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駕校一天可以練習多久車,駕校練車的時間是怎麼安排的
全天練習。每個教練按照自己手裡人員安排。
駕校就是幫助人們掌握駕駛技術,並教會人們安全駕駛,文明開車並協助其通過車管部門的考試取得駕駛證的培訓單位。
按目錄分類應歸為交通運輸行業里的培訓類單位,但由於市場化程度高,更合理的方法應是歸為第三產業里的服務行業。一般指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學校,有時飛行員駕駛培訓學校也可簡稱為駕校。
是具有一定資質,對駕駛人按照機動車駕駛員素質教育大綱進行培訓的法人單位。這里可以學習到駕駛各種機動車輛的駕駛技術,以汽車為主.這里還可以學習交通法規,交通標志等許多理論知識.一般會由取得教練資格的師傅(多數為老駕駛員)擔任教練,為駕駛證考取人提供幫助。
Ⅱ 汽車教練再教育培訓計劃 需要安排時間,地點,計劃和方案。
汽車教練是駕駛方面的吧,教育培訓是指職業化的
Ⅲ 沈陽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管理,提高培訓質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動車(拖拉機除外)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以下簡稱教練員)和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以下簡稱學員)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應當遵循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原則。第四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應當適應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編制計劃應當結合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的實際情況,並根據市場需求適時調整年度計劃和其發展規劃。第五條市交通局是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區、縣(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
公安、工商、物價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或者設立其分支機構,應當具備《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2004)規定的場地、車輛、人員等條件,取得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並辦理工商、稅務等相關手續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第七條培訓機構應當按照《經營許可證》核定的范圍經營,不得擅自變更經營項目,不得轉讓、出租、出借、偽造、變造《經營許可證》。第八條培訓機構變更經營許可事項,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向原作出許可決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其所屬教練員、教練車輛、教練場地發生變更的,應當向所在地區、縣(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培訓機構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7日內報原作出許可決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歇業的,應當在歇業前30日內到原作出許可決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第十條培訓機構設置招生站(點),應當向其設置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招生站(點)不得開展實際駕駛培訓等招生以外的其他培訓業務。第十一條培訓機構對其經營類別、培訓范圍、收費項目和標准、培訓場地和教練員、安全管理措施、投訴電話等應當進行公示。
培訓機構應當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准進行收費,並將收費標准報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培訓機構應當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教練場地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培訓。第十三條培訓機構應當聘用取得教練員資格的教練員進行培訓,並與其受聘用的教練員簽訂勞動合同。第十四條培訓機構應當使用工商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監制的合同文本與學員簽訂駕駛員培訓合同,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學時進行培訓,即每個學員理論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6個學時,實際操作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4個學時。第十五條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如實填寫培訓記錄,並按規定報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查。
學員培訓結業,培訓機構應當向學員頒發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學員憑培訓記錄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考和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第十六條培訓機構使用的教練車輛和教練場地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條件,並按規定設置專用標識。用於培訓的教練車輛應當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保持教練車輛性能完好,符合教學和安全行車要求;用於培訓的教練場地應當同時符合安全標准,非教學車輛不得進入教練場地進行訓練;非經營性教練場地不得對外開展培訓業務。第十七條教練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從事教學活動隨身攜帶教練員證,教練員證不得轉讓、轉借;
(二)按照核定的准教類別、准教車型和統一的教學大綱規范施教,如實填寫教學日誌和培訓記錄;
(三)進行實際操作培訓時,教練員應當隨車教練,不得委託非教練人員代行教練員職責;
(四)不得在未經核定注冊的場地從事教練活動;
(五)不得索取、收受學員財物或謀取其他利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Ⅳ 高分求培訓公務行政車駕駛員方案和訓練計劃,
