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任務和重點
「國培計劃」包括「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和「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兩項內容。
(一)「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
教育部、財政部直接組織實施面向各省(區、市)的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主要包括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班主任教師培訓,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等示範性項目,為全國中小學教師培訓培養骨幹,作出示範,並開發和提供一批優質培訓課程教學資源,為「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
在教育部、財政部統籌規劃和指導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國培計劃」總體要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對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同時,引導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提高農村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培訓計劃主要包括農村中小學教師置換脫產研修、農村中小學教師短期集中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總體要求
(一)精心籌劃,精心組織。各地要精心籌劃和組織培訓項目實施工作,確保培訓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項目要求認真遴選符合條件的學員參加培訓。重視培訓項目的前期調研,針對培訓對象的需求研製培訓方案。要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為中小學教師提供優質培訓服務。
(二)創新模式,務求實效。積極探索採取集中培訓、脫產研修、「送教上門」、對口支援和遠程培訓等多種模式開展教師培訓。力求做到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短期集中培訓與中長期培訓相結合,院校集中研修與中小學教育教學實踐相結合。積極探索運用有效的培訓方式方法,滿足教師多樣化的培訓需求,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競爭擇優,確保質量。對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培訓項目,要實行政府采購。建立健全培訓項目招投標和優質培訓資源遴選機制,建立政府購買培訓服務的機制,保證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平等參與招投標。遴選具備條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承擔「國培計劃」任務,形成「國培計劃」重點基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試行培訓券(卡)等有利於教師靈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地點的辦法。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資源。建設高水平培訓專家團隊,選拔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的專家和中小學一線優秀骨幹教師參加「國培計劃」培訓教學,形成動態更新的培訓專家庫。教師培訓資源的開發堅持多樣化立體化、實際適用和先進創新的原則,充分調動優質資源,促進優質教師培訓資源共建共享,保證「國培計劃」高質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實處。
項目的組織管理
(一)加強對培訓的組織領導。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管理,保證「國培計劃」的順利實施。項目承擔院校主管領導要親自負責,調配最好的資源為中小學教師培訓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二)做好培訓項目的督促檢查。加強項目實施計劃和培訓方案的審核,建立培訓項目監管機制,督促檢查教師培訓計劃的落實,保證培訓經費的及時到位。建立教師培訓效果評價制度,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目標導向,制定評價標准,及時對教師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教學安排、管理服務情況、學員滿意率等狀況進行調查。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評,不斷改進工作,力求高質量地完成培訓任務。
(三)建立規范的培訓經費管理制度。財政部和教育部制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各地要加強對教師培訓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經費管理辦法,強化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培訓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查處套取培訓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強教師培訓監督管理,禁止亂辦班、亂收費等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行為。
附件:1.「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2.「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
2011年6月21日,教育部辦公廳向內蒙古、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區教育廳、語委發布通知, 決定舉辦「國培計劃(2011)—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
通知指出,為推進少數民族地區教育實現跨越式發展,促進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民族地區教師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提高雙語教育教學水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2011〕2號)總體部署,決定舉辦「國培計劃(2011)——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目標任務
