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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知識培訓資料文字簽名

發布時間:2022-05-26 19:16:59

Ⅰ 消防安全告知書怎樣寫

為了進一步消除火災隱患,切實做好全鄉消防安全工作,確保雙節不發生起火冒煙事故,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各類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全力構建和諧××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將雙節期間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單位應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職責,切實逐級責任制、崗位責任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將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
二、單位要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措施。
(一)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聯動設施、室內消火栓給水設施、火災自動滅火設施、防排煙設施、消防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及安全疏散設施等進行全面細致檢查、維修、保養,確保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存在堵塞、鎖閉、遮擋
等影響消防安全疏散的現象,必須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三)不得擅自破壞原有的防火分區、防煙分區,保證其完好有效。
(四)對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危險品儲罐、鍋爐房、高低壓配電室、柴油發電機房、電信機房、消防水泵房等重點要害部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並進行全面的檢查維護。
三、對各單位內的防火重點部位、重點要害部位、重點危險源,要落實人員值班職守,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明確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及頻次,做好巡查記錄。
四、保證滅火器選型合理,配備充足,所有單位警衛室、傳達室、門臉等明顯部位應配備滅火器不得少於2具(5公斤abc類),重點單位及機關不得少於4具。
五、要求各單位至少應有兩名義務消防隊員在本單位門口值班巡視,確保雙節期間過程中能夠及時有效地處理本單位及鄰近單位所發生的任何突發事故。

