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精神病防治知識培訓計劃
心情要好!開開心心的,樂觀點,不要有太多顧慮!
❷ 社區精神病患者應該進行怎樣康復訓練
精神病人的治療形式主要有:住院治療、設立家庭病床、定期門診、家庭治療。住院治療主要針對重度急性期的精神病患者,使患者在醫院內接受葯物治療、電療、心理治療、行為治療等,有效控制病情,為出院後的社區康復創造條件;家庭病床主要針對病情較重,但無條件住院的精神病人提供的一種治療方式,由醫療機構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承擔治療任務,制訂治療和康復計劃,定期出診,填寫規范病歷;對出院後仍需重點監護的病人應當定期到專科門診進行治療,以保證療效的穩定,有條件的地區,也可在社區建立康復站,由專業人員定期在康復站為精神病人服務;家庭治療主要針對病情比較穩定的精神病患者,承擔這部分病人治療任務的人員主要是街道(鄉鎮)、居(村)委會的專(兼)職精防康復醫生,通過定期隨訪及監護小組督促病人按時服葯來完成。
精神病人的康復形式主要有:醫院內康復訓練服務、醫院外康復訓練服務。其中醫院外康復訓練服務又分為家庭康復、工療站以及其他職業康復。家庭康復是目前社區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一種主要形式,監護小組是家庭康復的主要承擔者,它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庭成員、居(村)委會幹部、基層精防康復醫生和其他志願者組成,對病人督促服葯的同時,進行心理疏導以及家庭生活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的訓練,組織一些活動,幫助其參與社會生活;工療站是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中一種重要的康復形式,它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多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而建立的,採取多種形式,為精神病康復者提供康復、管理、就業服務的福利性事業,主要有依附型、獨立型、託管型三種類型,接收、安排精神病康復者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開展社會適應能力方面的訓練和文體娛樂活動,公一眾一浩 新媒平台,有更多關於精神康復常識。同時進行醫療監護和心理康復;其他職業康復形式包括回原單位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福利工廠就業以及在社會公開就業。對康復後的精神病患者,應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提供職業介紹、就業指導,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工作態度,同時對他們進行心理、職業技能的輔導,幫助他們適應新的工作環境,促進康復。對農村精神康復者進行勞動技能訓練,幫助他們提高勞動生產能力,改善生活狀況。
❸ 去精神病醫院工作前期會培訓哪些內容,需要重點記住什麼
做個好醫生好護士就好了,僅供參考
❹ 精神衛生知識
精神衛生常識
一、什麼是精神病
精神病同「感冒」、「肺炎」一樣,是一種疾病,而且,並非是一種少見的疾病。據調查,我國約有1600多萬精神病人。另外,由於現代社會競爭不斷加劇,生活節奏變快,人們的心理壓力也不斷的增加,因此,各類精神病的發生也是呈上升趨勢,這就要求人們必須對精神病問題給予足夠的重視。
現代醫學認為,精神病是大腦功能紊亂的結果。那麼,又是什麼原因引起大腦功能紊亂,導致精神病發生的呢?籠統地說,可以認為精神病是由社會、心理、生物三方面的因素綜合作用而造成的,但不同類型的精神病,發病的原因也並不相同,尚需根據具體情況做具體的分析,片面將其歸結與「遺傳」、「思想問題」、「腦子受了刺激」、「想不開」等,都是不妥當的。精神病有許多種類,如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躁狂抑鬱症、腦器質性精神病……不同的精神病有不同的病因和不同的臨床特徵,治療方法也不完全相同。
