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教消防管理知識
公安消防人員在滅火過程中 應先救誰
㈡ 怎樣做到消防安全知識
,具體消防設備的使用維護等,見附件:我自己做的
各地區消防大隊都有消防安全手冊和消防安全操作使用知識圖畫,具體有各地人力資源部和教育局舉辦,文件如下: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三條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廣電、安全監管、旅遊、文物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依法組織和監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並納入相關工作檢查、考評。
各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當符合全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規;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五)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並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
(一)掌握本地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
(二)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四)定期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的負責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第六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教育培訓規劃,並進行教育督導和工作考核;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職培訓內容;
(四)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民政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結合救災、扶貧濟困和社會優撫安置、慈善等工作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各類福利機構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三)負責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登記,並實施監督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內容;
(二)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九條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城市燃氣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風景名勝區經營管理單位和城市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十條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應當積極引導創作優秀消防安全文化產品,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娛樂場所和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等文化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和協調廣播影視製作機構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製作、播出相關消防安全節目,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和監督電影院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和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內容;
(三)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准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培訓及執業資格考試內容。
第十三條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相關旅遊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強對遊客的消防安全教育,並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旅遊飯店、旅遊景區等相關行業標准,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旅遊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明確機構和人員,保障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按照下列規定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對在崗的職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單位對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當將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等作為培訓的重點。
第十五條各級各類學校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二)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三)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五)每學年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
(六)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各級各類學校應當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並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應當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採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的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學階段應當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階段應當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採取游戲、兒歌等寓教於樂的方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十七條高等學校應當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
第十八條國家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消防類專業或者開設消防類課程,培養消防專業人才,並依法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應當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的特點,科學安排培訓內容,開設消防基礎理論和消防管理課程,並列入學生必修課程。
師范院校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學生必修內容。
第十九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二)在社區、村莊的公共活動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欄,利用文化活動站、學習室等場所,對居民、村民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組織志願消防隊、治安聯防隊和災害信息員、保安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四)利用社區、鄉村廣播、視頻設備定時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日和鄉村民俗活動期間,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確定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服務工作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一條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築物,負責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單位應當對建築物內的單位和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二條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醫院、客運車站、客運碼頭、民用機場、公共圖書館和公共展覽館等公共場所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等處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
(二)根據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三)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單位,應當對服務對象開展經常性的用火用電和火場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旅遊景區、城市公園綠地的經營管理單位、大型群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在景區、公園綠地、活動場所醒目位置設置疏散路線、消防設施示意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利用廣播、視頻設備、宣傳欄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導遊人員、旅遊景區工作人員應當向遊客介紹景區消防安全常識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條在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設工程施工前應當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三)對明火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在建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配合施工單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條新聞、廣播、電視等單位應當積極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製作節目,對公眾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六條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監管、旅遊部門管理的培訓機構,應當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特點和實際需要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訓機構
第二十七條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從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應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批准,並到省級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二十八條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條件,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一百萬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組織章程和培訓、考試制度;