Ⅱ 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時個人簽名先不填寫直接提交嗎

那你先提交一個看看去,不能的話會給提示,能的話就直接提交了。
看似沒水說,可是我遇到也是這么處理,所以不能說沒說。
反正也不能優質簽到。

Ⅲ 多給點消防知識一看!~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應知應會知識

1.我國大陸通用的火警電話號碼是?答:119。
2.火災發生後應如何報警?答:(1)應保持鎮定,撥打119電話;(2)講明詳細災害地點或附近目標;(3)簡述災情狀況;(4)留下電話及地址以便進一步聯系,並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3.發生火災時應注意什麼事項?答:(1)切忌慌亂、判斷火勢來源,採取與貨源相反方向逃生;(2)切勿使用升降設備(電梯)逃生;(3切勿返入屋內取回貴重物品;(4)夜間發生火災時,應先叫醒熟睡的人,不要只顧自己逃生,並且盡量大聲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4.室內消火栓使用方法?答:(1)打開消火栓箱;(2)取出水帶卷盤鋪設水帶;(3)水帶一頭接上消火栓、另一頭接上水槍;(4)打開閥門。
5.滅火器使用方法?答:(1)將安全梢拉開;(2)將皮管朝向火點;(3)用力壓下把手,選擇上風位置接近火點,向火焰根部噴射。
6.逃生中如何避免火、煙之危害?答:(1)以濕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勢,以減少吸入濃煙。(2)於無濃煙的地方,將透明塑料袋充滿空氣套住頭,以避免吸入有毒煙霧或氣體。(3)若逃生途中經過火焰區,應先弄濕衣物或以濕棉被、毛毯裹住身體,迅速通過以免身體著火。(4)煙霧彌漫中,一般離地面三十公分仍有殘存空氣可以利用,可采低姿勢逃生,爬行時將手心、手肘、膝蓋緊靠地面,並沿牆壁邊幽緣逃生,以免錯失方向。(5)火場逃生過程中,要一路關閉所有你背後的門,它能減低火和濃煙的蔓延速度。
7.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什麼?答: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8.火災襲來時要如何逃生?答:(1)迅速逃生,不能貪戀財物;(2)向著火層以下疏散,逃生時不要乘普通電梯;(3)必須穿過煙霧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住口鼻,身體貼近地面順牆逃向遠離煙火的太平門和安全出口;(4)如果房內有防毒面罩,逃生時一定要將其戴在頭上;(5)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6)當樓梯被烈火、濃煙封閉時,可通過窗戶或陽台,逃向相鄰建築物或尋找沒著火的房間,或將門窗封閉,防止煙火入侵;(7)如果煙味很濃,客房門已經燙手,說明大火已經封門,再不能開門逃生。此時應將門縫塞嚴,潑水降溫,呼救待援;(8)在發生火災時,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逃生,建築物內或室內備有救生援降器,救生滑道及繩索的,要充分利用這些器具逃離火場。
9.防火巡查應包括哪些內容?答:(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設施管理人員在崗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10.當發現液化石油氣瓶、灶具漏氣時應採取什麼措施?答:(1)關閉氣瓶角閥,並開窗通風,使可燃氣體散開。(2)嚴禁動用電器和一切火源。(3)立即找專業人員修理或更換。
11.一個滅火器配置點應放置多少具滅火器?答:2至5具。
12.廚房油鍋著火時應採取什麼措施?答:首先關閉燃氣開關,而後用石棉毯或鍋蓋對油鍋表面進行覆蓋,隔絕氧氣,實施窒息滅火,但請勿用水澆沖擊滅火。
13.火災中若被困室內應如何待救?答:盡量疏散在陽台、窗口等易被救援人員發現的地方,用濕衣服等物品緊閉門縫,阻擋高溫煙氣竄入,採用各種方式告知外界被困地點。
14.消防知識三懂三會是指什麼?答:懂火災的危險性,會報火警;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會逃生自救。
15.ABC乾粉滅火器能撲救哪些物質火災?答:固體物質(A類)、液體和可溶化固體物質(B類)、氣體(C類)。
16.如何撲救電器設備的火災?答:(1)首先斷絕電源。(2)在帶電情況下,可用二氧化碳1211和乾粉滅火器撲救,但應注意不要讓人身體的任何部分接觸帶電體,並注意通風。(3)如果斷電後和其它火災撲救方法相同。
17.人體著火時應如何處置?答:切忌拔腿奔跑,這樣會助長火勢,正確做法是迅速脫下著火衣服,或就地打滾,把火窒息,也可以跳入水池或向身上澆水,但不宜用滅火器直接向人體噴射。
18.高層樓發生火災後,能不能乘坐電梯進行疏散?答:不能乘坐電梯。
19.消防安全三提示內容是什麼?答:提示一:您所在場所是人員密集場所,可燃易燃物多、用電量大、人員集中,一旦發生火災,疏散困難,易造成群死群傷。提示二:請您注意所在場所的安全逃生路線和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按指示圖方向疏散,並保持冷靜,立即採取以下措施:1.請不要驚慌;2.請將衣物或毛巾打濕,捂住口鼻,低姿前進,以防吸入煙氣;請立刻疏散至安全出口,並沿樓梯疏散;4.請不要乘坐電梯。提示三:請您注意所在場所消防設施器材的放置位置,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請正確使用滅火、逃生設備。
20. 「四懂四會」內容?答:「四懂」是指: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會」是指: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21. 工作人員發現著火後如何進行處置?答:工作人員發現著火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手機立即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並通過呼喊等方式,通知現場其他員工按照職責分工實施滅火、引導人員疏散等職責。本人還可以通過使用滅火器、室內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進行初期火災撲救。
22. 如何及時組織人員安全疏散與逃生自救?答:單位發生火災,作為組織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立即通過廣播、警鈴、室內電話等音響以及喊話等方式,向火災建築物內的人員發出警報。通過宣傳穩定人員的情緒,告喻最佳疏散路線、疏散方法及疏散中必須注意的事項;同時按分工,組織大樓工作或熟悉大樓情況的有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2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收到火警信息後如何進行處置?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員確認的火情報告後要同時做到:(1)立即啟動事故廣播,發出火警處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並告知顧客不要驚慌,在單位員工的引導下迅速安全疏散、撤離;(2)設有正壓送風、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設施的,要立即啟動,確保人員安全疏散和有效撲救初起火災;(3)撥打「119」電話報警。所有報警信號無論真假,均以真火警處理。上面僅是簡要的答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必須牢記《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和《火警處置程序》,熟練掌握消防設施的操作,持證上崗。
24. 單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管理有哪些規定?答:單位營業期間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將消防安全疏散標志遮擋、覆蓋。嚴禁佔用疏散通道或在疏散通道、防火間距內搭設貨棚、貨架、構築物、擺攤設點等影響消防安全疏散的行為。
25. 單位的滅火預案及演練有哪些規定?答:單位應結合各自重點區域、重要部位,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專職消防隊伍應加強滅火業務訓練,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預案演練。
26.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履行哪些義務?答: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27.發生火災後應急程序是什麼?答:火災確認,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撲救初起火災同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報火警,當班人員按照滅火預案中的相應職責,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營救被困人員,並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到達火災現場。
28. 單位防火巡查應當如何組織?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前段時間可忙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人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忙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29. 單位防火檢查應當如何組織?答: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30. 單位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如何處理?答: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31. 自救逃生時常用方法有哪些?答:迅速撤至安全地點;利用現有救生器材逃生;利用建築物本身及附近的自然條件逃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創造條件逃生。
