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培訓大全 > 高級船員模擬器培訓計劃

高級船員模擬器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6-11 07:22:13

㈠ 如何培訓成為一名高級船員

謹慎啊!海員其實是很危險的,工資越高風險越大。拿油船來說,大多是原油,其輻射性和揮發性無一不對人體產生負面影響。其他船危害相對較小,但是在大洋上航行太多不定因素是你無法預料的,像台風,大浪都是很平常的事。這些可能是長期可以適應的,但是你要在船上長期乾的話很多其他因素就不好說了。甲板上有很多鋼絲纜,有些稅收粗心,平時如果不注意,一不小心哪根纜繩沒綁好,一崩出去打到人就兩半,毫不誇張。平時的甲板作業免不了一些刷漆鏟銹的活,一個大浪打過來,有時船一橫傾人就順著掉海里去了。也許你認為自己乾的是高級船員在駕駛台危險小,可是人少的時候上邊那些活偶是也得自己干,而且從實習到正式駕駛員需要一年海齡年,一年以後你只是有了這個資格,但干不幹駕駛員以及相應的工資都是公司說了算。。。
第三就是船上與外界隔絕,三五個月下不了岸是家常便飯,很多人最後該行就是這個原因。試想掙再多的錢自己花不了又有什麼意義。
以上的說法並非我一家之談,不信可以上各大海員論壇上查。
還有就是航運市場。金融危機的到來作為窗口行業航運界首當其沖!各國貿易往來明顯減少,新加坡、上海、大連、煙台等各大港口停船明顯增多。國內造船廠訂單明顯減少。船少了,但是在各中介和其他人的鼓吹下每年還有不少人來當海員,什麼結果就不要我說了吧。
從學歷上講,如果你是統招考上的本科生還好一點,至少以後有各文憑,如果是中介說的那種就很可能是3年的培訓,到時候只有一個成教的畢業證,如果你是大專生去參加一年的培訓,就只能拿個結業證。出來後只能當海員,該行都改不了。而且培訓費用很高,下來最少得3萬。
現在航運市場很不景氣,在風險與利益之間你好好權衡一下吧。你要是本科還可以,如果是中介說的培訓勸你最好不要去。

