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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維權法律知識培訓視頻

發布時間:2022-05-13 05:19:25

㈠ 農民工工資被拖欠,他們應當如何維權

講到農民工,大家的印象里其實都是非常深刻的,作為我們城市的建造者,環境的保衛者等等,他們從事的工作都是比較辛苦比較累的,那麼,對於這個群體來說,我們聽到最多的其實是拖欠工資,為什麼總有公司和企業會拖欠農民工工資呢?其實,主要也是因為農民工普遍的文化水平比較低,所以很多時候賣苦力後不懂法律條款,被有心之人利用,這就讓他們拿不到工資,尤其是臨近過年,拿不到錢,也回不了家裡過個好年。

總的來講,如果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最主要的還是找有關部門申訴,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㈡ 農民工如何維權

一、當您遇到勞務工資被拖欠,可選擇這樣維權: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載機構申請仲載。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載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3.有欠條的。自應當支付之日起或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司法局所屬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援助。一是針對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經勞動仲裁後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判決書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情形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在你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採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力和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沖動不但於事無補,還有可能會因觸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當你務工時,應記得5件事:

1、記住與用工單位簽定書面勞勞合同,不能只有口頭合同,確定工資報酬數額和工資發放時間(如按日、按月或按工作量),用工單位蓋章或者僱主(老闆)簽字(簽名要與身份證上名字一致,字跡要清楚),如果是跟班組長幹活,也要跟班組長簽訂有關勞動內容、工資標准、工資支付時間、工資支付方式和雙方違約責任等內容的書面協議。

2、弄清楚施工單位名稱;在務工時要知道自己的僱主(老闆)是誰,要問清楚建設工程項目全稱和地址,清楚項目經理姓名和聯系方式。要分清楚是總承包人(公司)招工,還是分包後再層層轉包的僱主(老闆)招工,要保留相關的證據。

3、及時足額結算工資。務工工資應當定期結算支付,當工資不能按時領取時,要催促用工單位或僱主(老闆)即時結算,必須要求用工單位或僱主(老闆)出具書面欠條,為今後維權做好准備。

4、要妥善保存維權證據。勞動者要注意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關證據,特別是要注意保存好勞動合同、上崗證、出入證,工資結算單及出工考勤表等證據。一量用人單位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您可憑借相關證據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者投訴。

5、工作期間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應要求用工單位自事發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用工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或者勞動者本人自事發之日起一年內向用工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三、當你打不起官司,怎麼申請法律援助維權:

(一)獲得法律援助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符合經濟困難標

二是符合法律援助受理的案件范圍,案件范圍如下:(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因勞動爭議請求給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六)請求賠償與交通、工傷、醫療、食品葯品安全、環境污染、產品質量等相關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七)請求賠償因高危作業造成損害的;(八)請求賠償因使用假劣農葯、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造成農業生產損失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主張民事權益的;(十)因見義勇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主張民事權益的;(十一)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流轉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主張民事權益的。

(二)申請法律援助應提交的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書,本人簽字、捺印;

2、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3、經濟狀況證明,由村、鄉鎮或者街道兩級簽字蓋章(精準扶貧戶、低保戶、五保戶、特困戶免予經濟狀況審查,只需復印好相關的扶貧手冊、低保證、五保證、特困戶證件,並攜帶原件即可)

4、與案件相關的材料。

特別提示

農民朋友們,當你需要法律咨詢、了解法律援助時,你可以撥打全國法律援助熱線電話12348咨詢,值班律師會為你們提供詳細的解答,

一年又一年,親愛的農民工兄弟姐妹們,你們在外工作非常辛苦勞累,希望我們的宣傳能夠讓你清清楚楚務工,明明白白維權。新春已到,衷心祝願你們和家人春節偷快,合家歡樂!衷心祝願你們返程一路平安、萬事如意。

附:勞務工資簡易欠條模式

欠條

XX欠XX在項目中(寫清楚工種如:土建、鋼筋、外牆、雜工、水電等)勞務工資人民幣(大寫)圓,小寫元。定於XX年XX月XX日一次性付清。

欠款人:XX(簽字,捺印)

註:欠款人身份證號碼,住址或者身份證復印件附後。

XX年XX月XX日
希望對你有幫助

㈢ 農民工怎樣維權

1。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非法職業中介機構等侵害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2)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
2。勞動者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違法行為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提供便利條件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等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電話,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三)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補正投訴材料。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投訴,即對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訴投訴人;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但不屬於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可通過多種程序解決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可按照以下幾個程序解決:(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2)調解程序。不願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願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申請仲裁。(3)仲裁程序。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4)法院審判程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將對方當事人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程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序。
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符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請
根據《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及原勞動部《關於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幾個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5]338號)等有關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下列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2)因執行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3)因履行、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4)因認定無效勞動合同、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5)因職工流動發生的爭議;(6)因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發生的爭議;(7)因經濟補償和賠償發生的爭議;(8)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9)因用人單位錄用職工非法收費發生的爭議;(10)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受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5。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首先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進行,即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二,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並按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職工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申訴書內容不完整的,當事人可在仲裁委員會指導下進行補正,並按規定時間提交。第三,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仲裁委員會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仲裁裁決。由於案件情況復雜,在六十日內不能結案,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
6.勞動者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根據《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部門或具有行政職能的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勞動保障部《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第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㈣ 農民工維權的如何維護權利

