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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5-31 09:23:14

1. 怎麼寫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集團公司負責指導各成員單位、項目部根據危險目標模擬事故狀態,制定出各種事故狀態下的應急處置方案,如支模架坍塌、大型設備坍塌、基坑坍塌、觸電、人員中毒、毒氣泄漏、燃燒、爆炸、停水、停電等,包括通訊聯絡、搶險搶救、醫療救護、傷員轉送、人員疏散、生產系統指揮、上報聯系、救援行動方案等。

(二)集團公司負責指導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制訂事故處理程序圖,一旦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預案快速、有效、有序運作,做到臨危不俱,正確指揮。事故發生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對危險目標潛在危險的評估,按處置方案有條不紊地處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驚慌失措,也不要麻痹大意,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在發生事故,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危險時,在領導小組指揮下,緊急疏散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對可能威脅到居民(包括友鄰單位人員)安全時,領導小組應立即和地方有關部門聯系,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事故發生後應有緊急避險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以及在搶險時發生二次事故。

(四)有效的工程搶救搶修是控制事故、消滅事故的關鍵。搶險人員應根據事先擬定的方案,在做好個體預防的基礎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時排險、搶險、消滅事故。

(五)一旦發生事故,如基坑、支模架坍塌、物體打擊等,項目部應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搶救傷員,並迅速上報所在成員單位,成員單位報集團公司,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援助。領導小組人員派專人聯絡、引導並告之安全注意事項。

對高處墜落、骨折人員不能隨意搬動,要用擔架模板等搬運;對氣體中毒、窒息傷員應盡快進行通風,讓其呼吸新鮮空氣;對化學中毒的病人,應注射特效解毒劑或進行必要的醫學處理後才能根據中毒和受傷程度轉送各類醫院。

人員觸電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方可接觸受傷者,避免造成多人連續觸電傷亡,如受傷害人員出現出血,要盡可能先止血。

現場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時,項目部主管應先判斷是否有事態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並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組織力量進行保護、搶救,控制事態的發展,盡量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六)要加強對各救援小組的培訓。領導小組應從實際出發,針對重點區域、部位或工藝、設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演習,把各救援小組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指揮班子和搶救隊伍。一旦發生事故,各救援小組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並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現場發生事故後,還應特別注意穩定職工情緒,對全體職工進行事故防範教育。

(八)認真執行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做好傷亡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

(1)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安全生產是黨和國家在生產建設中一貫的指導思想和重要方針,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安全生產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生產是安全與生產的統一,安全促進生產,生產必須安全。

沒有安全就無法正常進行生產。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工傷亡與財產損失,不僅可以提高企業效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而且還可以促進社會的和諧,保障經濟建設的安全進行。

2.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如何開展

一、加強領導,健全制度,明確職能,落實責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
二、完善體制、明確責任,切實強化安全安全監管
三、積極響應、群策群力,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1、安全隱患治理年活動的開展情況
2、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開展情況
四、加強宣傳,廣泛動員,切實增強安全生產意識
1、積極部署,廣泛動員。
2、強化培訓,增強意識
3、加大宣傳,強化防範。
五、強化措施,突出重點,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1、認真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
2、認真做好夏季「四防」工作。
3、認真做好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賽為企業安全管理