32. 單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頻次和內容是什麼?答: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1)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2)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3)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單位消防安全培訓資料
一、通用篇
1、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答:2009年5月1日。
2、社會單位「四個能力」是指那些能力?
答: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3、一暢兩會是指什麼內容?
答:「一暢兩會」是指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4、社會單位防火檢查分幾級?
答:分為四級。分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負責人和員工負責完成。
5、社會單位防火檢查的頻次?
答:消防安全責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單位內設部門負責人每周至少對本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開展一次檢查;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後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巡查的頻次?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防火巡查的頻次?
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篇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多久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呢?
答: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多久演練一次?
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3、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職責是什麼?
答:(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2)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3)安全提供必要消防經費和組織保障;(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處理各類消防安全重大問題;(6)按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7)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4、火災確認發生後,單位應如何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答:確認火災後,值班人員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有線無線對講系統、警鈴、廣播等方式,發出火災信號,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隊報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涉及的人員,立即按照預案分工,迅速展開滅火和疏散救援。發出火災信號後,單位應當於2分鍾內全面投入滅火救援工作。
三、專業消防安全管理員篇
1、怎樣撲救電氣火災?
答:首先斷決電源。在帶電的情況下,可用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滅火,但注意不要讓人身的任何部分接觸帶電體,並注意通風;如果斷電後與其他的撲救方法相同。
2、高層建築一旦發生火災怎麼辦?
答:(1)收到自動報警信號,在訊問屬實後,要迅速趕到失火房間利用正確滅火方法處理。如有自動滅火裝置的可啟動滅火,同時打119火警電話報警;(2)斷絕失火房間(或樓層)的分路電源,關閉通風管道和門窗,打開排煙閥門,安全疏散樓梯口和各種救生設備;(3)利用廣播或派人組織、引導建築物內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防止亂跑亂逃造成傷亡;(4)滅火後,保護好火災現場,防止與火場無關的人員進入。
3、防火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1、控制和消除點火源,2、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3、控制生產中的工藝參數;4、限制著火爆炸的蔓延。
4、對觸電者怎樣進行急救?
答:第一步是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第二步是現場救護。
5、控制和消除火源通常採取的措施?
答:隔離、控制溫度,密封、潤滑、接地、避雷,安裝防爆燈、防爆裝置,設禁止煙火的標志。
6、怎樣撲電氣火災?
答:首先要拉下開關,切斷電源,然後用水撲救;電源未切斷時不能用水撲救,防止導電傷人,最好用干砂子撲救,有條件的可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撲救,在室內使用四氯化碳時,要注意通風,防止中毒。
7、如果處理家用電器或者線路起火?
答:家用電器或者線路起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8、如何處理燃氣罐著火?
答:燃氣罐著火: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捂蓋火,並迅速關閉閥門。
9、火災自動報警的大致過程是什麼?
火災報警過程大致為:當煙、溫度、光、氣體濃度等火場參數超過某一給定閾值時,火災探測器動作,發出報警信號,該信號經過連接導線傳送至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或)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同時顯示火災發生的部位,以通知值班人員做出反應。
10、消防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時的報警信號與火災信號是否有區別?
當某些消防設備及設施發生故障時例如火災探測器故障、主電源故障等,消防控制室也會接收到報警信號,此時的報警信號是故障報警信號,其發出的信號聲響與火災信號聲響是有區別的。
1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基本組成有哪些?
從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工作原理上來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由觸發裝置、火災報警裝置、火災警報裝置和電源等四部分組成。
12、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包括哪些消防設備?
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一般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自動滅火系統的控制裝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的控制裝置、防排煙系統及空調通風系統的控制裝置、常開防火門和防火卷簾的控制裝置、電梯回降控制裝置、火災應急廣播控制裝置、火災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的控制裝置等(應根據單位實際情況)。
13、根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值班室的值班人員不應少於多少人?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多少小時?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每班不應少於2人。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14、消防控制室的兩名值班人員是否需要進行分工?
需要。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15、接到報警信號後,如何進行報警點的現場確認工作?
迅速通過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攜帶通信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點確認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控制室內做好處置火警的准備。
1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確認信息時,兩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如果採取措施進行處警?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確認信息時,值機人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 (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 ),傳達人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值機人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並及時做好記錄;傳達人在報警後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報告單位負責人。

