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療器械關於企業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內容
醫葯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一)
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作為醫葯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培訓組織者,首先應在培訓前對受訓人員的需求進行調查。
需求調查的最好方式是問卷調查。問卷的設計一定要簡單,而且容易回答,能激發被調查者的興趣。此外,還必須結合訪談的形式,向各級管理者和他的下級進行調查,以分析績效評估表、技能項目需求調查表、重點人群的抽樣面談等方式,確定銷售人員及其管理者崗位技能的差距和重點的技能培訓項目。
二、進行培訓預算。對於調查數據,必須進行系統的分析,結合對受訓人員學習資質的評估,總結差距和根源。
制定培訓解決方案應遵循如下步驟:明確方案涉及的培訓項目;評估現有的培訓資源、人手、資金、課目、師資等;確定培訓的重點項目和常規項目,確定培訓工作的重點;確定出哪些培訓課程可自主開發,哪些需外購或定製,最後確定自有師資的培養數量、培訓系統的建設,做出培訓計劃和培訓預算。
在培訓預算方面,有固定培訓預算的醫葯企業,大多按各部門員工數量或全年銷售額定出一定的比例。對新公司、新部門,預算可以相對高一些;而發展平穩且有經驗的公司,可相對低一點。
三、進行受訓對象的細分。對醫葯企業中與銷售直接相關的人員,按橫向醫葯業務分工的不同,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類別:葯店超市組類;醫院組類;普葯商務組類;銷售管理人員;產品經理;內部培訓師。縱向劃分的話可按進公司的時間長短和所處層級劃分為:新進員工、需進階型員工、成熟深資歷型員工。
四、進行培訓課程分類。一般可以分為基礎篇、技能進階篇、實戰提升篇三部分,然後按照參訓人員的分類逐級安排。還可根據醫葯企業的具體情況,或安排內訓,或送學員外出參加一些公開課。尤其是對企業高層、產品經理,大多可以通過參加行業內組織的公開課來實現能力的提升。部分銷售精英也可以安排其外出參加某些公開課,作為企業對他們的獎勵。
醫葯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二)
為適應機構改革後食品葯品監管工作的需要,進一步提高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強工作的創造力和執行力,著力打造高素質的食品葯品監管隊伍和從業人員,根據局務會研究決定,特製定20XX年度局幹部和從業人員學習培訓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提高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增強工作創新能力為目標,引導廣大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牢固樹立「學」字為先的理念;通過對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理想信念教育、優良作風教育、廉潔從政教育和專業知識教育,提高其整體素質,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行政執法隊伍和遵紀守法的從業人員。
二、總體目標
結合「幹部作風整頓」活動及「創先爭優」活動和保持黨的純潔性學習教育活動,通過開展學習培訓,使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政治素質及個人修養有進一步提高,增強應對新形勢、新機遇、新挑戰的能力;堅持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機制,積極推進知識創新、工作創新和監管創新,適應食品葯品監管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三、學習培訓內容
(一)進一步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等黨內法規,學習胡錦濤同志在慶祝包括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和在十七屆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科學發展觀重要論述。學習新的操作規范,學習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二)進一步加強業務知識學習。重點加強食品、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法律法規學習,並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食品安全法》,深入研究食品葯品監管法律法規,加強葯品不良反應監測、特殊葯品監管法律法規的學習;開展葯品、醫療器械市場監督和葯品案件稽查基礎知識講座和從業人員相關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
四、學習培訓方法(具體安排見附表)
(一)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局領導幹部要結合中心組的學習,堅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學習。同時要堅持自學並認真做好讀書筆記。
(二)舉辦專題輔導。結合開展保持黨的純潔性學習教育活動,聯系食品葯品監管中心工作,從業人員操作規范,適時邀請省、市專家或專業人士作輔導講座。
『貳』 食品從業人員培訓計劃怎麼寫
食品是我們所重視的,也是國家所重視的。
食堂從業人員培訓計劃(篇一)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的安全是關繫到每個學生身心健康的重要問題,因此,對於加強食堂工作管理,對於食堂從業人員進行有計劃的、經常性的食品衛生安全知識的培訓,也是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規范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預防學生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師生身體健康,特製定本計劃:
一、培訓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食堂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對食品安全衛生知識、業務知識要加大培訓力度,真正做好衛生工作、安全工作,應預防在先,防患於未然。為創造高質量、高水平一流服務的目標而共同努力。通過培訓,要提高我校食堂從業人員的素質,加強食堂人員的安全意識,使其高質量地為學校食堂工作服務。在日常操作中更加嚴謹、規范,工作水平更上一層樓。讓每一位師生吃的放心、舒心、開心,為我校的後勤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4號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上崗衛生知識培訓基本要求》、食品衛生法律法規、食品衛生知識、業務知識、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
三、培訓安排
每學期安排兩次培訓和學習。(根據我校食堂的具體情況,從8月份開始學習,具體安排附後)
1、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及崗位技能培訓,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嚴防衛生事故的發生。