全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組織好、開展好全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活動,成立全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組委會。主任由省地礦局副局長、局勞動競賽委員會副主任方達擔任;副主任由張明文、劉國華擔任,委員由許同周、吳永生、王寧川、劉銀山擔任。組委會職責是:審定大賽組織工作方案和獎勵辦法,領導此次大賽的全部工作。
全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安徽省地質工會。
二、工作機構
1、組委會辦公室:張明文任辦公室主任、劉國華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有楊昶明、王毅同志。
主要職責是:
(1)在大賽組委會的領導下,負責大賽的各項籌備和組織工作;
(2)制定大賽辦法,制定技術標准、命題標准、競賽規則、比賽命題、閱卷評判;
(3)負責與各參賽單位保持聯系;負責賽前報名、賽時報到;
(4)完成大賽組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室內設評判(仲裁)組、資格審查組、監考組、宣傳組、後勤保障組。
2、評判(仲裁)組組長劉國華,副組長范雲柳、褚前衛,成員有堵同雲、劉善紀、李丹、王毅、王文聯等同志。
工作職責是:
負責大賽命題及評分標准,受理比賽期間的申訴與仲裁,負責大賽點評。
3、資格審查組組長許同周,成員有吳玉生、王毅同志。
工作職責是:
負責參賽選手報名、資格審查。
4、監考組組長吳永生,成員有柏林、王文聯同志。
工作職責是:
負責大賽賽場秩序的監督、執行賽場紀律、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5、宣傳組組長王寧川 ,成員有汪傑、穆曉紅同志。
工作職責是:
負責大賽期間的宣傳報道。
6、後勤保障組組長劉銀山,副組長范雲柳,成員有范偉偉、盧罡等同志。
工作職責是:
負責大賽活動開、閉幕式場地布置,比賽場地、設備、器材、選手食宿的安排、交通車輛等後勤保障工作。
三、競賽內容
(一)汽車駕駛知識競賽(應知)
(二)汽車駕駛技能競賽(應會)
本次大賽試題內容由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兩部分組成,總分100分,理論知識佔40%,實際操作佔60%。
四、大賽技術標准:
見附件。
1、汽車駕駛技術知識,採用筆試方式進行,時間100分鍾。
2、汽車駕駛技能操作,(1)9選6,每人2分鍾;(2)曲線穿樁,每人30秒;(3)「劃線」公路調頭,每人40秒。
五、競賽規則:
1、參賽選手攜帶內部上崗證,由抽簽確定參賽順序,參賽選手在指定等待區按順序參賽,並上交通訊工具密封保存。
2、因設備自身故障導致選手中斷比賽,由大賽評判(仲裁)組視具體情況作出裁決;也可採用備用設備繼續比賽,比賽時間順延;
3、參賽選手如提前結束比賽,應舉手向裁判員示意,參賽選手與裁判員簽字確認;
4、競賽時間結束,參賽選手應結束比賽,立即離開賽場;到指定地點休息,違反規定的取消參賽資格;
六、申訴與仲裁:
1、申訴:
(1)參賽選手對不符合競賽規定的設備、有失公正的評判,以及工作人員和裁判人員有違規行為等,可提出申訴。
(2)申訴須由參賽選手本人提出、領隊簽字,向評判(仲裁)組提交。
2、仲裁:
(1)評判(仲裁)組負責受理申訴,並將處理意見及時通知領隊和參賽選手,以保證競賽的順利進行和競賽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
(2)參賽選手不得因為申訴、或者對仲裁結果有不同意見而停止比賽,否則按棄權處理。
七、命題與閱卷:
1、為體現客觀、公平、公正,根據本實施方案自主命題,並擬定標准答案。
2、閱卷工作由評判(仲裁)組根據標准答案進行。
附件:
一、 理論競賽內容;
二、 競賽規劃;
三、 實際操作競賽內容;
四、 安徽省地礦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式樣駕駛評分表 (九選六);
五、 安徽省地礦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式樣駕駛評分表 (曲線穿樁);
六、 安徽省地礦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式樣駕駛評分表 (劃線公路調頭)。
附件一;
理論競賽內容
競賽內容以汽車駕駛員國家職業標准三級為依據。以下教材為理論考試范圍: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野外安全行車手冊》 地質出版社
3.《汽車駕駛員》第227頁—第303頁(高級工知識范圍)
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出版(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參考資料)
4.安全行車標識(道路交通標志、標線)
5.公安部最新規定111號令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
附件二;
競賽規劃
場地競賽:
1、競賽為小型車一種車型:長城皮卡(長5米、寬1.7米)汽油車。
2、競賽內容分為三大項:
第一項:「九選六」項目(駕駛員場內道路考試項目)分為5小項:⑴、連續通過障礙路;⑵、側方位停車;⑶、通過單邊橋;⑷、限速通過限寬門;⑸、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繞小車考試路線一周完成)備註:此項目繞地礦駕校「九選六」小車考試路線一周完成,場地設置情況可從局網站下載場地圖片觀摩,實地訓練可到當地駕校或考場訓練。
第二項:曲線穿樁項目。(按圖形劃線擺樁練習)
第三項:「劃線」公路掉頭庫。(按圖形劃線擺錐桶練習)
3、競賽方法:各參賽隊由3名選手組成,3名選手分別完成所設科目,按參賽隊3名選手合計成績排團體名次,參賽選手按個人成績排個人名次。備註:若比賽中,選手出現安全事故,取消該選手比賽資格,並承擔賠償責任。
4、競賽分值比例:
理論考試滿分100分,占總分40%;「九選六」項目滿分100分,占總分20%;曲線穿樁項目滿分100分,占總分20%;劃線公路掉頭滿分100分,占總分20%。
5、競賽時,由承辦單位統一提供場地、車輛和競賽用具。
6、競賽設評判組,負責選手競賽中的成績評判和仲裁。
7、競賽時間:競賽定為2010年5月中下旬。
附件三;
實際操作競賽內容
比賽用車:長城皮卡(長5米、寬1.7米)
第一項:「九選六」項目(駕駛員場內道路考試項目)
一、通過連續障礙
目的:考核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車輛通過連續障礙時,對車輪行駛軌跡和內、外輪差的判斷能力。
1、圖形設計
尺寸:
(1)圓餅直徑:70厘米,B、C、D、E圓餅中心點偏離路中心線1米;(2)圓餅間距:7.13米;(3)圓餅高度:8厘米。
2、操作要求
除小型車輛用一擋外,其他車輛用二擋(含)以上擋位,將車騎於圓餅之上通過,車輪不得碰、擦、軋圓餅,並且不得超、軋兩側路邊緣線。
二、側方停車
目的:考核機動車駕駛人將車輛正確停入道路右側車位(庫)的技能。
1、圖形設計
圖例: 樁桿; 前進線;┄→倒車線
尺寸:
(1)車位(庫)長:8.52米;
(2)車位(庫)寬:2.54米;
(3)車道寬:2.63米。
2、操作要求