(四)具有與培訓規模和培訓專業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員隊伍;
(五)有同時培訓二百人以上規模的固定教學場所、訓練場地,具有滿足技能培訓需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專業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四)項所指專(兼)職教員隊伍中,專職教員應當不少於教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築、消防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並有五年以上消防相關工作經歷的教員不少於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動消防設施、滅火救援等專業課程應當分別配備理論教員和實習操作教員不少於兩人。
第二十九條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後,可以徵求同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意見。
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後,應當配合對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培訓專業機構的師資條件、場地和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核查,並出具書面意見。
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有關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定,並綜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書面意見進行評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並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章程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保證培訓質量。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應當將消防安全管理、建築防火和自動消防設施施工、操作、檢測、維護技能作為培訓的重點,對經理論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培訓證書。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收費標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依法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法開展活動。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定期組織質量評估,並向社會公布監督評估情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質量評估時,可以邀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專業人員參加。
第五章獎懲
第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單位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廣電、安全監管、旅遊、文物等部門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職責的,上級部門應當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根據許可權依法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建議有權部門給予處分。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在協助審查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工作中疏於職守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學校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其改正,並視情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三十五條單位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六條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批准擅自舉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或者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在培訓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予以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全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由公安部會同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制定。
㈢ 福利院應該多久培訓一次消防知識
這個如果是消防安全中單單位的話,是每個月需要對義務消防員培訓一次,每年對全體人員培訓一次的。不是的話,每個季度培訓一次,每年全體人員一次。
㈣ 福利院里夜間值班消防演練程序的內容有什麼
摘要 你好!夜間的消防演練主要需要去演練當夜間突然有火災發生的時候,人們的應急疏散自救以及相關預案是否能夠順利執行的能力。
㈤ 如何進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訓
員工抄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火場逃生與自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
㈥ 我要一切關於消防安全的資料。誰給我轉點。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建設工作標准
1、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2、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3、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4、醫院、養老院、福利院、幼兒園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5、倉儲物流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6、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7、易燃易爆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8、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9、一般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10、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驗收標准
11、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標志
附件1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床位數50張以上的住宿場所(賓館、旅店),額定就餐人數100人以上的餐飲場所按照以下標准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1、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應開展一次防火檢查。
2、 防火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的設置及完好情況;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7)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9)廚房、灶間煙道清洗情況;
(10)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情況;
(11)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餐飲等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4)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5)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6)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5、員工應履行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火災防範措施,每日進行崗位防火檢查。
6、服務員在清掃衛生、開夜床、查房和清台時應進行崗位防火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有無遺留火種,是否切斷電源;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
(4)消火栓、滅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7、廚房工作人員在班前、班後應進行崗位防火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漏;
(2)班後燃油、燃氣閥門是否關閉;
(3)灶台、油煙罩和煙道清理是否及時;
(4)班後是否切斷電源,火源是否妥善處理;
(5)消火栓、滅火器、滅火毯、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8、消防器材、設施隱患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疏散設施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標志醒目、無遮擋;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施完整好用;
b.賓館房間內設置的呼吸面罩,高層賓館在公共區域設置的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c.經營期間,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保持暢通,不得堵塞、佔用、鎖閉、分隔;常閉式防火門的閉門器、順序器應保持完好,門保持常閉狀態,並落實管理責任。
(2)火災報警及滅火設施器材
a.滅火器配置數量充足,選型准確,放置位置明顯,便於取用;
b.室內消火栓水壓應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無遮擋;水帶、水槍應齊全好用;消火栓箱門應設置緊急開啟裝置;消火栓啟泵按鈕應能夠正常啟動消防水泵;
c.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良好,並委託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定期維護保養,每年進行全面檢測;
d.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運行情況記錄齊全;
e.建築周圍消防車通道暢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3)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設置
a.設有自動消防系統的單位應設消防控制室,其他單位應設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應設置直接撥打「119」報警電話及單位內部聯絡通訊裝置;
b.消防控制室應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每班不少於2人,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值班人員應嚴守崗位,按規定履行職責,並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火災報警控制器日運行情況記錄》和《故障處置登記表》;