2、每學期進行一次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方面的知識問卷答題。
3、每學期至少定期組織一次食堂人員崗位練兵或技能競賽活動,以保證從業人員不斷適應發展的需要。
4、從業人員必須愛崗敬業,互幫互學,鑽研業務技術,通過不斷的苦練基本功來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5、對業務骨乾和進步明顯的人員給予適當的獎勵,鼓勵其學業務、學技術,提高服務質量。
食堂從業人員培訓計劃(篇二)
為確保師生員工生命的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強化食堂從業人員安全工作意識,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本園特與食堂工作人員簽訂以下安全工作綜合管理責任書:
1.食堂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上崗,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飲食衛生法規。
2.采購食品人員,應有相對固定的食品供應點采購。保證食品質量和新鮮度,嚴禁采購腐敗變質、超過保持期的食品及原料。新購食品應由入庫人員驗收。
3.炊事人員必須採用新鮮的原料製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須蒸熟煮透。不得供應生吃,半生吃或涼伴食品。嚴禁供應隔餐(夜)飯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時必須生熟分開,用後洗凈保潔存放,按時進行消毒。
5.餐具必須每餐嚴格清洗後消毒,並做好消毒記錄,落實保潔措施。
6.配備專用留樣冰箱,每種飯菜留樣,作好記錄,標明日期,冷藏保存48小時。
7.嚴格規范操作炊事用具,經常檢查、保養,發現損壞及時上報。
8.定期進行食堂內外環境大掃除,切保食堂環境衛生。
9.食堂人員應嚴格講究個人衛生。
10.因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不安全事故,將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叄』 鄉鎮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所如何做好食品葯品監管工作
一、充分認識加強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
食品葯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和諧穩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問題。近年來,全縣上下積極探索長效機制,切實加強日常監督,深入開展專項整治,食品葯品市場秩序總體好轉。但是,由於我縣農村人口多、居住分散,基層監管力量薄弱、鄉村無專職監管人員,縣上監管機構力量不足,對鄉村監管的頻次較低,農村紅白喜事等集體聚餐基本失於監管,工作存在盲區和漏洞,安全隱患較大。隨著廣大群眾對食品葯品安全關注度的不斷提高,省、市、縣政府對食品葯品安全考核更加嚴格,從今年起實行兩個「一票否決」制。對此,各鄉(鎮)必須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大意義,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扎實做好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葯安全。
二、建立健全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組織機構
加強農村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關鍵是落實機構隊伍。根據我縣鄉鎮機構設置情況,要求各鄉鎮組建專門的鄉鎮食品葯品監管辦公室,由1名副科級以上幹部兼任主任,確定1名專職副主任,並選調不少於4人的食品葯品安全專職監管員,人員從鄉鎮內部調劑解決,盡量做到專業對口或接近,工作積極主動,年富力強。各鄉鎮要結合本鄉實際,盡快確定人員並將花名冊(附後)於5月30日前送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縣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要會同縣法制辦對專職監管人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並立即開展工作。鄉鎮食品葯品監管辦公室要在鄉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制定和落實轄區內食品葯品安全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負責轄區內食品葯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收集、匯總、分析和報告食品葯品安全信息;接受群眾投訴舉報,及時向上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告;要按照食品葯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轄區內食品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要在本轄區內組織開展食品葯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努力使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常態化。鄉鎮食品葯品監管辦公室的年度考核由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各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結果作為縣政府對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依據。要通過加強鄉鎮食品葯品監管機構建設,使全縣形成「城鄉一體、縱橫輻射、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農村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格局,為維護人民群眾飲食用葯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落實鄉鎮食品葯品監督辦公室工作任務
鄉鎮食品葯品監督辦公室要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葯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要對轄區內餐飲服務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葯品醫療器械等經營使用單位進行摸底建檔,建檔率達100%。二是要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葯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監督頻次戶均達4次/年以上;三是對本鄉鎮農村紅白喜事聚餐5桌以上登記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做到每次檢查有檢查記錄,備案率達100%以上;四是年內組織開展食品葯品安全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不少於4次;五是配合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完成本轄區內的餐飲服務單位、保健食品、化妝品、葯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督、專項整治和抽檢抽驗工作,使本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含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許可證持證率達100%,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100%,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率達95%,葯品經營單位GSP通過率達100%,醫療機構規范葯房創建命名率達40%以上。索證索票及購進台賬登記率達85%以上。六是做好轄區村級信息員的培訓及指導工作,使鄉村信息員舉報案件逐年上升,案件查處率達100%。
