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旅社衛生管理制度怎麼寫
衛生管理制度
一、證照管理
1、衛生許可證原件按衛生局的要求懸掛在賓館顯著位置,由總經辦負責定期年檢;
2、 如需使用證照必須經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說明使用范圍和使用時間,辦理外出攜帶手續後,方可攜帶外出。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復印、外借。
3、證照不得丟失、損壞。如出現損壞或丟失,除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外,要立即與發證機關聯系,及時辦理證照的掛失和補辦手續。
4、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真實有效。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及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1、定期組織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衛生知識培訓時間要大於18小時,掌握有關衛生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
2、對體檢中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朧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必須及時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崗位,治癒前不能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工作服整潔,做到「五勤」即勤理發、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衣。
4、培訓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程序。
5、建立完善的公共場所做作業人員健康狀況及培訓情況檔案記錄。
(二)衛生知識培訓
1、從業人員應當完成規定學時的衛生知識培訓,掌握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衛生操作技能等.
2、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年進行一次.
3、從業人員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三)個人衛生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行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佩帶飾物;
2、從業人員應有兩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三、公共用品用具購買驗收、儲存及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一) 公共用品用具采購
1、采購的物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和規定要求.采購物品應做好記錄,便於溯源.
2、采購的一次性衛生用品,消毒品,化妝品等物品中文標識應規范,並附有必要的證明文件.
3、采購的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
(二) 公共用品用具儲藏
1、公共用品用具儲藏間應保持通風和清潔,無鼠害,蒼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應分類,分架存放,物品距牆壁,地面均應在10厘米以上.棉織品宜存放於儲藏櫃中.
3、物品的儲藏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並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過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應有專間或專櫃存放,上鎖,專人管理,並有物品使用登記.
(三)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1、清洗消毒間應有明顯標志,環境整潔,通風換氣良好,無積水積物,無雜物存放.
2、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嚴格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3、清洗消毒應按規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後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應在有效期內,消毒設備(消毒櫃)應運轉正常.
4、清洗飲具,盆桶的設施應分開,清潔工具應專用,防止交叉傳染.
5、清洗消毒後的各類用品用具應達到有關衛生標準的規定並保潔存放。清洗消毒後的茶具應當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准》規定.
6、潔凈物品保潔櫃應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雜物.
四、衛生檢查制度
1、各場所服務員上班時是否統一著裝,衣著整潔,個人衛生是否「勤洗手、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理發」。
2、客房衛生是否做到「十二潔一整齊」即門窗、四壁、頂棚、地面、燈具、茶具、桌、椅、床、被褥、箱、櫃等干凈清潔,行李物品擺放整齊。
3、客房床單、被套、枕巾等卧具是否做到一客一換,長住客人三天一換或見臟就換。病人用過的卧具是否送洗衣房單獨消毒。
4、各場所茶具和口杯是否每日清洗消毒,清潔的茶具和口杯是否表面光潔,無茶垢、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5、各場所衛生操作時,使用潔具是否有「三桶」 、「四帕」 ,並按類分開配套使用,標志是否清楚。
6、各場所衛生間的「面盆、浴缸、坐便器」是否每日清洗和用多功能消毒液。
7各場所消毒間是否暢通,無積水,面盆、浴缸、牆壁瓷磚是否無污漬、無積水、無毛發、清潔光亮。
五、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
1、凡在公共場所發生以下傳染病及危害顧客健康事故,必須立即報告當地衛生執法監督所和疾病預防中心。
1) 因微小氣候不符合衛生標准造成顧客虛脫休克;
2) 因空氣質量惡化造成顧客呼吸道染病暴發;
3) 因生活飲用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4) 因公共用具、用品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5) 因意外事故所造成顧客一氧化碳、氨氣、氮氣、消毒殺蟲劑等中毒;
6) 因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7) 因強烈雜訊雜訊造成顧客短暫性聽力損害;
事故報告責任人為經營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其他人員也有義務報告。單位或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2、嚴格隔離現場,並會同衛生部門及時赴現場處理。
3、處理外國旅遊者重大事故時,要立即通過外事管理部門,通知有關國家駐華使館和組團單位。
4、事故處理後,立即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其內容包括:事故經過及處理、事故原因及責任、事故教訓、今後防範措施,並送至當地衛生執法監督所和痢疾預防控制中心。
5、若發現疫情,首先及時報成都市衛生執法監督所:
X市疾控中心疫情電話:
X市監查局電話:
X區疾控中心電話:
X區監督所電話:
6、如果在現場發生病情應及時送醫院處理求治。
7、保護現場,等待醫生提取殘跡進行化驗,防止病毒蔓延。
六、預防控制傳染病傳播應急預案及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1、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的傳染病傳播的危害,保障賓館客人及工作人員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制定本條例。
