發辦學許可證(未通過會書面說明原因),取得辦學許可證後要到民政、稅務等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憑登記證書申請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等。
7、時間節點:
1.名稱預核准辦理周期為7個工作日,有效期為6個月。
2.消防備案審批周期為30個工作日。
3.消防正式審批周期為20個工作日。
4.辦學籌設申請審批周期為30個工作日,有效期為3年。
5.辦學正式遞交審批周期為20個工作日。
6.等待審批期間,不得開展任何形式辦學;審批通過,頒發《辦學許可證》,沒審批通過的,書面告知原因;全程下來,預計3--6個月。
二、辦理辦學資質的攻略
攻略一
公司的營業執照、辦學消防許可證可以找公司代辦,優點是快且省事,缺點是報價略高,建議咨詢後對比選擇。
攻略二
辦學許可證是目前"最官方"的合法資質,為了更長久的發展,還是要多留意相關政策,有機會就還是去辦。沒有辦學許可證,在現在的大環境下,一旦被「大聯查」或惡意舉報,後果很嚴重。
攻略三
辦學消防許可證不等於場地原本消防許可證,是專門的辦學消防許可證;籌設申請同意書不等於辦學資質,這時候辦學被舉報違法辦學會很麻煩;街道辦,街道派出所,本地消防大隊,教育局會輪流找談話,且一定程度會影響審批進度。
攻略四
各地教育局對於場地、樓層要求、消防相關規定的硬性要求不統一,具體要事先咨詢教育局及相關部門。需要申請的資料事先全部准備齊全,讓教育局及相關部門統一查看一遍,勤咨詢,要耐心。
攻略五
在初期選擇場地租賃時,要注意土地使用性質,一般分辦公、綜合、民居、工業。
辦公和綜合可以申請改變性質為教育培訓,其中綜合用地有些地方需要到國土資源部補交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費,按每平方按年收;
居民和工業原則上不可以變更(工業用地變更代價最大)土地性質,具體資料可以翻閱當地相關職能部門公示。
另外要特別注意:房屋本身構造、臨近場地使用情況等都會對審核有影響,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審場地再簽租賃合同。
攻略六
無證被舉報,一般情況下會由街道辦、本地派出所、消防大隊、教育局約談處理。
如果是消防被舉報,消防大隊會派人過來拍照取證,並要求舉辦人限期內到消防大隊報道,核對事實,錄口供,並接受處罰,注意態度要好;
如果是三無被舉報(無《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無《辦學許可證》、無《消防許可證》),基本直接關停,僥幸沒有被關停,抓緊時間去辦;
如果只是沒有辦學許可證,目前一般會要求遣散學員補辦整改,再次被查到就有可能拘留罰款;
被舉報後,可能會要求創辦人接受處罰,請立刻咨詢相關律師。
攻略七
正在辦班的培訓學校,如果要補辦辦學許可證,是不是要關門停止招生再辦呢?
答:以注冊地址,注冊名稱為準的法定主體停止任何辦學相關活動。意思有兩點:
① 停止辦學,取得辦學許可再營業;
② 可以去外邊借個場地繼續,前提是借的那家最好有資質,正式證書下來之前游擊戰也是可以的,但會影響家長對學校信用度。

⑧ 開辦教育培訓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教育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規范的名稱,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以下統稱理(董)事會]的設立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3:有合法的開辦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4: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辦學場所,配備滿足教育教學活動需要的設施設備以及必要的生活與安全保障設施;

5:有符合條件的專職負責人(以下統稱校長),有符合條件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和專職教師;

6: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教學計劃以及有關管理制度。

設立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應當達到下列標准

1:開辦資金不少於100萬元;

2:辦學場所的建築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其中教學用房面積不少於辦學場所建築總面積的三分之二,租賃辦學場所的,租賃期不少於3年;

01:辦學場所應當符合規劃、消防、衛生、房屋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3:校長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經驗

4:有2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和3名以上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專職教師;

5:國家和省對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標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開辦資金不少於60萬元;

2:辦公用房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理論課集中教學場所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租賃辦學場所的,租賃期不少於3年;

01:辦學場所應當符合規劃、消防、衛生、房屋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3:校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以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且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4:有5名以上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教育教學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以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且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5:有1名以上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培訓的職業指導人員,有2名以上具有財會人員資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6: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專兼職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數量不少於教師總數的二分之一,專職教師數量不少於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

01:承擔高級職業技能培訓的理論教師,應當具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3年以上本專業教學經歷,實習指導教師應當具有二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和3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指導實習教學經歷;

02:承擔中級以下職業技能培訓的理論教師,應當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2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教學經歷,實習指導教師應當具有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和2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教學經歷。

7:開設的培訓職業(工種)應當符合相應的職業(工種)設置標准;

8:國家和省對技能類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標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天津市非學歷培訓機構證書擴展閱讀:

教育培訓機構的部門審批:

1:設立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的,由設立地的區或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2:設立技能類民辦培訓學校的,由市或設立地的區或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國家和省對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審批許可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⑨ "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本科畢業證,國家承認嗎

"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是社會認可的,國家並不承認。

根據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以面向學校所在地區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活動為教學內容,也可開展文化教育培訓、職業培訓。

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招收的學生,只有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專業規定的全部課程,方可取得加蓋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學考試辦公室印章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學校自行頒發的證書不具有學歷證書性質。

(9)天津市非學歷培訓機構證書擴展閱讀:

一、文憑性質

目前我國的學歷證書分為兩大類:分別是國民教育系列和非國民系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經國家批准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

國民系列是指納入國家教育計劃里的教育系列,主管部門是國家教育部,國家承認學歷,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夜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考)等;非國民教育系列指民辦非學歷教育類高等院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依法向學生頒發的證書。

二、意義

文憑僅能證明一個人的一段學習經歷,只能代表人受教育的「有限的」知識范圍,不能夠代表人的知識能力,不能證明人的全方面的能力和將來的發展潛力。

文憑不能作為衡量一個人能力的唯一標准,只能作為是找工作的一個敲門磚,而高的文憑也有找不到工作的人,再低的文憑也有能找到高薪工作的人。

學歷高,學習時間長,學習的內容就多而深;學歷低,學習的主動性就在個人了。相比較而言,學歷高的人,大都比學歷低的人知識范圍廣一些。

一個人如果能確保每天都在學習知識,而且學得是有實用價值的知識,那麼沒有文憑,也一樣可以有好的知識能力;通過不斷的學習積累,人的全面能力就會提升,各方面的發展也就會比較順利。

⑩ 天津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天津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濱海新區教育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規范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促進我市民辦教育健康穩定發展,現將《天津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此前發的文件同時作廢。
附件:《天津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
附件.doc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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