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開民辦幼兒園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香港艾樂幼兒園加盟辦園手續時這樣的: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證等等一系列辦幼兒園的證件齊全。 2.尋找一個足夠大的室內場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間。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兒,請保證室內總面積達150平方米,室外面積200平方米。如果剛開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話,室內面積不改,室外面積也要150平方米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鋪、書本、黑板及文具一應俱全。 4.良好素質的幼師,干凈的廚師,是非常關鍵的。同時最好離醫院比較近,並且安裝兩部或以上電話,以便隨意聯系家長處理緊急情況。 5.制定合理的收費政策,並向家長展示你的幼兒園優勢。 一、設置民辦幼兒園應具備下述基本條件 (一)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基本辦學規模不低於100人。幼兒園辦學條件達到《XX市幼兒園等級標准》規定的二級幼兒園標准。 (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辦學啟動資金不少於20萬(包括教學設施和教學儀器設備等),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資信證明。 二、民辦幼兒園申報程序 (一)申請人向擬建幼兒園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資料,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對擬辦幼兒園(班)進行辦園基本條件初審,寫出初審意見並蓋章。 (二)申請人將簽署初審意見後的書面申請和申報材料提交大渡口區教委.申報材料 (三)考察:區教委聯同區衛生局和區消防支隊等相關部門對申報程序符合規定、申報材料齊備、基本辦學條件達到要求的,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四)發證:以審批同意舉辦的民辦幼兒園,由區教委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辦學許可證》和《XX市幼兒園等級證》。
② 義烏市《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標准》消防標準是什麼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我省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條件及辦學要求,規范民辦培訓機構設立及辦學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標准。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省行政區域內,教育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的,在民政部門或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的補習輔導機構,以及職業技能類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立,適用本標准。
開展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和兒童早期托育服務的機構,僅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方式提供培訓服務,實施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研學等培訓的機構,設置標准另行制定。
國家關於涉外教育培訓,以及消防、保安、安全生產等特定行業培訓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設立總要求】申請設立民辦培訓機構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舉辦者;
(二)有黨團組織設立及開展活動的工作方案;
(三)有依法制定的章程;
(四)有符合條件的擬任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以下統稱「董事會」)及監事會成員名單;
(五)有必備的開辦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六)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
(七)有必要的設施設備、生活與安全保障設施;
(八)有符合條件的擬任專職負責人(以下統稱「行政負責人」);
(九)有符合條件的擬任專職管理人員和培訓人員;
(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兩個以上舉辦者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還應提交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各自計入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的出資數額、方式以及比例,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
第四條【舉辦者條件】民辦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當是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舉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者是社會組織的,應當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無不良記錄,且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舉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
第五條【黨建工作要求】申請設立培訓機構,應提交同步謀劃黨的建設、同步設置黨的組織、同步開展黨的工作的有關材料。
凡有三名以上正式黨員的培訓機構,應按照黨章規定建立黨組織。黨員人數不足三名的,應當明確聯合組建、掛靠組建的工作思路、方案和開展活動的計劃。
第六條【機構名稱】民辦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名稱中不得含有歧義或誤導性詞彙,不得有違公序良俗。同時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語義一致。
申請設立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
申請設立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工商總局教育部關於營利性民辦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號)、《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企注〔2018〕18號)等規定。
新設立的以文化教育課程培訓為主的培訓機構,名稱中不得含有「幼兒園」「學校」「學院」「大學」等字樣,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名稱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章程要件】民辦培訓機構的章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機構的名稱、舉辦者、地址、法人屬性;
(二)舉辦者的權利義務,以及舉辦者變更的規則;
(三)辦學宗旨、發展定位、層次類型、規模、形式等;
(四)注冊資金以及資產的來源、性質等;