3. 如何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對策探究

1 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安全防範網
抓好安全生產,健全制度和創新機制是根本。構築全礦安全生產防範體系,嚴格遵守礦長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的原則,實行礦長全面負責,群眾監督參與。嚴格落實煤礦生產責任和著力抓好十項措施。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生產的主體地位,全面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著力抓好井下通風、頂板支護、提升運輸、機電設備管理、防瓦斯、防滅火、防煤塵、防治水,規范人井人員安全防護裝備、控制超能力生產十項措施。實行每月1次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制定安全目標責任制,自上而下層層分解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實施分層管理,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充分落實礦黨政正職的決策指揮協調責任;分管礦領導的實施和直接指揮責任;安檢部門的監督考核責任;基層區科黨政正職的安排檢查落實責任;調度、通風等業務保安部門的業務保安責任;跟班區隊長、安檢員的現場監督責任;班組長現場指揮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崗位現場操作工人的個體防範責任;自主保安責任和互保聯保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每一道工序,每一個環節落實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過程,形成全員、全過程、安全管理網路。
2 構建安全文化體系提升安全境界
著眼於打造獨具特色的安全文化,豐富、提煉企業的安全文化,大力弘揚與倡導本質安全、珍愛生命的安全理念,強化精神理念滲透和行為養成訓練。實施點、線、面相結合,動、靜相結合的全方位、立體、多層次宣教,強化安全文化的影響力、塑造力、激發力,以特色鮮明、底蘊厚實的安全文化感召、影響和帶動員工,使員工做到思想上重視安全,措施上保證安全,行動上落實安全,從上而下形成人人要安全、自主抓安全、大家為安全、全員保安全的良好氛圍。
1)完善安全宣教措施,豐富宣教內容,深化宣教深度、廣度,創新宣教模式,提升宣教層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板報、宣傳欄等多種輿論宣傳途徑,不斷營造本質安全、珍愛生命的濃厚氛圍。
2)通過開展職工崗位行為規范學知用、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比武等活動,使員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個體行為進一步規范、安全技能進一步提高、執行能力進一步提升。
3)要堅持開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動,要結合不同區域的煤礦各類事故案例,有針對性、時效性地開展案例剖析,通過剖析事故、分析事故,不斷強化員工安全責任,增強安全操作的自覺性。
4)要經常性召開安全工作座談會,暢所欲言,共謀安全;要充分發揮群監員的監督檢查作用;各基層單位要深入調查了解,掌握職工的思想和工作狀況,隨時掌握人的不穩定因素,定期排查不安全人物。
3 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員工培訓
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素質,是創建本質安全型礦井的基本條件,堅持做到宣傳到位、教育到位、培訓到位、考核到位。
1)完善安全教育培訓體系、規范培訓程序。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責任制,形成安全培訓工作處處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責任體系。建立從員工進礦人井、安全培訓與考核、安全教育與激勵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機制。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堅持做到長規劃、短安排、勤檢查、嚴考核、一環扣一環、環環抓落實。建立員工教育和培訓檔案,詳細、准確地記錄培訓、考核情況,確保應培訓人員全部及時和按要求得到培訓,並達到考核標准。堅持致力於推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思路創新、方式方法創新、機制創新,通過不斷創新,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2)抓好各級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針對各級安全生產管理者的層面,要立足於安全意識的提高、安全責任的強化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增強等方面的培訓;針對普通員工層面,要立足於安全應知應會知識、操作標准和技能、自我保護和防範能力等方面的培訓;針對新工人層面,要立足於崗前集中培訓和上崗以師帶徒培訓的有機結合;針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層面,要立足於依據合法程序培訓取得資格證書,並定期進行資格復訓,做到持證上崗;針對三違及安全薄弱人員層面,要立足於集中幫教、安全結對子以及安全親情教育等不同的培訓方式。