四、切實保障鄉鎮食品葯品安全工作順利開展
縣財政要將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研究建立食品葯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工作報酬補償機制,逐步配備執法交通工具、執法裝備和執法標志服裝,確保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正常開展。各鄉鎮要從實際出發,為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及設施設備,掛牌辦公,著力加強基層食品葯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五、強化鄉鎮食品葯品安全工作檢查考核
食品葯品安全工作已納入縣對鄉政府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各鄉鎮要按照責任書要求,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縣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要制定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考核細則,定期對各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並加強對鄉鎮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協助鄉鎮建立健全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切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肆』 如何做好新時期的食品葯品監管工作
如何做好新時期的食品葯品監管工作
當前食品葯品監管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從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部門自身來講,一是制約科學監管的問題和思想障礙還比較多,依法行政的思想未得到全面落實,監管工作定位不夠准確。二是經費不足問題困擾著基層,一些工作任務無法落實。三是監管隊伍的監管能力、監管水平還不能適應監管工作的要求。從監管對象來看,葯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誠信經營機制和企業自律性還比較差,違法違規事件時有發生;醫葯產業和餐飲服務行業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沒有完全形成;葯品流通秩序不夠規范,不合理用葯現象仍然普遍。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當前,黨和政府把食品葯品安全提升到了一個新的戰略高度,縣委縣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縣「十二五」發展規劃,專門進行部署。同時將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列為鄉鎮政府日常工作重點,作為年終考核鄉鎮政府的工作績效目標之一。這些變化,為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邁上新台階創造了有利條件。食品葯品監管工作機構改革後,監管任務、監管體制發生了變化。監管部門負責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葯品、醫療器械五大與公眾健康緊密相關產品的監管,相關健康產品的監管相對集中,具體監管責任更重。省級以下食品葯品監管體系發生的變化使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所承擔的具體監管責任沒有淡化,改進和加強監管工作的要求沒有弱化,保障公眾飲食用葯安全的根本任務沒有變化。踐行科學監管理念,提高食品葯品監管水平濉溪縣食品葯品監管工作思路的核心就是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葯安全。牢固樹立科學監管思路,按照市場運行的客觀規律,構建合理的監管機制和制度體系,最大限度地優化配置各項監管資源。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科學監管水平和能力。一方面要抓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另一方面抓好執法隊伍建設,增強執法人員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牢固樹立「執法就是服務」理念,將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結合起來。創新監管手段,建立長效監管模式。加強食品葯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強化企業是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觀念。監管部門要增強監管責任意識,建立完善責任制。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及運行機制,優化誠信建設氛圍,為企業發展做好服務。建立健全技術支撐體系,以科學技術和手段為依託,繼續完善食品葯品檢驗機構建設,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強信息化建設,利用網路實現對相對人的遠程監管,力求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完善重大食品葯品安全事件應急機制,健全和監測工作運行模式、組織體系,努力構建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靈敏、協調配合的應急管理體系。健全監管機制,規范行政行為。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規范和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內部監督,完善對認證發證、稽查處罰等重點領域人員的監督,實行權力分解、崗位輪換、集體審批,公開辦事制度和辦事程序,防患於未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向社會公布葯品監管法定依據、執法程序、辦事期限及服務承諾,確保葯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得到正確貫徹。把推行政務公開作為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發展環境的一項重要措施,讓公眾參與監管,推進效能建設,優化政務環境。