通過培訓,使少數民族地區雙語教師的普通話應用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有較大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能力得到加強;努力建設一支熱愛中華優秀文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較高、教育教學能力過硬、適應民族地區教育跨越式發展要求的雙語教師隊伍;探索開發適應不同地區的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教材和課程體系。
培訓內容和方式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漢語拼音知識及其教學方法,普通話聽、說、讀、寫能力訓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測試相關知識、技能,普通話教學方法與技能, 中華經典詩文誦讀知識與技能等。
培訓班仍委託相關省(區)就近集中舉辦,各地可以在省會(首府)集中辦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送訓到地州辦班。各省(區)要選派思想過硬、業務精湛、高度負責的教師和管理者承擔培訓和管理任務。培訓班具體組織形式應為集中課堂教學、訓練與課下輔導訓練相結合,精講多練,多角度、多方位對學員進行培訓。
培訓對象及條件
各省(區)統籌協調本地各項培訓任務和計劃。此項培訓主要面向少數民族比較集中地區,以普通話教學水平較弱的少數民族雙語教師為主,尤其應向邊遠、農村地區的一線教師傾斜。參訓教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培訓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1年7月—10月。
地點:各省(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培訓組織與管理
教育部師范教育司負責統籌規劃,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負責培訓管理和業務指導;相關省(區)教育廳語工處(語委辦)負責本地培訓方案的制定、培訓教師的選派、參訓學員的選拔及具體培訓實施工作。
經費撥付及使用
培訓經費原渠道不變。由教育部提供專項經費支持,各省(區)需配套相應經費,不得向參訓學員另外收取培訓費用。
各省(區)根據承擔的培訓任務,向語用司提供培訓經費預算報告,由語用司審核後,將培訓經費一次撥付到位。所有經費使用原始單據保留在承擔培訓任務的單位備查。各省(區)認真做好培訓工作總結並報我部備案,便於做好今後的培訓管理及對培訓效果的評估工作。
有關要求
1.請有關省(區)教育廳於培訓結束後的1個月內,將本省(區)培訓工作總結及《「國培計劃(2011)——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國培計劃(2011)——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參訓學員信息統計表》(見附件2),以紙制文本和電子版方式報送至師范司和語用司。
2.請各地重視此項培訓工作,組織專家進行專項研究,制訂培訓方案,開發培訓課程、教材和輔導材料,精心組織實施,下發培訓調查問卷表,組織學員認真填寫,保證培訓具有針對性、實效性。
3.培訓期間師范教育司和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將適時組織專家對培訓工作進行指導、抽查和評估。
㈡ 國培計劃(2012)是什麼意思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國培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20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為規范管理,提高質量,在廣泛調研和績效評估基礎上,現就做好2012年「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以下簡稱「示範性項目」)、「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以下簡稱「中西部項目」)和「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以下簡稱「幼師國培」)實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優化培訓課程內容,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貫徹落實教師專業標准。「國培計劃」培訓課程內容應依據《教育部關於印發〈幼兒園教師專業標准(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准(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准(試行)〉的通知》(教師[2012]1號)和國家相關規定,根據不同類別、層次、崗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提升和專業發展的需求確定。各地要將師德和教師專業標准解讀等內容列入「國培計劃」培訓課程模塊。
2.提高培訓課程內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地要加強教師培訓需求調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國培計劃」課程標准(另文印發),優化課程設置,優選培訓案例,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示範性項目」要根據骨幹教師和培訓者的不同需求,實施主題式培訓,提升骨幹教師教育教學能力。「中西部項目」要圍繞新修訂的義務教育學科課程標准,針對農村教師在課程改革中面臨的主要問題進行針對性培訓,切實把新課標的理念和要求落實到教育教學中。「幼師國培」要根據農村學前教育實際和幼兒園教師需求,設定核心培訓課程模塊,避免課程內容「小學化」傾向,提高培訓實效。
二、做好參訓學員的選派和管理工作,確保培訓成效
3.完善參訓學員選派機制。各地要從本地教師隊伍建設實際出發,進一步細化各項目參訓學員的條件要求,進一步完善學員遴選機制。應採取教師申請、學校推薦、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的方式選派。要充分考慮學員地域分布的均衡,擴大項目覆蓋范圍,原則上參加過集中培訓項目的教師三年內不再選派參加同類項目。
4.加強參訓學員管理。各地報送的「示範性項目」學員情況、學員報到和學習情況將作為培訓名額分配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加強「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學員選派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教師培訓的激勵約束機制,避免出現骨幹教師無法派出等問題。各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加強學員管理,為學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確保學員按要求完成培訓任務。各地要充分發揮學員訓後作為「種子」教師的輻射帶動作用。
三、加強優質資源整合力度,完善教師培訓體系