四、普通員工篇
1、發現火災,你應該如何處理?
答:員工發現火災應當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現場員工應當於1 分鍾內展開滅火工作,並採取如下措施:
1)利用現場滅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設施滅火;
2)利用電話或火災報警按鈕撥打「119」電話報警、報告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
3)利用安全出口或通道引導人員疏散。
2、發生火災撥通火警電話「119」後,應向接警人員報告哪些情況?
答:應報告失火部位所在的區縣、街道、燃燒的物質,火勢大小,所威脅的物質,報警人姓名、單位、電話號碼等情況,並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
3、乾粉滅火器如何檢查?如何使用?
答:檢查指針是否在綠區(正常壓力區),滅火器外觀、配件是否完好,位置是否正確。滅火器使用時要拔出插銷,要保持直立狀態,有軟管的要握住軟管,按下壓把,從上風或側上風的方向對准火焰的根部實施滅火。

Ⅳ 賓館崗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範本!!!

賓館、飯店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導手冊

引言

賓館、飯店是指為賓客提供休息、住宿及就餐等服務的場所。現代的賓館、飯店,大都是集客房、餐飲、商場及會議、健身、娛樂於一體的公眾聚集場所,其人員密集、流動性大、功能復雜,用火用電量大,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多,火災荷載大等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可能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因此,做好此類場所的火災防控具有重大意義。
本手冊按照公安部在全國實施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目標,結合潮州市賓館、飯店行業特點,對「四個能力」建設內容進行介紹和規范統一,簡要介紹了賓館、飯店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技能,供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使用和參考。
註: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第一篇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賓館、飯店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餐飲等場所在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賓館客房服務人員應當在顧客離店後對客房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葯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賓館房間內設置的呼吸面罩,高層賓館在公共區域設置的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設置位置是否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10、營業場所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11、廚房、餐廳的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漏;灶台、油煙罩和煙道清洗是否及時;營業結束後,火源、電源是否切斷,有無遺留火種的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賓館、飯店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不足50人的賓館飯店,可以成立一個梯隊;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賓館、飯店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對場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個房間、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員工疏散人員時,要在確認房間內無人後再關閉房門,並做上標記。當人員被困無法疏散時,要勸其保持冷靜,並帶領大家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煙火,等待救援;
8、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9、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保衛任務重,單位領導及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並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賓館、飯店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7、客房內應當設置醒目的「請勿卧床吸煙」提示牌;在不間斷電源插口處提示「不間斷電源,離開時請拔下用電器具」;客房內的垃圾桶、煙灰缸上提示「請不要亂扔煙頭」;在房卡取電插口處提示「離開時請取出房卡斷電」等。

第二篇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賓館、飯店其他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第三篇:
賓館、飯店火災特點及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火災特點:
一、層數較多,使用功能復雜,房間密集,人員疏散逃生困難;
二、人員較密集,流動性大,大多數旅客對環境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三、賓館、飯店內可燃物多,電器線路復雜,火勢蔓延快,燃燒容易釋放出毒性氣體,火災撲救難度大。