精神病不僅危害人類的心身健康,也對社會產生嚴重影響。概括地講,其危害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①精神病多在青少年期及壯年期發病,有些病種如精神分裂症治癒率偏低,而復發率、致殘率卻較高,往往影響患者的一生。②有些病人屢屢發生危害社會治安、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造成社會危害。③不少病人反復發病,社會功能和家庭功能受到嚴重損害,成為社會和家庭的負擔。所有這些均是疾病造成的,並非是病人本身的過錯,因此人們不應歧視他們。對於精神病人,應給予更多的關愛和照顧,才是符合社會文明和道德規范的正確行為。
二、精神病的常見表現
人的精神活動是由感知、思維、注意、記憶、情感、行為、智能等多方面組成的。當一個人患有精神病的時候,就會在精神活動的某些方面(並非全部)表現不正常,如無端猜疑、胡言亂語、哭笑無常等,醫生則根據病人精神症狀的特點、種類、嚴重程度、不同表現等進行分析,判斷其究竟屬哪一類精神病。
1.精神病的表現很多,常見症狀如下
⑴錯覺 如把牆上的影子看成妖魔鬼怪,把地上的稻草繩看成一條蛇,還有「杯弓蛇影」、「草木皆兵」這些成語故事都是典型的錯覺。
⑵幻覺 如病人在沒有任何人和他說話時,卻聽到有人在談論他;在沒有任何不良氣味時,卻嗅出一股惡臭味……對於這些客觀上並不存在的虛幻知覺,病人往往信以為真。
⑶焦慮 病人顯得煩躁不安、坐卧不寧,甚至似有大禍降臨之感,惶惶不可終日。
⑷淡漠 病人對什麼事都不關心,對任何外界事物都沒有相應的反應,往往表情呆板,毫無激情。
⑸妄想 病人憑空產生一些不切實際,甚至是荒誕無稽的信念盡管與事實不符,其本人卻堅信不疑。例如無端懷疑有人跟蹤、迫害他;認為有某種科學儀器在控制他;毫無根據地懷疑愛人作風不正;堅信自己才智超群,或認為自己罪大惡極……
另外,精神病人常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不承認自己有病,這種情況叫作「自知力障礙」。
精神活動的正常與否通常不難識別,但也有個別情況,需要仔細分析其背景條件才能正確判定。發現有明顯的精神症狀存在時,盡快找醫生診治,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❺ 精神病醫院護理部主任如何做好新護士崗前培訓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3-25
❻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怎麼做
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總結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作為九項公共衛生均等化服務項目之一為此我們非常重視這項工作首先由市衛生局成立領導組制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范》和不斷完善工作流程通過幾年來對重性精神病患者開展較規范管理已收到初步成效現將這幾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轉變觀念真正重視制定計劃重在落實 國家非常重視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已把它納入九項均等化公共衛生服務之一因此潮州市衛生局首先召開項目動員大會將制訂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范》等文件交由大家學習和討論達成共識同時成立了由衛生局領導組成的項目領導小組和督查小組具體負責落實為做好這項工作奠定組織和領導基礎。 二、工作流程科學化任務職責明確化實行領導負責制、團隊包干制。 我們結合居民健康檔案和慢性病管理的經驗考慮到轄區居民重性精神病患者分布多少的不同如根據轄區居民健康調查和社區八類慢性病管理情況得知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分布多少不同我們結合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記並與居委會聯系摸底同時各社區衛生醫療機構注意將轄區居民及搬遷或租住到其社區的患者進行登記造冊並管理。 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是本市必須完成的主要任務之一只有明確任務分工到人責任到人才能保證完成項目目標所規定的任務。