5.競爭擇優遴選培訓任務承擔機構。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招投標機制,遴選符合「國培計劃」資質條件的高水平院校、教師培訓機構和優質幼兒園、中小學承擔培訓任務,充分發揮省域內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集中培訓省外院校所佔比例原則上不少於1/4。教育部認定承擔「示範性項目」和遠程培訓項目的機構資質,並將在此基礎上建設國家級教師培訓基地。各省要認定承擔「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集中培訓的機構資質,建設教師培訓重點基地。遴選優質幼兒園、中小學,建立「國培計劃」教師實踐基地。加強教師培訓機構能力建設,完善教師培訓體系。
6.加強培訓專家團隊和優質課程資源的整合力度。各地要加強教師培訓者隊伍建設,組建高水平專家團隊,完善首席專家制度。首席專家原則上為本單位教師,負責方案設計、統籌指導工作。要優先遴選「國培計劃」專家庫專家,省域外專家原則上不少於1/3,一線優秀教師(教研員)不少於40%。要加強教師培訓課程資源的開發整合,根據「國培計劃」課程標准,開發建設新資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資源,充分利用「國培計劃」資源庫,促進優質資源共建共享。
四、規范項目管理,提高培訓質量
7.規范項目管理。各地要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制定的「國培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經費管理辦法(另文印發),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實行精細化管理,加強過程監控,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完善質量評估機制,促進內涵式發展,在培訓規模擴大的情況下,確保培訓質量不斷提高。
8.優化資金配置。各省要進一步優化項目資金配置,「中西部項目」置換脫產研修經費安排55%左右,短期集中培訓安排20%左右,遠程培訓安排25%左右;「幼師國培」短期集中培訓經費安排40%左右,轉崗教師培訓安排30%左右,置換脫產研修安排30%左右。2012年財政部、教育部下達各省預算資金數時,將著重考慮各地「國培計劃」實施績效、省級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力度等因素。各省要落實必要工作經費,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招投標通知應在本通知印發後5天內在「國培計劃」網站(www.gpjh.cn)發布。各省應在6月20日之前完成「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規劃方案研製和招投標工作,並報送教育部、財政部評審。
㈢ 2015年國培計劃農村中小學實踐與研修方式與內容
教師廳〔2015〕2號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http:// sxzxwxyz2015.e.px.teacher.com.cn/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為進一步推動教師培訓綜合改革,提升培訓質量,現就做好201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以下簡稱「國培計劃」)實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確工作重點,做好整體設計
2015年起,「國培計劃」主要面向鄉村教師,採取頂崗置換、送教下鄉、網路研修、短期集中、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有效方式,對教師進行專業化培訓。各省要按照「國培計劃」——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分批遴選項目縣,分步扎實推進項目實施工作。
各省要組織力量深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各級教師培訓機構和鄉村中小學幼兒園一線,採取實地考察、問卷調查、座談與訪談等方式進行全面細致專項調研,重點把握本地鄉村教師隊伍整體狀況、鄉村教師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鄉村教師能力素質水平、鄉村教師學習方式和鄉村教師發展路徑等。通過專項調研,明確鄉村教師培訓工作的薄弱環節,找准鄉村教師發展短板,摸清鄉村教師培訓需求,明確2015年中小學教師培訓和幼兒園教師培訓的覆蓋范圍、培訓規模、重點任務、推進步驟、管理舉措和保障措施等,做好項目整體設計。
二、優化項目設置,精心研製規劃方案
「示範性項目」以培訓團隊打造、骨幹教師高端研修、緊缺領域教師培訓為重點,創新培訓模式,加強優質資源建設。「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主要針對鄉村中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需求,實施培訓團隊置換脫產研修、送教下鄉培訓、教師網路研修、鄉村教師訪名校培訓、鄉村校園長培訓等五類項目。要加強緊缺領域和薄弱學科教師培訓,開展書法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校園足球師資培訓。
各省要根據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分培訓對象,細化項目設置,精心研製項目規劃方案。明確各子項目的培訓目標、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實施要求等內容,規范指導院校(機構)及區縣的項目申報、實施和考核評價等工作。
三、擇優遴選培訓機構,提升培訓實效
為確保項目落地,由高等學校、具備資質的公辦民辦教師培訓機構、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優質中小學幼兒園協同申報國培項目。高等學校須整合校內培訓資源,建立與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優質中小學幼兒園的合作機制。縣級教師發展中心應實現與教師培訓機構、教研和電教等部門的整合。改革完善項目招投標機制,將周期招標與年度報審相結合,對績效考評優良的單位實行2-3年周期招標制,同時實施年度末位淘汰,調整比例原則上不少於20%。
培訓任務承擔院校(機構)要科學診斷教師培訓需求,分類、分科、分層設計遞進式培訓課程,以提升教師教學能力為重點,開展主題鮮明的培訓。將師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術應用作為培訓必修內容。有效利用教師網路研修社區,切實推行集中面授、網路研修和現場實踐相結合的混合式培訓,促進教師學用結合。
四、加強監管評估,確保培訓質量
國家完善國培機構資質標准,採取大數據評估、學員網路匿名評估、專家抽查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各地項目實施過程及成效進行監管評估。各地要依據相關標准,細化培訓方案與培訓課程評審,嚴把入口關。依託現有資源,建立項目實施過程監管與績效評估信息化管理系統,全面監控培訓過程,有效開展培訓績效評估。建立培訓績效公開制度,將評估結果作為項目縣和培訓機構遴選及調整的重要依據。