c.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在控制室內顯要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處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緊急報警及通訊裝置設置
a.在樓層設置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完整好用,並明確內部報警方式和報警電話號碼;
b.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9、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10、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和部門應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實整改措施,並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確保消防安全。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整改火災隱患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11、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12、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和消防培訓等工作情況的記錄要齊全。
13、在完善消防控制室檔案管理的基礎上,要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等內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二、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1、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演練,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要求。
2、根據單位實際,因地制宜地組建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各類工作人員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個梯隊。每個梯隊都分: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
3、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易發火災的危險性。
4、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查看人員及其他員工確認(發現)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饋(報告)信息。
5、現場人員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饋信息的同時組織本樓層第一梯隊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滅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後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趕赴現場,立即啟動防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設施,並撥打「119」電話報警。
6、第二梯隊滅火行動組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在1分鍾內趕赴火災現場形成第二滅火力量,實施增援滅火。
7、通訊聯絡組應搜集火場信息,保持滅火行動組與疏散引導組之間,第一、二梯隊之間,各組與指揮中心(控制室)之間,單位與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1、全體員工通過演練熟悉本單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2、疏散引導組人員要熟知消防疏散裝備、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災時各人分工負責的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並視情切斷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電。
4、疏散引導組要在滅火行動組開展滅火的同時,通過喊話、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火場人員疏散時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疏散引導人員確認房間內無人後應關閉房門,在房門上做記號。
5、發生火災時,應按照以下順序通知人員疏散:
(1)二層及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著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
(2)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本層、二層及地下各層;
(3)地下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地下各層及首層;
(4)多個防火分區的,首先通知著火區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區;
6、第二梯隊疏散引導組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在1分鍾內趕赴火災現場實施增援。
7、疏散引導組要保持與指揮中心(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即時聯系,隨時根據火場現狀調整疏散路線。
8、疏散引導組應扶助弱勢人員,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9、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1、單位要制定符合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懸掛上牆。主要包括:(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2)防火檢查、巡查制度;(3)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4)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5)火警處置程序;(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火災隱患整改制度;(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9)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2、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3、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具備宣傳教育能力。
4、單位應在大堂、餐廳等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語,利用展板、專欄、廣告牌、電子顯示屏、電視、網路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上宣傳消防知識,在客房電視節目中插播消防宣傳字幕或畫面。
5、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6、單位應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等時間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7、消防安全教育應使員工達到「四懂四會」:
四懂:懂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四會: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8、單位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在客房內應設置醒目的「請勿卧床吸煙」提示牌,在不間斷電源插口處提示「不間斷電源,離開時請拔下用電器具」,客房內的垃圾桶、煙灰缸上提示「請不要亂扔煙頭」,在房卡取電插口處提示「離開時請取出房卡斷電」。
9、單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設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標識按照《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標志》設置。
附件2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室內購物場所,按照以下標准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1、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應開展一次防火檢查。
2、防火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人員住宿有無違章;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是否違章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5)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的設置及完好情況;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8)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9)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10)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情況;
(11)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值班人員夜間防火巡查不少於2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4、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4)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5)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6)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5、員工應履行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火災防範措施,每日進行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
6、員工崗位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3)營業場所有無吸煙情況;
(4)有無遺留火種;
(5)消火栓、滅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7、消防器材、設施隱患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疏散設施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標志醒目、無遮擋;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施完整好用;
b.經營期間,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保持暢通,不得堵塞、佔用、鎖閉、分隔;
c.疏散門提倡使用推閂式疏散門。
(2)火災報警及滅火設施器材
a.滅火器配置數量充足,選型准確,放置位置明顯,便於取用;
b.室內消火栓水壓應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無遮擋;水帶、水槍應齊全好用;消火栓箱門應設置緊急開啟裝置;消火栓啟泵按鈕應能夠正常啟動消防水泵;
c.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良好,並委託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定期維護保養,每年進行全面檢測;
