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租民房做培訓機構,要做合同,求對應的範本或者重要的注意事項。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1
、不能「簽」口頭協議。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
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
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
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
話費等結清沒有。
2
、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
但並不限於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
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
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
同的違約責任。同時,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
給第三人。
3
、
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
房屋及其附
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
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4
、
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
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
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
身份證行騙
;
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
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
若產權證正在辦理
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
、
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
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
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6
、
承租人轉租的,
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
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
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7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
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
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
付物業管理費。
8
、
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
對於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
並落實於字面。
在
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並
註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
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
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
、
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
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
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
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
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若租用的房屋是來辦公司或其他營業場所的,
一定要向出租人所要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出租人身份證件等,以備日後使用。
10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
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
任,
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
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
變更合同內容。
篇二:租房注意事項及租房合同
租房注意事項及租房合同
房屋中介租房買房上當受騙的事例,近年來在媒體上屢見不鮮。房屋中介魚龍混雜、素
質不高,有些甚至是非法經營,唯利是圖,也是不爭的事實。怎樣才能避免上當受騙呢?特
提醒您注意三點:
一看兩證,細辨真與假
所謂兩證,即房產中介既要有市國土房管局審發的資格證書,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審發的經營許可證。
只有經營許可證,
沒有資格證書的,
一般是咨詢機構,
可以搞房屋政策、
信息等咨詢,不可搞房屋的租賃、買賣等中介;只有資格證書,沒有經營許可證的,屬非法
經營。只有兩證齊全,才是合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從事房地產咨詢租賃、買賣等中介
活動。所以當您准備找中介公司買賣、租賃房屋時,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備
兩證
。需要
提醒您注意的是,在看
兩證
時,一定要細辨真與假,要堅持看原件,不要看復印件,最
好把注冊號記下來,因為有些非法中介機構利用復印件弄虛作假。如果您與
兩證齊全
的
中介機構發生糾紛,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協或市國土房管局投訴,一定會得到處理和解
決。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將無人予以受理。
二簽合同,要細不要粗
目前與中介公司有關的房屋投訴案件有增無減,分析起來可以歸納為
兩多
,一是被
投訴的多為兩證不齊的中介公司;二是產生糾紛的原因多為合同條文界定不清。幾天前一位
女士向有關部門投訴,
她與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簽訂合同,
委託該中介一周內向她提供
10
條安
貞一帶租房信息,並看房兩處,她一次付清
400
元委託費。但一周後合同期滿時,中介公司
只給她提供了兩處的信息,其餘的只是安貞地區周邊的,不是范圍之內的;看房也只看了一