因此本院各慢病站和各社區衛生醫療單位主要負責人為該項目的具體負責人和執行人。為了做好落實我們制定工作進度表如規定各社區衛生醫療單位在每月對轄區重性精神病患者進行登記並管理為了確保按時、按量、按質完成任務本院派人全程參與以便掌握第一手資料和進行督查。目前對轄區精神病患者進行規范管理重症患者納入「686」項目管理定期隨訪患者。 三、加大宣傳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結合慢性病管理和送溫暖活動營造關心殘疾人關愛殘疾人的氛圍。 殘疾人是弱勢群體而重性精神病患者則是更容易受歧視的群體我們要宣傳普及精神衛生知識提高精神病防康復意識。只有通過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活動普及精神衛生常識讓大家了解和掌握精神病康復知識使全社會都來關心、理解幫助精神病人。在社區工作中我們體會到要使殘疾人真正康復必須是軀體、精神、貧困等三者的康復對到各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診的實行優惠力所能及的減免費用。 四、強化培訓、指導確保項目質量規范管理加強監管力度。 由於這項工作對我們是項全新的工作不管從專業知識、管理經驗都十分缺乏為此我們首先要逐步培養一支較專業、有愛心的團隊。我們相關人員除加強相關精神病防治知識外還積極參加省市縣開展的關於精神病防治知識培訓活動,提高本市對重症精神疾病管理的能力和質量。近兩年全體醫師義務多次參加市區公安、衛生部門組織的精神病人篩查任務認真開展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全力維護地區社會穩定。摸清底數。以村、社區為單位由公安局衛生局居委會/村委會帶領精神科醫師對精神疾患人員進行普遍調查做到逐人見面、逐人篩查摸清底數。病情評估。切實掌握轄區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現實情況由辦事處社會事務科負責到有關部門開展危險性評估逐人制定救治、服務、管理措施落實看護人員和責任。
六、未來工作思考
1.完善公共精神衛生服務財政投入機制建立保障體系
2.加大與公安、殘聯、民政等部門合作加強聯動機制 繼續加大與公安、殘聯、民政、教育、婦聯、共青團等部門的協調和合作建立更加緊密完善的工作聯動機制堅持有效的精神衛生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優化整合服務資源。 3.加大精神衛生國內外合作交流促進學術發展 近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國內外學術合作交流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來訪展開學術交流與溝通不斷拓寬我們的專業視野提高我們的綜合能力素質。加大學習和借鑒國內外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社區精神衛生服務模式與服務理念加強科研合作促進學術發展。
❼ 關於學習精神醫學
主要課程有人體解剖學、醫用生理學、醫用生物化學、醫用葯理學、人體免疫學、預防醫學、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醫學心理學、精神病學基礎、臨床精神病學、精神葯理學、兒童精神病學、行為醫學等,掌握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和精神醫學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從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精神障礙防治和精神衛生工作的應用型高級醫學專門人才。就業前景總的來說總的來說,是前途光明,道路曲折。一方面是社會國家發展的需要,要求有大量的精神衛生工作人員。
另一方面卻是精神醫學本身的學術要求嚴格,該專業工作人員的素質要求高,不可能大量產生。
那麼,應運而生的折中辦法就是「培訓」。這反映出這個行業的美好前景,(國家提倡,政策傾斜,社會需求,學術重視等),也預示著它在未來至少十年內的混雜發展和搶灘狀況。
不過只要你好好學就業前景還是一片光明的。
❽ 我想具體了解一下關於精神病的具體知識
精神分裂症遺傳嗎?