d.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運行情況記錄齊全;
e.建築周圍消防車通道暢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3)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設置
a.設有自動消防系統的單位應設消防控制室,其他單位應設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應設
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急求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電話及報警方版法、火權場逃生與自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
㈧ 敬老院消防安全會議記錄內容
一、養老院發生火災的常見原因
1、電氣線路存在安全隱患。部分養老院、福利院因維護不到位,存在電線未穿管保護、電線老化、插座破損等問題,導致電線短路、過載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2、消防設施維護不到位。一是部分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維護不到位,存在數量不夠、壓力不足等問題;二是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設置不規范。
3、雜物佔用消防通道。部分養老院、福利院把雜物堆放在疏散通道內。同時,堆放的可燃物品有可能被引燃,導致通道煙霧彌漫、引發明火造成更大危險。
4、從業人員安全意識較差。養老院、福利院的從業人員對火災的危險性認識不足,消防逃生知識缺乏,遇到火災時心理素質差,一旦發生火災,易形成混亂的局面。
二、養老院防火基本要求
1、養老院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養老院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二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3、養老院相鄰護理單元之間應採用防火隔牆分隔,隔牆上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設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門應採用常開防火門。
4、疏散樓梯不得少於兩個,養老院的疏散盡量採用環形走道和外廊設計。
5、失能或半失能的老年人應優先安排在便於疏散的地點。
三、發生火災,老人應該如何自救
1、老人平時最好在床頭邊備一杯水,一旦發生火災,馬上潑濕被子,代替濕毛巾捂住口鼻。也可准備一些小工具,如口哨、手電筒等,老人體力有限,這些工具可以幫助逃生。
2、身上著火時,不要帶火奔跑,應該設法把衣服脫掉,也可以卧倒在地上打滾;身處位置接近水源的,可想辦法用水淋濕衣服。
3、養老院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撥打119報警電話的同時,要組織員工迅速組織老人進行疏散,特別對年老體弱、卧病在床、沒有自理能力的老人要重點進行援救,並及時清點人數。
4、敬老院起火疏散過程中要注意盡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咳嗽庇肯蛞桓齔隹冢?造成人員踩踏。通道被煙霧封阻時,員工要及時給被困老人傳遞濕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他們捂口、捂鼻用。養老院應為行動不便的老人設計專門的疏散逃生路線,制定專門的應急疏散預案。
5、居家養老的獨居老人可將一把家門鑰匙留給鄰居,以備不時之需。
敬老院消防安全標語
1、人人防災防火,家家平安快樂。
2、 勿忘火警119,危險時刻真朋友。
3、 消防設施別亂動,撲救火災有大用
㈨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急求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防火負責人負責組織,利用放錄象、板報、宣傳畫、標語、授課等各種形式,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積極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使員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災作斗爭的自覺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中,對各級領導幹部、義務消防人員、新職工、重點崗位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防(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火安全技術學習和實際操作培訓,並經考試取得操作合格證和體檢合格,方能上崗操作。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或消防安全責任心不強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職工可據工作情況分散分批參加。教育培訓的內容: 1.宣傳《消防法》和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2.交流和推廣消防工作經驗。 3.宣傳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 4.普及消防知識,使廣大職工掌握報警的方法和內容, 5.明確各自崗位的消防工作職責、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要求、應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6.宣傳本單位滅火預案的基本內容, 7.使廣大職工掌握滅火器材、設備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 再來一片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未經消防安全培訓不得上崗。 二、(主管安全部門)負責擬定本單位教育培訓計劃,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並分期、分批對單位員工進行消防復訓。 培訓以結合其日常崗位特點提高員工「會報警、會疏散自救、會撲救初期火災」的「三會」能力及本單位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培訓教育的方式可採取印發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定期學習,請專人(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講解,以及在有關人員指導下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應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授課、考試等情況。 四、本單位的下列人員應當接受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1、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 3、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考勤情況及考試、抽查成績結果與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掛鉤,並實施獎懲。 六、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規定,每年消防安全宣傳日-11月9日,本單位應在同日內通過組織開展大型消防宣傳、演練等活動,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以提高全體員工消防意識。 七、根據單位實際類型選擇下列內容: 賓館飯店應利用每日早點名、交接班時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大堂、餐廳等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語;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上宣傳消防知識,在客房電視節目中插播消防宣傳字幕或畫面;客房、包房門後應張貼疏散指示路線圖,在客房內應設置醒目的「請勿卧床吸煙」提示牌,在不間斷電源插口處提示「不間斷電源,離開時請拔下用電器具」,客房內的垃圾桶、煙灰缸上提示「請不要亂扔煙頭」,在房卡取電插口處提示「離開時請取出房卡斷電」。 商場市場應利用點名、例會、交接班等時間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講評消防工作;應懸掛或張貼固定的消防宣傳標語、標牌;應結合自身經營理念和企業文化,在商品廣告中植入消防知識;商場市場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應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在顯著位置和每個樓層提示場所的火災危險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提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公共娛樂場所在主要出入口應設置限定人數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在每個樓層、每個房間設置「嚴禁燃放焰火、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亂扔煙頭、嚴禁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嚴禁鎖閉安全出口、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包房門後應張貼疏散指示路線圖;卡拉OK廳應利用點歌間隙通過影像資料宣傳消防知識。 醫院、養老院、福利院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養老院的服務人員應及時提醒老人安全用火用電;醫院、養老院、福利院每個樓層顯著位置和宿舍、病房門後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 學校、幼兒園應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並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各級各類學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中小學校應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採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學階段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階段應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高等學校應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幼兒園應利用兒歌、游戲、繪畫等寓教於樂的形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篇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對全院師生員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訓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逐級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2、各級消防責任人,要採取會議、學習、布置工作等形式,對其所管轄部門的全體人員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3、對新入學的學生和新招聘、錄用的教職工,其所在單位或部門要對其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4、對電工、木工、焊工、油漆工、鍋爐工、倉庫管理員等工種,除平時加強教育培訓外,每年應由用人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5、要對全院師生員工進行定期的消防宣傳教育和輪訓,使師生員工普遍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識,達到「三懂」(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基本的防火、滅火知識,懂得預防火災事故的措施),「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