㈡ 考高級船員的具體步驟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494號)規定
高級船員,是指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相應任職資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通信人員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職的高級技術或者管理人員。
*******************************************************************
現解答一下水手(機工)、三副(三管輪)、二副(二管)、大副(大管輪)、船長(輪機長)等職位的晉升條件,及各類海員需要的證書:
*******************************************************************
★★船員職務晉升說明
★1.符合水手(機工)報考條件
答:報考水手(機工)一般應滿足下列條件:(1) 男性,年齡18—35周歲,無不良行為記錄,熱愛航海事業。(2)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英語基礎。(3)身高1.65以上,無色盲、無色弱,船舶駕駛專業(三副、水手)裸眼視力不低於1.0,船舶輪機專業(三管、機工)裸眼視力不低於0.8;無口吃、無平足,肝功能正常,無慢性病和傳染病,符合海員體檢標准。
1.1 水手(機工)的培訓時間多長?培訓地點在何地?
答:水手(機工)的培訓時間一般為4個月。專業培訓必須在國家海事局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具體培訓地點由船員公司與培訓機構聯系。
1.2 水手(機工)經過培訓是否都能取得各種證書?淘汰率多大?
答:經過面試合格的一般都能取得各種證書。成績不合格者有多次補考機會,從以往招收的水手(機工)看,淘汰率不超過1%。
1.3 水手(機工)的實習時間多長?實習費用和待遇如何?
答:實習時間6個月。實習費用和待遇簽協議時面談。
1.4 水手培訓設置哪些課程?
答:基本安全、水手值班(主要項目:模擬駕駛台操舵、信號旗識別等)、水手工藝(繩結、撇纜、高空作業、插鋼絲等)、航海英語、英語聽力與會話。
1.5 機工培訓設置哪些課程?
答:基本安全、船舶柴油機、船舶輔機、船舶電氣、輪機管理、機工值班(主要項目:柴油機、輔機拆裝及主輔機運行管理)、機工英語、英語聽力與會話、金工工藝(車床、鉗工、焊工)。
1.6 水手的職責是什麼?
答:值班水手,即甲板部日常營運和工作中的支持級人員。主要從事:(1)航行和靠離泊時的舵手,兼協助瞭望;(2)靠離泊時的帶解纜;(3)懂得各種船用信號燈和信號旗的使用 ;(4)甲板部日常維修和保養的具體操作 ;(5)起卸船吊和開關艙作業 ;(6)引水梯和舷梯的安全收放。
1.7 機工的職責是什麼?
答:值班機工,即輪機部日常營運和工作中的支持級人員。主要從事:(1)協助輪機員對主機、輔機及相關設備的日常維修和保養:(2)協助輪機員對舵機、錨機的日常維修和保養;(3)懂得機艙、甲板各種壓載水泵和消防水泵的使用維修 ;(4)了解各種液壓原理和機械制動原理 ;(5)了解輪機概論和電器概論 ;(6)了解焊接技術和要領。
★2.符合值班水手(機工)晉級條件
2.1 申請值班水手和值班機工適任證書者,年齡不小於18周歲。
2.2 申請值班水手適任證書者,應具有相應航區、等級的海上服務資歷滿6個月。
2.3 女性船員小於60周歲,男性船員小於65周歲
2.4 完成海員培訓的非航海工科畢業生,在結業前申請參加值班水手/值班機工、三副/三管輪和GMDSS通用操作員適任考試、評估的,不受《04規則》中有關海上資歷規定的限制。
2.5 申請值班水手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和噸位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水手業務;
2.航海英語。
(二)航區擴大的理論考試科目
1.水手業務;
2.航海英語。
(三)評估項目;
1.水手工藝;
2.水手值班;
3.航海英語聽力與會話
(四)完成下列相應的海員專業培訓項目
1.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訓;
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
2.6 申請值班機工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機工業務;
2.輪機英語。
(二)功率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機工業務;
2.輪機英語。
(三)評估項目:
1.機工值班;
2.金工工藝;
3.輪機英語聽力與會話。
★3.符合三副(三管輪)晉級條件
3.1 持有值班水手、值班機工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者,可以申請三副、三管輪,非航海工科畢業生申請參加海船船員三副/三管輪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應完成不少於12個月的全日制海員培訓。
3.2 (二)申請三副適任考試者要應完成:
1.高級消防培訓;
2.精通急救培訓;
3.雷達觀測與標繪培訓和雷達模擬器培訓;
4.自動雷達標繪儀培訓;
5.GMDSS通用操作員培訓,並取得GMDSS通用操作員適任證書。但申請近岸航區未滿500總噸船舶三副適任證書者,可完成GMDSS限用操作員培訓,並取得適任證書。
3.3、申請三副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航海學;
(2)船舶值班與避碰;
(3)航海氣象與海洋學;
(4)航海英語;
2.貨物裝卸和積載職能
(5)海上貨物運輸;
3.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6)船舶管理;
(7)船舶結構與設備。
(二)航區擴大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航海學;
(2)航海氣象與海洋學;
(3)航海英語;
2.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4)船舶管理。
(三)噸位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船舶值班與避碰;
2.貨物裝卸和積載職能
(2)海上貨物運輸。
3.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3)船舶結構與設備。
(四)評估項目:
1.海圖作業;
2.航線設計;
3.船舶定位;
4.航海儀器的正確使用;
5.測羅經差;
6.貨物積載與系固;
7.航海英語聽力與會話。
申請三副適任證書的航區擴大者,應通過上述第2和第7項的評估;申請三副適任證書的噸位提高者,應通過上述第6項的評估。
3.4 (一)申請各級輪機部船員適任考試者,應完成:
1.熟悉和基本完全培訓;
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
(二)申請三管輪適任證書者,還應完成:
1.精通急救培訓;
2.高級消防培訓。
3.5 申請三管輪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輪機工程職能
(1)輪機工程基礎;
(2)主推進動力裝置;
(3)船舶輔機;
(4)輪機英語。
2.電氣、電子和自動控制職能
(5)船舶電氣;
3.維護和修理職能
(6)輪機維護與修理;
4.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7)船舶管理。
(二)功率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輪機工程職能
(1)輪機工程基礎;
(2)主推進動力裝置;
(3)船舶輔機;
2.電氣、電子和自動控制職能
(4)船舶電氣;
3.維護和修理職能
(5)輪機維護與修理;
4.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6)船舶管理。
(三)評估項目:
1.動力設備拆裝;
2.動力設備操作;
3.金工工藝;
4.船舶電工工藝和電氣測試;
5.船舶電站操作;
6.輪機英語聽力與會話。
申請三管輪適任證書的功率提高考試者,應參加上述第1、2、5和6項的評估。
★4 經過海員培訓機構培訓
4.1、招生對象
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海船船員體檢標準的非航海工科畢業生,已達到大學英語水平考試425分及以上。
4.2、培訓目標
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符合《STCW78/95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等法規要求,並能勝任現代化船舶駕駛與管理的無限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駕駛員和能勝任現代化船舶機電設備操作與管理的無限航區3000KW及以上輪機員。
4.3、課程設置
駕駛專業技術課:航海學、船舶結構與設備、船舶操縱、氣象與海洋學、航海英語、航海儀器、船舶值班與避碰、船舶安全管理、海上貨物運輸、船舶信號等10門專業課程和評估項目、專門訓練課程10門。
輪機管理專業課:制圖基礎與機械制圖、熱工基礎、輪機工程基礎、船舶電氣、船舶管理、船舶柴油機、船舶輔機、輪機維護與管理、輪機自動化、輪機英語等專業課程10門和評估項目、專門訓練課程8門。
4.4、 升遷情況(根據國家海事局和《1995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准國際公約》--STCW95/78公約)
1. 甲類航海技術專業學員結業合格後,上船見習滿12個月後可任三付;海上三付資歷滿12個月後可直接升任二付;海上二付資歷滿12個月後通過國家海事局考試可升任大付;海上大付資歷滿18個月,經過國家認可的專業院校培訓3個月後,再經國家海事局考試,通過後可升任船長。
2. 甲類輪機工程專業學員結業合格後,上船見習滿12個月後可任三管輪;海上三管輪資歷滿12個月後可直接升任二管輪;海上二管輪資歷滿12個月後通過國家海事局考試可升任大管輪;海上大管輪資歷滿18個月,經過國家認可的專業院校培訓3個月後,再經國家海事局考試,通過後可升任輪機長。
★5.符合二副(二管)晉級條件
5.1 持有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者,可以申請二副、二管輪。
5.2 申請二副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航海學;
(2)船舶值班與避碰;
(3)航海氣象與海洋學;
(4)航海英語;
2.貨物裝卸和積載職能
(5)海上貨物運輸;
3.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6)船舶管理;
(7)船舶結構與設備。
(二)航區擴大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航海學;
(2)航海氣象與海洋學;
(3)航海英語;
2.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4)船舶管理。
(三)噸位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船舶值班與避碰;
2.貨物裝卸和積載職能
(2)海上貨物運輸。
3.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3)船舶結構與設備。
(四)評估項目:
1.海圖作業;
2.航線設計;
3.船舶定位;
4.航海儀器的正確使用;
5.測羅經差;
6.貨物積載與系固;
7.航海英語聽力與會話。
5.3 申請二管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輪機工程職能
(1)輪機工程基礎;
(2)主推進動力裝置;
(3)船舶輔機;
(4)輪機英語。
2.電氣、電子和自動控制職能
(5)船舶電氣;
3.維護和修理職能
(6)輪機維護與修理;
4.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7)船舶管理。
(二)功率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輪機工程職能
(1)輪機工程基礎;
(2)主推進動力裝置;
(3)船舶輔機;
2.電氣、電子和自動控制職能
(4)船舶電氣;
3.維護和修理職能
(5)輪機維護與修理;
4.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6)船舶管理。
(三)評估項目:
1.動力設備拆裝;
2.動力設備操作;
3.金工工藝;
4.船舶電工工藝和電氣測試;