北京回龍觀醫院副主任醫師 郝學儒
在臨床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患者家屬問這樣的問題:「精神分裂症會遺傳嗎?」、「我們家從沒有人患精神病,他怎麼會得這病?」、「他能結婚嗎?」、「我的孩子將來會得精神分裂症嗎?」等等。面對患者家屬焦慮的表情,回答這些問題並不難,只要我們弄清楚什麼是遺傳病?什麼是遺傳傾向?上述問題的答案就清楚了。
所謂遺傳病是指遺傳物質發生改變(突變或畸變)所引起的疾病,簡稱為遺傳病。遺傳病通常有遺傳性、終生性、家庭性、先天性等特點。如19世紀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家庭就是一個著名的血友病家庭。在女王的後裔中,患血友病者通過攜帶致病基因的女兒的聯姻,將血友病傳給了歐洲的一些皇族,從而產生了一系列的血友病患者和血友病基因攜帶者。國內外大量精神分裂症的遺傳學研究只能表明精神分裂症的發生與遺傳有關,而不能斷定精神分裂症屬於遺傳病。從精神分裂症的家譜調查資料中發現精神病患者家屬的患病率比一般人的患病率高6.2倍,精神分裂症患者與健康人婚配,所生子女中患精神分裂症幾率為16.4%,男女雙方均為精神分裂症者所生子女患精神分裂症幾率為39.2%。由此看來,精神分裂症確實有一定的遺傳傾向,但並非所有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所生的子女都患精神分裂症。因此,建議處於生育年齡的病人,可以結婚,但不宜生育子女。
目前,心理專家共識的觀點是精神分裂症是遺傳素質和環境中生物學和社會心理因素共同作用下發生的。所以,我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為這些易感人群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減少對他們的不良刺激,從而降低精神分裂症的發病率和復發率。
精神分裂症
概述
精神分裂症是一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具有感知、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和精神活動的不協調以及精神活動與環境不協調為特徵的一種最常見的精神病。多起病於青壯年,一般無意識障礙及智能障礙,病程多遷延。
19世紀中葉以來,歐洲精神病學家將本病不同症狀分別看成獨立的疾病。如法國Morel(1857)建議,將無外界原因而在青年發生的精神衰退病例稱之為早發性痴呆。德國 Kahlbaum(1874)描寫了一種具有特殊精神障礙並伴有全身肌肉緊張的精神病,稱之為緊張症。Hecker(1871)則將發生於青春期而具有荒謬、愚蠢行為的病例,稱之為青春痴呆,並指出多見於青年人,常以衰退為轉歸。1896年,德國克雷丕林在長期臨床觀察研究的基礎上,認為上述不同描述並非獨立的疾病,而是同一疾病的不同類型。這一疾病多發生在青年,最後發展成衰退,故合並上述類型命名為早發性痴呆,首次作為疾病單元來描述。
20世紀瑞士精神病學家布魯勒(E.Bleuler,1911)對本病進行了細致的臨床學研究,指出情感、聯想和意志障礙是本病的原發性症狀,而中心問題是人格的分裂,故提出了「精神分裂」的概念。加以本病的結局並非皆以衰退告終,因此建議命名為精神分裂症。E.布魯勒的精神分裂症概念作為一組病,故其含意比克雷丕林的早發性痴呆較為廣泛。
由於本病的病程經過和轉歸的不同,以後有的學者建議將精神分裂症分為過程性精神分裂症和精神分裂症樣反應,又有分核心型和周圍型的。至於疾病的本質,從克雷丕林首先作為疾病單元提出以來,由於病因沒有解決,精神分裂症究竟是一個疾病單元還是具有相同症狀特點的一組疾病,是一個長期以來有爭論的問題,有待於遺傳、生化、腦結構形態、臨床和長期的追蹤觀察研究來進一步闡明。
流行病學
本病的患病率是精神病中患病率最高的一種。在我國城市患病率為7.11‰,農村為4.26‰。城市明顯高於農村。兩性患病率大致相等。本病多在青壯年發病,最常見於15至35歲,有50%的病人在20~30歲發病,少見於10歲前(兒童精神分裂症)與40~50歲以後(晚發精神分裂症)。發病年齡與臨床類型有關,偏執型發病年齡較晚、緊張型次之、青春型及單純型最小。起病以亞急性與慢性居多。病程多呈持續進展,可導致社會適應能力的下降甚至精神衰退,若能早期發現,早期給予充分合理的治療,多數病人可取得不同程度的療效,故預後尚可樂觀。