『伍』 如何做好新常態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
當前食品葯品監管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從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部門自身來講,
一是制約科學監管的問題和思想障礙還比較多,建立長效監管模式。加強食品葯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服務意識。另一方面抓好執法隊伍建設。把推行政務公開作為提高行政效率,具體監管責任更重。省級以下食品葯品監管體系發生的變化使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所承擔的具體監管責任沒有淡化,優化誠信建設氛圍,為企業發展做好服務。建立健全技術支撐體系,樹立意識、大局意識,改進和加強監管工作的要求沒有弱化,保障公眾飲食用葯安全的根本任務沒有變化。踐行科學監管理念,違法違規事件時有發生;醫葯產業和餐飲服務行業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沒有完全形成,繼續完善食品葯品檢驗機構建設,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強信息化建設,利用網路實現對相對人的遠程監管,力求降低監管成本、組織體系,努力構建統一指揮、化妝品。同時將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列為鄉鎮政府日常工作重點。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科學監管水平和能力。監管部門負責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這些變化,為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邁上新台階創造了有利條件。食品葯品監管工作機構改革後,監管任務,健全和監測工作運行模式、分級負責、反應靈敏,推進效能建設,優化政務環境、崗位輪換、集體審批。健全監管機制,規范行政行為,增強執法人員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牢固樹立「執法就是服務」理念。
二是經費不足問題困擾著基層,依法行政的思想未得到全面落實,監管工作定位不夠准確,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縣委縣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縣「十二五」發展規劃,專門進行部署。從監管對象來看,一些工作任務無法落實。
三是監管隊伍的監管能力、監管水平還不能適應監管工作的要求;葯品流通秩序不夠規范,不合理用葯現象仍然普遍。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當前,向社會公布葯品監管法定依據、葯品、醫療器械五大與公眾健康緊密相關產品的監管,完善對認證發證,相關健康產品的監管相對集中、協調配合的應急管理體系,防患於未然,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強化企業是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觀念。監管部門要增強監管責任意識,建立完善責任制。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食品葯品監管水平濉溪縣食品葯品監管工作思路的核心就是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葯安全。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規范和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讓公眾參與監管,葯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誠信經營機制和企業自律性還比較差,提高監管效率;完善重大食品葯品安全事件應急機制,作為年終考核鄉鎮政府的工作績效目標之一、執法程序、辦事期限及服務承諾,確保葯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得到正確貫徹,將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結合起來。創新監管手段,公開辦事制度和辦事程序,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內部監督,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及運行機制、監管體制發生了變化、稽查處罰等重點領域人員的監督,實行權力分解。一方面要抓領導班子建設,最大限度地優化配置各項監管資源。牢固樹立科學監管思路,按照市場運行的客觀規律,構建合理的監管機制和制度體系,以科學技術和手段為依託。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優化發展環境的一項重要措施。
『陸』 如何做好基層食品葯品監管工作的幾點感受
雖然沒有抄舒適的辦公環境、襲沒有耀眼的光環,但憑著滿腔熱血和強烈的責任感,擔任著食品葯你們肩負著成千上萬人「舌尖上的安全」,這就是基層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是百姓食品安全最直接的守護者。
我個人認為要做好基層的食葯監管工作有以下幾點: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
加強監管制度建設。
加強基層硬體設施建設。
除此之外還有
一是打造應急管理平台。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制定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信息發布等配套制度,加快應急科技支撐體系建設。
二是打造信息化監管平台。做到現場監管、現場錄入,執法辦案網上流程,推進權力網上公開。
三是打造投訴舉報平台。通過各種途徑,大力宣傳這一投訴舉報平台,力爭把「12331」提升到和「110」、「12315」等一樣的公眾知曉度;同時,要切實加大對鄉鎮(街道)和村(社區)食品葯品監管、協管人員維權調解和監管知識的培訓,提高其監管協管能力和水平。
『柒』 如何強化葯品監管人員隊伍建設的措施
根據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的食品葯品安全工作負總責,黨委、政府要提高對食品葯品工作的認識,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保證監管工作「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確保本轄區內食品葯品安全。
1、加強隊伍建設。本次機構改革,隊伍建設是重點,尤其是在改革過程中,要及時了解基層監管幹部的實際困難,為他們解決後顧之後,確保改革過程中工作不斷、力度不減、隊伍不散。一是在選用食品葯品監管幹部上,要著眼長遠,嚴把入口關,採取招錄與區縣內調劑、選調等相結合的方法,優先選用那些專業性強、業務能力強、敢擔當的幹部,不斷優化隊伍結構,提升監管隊伍的專業性。二是要完善用人機制,在政治上關懷基層幹部,在用人上樹立正氣,營造公開公正的競爭環境,給每位幹部在政治上平等進取的機會。三是要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考核激勵機制,實行對監管部門、監管幹部雙考核,真正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考一級,根據考核的結果進行獎優罰劣,對那些目標任務完成得好的幹部,表彰獎勵毫不吝惜,組織推薦毫不保留,提拔使用毫不猶豫;對那些目標任務完成得差,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視情節輕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處罰,絕不姑息遷就。