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廚房、餐廳、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商業、燃油燃氣鍋爐房,洗衣房,可燃或易燃物品庫房,廚房排煙管道等部位應設置為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第四篇:

賓館、飯店e網管理信息系統應用
平台簡介:社會單位消防e網管理是一個社會單位自我開展、管理消防工作的平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過該系統指導、幫助社會單位開展「四個能力」建設;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社區、農村的居(村)委會可登陸信息平台發布消防監督管理信息,並對社會單位進行指導考評。
功能特點:通過將「四個能力」建設納入e網管理,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安全標准化、規范化、系統化管理樣板,使單位能夠便捷地將消防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生產、經營之中,自覺貫徹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一、e網信息系統是指通過網路發布、傳遞及存儲在廣東省公安廳消防局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網路信息,單位應安排消防安全管理部門使用網路上的有用資源;
二、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單位信息系統的應用,確保硬體設備正常運行所需要的環境,定期檢查計算機、伺服器、網路等設備的運行的情況以及軟體系統的應用情況,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三、操作人員必須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並熟練掌握電腦操作規程,熟悉系統應用,按程序要求規范操作;
四、對系統內單位檔案信息、防火巡查、疏散演練、動態信息、消防設施維修保養信息、滅火及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培訓資料及記錄等動態信息應及時更新補充內容,日防火巡查記錄於每日下午5時30分前更新;月防火巡查於下一月的前一天完成更新;
五、單位應經常性的保持與網上消防監管員的適時請示匯報,加強信息溝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五篇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消防知識明白卡
正面: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查用火用電 禁違章操作 查通道出口 禁堵塞封閉 查設施器材 禁損壞擁用
查重點部位 禁失控漏管
2、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發現火災後,起火部位員工一分鍾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火災確認後,單位三分鍾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
3、組織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 熟悉安全出口 掌握疏散程序 掌握逃生技能
4、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有消防宣傳人員 有消防宣傳標志 有全員培訓機制 掌握消防安全常識
背面(四類)
1.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明白卡:
1. 全面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 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逐級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4. 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6. 組織實施對本場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7. 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開展日常業務訓練。
8. 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安保人員明白卡:
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常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等、消防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6.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7.營業期間有無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8。營業期間有無超過額定人數。
3.消防控制室人員明白卡: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處置程序。
(1)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
(2)查看人員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並同時組織本樓層第一梯隊疏散引導組及時引導本樓層人員疏散;滅火行動組實施滅火。
(3)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員確認的火情報告後要同時做到:立即啟動事故廣播,發出火警處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並告知顧客不要驚慌,在單位員工的引導下迅速安全疏散、撤離;設有正壓送風、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設施的,要立即啟動,確保人員安全疏散和有效撲救初起火災;撥打「119」電話報警。
(4)第二梯隊人員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要迅速按照職責分工,同時做到:滅火行動組的人員立即跑向火災現場實施增援滅火;疏散引導組引導各樓層人員緊急疏散;通訊聯絡組繼續撥打「119」電話報警。
4.普通員工消防知識明白卡:
四懂 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懂撲救火災的方法 懂逃生的方法
四會 會使用消防器材 會報火警 會撲救初起火災 會組織疏散逃生

Ⅳ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要做什麼

一、培訓內容: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學習

培訓目的及要求:學習《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針、原則、任務 、明確單位消防工作規定。消防安全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單位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體。

二、培訓內容:消防工作的性質

消防工作實踐證明,建立多種形式消防力量,是由我國國情決定的,是發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義務消防隊由企業單位行政、保衛、安全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是單位治安消防工作、預防火災、自防自救的重要力量。

三、培訓內容:消防基本知識

燃燒是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發煙的現象。

燃燒的三要素:即燃燒必須同時具備的三個條件:可燃物 ;助然物 ;著火源。

常見的著火源: 明火 ;電火花 ;撞擊或摩擦產生的火花;高熱物質和高溫表面 ;雷擊 ;自燃。

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五氧化磷、二氧化硫、氯化氫等有害氣體和粉塵。

四、培訓內容: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

滅火器是一種常用的消防器材,具有輕便靈活滅火速度快等特點,主要撲救各類物質的初起火災。由於初起火災范圍小、火勢弱是火災撲救的最有利時機,所以正確使用滅火器撲救及時可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可能的人員傷亡。