5.船舶電站操作;
6.輪機英語聽力與會話。
★6.符合大副(大管輪)晉升條件
6.1 持有二副、二管輪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者,可以申請大副、大管輪。
6.2 申請大副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航海學;
(2)船舶值班與避碰;
(3)船舶操縱;
(4)航海氣象與海洋學;
(5)航海英語。
2.貨物裝卸和積載職能
(6)海上貨物運輸;
3.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7)船舶管理。
(8)船舶結構與設備;
(二)航區擴大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航海學;
(2)航海氣象與海洋學;
(3)航海英語;
2.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4)船舶管理。
(三)噸位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行職能
(1)船舶值班與避碰
(2)船舶操縱;
2.貨物裝卸和積載職能
(3)海上貨物運輸。
3.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4)船舶結構與設備。
(四)評估項目:
1.貨物積載與系固;
2.航海英語聽力與會話;
3.氣象傳真天氣圖分析。
申請大副適任證書的航區擴大者,應通過上述第2和第3項的評估,其中第3項的評估僅適用於無限航區船舶的大副;申請大副適任證書的噸位提高者,應通過上述第1項的評估。
6.3 申請大管輪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輪機工程職能
(1)輪機工程基礎;
(2)主推進動力裝置;
(3)船舶輔機;
(4)輪機英語。
2.電氣、電子與自動控制職能
(5)輪機自動化;
3.維護與修理職能
(6)輪機維護和修理;
4.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7)船舶管理。
(二)功率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輪機工程職能
(1)輪機工程基礎;
(2)主推進動力裝置;
(3)船舶輔動;
(4)輪機英語;
2.電氣、電子與自動控制職能
(5)輪機自動化;
3.維護與修理職能
(6)輪機維護與修理;
4.船舶作業管理和人員管理職能
(7)船舶管理。
(三)評估項目:
1.動力設備拆裝;
2.動力裝置測試分析與操作;
3.自動控制實施;
4.輪機英語聽力與會話。
申請大管輪適任證書功率提高考試者,應參加上述第1、2、3項的評估
★7.符合船長(輪機長)晉級條件
7.1 持有大副或大管輪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者,可以申請船長或輪機長。
7.2 申請船長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船長業務;
2.航海英語。
(二)航區擴大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航海學;
2.航海氣象與海洋學;
3.航海英語;
4.航長業務。
(三)噸位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船舶值班與避碰;
2.船舶操縱;
3.海上貨物運輸;
4.船舶結構與設備。
(四)評估項目:
1.航次計劃;
2.海上搜救與海事案例分析;
3.航海英語聽力與會話。
申請船長適任證書航區擴大者,應通過上述第1和第3項的評估,還應完成認可的不少於3個月的船長業務培訓。
7.3 申請輪機長適任考試者,應參加下列理論考試科目的考試和評估項目的評估:
(一)職務晉升的理論考試科目
1.輪機長業務;
2.輪機英語。
(二)功率提高的理論考試科目
1.主推進動力裝置;
2.船舶輔機;
3.輪機英語;
4.輪機自動化;
5.輪機維護與修理。
(三)評估項目:
1.輪機模擬器;
2.輪機英語聽力與會話。
其中輪機模擬器僅適用於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輪機長,申請輪機長適任考試者還應完成不少於3個月的輪機長業務培訓。
★8特別規定
8.1 正在接受航海類教育的學員在結業或畢業前申請參加值班水手、值班機工、三副、三管輪和GMDSS通用操作員適任考試、評估的,不受本章有關海上服務資歷規定的限制。
8.2 已持有適用於貨物運輸船舶適任證書的船員在各類非運輸船舶上的服務資歷可視為在貨物運輸船舶的海上服務資歷。
8.3在近洋航區船舶上任職的船長、駕駛員、輪機長和輪機員的海上服務資歷可視為在無限航區船舶上的海上服務資歷。
8.4現職船員在任職期間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重大及以上責任事故,並受到海事管理機構行政處罰的,其在發生事故前的海上服務資歷不能作為申請考試、評估和發證的海上服務資歷。海上服務資歷自發生事故後重新開始計算,但應扣除適任證書被滯留或扣留的時間。
9特殊種類船舶的適任證書
9.1客船和滾裝客船
9.1.1 在客船上服務的船長、高級船員、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完成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取得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持有適用於客船的適任證書。
9.1.2 在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高級船員、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完成滾裝客船特殊培訓,取得滾裝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持有適用於滾裝客船的適任證書。
9.1.3 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職的船長和高級船員,應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高級消防培訓、精通急救培訓,並持有相應的培訓合格證。
9.1.4 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應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或者航海類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但已具有高級船長職稱的船長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9.1.5 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船長、駕駛員適任證書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船長適任證書者,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的海船上擔任船長滿24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船長3個月;或持有客船或滾裝客船大副適任證書並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運輸船上擔任大副不少於18個月,其中曾經擔任客船或滾裝客船大副至少6個月,通過船長考試、評估合格後,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船長3個月。
(二)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大副適任證書者,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海船上擔任大副滿24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大副3個月;或持有客船或滾裝客船二副適任證書並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運輸船上擔任二副不少於12個月,其中曾經擔任客船或滾裝客船二副至少6個月,通過大副考試、評估合格後,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大副3個月。
(三)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二副適任證書者,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海船上擔任二副滿12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至少在客船、滾裝客船上任見習二副3個月;或持有客船或滾裝客船三副適任證書並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運輸船上擔任三副不少於12個月,其中曾經擔任客船或滾裝客船三副至少6個月,安全記錄良好。
(四)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三副適任證書者,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海船上擔任三副滿12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三副3個月;或通過三副適任考試、評估,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完成規定的18個月船上培訓,安全記錄良好。
9.1.6初次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輪機長、輪機員,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海船上擔任相應職務滿12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相應見習職務3個月。
通過三管輪適任考試、評估者,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完成規定的18個月船上培訓,安全記錄良好,可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的三管輪適任證書。
9.1.7在客船、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應持相應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或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適任證書。
在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的海上服務資歷按照其適任證書適用的航區、船舶等級確定。
9.1.8除本規則8.1.1、8.1.2、8.1.3規定外,本節其餘各條規定適用於在兩港間航程超過50海里(包括50海里)的客船或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
9.2液貨船
9.2.1在液貨船上任職的船長、高級船員、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完成相應的液貨船特殊培訓,取得特殊培訓合格證,並持有適用於相應的液貨船的適任證書。
9.2.2在液貨船上任職的船長和高級船員,應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高級消防培訓、精通急救培訓,並持有相應的專業培訓合格證。
9.2.3符合本條規定的船員,可申請其適任證書的適用范圍擴大至相應種類的液貨船:
(一)初次申請適任證書適用於某種類液貨船的船員,應在取得液貨船特殊培訓合格證後,在相應的液貨船上見習不少於3個月。此後,適任證書持有人經過其他種類的液貨船特殊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後,即可申請其適任證書適用於其他種類液貨船。
(二)申請適用於無限航區、近洋航區液貨船船長、輪機長、大副、大管輪適任證書者,應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
(三)申請適用於無限航區、近洋航區液貨船二副、二管輪、三副、三管輪及沿海航區液貨船船長、輪機長、大副、大管輪適任證書者,應完成不少於2年的航海類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中專及以上學歷教育。
★10.海員劃分及所需要的證書