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車輛在不碰、擦庫位樁桿,車輪不軋碰車道邊線、庫位邊線的情況下,通過一進一退的方式,將車輛停入右側車位(庫)中。
三、通過單邊橋
目的:考核機動車駕駛人准確運用轉向、正確判斷車輪直線行駛軌跡、操縱車輛不平行運行的能力。
1、圖形設計
尺寸:
(1)橋寬:20厘米;
(2)橋高:小型汽車橋高為8厘米;
(3)甲乙橋橫向間距:2.67米;
(4)甲乙橋縱向間距:8.55米;
(5)橋面長度:4.44米。
2、操作要求:機動車駕駛人按規定的行駛方向,正確操縱轉向,將汽車的左、右側前後車輪依次平穩、順暢地駛過甲、乙兩橋;三輪汽車、三輪摩托車用左、右後輪依次平穩、順暢地駛過甲、乙兩橋。
四、限速通過限寬門
目的:考核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定車速下對車身位置的正確判斷能力。
1、圖形設計
尺寸:門寬:2.35米。
設置:共設置三個限寬門,三門之間各相距3倍車長(15米),1、3兩門設置於正對位置,2門與1、3門偏移一個門寬位置。
2、操作要求
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車輛以不低於20公里/小時的速度,從三門之間穿越,不得碰擦懸桿。
五、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目的:考核機動車駕駛人在坡道上駕駛車輛的技能,准確判斷車輛的位置,正確使用制動、擋位和離合器,以適應在上坡路段停車與起步的需要。
1、圖形設計
定點停車樁桿距坡底大於1.5倍車長,單面坡長16米。
2、操作要求
駕駛員將車行駛到坡面上距定點樁桿0.3米內停車,且右側前後輪均距右側邊線0.3米內,然後平穩起步通過坡道。
第二項:曲線穿樁
目的:在於體驗轉向過程中內輪差與前後懸外移造成的影響,提高轉彎行駛中對前後車輪正確位置的判斷能力。
1、圖形設計
a=2.5米 b=10米
2、操作要求
如圖所示,駕駛員從起點線出發,曲線行駛穿越3號9號樁、4號10號樁到達停止線,然後駕駛員倒車按照反過程回到起點線,測試結束。(7號8號、1號2號、5號6號、11號12號所標示的實線不準車身任何部位壓線)
第三項:「劃線」公路掉頭
目的:掌握在不能一次順利掉頭地段及在狹窄公路的掉頭方法。
1、圖形設計
圖中右側下方為入口處,左側上方為出口處,車輛行駛過程中所示實線為前進路線,虛線為倒車路線。
2、操作要求
按照圖中所示右側下方進入庫區,利用「三進兩倒」完成掉頭,然後倒車從左側上方出口駛出庫區。
附件四;
安徽省地礦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式樣駕駛評分表
「九選六」項目
參賽號 姓名 用時 得分
評分標准 扣分理由 扣分
通過連續障礙 軋餅每次扣5分,擦餅每次扣3分;
出邊緣線每次扣10分;
側方停車位 碰桿每次扣5分,車身出線每次扣10分
停車後,車身既碰桿又出線的扣15分;
通過單邊橋
一輪未上或從中間上橋扣5分;
同邊兩輪均未上橋扣10分;
行駛中一輪掉下橋面扣5分;
限寬門 碰桿每次扣5分;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前保險杠或車身未進30厘米線扣10分,都未進扣20分;
車頭出標桿扣20分;
熄火或後溜每次扣10分;
超時扣分,每秒2分
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每項扣20分
備 注 1、時限2分鍾, 從起步線至結束線停止;
2、100分—扣除後為實際得分,扣完為止。
裁判長: 裁判員:1、 2、 3、
附件五;
安徽省地礦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式樣駕駛評分表
「曲線穿樁」項目
參賽號 姓名 用時 得分
評分標准 扣分理由 扣分
車身出線每次扣10分;
前保險杠超出停車線扣20分;
前保險杠未能進入停車線30厘米內扣10分;
熄火每次扣10分
超時扣分,每秒2分
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扣50分
備 注 1、時限30秒,從起步線至結束線停止;
2、100分—扣除後為實際得分,扣完為止。
裁判長: 裁判員:1、 2、 3、
附件六;
安徽省地礦局汽車駕駛技能大賽式樣駕駛評分表
「劃線公路掉頭」項目
參賽號 姓名 用時 得分
評分標准 扣分理由 扣分
車身出線每次扣10分;
熄火每次扣10分
超時扣分,每秒2分
不按規定路線行駛扣50分
備 注 1、時限40秒,從起步線至結束線停止;
2、100分—扣除後為實際得分,扣完為止。
裁判長: 裁判員:1、 2、 3、
很長,操作性也不錯,給分!!!!!!!!!!!!!
Ⅳ 湖南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為,維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和學員的合法權益,提高機動車駕駛員隊伍素質,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民用機動車駕駛員(以下簡稱駕駛員)培訓、機動車教練場經營活動以及與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國家對機動車駕駛員職業技能等級培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省、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其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的具體工作。第四條 凡符合國家交通行業標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開業條件》或者《機動車教練場技術要求》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經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准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後,可以經營駕駛員培訓或者機動車教練場業務。
外商投資經營駕駛員培訓或者機動車教練場業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五條 交通、公安等行政機關不得經營駕駛員培訓和機動車教練場業務,不得與駕駛員培訓和機動車教練場經營活動有經濟利益聯系。第六條 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業條件,駕駛員培訓經營分為一、二、三類。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應當在核定的相應類別范圍內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
駕駛員培訓經營者設立培訓分支機構,必須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第七條 駕駛員培訓經營者必須聘用持有國家規定的教員證的人員從事駕駛員培訓教學工作。
在道路上進行駕駛操作訓練的教員,應當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教練員證。第八條 駕駛員培訓經營者必須配備滿足教學需要數量的教練車。進行駕駛操作訓練時,每輛教練車安排的學員人數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每輛安排的學員人數8人以下;