2、加強經費投入。銅川市食品葯品生產經營企業分布零散,且大部分為小作坊、小雜食店、小餐飲店,執法難度大、成本高;一些企業制假造假手段越來越隱蔽、手法越來越先進,傳統陳舊的監管辦法難以及時發現查辦,需要依靠現代化的技術力量來完成,因此各級財政應增加對食品葯品監管的經費投入,將食品葯品監管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日常監管、查辦案件、監督抽驗和培訓教育所需經費。要加強對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執法裝備的投入,重點增加現場快速檢測和調查取證等設備的配備。要加強縣級一般性和區域性食品葯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重點解決食品葯品檢驗檢測必需的場地及設施設備,完善檢驗檢測機構,為食品葯品監管執法提供快捷准確的技術支撐。
3、重視教育培訓。要牢固樹立「人人都是人才」的觀念,扎實開展監管隊伍教育培訓,努力提高監管者綜合素質,讓每名監管人員的潛能得到最大限度地發揮。要狠抓業務建設和專業培訓,扎實開展好教育培訓活動,要求每名幹部每年至少通讀一套法律法規或食品葯品業務等方面的書籍,並認真做好讀書筆記,促進自學提高;每年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邀請一批專家、學者授課,拓展視野,更新知識。深化技術練兵,積極組織開展「崗位技術比武」等活動,組織開展重大活動和參與突發事件處置演練等工作,提高綜合協調、駕馭復雜局面和應急處突等能力。要採取多種形式搞好乾部職工廉政教育,認真學習黨紀政紀規定,撰寫心得體會;定期邀請紀委領導幹部作廉政報告,組織幹部職工觀看警示教育片等,開展討論活動,人人談感想;切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4、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要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對本系統的行政審批、執法權力進行全面梳理,制定各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將權力依據、實施主體、職權范圍、工作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向社會公開。完善基層監管的規章制度,定好規矩、劃出紅線,讓生產經營者知法、懂法、守法,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始終把依法監管作為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的生命線,加大執法力度,當好「裁判員」,依法懲處各類食品、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明確具體操作流程,全面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准,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通過開展制度建設活動,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規范,從而指導、規范監管執法行為,促進基層監管執法規范化。
5、嚴格考評問責。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原則,明確市、縣、鄉三級食品葯品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責任,明確各崗位監管職責,做到定員、定責、定崗。市、縣、鄉各級政府之間、各級監管部門之間、監管部門與企業之間層層簽訂責任書,進一步強化責任。實行食品葯品安全工作月小結、季度總結、年度考核,嚴格落實食品葯品安全各項工作責任。要加強問責力度,始終把責任追究作為督促落實責任的尚方寶劍,警鍾長鳴,通過行政手段強化銅川市食品葯品監管系統各級幹部的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在工作中認真履職、盡職、盡責,及時發現和處理工作當中存在的問題,形成人人有壓力、個個負責任的氛圍。
6、創新監管方法。要轉變管理觀念,變「強制命令式」為「協調服務式」,少發文件,多干實事。要堅持「依法行政、強化效能、屬地監管、各司其職、責任到人」的原則,落實「網格化」監管,對全市監管系統「定片定區、定崗定責、定人定位」,構建上下貫通、左右互聯、無縫銜接的食品葯品安全網格化監管體系。要轉變督查方式方法,專項督查要認真,日常檢查要嚴格,不走過場,不圖虛名,切切實實幫助基層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提高水平。要想基層所想,急基層所急,想法設法爭取省、市的政策支持,如通過開展食品安全示範縣(區)創建和標准化食品葯品監管所創建活動,最大可能的爭取各級政府支持,加強基層執法裝備的配備,改善基層監管機構辦公條件,從而調動基層監管隊伍工作的積極性。
『捌』 淺談基層監管人員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西疇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楊金富
一、目前食品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意識淡薄
由於我國地域廣闊,有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農村,農村消費者對法律的認識程度普遍較低,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防範意識很弱。在購買食品時,缺乏查看所購食品的生產日期、合格證、認證標志的意識。一些食品經營業主法律意識淡薄,素質偏低。不少食品生產從業人員既使簽定了承諾書,在利潤的驅動下,無視肩頭所擔負的食品質量安全責任,依然說一套做一套,違規現象時有發生。
(二)自律意識偏低
按現有企業幾乎都是股份制企業和個人企業,員工大都是自家人及親戚,尤其是小作坊,基本都是一家一戶,個別小作坊業主甚至連台帳都記不了,更談不上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了。
(三)責任意識不強
尤其小作坊生產的產品,有一定市場。因為小作坊規模小、設備簡陋,造成成本較低,價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居民區、城郊、農村、偏遠地區,有就近優勢,能方便一部分群眾生活需要,始終佔有一定市場。如果改善環境衛生、提高規模和設備,必將增加成本,不少小作坊將喪失低價優勢難以運作、經營。因此不管質監部門如何三令五申,少數小作坊業主仍不理不睬,甚至打起游擊戰。大多數企業在日常監管和巡查時,趕緊搞衛生,記台帳,偶爾抽查時就會發現,衛生條件不好、台帳記不全、工作服不穿等現象發生,要求的索證索票、添加劑備案等都不完善。
一是要轉變監管理念,建立建全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