五、培訓內容:火警處置程序

消防值班室接到報警信號後,指派消防巡查人員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機到現場確認火情;根據火場反饋的情況,應用對講機或手動控制按鈕向中控室反饋火警信息,並調配消防器材、組織人員立即到現場及時撲救;

同時中控室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啟動消防系統設備,啟用消防廣播組織疏散;啟動部門消防應急預案,撥打119報警;火警處理完畢後,做好火警信息記錄,恢復消防設備的備警運行狀態,以預防下一次火災出現;如果發現火警誤報,查以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並做好記錄。

六、培訓內容:火災撲救方法

隔離法:就是將火源處或其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走,燃燒就會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

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氣進燃燒區或用不燃氣體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冷卻法: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物上,以降低燃燒物的溫度於其燃點之下使燃燒停止;或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

抑製法:就是使滅火劑叄與到燃燒反應歷程中去,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使燃燒停止。

七、培訓內容:撲救火災的處置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警處置程序:一旦發現起火應冷靜,在查看火情的同時及時報警;根據了解的情況和起火原因,採取切斷電源、疏散人員等措施;人員密集場所先呼救、疏散人員;利用現場消防器材積極及時撲救。

撲救火災採取的措施:堵截火勢防止蔓延;快攻施救控制火勢;通氣排煙減少損失;隔離分隔將火撲滅。

八、培訓內容:緊急疏散與逃生

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啟動消防廣播組織疏散, 正確通報,組織人員疏導,防止人群混亂;按照火災應急預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組織疏散,注意自我保護,通過煙霧區應採取低頭彎腰姿勢;嚴格服從組織指揮,控制人員情緒,阻止人員返回火場,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護;

九、培訓內容:滅火技能培訓

現場操作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原則要領,熟知撲火災的程序和應採取的措施;熟知本辦公場所、本單位各類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滅火器、室內消火栓、水帶的放置位置;根據辦公場所的特點,防火重點區域模擬災情,熟知火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組織應急疏散演練,熟悉本單位疏散與逃生路線。

Ⅵ 消防員qq個性簽名

消防員qq個性簽名:

1、麗江暴雨,天津爆炸,陝西山陽山體滑坡,沿海台風不斷。人活著永遠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所以好好珍惜每一天。不要再去怨恨不要再去計較不要讓自己不開心,好好去感受每一天,在乎你與你在乎的人都還在,一切就是美好的。

2、他們時刻保衛著我們的安全,守護著我們的家園;他們似乎永遠不知疲憊,哪裡需要他們,他們就會用身軀擋在危險的最前線;他們就是可愛可敬的消防員,不懼艱險的熱血男兒,向一直奮戰在第一線的消防官兵致敬!