(二)小型汽車每輛安排的學員人數6人以下;
(三)其他機動車每輛安排的學員人數,按照保障學員學慣用車時間的原則確定。第九條 教練車技術狀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技術等級,並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二級維護,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容整潔。禁止將報廢車、拼裝車和技術狀況達不到等級標準的其他車輛用作教練車。
在道路上進行駕駛操作訓練的教練車,應當懸掛公安機關核發的車輛牌證。第十條 駕駛員培訓經營者需要租用教練場的,應當租用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機動車教練場。
在道路上進行駕駛操作訓練,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定的路段和時間進行。第十一條 駕駛員培訓經營者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開設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與安全常識、職業道德、車輛機械常識、駕駛理論和駕駛操作訓練等課程,使用國家統編教材教學,完成規定課時,保證教學質量,不得擅自修改授課內容或者減少教學課時。
學員應當完成規定的課時,學完規定的課程。第十二條 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招收初學駕駛的學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報考駕駛證的條件。
申請參加初學駕駛培訓的學員,在培訓前,應當持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到當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身體檢查。經身體檢查合格的,方可參加培訓。學員培訓屆滿參加駕駛證考試時不再進行身體檢查。
初學駕駛的學員在道路上進行駕駛操作訓練,應當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學習駕駛證。第十三條 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應當將學員花名冊送市州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查。第十四條 學員培訓期滿,由駕駛員培訓經營者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的學員,依照規定發給培訓結業證。初學駕駛的學員憑培訓結業證和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提供的學生檔案參加公安機關組織的駕駛證考試;考試不合格,學員要求重新培訓的,原培訓經營者應當接收並免收培訓費1次。
培訓結業證由省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印製。第十五條 駕駛員培訓和機動車教練場的經營者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經營,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十六條 駕駛員培訓和機動車教練場的經營者必須按照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核定的標准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准或者增加收費項目。第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舉報、投訴處理制度,及時受理和處理有關舉報、投訴,維護經營者、學員的合法權益和駕駛員培訓市場的正常秩序。第十八條 駕駛員培訓和機動車教練場的經營者變更名稱、經營項目、經營范圍或者合並、分立、歇業、遷移的,必須到原發證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Ⅵ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提高培訓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培訓業戶和學員的合法權益,滿足道路運輸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根據國務院《關於研究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公安交通機構幹警評授警銜問題的會議紀要》(國閱[1993]204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4]29號)的精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民用機動車駕駛員的培訓、教練場經營的業戶及參加培訓的人員。第三條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工作。第四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階段從學員向培訓業戶申請報名起,至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以下簡稱結業證書)止。
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單位實行許可證制度。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堅持先培訓、後考核發證的原則。第五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包括以下種類:
(一)初學駕駛培訓(非職業和職業);
(二)增駕車型培訓;
(三)非職業轉職業駕駛培訓;
(四)駕駛員職業技能鑒定培訓;
(五)機動車駕駛員再教育培訓。
(六)與駕駛機動車相關的其他培訓。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方式分為全日制、學時制兩種。