●甲
甲類海員可環繞全世界航行,又稱為國際海員;
需要證書:《海員證》、《船員服務簿》、《適任證書》、「四小證」(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縱、海上求生),《健康證明書》、《國際預防接種證書》、護照等。
●乙
乙類海員可沿近海區域如東南亞地區航行,為區域類海員;
需要證書:《海員證》、《船員服務簿》、《適任證書》、「四小證」(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縱、海上求生),《健康證明書》、《國際預防接種證書》、護照等。
●丙
丙類海員可在沿海航區航行;
需要證書:《海員證》、《船員服務簿》、《適任證書》、「四小證」(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縱、海上求生)等。
●丁
丁類海員可沿近岸航區航行。
需要證書:《海員證》、《船員服務簿》、《適任證書》、「四小證」(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縱、海上求生)等。
●特種海員
特種海員應取得相應的專業培訓合格證書等。
●海級海員
海級海員還應取得「三小證」(雷達觀測雷達摸擬器、自動雷達標繪儀、無線電話通訊)等。

㈢ 高級船員培訓

以你的條件夠了之前參加成人考試三科及格了就可以進入航海院校繼教部培訓一年到兩年 大連海事廈門集美福建交院等等都有相關專業你可以找相關學校咨詢一下中介之類的問題 分為駕駛和輪機一年要一萬多兩年准備五萬多就夠了(包括生活費之類的) 我是念駕駛的已考到三副以我的經驗念駕駛會更好 如果你喜歡機器理科又好不妨念輪機和機械打交道 上海海事應該有繼續教育部可以考的 祝你成功 不要因為我是第一個回答的就不給我分啊 嘿嘿 開玩笑 我只想幫你

㈣ 怎麼才能考高級船員(三副)適任證書~~積分回報

不可以,詳情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
發布單位:部海事局 【2005-11-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海船船員技術素質,保障海上人命和財產安全,保護海洋環境,促進海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我國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為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以下簡稱為「適任證書」)而進行的考試、評估以及適任證書、適任證書特免證明和外國適任證書承認簽證的簽發與管理。
第三條 在中國籍海船上任職的船長、高級船員和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當持有與其所服務的船舶航區、種類、等級或主機類別和所擔任的職務相符的有效適任證書。但有本規則第六十六條規定情形的,應當持有本規則第八章規定的適任證書特免證明。
在裝備有全球海上遇險和安全系統(以下簡稱GMDSS)的船舶、近海移動裝置、海上平台或設施上任職的船長、駕駛員和無線電人員還應持有GMDSS無線電人員適任證書。
在軍事船舶、漁船、非機動船、非營業的遊艇、體育運動船和構造簡單的木船上服務的船員不適用本條上述規定。
第四條 申請適任證書者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 持有有效的《船員服務簿》;
(二) 滿足以下年齡要求:
1、 女性船員小於60周歲,男性船員小於65周歲;
2、 申請海船船長、高級船員適任證書者,年齡不小於20周歲;
3、 申請值班水手和值班機工適任證書者,年齡不小於18周歲;
(三) 完成本規則規定的相應船員教育和培訓;
(四) 具有本規則規定的海上服務資歷和良好的海上安全記錄;
(五) 符合海船船員體檢標准,特別是關於視覺、聽覺和講話能力等方面的標准;
(六) 通過本規則規定的適任考試和評估,完成本規則規定的船上培訓或見習;
(七) 本規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是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的主管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以下簡稱主管機關)所屬各級海事管理機構在主管機關確定的職責范圍內,具體負責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工作。