處,因為
她覺得房主是托兒,第二處就沒去
......
這里就有簽訂合同時界定不清的問題。目前
本市房屋中介機構沒有統一的合同文本,多為中介公司自己印製,其條款難免對中介公司更
為有利。所以簽訂購房租房合同時,消費者一定要把協議內容搞清搞細。比如租房,需要提
供什麼樣的信息,包括房屋所處地域范圍、房屋使用面積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費,交多
少等等。如你認為條款不清,有權要求修改或補充。要明確雙方責、權、利。比如在合同中
明確,一旦發現一方違約,或有欺騙行為,應負什麼責任等等。這樣的合同對雙方更有約束
力,一旦發生糾紛,處理起來也更有依據。
三選中介,宜大不宜小
這里的大與小,指的是中介公司的規模。一般說來,規模大的中介機構,其專業人員數
量多,水平高,信息資源豐富,中介行為也比較規范。目前本市房產中介行業的一個通病是
規模過小。規模小往往造成實力弱,信息量及信息流通范圍都受到局限,一些中介為了招攬
客戶,只好連吹帶侃,信口開河,坑蒙拐騙也就不足為奇了。所以選擇中介公司時,選擇規
模大些的相對更為可靠。
租房注意事項
誰都想租個溫馨踏實的小窩,可是在租房中會碰到這樣那樣的問題,下面是租房中的一
些注意事項,僅作參考。
1
、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租房者首先應請房
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而原件與復印件相
比更容易辨別;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
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第三,讓房東多介紹一下房子和
周邊情況,從言談間了解房主是否熟知基本情況。
2
、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3
、
你最好把房間里有的東西和新舊情況寫清楚,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
內部設施如門窗,家電、傢具,煤氣等,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具
的完好程度等,
然後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
最好註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
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後,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注
意有沒有漏水,東西有沒有損壞的情況。
㈡ 大家好 我想轉讓一培訓學校資質 需要怎麼辦理相關手續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標准(試行)
一、申請舉辦教育機構的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教育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教育機構的主要行政負責人(校長)應具備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和較高的職業道德素質,具有與所辦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層次相應的學識水平、專業技術職稱和教育教學能力與管理能力。教育機構行政負責人須身體健康,能堅持全日制工作,其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三、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數量足夠、結構合理,聘任的教師具備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並有教師資格證書。
四、有穩定的辦學資金來源,舉辦者應有20萬元以上的開辦資金。
五、教學場地、儀器、設備
1、須具備與辦學層次、辦學規模相應的穩定、集中、符合標準的校舍。全日制的學校,生均佔地面積10平方米以上,校舍面積應不少於100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積3.5平方米以上,其它形式的教育機構,校舍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積3平方米以上,能同時開辦2個以上培訓班。有專用的教室、辦公室。並要配有相應的教學設施設備。
2、自有校舍要出具產權證明。凡租借教學場地,自租借之日起,租期三年以上,並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協議書和房屋租賃證。但不得租借下列房屋為教學場地:
(1)簡易建築;(2)危房;(3)旅館、飯店、舞廳等建築物的一部分;(4)其它不適合教學活動的房屋。
3、配有與教學層次、規模相應的圖書、雜志、報刊等。
4、要有寬敞、防火防盜、安全、衛生、有助於學員學習和身心健康的食宿條件;食堂須有衛生等管理制度,工作人員須持有健康檢查合格證;宿舍須配有專職值班人員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六、教育機構名稱
擬辦的教育機構名稱要確切表示其類別、層次和所在的行政區域
具體需去當地教育局成教科咨詢
㈢ 補習班周一到周五的輔導班想要租出去,合同怎麼寫
您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現在的家長特別注重孩子的教育和興趣的培養,在選擇培訓班時確實需要謹慎。
1、市場上面的機構太多 了,每個地方的興趣培訓班都有好有差,同一家培訓班不同地區差別都很大。 不管怎麼樣,還是要多去體驗體驗,不要盲目的決定,因為現在很多機構開放的加盟店,加盟店一般的教學水平比總部差,而且層次不齊,所以,還得要自己親自上門體驗,然後看該機構的口碑。
2、全國連鎖的培訓班品牌比較大的很多做的也都比較專業,但是在這些地方費用是相當的高,小學一般一小時費用在100左右,中學一小時費用在120至170左右,更貴的甚至在300多到500多,很多專業的培訓班主要靠的是自己招的所謂的專職老師,一個小時的費用基本在20到50之間,所以不難看出,都是家長們在為這些地方的極其奢侈的廣告、宣傳以及與學校的交際費用在買單!
3、再有就是一些小機構,有些是以前在學校里教課的老師辭職了自己干,主要服務於自己以前的學生;還有一些私人老闆也在搶教育的市場。他們都是靠做大學里的考研培訓起的家,對於中小學教育這塊基本上都是外行,其核心人員基本上就沒有有從教經驗的人員,所以去到那的人基本上都是被忽悠去的!
4、最好能找到熟人或者已經在該機構培訓過的人,問問情況。最終還是需要自己的努力。
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㈣ 關於培訓機構轉讓。
您這協議是怎麼寫的,所有物品應該有清單的,還有房租如果寫清楚了轉讓,房東退回的部回分您可以向轉讓人主答張。房東不能隨意漲房租,要看租賃合同的條款,按合同處理。沒有寫漲房租的是不能漲的。至於學生退款,如果導致您無法經營,您可以去法院起訴以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請求解除合同,要求對方返還您的轉讓款。
㈤ 新辦教育培訓,面積大,我可以轉租一部分給別人嗎
可以啊,如果你辦的是培訓學校,那你的教學面積、消防都要過關才行,跟往外轉租沒啥關系,如果你達不到辦學要求,而且是搞學科培訓的那就要小心了,現在對學科培訓是重點打壓對象,對藝術類的還是比較鼓勵的,所以要慎重
㈥ 關於如何轉讓培訓機構需要注意法律哪些問題
1.為什麼轉讓?