學員可根據情況自由選擇培訓種類及培訓方式。第二章培訓業戶第六條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業戶必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以下簡稱培訓許可證)。第七條申請培訓許可證應符合當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業發展規劃、依據交通部頒布的開業條件及《汽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申請、立項、籌建、審核、發證的程序進行。第八條申請者憑培訓許可證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開業。第九條培訓業戶必須嚴格按照培訓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和規模培訓,嚴格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使用統編教材,保證培訓質量,無教練場地的培訓業戶須到符合條件的教練場培訓學員。第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每年對培訓業戶的經營資格、經營行為進行審驗,並對培訓質量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第三章學員第十一條申請參加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人員必須持有培訓許可證的培訓業戶報名。第十二條申請參加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人員應符合下列身體條件:
(一)申請參加大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駕駛員培訓的,身高不低於155厘米;申請參加其他車型培訓的,身高不低於150厘米;
(二)兩眼視力不低於標准視力表4.9(允許矯正);
(三)無赤綠色盲;
(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辯別聲源方向;
(五)四肢、軀干、頸部運動能力正常;
(六)無妨礙安全駕駛疾病及生理缺陷。第十三條申請參加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年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大型客車、無軌電車為21至45周歲;
(二)大型貨車為18至50周歲;
(三)其他車型為18至60周歲。第十四條申請參加初學駕駛培訓的人員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一)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申請表》(以下簡培訓申請表)(見附件一);
(二)交驗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等);
(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身份檢查證明。第十五條需要增加准駕車型的,應當參加增駕車型培訓,申請時應履行下列手續:
(一)填寫培訓申請表;
(二)交驗駕駛證及相應的結業證書;無結業證書的,須經測試合格後,方可參加增駕培訓。第十六條非職業駕駛員申請職業駕駛員資格,應當參加非職業轉職業駕駛培訓。申請時應履行下列手續:
(一)填寫培訓申請表;
(二)交驗駕駛證及非職業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無結業證書的,須經測試合格後,方可參加非職業轉職業駕駛培訓。第十七條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由培訓業戶報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核後,發放交通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學員證》。第十八條學員在培訓期間必須按照交通部頒發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完成相應的學習內容。
Ⅶ 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可以加盟其他駕校,場地自己找,車子自己的,生源也是自己的
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二)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管理人員;
(三)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場地。
這里所說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是指除拖拉機駕駛培訓以外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施資格管理。
本條例規定的條件是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根據本條規定,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應當具備三項條件,即:
(1)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本條所指的有健全的培訓機構是指經批準的獨立法人,具備機動車駕駛的培訓能力,並建立與機動車駕駛培訓業務相適應的組織和管理制度。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分為不同的類別。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分為一類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二類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和三類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一類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是指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營過機動車駕駛員職業培訓的業戶;二類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是指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同時從事除營運大客車、掛車之外的營運機動車駕駛員職業培訓的業戶;三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是指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業戶。
本條所指的管理制度包括學員管理制度、學員學籍檔案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學設備管理制度、後勤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是指建立以上管理制度。
(2)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管理人員。
本條所指的教學人員包括理論教學人員,實際操作訓練人員,理論、維護及排除故障課實習操作教員,駕駛操作人員等。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是指教學人員已經取得了從事相應機動車駕駛培訓的教學資格,沒有取得教學資格的,不得上崗。
本條所指的管理人員在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中的管理人員。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管理人員是指管理人員取得了相應資格,能夠確保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正常運轉和確保機動車駕駛培訓的教學質量。