3、意外和明天誰也不知道哪個會先來,平時覺得微不足道的祝福,此刻才明白它的分量。只願一切安好,平安歸來。

Ⅶ 消防安全制度怎麼寫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範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範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准,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後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範等要點。
十一、專職(志願)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願)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願)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13項消防安全制度,附全文
1、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項目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牆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置「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牌,並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控工作,焊割作業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後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行收發、回倉登記手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設備。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於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並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佔用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范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煙區亂丟煙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污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第十七條倉庫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規定。
第十八條乙炔瓶和氧氣瓶不準同庫存放,儲瓶室通風要良好,電氣要防爆,庫房應張掛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第十九條嚴禁在庫房內吸煙或攜帶火種入內。
第二十條使用氣瓶應安裝回火裝置、減壓表,氧氣瓶與乙炔瓶距離應大於5米,氣瓶與明火距離大於10米;氣瓶不要在太陽光下曝曬,不要與帶有油類物品或靜電接觸;搬運氣瓶不準滾地移動或撞擊瓶體。
第二十一條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桶等);並定期檢查,保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條當發生火警時,目擊者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並積極參加撲救工作。
第二十三條滅火方法:可採用冷卻法、窒息法進行滅火。當電氣發生火災時,應先及時切斷電源後,採用不導電滅火器(如: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
第二十四條接到火警消息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滅火工作;搶險救災,人人有責,任何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活動。
第二十五條當火災蔓延較快、火勢較大,嚴重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時,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求救援活動。
第二十六條對消防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如: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積極參加搶險活動表現突出的;在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項目部主管部門或安全生產部建議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將按照項目部《安全生產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屬小孩過失由監護人員負責),情節較重的、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防責任人:
安全部成員:
其他:
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二月份和七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公司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員工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採取公司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公司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公司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五、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安全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安全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3、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定期防火檢查制度:
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後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安全部負責通知,並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後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安全部門,由安全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六、公司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生產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生產結束時對生產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並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防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防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火災探測器、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上崗證。
六、每日生產結束,各工序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災隱患。
七、生產結束後,對生產現場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八、主管人員應當每日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4、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存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三、嚴禁在生產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5、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安全部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安全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填寫保養記錄,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年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葯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並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防栓、室內消防栓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6、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認真負責,堅守崗位。
二、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熟悉消防設施、器材情況,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三、公司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室人員負責,其他各部門負責治安消防的人員配合管理。
四、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有無缺少、損壞等情況,並定期(每月一次)啟動各類消防設施運轉,檢查有無故障,發現問題(小故障)及時排除,重大故障應報安環部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五、消防值班管理人員如發現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被人為損壞,應立即上報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肇事人,及時進行處理。
六、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的技能。
七、如發生火災,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立即啟動消防設施,奮力滅火,並及時報警。
7、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安全部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發現火災隱患的部門或車間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工序停止生產或採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並由安全部門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並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
8、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生產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生產現場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向公司安全部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安排在非生產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後,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於動火作業結束後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進入正常生產。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並報經安全部門同意,經審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鋪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安全部門檢查核准,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結合演練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二、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確保安全。
三、演練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具體由安全部負責實施,確定參加演練人員、演練部位、演練時間。
四、演練前以班組為單位提前學習預案,落實人員分工和注意事項,演練分組輪流實施。
五、參加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位置參加演練。
六、演練結束後,安全部門應填寫演練記錄,分析總結演練情況,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完善。
10、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氣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至少每月一次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每年對所有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公司標准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八、電氣設備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生火災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並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並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志願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
2、未簽發動火安全單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防栓、消防水帶、水槍、介面損壞丟失或丟失後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防栓、滅火器材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生不潔的;
9、未經批准,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生產區或庫區吸煙或發現有人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以上獎懲由安全科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後,報消防安全責任人簽發,由有關部門部門執行,並將輸情況報保衛部門。
12、專職和志願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一、公司建立由員工組成的志願消防隊,接受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業務指導,志願消防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
二、志願消防隊由各部門、班組的負責人和年齡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的員工組成。
三、安全對志願消防隊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志願消防隊員要服從生產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四、根據人員的變化情況每半年對志願消防隊員進行調整、補充。
五、志願消防隊員要熟悉防火、滅火知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的范圍,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災現場的保護等。
六、認真貫徹執行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行為。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七、發現初起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搶救生命、疏散物資、維護秩序、保護火災現場。當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時,要迅速准確地提供情況,在火場總指揮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隊,協同作戰。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人員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並設置明顯標志,註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庫存易燃易爆物品垛與垛之間不小於0.8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8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1.2米。