要根據國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合理配置「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經費。加強經費使用監管,完善項目預決算,嚴格經費報銷,確保專款專用。培訓食宿安排要厲行勤儉節約,要切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嚴禁使用培訓經費安排與培訓無關的參觀考察活動。各地要落實工作經費,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於本通知印發後30天內在教育部網站教師工作司網頁發布招投標通知。相關省(區、市)應在60天內完成「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規劃方案研製、培訓院校(機構)及項目縣遴選工作,按相關要求報送教育部、財政部評審。對經核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培訓組織管理不力、參訓學員滿意度低、培訓經費使用不當等類似問題的省份,中央財政將核減該省份當年「國培計劃」專項經費。
附件:1.「國培計劃(2015)」——示範性項目
2.「國培計劃(2015)」——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5年4月7日
附件1
「國培計劃」——示範性項目
2015年「國培計劃」——示範性項目以培訓團隊打造、骨幹教師高端研修、緊缺領域教師培訓為重點,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訓,著重推進跨年度遞進式培訓,加強優質資源開發建設,積極探索教師常態化培訓機制。
一、推進綜合改革
設骨幹教師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和優秀青年教師成長助力兩個項目,分別面向2000名特級教師和2000名發展潛力大的優秀青年教師,採取集中面授與網路研修相結合的方式,以任務驅動為主線,通過診斷測評、行動研究、總結提升和成果推廣等階段,進行跨年度遞進式培訓,幫助優秀教師提煉教學經驗,塑造教學風格,凝練教育思想,生成標志性成果,提升教育教學創新能力和培訓本地骨幹教師的能力,為各地培養一批教育教學改革的引領者和培訓專家。
二、注重緊缺領域骨幹教師培訓
對500名法治教育、3000名體育美育、1900名特殊教育、2000名學前教育、1000名班主任和1300名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等緊缺領域的骨幹教師,採取集中面授與網路研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項培訓,幫助教師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高教育教學能力和培訓能力,示範引領各地加強緊缺領域教師隊伍建設。
三、創新網路研修
在各省遴選項目縣,建設示範性教師網路研修社區,實施網路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培訓,分級組建培訓者團隊,推動專家指導校本研修,建立校本研修良性運行機制,對80000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行專項培訓。在各地建立示範性教師工作坊,將集中面授與網路研修相結合,培養400名教師工作坊主持人,引領40000名地市和區縣骨幹教師教研員進行工作坊研修,打造信息技術環境下的教師學習共同體。
四、加強培訓團隊建設
主要面向7000名高等學校和教師培訓機構的專職培訓者、擔任兼職培訓者的一線優秀教師教研員,採取集中面授與網路研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訓能力提升專項培訓。專職培訓者培訓重在提升培訓需求診斷能力、方案設計能力、課程開發能力、教學實施能力、教師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績效評估能力等。兼職培訓者培訓重在提升培訓課程開發能力、活動設計能力、教學實施能力和教師工作坊主持能力等。通過專項培訓,為各地建立省級教師培訓團隊奠定堅實基礎。
五、開展骨幹校園長培訓
主要面向邊遠貧困地區農村校長、中小學骨幹校長、幼兒園骨幹園長、特殊教育學校校長等,採取集中培訓與網路研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項培訓,幫助校長更新辦學理念,提高治校能力,為各地培養一批引領教育改革發展的帶頭人。
附件2
「國培計劃」——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
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省級教育、財政部門組織實施「國培計劃」——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按年度分批遴選項目縣,主要面向鄉村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進行2-3年的周期性培訓,持續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
一、項目設置
實施置換脫產研修,建立鄉村教師培訓團隊;實施送教下鄉培訓和教師網路研修,建立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形成區域與校本研修常態化運行機制;實施短期集中培訓,支持村小和教學點教師、鄉村幼兒園教師和鄉村校園長培訓。
(一)教師培訓團隊置換脫產研修
遴選培訓成績突出的高等學校、網路研修績效居前的國培遠程培訓機構、能發揮示範作用的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校本研修特色明顯的中小學幼兒園協同承擔,組織高年級師范生頂崗支教,置換出擬承擔送教下鄉和網路研修培訓任務的中小學幼兒園骨幹教師教研員,進行為期4-6個月的脫產研修,各地可跨年度分段實施。培訓主要包括院校(機構)集中研修、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幼兒園「影子教師」跟崗實踐、返崗培訓實踐和總結提升等四個環節,跟崗實踐時間不少於1/3。須建立工作坊,將網路研修貫穿始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專家統籌設計課程,合理配置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系統整合網路研修課程,堅持教研類課程與培訓類課程並重,培訓類課程須涵蓋送教下鄉培訓、網路研修和校本研修的實施方法與技能。通過研修,全面提升骨幹教師教研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培訓指導能力,打造一支「用得上、幹得好」的縣級教師培訓團隊。
(二)送教下鄉培訓
省級統籌,項目縣組織,高等學校、縣級教師發展中心、鄉鎮片區研修中心協同承擔,以本地教師培訓團隊為主體,整合全省(區、市)專家資源,分學科組建送培團隊,開展送教下鄉培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項目縣建立完善的送教下鄉培訓模式,將送教下鄉與校本研修指導並重,以任務驅動為主線,按年度分階段實施主題式培訓,應包括診斷示範、研課磨課、成果展示、總結提升等階段,切實提升鄉村教師課堂教學能力。原則上同一鄉鎮同一學科每年送培不少於4次,每次不少於2天。縣級教師發展中心要將送培課程及生成性成果進行再加工,形成培訓資源包,支持鄉村學校開展校本研修。
(三)教師網路研修