(3)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場地。
有必要的教學車輛是指有滿足機動車駕駛培訓的教練車,學員在約車時,機動車培訓機構能夠提供足夠的車輛,滿足學員的學習需要。本條所指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場地包括固定的教練場地、常規教學用具、專用教學用具和機動車辦公場所等。有必要的其他設施、設施、場地是指這些場地符合駕駛的需要,標志、標線清楚,設施、設施齊全,能夠滿足機動車駕駛培訓的需要,確保機動車駕駛培訓正常進行和培訓質量。
根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戶開業條件》(JT/T433-2000)的要求,機動車駕駛培訓按並不同類別,應當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1)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必須符合以下要求:①業戶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②應有健全的教學管理和經營管理機構,並設置理論教學、實際操作訓練、安全管理、文檔管理等崗位及落實責任人;③應有能保證實施交通部頒發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規章制度,應建立完善的並能在教學和管理中實施的質量保證體系;④應有學員管理制度、教學設備管理制度、後勤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⑤應有教練車維修保障體系;⑥對學員學籍檔案、教學安排、教學設備等管理應實施計算機管理。
(2)教學人員、管理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①理論教學負責人應具備本專業知識和教學管理能力,一類業戶和二類業戶分管教學的負責人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三類業戶分管教學的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②實際操作訓練負責人應具有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技術等級資格;③理論、維護及排除故障課實習操作教員總人數不少於教練車數的0.2;④一類業戶和二類業戶的理論教員應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按照交通部制定的《營運汽車駕駛員職業培訓教學計劃與教學大綱》授課的能力;維護及排除故障課實習操作教員應具有汽車相關專業大學畢業以上學歷、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以上職稱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三類業戶的理論教員應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維護及排除故障課實習操作教員應具有汽車相關專業中專畢業以上學歷、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以上職稱或初級以上技術職稱;⑤駕駛操作人員總人數應不少於教練車數的1.1。大型客車、無軌電車駕駛操作教員須具有相應准駕車型七年以上駕齡和150000公里以上安全駕駛資歷,其他車型駕駛操作教員須同時具有相應准駕車型五年以上駕齡和100000公里以上安全駕駛資歷;⑥理論、維護及排除故障課實習操作教員和駕駛操作教員應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員准教證》等。
(3)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場地應當達到以下要求:①一類業戶汽車教練車總數應不少於50輛,二類業戶汽車教練車總數不少於20輛,三類業戶汽車教練車數應不少於10輛。汽車教練車應裝的手動變速裝置,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JT/T198二級車以上的規定,並裝有副制動器及其他安全防護裝置;②業戶應有固定的教練場地,租用教練場地的須簽訂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或協議;教練場地應符合JT/T434的要求;教練場地的訓練道路內教練車密度應在10輛/公里以下;所有業戶的教練場地應有能夠滿足普通機動車駕駛員教練車總數的1/4車輛同時進行基礎訓練和場地式樣駕駛訓練的訓練平場。單車訓練平場面積要求,大型車場地面積不小於750平方米,小型車場地面積不小於400平方米;③有常規教學用具及數量要求和專用教學用具及數量。
Ⅷ 海南省汽車、摩托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汽車、摩托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提高培訓質量,保障培訓方和被培訓方的合法權益,滿足道路運輸發展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省境內從事民用汽車、摩托車駕駛員培訓的,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管理章程、招生計劃、培訓標准;協同財稅、物價部門確定駕駛員培訓收費項目,核定收費標准;檢查監督駕駛員培訓質量,協調駕駛員培訓的有關工作;總結駕駛員培訓工作的經驗,推廣新的培訓技術和手段,提高駕駛員培訓水平。第四條駕駛員培訓行業主管部門和汽車、摩托車駕駛員考核發證管理部門必須依法行政,秉公辦事,不得自辦駕駛員培訓學校(班),不得與駕駛員培訓學校(班)和培訓工作的經濟利益掛鉤。第五條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應當堅持「規劃、協調、監督、服務」的指導方針,保護平等競爭,維護駕駛員培訓的正常秩序,提高培訓質量,保證駕駛員培訓行業健康發展。第六條汽車駕駛員培訓分為職業駕駛員、非職業駕駛員和駕駛員技術等級培訓三類:
(一)職業駕駛員培訓是指以駕駛汽車為職業的駕駛員的培訓,其培訓目標,除達到具有汽車駕駛員資格的技術要求外,還應當達到道路運輸有關知識和排除簡單汽車故障等技術業務要求。
(二)非職業駕駛員培訓是指不以駕駛汽車為職業的駕駛員的培訓,其培訓目標應當達到具有汽車駕駛知識和技術的要求。
(三)駕駛員技術等級培訓是指已取得駕駛資格的汽車駕駛員為提高技術等級而進行的培訓,其培訓目標應當達到工人技術等級要求。第七條汽車、摩托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班),必須符合交通部規定的職業條件。第八條申請開辦駕駛員培訓學校(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徵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根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辦學規劃和申請人具備的條件核准登記,辦理《營業執照》。第九條駕駛員培訓學校(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開業的范圍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交通部制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使用交通部規定的教材,保證培訓質量,並向駕駛員行業主管部門報送教學計劃和有關材料。