(五)董事會和監事會的產生辦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六)黨組織負責人進入董事會和監事會的程序;
(七)法定代表人產生及罷免程序;
(八)內設機構的組成及職責;
(九)教職工、學員的權利義務和權益保障機制;
(十)自行終止的事由,剩餘資產處置的辦法與程序;
(十一)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二)其他應當記載的內容。
營利性培訓機構的章程,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於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辦學出資】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出資義務。其中,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根據相關非營利性法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時足額繳存開辦資金;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按照相關營利性法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出資者承諾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注冊資金。
涉及聯合辦學的,舉辦者之間對辦學投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培訓場所】舉辦者應提供與培訓項目和規模相適應的場所(含辦公用房、教學培訓用房和其他必備場地)。舉辦者以自有場所舉辦的,應提供辦學場所的產權證明材料;租用場地的,應提供場地的產權證明材料,以及與產權人或由產權人授權人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協議)》,租賃期一般不少於三年。
申請舉辦培訓機構場所的建築面積應不少於二百平方米,其中培訓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三分之二。
租用非學校校舍的場所,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要求,並取得相應的消防安全證明材料。提供寄宿制服務的,有關設施設備應符合衛生、消防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要求。
第十條【設施設備條件】培訓機構應具有與培訓層次、培訓類別、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等。從事職業技能培訓的機構應當配備相應的場地並達到相應的職業(工種)設置標准要求。
第十一條【董事會構成】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以下統稱董事會)由舉辦者或其代表人、黨組織負責人、行政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員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董事會設負責人一人。董事會負責人應當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現職及退休不滿三年的公務員不得擔任董事會成員。
第十二條【監事會構成】民辦培訓機構的監事會由黨的基層組織代表、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一。教職工人數少於二十人的培訓機構可以只設一至兩名監事。
決策機構成員不得兼任或擔任監事。
第十三條【行政負責人】培訓機構的行政負責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
(二)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品行良好,能勝任培訓機構管理工作;
(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教育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五年以上教育從業經歷;
(四)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職業技能類民辦培訓機構的行政負責人還應當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
(五)年齡一般應在七十周歲以下。
第十四條【法定代表人】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或行政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管理團隊要求】培訓機構應根據培訓安排,配備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培訓機構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培訓人員隊伍標准】培訓機構應有一定數量的專兼職培訓人員隊伍。但開展義務教育階段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等與升學或考試相關的學科及其延伸類培訓的授課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
培訓機構不得聘請在職中小學教師(含教研人員)。
培訓機構聘任境外、國外人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廣東省外國人管理服務暫行規定》辦理登記和備案手續。
第十七條【培訓內容標准】培訓機構應具有明確的辦學宗旨和培養目標,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大綱和配備相應教材(或講義)。義務教育課程類輔導的培訓計劃、課程教學大綱和使用的教材(或講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第十八條【管理制度】民辦培訓機構應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學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職(員)工管理制度;
(五)學員管理制度;
(六)檔案管理制度;
(七)資產管理、財務管理以及學雜費存取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八)招生、收費和退費管理制度;
(九)場地和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十)培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
(十一)信息公開制度。
第十九條【安全標准】培訓機構場所應當符合建築安全、消防、衛生、抗震等安全要求,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安全防範體系,從事技術技能培訓的應當建立器械操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
第二十條【分支機構標准】民辦培訓機構在地級以上市范圍內申請設立的分支機構(教學點),其設置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各地級以上市制定。
第二十一條【地方標准】本設置標准為基本標准,各地級以上市可參照本標准制定本地的具體設置標准。
第二十二條【實施日期】本設置標准自2018年6月30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廣東省教育廳2001年頒布的《廣東省社會力量舉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標准(試行)》同時廢止。
③ 辦兒童教育機構需要什麼條件
到教育行政部門注冊? 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條件? 1.舉辦者(法人)及管理人員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違法犯罪記錄;學校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國辦學校在職在編人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2.要有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專職和兼職教師,教師總數不少於6人,其中專職教師不少於2人。