遴選具備「國培計劃」遠程培訓資質的高等學校和教師培訓專業機構承擔網路研修任務,組織實現網路研修任務承擔機構與項目縣對接,每縣對接1家機構,支持雙方協同開展2-3年周期性培訓,建立縣域教師網路研修社區,形成區域與校本研修常態化運行機制。項目縣要建立網路研修任務承擔機構與本地教師發展中心、中小學校的協同機制,有效利用「個人空間—教師工作坊—研修社區」一體化網路研修體系,開展網路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培訓和教師工作坊研修。實施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專項培訓,安排網路研修經費50%左右。網路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培訓重在遴選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基於網路的校本研修常態化運行機制。教師工作坊研修重在依託本地培訓團隊,分學科(領域)建立骨幹引領全員的教師常態化學習機制。
網路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培訓。依託網路研修社區,將網路研修與校本研修相結合,對具備網路學習條件的鄉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每年開展不少於120學時的專項培訓,第一年應進行不少於50學時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培訓。網路研修任務承擔機構要為每個學員開通「個人空間」,為每個培訓者成立「教師工作坊」,建立「學校社區」,形成「區域社區」。項目縣要建立縣級和校級培訓團隊。網路研修任務承擔機構要與縣、校密切合作,系統設計培訓課程,堅持整體規劃與突出特色相結合,以任務驅動為主線,分類設計培訓者培訓、區域研修和校本研修課程,有機整合線上與線下研修課程,預設豐富適用的優質課程,加工匯聚生成性課程,建立本地課程資源庫,確保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教師工作坊研修。依託教師工作坊,採取集中面授與網路研修相結合的方式,以任務驅動為主線,通過診斷測評、實踐反思、總結提升和成果推廣等階段,進行跨年度遞進式培訓,建立教師常態化學習機制。統籌設計兩級培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採取工作坊研修方式,重點遴選信息技術水平較高的項目縣專職培訓者和教研員進行專項培訓,培養成為工作坊主持人並不斷提升其培訓能力。集中面授每年不少於15天(分2-3次進行),網路研修每年不少於60學時。項目縣依託工作坊主持人,利用縣域教師網路研修社區,分學科(領域)組建教師工作坊,遴選具備網路學習條件的鄉村教師進行工作坊研修,不斷提升鄉村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每坊學員原則上不少於50人,集中面授時間每年不少於4天(分2次進行),網路研修每年不少於80學時。
(四)鄉村教師訪名校培訓
分批組織本省(區、市)教學點教師到一線或東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村小教師到本省(區、市)省會(首府)或東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進行為期10天左右的集中培訓,針對教育教學突出問題,採取專題講座、案例研討與名校觀摩等方式,幫助教師開闊視野、更新理念、提升能力。組織「特崗教師」到城市優質中小學校進行為期15天的跟崗實踐研修,提升課堂教學能力。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開展鄉村學校足球教師培訓。
遴選高等學校和城市優質幼兒園,採取集中研修和跟崗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主要面向鄉村新建幼兒園教師和幼兒園轉崗教師,開展為期15天左右的專項培訓,其中,跟崗實踐不少於10天。通過培訓,提升鄉村幼兒園教師保教能力,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傾向。
(五)鄉村校園長培訓
遴選高等學校和城市優質中小學幼兒園,採取集中培訓與跟崗實踐相結合的方式,對鄉村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進行為期15天左右的專項培訓,內容主要包括鄉村教師發展政策、校本研修設計與實施、鄉村教師發展支持策略與方法等,全面提升校園長專業能力。
二、有關要求
(一)加強項目統籌管理
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根據國家總體要求,重點做好項目規劃設計、項目縣與培訓院校(機構)遴選、項目實施過程監控和培訓績效考核評估等工作;推進項目規范化管理,以落實項目縣管理責任和推動各方協同為重點,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建立專家全程指導機制,進行項目設計,跟蹤項目實施,強化項目指導,做好項目評價;全面推進項目精細化管理,依託專門機構做好項目協調管理的具體工作,確保項目有序實施。
(二)做好項目縣遴選與管理
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採取材料評審和專家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遴選項目縣,進行2-3年的周期性支持。申報縣(區、市)應具備以下條件:重視教師培訓工作,實現教師培訓機構、教研和電教等部門整合,縣財政足額落實本級培訓專項經費,學校按不低於公用經費5%列支培訓經費。制訂評估標准,切實做好對項目縣鄉村教師培訓工作的考核評估,重點評估培訓支持服務體系建設、本地教師培訓團隊建設、教師網路研修社區建設、區域與校本研修運行機制建設等工作,綜合工作成效,實行年度末位淘汰,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0%。
(三)建立鄉村教師培訓團隊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教師培訓團隊建設,按照專家與本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比不低於1:500建立省級教師培訓專家團隊;指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者與本地鄉村教師比不低於1:30建立縣級教師培訓團隊;建立兩級培訓團隊的管理機制,統一認定,強化激勵,細化考核,動態調整。
(四)推進項目信息化管理
要依託現有資源,建立完善項目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項目申報、項目評審、學員選派管理、培訓過程監管和績效評估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依託信息化管理系統,落實國培學分認定登記制度,建立參訓學員電子檔案,有效記錄學員學習過程及參訓成效,激發學員參訓動力。信息化管理系統應與項目縣、培訓任務承擔院校(機構)和中小學幼兒園對接,實現信息便捷有效查詢。
㈣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附件1:
「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中央本級財政劃撥專項經費每年5000萬元,支持教育部組織實施「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以下簡稱「示範性項目」),充分發揮其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推動「中西部項目」的實施和各地教師培訓的開展,促進教師培訓工作在新的起點上取得新的突破。