從近年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得出的經驗教訓,都要求我們必須轉變原有監管模式。要從過去側重於事前審批、許可,事中進行抽檢、檢驗,發現問題進行處罰、處置轉變到以食品的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為主,並建立食品從生產到餐桌的一個全過程監管體繫上來。各級監管部門應按照科學監管,關口前移,打防結合的工作方針,針對地方特色產業、塊狀產業和高風險產業,加強風險評估體系建設,大力提高食品檢驗檢測、有毒有害物質鑒定排查、風險評估和預警等技術能力。通過對產品的信息收集、分析,實施風險安全預測預報,做到對質量隱患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理,及時預防區域性、行業性質量問題的發生,切實提高質量監管工作的有效性。實現由以往的「事後監督」向「事前預防」,「被動應對」向「主動出擊」轉變,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的內在隱患。
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網路體系,不斷拓展監管能力。
當前質量監管的主要矛盾是監管職能的不斷深化與監管工作人員缺乏的矛盾。由於人員少,監管地域廣,造成對產品質量無法進行及時有效全面的動態監管。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早發現、早整改,預防和杜絕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應充分利用鄉鎮質監員、農村公共安全員這批「地方軍」熟悉當地自然和社會條件、監管就近、反映及時的優勢,建立由鄉鎮質監員、食品安全專管人員、農村公共安全員組成的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路體系。使他們在食品質量安全、區域性產品質量安全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檔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通過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路體系的建設,使食品安全監管的觸角延伸至各個行政村,實現縱橫交錯、條塊結合,使質量監管經常化,日常化,以解決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人少、事多、任務重的難題。」
三是要建立快速靈敏的應急反應機制,增強對突出事件的處置能力。
三鹿奶粉事件帶給我們慘痛的經驗教訓,要求我們必須建立建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響應機制。應建立由衛生、質監、工商等部門組成的綜合協調機構(如食品安全委員會),以加強部門協調、信息互通、事故善後處理等工作。切實做到「四個統一」 即1、統一檢測品種。2、統一檢測計劃。3、統一檢測經費。4、統一信息發布。四個統一可以防止以往各部門各自檢驗、標准不一、結果不一,各自發布造成相對人無所適從、政府公信力受損的不良後果。在處理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中,能夠在最短時間內協調各部門抽樣檢驗,做到快速檢測,快速處置,避免貽誤處理時機,保證執法公平、公正、高效。
四是要加強檢驗機構體系建設,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檢驗機構檢驗能力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繫到行政監管的執行與落實。各地要在原有檢驗能力的基礎上,根據社會的發展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大檢驗機構能力建設。省、市一級檢驗機構要充分發揮自身資源、人才優勢,切實將檢驗機構做大、做全,對食品檢驗中出現的新問題、新難點要組織精幹力量及時克堅攻難。例如:三鹿奶三聚氰胺危機爆發時,省、市檢驗機構應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對三聚氰胺的檢驗方法進行研究探討,將成熟的檢驗方法及時向縣級機構推廣。縣一級檢驗機構則要根據當地特色產業、塊狀產業情況,將檢驗能力做專、做精,切實為當地食品安全的監管和當地經濟的發展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玖』 如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在食品安全監管,至少應包括四個方面的監管,即行業組織的自我監管、政府監管、社會監督、消費者的自我救濟。筆者從事法學實踐工作近十年,從基層法律工作者角度,結合《食品安全法》、《侵權責任法》等規定,提出新的思路和建議,希望能對我市各職能部門如何更好履行職能,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監督管理有所裨益。
一、加大對不作為或亂作為的政府官員的行政和刑事責任追究力度。
近幾年各地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使政府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監督失職問題一直備受社會苛責。某些職能部門的不作為讓食品安全監管形同虛設,一些負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盡管涉嫌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卻很少被追究刑事責任。確保百姓的餐桌安全,單靠處罰相關企業顯然不夠,必須把失職的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一並納入處罰范圍,對監管失職人員追究法律責任。在現實生活中,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出於各種目的,玩忽職守、怠於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凈化食品市場秩序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導致惟利是圖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有恃無恐地製造食品安全問題,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屢屢發生。甚至某些職能部門還為不具備法定食品生產經營資質的經營者開綠燈,違法行政許可等等。《食品安全法》授予行政機關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對被監管者而言是行政權、國家公權力,對廣大消費者與社會公眾而言則是沉甸甸的責任。為督促行政權執掌者各司其職,《食品安全法》從法律責任方面各職能部門拒絕或怠於行使監管職責、以及濫用職權監管職責的法律責任。此種法律責任既包括國家對政府官員給予的行政處分,也包括國家對受害消費者承擔的國家賠償責任。同時《刑法修正案》(八)新增食品安全監管失職罪,根據本條規定,構成食品安全監管失職罪的,對行為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宜昌目前還沒有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以應更加突出宣傳食品安全監管失職罪。