2、突然發生可能造成賓館客人及工作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事件後,賓館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由賓館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賓館領導擔任組長,負責對賓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區域內疏散客人、維護秩序等應急處理工作。
3、 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向市疾控中心報告 ;不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4、嚴格隔離傳染源,並積極協助衛生醫務人員救治事故受害者,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繼發.;
5、 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七、衛生檔案管理
衛生檔案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2、衛生管理制度;
3、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或衛生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崗位職責;
4、發生傳染病傳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記錄;
6、設備設施維護與衛生檢查記錄;
7、每年度檢測報告;
8、客用化妝品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單等相關資料復印件;
管理要求:
1、各項檔案中應有相關人員的工作記錄並簽名;
2、檔案應有專人管理,各類檔案記錄應進行分類;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三年.。
八、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接聽報修電話或報修單時應禮貌用語,並仔細聽取和記錄維修地點及內容等情況。
2、維修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如客房已經出租,應由客房中心服務員配同,在徵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擾客人的情況下迅速搶修,修理完畢後,維修人員和服務員共同檢查驗收簽字,並向客人致歉。
3、如遇設備損壞較嚴重,應向客人解釋,並告知客房中心,由客房中心徵得客人同意後為客人換一新房。
4、如客人掛「請勿打擾」的警告牌,而在當班時間內無法維修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註明,並叮囑客房中心當客人同意維修後及時通知再次維修。
5、未住人的客房如需停電停水維修或一時無法修復時,應立即通知客房中心做為維修房。
6、餐飲部或大廳需要維修時,原則上要避開早晚營業高峰,在無人用餐的情況下進行維修,特殊情況應徵得客人同意後迅速搶修,修復後做好清理善後工作,並向客人至歉。
7、發生大的工程事件(如主水管爆管,主線路損壞等),部門經理、主管都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
❷ 旅店量化分級管理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一 證照管理制度 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場所醒目處,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有效,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真實完備.
二 場所自身檢查制度 1 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員,負責其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具體工作.
2 專(兼)職衛生管理員應有從事住宿場所衛生管理工作經驗,經過公共衛生管理培訓並考核合格.三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及個人衛生制度
1 制訂從業人員衛生培訓教育計劃和考核辦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衛生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衛生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學習和考核.
2 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負責提出將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的從業人員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崗位的意見.
3 制定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責任制度和衛生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4 配合衛生執法人員對本場所進行衛生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負責建立本場所衛生管理檔案. (1)從業人員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治癒之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可疑傳染病患者須立即停止工作並及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
(2) 從業人員應當完成規定學時的衛生知識培訓,掌握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衛生操作技能等.
(3) 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兩年進行一次.
(4 ) 從業人員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5) 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行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佩帶飾物.
(6) 從業人員應有兩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四 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 清洗方法及步驟
(一)去除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殘渣,污垢.
(二)用含洗滌劑溶液洗凈公共用品用具表面.
(三)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
2 化學消毒.用含氯,溴或過氧乙酸的消毒葯物消毒.
(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鍾,可用於盆,飲具的消毒或用於物品表面噴灑,塗擦消毒.
(2).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為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鍾,可用於拖鞋消毒.
化學消毒後的公共用品用具應用凈水沖去表面的消毒劑 3 保潔方法
(一)消毒後的公共用品用具要自然濾干或烘乾,不應使用毛巾擦乾,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二)消毒後的飲具應及時放入餐具保潔櫃內.
五 健康危害事故與傳染病報告制度 1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
(一)住宿場所應建立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場所負責人和衛生管理員為責任報告人.