2010-2012年,「示範性項目」採用集中培訓的方式培訓3萬名中小學學科骨幹教師和骨幹班主任教師;採用遠程培訓的方式培訓90萬人,包括60萬名義務教育學校學科教師和30萬名高中新課程學科教師;政府購買和組織開發一批優質培訓資源,為「中西部項目」和教師終身學習提供服務支撐。 (一)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
遴選高水平大學、專業教師培訓機構和優質中小學,面向全國中小學骨幹教師和中小學骨幹班主任教師進行分類、分層集中培訓,全面提升骨幹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使他們在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等方面發揮骨幹帶頭和輻射作用。
1.骨幹教師集中培訓
對全國18000名中小學優秀骨幹教師進行為期15天的研修培訓,採取集中研修、課題研究和跟蹤指導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化水平,為各地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和教師培訓中發揮骨幹帶頭作用。
2.骨幹班主任教師培訓
對3000名中小學骨幹班主任教師進行為期10天的專項集中培訓。培訓針對中小學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以案例為主,引導學員關注班主任工作的細節,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規律,提高班主任工作實效,為大規模開展班主任教師培訓輸送骨幹力量。
3.農村緊缺薄弱學科骨幹教師培訓
對全國6000名農村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骨幹教師進行為期15天的專項集中培訓,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改善緊缺學科師資力量薄弱狀況,推動全國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的開展。
4.教師培訓者研修
對3000名骨幹培訓者進行為期10天的研修培訓。以「有效教師培訓」為主題,學習研討先進培訓理論,分析典型培訓案例,探索培訓規律,總結培訓經驗,形成優質資源,提高教師培訓教學和組織管理能力,提升其教師培訓專業化水平。
(二)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充分發揮現代遠程教育手段的作用,遴選專業遠程教育機構,採用以遠程培訓為主的方式,對9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骨幹教師和高中課改學科骨幹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並通過多種有效手段和途徑,使更大范圍的教師共享優質資源,幫助教師解決教育教學過程中所面臨的現實問題,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1.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遠程培訓
主要採取電視課程收看、IP衛星資源播放、網路在線學習和縣域內集中研討相結合的方式,對6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進行40學時的針對性培訓,幫助農村教師解決在實施素質教育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2.高中課程改革教師遠程培訓
主要採用計算機網路遠程手段,對30萬名高中教師進行50學時專題培訓,購買和開發一批新課程教師培訓優質資源,供各地免費共享,提高教師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教育部會同財政部負責計劃的總體設計,統籌管理、協調指導、立項評審、評估檢查和績效考核。「國培計劃」項目辦公室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務工作。「國培計劃」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制訂「國培計劃」相關標准,進行項目咨詢、評估和檢查工作,為教師培訓項目的順利開展提供專業支持。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培計劃」的總體要求,負責統籌協調本地區培訓項目的學員遴選、組織管理、評估考核和信息反饋等工作。
(二)整合優質培訓資源。遴選高水平專家和一線優秀教師組建培訓專家團隊,承擔培訓項目教學工作。「示範性項目」實行首席項目專家制度,首席專家主持培訓課程設計、資源開發和培訓教學。建立「國培計劃」培訓專家庫,形成動態調整機制,優化專家隊伍結構,提高專家隊伍水平。組織開發和購買優質培訓資源,加強國家級精品課程資源建設,促進國家資源與地方資源相結合。
(三)實行項目招投標機制。「示範性項目」實行招標或邀標機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項目申報和審批程序,遴選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以及中小學承擔培訓任務,確保項目培訓質量。
(四)建立項目評估監管機制。建立專家評估、網路評估和第三方獨立評估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評估機制,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控和質量評估,並將項目執行情況和評估結果作為調整培訓任務和項目經費的重要依據。對「國培計劃」項目執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區和單位進行表揚;對執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調整培訓計劃或取消項目承擔資格。
(五)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示範性項目」由中央財政專項撥款支持,列入教育部部門預算。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項目承擔院校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嚴格項目資金預決算制度,做到專款專用,確保項目經費使用效益。
㈤ 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實施計劃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 教師[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根據黨的十七大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高農村教師素質」的要求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教師培訓,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教育部、財政部決定從2010年起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以下簡稱「國培計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高度重視「國培計劃」實施工作