駕駛員培訓行業主管部門協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駕駛員培訓學校(班)進行年審,對培訓學校的培訓質量進行檢查、監督、評估和指導。第十條駕駛員培訓學校(班)培訓方式分為全日制和學時制兩種。
職業駕駛員的培訓方式為全日制培訓,非職業駕駛員培訓可以採取全日制或者學時制培訓。第十一條學員學習駕駛的操作時間,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另行規定。第十二條教練車與學員人數配備比例:
(一)大客車、大型貨車的教練車每輛配備學員不準超過8人;
(二)小型汽車的教練車每輛配備學員不準超過6人;
(三)摩托車的教練車每輛配備學員不準超過2人。第十三條理論教員和駕駛教練員的要求:
理論教員應當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並具有本專業教學能力;駕駛教練員必須持有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教練員證和汽車駕駛員中級以上技術等級證書。
理論教員和駕駛教練員由駕駛員培訓學校(班)向社會公開招聘,頒發聘任證書。聘任證書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第十四條教練車必須符合公安部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和交通部按車輛技術狀況等級劃分的二級車標准,並按規定裝有副制動器及其他安全防護裝置。教練車輛必須經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發給教練車號牌後方准行駛。第十五條駕駛員培訓學校(班)按培訓計劃招收學員並發給交通部門統一製作的《學員證》,學員憑《學員證》在駕駛教練員指導下方可學習駕駛。在學習駕駛時,發生違規等失誤應當由駕駛教練員負責。第十六條學員經培訓合格的,由駕駛員培訓學校(班)發給《結業證》,《結業證》由交通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第十七條個人培訓駕駛員的,必須持有教練員證,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教練車輛,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接受駕駛員培訓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並辦理《學員證》。學員學習期滿,由負責培訓的教練員簽字蓋章發給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結業證》。
Ⅸ 駕校課時怎麼安排的呀
駕校可課時安排具體如下:
根據公安部令第123號新規,C1車型駕考總學時為78個。
科目一:理論12個學時。
科目二:共計26學時。其中理論2個學時,模擬駕駛3個學時,實操21個學時。
科目三:共計40學時。其中理論16個學時,模擬駕駛4個學時,實操20個學時。
按照教學大綱規定,學時是累計計算,每個學員的理論培訓時間每天最多可簽4個學時,超過4個學時的同樣按4個學時計算,不夠4個學時的以簽到時間到簽退時間有多少算多少。
科目一考試:必須簽夠12個學時、學時提交審核後,方可預約科目一考試。
科目二考試:必須簽夠理論2個學時,模擬駕駛3個學時,實操21個學時。學時提交審核後,方可預約科目二考試。
科目三考試:必須簽夠理論16個學時,模擬駕駛4個學時,實操20個學時。學時提交審核後,方可預約科目三考試。
Ⅹ 車輛安全培訓內容
車隊駕駛員、車輛管理若干制度一、全面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車的調度使用,並及時做好派車登記,完成局(公司)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二、每月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通管理部門的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三、按照車管部門的規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工作。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報批制度。五、負責對駕駛員行駛公里、出車補貼的核准、報批,加強對汽車和摩托車油料的管理和標准核算,每月對車輛用油情況進行單車核算,建好各類台帳。六、每月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確保車況良好。七、扎實抓好對車輛停放的督查工作,對因公派出車輛要按規定及時查詢,掌握動態。八、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並及時將信息報辦公室。九、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駕駛員崗位職責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杜絕事故發生。二、精心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維修,避免機械責任事故的發生。三、車輛出車前後要清洗,保證車容車貌整潔、美觀。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自覺遵章守紀,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私自出車;完成任務後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及時報告派車負責人登記,嚴禁將車開回家過夜。五、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做好節約用油。六、文明駕車,禮貌待客,不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酒後駕車,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七、自覺參與安全教育活動,做到警鍾長鳴,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八、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駕駛員安全教育制度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三、客戶服務部安全教育例會每月不得少於一次,每月對送貨駕駛員的安全情況進行一次講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四、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局(公司)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五、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六、根據上級要求並結合局(公司)實際,辦公室(車隊)每年要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並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對多次測試不合格的駕駛員要及時向領導匯報,並提出整改處理意見。