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樓以上能開辦兒童培訓機構嗎
摘要 您好,下面由我為您解決您的疑慮,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② 辦培訓班有樓層限制嗎
摘要 有樓層限制。
③ 四樓以上能開辦兒童培訓機構嗎
四樓以上能開辦兒童培訓機構的,兒童培訓機構,狹義及通常意義的興趣班,專指兒童興趣班,簡單來說就是兒童在常規在校課堂之外的所有能獲得知識、提高能力、學習專長、培養情趣、得到快樂的一種課外組織形式。廣義上來講,興趣班可指所有年齡段對某種興趣愛好自發的或者有專門機構建立的一種集體的學習或活動組織。
兒童興趣班一般的目的是根據各階段兒童(包括嬰、幼、少)的年齡特點以及學習關鍵期,以滿足兒童的自身發展的需要,為孩子提供在智力、體育、美育、德育等某一方面的才能的教育內容,通常又被家長成為「特長班」。
(3)培訓機構可不可以設置在四層擴展閱讀: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按《辦學許可證》中所註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④ 辦培訓機構在四層樓的頂樓,有通往地面的樓梯屬於安全出口,通往樓頂也有樓梯,上樓頂的樓梯是安全出口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4-29
⑤ 消防改造里商場可以有教育培訓機構嗎
依據國家規范,可以的,如果是兒童的培訓,設置樓層不能是地上四層及以上,更不能地下,強制規定。
⑥ 3樓以上是否不能辦學校消防說不能辦。。是否合法
按相關法律規定,由於3樓以上屬於高層建築,不可以辦學校。消防部門的說法合法。
根據《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規定:
4.1.6托兒所、幼兒園、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不應設置在高層建築內,當必須設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在建築物的首層或二、三層,並應設置單獨出入口。
5.1.7條規定: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不應超過3層或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樓層或地下、半地下建築(室)內。
(6)培訓機構可不可以設置在四層擴展閱讀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路、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築;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築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築;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⑦ 培訓機構可以上4樓嗎
大部分都可以上4樓,具體每個城市每個地方每個學校都不一樣,具體可以去學校看一看,畢竟眼見為實,耳聽為虛。
⑧ 教育局是否有規定做幼兒教育培訓的樓層高度
按相關法律規定,由於3樓以上屬於高層建築,不可以辦學校。
根據《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規定:
4.1.6托兒所、幼兒園、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不應設置在高層建築內,當必須設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在建築物的首層或二、三層,並應設置單獨出入口。
5.1.7條規定: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不應超過3層或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樓層或地下、半地下建築(室)內。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准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⑨ 辦培訓班有樓層限制嗎
有樓層限制。
依據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5.4.4條要求: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內,且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當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3層;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2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應為單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築內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
2、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
3、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4、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5、設置在單、多層建築內時,宜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第5.4.6條要求:教學建築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不應超過2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9)培訓機構可不可以設置在四層擴展閱讀
培訓機構舉辦者要求:
1、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當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教育公益屬性,並具備相應條件。
2、法人來舉辦培訓機構的,要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有關經營(運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單位名單,無不良記錄;法定代表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自然人來舉辦培訓機構的,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是個人且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不得以自己的名義舉辦民辦培訓機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