如果你覺得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可以在當地申請法律援助

㈤ 農民工如何維權

以農民工的名義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討要勞務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在2004年9月6日發布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
十、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
十二、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6〕6號)
第三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㈥ 農民工維權法律應該怎麼規定

農民工維權最主要的依據就是勞動法,因為勞動法調整的對象是所有的勞動關系,是整個維權的基礎,此外,還是有一些特殊的條例,類的,像什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等。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勞動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㈦ 為什麼農民工維權這么艱難遇到應該怎麼辦

因為。。。。
1、農民工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知識欠缺,維權意識薄弱等等,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只能被動的接受用人單位的所有條件。
2、用人單位利用自身的強勢地位和廣大農民工的弱點,大肆違法用工。比如不簽勞動合同或者簽了不給勞動者一份,不讓你取得、掌握所有跟你權利有關的證據(工資條、考勤表、廠牌、工作證等),不買社保等,一旦發生勞動糾紛,用人單位馬上藏匿或者銷毀所有證據並提交偽證,讓你無從舉證也無從反駁。
更何況現在民事案件提交偽. 證一般不會被.追 究什麼責任,最多輸.官 司,對用人單位來說那些勞動者的仲裁請求本來就是合理的,能賴,就賴,不能賴,就拖,拖不掉,就給唄,反證做.假 證沒有什麼壞處。
3、法律不健全、不完善。《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仲裁法》以及相關的實施條例、司法解釋的條款定義含糊不清,甚至相互矛盾,以至於同樣的案件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官有差異很大的裁決。我看參與立法的人要回到小學一年級重新開始學語文才行。
4、勞動者投訴、舉報途徑不暢,經常有被踢皮球的事情發生(不信的可以試試看)。
還有很多很無奈的原因,不過網路不讓我說出來。。。

㈧ 農民工應該如何正確維權

一、常見的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現象有哪些?
(1)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
(2)強行加班加點,卻不付給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用人單位沒有為農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具和勞動保護設施。
(4)女工和未成年工得不到特殊勞動保護。

農民工呼喚,老闆我們也要吃飯啊

(5)農民工患職業病、因工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後,用人單位逃避責任。
(6)用人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沖突。
(7)用人單位收取抵押金,扣押農民工有效證件。
(8)隨意辭退或開除農民工等等。
二、農民工怎樣認識自己權利呢?
農民工跟城鎮職工一樣,都是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勞動者。其合法權益應當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
公民工理應享受法律規定的基本權益,如人身自由,人身安全,人身尊嚴等權利。那麼作為農民工怎樣認識自己權利,維護自己權利呢?
(1)、農民工有平等就業的選擇權利。農民工有權利根據自己才能選擇合適的崗位,平等自願的簽約勞動合同,任何人不得非法強迫農民工勞動。
(2)、農民工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農民工只要提供了正常勞動,就有權利獲取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約定的工資標准及時足額發放,不的卡扣。

農民工討薪難。這場景你不心酸嗎?

(3)、農民工有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權利。農民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及安全必須的防護用品。從事職業危害的農民工有權享受定期的檢查,防止職業病的發生。對逼迫農民工進行危害作業的有權檢舉,控告。
(4)、農民工有參加社會保險權利。農民工有權享有用人單位提供的相關福利待遇,有權參加法定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
(5)、農民工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不僅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有休息的權利,同時還依法享有帶薪病假,女工產假等權利。
(6)、用人單位侵害了農民工的權利,農民工有申請法律援助,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投訴,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農民工怎樣維權:
(1)、提供勞務前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由雙方簽字並加蓋有資質建築企業或勞務企業的公章後自己要持有一份。用工單位不願意簽訂合同,應拒絕上崗,並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2)、勞動者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註明將用工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單位資質等基本情況弄清楚。以免以後維權連用工單位的名稱也不知道,導致失敗。

(3)、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與用工合同不符的工作內容,應及時要求與用工單位簽訂補充合同。施工過程中,應及時與用工單位結算工作量,並要經過用工單位加蓋公章確認。並應及時依照合同約定索要自己的勞動報酬。
(4)、如果用工單位違反合同約定,勞動者及時向用工單位的相關管理部門反映,如果用工單位不願及時糾正錯誤時,應及時停工,並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5)、合同到期或工程完工時,用人單位違反合同約定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時,應及時持合同、工作量結算依據或欠款憑據等資料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如有糾紛,可及時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中國政府在十方面維護農民工的權益,包括進城有工作、維權有渠道。
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說,維護農民工權益主要是努力做到「十有」:
第一,進城有工作;
第二,勞動有合同;
第三,上崗有培訓;
第四,幹活有報酬;
第五,參保有辦法;
第六,住宿有改善;
第七,維權有渠道;
第八,生活有文化;
第九,子女有教育;
第十,發展有目標。

強調,通過提升、創新、發展,實現大部分農民工由普工轉變為技工,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市就地落戶,部分轉為新市民。國務院已經在這方面作了部署,將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民工進城落戶。「比如說農民工在縣城所在地半年以上穩定就業的就可以申請落戶;在中小城市穩定就業三年以上的,並符合其他條件,也可以申請落戶;在大城市落戶是要符合特定的條件。」

㈨ 求農民工維權的方法

農民工維權方法,有三種:
1、向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
2、向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3、直接向法院起訴;
農民工起訴或者申請仲裁的應當要准備好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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