病因和發病機理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至今未明。實驗室和心理學檢查均未達到能肯定協助診斷的特異性水平。圍繞病因的研究,國內外學者積累了不少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從現有資料分析,本症是一種具有遺傳基礎的疾病,外界環境中的生物、心理社會以及環境因素對發病都可有一定影響。部分病人具有腦結構形態和發生上的改變。
1、根據專家調查,發現本病患者近親中的患病率比一般居民高數倍,與患者血緣越親近,精神分裂症的預期發病率越高。孿生子的研究與寄養子的研究結果也是一致的。
2、腦電圖研究
多年來許多學者研究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腦電圖,但結論不一。一般認為病人的腦電圖屬非特異性變化。大部分病人α活動減少,慢波與快波活動增加,也有報告有暴發性異常者。近年的腦電地形圖研究亦顯示有以上的發現。
3、社會環境因素
精神分裂症多發生在經濟水平低或社會階層低的人群,為國內外本病患病率調查的地區分布特點所證實。我國1982年調查資料表明,經濟水平低的居民的患病率是經濟水平高的居民的兩倍。某些發病率調查資料,亦發現有同樣趨勢。Hollingshead等(1958)在New Baven社區調查,統計半年內的發病率,發現社會低階層人群的發病率為高階層人群的3倍。Giggs和Cooper(1987)在英國發病率調查資料,得出了同樣結論。而躁鬱症則未見這種分布特點。推測這可能與經濟水平低,社會階層低的人群,社會生活環境差,生活動盪,職業無保障等心理社會應激的負荷大有關,在遺傳素質的基礎上容易發病。
4、軀體生物學因素
丹麥精神病學家Schulsinger自1962年以來對母親患嚴重精神分裂症的166名子女,進行了前瞻性調查,發現這一組高危人群長大後是否患精神分裂症與出生時的並發症如窒息、子癇等有關。追蹤時患精神分裂症者,67%在出生時有某種合並症。提示在遺傳負荷相類似的情況下,是否患精神分裂症取決於環境因素。1957年芬蘭赫爾辛基有流感病毒A2流行,Mednick等對1957年11月至1958年8月出生的青年(年齡26.5歲)進行檢查,發現胎兒於第4~6個月暴露於A2病毒流行者,成年時患精神分裂症者明顯高於對照組。作者推測這與病毒感染影響了胎兒的神經發育的危險因素有關。
5、神經生化病理假說
精神分裂症的發生可能是由於體內代謝異常,產生有毒的中間產物造成自體中毒的假說由來已久。近20多年來由於腦生化研究,發現中樞神經單胺類等遞質在保持和調節正常精神活動中起重要作用。某些精神葯物或抗精神病葯物的治療作用,與某些遞質或受體的功能有密切關系,因此提出種種假說:如中樞5-HT和NE通路功能障礙假說等等。其中以多巴胺活動過度假說,受到較大的重視。因為吩噻嗪類和丁醯苯類葯物能較有效地控制精神分裂症的症狀,其葯理作用是與阻滯多巴胺受體功能有關。此外慢性苯丙胺中毒患者,可出現與精神分裂症十分相似的某些症狀,而苯丙胺是多巴胺能的促動劑。用同位素與受體結合的方法,發現精神分裂症病人腦尾狀核和殼核與上述同位素標記的神經阻滯劑的結合力明顯高於對照組病人,說明精神分裂症病人突觸後DA受體有增敏現象。最近報道用PET利用放射性示蹤物上發射出來的正電子輻射,對腦生化代謝和受體功能進行檢查。除發現精神分裂症病人前額葉葡萄糖代謝明顯下降外,紋狀體D2多巴胺受體增加3倍之多(未服抗精神症葯物的病人),支持D2受體功能過度的假說。與遞質合成或降解有關酶的活性測定:多數報告慢性精神分裂症血小板單胺氧化酶活性低於正常對照。
6、腦結構研究:
CT和MRI的研究,發現約30%~40%精神分裂症病人有腦室擴大或其他腦結構異常。腦室擴大也可見於初次發病的早期精神分裂症病人或精神分裂症高發家庭子女發病前的青少年。推測這可能是病人早年罹患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的反映。最近的研究資料,除發現腦室擴大,且以前額角最為明顯外,並發現胼胝體有明顯的發育異常。這類病人臨床特點是有明顯的陰性症狀,對治療不敏感。根據以上各方面資料,Crow等提出了精神分裂症Ⅰ型Ⅱ型的概念。Ⅰ型臨床以陽性症狀為主(幻覺、妄想),對神經阻滯劑治療反應好,無智力障礙,推測以D2受體增多為病理基礎;Ⅱ型以情感淡漠、主動性缺乏等陰性症狀為主,對神經阻滯劑反應不良,病理過程相對不可逆,有時存在智力障礙。
由於D2受體主要集中在紋狀體, PET和屍檢資料均表明 D2受體在皮質非常少,如何解釋精神分裂症的思維、意志等障礙是神經生化和精神病理研究者十分關注的問題。