六、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Ⅷ 員工消防培訓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年六月各進行一次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通過製作牆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同部門的實施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飯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任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防火檢查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五、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熟悉飯店的消防設施、設備,做好維護和保養。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時作業,監視消控主機運行情況。
三、一旦出現報警,立即與樓層值班員或保安員聯系迅速查清報警原因。
四、愛護儀器設備,發現小故障應立即排除,如出現較大故障,;立即請工程部技術員進行修復。
五、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
六、每班認真填寫「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記錄」。
七、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消控中心。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飯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敷設應符合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
二、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涉及線路,方可進行安裝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三、建築內不允許採用鋁芯導線,應採用銅芯導線,在夾層或悶頂內敷設線路時,應穿管敷設,並將接線盒封閉。
五、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應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結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六、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做好 消防宣傳工作。
二、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熟悉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和各種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和操作規程。
四、積極參加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工作並保護好現場。
五、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消防培訓。
六、定期組織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八、在公安消防、保衛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協助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設備管理制度
一、單位內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要求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並按規范要求設置,
三、應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防火門應保持常閉狀態,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備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由保安部統一建檔管理。
二、應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設施、器材的周圍,不得堆放物品,要便於提取使用。
四、未經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挪動或動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要立即進行維護保養、更新。
六、非正當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屬維護不當導致損壞的,連帶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組織員工進行滅火、印記疏散預案的演習和訓練。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演練總指揮,保安部經理和專職消防主管具體負責指揮演練工作,保安部全體人員和半數以上員工參加演練。
三、實施演練前,由保安部將本次演練具體行動方案上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進行批准,方案確定後,將方案傳給各部門,所有參加演練人員應熟悉演練方案,明確職責。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點防火部位要嚴格火源管理,實施動火作業審批手續和「四不動火」制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准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戶外動火。
二、單位敷設電器線路、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承擔,嚴禁擅自搭接臨時電源線路。
三、倉庫、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四、嚴格用電管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用電。
五、對電器線路和設備由電共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臨時需要裝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應經工程部批准後,按臨時假設規定安裝並限期拆除。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能動火。
二、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未清楚不能動火。
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四、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五、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六、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動火。
七、現場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八、動火審批由部門申請,飯店領導同意,保安部配合現場監控。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規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每一個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飯店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員工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單位范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飯店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並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採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採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一)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或在允許吸煙的地方吸煙而不設煙灰缸,或有煙灰缸不用,亂扔煙頭、火柴梗的;
2、擅自在樓內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跡或機械零件的;
3、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後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保險裝置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後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志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起報警的。
6、班後不按規定關閉煤氣爐管閥門的。
7、樓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並罰款100元以下;
1、未經批准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眾聚集場所,並私自貯存使用這些物品的。
2、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後,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採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並經濟處罰
1、火災隱患處於緊急狀態,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說明原因的。
2、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後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七、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於處罰;
1、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自動坦白,真誠認錯。
2、火警、火災發生後,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3、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後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5、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以防為主,杜絕火災隱患。了解各類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知識及消防知識。遵守各種防火規則。
2.在實驗室內、過道等處,須經常備有適宜的滅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類滅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乾燥。
3.電線及電器設備起火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開關,再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熄,並及時通知供電部門。不許用水或泡沫滅火器來撲滅燃燒的電線電器。
4.人員衣服著火時,立即用毯子之類物品蒙蓋在著火者身上滅火,必要時也可用水撲滅。但不宜慌張跑動,避免使氣流流向燃燒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加熱試樣或實驗過程中小范圍起火時,應立即用濕石棉布或濕抹布撲滅明火,並拔去電源插頭,關閉總電閘煤氣閥。易燃液體的固體(多為有機物)著火時,切不可用水去澆。范圍較大的火情,應立即用消防砂、泡沫滅火器或乾粉滅火器來撲滅。精密儀器起火,應用四氯化碳滅火器。實驗室起火,不宜用水撲救。
6. 在實驗室特別是化學實驗室起火時,應事先作起火分析,並將實驗過程的各個系統隔開。

Ⅸ 消防演練需要參與人員簽名嗎

這個一般是不需要的,根據規定的需要保存照片和錄像作為影像資料保存的。

Ⅹ 消防安全的資料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今第61號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 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 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 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 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 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 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 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託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託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對於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築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託統一管理。
第十條 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 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託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築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
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信以及具有火災危險
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製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 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築,城市地下 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築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 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 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後,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開業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建築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應怠疏散頂案。
第十七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後,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 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築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採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 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佔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並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 單位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對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 單位應當按照建築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築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第二十八條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各查。
第二十九條 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葯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條 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 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大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 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於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
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並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築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 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
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 其他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獎懲
第四十五條 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並對自身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發布的規章中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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