第二章 適任證書
第六條 適任證書的適用范圍按照所適用的船舶航區、等級、職務和職能確定,並符合海事管理機構簽注的船舶或主推進動力裝置種類限制。
適任證書持有人應當在適任證書適用范圍內擔任職務或者擔任低於適任證書適用范圍的職務。但擔任值班水手或值班機工職務的船員必須持有值班水手或值班機工適任證書。
第七條 適任證書的基本內容包括:
(一)適任證書編號;
(二)持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點、持證人簽名;
(三)有關國際公約的適用條款;
(四)持證人適任的航區、等級、職務和職能;
(五)限制項目;
(六)簽發機關名稱和簽發官員署名;
(七)發證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適任證書的有效期不超過5年。證書到期,持證人可按照本規則規定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的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對女性持證人,不得超過六十周歲生日;男性持證人,不得超過六十五周歲生日。
第八條 適任證書的「限制項目」規定適任證書所能適用的船舶種類、主推進動力裝置種類和航區。
船舶種類分為:貨物運輸船舶、非運輸船、客船、滾裝客船、油輪、化學品船、液化氣體船、高速船、水產品運輸船。
船舶主推進動力裝置的種類分為:內燃機、蒸汽輪機、燃氣輪機。
航區分為:無限航區、近洋航區、沿海航區和近岸航區,但GMDSS適任證書的航區分為:A1、A2、A3和A4海區。
「限制項目」由簽發適任證書的海事管理機構按照本規則的規定簽注。
第九條 適任證書的類別、等級、職務和適用范圍
(一) 適任證書類別分為甲、乙、丙、丁類四種。
(二)適任證書適用的船舶等級分為:
1、一等適任證書:3000總噸及以上或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
2、二等適任證書:500至3000總噸或主推進動力裝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
3、三等適任證書:未滿500總噸或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船舶。
但無限航區(含近洋航區)、沿海航區(含近岸航區)值班水手或值班機工適任證書適用的船舶等級為500總噸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三)適任證書職務分為:船長、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值班機工;GMDSS一級無線電電子員、GMDSS二級無線電電子員、GMDSS通用操作員、GMDSS限用操作員。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統稱為駕駛員,駕駛員和值班水手統稱為甲板部船員。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統稱為輪機員,輪機長、輪機員、值班機工統稱為輪機部船員。GMDSS一級無線電電子員、GMDSS二級無線電電子員、GMDSS通用操作員、GMDSS限用操作員統稱為無線電人員。
(四)甲類適任證書適用於:
1、 無限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和三副;
2、 無限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和三管輪;
3、 GMDSS一級無線電電子員;
4、 GMDSS二級無線電電子員;
5、 GMDSS通用操作員。
(五) 乙類適任證書適用於:
1、 近洋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和三副;
2、 近洋航區500至3000總噸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和三副;
3、 近洋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和三管輪;
4、 近洋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和三管輪;
5、 無限航區5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6、 無限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機工。
(六)丙類適任證書適用於:
1、沿海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和三副;
2、沿海航區500至3000總噸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和三副;
3、沿海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和三管輪;
4、 沿海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和三管輪;
5、 GMDSS限用操作員;
6、 沿海航區5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7、沿海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機工。
(七)丁類適任證書適用於:
1、 近岸航區未滿500總噸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和三副;
2、 近岸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和三管輪;
3、 近岸航區未滿500總噸船舶的值班水手;
4、 近岸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機工。
在拖輪上任職的船長和甲板部船員所持適任證書等級應與該拖輪的主推進動力裝置功率的等級相一致。
第十條 適任證書由主管機關統一印製。

第三章 申請適任證書的條件
第一節 船長和甲板部船員
第十一條 申請船長或甲板部船員適任考試、評估者,應完成以下專業教育和培訓:
(一)申請無限航區、沿海航區船舶的值班水手適任證書者,應完成不少於主管機關規定的值班水手適任培訓時間或者完成航海類技工學校相關專業的教育。
(二)申請500總噸及以上船舶三副適任證書者,應完成不少於2年的航海類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中專及以上的學歷教育。
(三)申請無限航區船舶大副、船長適任證書者,應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或者在完成本條(二)項規定的教育的基礎上,再完成不少於1年的航海類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
第十二條 申請船長和甲板部船員適任考試、評估者,應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申請500總噸及以上船舶船長和甲板部船員適任考試、評估者,還應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申請5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船長和駕駛員適任考試、評估者,還應完成高級消防培訓、精通急救培訓、雷達觀測與標繪和雷達模擬器培訓、自動雷達標繪儀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申請500總噸及以上船舶船長、大副適任考試、評估者,還應完成船上醫護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第十三條 申請無限航區、近洋航區船舶的船長、駕駛員適任證書者,應當持有GMDSS通用操作員適任證書。
第十四條 申請船長或甲板部船員職務晉升考試、評估者,應具有以下海上服務資歷:
(一)申請值班水手適任證書者, 應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船舶上服務滿6個月;
(二)申請三副適任證書者, 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值班水手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
(三)申請大副適任證書者, 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二副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
(四)申請船長適任證書者, 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大副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8個月。
第十五條 申請航區擴大考試、評估者, 應持有與所申請的航區較低一級航區但相同船舶等級和職務的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6個月。
持有沿海航區船長或甲板部船員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6個月者,可跨航區申請無限航區相同船舶等級和職務的適任考試、評估。
第十六條 申請噸位提高考試、評估者, 應持有與所申請的噸位較低一級噸位但相同航區和職務的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
第十七條 同時申請航區擴大和噸位提高考試、評估者, 應持有與所申請的航區和噸位均較低一級但相同職務的適任證書,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8個月。

第二節 輪機部船員
第十八條 申請輪機部船員適任考試、評估者,應完成以下專業教育和培訓:
(一)申請無限航區、沿海航區船舶的值班機工適任證書者,應完成主管機關規定的值班機工適任培訓或者完成航海類技工學校相關專業的教育。
(二)申請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三管輪適任證書者,應完成不少於2年的航海類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中專及以上的學歷教育。
(三)申請無限航區船舶的大管輪、輪機長適任證書者,應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或完成本條(二)項規定的教育,並再完成不少於1年的航海類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
第十九條 申請輪機部船員適任考試、評估者,均應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申請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輪機部船員適任考試、評估者,還應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申請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輪機長和輪機員適任考試、評估者,還應完成高級消防培訓、精通急救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第二十條 申請輪機部船員職務晉升考試、評估者,應具有以下海上服務資歷:
(一)申請值班機工適任證書者, 應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船舶上服務滿6個月;
(二)申請三管輪適任證書者, 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值班機工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
(三)申請大管輪適任證書者, 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二管輪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
(四)申請輪機長適任證書者, 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大管輪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8個月。
第二十一條 申請航區擴大考試、評估者, 應持有與所申請航區較低一級航區但相同船舶等級和職務的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6個月。
持有沿海航區輪機部船員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6個月者,可跨航區申請無限航區相同船舶等級和職務的適任證書。
第二十二條 申請功率提高考試、評估者,應持有較低一級功率但相同航區和職務的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
第二十三條 同時申請航區擴大和功率提高考試、評估者,應持有與所申請的航區和功率均較低一級但相同職務的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8個月。