七、局(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車隊要嚴格考勤。八、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九、每年邀請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領導進行實例教育,著力提高駕駛員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十、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台帳記錄,以便備查。車輛檢查制度一、堅持做好出車前檢查和完成任務後的車輛清洗、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維修。二、車隊要定期組織對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一次。對不符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意見,並報辦公室核准實施,消除隱患。三、駕駛員要對所駕車輛做到胸中有數,認真檢查保養,發現機件損壞、失靈要及時報告搶修,否則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並負擔賠償責任。四、車隊長要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職責,否則要追究責任。五、車隊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要造冊作好登記,並對隱患整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抓好落實。六、每次車輛檢查情況將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獎懲兌現。車輛及駕駛員保險制度一、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車隊)具體負責登記實施。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局(公司)統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台登記,並按時續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台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車輛事故登記制度一、局(公司)辦公室(車隊)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二、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車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妥善處理。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車隊)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並逐級上報。四、發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五、辦公室(車隊)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台帳,並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聘的重要依據。××(公司)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於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精神,確保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減少發生交通事故後的損失,應急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特製定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一、車輛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由乘車負責人或駕駛員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乘車負責人或隨車人員必須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駕駛員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交警現場處理。當駕駛員一人在場時,先報警和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並立即搶救傷者。然後等待交警現場處理。二、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並及時趕赴現場協同處理。駕駛員、送貨員必須保護好隨車成品卷煙,如有傷者由送貨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駕駛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和隨車卷煙,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並協助交警作好現場處理。三、物流中心配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職能科室(電話:)。職能科室負責人接到電話後,應及時趕往現場協同處理。如有重傷者,駕駛員應鎖好貨廂車門,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而後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並報告局(公司)領導。四、車輛在途中發生搶劫案件時駕駛員、送貨員或隨車人員要機智、勇敢、靈活,不要驚慌,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並將貨款放置隱蔽處,同時沉著冷靜地組織做好正當防衛,全力保護好國家財產,記好疑犯的容貌特徵,並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報後即時報領導,並急速趕赴現場做好急救工作。平時在工作中要加強防範,配有必要的防衛工具,以應急突發事件的發生。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