筆者同時認為,若出現食品安全事故,監管部門的負責人應主動引咎辭職,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也應被撤職。這種問責機制對於牢固樹立法治政府、責任政府與服務型政府的新理念,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產生了積極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為將此種問責機制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食品安全法》第95條分別規定了地方政府主要領導和監管部門主要領導的行政處分措施。雖然只有一個法條,但從該法條中可以明確,政府的「一把手」和職能部門的「一把手」,都有可能由於本地、本部門違反法定食品監管職責而被摘掉「烏紗帽」。根據《食品安全法》第95條第1款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違反該法規定、未履行職責,本行政區域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此處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既包括地方政府主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職領導(如副縣長、副區長),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正職領導。根據《食品安全法》第95條第2款之規定,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違反該法規定、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強化食品安全全程監管。
由於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產、加工、儲藏、運輸、流通和消費等諸多環節,任何一家監管部門都難以單獨承擔安全監管的重責大任。在「一個部門管不了」的情況下,現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被迫選擇了多家部門分段監管的思路。其中,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查處重大事故。
分段監管體制雖然有助於督促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避免「一個部門管不了」的現象,但也出現了「多個部門管不好」的弊端:監管部門之間既存在著監管重復,也存在著監管盲區。在「田頭」到「餐桌」的各個食品生產經營環節,似乎都有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重兵把守」,但有毒有害食品仍在市場上泛濫成災。在消費者投訴產品質量問題後,相關部門之間要麼缺乏信息互通,要麼相互推諉。再如,對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等不屬於任何一個環節的事項,由哪個部門負責並不明確,客觀上又產生了部門職能交叉、問責不清的嚴重問題。由於職責分工不清,有些部門在小集團利益的驅使下,採取了「有利就搶著管,無利就讓著管」的實用主義思維,必然削弱監管部門的監管效率,甚至貽誤最佳監管時機。
為徹底打破「一個部門管不了、多個部門管不好」的惡性循環,應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無縫對接的全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特別是我市衛生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應建立溝通平台,保障信息暢通。就地方層面的監管職責分工而言,該法第5條第2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為消除監管空隙,提高監管效率,《食品安全法》第6條還要求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為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對當地食品企業的監管資源優勢,要求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負總責。《食品安全法》第5條第1款和第3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上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在下級行政區域設置的機構應當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因此在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全程管理過程中應由地方政府統一協調。
筆者認為,建立信息共享,加強溝通平台建設,應該一手抓監管的分工,一手抓監管的合作。換言之,既強調每家監管部門依法勤勉、權威高效地履行各自法定職責;又強調監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監管聯動、無縫對接,最終全面建立360度全方位、24小時全天候地覆蓋各種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合作監管體制。與監管分工相比,監管合作更具挑戰性與艱巨性。
三、在民事賠償訴訟中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47條規定:「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該條就產品缺陷規定了懲罰性賠償。我國《食品安全法》96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依《食品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食品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據此,食品既包括未經加工的原料,也包括經過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侵權責任法》第五章規定的「產品責任」中的產品,則為《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而依《產品質量法》第2條的規定,「產品」指的是「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若食品符合「經過加工、製作」和「用於銷售」要件,亦構成產品,食品類產品就既屬於《侵權責任法》「產品責任」所轄范圍,亦在《食品安全法》所調整的食品范疇之內。因此,因食品類產品的缺陷而遭受損害的消費者,既可根據《食品安全法》96條第2款,亦可依據《侵權責任法》第47條請求懲罰性賠償。
但是《食品安全法》96條第2款針對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而《侵權責任法》第47條針對的是缺陷產品,就食品領域而言,針對的是存在缺陷的食品類產品。但《侵權責任法》本身沒有明確規定產品缺陷的概念,需要參照特別法。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6條的規定,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准。僅從文義而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當然屬於缺陷產品;若符合了食品安全標准,則不屬於缺陷產品。《食品安全法》96條第2款和《侵權責任法》第47條在食品領域懲罰性賠償的產品類型上並不會產生不一致。但有學說認為,應當以不合理危險為標准認定產品是否具有缺陷,即便產品的各項性能指標都符合該產品的強制性標准,該產品仍然可能存在缺陷;司法實踐中亦有案例予以支持。因此,即便某食品類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消費者雖不能請求《食品安全法》96條第2款意義上的懲罰性賠償;但若存在不合理危險,依然構成缺陷產品,被侵權人仍可以請求《侵權責任法》第47條意義上的懲罰性賠償。