第三節 無線電人員
第二十四條 申請GMDSS無線電人員適任考試、評估者,應完成以下的專業教育和培訓:
(一) 申請GMDSS限用操作員適任證書者,應完成不少於6個月的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和培訓或者完成航海類技工學校相關專業的學歷教育。
(二) 申請GMDSS通用操作員適任證書者,應完成不少於2年的航海類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中專及以上的學歷教育。
(三) 申請GMDSS一、二級無線電電子員適任證書者,應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或者在完成本條(二)項規定的教育的基礎上,再完成不少於1年的航海類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
第二十五條 申請GMDSS無線電人員適任考試、評估者,應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申請GMDSS通用操作員、二級無線電電子員和一級無線電電子員者還應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和精通急救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第二十六條 申請GMDSS二級無線電電子員適任考試、評估者,應持有GMDSS通用操作員適任證書,並至少具有12個月海上服務資歷。申請GMDSS一級無線電電子員適任考試、評估者,應持有GMDSS二級無線電電子員適任證書,並至少具有擔任GMDSS二級無線電電子員18個月海上服務資歷。

第四節 特別規定
第二十七條 正在接受航海類教育的學員在結業或畢業前申請參加值班水手、值班機工、三副、三管輪和GMDSS通用操作員適任考試、評估的,不受本章有關海上服務資歷規定的限制。
第二十八條 已持有適用於貨物運輸船舶適任證書的船員在各類非運輸船舶上的服務資歷可視為在貨物運輸船舶的海上服務資歷。
第二十九條 在近洋航區船舶上任職的船長、駕駛員、輪機長和輪機員的海上服務資歷可視為在無限航區船舶上的海上服務資歷。
第三十條 現職船員在任職期間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重大及以上責任事故,並受到海事管理機構行政處罰的,其在發生事故前的海上服務資歷不能作為申請考試、評估和發證的海上服務資歷。海上服務資歷自發生事故後重新開始計算,但應扣除適任證書被滯留或扣留的時間。

第四章 特殊種類船舶的適任證書
第一節 客船和滾裝客船
第三十一條 在客船上服務的船長、高級船員、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完成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取得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持有適用於客船的適任證書。
第三十二條 在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高級船員、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完成滾裝客船特殊培訓,取得滾裝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持有適用於滾裝客船的適任證書。
第三十三條 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職的船長和高級船員,應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高級消防培訓、精通急救培訓,並持有相應的培訓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 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應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或者航海類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但已具有高級船長職稱的船長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第三十五條 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船長、駕駛員適任證書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船長適任證書者,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的海船上擔任船長滿24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船長3個月;或持有客船或滾裝客船大副適任證書並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運輸船上擔任大副不少於18個月,其中曾經擔任客船或滾裝客船大副至少6個月,通過船長考試、評估合格後,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船長3個月。
(二)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大副適任證書者,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海船上擔任大副滿24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大副3個月;或持有客船或滾裝客船二副適任證書並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運輸船上擔任二副不少於12個月,其中曾經擔任客船或滾裝客船二副至少6個月,通過大副考試、評估合格後,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大副3個月。
(三)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二副適任證書者,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海船上擔任二副滿12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至少在客船、滾裝客船上任見習二副3個月;或持有客船或滾裝客船三副適任證書並在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運輸船上擔任三副不少於12個月,其中曾經擔任客船或滾裝客船三副至少6個月,安全記錄良好。
(四)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三副適任證書者,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海船上擔任三副滿12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至少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見習三副3個月;或通過三副適任考試、評估,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完成規定的18個月船上培訓,安全記錄良好。
第三十六條 初次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輪機長、輪機員,應在其他種類的相應船舶等級海船上擔任相應職務滿12個月,安全記錄良好,並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任相應見習職務3個月。
通過三管輪適任考試、評估者,在客船或滾裝客船上完成規定的18個月船上培訓,安全記錄良好,可申請適用於客船或滾裝客船的三管輪適任證書。
第三十七條 在客船、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應持相應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或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適任證書。
在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的海上服務資歷按照其適任證書適用的航區、船舶等級確定。
第三十八條 除本規則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外,本節其餘各條規定適用於在兩港間航程超過50海里(包括50海里)的客船或滾裝客船上服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
第二節 液貨船
第三十九條 在液貨船上任職的船長、高級船員、值班水手、值班機工,應完成相應的液貨船特殊培訓,取得特殊培訓合格證,並持有適用於相應的液貨船的適任證書。
第四十條 在液貨船上任職的船長和高級船員,應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高級消防培訓、精通急救培訓,並持有相應的專業培訓合格證。
第四十一條 符合本條規定的船員,可申請其適任證書的適用范圍擴大至相應種類的液貨船:
(一)初次申請適任證書適用於某種類液貨船的船員,應在取得液貨船特殊培訓合格證後,在相應的液貨船上見習不少於3個月。此後,適任證書持有人經過其他種類的液貨船特殊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後,即可申請其適任證書適用於其他種類液貨船。
(二)申請適用於無限航區、近洋航區液貨船船長、輪機長、大副、大管輪適任證書者,應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
(三)申請適用於無限航區、近洋航區液貨船二副、二管輪、三副、三管輪及沿海航區液貨船船長、輪機長、大副、大管輪適任證書者,應完成不少於2年的航海類相關專業的職業教育,或者完成航海類相關專業的中專及以上學歷教育。