(二)當發生死亡或同時發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責任報告人要在發生事故24小時內電話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三)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范圍:
(1).室內空氣不符合衛生標准所致的虛脫休克;
(2).飲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
(3).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設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劑,殺蟲劑等中毒.
(四)發生傳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時,場所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相應經營活動,協助醫務人員救治事故受害者,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繼發.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六 洗衣房衛生管理制度
(1)洗衣房室內衛生清掃按人分工,劃定責任區,每日上班前、下班後各清掃一次;室外衛生輪流值日,每周清掃一次。 (2)洗衣房設備保持潔凈,熨燙設備每天擦拭及保養;下班前所有機器設備要擦洗干凈,做到無污漬、 油漬。 (3)洗衣房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設備內鑰匙管理者保管,嚴禁私配七 集中空調風系統衛生管理制度 (1)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污染。 (2)開放式冷卻塔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3)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凈化器等每六個月檢查或更換一次; (4)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每年清洗一次; (5)風管系統的清洗應當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八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2)證照: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2)衛生管理制度.
(3)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或衛生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崗位職責.
(4)發生傳染病傳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後的處理情況.
(5)衛生操作規程.
(6)公共用品用具采購,驗收,出入庫,儲存記錄.
(7)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檢測記錄.
(8)設備設施維護與衛生檢查記錄.
(9)空氣質量,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檢測記錄.
(10)投訴與投訴處理記錄.
(11)有關記錄:包括場所自身檢查與檢測記錄,培訓考核記錄,從業人員因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崗位記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等.
(12)有關證明:包括預防性建築設計審核文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圖紙,消毒設施設置情況等.
各項檔案中應有相關人員的工作記錄並簽名,檔案應有專人管理,各類檔案記錄應進行分類並有目錄.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三年.九 日常維護保養
1日常維護的基本要求;
做到 整齊;清潔;安全;
2每班保養;
設備的每班保養,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工作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項內容:
(1).班前對設備的各部分進行檢查,並按規定潤滑加油:
(2).做好班前檢點,確認設備正常後才能使用:
(3).按設備操作、維護規程正確使用設備:
(4).下班前必須認真清潔、擦拭設備:
(5).辦好交接班手續。
❸ 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在哪裡辦理
餐飲業從業人員衛生培訓到當地衛生疾控中心聯系培訓及考健康證事宜,或者本單位自行培訓;企業人從業員職業衛生培訓,一般都是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培訓。
❹ 賓館衛生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了解本部門的任務和工作性質,是服務還是維修,是生產還是供應、保障。了解本崗位的工作范圍、崗位職責和主要工作內容。
2、員工應熟悉在崗位經常用的名詞術語、基本概念。本崗位所使用表格、票據的使用對象、項目、內容、填寫要求、使用方法及有關規定。
3、員工應了解本崗位各項工作中酒店和本部門的有關規定,如禮貌、紀律、安全、衛生、財務管理制度、獎罰等規定,了解公安、消防、防疫、稅務等部門的有關規定。
4、員工應熟悉所做的各項工作(或服務)的規格和標准、質和量的要求、服務態度、效率、標准、服務程序及基本的服務工作方法、操作方法,對所使用的工具、機械要做到「三知」、「三會」:即知原理、知性能、知用途,會使用、會簡單維修、會日常保養。對工作中要使用的原料,要熟悉其性能、規格、用途及使用的注意事項。
酒店布草間衛生管理制度
1、必須設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用布草間,有清潔專用保潔設施,並且標志明顯。
2、配備足夠數量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於正常周轉使用和嚴格清洗消毒。
3、客人使用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後,必須嚴格清洗,採取熱力消毒或其它方法進行嚴格消毒。本店無清洗消毒條件的必須與有資質的洗滌公司簽訂洗滌協議,確保洗滌消毒效果。
4、經清洗消毒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進入布草間過程中包裝嚴密,確保不被污染。進入布草間後經檢驗合格放入清潔的保潔櫃內進行保潔。
5、保潔時間較長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再次進行清洗消毒後,方可供客人使用。
6、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做好清洗消毒記錄,保證一客一用一消毒。
7、布草間實行專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記制度,先進先出。並做好布草間日常衛生保潔,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雜物。
❺ 賓館衛生管理制度,求幫助。
旅店業衛生管理制度
1、旅店業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大堂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復核,逾期3個月未復核,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3-1996《旅店業衛生標准》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復訓。