所聘教師具備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和學歷要求,其中開展高中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3.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集中、安全標准和周邊環境符合辦學要求的校舍。
教學及辦公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
租賃校舍辦學的,租期不少於3年。
4.注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人民幣,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評估。
二、申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須提交的材料? 1.申請籌設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申辦報告。
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資格證明材料。
(3)資金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籌設培訓機構在籌設期間不準招生。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表。
(到教育行政部門可領取)? (2)籌設情況報告。
寫明籌建基本情況,投資數額及目前達到的基本辦學條件。
(3)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章程。
章程事項:①學校的名稱、地址;? ②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③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④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⑤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⑦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 (4)擬任負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的證明? (5)擬聘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聘任教師和職員應有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 (6)擬聘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 (7)土地使用權、校舍產權及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 (8)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 (9)辦學場地證明。
? (10)教學儀器、設備清單。
舉辦者自有的並作為辦學投入的,應辦理好產權變更手續。
? 具備辦學條件的可不經籌設,直接申請正式成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 具體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見上)。
? 2、審批機關驗證。
? 3、申請正式設立的報告(見上)。
? 4、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 5、審批完畢,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辦學許可證。
? 遞交申請籌辦的辦結時限為30日,申請正式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具體看教育部門的辦事效率,如果你打好關系,很快就能拿到。
?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稅收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④ 辦一所私人幼兒園需要辦哪些手續和符合哪些標准
申辦民辦幼兒園,應符合下列條件: 園舍場地和設施符合建設部門、教育部門所規定的標准;有獨立的財務機構,獨立的銀行帳戶;有足夠的辦園資金和維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資金嚴來源;有正常師資來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門規定要求的師資隊伍;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幼教專業管理人員並主持幼兒園日常管理工作;有明確的辦園方案,辦園方案包括辦園目標、原則和幼兒園類型,招收對象和范圍,師資隊伍和符合國家規定的教育課程和教材等;有幼兒園名稱,幼兒園名稱應體現民族化、兒童化的特點,名稱中不得帶有與辦園實際不符的或易產生誤導作用的詞語。 2、幼兒園申辦者可以貨幣形式出賀,也可以實物、土地(房產)使用權出資。凡以實物、土地(房產)使用權出資的,必須由有關部門進行資產的評估和核實,不得高估作價,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幼兒園申辦者,應將辦園資金足額存入准備開辦的幼兒園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並經法定驗資機構出具證明。 3、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所在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提供辦園申請書、舉辦者的身份證明、辦園的可行性匠告、辦園資金的驗資證明、場地使用證明、辦園方案、幼兒園章程等書面材料。 幼兒園章程應當表明舉辦者的姓名或名稱、舉辦者的權利和義務、舉辦者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金額、幼兒園的機構設置及其產生辦法、許可權、議事規則、幼兒園法定代表人、幼兒園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等事項。 4、區、縣教育主管部門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給予辦園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申辦者書面闡明。 登記內容應包括幼兒園名稱、幼兒園法人代表、幼兒園地址、幼兒園投資資金數額、招生對象和范圍、辦園規模、教職工人數。經登記的,應按登記部門所確定的籌建期限進行幼兒園的籌備工作,籌建期限根據籌建的實際需要確定。逾期不建成人為拖建的,則由原登記部門撤銷登記。 5、幼兒園籌備結束,須經區、縣教育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由原登記部門簽發辦園許可證。 幼兒園主辦者憑辦園許可證向區、縣物價局申請收費許可證,並由物價局確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才可公開向社會招生。 6、區、縣教育主管部門自幼兒園登記之日起30日內,將幼兒園申辦及登記材料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部門備案。如有關事項與法律、法規、規定相抵觸的,或幼兒園的名稱與其他托幼機構發生重復的,市教委主管部門責成區、縣教育主管部門對相應事項予以糾正或更改。 7、幼兒園變更時,申辦者應向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幼兒園因故決定終止舉辦幼兒園時,應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停辦申請,並同時提交資產清理方案。經核准後,由區、縣教育主管部門監督實施並由登記管理機關收回辦園許可證及其副本、收費許可正、幼兒園公章,注銷登記並通知其開戶銀行。 