新時期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教師培訓工作,實施「國培計劃」,是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基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中小學教師培訓屬地方事權,應以地方為主實施。中央實施「國培計劃」旨在發揮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國培計劃」,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方面發揮骨幹示範作用;開發教師培訓優質資源,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和方法,推動全國大規模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開展;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教師培訓,引導和鼓勵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顯著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師教育改革,推動高等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服務基礎教育。
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國培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將「國培計劃」納入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總體規劃,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精心實施,並以實施「國培計劃」為契機,以農村教師為重點,分類、分層、分崗、分科大規模組織教師培訓,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師資保障。
㈥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教師〔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新時期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教師培訓工作,實施「國培計劃」,是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基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中小學教師培訓屬地方事權,應以地方為主實施。中央實施「國培計劃」旨在發揮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國培計劃」,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方面發揮骨幹示範作用;開發教師培訓優質資源,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和方法,推動全國大規模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開展;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教師培訓,引導和鼓勵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顯著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師教育改革,推動高等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服務基礎教育。
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國培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將「國培計劃」納入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總體規劃,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精心實施,並以實施「國培計劃」為契機,以農村教師為重點,分類、分層、分崗、分科大規模組織教師培訓,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師資保障。 「國培計劃」包括「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和「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兩項內容。
(一)「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
教育部、財政部直接組織實施面向各省(區、市)的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主要包括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班主任教師培訓,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等示範性項目,為全國中小學教師培訓培養骨幹,作出示範,並開發和提供一批優質培訓課程教學資源,為「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
在教育部、財政部統籌規劃和指導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國培計劃」總體要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對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同時,引導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提高農村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培訓計劃主要包括農村中小學教師置換脫產研修、農村中小學教師短期集中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一)精心籌劃,精心組織。各地要精心籌劃和組織培訓項目實施工作,確保培訓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項目要求認真遴選符合條件的學員參加培訓。重視培訓項目的前期調研,針對培訓對象的需求研製培訓方案。要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為中小學教師提供優質培訓服務。