6、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01),二次供水蓄水池應有衛生防護措施,蓄水池內壁材料應符合衛生要求,蓄水池應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一年不少於兩次。
7、凡設空調裝置的旅業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
8、必須設有專用布草間和專用雜物間,布草間內應設有帶門專用布草櫃,布草應分類存放。
9、公共用具必須設有專用洗消間和洗消設施,並有明顯標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臉盆、拖鞋每客用後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序進行洗消,並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10、被套、枕套(巾)、床單等卧具必須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旅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換,平時見臟即換。
11、客房內沒有衛生間的旅業,應設公共浴室,客房內每個床位要配備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
12、客房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規定。
❻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幾年一次,健康體檢每幾年一次
1、參照健康證辦理,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每年一次。(並且必須辦理健康證)
2、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2年一次。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6)旅店業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擴展閱讀:
辦理程序
體檢地點: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一、對象:
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生活飲用水的供、管水人員、化妝品生產企業生產人員;旅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其他場所的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兩年體檢一次。
二、主要檢查項目:
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內外科常規、X光胸透、糞便細菌學培養(某些地區無此項)等。
三、體檢和辦證流程:
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
四、注意事項
1、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時前空腹進行;
2、體檢前避免劇烈運動,忌飲酒和肉類食物,以免影響肝功能化驗結果。
❼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培訓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發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❽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由衛生行政部門發放「食品衛生從業人員健康證」和「食品衛生從業人員知識培訓證」才能上崗工作。
❾ 急求旅館各項管理制度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凡在我省境內經營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包括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開辦的招待所)、旅店、旅社、客棧、浴室、度假村等(以下統稱旅館),均按《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及本實施細則管理。
第三條 開辦旅館,必須具備下列安全條件:
(一)房屋建築、消防設備、通道、出入口和衛生條件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利用人防工程開辦旅館的,必須具備良好的通風、照明設備和兩個以上出入口。
(二)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三)具備單獨的旅客房間。
(四)符合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要求的條件。
第四條 開辦旅館,應當向所在地市、縣(市、區)公安部門申請,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旅館應當建立治安保衛組織或配備專職或兼職治安保衛人員。治安保衛組織和人員應當經常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檢查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公安部門調查處理治安、刑事案件。
第六條 旅館必須建立下列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記制度。旅客住宿必須登記。旅館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工作。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由旅客按規定項目填寫《住宿登記表》。
對外國人和華僑、港澳台胞,應當查驗護照或有關證件,填寫《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沒有有效證件或簽證的,必須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有關部門。
旅客住宿登記表應按日按月裝訂成冊備查。旅館應當實時將住宿旅客的登記信息資料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二)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旅館門衛值班人員應當掌握進出人員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來訪者出示身份證件或者詢問其被訪者的姓名、住宿房間號。旅館其他值班人員應當按照值班制度的規定履行巡查職責,維護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和旅館的正常秩序。客房鑰匙由客房值班人員負責管理的,應當憑住宿證對號開啟房門。
(三)財物保管制度。旅館應當設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實行財物保管的登記、交接和領取制度,注意查詢、發現可疑及危險物品。現金應當單獨存放人保險櫃(箱)。
(四)報告制度。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行跡可疑人員、違禁物品以及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並採取措施保護現場。不得知情不報或者縱容、隱瞞、包庇。
第七條 住宿旅客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旅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旅館工作人員管理,愛護旅館財物。
(二)軍人、人民警察、專職守護押運人員等攜帶的槍支彈葯,必須按規定交旅館所在地軍事部門或公安部門寄存保管。
(三)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彈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帶人旅館。