近年來根據神經生理、生化等的研究資料,提出了以下不同的假設。
Carlson(1990)提出精神分裂症是由於皮質下DA功能亢進和谷氨酸系統功能不平衡假說。其根據是PCP(Phencyclidine)是一種擬精神病葯物,可產生模擬精神分裂症的症狀。PCP的主要作用部位是谷氨酸受體,它實際上是谷氨酸的非競爭性拮抗劑。
Robbins等(1990)提出精神分裂症的額葉一紋狀體功能缺陷假說。用氟去氧葡萄糖(FDG)對精神分裂症進行PET的研究資料,多數均發現額葉、基底神經節和顳葉3個腦區的葡萄糖代謝較枕葉、小腦或白質為低。其他腦血流圖、EEG研究資料亦支持病人有額葉功能缺陷的看法。此外神經病理變化的絕大多數報告亦均發現位於額葉。
從現有資料可以看出:精神分裂症是一種具有遺傳基礎的疾病,環境中的生物、心理和社會環境因素對發病具有一定影響。部分病人具有腦結構和發生上的異常。遺傳的傳遞方式。環境因素的作用以及腦結構形態異常,神經生化變化和臨床特點的關系有待進一步闡明。
臨床表現
(一)特徵性精神症狀
1.聯想障礙
思維鬆弛(思維散漫)、破裂性思維、邏輯倒錯性思維、思維中斷、思維涌現(強制性思維)或思維內容貧乏及病理性象徵性思維。
2.情感障礙
情感淡漠、遲鈍、情感不協調(不恰當)及情感倒錯或自笑(痴笑)。
3.意志活動減退
少動、孤僻、被動、退縮;社會適應能力差與社會功能下降;行為離奇,內向性;意向倒錯等。
4.其他常見症狀
妄想:特點多為不系統、泛化、荒謬離奇;原發性妄想(妄想知覺);幻覺,以言語性幻聽多見,評論性、命令性幻聽,其他精神自動症等一級症狀及緊張症癥候群等。
(二)常見臨床類型
1.偏執型精神分裂症
又稱妄想型,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區最常見的精神分裂型症類型。在我國約佔住院及流行學群體調查病人的50%以上。一般起病較緩慢,起病年齡較青春型及緊張型晚。其臨床表現相對穩定,常以偏執性的妄想為主,往往伴有幻覺。而情感、意志和言語障礙及緊張症狀不突出,或情感遲鈍、意志缺乏等「陰性」症狀雖也常見,但不構成主要臨床相。自發緩解者少,治療效果較好。
2.青春型精神分型症
較常見。此型多始發於15至25歲之間的青春期,起病較急,病情發展較快。主要症狀是思維內容離奇,難以令人理解,思維破裂。情感改變突出,喜樂無常,表情做作,傻笑、不協調。行為幼稚、愚蠢、作鬼臉,常有興奮沖動行為及本能意向亢進。幻覺妄想片斷零亂,精神症狀豐富易變。預後較差,部分病人「陰性」症狀發展迅速。
3.緊張型精神分裂症
國外發達國家資料及我國資料均說明本類型已大為減少,原因未明。一般起病急,多在青壯年期發病。主要臨床相為病人言語運動受抑制,表現為木僵狀態或亞木僵狀態,緊張性木僵可與短暫的緊張性興奮交替出現,主要症狀有言語緘默,緊張性木僵、違拗、蠟樣屈曲、倔強症、被動服從和持續言語、緊張性興奮表現為突發而短暫性劇烈的興奮發作,無目的地砸破東西。本型可有自發緩解,治療效果較其他型好。
4.單純型精神分裂症
較少見,本型青少年起病,發病緩慢,持續進行,病情自發緩解者少,早期可出現類神經衰弱症狀,但自知力差,不主動就醫。主要臨床表現為日益加重的孤僻、被動、生活懶散、興趣喪失、情感淡漠及行為古怪。由於妄想和幻覺等精神病性症狀不明顯,往往不易早期發現,是難於確定診斷的一個類型。在治療上較困難,對抗精神病葯不敏感,放預後最差。
5.未定型精神分裂症
臨床上不符合上述四型,部分症狀同時存在或難以分型者。並不少見,又稱混合型。
6.精神分裂症後抑鬱
當精神分裂症症狀部分或大部分已控制後,部分病人出現抑鬱狀態,可持續較久。
7.殘留型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陽性症狀已基本消失,殘余個別陽性症狀,個別陰性症狀,人格改變,社會功能恢復較好。
8.衰退型精神分裂症
以精神衰退為主要臨床表現,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成為喪失勞動能力的精神殘疾。
9.其他型精神分裂症
符合精神分裂症診斷標准,但不符合上述八個亞型的診斷標准者。
起病形式、病程和預後
起病可急、亞急或慢性,以慢性和亞急性者居多。病程經過有持續和間斷發作兩類。前者病程慢性遷延,逐漸出現精神衰退;後者病程在精神症狀急劇出現一段時間後,間隔以緩解期;少數發作一次緩解後終生不復發。
預後與多種因素有關:起病較急,有明顯的誘因,起病年齡較晚,病前性格無明顯缺陷,家族遺傳史不明顯,病程為間歇性發作,陽性症狀占優勢者以及偏執型和緊張型預後較好。而慢性起病,無明顯誘因,發病於兒童或青少年,病前性格內向,精神分裂症家族史陽性,病程呈遷延進展,單純型或青春型,陰性症狀占優勢者等則預後較差。