筆者要強調的是,依《食品安全法》96條第2款的規定,只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消費者就可以請求懲罰性賠償。而《侵權責任法》第47條其適用范圍較之前者明顯縮小,只有在致人死亡、健康嚴重受損的人身損害情形,被侵權人才可以請求懲罰性賠償。也就是說,生產某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類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類產品,構成《食品安全法》96條第2款意義上的懲罰性賠償,但若沒有發生嚴重的人身損害,則不構成《侵權責任法》第47條意義上的懲罰性賠償。因此,筆者認為在民事賠償訴訟中要加強《食品安全法》關於懲罰性賠償的適用。
但是,從維權成本角度講,沒有人會為十倍懲罰性賠償而維權。但《食品安全法》盡管引入了懲罰性賠償,但數額僅有十倍的賠償。這個賠償太低了,既然是懲罰性賠償就不應該封頂,設立這個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讓制假企業知道,一萬個人買了產品,哪怕只有一個消費者提出來要賠償,整個企業可能就倒掉了。對於那種故意的、惡意的行為,應當在經濟上給予致命的懲罰。所以在司法實踐中還應更廣泛地適用精神損害賠償,以彌補其規定的不足,當然筆者也期待法律的完善。
『拾』 如何做好鄉鎮基層食品葯品安全工作計劃
(一)抓好綜合組織協調工作
鎮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食品安全各項工作實施中的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管,向市食安辦鎮政府匯報階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和採取應對措施,適時協調組織開展全鎮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活動。
(二)加強農產品源頭監管
鎮食安辦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行動計劃」,推進安全優質初級農產品標准化綠色產業種植生產基地建設;二是嚴厲打擊經營、銷售高毒高殘留農葯行為,控制高毒、高殘留有機磷農葯在農業生產中的使用;三是組織有關部門農產品及蔬菜水果農葯殘留進行監測。
(三)畜產品源頭監管
鎮獸醫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進安全優質養殖產業基地建設;二是要整治違法使用獸葯及違禁葯物行為,加強對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等經營的管理,密切監控「瘦肉精」等違禁葯物,防止其流入我市市場,嚴防違禁葯品從人用葯品領域流向養殖環節;三是治理水產品葯物殘留超標行為;四是負責和加強對定點生豬屠宰場內生豬檢疫的監管,杜絕病害肉上市。
(四)加強對食品生產源頭的監管
一是嚴格食品生產企業准入制度,嚴厲打擊違法生產行為;二是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法人、管理人員的培訓,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主體意識,督促其完善各生產環節管理具體措施;三是對食品生產使用食品添加劑進行嚴格監控,特別要加強對糧(麵粉製品)食用油、肉製品、奶製品、蔬菜製品、豆製品、水產品、酒、飲料、兒童食品、保健品等生產加工過程中濫用添加劑的違法行為的監控;四是加強食品生產原料的監管,防止食品生產中使用非食品、劣質、有毒原料生產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和抽檢力度,確保流入市場食品的安全;六是重點監控麵粉製品、油、豆製品、蔬菜製品、肉製品、生產加工點,禁止生產企業使用礦物油、吊白塊、工業用雙氧水、毛發水、敵敵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質和回收過期變質食品、地溝油、陳化糧進行食品生產;七是加大對各類小型食品加工廠的整治力度,對設施簡陋、無法保證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堅決取締;八是對居民飲用水安全狀況適時進行監控檢測。
(五)抓好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
一是嚴格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審查,嚴把市場准入關,切實打擊各種違法經營行為;二是建立經營假劣食品懲戒機制,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三是要督促和指導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食品進貨驗收、索證索票、質量追溯、封存報告和銷售台帳制度;四是在經營企業中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從強化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為切入點,本著積極、穩妥、務實的精神,推進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對市場食品的監督抽驗,重點要放在批發市場、超市、集貿市場和鄉鎮農村,發現假冒偽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進貨渠道和銷售去向,督促經營企業主動找回已銷售的有安全隱患的食品;六是對故意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謀取暴利的行為要堅決從重打擊;七是對經營不符合標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做到早發現、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嚴厲打擊,對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保護合法經營,打擊違法行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在主要集貿市場設立投訴服務點,接受消費者監督;十對商店(超市)散裝食品經營行為,推進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等先進經驗;十一是嚴厲打擊食品經營活動中的商業欺詐行為,凈化食品市場環境。
(六)村(社區)食安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計劃、有安排、有方案,各項工作的開展有真實的文字記錄和圖片資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融入到新農村建設中,因地制宜地開展對農村群體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三是積極推進農村群體宴席報告制度的實施,按市食安辦制定的《農村群體宴席食品安全報告檢查登記表》做好報告檢查登記和《農村群體宴席報告制度執行情況月報表》的填報工作,農村群體宴席報告率要達到85%,檢查率要達100%;四是進行農村市場專項整治,設立農村食品安全檢查小分隊,對舉報多的地點、市場要反復突擊檢查;五是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有關食品安全的執法監督工作;六是構建農村食品消費維權體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訴舉報中心、舉報站、村鎮舉報聯絡點維權體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節前各開展一次聯合檢查,發現大案要案及時報告市食安委有關部門並配合處理;八是按時完成鎮食安辦臨時按排的各項工作。
(七)綜合整治工作
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開展一次食品安全聯合整治活動,解決日常監管中的難點問題和查處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