8、幼兒園經批准使用的屬公建配套或其他政府所規定的托幼專用的園會場地,如需進行較大規模拆建的,應徵得原托幼用房管理部門的同意。 9、幼兒園通過本市新聞媒介播放或刊登公告的,應經區、縣教育部門審核。在全國性新聞媒介播放或刊登公告的,應經市教育部門的審核。 10、民辦幼兒園不設立分園。 1 1、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應根據《上海市幼兒園分等定級評分標准》定期對幼兒園進行全面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幼兒園的辦園等級,並出具書面通知,幼兒園根據教育部門出具的書面通知,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標准變更手續。 三、規范辦園行為,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在園各方的合法權益。 1、設立董事會的民辦幼兒園,其董事會成員為3人至7人。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l人至2人。董事長為幼兒園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會行使如下職權:決定幼兒園的辦園方案和計劃,制訂幼兒園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和工資分配方案,決定幼兒園人事任免事項,決定幼兒園內部管理機構的建立方案,制定幼兒園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董事會會議應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應對議事過程和決定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2、民辦幼兒園園長行使下列職權:主持幼兒園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擬訂幼兒園內部管理網路的建立方案;擬訂幼兒園的基本制度;提請聘任或解聘幼兒園工作人員;幼兒園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園長參加或列席董事會會議。 3、民辦幼兒園應設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委員由家長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5至13人。 家長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對幼兒園日常管理和教育活動實施監督;對幼兒伙食費、代辦費以及其他代償性質的費用使用情況進行核查;當幼兒園及其工作人員行為損害幼兒利益時,要求幼兒園予以糾正和處理;受家長委託的其他權利。 4、國家公務員或國家公職人員不應兼任民間辦幼兒園董事長、董事、園長或其他職務。 5、民辦幼兒園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開展教職員工的招聘工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招聘雙方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向所在區、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備案。 幼兒園聘用擔任除園長職務外其他職務的退(離)休人員的,應徵得被聘人員原工作單位的同意並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原工作單位有權停發其聘用期間在原單位的待遇。 幼兒園應為所聘用的教職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或參與社會保險統籌。 6、民辦幼兒園應根據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幼兒園的財會制度,並報所在區、縣教育局計財部門備案。 幼兒園的經費應按有關規定的使用范圍合理開支,堅持專款專用。幼兒園接受社會捐贈,應向捐贈者開具收據,並按時向捐贈單位和個人通報使用情況。社會向幼兒園提供的捐貸款限用於改善幼兒園的辦學條件。 幼兒園向家長收取幼兒管理費應向家長開具市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上海市幼兒園管理費專用收據》。幼兒伙食費應保證全部用於幼兒膳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教職工伙食與帳目不得與幼兒的混淆。 7、幼兒園法人不得抽逃幼兒園資金,轉移資產和隱匿財產。任何人不應以幼兒園的資產為他人。 8、幼兒園須接受由區、縣教育局指定和委託的具有審計資格的審計部門的定期審計。審計每年原則上不少於一次。 審計過程中,發現驗資證明與實際不符或其他違反財經規定行為的,區、縣教育局應按規定予以處理。
⑤ 教育培訓機構,要怎麼規范呢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教育培訓機構隨處可見,同時培訓機構也分成好幾種類型,有的是學科類的,有的是興趣班的,生活當中各種培訓機構都受到了家長的大力追捧,家長也都會給孩子報各種各樣的培訓機構班。不過有的培訓機構不太規范,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教育機構應當如何規范?
⑥ 如何監管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
民辦營利教育的三種登記注冊方案
那麼,在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之後,各地究竟該怎樣對營利專性民辦培訓屬教育機構進行登記、注冊呢?目前有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是,設立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需要經過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行政部門審批,獲得辦學許可證,由於機構要營利,要從嚴審批。
第二種意見是,設立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與設立營利性的舉辦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同,舉辦學歷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需要辦學許可證,而進行非學歷教育培訓的營利性教育培訓機構不必像設立非營利性教育培訓機構那樣要求獲得辦學許可證,但需要工商部門在登記時,征詢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根據教育部門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登記。此即上海實行的登記方式。
還有一種意見是,不必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行政部門審批,或征詢意見,直接由工商部門按企業登記辦法登記,而在登記後,對教育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實行備案制。
⑦ 做兒童教育行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首先具有一定的資源,能夠有一個很好的教育環境,而且也要有豐富的經驗,還有更加有耐心的老師,能夠把孩子們培養的也更優秀。
⑧ 如何開辦教育培訓機構
自己抄開一個教育機構要選址、裝修、襲辦許可證、消防證、買課程、招老師校長、招生宣傳、教研磨課等等。如果你是一個新手的話,建議加盟一個品牌,他們有配套的服務支持。比如可以去找下雙木橋教育。
雙木橋教育隸屬全國創新語文教育品牌——小桔燈教育,是小桔燈教育旗下的學前教育品牌,專注5-7歲入學綜合能力培養課程的研發及教學一體化運營。
標准化運營體系
N大服務模塊,N本標准手冊,數百個成功案例,涵蓋運營全體系。規范管理,高效運作,帶領合作校迅速搶占當地市場制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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