診斷和鑒別診斷
精神分裂症的診斷主要根據臨床特點,當前診斷建立在臨床學基礎上。限於現象學診斷,尚無肯定的實驗方法協助診斷。
(一)診斷要點如下
1.包括可靠的病史與精神檢查,病人表現有特徵性的思維和知覺障礙,情感不協調、平談以及意志活動缺乏等症狀。
2.社會適應能力下降,包括社交、日常生活、工作和學習。
3.意識清晰,智能完好,但自知力不全或喪失。
4.病程有緩慢發展,遷延不愈的趨勢,活動期精神病性症狀持續不短於1個月,包括前驅期症狀不短於3個月。
5.無特殊陽性體征。
(二)鑒別診斷
本病需要與下列疾病進行鑒別:
1.神經衰弱
主要與精神分裂症單純型鑒別,鑒別要點為單純型病人無自知力,無治療要求。
2.強迫性神經症
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強迫症狀內容較荒謬離奇、多變,病人對強迫性體驗的情感不鮮明,自知力不完整,求治不主動。
3.躁狂症
急起發病並表現為興奮話多的精神分型症青春型應與躁狂症鑒別。前者多為不協調性言語運動性興奮;後者為協調性精神運動興奮。
4.抑鬱症
精神分裂症的緊張性木僵應與抑鬱性木僵鑒別。前者接觸困難、表情呆板,情感淡漠;後者是嚴重抑鬱之情感活動。
5.反應性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偏執型應與反應性妄想狀態相鑒別。後者有精神刺激因素,病人病情圍繞起病的精神刺激,情感反應鮮明,願談創傷後之情感體驗,令人同情。
6.偏執性精神病
本症偏執型病人的妄想內容可變化不定或往往是荒謬或離奇、可自相矛盾。即可不固定,也欠系統性、多伴有幻聽。而偏執性精神病人以系統妄想為主要症狀,內容比較固定,很少伴有幻覺,如有短暫幻覺也與妄想聯系較密切,在不涉及妄想情況下,不表現明顯的精神異常。
7.症狀性精神病(指軀體、感染、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症狀性精神病人常見意識障礙,症狀有晝輕夜重的波動性,可有恐怖性的幻視,均有助於鑒別診斷。
8.腦器質性精神病
腦器質性精神病具有智能障礙與相應的神經系統陽性體征。尤應警惕近年來較多見的散發性腦炎。主要表現為亞木僵狀態,部分病人神經系統體征出現比精神症狀晚,腦電圖呈彌散性異常,仔細觀察與分析,可有不同程度意識障礙,小便失禁等。
9.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只有在疾病的同一次發作中,明顯而確實的分裂性症狀和情感性症狀同時出現或相距時間很近,因而該發作既不符合精神分裂症,亦不符合抑鬱或躁狂發作的標准,此時方可作出分裂情感性障礙的診斷。
10.人格障礙
分裂型、分裂樣、邊緣型及偏執型人格障礙應與精神分裂症加以鑒別診斷。人格障礙一般沒有精神症狀,即使有一些也是短暫的,主要應從病人的人格發展過程去分析,且缺少病程性的臨床過程,這對鑒別診斷是極為重要的。
治療
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療中,精神葯物治療為關鍵性治療。支持性心理治療及改善社會心理環境,改善病人的心境也具有重要意義,一般是在病人病情好轉時與葯物治療相結合進行。病情緩解期或慢性階段,除適量葯物治療外,環境、心理治療和社會支持十分必要,特別是對病人的社會康復,預防病人的衰退,以及提高病人適應社會的生活能力起著重要作用。急性階段的安全護理及慢性階段或康復期的家庭監護也很必要。
一、葯物治療
選用葯物治療時特別是確定首選葯時宜慎重而周密地考慮葯物的靶症狀、精神分裂症的臨床類型、病程特點,病人處於急性或慢性階段,以及主要以陽性症狀為主還是以陰性症狀為主,病人的軀體狀況、年齡特點及既往葯物治療的成敗經驗與教訓也不應忽視。
(-)急性期治療
1.氯丙嗪 適用於有精神運動性興奮和幻覺妄想狀態的各種急性精神分裂症病人。治療劑量每日300~400mg,因鎮靜作用較強,宜緩慢遞增劑量並可分為每日2~3次服用。
2.奮乃靜 適用於年老、軀體情況較差的患者。適應症基本上同氯丙嗪。治療劑量門診以每日20~40mg為宜,住院病人可每日40~60mg,分二次服用,鎮靜作用比氯丙嗪輕,少見體位性低血壓。
3.三氟拉嗪 除有抗幻覺妄想作用外,對陰性症狀也有一定療效,無鎮靜作用而有興奮、激活作用。治療劑量每日為20~40mg,分2次服用。
4氟奮乃靜 適應症大致同三氟拉嗪,治療劑量為每日10~30mg。長效制劑氟奮乃靜癸酸酯(FD)適用於鞏固療效,預防復發的維持治療,或有明顯的精神症狀而拒服葯、對治療不甚合作的病人。治療劑量為25~50mg每2周肌注1次;維持劑量為25mg每3~6周注射1次。
