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全員安全培訓計劃應當滿足5個方面的要素
摘要 1、人人都要接受安全培訓
『貳』 建築業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有哪些材料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培訓教育計劃、培訓考核記錄及考核合格證明
公司對管理人員的培訓培訓教育計劃是在每年的年初制定的 就是一張紙培訓考核記錄和合格證明 就是 考試試卷!對一線施工人員的培訓有教育教案 有安全教育簽字頁 加上考核合格試卷 就應該夠了!
『叄』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涉及特種作業的單位和特種作業人員。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包括:
(一)電工作業;
(二)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三)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四)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五)登高架設作業;
(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七)壓力容器操作;
(八)製冷作業;
(九)爆破作業;
(十)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十一)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十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滿18周歲;
(二)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四)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第二章培訓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第六條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條件,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其委託的地、市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審查認可。第七條取得培訓資格的單位,每5年由原審查、批准機構進行1次復審。經復審合格的,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第八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准和基本培訓教材,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制定和組織編寫。第九條培訓單位應將培訓計劃、教員資格等資料報送考核、發證單位備案。第三章考核和發證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和發證工作,必須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不得弄虛作假。第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分為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具體考核內容按照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准》執行。第十二條負責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條件,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審查認可。第十三條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資格考核的人員,應當填寫考核申請表,由申請人或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當地負責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的單位提出申請。
考核單位收到考核申請後,應在60日內組織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經考核不合格的,允許補考1次。第十四條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製作,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其委託的地、市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簽發。
特種作業操作證在全國通用。第十五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後,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第十六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由特種作業人員本人或用人單位在有效期內提出申請,由當地的考核、發證單位負責審驗。
復審內容包括:
(一)健康檢查;
(二)違章作業記錄檢查;
(三)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種安全知識考試。第十七條復審合格的,由復審單位簽章、登記,予以確認。復審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原復審單位申請再次復審。復審單位可根據申請,再復審1次。再復審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第十八條跨地區從業或跨地區流動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可向從業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發證單位申請復審。第四章監督管理第十九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用人單位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第二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肆』 食品安全培訓計劃
一、目的 提高員工素質,保證食品安全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員工。 三、權責劃分 人力資源部 1、評估員工的培訓需求。 2、制定公司的整體培訓計劃。 3、編撰有關的培訓計劃。 4、按計劃組織、實施培訓計劃。 5、考核、總結、上報培訓實施情況,並提出改進方案。 6、研究擬訂、執行其它的人力開發方案。 各部門權責 1、 制定員工培訓需求的分析報告。 2、 制定、修改、呈報本部門的專項培訓計劃。 3、 按計劃實施內部培訓。 4、 編撰專門的培訓教材。 5、 檢查、上報本部門的專項培訓結果。 四、培訓類別 1、新進人員的培訓:崗前的公司、部門、班組培訓。 2、公共性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並組織實施的針對全體員工的共同培訓內容。 3、專業性培訓:根據各部門計劃實施的培訓,指在提高員工專業水平。 4、個人進修申請辦法: (1)申請程序:凡公司認可之外界培訓課程,由本人填寫個人進修申請表,並附相應 文件呈核。核准者,應預先墊付培訓費用,事後憑畢(結)業證及發票交財務處報銷。 (2)進修人員在結業三日內呈交心得總結。 (3)培訓部應主動收集相關培訓課程信息,以供各部門人員選擇。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1、各部門從實際情況出發,於每年12月前擬定下年度的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匯總。 2、各部門依客觀需求,擬定專項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人力資源部合理安排各部門上報的培訓計劃,匯編成表,提出預算,並上報之。 4、人力資源部應以最快的效率安排各部門不定期培訓計劃的實施。 六、培訓的實施 1、定期培訓:依年度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2、不定期培訓:依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與各部門共同完成。 七、培訓考核 1、考核依據:測試(考試)結果、個人心得、直接上級的評定。 2、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建檔存查。 3、培訓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指標之一。 八、赴外培訓管理 赴外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 九、其它 其它事項另行規定
『伍』 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2010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安全教育是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根本上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的重要措施,也是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才能保證其它安全工作和企業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為使公司2010年的教育培訓有規劃、有重點、有目的的進行,特製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一、 基本思路
(一)加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意識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就是通過對員工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幫助員工端正事項,提高他們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的認識。在提高思想意識的基礎上,才能正確理解並積極貫徹執行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自身的保護意識,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同時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包括領導、公司各部門、車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也應加強安全思想意識教育,確保他們在工作時做好帶頭作用,從關心人、愛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出發,重視安全生產,做到不違章指揮。
(二)將安全教育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中,加強全員參與的積極性和安全教育的長期性。做到「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教育。因為生產與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哪裡有生產,哪裡就需要進行安全教育。
(三)開展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靈活多用,盡量採用符合人的認識特點的、感興趣的、易於接受的方式。針對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會議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識講座、座談會、報告會、先進經驗交流會、事故教訓現場會等。