(四)嚴禁在旅館內進行賣淫、嫖宿、吸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及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
(五)自覺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並如實反映情況。
第八條 公安部門在旅館業治安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查開辦旅館的安全條件,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建立旅館業治安管理檔案。
(二)指導、監督旅館建立並實施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範設施。
(三)協助旅館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培訓。
(四)總結推廣旅館業治安保衛工作經驗,表彰治安保衛工作中的先進人物。
(五)調查處理治安、刑事案件。
第九條 人民警察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嚴格依法辦事,維護旅館的正常經營秩序和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對旅客住宿的房間實施檢查時,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公安部門依法傳喚、拘捕隱匿在旅館中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除特殊情況外,應當告知旅館負責人或旅館治安保衛人員;旅館負責人或旅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條 對下列單位或個人應給予表揚獎勵:
(一)對執行《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及本實施細則,落實各項治安措施,維護旅館治安秩序,保障旅館、旅客安全起到積極作用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給予表揚、獎勵。
(二)向公安部門提供違法犯罪線索,協助公安部門調查處理案件,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或者維護旅館治安秩序,成績顯著的,由公安部門給予表揚、獎勵。
第十一條 對違反本實施細則的行為,由公安部門分別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違反本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擅自開辦旅館的,依法予以罰款、拘留,並責令補辦手續或予以取締。
(二)違反本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四)項、第七條第(三)、(四)項規定的,依法予以罰款、拘留。其中,旅館未按規定將住宿旅客的登記信息資料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實施細則第五條、第六條第(二)、(三)項、第七條第(一)、(二)、(五)項規定的,責令其改正,並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四)因旅館負責人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等原因,致使旅館成為違法犯罪活動場所的,可以吊銷該旅館的《特種行業許可證》,並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十二條 旅客申報的失竊案件,由公安部門負責處理。屬旅館安全措施不落實造成的,旅館應予賠償經濟損失;屬旅客不遵守旅館治安管理制度造成的,旅館不負責任。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30日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省公安廳發布實施的《浙江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❿ 有沒有旅店衛生制度
住宿業衛生規范
總則
第一條 依據
為加強住宿場所衛生管理,規范經營行為,防止傳染病傳播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從事經營服務的住宿場所.
第三條 用語含義
(一)住宿場所,是指向消費者提供住宿及相關綜合性服務的場所,如賓館,飯店,旅館,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是指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三)儲藏間,是指用於存放客用棉織品,一次性用品等物品的房間.
(四)工作車,是指用於轉送及暫存客用棉織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潔工具等物品的車輛.
(五)公共用品用具,是指供給顧客使用的各種用品,用具,設備和設施總稱,包括床上用品,盥洗物品,飲具,清潔工具,拖鞋等.
(六)健康危害事故,是指住宿場所內發生的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准,用品用具或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群體性健康損害事故.
第二章 場所衛生要求
第四條 選址,設計及竣工驗收
(一)住宿場所建設宜選擇在環境安靜,具備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且不受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影響的區域,並應同時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
(二)新建,改建,擴建住宿場所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設計階段和竣工驗收前應當委託具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衛生學評價.
第五條 場所設置與布局
(一)住宿場所主樓與輔助建築物應有一定間距,煙塵應高空排放,場所25米范圍內不得有有毒有害氣體排放或雜訊等污染源.
(二)住宿場所應當設置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消毒間,儲藏間,並設有員工工作間,更衣和清潔間等專間.客房不帶衛生間的場所,應設置公共衛生間,公共浴室,公用盥洗室等.
(三)住宿場所的吸煙區(室)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室內空氣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
(四)住宿場所的公共衛生間應當遠離食品加工間.(五)住宿場所內應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應當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傳資料.
第六條 客房
(一)客房凈高不低於2.4米,內部結構合理,日照,採光,通風,隔聲良好.
(二)客房內部裝飾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不得對人體有潛在危害.
(三)客房床位占室內面積每床不低於4平方米.
(四)含有衛生間的住宿客房應設有浴盆或淋浴,抽水馬桶,洗臉盆及排風裝置;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明顯標記的臉盆和腳盆.
(五)客房內環境應干凈,整潔,擺放的物品無灰塵,無污漬;客房空調過濾網清潔,無積塵.
第七條 清洗消毒專間
(一)住宿場所宜設立一定數量的獨立清洗消毒間,清洗消毒間面積應能滿足飲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潔的需要.
(二)清洗消毒間地面與牆面應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牆裙高度不得低於1.5米,地面坡度不小於2%,並設有機械通風裝置.