5.氟哌啶醇 本葯既有迅速控制急性興奮,對慢性症狀亦有一定療效。長效制劑氟哌啶醇癸酸酯(HD)一般劑量為每2周肌注50mg(或每4周肌注100mg)。治療適應症與療程同FD。
6.氯氮平 本葯有比氯丙嗪更強的鎮靜作用,既能迅速控制急性興奮,控制幻覺妄想,對慢性症狀亦有一定療效。治療劑量每日300~400mg分2~3次服用。該葯能降低血液白血球與粒細胞,故治療前及治療過程中每2~3周後復查周圍血白血球與分類,及時發現及時停葯。
7.舒必利 適用於治療以陰性症狀為主的慢性精神分裂症與精神分裂症緊張型,因該葯具有興奮、激活作用,同時具有抗抑鬱作用,治療量每日800~1200mg,分2~3次服用。
8.五氟利多 本葯為長效口服葯,適用於對治療不合作、拒服葯的精神分裂症病人,便於暗服。治療劑量20~40mg每周一次或三天一次,維持治療用量可每周一次,每次20~40mg。
(二)慢性期或長期維持治療
在急性發作的精神症狀緩解後,較難預測是否將有復發或病程轉為慢性者應作此治療。DSM一Ⅲ一R資料統計,2年內用葯維持治療的病人復發率為40%;不用葯鞏固者為80%。為預防復發,第一次發作後,葯物維持劑量不宜短於一年。如果病人為第二次發作(即第一次復發)則葯物維持量宜持續2~3年,如系第三次發作,則不宜輕易停葯。維持治療的葯物劑量應逐漸減量,以最小的有效劑量為宜。一般為急性期治療量的1/4或1/5,治療劑量高的病人可減至1/10。
(三)休克治療及其他
緊張型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伴有明顯抑鬱症狀者及某些精神分裂症病人經多種抗精神病葯物治療,而療效不佳者可選擇電休克治療,或胰島素休克治療或低血糖治療。電休克治療一般療程限6~12次為宜。胰島素休克治療或胰島素低血糖治療一般以40~60次左右為宜,可根據具體病例必要時適當增加次數。
(四)環境、心理治療和社會支持
本項治療對精神活動的社會康復、減少和預防精神衰退十分重要。無論住院病人的住院環境或出院病人的社區環境、工療娛療、集體(團體)心理治療、妥善解決家庭矛盾與就業及開展家庭心理治療,對減少復發、社會康復均起積極作用。
(五)護理
急性期主要是作好病人的安全護理。近年來精神科臨床醫護工作者觀察到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自殺或傷人最難預防。因此,無論對住院病人或門診病人均應提高預防病人自殺與傷人的警惕性。DSM一Ⅲ一R資料統計,50%的精神分裂症病人有自殺企圖,10%自殺身亡。慢性期主要是作好病人的心理護理工作及家庭康復護理工作。
參考資料:《健康時報》
❾ 精神分裂症健康教育內容
出現精神分裂症這樣的疾病情況還是要盡接受診治的,而且在生活中觸發這一疾病的原因有很多,需要大家多了解一些有關這方面疾病知識。
1、遺傳:較多的證據表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與遺傳有關。而且血緣越親,潛在罹發率越高。
2、體質因素: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與體質、神經類型有很大關聯。臨床發現精神分裂症多發生於內向型、弱而不均衡型或弱型+藝術型,或瘦長型,這就是所謂的分裂性氣質。
3、精神刺激:刺激性生活事件在疾病發生中究竟起了些什麼作用,有的學者認為刺激性生活事件觸發具備精神病患病素質者的症狀並使其出現得更為明朗,這也是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之一。
4、環境因素:通常在生命早期發生的一些環境因素似乎增加了患精神病的危險。這些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因素包括母體嚴重營養不良、妊娠期內的病毒感染和圍產期的腦損傷等。此外,青春期延遲的臨床表現進一步把重點集中在神經發育的作用和受損突觸的可塑性上。因此,精神病的發生與復雜的遺傳影響和環境危險因素的相互作用有關,從而主宰大腦的成熟過程。
5、生理原因:多巴胺假說,是被廣泛接受的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假說。抗精神病葯物對多巴胺(da)神經遞質的作用得以改善精神病症狀支持這一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