(2)張掛形式。主要有:安全宣傳橫幅、標語、標志、圖片、安全宣傳欄等。
(3)音像製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講座錄象等。
(4)現場觀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習、觸電急救方法演示等。
(四)嚴格執行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杜絕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崗的現象。對於新進廠的員工新工人,應嚴格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包括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學習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和嚴禁事項,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操作崗位,考核情況要記錄在案,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
二、 主要的培訓內容計劃:
時間主題方式教育目的對象主培人員
全過程 三級安全教育 上課 加強新員工的安全素質 新進廠員工 安全員等
1月 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宣傳 宣傳 加強員工的法律意識 全體員工 安全員
2月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專業知識
上課 加強員工的安全意識 全體員工 安全員
3月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上課 加強員工的安全操作 車間人員 安全員
4月 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會議、宣傳 使各崗位人員熟悉其崗位知識 各崗位操作人員 安全員
5月 公司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會議 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帶頭模範作用 公司管理人員 安全員
6、7月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夏季安全知識教育 講座、宣傳等 使員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如何救火等常識
預防中暑和觸電事故 全體員工 消防保衛員、安全員等
8月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宣傳 加強員工安全意識和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 全體員工 安全員
9月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上課 確保安全生產 全體員工 安全員
10月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上課 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素質 電工、焊工、司機等 安全員
11月 勞保用品使用安全教育 宣傳、現場指導 確保員工清楚穿戴勞保用品的作用和如何穿戴勞保用品 全體員工 安全員
12月 2009年度安全培訓活動總結、制定下一年安全培訓計劃
三、 要求
1.具體的培訓方案應在培訓的前一個月制定出來,並報領導審批,及時通知培訓涉及的相關人員做好准備。
2.培訓結束後,要對培訓的效果進行全面的總結。
3.不能按期舉行的安全培訓教育活動,要及時向上級報告,說明舉行的具體時間和原因。
4.年底寫好年度培訓教育活動的總結報告,提出本年度培訓欠缺的方面,和以後教育要注意的方面,並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陸』 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和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㈠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安全生產教育,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是企業現代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是貫徹單位的方針,目標,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的重要途徑。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作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進行事故預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於提高本單位管理者及員工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學習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其次是能夠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廣泛應用,特別是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勞動組織形式不斷出現,給社會帶來了知識結構、技術結構、管理結構等方面的深刻變化,對安全勞動教育體系和培訓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視和加強安全勞動保護教育有著十分深遠的意義,隨著社會在不斷前進,企業在發展,安全生產管理更要上一層台階。下面就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培訓計劃: 1、各科室管理人員的培訓 ⑴各科室全體管理人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要進行兩次集中學習、考試一次。 ⑵學習的目的是為提高和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⑶學習的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准。 ⑷安全生產管理的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⑸國內外先進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急救處理措施。 2、施工項目部培訓: ⑴施工項目部全體人員,每月集中培訓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質檢科負責。 ⑵培訓內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⑶對新知識、新技術、新本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⑷掌握施工現場重大事故應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訓: ⑴公司對新工人進廠進行三級培訓制度,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⑵項目部培訓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⑶班組培訓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保護(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4、施工班組培訓: ⑴施工班組全體職工的培訓,由各項目部負責,每周不少於2小時。 ⑵利用進場性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勞動紀律,各種機械設備操作規程,當日工作現場危險部位,檢查各工種佩戴安全勞動保護情況。 5、公司全體職工考核辦法: 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考試,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本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標准,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衛生知識等。 6、特殊職工考核辦法: 按特種工人工種分類,每一季度考試一次;內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識,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機械設備使用安全制度。[
『柒』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第七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煤礦安監局)指導、監督全國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以下統稱考核發證機關)可以委託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實施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第八條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舉報。
第二章培訓
第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第十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託其他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保證安全技術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教學安排,並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第三章考核發證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考試和審核兩部分。考試由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負責;審核由考核發證機關負責。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分別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准,並建立相應的考試題庫。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統一制定的考核標准進行考核。第十三條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考試申請表,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持學歷證明或者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明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提出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收到申請後,應當在60日內組織考試。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及格的,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第十四條考核發證機關委託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場所、設施、設備等條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並公布收費標准等信息。第十五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單位,應當在考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第十六條符合本規定第四條規定並經考試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並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體檢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等材料。第十七條收到申請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特種作業人員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審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視為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第十八條對已經受理的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九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第二十條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特種作業操作證所記載的信息發生變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確認後,予以更換或者更新。