(二)創新模式,務求實效。積極探索採取集中培訓、脫產研修、「送教上門」、對口支援和遠程培訓等多種模式開展教師培訓。力求做到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短期集中培訓與中長期培訓相結合,院校集中研修與中小學教育教學實踐相結合。積極探索運用有效的培訓方式方法,滿足教師多樣化的培訓需求,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競爭擇優,確保質量。對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培訓項目,要實行政府采購。建立健全培訓項目招投標和優質培訓資源遴選機制,建立政府購買培訓服務的機制,保證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平等參與招投標。遴選具備條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承擔「國培計劃」任務,形成「國培計劃」重點基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試行培訓券(卡)等有利於教師靈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地點的辦法。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資源。建設高水平培訓專家團隊,選拔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的專家和中小學一線優秀骨幹教師參加「國培計劃」培訓教學,形成動態更新的培訓專家庫。教師培訓資源的開發堅持多樣化立體化、實際適用和先進創新的原則,充分調動優質資源,促進優質教師培訓資源共建共享,保證「國培計劃」高質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實處。 (一)加強對培訓的組織領導。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管理,保證「國培計劃」的順利實施。項目承擔院校主管領導要親自負責,調配最好的資源為中小學教師培訓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二)做好培訓項目的督促檢查。加強項目實施計劃和培訓方案的審核,建立培訓項目監管機制,督促檢查教師培訓計劃的落實,保證培訓經費的及時到位。建立教師培訓效果評價制度,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目標導向,制定評價標准,及時對教師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教學安排、管理服務情況、學員滿意率等狀況進行調查。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評,不斷改進工作,力求高質量地完成培訓任務。
(三)建立規范的培訓經費管理制度。財政部和教育部制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各地要加強對教師培訓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經費管理辦法,強化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培訓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查處套取培訓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強教師培訓監督管理,禁止亂辦班、亂收費等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行為。 1.「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2.「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㈦ 國培計劃誰都能去嗎
法律分析:此項培訓主要面向少數民族比較集中地區,以普通話教學水平較弱的少數民族雙語教師為主,尤其應向邊遠、農村地區的一線教師傾斜。參訓教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法律依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 中小學教師培訓屬地方事權,應以地方為主實施。中央實施「國培計劃」旨在發揮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國培計劃」,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方面發揮骨幹示範作用;開發教師培訓優質資源,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和方法,推動全國大規模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開展;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教師培訓,引導和鼓勵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顯著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師教育改革,推動高等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服務基礎教育。
㈧ 國培計劃是怎麼一回事
按照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安排,我省決定實施「國培計劃--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項目,為全省每個鄉鎮初中、小學每個學科各培養1名骨幹教師,全省80個縣1300個鄉鎮,共培養3.3萬人。 培養的目的:通過培訓,提高參訓教師的教學技能,提升學科教學策略和教學評價的能力與水平,專業化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利用網路教育促進專業發展的能力,打造教師合作、交流的平台。為我省認定一批農村中小學骨幹教師,使我們更好地適應新課程的要求,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動農村教師整體素質提升,全面提高農村中小學教育質量。 培訓對象:全省每個鄉鎮中小學農村骨幹教師培養對象,每個學科1人。培訓的學科有: 小學:小學思想品德、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科學,小學教育(文科綜合),小學教育(理科綜合),小學信息技術等11個學科。 中學:同上,外加化學、物理、心理健康三科等14個學科。 培訓內容:圍繞兩個模塊進行,分別為:公共課程模塊(含師德與教師職業成長、班主任工作、教育技術能力)和學科教學模塊,圍繞學科技能、學科教學策略和學科教學評價,設計若干專題,針對每個專題確定相應的研修主題,圍繞主題進行課程學習,並組織相應的研修活動。培訓時間為80學時。 培訓方式:採取視頻授課與集中答疑、教學觀摩與案例分析、專題研討與自主研修,成果展示與互動交流等方式進行學習。分學段、學科,按100人一班的規模形成學習班級,班級組建以計算機隨即方式產生,形成跨區域的學習共同體。在省級輔導教師和班級輔導教師的指導下,開展班級研修活動或跨區域研修活動。
求採納
㈨ 2020貴陽國培計劃培訓名單及聯系方式
國培計劃(2020)-幼師國培幼兒園,「四有」「三者」好老師培訓項目集中培訓共計500人,每期100人。國培計劃(2020)-中西部緊缺薄弱學科培訓項目(「四有」「三者」好老師培訓專項)集中培訓600人,每期120人。
培訓時間:請按我校電話聯絡通知對應附件相關項目。期數時間。(附件培訓時間中的第一天為報到時間,請在(10:00至18:00前報到。)2.培訓地點:貴州省團校(貴陽市油榨街青年路167號)。3.報到聯系人:趙時非13885166765(0851-855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