(三)飲具宜用熱力法消毒.採用化學法消毒飲具的住宿場所,消毒間內至少應設有3個飲具專用清洗消毒池,並有相應的消毒劑配比容器.應配備已消毒飲具(茶杯,口杯,酒杯等)專用存放保潔設施,其結構應密閉並易於清潔.
(四)配有拖鞋,臉盆,腳盆的住宿場所,消毒間內應有拖鞋,臉盆,腳盆專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臉盆,腳盆等)存放專區.
(五)各類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防滲水,不易積垢,易於清洗的材料製成,並設置標識明示用途.
第八條 儲藏間
住宿場所宜設立一定數量儲藏間.儲藏間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櫃或貨架,並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及防鼠,防潮,防蟲,防蟑螂等預防控制病媒生物設施.
第九條 工作車
(一)住宿場所宜配備工作車,其數量應能滿足工作需要.
(二)工作車應有足夠空間分別存放客用棉織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潔工具並有明顯的標識.
(三)工作車所帶垃圾袋應與潔凈棉織品,一次性用品及潔凈工具分開,清潔浴盆,臉盆,抽水馬桶的工具應分開存放,標志明顯.
第十條 公共浴室
公共浴室應分設男,女區域,按照設計接待人數,盥洗室每8~15人設1隻淋浴噴頭,淋浴室每10~25人設1隻噴頭.
第十一條 公共衛生間
(一)公共衛生間應男,女分設,便池應採用水沖式,地面,牆壁,便池等應採用易沖洗,防滲水材料製成.衛生間地面應略低於客房,地面坡度不小於2%,並設置防臭型地漏.衛生間排污管道應與經營場所排水管道分設,設有有效的防臭水封.
(二)公共衛生間應設有獨立的機械排風裝置,有適當照明,與外界相通的門窗安裝嚴密,紗門及紗窗易於清潔,外門能自動關閉.衛生間內應設置洗手設施,位置宜在出入口附近.
(三)男衛生間應按每15~35人設大小便器各1個,女衛生間應按每10~25人設便器1個.便池宜為蹲式,配置坐式便器宜提供一次性衛生座墊.
第十二條 洗衣房
(一)住宿場所宜設專用洗衣房或採用社會化洗滌服務.洗衣房應分設工作人員出入口,待洗棉織品入口及潔凈棉織品出口,並避開主要客流通道.
(二)洗衣房應依次分設棉織品分揀區,清洗乾燥區,整燙折疊區,存放區,發放區.棉織品分揀,清洗,乾燥,修補,熨平,分類,暫存,發放等工序應做到潔污分開,防止交叉污染.
(三)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應選擇清洗消毒條件合格的承洗單位,作好物品送洗與接收記錄,並索要承洗單位物品清洗消毒記錄.
第十三條 給排水設施
住宿場所應有完善的給排水設施,供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要求.如場所內供水管網與市政供水管網直接相通,場所內供水管網壓力應小於市政供水管網壓力,並有防止供水向市政供水管網倒流的設施.排水設施應當有防止廢水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產生的裝置.
第十四條 通風設施
(一)客房,衛生間,公共用房(接待室,餐廳,門廳等)及輔助用房(廚房,洗衣房,儲藏間等)應設機械通風或排風裝置.機械通風或排風裝置的設計和安裝應能防止異味交叉傳導.
(二)住宿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的要求.
(三)住宿場所的機械通風裝置(非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其進風口, 排氣口應安裝易清洗,耐腐蝕並可防止病媒生物侵入的防護網罩.
第十五條 採光照明
(一)住宿場所室內應盡量利用自然採光.自然採光的客房,其採光窗口面積與地面面積之比不小於1:8.
(二)客房檯面照度不低於100勒克斯.
(三)不宜將暗室作為客房.
第十六條 預防控制病媒生物設施
(一)住宿場所應設置防鼠,防蚊,防蠅,防蟑螂及防潮,防塵等設施.
(二)與外界直接相通並可開啟的門窗應安裝易於拆卸,清洗的防蠅門簾,紗網或設置空氣風簾機.
(三)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設有網眼孔徑小於6毫米的隔柵或網罩,防止鼠類進入.
(四)機械通風裝置的送風口和回風口應當設置防鼠裝置.