3)採取靈活多樣的安全教育培訓形式。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措施,採取靈活多樣、貼近實際的方式方法,不斷提高安全培訓工作質量。要堅持一般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業余培訓與脫產培訓相結合,安全業務培訓與新技術普及教育相結合,理論知識教育與現場實踐培訓相結合,灌輸性教育與疏導性教育相結合,日常性培訓與階段性培訓相結合,日常警示教育培訓與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相結合。要不斷探索提高培訓質量的有效途徑,結合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比武等活動,豐富安全培訓的教學形式,激發廣大員工的學習熱情。
4)注重安全教育培訓效果。為了保證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實效,人力資源部等部門要科學優化方案,精心細化措施,嚴密培訓組織。同時,要建立監督檢查和考評機制,人力資源部要會同安全部、黨群工作部等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落實情況;教育和培訓活動的記錄、檔案建立情況;員工應知應會安全知識考試等。通過日常檢查、抽查、考核獎懲、通報等形式,做到教育培訓不留空白點,保障安全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4 深化隱患排查整改加強三違治理
1)強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企業內安全監察人員要以身作則,嚴以律己,實事求是,堅持原則,從嚴監督檢查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是否認真瞪行本嵐位職責,是否貫徹落實礦山安全法規;是否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質量的關系;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即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不落實安全措施不生產。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現場監督檢查中要始終堅持六個到位:對員工的日常安全思想教育要到位;工作過程中安全措施、規章制度落實要到位;值班區長、班長按章指揮生產要到位,對違章指揮的管理人員必須停班學習,向全公司員工做深刻檢查;作業現場盯崗盯面管理,巡迴檢查要到位;現場制止人的不安全行為要到位;提高支架支護質量要到位,樹立起以質量促安全,以質量促生產,向質量要效益的觀念。
2)嚴格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①堅持做好每旬安全質量大檢查,檢查范圍要覆蓋井上下各個頭面和各個作業地點,確保檢查效果;②堅持開好通防、機電、運輸專業隱患排查會,各基層單位每天的隱患排查會,安全部跟班瓦安員隱患排查會,確保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③堅持做好中夜班抽查制度,把隱患檢查和人的行為規范作為檢查重點;④堅持井下現場瓦安員、區隊跟班人員24 h監督檢查不斷線,強化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安監部門進行篩選、分析,根據隱患類型和等級以隱患通知單、安全指令下發有關責任單位,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對隱患沒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堅決掛牌責令整改,並嚴肅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3)強化三違治理工作。三違是安全的天敵、三違不治、安全難以保證。①組織所有員工學習《關於三違治理的實施意見》、《關於規范三違人員過八關程序的補充意見》,《三違行為界定范圍》等,進一步認識三違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明確各級幹部三違治理的責任;②提高三違治理的質量。要把三違治理的重點放在井下、放在查處領導幹部安全不履職上,重點查處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規程措施現場不兌現或事故隱患不及時處理的行為;③嚴格三違人員過八關程序,無論生產多麼忙,人員多麼緊張,三違人員必須追查分析、停班學習、現身說法、幫教提高、行政處罰、張榜公布、親屬簽字、建檔立卡,特別要加強三違人員培訓學習和幫教提高;④嚴肅各級幹部三違治理指標的考核,對完不成治理指標的幹部,一律停班檢查,取消月度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和各種獎勵,並作為幹部履職情況的主要考核指標;⑤採取三違人員家屬座談會、三違人員家訪等有效形式進行教育,在公司形成違章作業就是自殺,違章指揮就是殺人,對違章作業不制止就是見死不救,對違章指揮不嚴懲就是縱容殺人的濃厚氛圍,從而使違章者能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確保在今後的工作中自覺做到遵章守紀,按章作業;⑥樹立典型,正面引導。
5 結語在煤炭企業安全生產中,大力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採掘工藝和安全基礎設施的投入的同時,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為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以促進安全生產的良性循環。