第五章 適任考試和評估
第四十二條 海事管理機構應提前3個月公布考試、評估計劃。
第四十三條 申請各類別、等級職務適任證書的考試科目和評估項目按本規則附件一執行。附件一規定的考試科目和評估項目,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我國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規定要求需要調整時,由主管機關以文件的形式調整並公布。
第四十四條 適任考試、評估應當同時申請。申請適任考試、評估由船員本人或其委託他人或公司在主管機關規定的申請期間內向海事管理機構提出。委託他人向海事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的,應提交委託書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委託公司向海事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的,該公司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備案材料至少包括營業執照。
正在接受航海類教育的學員申請參加適任考試、評估的,由其所在教育機構向海事管理機構提出。
第四十五條 申請人申請考試與評估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船船員適任證書申請表》;
(二)有效的《船員服務簿》;
(三)12個月內體檢的《海船船員體格檢查表》;
(四)現持有的適任證書;
(五)本規則規定的專業培訓合格證;
(六) 近期直邊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
(七) 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
(八) 海事管理機構要求的表明其適任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
(九) 航海類教育的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或學籍證明。
正在接受航海類教育的學員申請適任考試、評估,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提交前款第(一)、(三)、(五)、(六)、(七)、(九)項規定的材料。
第四十六條 海事管理機構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和相關資料後,應當進行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對符合本規則第三章規定條件的,應當於考試、評估開始5日前向申請人簽發《准考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退回申請材料,並說明理由。
第四十七條 參加適任考試、評估者應遵守考場規則。考場規則由主管機關頒布。
第四十八條 參加適任考試、評估,有部分科目或項目不及格者,可以在自初次考試、評估《准考證》簽發之日起3年內申請5次補考。逾期不能通過全部考試、評估的,所有已有考試、評估成績失效。
正在接受航海類教育的學員必須在評估合格後方可參加考試。
第四十九條 海事管理機構應公布考試、評估成績。考生的考試、評估成績自全部科目和項目通過之日起5年內有效。
第五十條 除本規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情形外,適任考試和評估由海事管理機構組織進行。
第五十一條 船員考試大綱和評估綱要由主管機關制定並公布。
第五十二條 從事考試、評估的人員,應具備相應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包括海上服務資歷的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熟悉相應的考試大綱和評估綱要,以及考試、評估程序、規范和要求。
採用模擬設備對船員或學員進行考試、評估的人員,還應經過相應的模擬設備操作和應用的培訓。
第五十三條 從事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的海事管理機構,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並通過主管機關審核。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工作,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受到連續監控,確保達到質量目標。
第五十四條 從事航海類教育的機構,應建立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體系。教育和培訓工作應在質量標准體系中受到連續監控,確保達到質量目標。
第五十五條 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主管機關可以承認符合本規則第五十四條規定的航海類教育和培訓機構在一定時間內按本規則自行組織的考試和評估等效於主管機關的考試和評估。有關航海類教育和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考試和評估的辦法由主管機關另行頒布。

第六章 船上培訓和船上見習
第五十六條 已通過無限航區、近洋航區、沿海航區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者,應在5年內完成下列船上培訓或船上見習:
(一)通過二副、三副、二管輪、三管輪適任考試和評估者,應持《船上培訓記錄簿》,在船上完成不少於12個月海事管理機構核發的《船上培訓記錄簿》中所規定的船上培訓項目和內容;其中應有6個月是在船長或高級船員的監督下履行了相應的駕駛台或機艙值班職責。
(二)通過船長、輪機長適任考試和評估者,可在擔任大副、大管輪或見習船長、輪機長職務期間完成海事管理機構核發的《船上見習記錄簿》中所規定的船上見習項目和內容。
申請GMDSS無線電人員證書和各類適任證書的航區擴大、噸位或功率提高的,免予船上培訓或船上見習。
第五十七條 已通過近岸航區船長、高級船員適任考試和評估者,應在5年內完成不少於3個月相應職務的船上實習。
第五十八條 組織安排船上培訓和船上見習的公司應按主管機關的要求制定船上培訓或見習計劃和相應的管理制度。

㈤ 天津哪裡有船員模擬器等效訓練班(船員保甲培訓)

天津海運職業學院。

㈥ 關於高級海員的培訓問題

高級海員也不是一培訓出來就可以成為三管或三副的
也需要12個月的實習期的
你這樣的情況,只能通過公司或是成人自考進海事院校的成教院
自己考取的話,錢花的少。但出來還是要找船務公司
直接找公司呢,花的錢多
目前聽我身邊的船員朋友說,行情不是特別好
我一個船務公司的朋友也這么說
培訓費用以及時間都是根據你的想培訓的職位而定
就好比如,普通船員培訓時間費用少於高級船員
不知道你山東哪裡。
認識的幾個海員也都山東的。不過他們是跑全球航線的。都出去了
不過他們都是從我們學校畢業的(江蘇)。
航運界也不是年年都很好就業。加上今年的 經濟危機,航運界也有一定影響。不過要是自己有能力,還有有船上的。
跑內貿的機工水手,也在3千左右吧。
不過全球的要高點。
只有中介嘛,只是你別上當就還了
很多中介都是在別人不清楚船員的狀況下,說的天花亂墜。說什麼工資高了,什麼的。那些都瞎扳的,等你去了 交了錢,他就把你擱一邊了
所以還是找個可靠的比較好。
------
海事院校畢業生

㈦ 海船船員最新考試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考試考場規則

第一條
參加船員考試的考生,必須遵守本規則,服從管理。

第二條;考生只准攜帶准考證上列明的物品進入考場,考生隨身攜帶的其他物品應在考試前集中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第三條

考生在考試前十五分鍾持有效《准考證》和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軍人身份證件或港澳台同胞證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放在考試桌上,待監考人員查驗。

第四條

開考十五分鍾後考生停止入場。

第五條

考生需要使用的草稿紙由考試機關統一提供,並在草稿紙上寫明姓名和准考證號碼。

第六條

考生交卷前不準離開座位,如有特殊情況經監考人員允許方可離開;考生交卷出
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第七條

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題意或提示。

第八條

對於紙質形式的考試:考生在接到答題卡(或答題卷)和試卷後,應將本人的姓名、申考類別、等級、職務、考試科目、試卷代碼以及准考證號碼工整地填寫在答題卡或答題卷的相應欄內,並使用規定型號的鉛筆將對應的空格塗黑。

以上信息若填寫、填塗錯誤,或在答題卡、答題卷上做了與答題無關的標記,則該份答卷
無效。

考生應查核試卷信息是否與自己申考的類別、等級、職務、科目一致,試卷是否有缺頁、
倒裝、試題模糊不清等。如有問題,應及時舉手向監考人員反映。

考生應使用藍黑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答卷;作圖和塗答題卡應使用規定型號的鉛筆。

紙質考試在規定考試時間內不得提前交卷。考試結束,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
答題卡
(或答題卷)
反扣在桌面上靜候收卷,
待監考人員收齊答題卡
(或答題卷)
檢查無誤後,
考生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準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第九條

對於計算機終端形式的考試:

考生進行計算機終端考試時,應根據界面提示錄入相應的信息。

考試過程中如發生設備異常,考生應舉手示意,由考試工作人員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考生在開考六十分鍾後系統確認交卷後方可離開考場;考生如果不確認交卷,成績無效。