第十七條 廢棄物存放設施
(一)住宿場所室內應設有廢棄物收集容器,有條件的場所宜設置廢棄物分類收集容器.
(二)廢棄物收集容器應使用堅固,防水防火材料製成,內壁光滑易於清洗.廢棄物收集容器應密閉加蓋,防止不良氣味溢散及病媒生物侵入.
(三)住宿場所宜在室外適當地點設置廢棄物臨時集中存放設施,其結構應密閉,防止病媒生物進入,孳生及廢棄物污染環境.
第三章 衛生操作要求
第十八條 操作規程
(一)住宿場所經營者應制定公共用品用具采購,儲藏,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維護等操作規程.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工作程序.
(二)經營者應當認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操作規程,從業人員應當熟悉本崗位衛生操作規程並嚴格按規程操作.
第十九條 公共用品用具采購
(一)采購的物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和規定要求.采購物品應做好記錄,便於溯源.
(二)采購的一次性衛生用品,消毒品,化妝品等物品中文標識應規范,並附有必要的證明文件.
(三)采購的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
第二十條 公共用品用具儲藏
(一)公共用品用具儲藏間應保持通風和清潔,無鼠害,蒼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二)不同物品應分類,分架存放,物品距牆壁,地面均應在10厘米以上.棉織品宜存放於儲藏櫃中.
(三)物品的儲藏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並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過期物品.
(四)有毒有害物品應有專間或專櫃存放,上鎖,專人管理,並有物品使用登記.
第二十一條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一)清洗消毒間應有明顯標志,環境整潔,通風換氣良好,無積水積物,無雜物存放.
(二)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嚴格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應按規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後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應在有效期內,消毒設備(消毒櫃)應運轉正常.
(四)清洗飲具,盆桶,拖鞋的設施應分開,清潔工具應專用,防止交叉傳染.
(五)清洗消毒後的各類用品用具應達到有關衛生標準的規定並保潔存放.清洗消毒後的茶具應當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准》規定.
(六)潔凈物品保潔櫃應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雜物.
各類公共用品用具更換,清洗,消毒,保潔工作可參考《推薦的住宿場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見附錄).
第二十二條 客房服務
(一)客房應做到通風換氣,保證室內空氣質量符合衛生標准.
(二)床上用品應做到一客一換,長住客一周至少更換一次.
(三)清潔客房,衛生間的工具應分開,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檯面等清潔用抹布或清洗刷應分設.
(四)衛生間內面盆,浴缸,坐便器應每客一消毒,長住客人每日一消毒.
(五)補充杯具,食具應注意手部衛生,防止污染.
第二十三條 公共衛生間清潔
清潔坐便器(便池)的清潔工具應專用.每日應對衛生間進行一次消毒.
第二十四條 棉織品清洗消毒
(一)棉織品清洗消毒前後應分設存放容器.
(二)客用棉織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潔用抹布應分類清洗.
(三)清洗程序應設有高溫或化學消毒過程.
(四)棉織品經烘乾後應在潔凈處整燙折疊,使用專用運輸工具及時運送至儲藏間保存.
第二十五條 通風
(一)機械通風裝置應運轉正常,過濾網應定期清洗,消毒.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按照《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要求進行清洗消毒.
(三)集中空調機房應整齊,清潔,無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堆放.風機過濾網應清潔無積塵.
第四章 衛生管理
第二十六條 衛生管理組織
(一)住宿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應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衛生知識培訓.
(二)住宿場所應設置衛生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員,負責其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具體工作.
(三)專(兼)職衛生管理員應有從事住宿場所衛生管理工作經驗,經過公共衛生管理培訓並考核合格.
第二十七條 衛生管理工作職責
住宿場所衛生管理部門的成員或衛生管理員承擔本場所衛生管理職能,主要職責包括:
(一)制訂從業人員衛生培訓教育計劃和考核辦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衛生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衛生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學習和考核.
(二)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負責提出將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的從業人員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崗位的意見.
(三)制定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責任制度和衛生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督促本場所經營者,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按時辦理有關衛生證件,證明,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五)配合衛生執法人員對本場所進行衛生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負責建立本場所衛生管理檔案.
(六)參與保證衛生安全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衛生管理制度
住宿場所應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並對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主要制度有:
(一)證照管理制度.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及個人衛生制度.
