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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假期

發布時間:2022-06-10 19:38:45

培訓機構法定節假日休息嗎

體制內的當然可以休息,體制外的休息時間不確定,按工作需要,我老婆在培訓結構裡面招生,一般周末不休

Ⅱ 禁止教育培訓機構假期辦班,真的可以給孩子起到減負的效果嗎

社會中是有很多的教育培訓機構可以讓家長去選擇的,但是也出台了相關的政策,禁止教育培訓機構假期辦班。雖然說出台政策的目的是為了給孩子減負,但是我認為這對於一部分孩子來說,不僅沒有達到減負的效果,甚至可能成為了他們的負擔。

三、可能還是一種負擔

從時間上面考慮的話,的確是給孩子減負了,但從孩子自身出發,可能並不是一種減負。當他們有問題需要詢問的時候沒能得到及時解決,在學習方面來說也是一種負擔。所以,對於是否給孩子減負這個問題來說,還是要看每個孩子不同的情況。

Ⅲ 培訓機構法定節假日不放假違法嗎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法定節假日不放假不違法。因為各行各業的工作性質都不一樣,有的單位法定節假日是不放假的,提前告知員工即可。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Ⅳ 藝考培訓機構法定假期上課違法嗎

摘要 2021年8月30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介紹秋季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時表示,目前,除個別地方暫緩開學外,全國絕大部分地區中小學、幼兒園將於9月1號安全正常開學。今年秋季學期是中小學全面落實「雙減」有關部署要求的第一個學期,新學期開學後,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均衡編班的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切實做到均衡配置師資。

Ⅳ 培訓機構老師的法定節假日

法律分析:跟正常上班一樣,單休周一或者周一周二(中大型機構一般在周一到周四讓老師輪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Ⅵ 2021年假期補課違法嗎

您好,根據2021年7月24日發布並生效的《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俗稱「雙減」政策)第14條規范培訓服務行為的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所以培訓機構假期組織補課是違法的。《意見》明確提出「雙減」工作目標: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3年內成效顯著,人民群眾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
【法律依據】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並生效的《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14.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Ⅶ 培訓機構假期班和平時班有什麼區別

假期班是只有在假期時間上課的班次,平時班是每天都有班次可以上課

Ⅷ 法定節假日培訓機構學而思必須給學生放假嗎

培訓機構上課不都是每個周末晚上或者是每個學期放假的時候培訓,其他時間正常上課怎麼能去培訓,所謂放假可能就是主要假期而已。哪有

Ⅸ 法定節假日培訓機構必須給學生放假嗎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培訓機構在法定假日不準上課,國家法定節日,對於國家公職單位來說,是一定要放假的,但對於私人機構放假長短要看領導老闆。如果是全職工作人員,有勞動關系,則應依法放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三條 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

Ⅹ 培訓機構法定節假日放假嗎

法律分析:教育培訓機構不同於民辦以及政府部門舉辦的教育機構,其性質仍屬於勞動法領域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保障職工的休息休假權。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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