我們知道,因為疫情影響和互聯網教育的強沖擊,線下教育機構的生存環境已漸入冬天,尤其是小機構。在和轉讓方溝通轉讓時,首當其沖的應該是為什麼轉讓。當然,很多時候,轉讓方是不會和盤托出真實原因的,至少不會把影響到轉讓的真實情況說明白。那麼就要在溝通的時候多聊,多問,多想。
當溝通到一定階段後,可以從轉讓方要到一下數據,來分析利潤率和經營狀況:
1.學生明細(包括剩餘課時、金額);
2.近一年消課明細;
3.全兼職教師明細;
4.近一年財務數據(員工工資、租金、推廣等等費用明細)
(干貨提醒,強烈建議收藏)
一般教育機構轉讓估值有這么幾項:房租、裝修費、學生人數、品牌等。經營困難的機構品牌價值幾乎沒有,不做考慮,剩下學生人數很有用,但是教育培訓行業是預收費模式,至少要明白你收的錢扣掉已經消耗的課時還剩多少錢。
2.假如轉讓成功,接盤後啟動需要多少資金?
以一線城市300-500平米,學生數100-200人來核算,首月的啟動資金主要有以下幾大塊:
房租:5萬
工資:營銷、班主任、教師、財務等崗位工資合計:15人*1.2萬/人=18萬(含五險一金及扣稅)
退費:10萬
招生推廣、硬體維護、其他:1萬
合計:34萬
3.上家的剩餘課時怎麼處理?與上家怎麼合作?
為了敘述方便,我們暫時把上家叫甲方,接手方叫乙方。
問題一:接手後,新簽、續推收入歸誰?
問題二:以月為單位,當月的消課既有甲方剩餘課時,也有乙方的新課時,而且前期半年應該甲方剩餘課時佔大頭,涉及消課的成本怎麼來核算分攤?
問題三:甲方是否入股,是否參與管理?如果入股,佔多少?參與管理,管什麼?
問題四:如果上述問題都有明確答案後,在擬定轉讓協議時,就可以從股權、資產、稅務變更、債務、生源及師資等多個方面考慮,明確轉讓前後甲乙雙方的權益、責任和義務,從法律上規避轉讓後的糾紛。
4.接手後的管理怎麼做?
第一:及時止損。接手校區面臨的第一個問題不是消課,而是可能要處理大量的退費,要有心理准備,和轉讓方要做好協定。當然最好的還是要馬上把學員服務做起來,抓緊消課,盡可能減少退費,降低資金壓力。
第二:開源節流。要整頓營銷、運營和教務三個團隊,精簡團隊,精兵強將。營銷要能盡快做起來業績,擴充現金流;運營要聯系家長和學員,做好服務,減少退費,全員復課,配合教務做消課;教師部門要培養大牛老師,提高教學質量,增加消課和續費推薦。
第三:線上線下。疫情期間大量的線上課,已經讓一部分學生習慣並喜歡上線上課,復課後,要做好線上線下協調,推出對應的產品,並作為未來的發展方向來設計部署。
㈦ 培訓學校轉讓怎麼辦手續
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的培訓管理機構或者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申請變更,然後去民政局的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人變更,其間可能還需要辦理出資人的資金變更驗資等。最後再去辦理稅務、銀行的相關變更手續
㈧ 辦培訓機構後,生意不好,需轉讓,手續怎麼辦
生意不好,很難轉讓。如果有受讓人,轉讓手續好辦,簽訂轉讓協議,執行協議即可。擔專心協議執行中出現屬爭議,可以加ICE8000信用條款,即:本協議遵守誠信原則簽訂並執行,有關爭議按ICE8000爭端解決機制處理。
㈨ 我要開辦一個兒童舞培訓班,是租用健身俱樂部的舞蹈室,請問怎樣寫租場地合同
房屋租用合同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______(區、縣)_________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___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_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設 施 、設 備 清 單
本《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具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表現數:
電表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㈩ 教育培訓學校可以轉讓嗎
教育部門發抄的允許開辦培訓機襲構的合同只針對批準的特定法定代表人,不能轉讓,轉讓無效。需從新向教育部門申請。機構是否有辦學資格和人是兩碼事,只要轉讓後和以前一樣具有辦學資格條件,轉讓合同有效的,但新的受讓人需要重新申請辦學相關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