(三)公共用品用具購買,驗收,儲存及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四)場所自身檢查與檢測制度.
(五)洗衣房衛生管理制度.
(六)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制度.
(七)健康危害事故與傳染病報告制度.
(八)預防控制傳染病傳播應急預案與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
(九)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十)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第二十九條 證照管理
住宿場所,從業人員及健康相關產品應證照齊全.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場所醒目處,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有效,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真實完備.
第三十條 檔案管理
住宿場所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檔案應當包括以下方面:
(一)證照: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二)衛生管理制度.
(三)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或衛生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崗位職責.
(四)發生傳染病傳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後的處理情況.
(五)衛生操作規程.
(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購,驗收,出入庫,儲存記錄.
(七)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檢測記錄.
(八)設備設施維護與衛生檢查記錄.
(九)空氣質量,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檢測記錄.
(十)投訴與投訴處理記錄.
(十一)有關記錄:包括場所自身檢查與檢測記錄,培訓考核記錄,從業人員因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崗位記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等.
(十二)有關證明:包括預防性建築設計審核文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圖紙,消毒設施設置情況等.
各項檔案中應有相關人員的工作記錄並簽名,檔案應有專人管理,各類檔案記錄應進行分類並有目錄.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三年.
第三十一條 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
(一)住宿場所應建立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場所負責人和衛生管理員為責任報告人.
(二)當發生死亡或同時發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責任報告人要在發生事故24小時內電話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三)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范圍:
1.室內空氣不符合衛生標准所致的虛脫休克;
2.飲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
3.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設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劑,殺蟲劑等中毒.
(四)發生傳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時,場所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相應經營活動,協助醫務人員救治事故受害者,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繼發.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第三十二條 環境衛生管理
(一)室外公共區域應保持干凈整潔.
(二)室內公共區域地面,牆面,門窗,桌椅,地毯,檯面,鏡面等應保持清潔,無異味.
(三)廢棄物應每天清除一次,廢棄物收集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潔凈區與污染區應分開,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設施設備日常保養及運行狀態良好.
(五)定期進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應符合衛生要求.
(六)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室內空氣,用品用具等定期進行檢測.
第三十三條 食品經營項目
住宿場所設有食品經營項目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要求.
第五章 人員衛生要求
第三十四條 健康管理
(一)住宿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應當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繼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健康合格證明"不得塗改,偽造,轉讓,倒賣.
(二)從業人員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治癒之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可疑傳染病患者須立即停止工作並及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
第三十五條 衛生知識培訓
(一)從業人員應當完成規定學時的衛生知識培訓,掌握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衛生操作技能等.
(二)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兩年進行一次.
(三)從業人員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三十六條 個人衛生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行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佩帶飾物.
(二)從業人員應有兩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附錄
推薦的住宿場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及步驟
(一)去除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殘渣,污垢.
(二)用含洗滌劑溶液洗凈公共用品用具表面.
(三)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紅外線等熱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20~30分鍾以上.可用於飲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織品的消毒.
2.紅外線消毒:125℃作用15分鍾以上.可用於飲具,盆的消毒.
(二)化學消毒.用含氯,溴或過氧乙酸的消毒葯物消毒.
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鍾,可用於盆,飲具的消毒或用於物品表面噴灑,塗擦消毒.
2.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為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鍾,可用於拖鞋消毒.
化學消毒後的公共用品用具應用凈水沖去表面的消毒劑.
三,保潔方法
(一)消毒後的公共用品用具要自然濾干或烘乾,不應使用毛巾擦乾,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二)消毒後的飲具應及時放入餐具保潔櫃內.
四,化學消毒注意事項
(一)使用的消毒劑應在保質期限內,並按規定的溫度等條件貯存.
(二)嚴格按規定濃度進行配製,固體消毒劑應充分溶解.
(三)配好的消毒液定時更換,一般每4小時更換一次.
(四)使用時定時測量消毒液濃度,濃度低於要求立即更換.
(五)保證消毒時間,一般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應作用15分鍾以上.
(六)應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沒於消毒液中.
(七)用品用具消毒前應洗凈,避免油垢影響消毒效果.
(八)消毒後以潔凈水將消毒液沖洗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