第四章復審
第二十一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第二十二條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第二十三條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准、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第二十四條申請復審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工作。復審合格的,由考核發證機關簽章、登記,予以確認;不合格的,說明理由。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後,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第二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審或者延期復審不予通過:(一)健康體檢不合格的;(二)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2次以上違章行為,並經查證確實的;(三)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並給予行政處罰的;(四)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五)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或者考試不合格的;(六)具有本規定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第二十六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或者延期復審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的,按照本規定經重新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再辦理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手續。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第二十七條申請人對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廉潔自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第二十九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其具有本規定第三十條規定情形的,及時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特種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處罰。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方便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查詢;對於注銷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一)超過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未延期復審的;(二)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已不適合繼續從事特種作業的;(三)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四)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前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注銷特種作業操作證:(一)特種作業人員死亡的;(二)特種作業人員提出注銷申請的;(三)特種作業操作證被依法撤銷的。第三十二條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第三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應當每年分別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報告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情況。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檔案,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第三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後變動工作單位的,原工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種作業操作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印製、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七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和復審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煤礦企業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依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偽造、塗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試的收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統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物價、財政部門批准後執行,證書工本費由考核發證機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第四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備案。第四十四條本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原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同時廢止。
『捌』 安全培訓計劃和培訓內容是什麼
安全培訓計劃和培訓內容是如下。
一、基本思路。
1、加強一崗雙責、崗崗有責的安全意識教育培訓,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崗位員工進行全員培訓,提高全員參與的積極性。
2、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中,確保培訓的長期性,並結合安全生產月、消防日等開展特色主題培訓活動。
3、開展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宜、靈活多用,盡量採用大家感興趣、易於接受的方式。
二、培訓目標。
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加全員安全生產素質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熟悉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安全行為的自覺性,從而實現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有效地促進我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業的發展,為確保安全生產打下良好的理論基礎。
三、指導思想。
加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意識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就是通過對員工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幫助員工端正態度,提高他們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認識。在提高思想意識的基礎上,才能正確理解並積極。
貫徹執行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自身的保護意識,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他人傷害。同時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也應加強安全思想意識教育,確保他們在工作時做好帯頭作用,從關心人、愛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出發,重視安全生產,做到不違章指揮。
將安全生產教育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中,加強全員參與的積極性和安全教育的長期性。做到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教育。因為生產與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哪裡有生產,哪裡就需要進行安全教育。
杜絕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崗的現象。對於新進公司的員工,應嚴格按要求進行廠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工作崗位,考核情況要記錄在案。
四、培訓人員及培訓標准。
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為100%。新進員工參加公司級安全培訓,轉崗換崗員工,培訓合格率為100%。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為100%員工每年安全再培訓率為100%一次培訓合格率大於等於98%。
五、安全教育的形式。
會議形式:安全知識講座、座談會、報告會、先進經驗交流會、事故教訓現場會等。
張掛形式:安全宣傳橫幅、標語、標志、圖片、安全宣傳欄等。
音像製品形式: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講座錄像等。現場觀摩演示形式: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習、急救方法演示等。