4.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准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說明理由。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並、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5. 對生產企業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包含哪些內容

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2015年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的通知》,要求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安全管理資格證書上崗。為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管理,陽泉市安委辦擬在今年二月份舉辦一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班。那麼,對生產企業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包含哪些內容?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培訓內容根據我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八條規定可知,對生產企業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包含以下七個方面:(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其參訓人員范圍、培訓要點等方面均堅持內容法定。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是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並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力量,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接受安全生產培訓。

6.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內容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准確有效。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說明理由。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並、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四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7. 如何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一)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政策、標准體系。
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制定修訂與其配套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資源管理、信息管理、科技管理、隊伍建設與管理以及培訓教育、運行保障等規章和標准。建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統計指標體系。完善應急救援隊伍經費保障、裝備器材徵用補償、裝備購置稅費減免以及表彰獎勵等政策措施。形成國家、地方、企業及社會多元化的應急體系建設保障制度。研究探索社會捐助、保險等支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途徑。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建立完善省、市和重點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加強人員、裝備配置,強化技術培訓,落實運行經費,制定工作制度和協調指揮程序,提高應急管理能力和救援決策水平。加強高危行業企業應急管理機構建設,落實應急管理與救援責任。
(三)理順和完善應急管理與指揮協調機制。
完善國家、省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和聯絡員制度,健全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之間、應急管理機構與救援隊伍之間的工作機制和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區域間協同應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完善事故現場救援隊伍協調指揮制度。
(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建設國家(區域)礦山、國家(區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和部分中央企業應急救援隊,以及礦山、危險化學品骨幹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健全高危行業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完善隊伍體系,形成區域救援能力。注重培養「一專多能」的各級救援隊伍,實施社會化服務,發揮救援隊伍在預防性檢查、預案演練、應急培訓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各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資金、政策扶持力度。將礦山醫療救護體系納入各地區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體系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開展化工園區、礦山企業聚集區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示範建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資質管理,促進隊伍素質提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公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建築施工、電力、旅遊等行業國家級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配合各地公安消防部隊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五)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建立完善政府部門、重點行業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實現政府部門與企業應急預案有效銜接。規范預案編制內容,提高預案編制質量,加強預案審查,建立健全預案資料庫。編制應急演練評估標准,完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規范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演練效果。
(六)加快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教和培訓體系建設。
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統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大型企業現有的應急培訓資源,完善培訓設施,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生產應急培訓體系。制定培訓規劃和考核標准。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和救援隊伍指戰員培訓。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網路等,面向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防災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增強全民應對事故災難的意識和能力。
(七)推動應急救援科技進步。
堅持以應急救援需求為導向,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原始研發、創造創新、成果轉化的能力和機制。鼓勵應急裝備和物資生產企業、教學科研機構搞好產學研結合,加強應急救援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扶持和培育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研發機構和製造產業。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優先推廣應用緊急避險、應急救援、逃生、報警等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強制淘汰不適應救援需要、不符合相關標准、性能不高的救援技術裝備。
(八)加強應急救援支撐保障能力建設。
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選擇優勢科研機構,重點建設一批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技術支持保障機構,加強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科技研發、檢測檢驗等能力建設。加快國家(區域)應急救援隊伍大型救援裝備儲備,依託有關企業、單位儲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和生產能力,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和調運機制,形成布局合理、多層次、多形式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支持有關大專院校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學科建設,培養專業人才。建立和完善各類應急專家庫,為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九)深化應急平台體系建設和應用。
加快省、市和重點縣以及高危行業(領域)大中型企業應急平台建設,完善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強化各級平台間的互聯互通,加強物聯網等新技術的應用。深化應急平台在救援指揮、資源管理、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等方面的應用,注重通過應急平台體系,動態掌握各類應急資源的分布情況。
(十)加快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明確監控重點目標,建立健全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提升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分級分類、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重大危險源動態資料庫和分級監管系統,構建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機制。

8. 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有哪些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來產教育源培訓主要有以下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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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怎樣寫安全生產培訓計劃

2011年公司安全培訓計劃

一、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從業人員安全培訓;
2、培訓目的:豐富員工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消防知識、職業病防護、事故應急知識和工業衛生及其他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典型事故案例;
4、培訓日期:2010年5月、11月;
5、培訓課時:20課時
6、培訓方式:集中授課;
7、培訓人員范圍:其他從業人員(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8、培訓地點:培訓中心;
9、培訓教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
10、組織部門:勞動人事科;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參考出勤率;

二、中層幹部安全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中層幹部安全培訓;
2、培訓目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典型事故案例;
4、培訓日期:2010年1月至12月;
5、培訓課時:36課時
6、培訓方式:集中觀看光碟;
7、培訓人員范圍:公司中層幹部;
8、培訓地點:培訓中心;
9、培訓教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
10、組織部門:勞動人事科;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出勤率;

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2、培訓目的:提高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能力,保證特種作業安全;
3、培訓內容:特種作業專業知識,及安全操作知識;
4、培訓日期:2010年1月至12月;
5、培訓課時:待定
6、培訓方式:出外培訓;
7、培訓人員范圍:起重工、電工;
8、培訓地點:AQ中心;
9、培訓教師:AQ中心教師;
10、組織部門:政府專業職能部門;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

四、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
2、培訓目的:提高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
4、培訓日期:2010年10月;
5、培訓課時:24課時
6、培訓方式:出外培訓;
7、培訓人員范圍: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8、培訓地點:AK培訓咨詢有限公司;
9、培訓教師:AK安科培訓咨詢有限公司教師;
10、組織部門:AK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

公司安全技術科
201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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