第十條

與考試無關人員或未佩戴考試工作人員標志者不得進入考場。

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監考人員對其第一次行為進行口頭警告,
如再次發生,
則責令其退出考場,並宣布其本科目考試成績作廢:

(一)在考場內吸煙、喧鬧;
(二) 在桌椅上塗寫任何文字或標記;
(三)在答題卡或答題卷上做與答題無關的標記;

(四)在答卷的密封線外填寫姓名、准考證號;

(五) 在考場內交頭接耳、示意、對答案;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卷,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卷;

㈧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的決定(2019)

一、刪去第六條。二、第九條改為第八條,在第三款「內河船舶船員崗位適任培訓包含以下培訓項目」中增加「引航員」作為第(三)項。在第四款「船員專業技能適任培訓僅針對海船船員,包含以下培訓項目」中增加「船上廚師和膳食服務輔助人員」作為第(九)項。三、第十條改為第九條,在第二款「內河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包含以下培訓項目」中增加「地效翼船」「特定航線江海直達船舶船員行駛資格證明培訓」作為第(十)(十一)項。四、第十一條改為第十條,第二款修改為:「培訓機構從事第二章規定的船員培訓,應當按照本規則的規定,針對不同的船員培訓項目,申請並取得特定的船員培訓許可,方可開展相應的船員培訓業務。」五、第十二條改為第十一條,修改為:「培訓機構從事船員培訓業務,根據其開展培訓的類別和項目,應當符合《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定》規定的條件。」六、第十三條改為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八)項修改為:「符合規定的船員培訓質量控制體系的證明材料」,並刪去第二款和第三款。七、第十五條改為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在受理船員培訓申請之後,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可以委託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或者省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對培訓機構進行核查。核查的工作時間應當計入許可期限」,並刪去第三款。八、第十六條改為第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船員培訓許可證》應當載明培訓機構的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准予開展的船員培訓項目、培訓地點、有效期、培訓規模及其他有關事項。」九、第二十二條改為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培訓機構應當按照《船員培訓許可證》載明的培訓項目、培訓地點和培訓規模開展船員培訓。」十、第二十九條改為第二十八條,將第二款中的「開班之日起3日內」修改為「開班前」。十一、第三十條改為第二十九條,修改為:「培訓機構應當確保培訓質量,有效運行船員培訓質量控制體系,對質量控制體系進行定期內部審核,並接受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外部審核,及時糾正發現的缺陷。」十二、第三十四條改為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培訓機構使用模擬器進行培訓的,模擬器功能和性能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制定,其中,海船船員培訓所使用的模擬器應當符合經修正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准國際公約》的要求」,增加「使用模擬器開展船員培訓的教員,應當具有相應模擬器的實際操作經驗,經過使用相應模擬器教學的培訓」作為第三款。十三、第三十五條改為第三十四條,修改為:「開展船上見習或者知識更新培訓的航運公司和相關機構,應當將船上培訓計劃、學員名單,負責指導和訓練學員的船長及高級船員的名單、資歷等信息報送海事管理機構。
開展船上培訓的航運公司和船舶,在保證船舶正常操作以及航行、作業安全的情況下,應當按照《船上培訓見習記錄簿》所載培訓項目的目標和要求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定的船員知識更新大綱開展培訓,並保證承擔教學和指導任務的船長、高級船員有適當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相應的船上培訓工作。
航運公司應當為船員參加船員培訓提供便利,建立船員培訓制度,開展職業技能、職業道德、法制觀念、安全責任和權益保護等方面培訓,不斷提高船員素質。」十四、第三十七條改為第三十六條,在「培訓機構」後增加「航運公司等」。十五、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應當定期公布培訓機構的學員考試及格率。」十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則的規定,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如實告知學員對培訓項目的規定和要求的;
(二)不按照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培訓計劃和學員名冊的;
(三)船員培訓課程未經海事管理機構確認的;
(四)未按照規定辦理《船員培訓許可證》記載事項變更手續的;
(五)不按規定出具培訓證明的。」十七、第四十九條改為第五十條,第一款修改為:「具有開展全日制航海中專、專科及以上學歷教育資格的院校,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同意後,招收的全日制航海專業學生按照船員培訓大綱完成相應的培訓,其畢業證書等同完成本規則規定的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崗位適任培訓。」
條文序號和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發布。

㈨ 輪機模擬器培訓幾天

沿海大管及以下輪機模擬器培訓7天;沿海大副及以下駕駛模擬器培訓6天;沿海大副及以下G證模擬器培訓2天。

輪機的模擬器培訓就是機艙資源管理、機艙模擬器。模擬器培訓本身考試是抽考,甲類抽考4門,輪機抽考3門 ,由海事局評估。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及相應的輪機模擬器訓練評估規范。 同時該輪機模擬器也可用於進行輪機員補充電類知識培訓及其他通用相關輪機評估項目的部分訓練要求。

船員的概念:

船員,是指包括船長在內的船上一切任職人員。船長、駕駛員、輪機長、輪機員、電機員、報務員(2000年以後該職務基本被取消,由駕駛員代理)政委(中國國企基本都有),必須由持有相應適任證書的人擔任。從事國際航行的船舶的中國籍船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頒發的海員證和有關證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船員

閱讀全文

與高級船員模擬器培訓計劃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幼兒英語dm推廣方案 瀏覽:304
畫畫培訓機構聖誕節策劃方案 瀏覽:877
夢芭莎的網路營銷策略 瀏覽:975
市商務局業務知識培訓實施方案 瀏覽:198
汽車市場營銷觀念 瀏覽:258
培訓學校課外活動課策劃方案 瀏覽:142
聚美優品促銷活動 瀏覽:658
村電子商務發展方案 瀏覽:747
浙大市場營銷畢業自我鑒定 瀏覽:168
梨城電子商務 瀏覽:129
農信社貴金屬營銷活動實施方案 瀏覽:960
服裝尾部質檢培訓方案 瀏覽:24
白酒品牌營銷計劃 瀏覽:905
安全生產培訓活動方案 瀏覽:543
縣農業局農業技術培訓方案 瀏覽:650
品牌營銷推廣都選傳播易 瀏覽:688
市場營銷總固定成本 瀏覽:238
千船上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914
活動促銷方案提綱 瀏覽:384
徐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