六、培訓內容
1、基本知識:安全生產的概念、方針,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員工作標准》、《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專業知識:各項應急預案,對應特種作業人員專業知識、安全達標規范等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
『玖』 建築業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有哪些材料 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培訓教育計劃、培訓考核記錄及考核合格證明
留個郵箱,發給你
這個很簡單的
培訓計劃就是制定一下一年的安全培訓計劃唄,比如3月份組織腳手架安全技能培訓,5月份組織施工用電安全培訓,10月份組織高處作業安全培訓,對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隨人員進廠情況而定),列一下就行了,到時候就組織培訓唄
培訓考核記錄及考核合格證明材料就是培訓時候的簽到表還有培訓後的考試啊,簽到表、試卷、培訓照片、培訓講義都是正面材料啊
說的知識大概,你要格式留個郵箱,我有全套的O(∩_∩)O哈哈~
『拾』 2011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計劃怎麼做
培訓計劃主要分三種人員的培訓,下面有個樣板供參考:2011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為貫徹落實市建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司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加強我司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切實做好2011年全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現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計劃:一、培訓工作目的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展理念,全面落實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工作大局,統籌規劃,改革創新,著力完善我司的培訓體系,強力推進以「三項崗位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員工和班組長為重點的公司全員培訓,進一步加大監管幹部培訓力度,切實加強安全專業人才培養,大力推進培訓內容規范化、培訓方式多樣化、培訓手段現代化、培訓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的整體素質,為促進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二、培訓工作安排(一)、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根據《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二)、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內容教育和培訓分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工地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2、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機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崗位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車間(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公司級。新工人在分配到人員需求部門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l)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規范、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車間(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級。車間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部門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1)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2)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4)車間的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班組級。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組後,開始工作前的一級教育。教育內容如下:(1)本人從事作業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3)班組安全生產、義明作業的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三級教育的要求:(1)三級教育一般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2)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才准予進入生產崗位;(3)給每一名職工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並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著雙方簽字後入冊。2、特種作業人員培訓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劃》的有關規定,按國家、行為、地方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上崗。3、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1)季節性,加冬季、夏季、雨雪天、訊台期施工;(2)節假日前後;(3)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4)工作對象改變;(5)工種交換;(6)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7)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牛事故後;(8)新進入現場等。4、三類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後,做到持證上崗。在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是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也必須持證上崗,加強對隊伍培訓,使安全管理進入規范化。5、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企業在做好新工人入場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級領導幹部、安全管理幹部的安全生產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並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採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多種多樣,應貫徹及時性、嚴肅性、真實性、做到簡明、醒目,具體形式如下:(l)施工現場(車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2)舉辦安全生產訓練班、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3)建立安全保護教育室,舉辦安全保護展覽。(4)舉辦安全保護廣播,印發安全保護簡報、通報等,辦安全保護黑板報、宣傳欄。(5)張掛安全保護掛圖或宣傳畫、安全標志和標語口號。(6)舉辦安全保護文藝演出、放映安全保護音像製品。(7)組織家屬做職工安全生產思想工作。6、班前安全活動班組長在班前進行上崗交流,上崗教育,做好上崗記錄。(1)上崗交底。交當天的作業環境、氣候情況、主要工一作內容和各個環節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種的配合等。(2)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四)培訓效果檢查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的檢查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1、檢查我司各項目安全教育制度。各項目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制度,要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我司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2、檢查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現在臨時勞務工多,發生傷亡事故主要的多在臨時勞務工之中,因此在三級安全教育上,應把臨時勞務工作為新入廠工人對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3、檢查安全教育內容。安全教育要有具體內容,要把《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人手一冊,除此以外,企業、工程處、項目經理部、班組都要有具體的安全教育內容。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內容。經教育合格後,方准獨立操作,每年還要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也要進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也應有安全教育內容。4、檢查變換工種時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各工種工人及特殊工種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產知識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當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 作。5、檢查工人對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熟悉程度。該條是考核各工種工人掌握《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熟悉程度,也是對各工種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檢驗。6、檢查我司各項目施工管理人員的年度培訓。各項目應按公司規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並做好培訓記錄。7、檢查我司專職安全員的年度培訓考核情況。我司應根據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本單位的專職安全員進行年度培訓考核,提高專職安全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