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內容
財稅[2004]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
為了進一步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教育的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關於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
1、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2、對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4、對托兒所、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5、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6、對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並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對其從事營業稅暫行條例「服務業」稅目規定的服務項目(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7、對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可以比照福利企業標准,享受國家對福利企業實行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8、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事業的捐贈,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9、對高等學校、各類職業學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10、對學校經批准收取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的收費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學校取得的財政撥款,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11、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對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布的教育方面的獎學金,免徵個人所得稅;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與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稅。
三、關於耕地佔用稅、契稅、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
1、對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享受免稅的學校用地的具體范圍是:全日制大、中、小學校(包括部門、企業辦的學校)的教學用房、實驗室、操場、圖書館、辦公室及師生員工食堂宿舍用地。學校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佔用的耕地,不予免稅。職工夜校、學習班、培訓中心、函授學校等不在免稅之列。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科研的,免徵契稅。用於教學的,是指教室(教學樓)以及其他直接用於教學的土地、房屋。用於科研的,是指科學實驗的場所以及其他直接用於科研的土地、房屋。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辦學許可證,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及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的,免徵契稅。
3、對農業院校進行科學實驗的土地免徵農業稅。對農業院校進行科學實驗所取得的農業特產品收入,在實驗期間免徵農業特產稅。
四、關於關稅
1、對境外捐贈人無償捐贈的直接用於各類職業學校、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的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和一般學慣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上述捐贈用品不包括國家明令不予減免進口稅的20種商品。其他相關事宜按照國務院批準的《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質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辦理。
2、對教育部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學校,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直接用於科學研究或教學的,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不包括國家明令不予減免進口稅的20種商品)。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的范圍等有關具體規定,按照國務院批準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規定》執行。
五、取消下列稅收優惠政策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1號]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關於校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免徵所得稅的規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稅優惠政策而增加的財政收入,按現行財政體制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分享,專項列入財政預算,仍然全部用於教育事業。應歸中央財政的補償資金,列中央教育專項,用於改善全國特別是農村地區的中小學辦學條件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歸地方財政的補償資金,列省級教育專項,主要用於改善本地區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和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小學生。
2、《關於學校辦企業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6號)第三條第一款和第三款,關於校辦企業生產的應稅貨物,凡用於本校教學科研方面的,免徵增值稅;校辦企業凡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提供的應稅勞務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2. 成都市武侯區地方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檔案管理、信訪、保密、政務信息、督查、稅收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地方稅收政務調查研究;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基建、辦公現代化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負責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研究制定班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基層單位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三、綜合稅收管理科
負責地方工商稅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基金(附加、費)的徵收(徵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基金(附加、費)徵收管理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處理;組織辦理有關稅收、基金(附加、費)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稅收普法宣傳;管理地方稅收發票。
四、法制科
稅收政策方面:負責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一般性問題的解釋;負責綜合性稅收政策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負責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的監督及相關統計報表工作。
稅收執法管方面:制定和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指導、規范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和稅務行政處罰等稅收執法行為;負責與司法部門和上級稽查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涉稅案件移送的管理工作;負責稅收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聽證、復議、訴訟、賠償案件。
稅收執法監督方面:負責稅收規范性文件會簽,備查備案及清理工作;承擔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實施稅收執法檢查工作。
五、計劃財務科
執行國家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管理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匯總分析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劃;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檢查落實地方稅收計劃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組織實施系統內部財務審計;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清理欠稅;管理地方稅收票證;負責住處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六、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執法監察和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系統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匯同有關部門做好乾部離任審計工作。
七、征管科
負責對口市局征管處、行為稅處、市信息分局的整體工作。
八、登記科
負責辦理稅務開業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跨區變更登記和換發、補發稅務證照,以及登記資料信息的傳遞。
3. 稅務局全稱什麼
稅務局和工商局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單位。稅務局分為國稅局,地稅局,分管業務各不相同,國稅局全稱國家稅務總局,地稅局全稱地方稅務局。
一般稅務局要在前面加上地方名稱,比如大連國稅局全稱大連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地稅局全稱大連地方稅務局。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
兩局分管稅種不同,如國稅局分管增值稅、消費稅等,地稅局分管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等。
因此,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分屬國家不同的職能部門,一般是分開辦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是合署辦公的。
(3)教育培訓計劃稅務局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二)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注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八)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系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十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4. 地稅稽查局幹部教育培訓自評報告
近幾年,尼勒克縣地方稅務局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伊犁州地方稅務局的幹部培訓思路,切實保證將培訓工作放在優先發展,對幹部培訓予以重視,實行規范化管理。堅持以業務實際需求為導向,立足崗位本身,加強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實踐中主抓業務成果,力爭以實踐抓學習,學習促實踐。全體稅務幹部的文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稅收業務發展的新時期,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教育培訓工作,更好的促進稅收業務的發展,建立起全新有效的培訓模式勢在必行。
一、基層局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教育培訓工作具有長期性的特點,需要不斷提升、改革培訓機制,以配合不斷革新的稅收知識。但是目前縣局培訓工作沒有完全形成有效,完整,系統,監督的培訓體系。在實施全年培訓計劃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計劃外事例,沒有嚴格執行培訓計劃。現階段培訓內容比較淺顯,幹部對稅收知識的掌握層次不一,授課內容停留在一般性稅務知識層面,缺少對工作難點的講解。
(二)培訓方式較為單一,課下自主學習不夠。目前縣局培訓主要以授課方式,講台上講解,講台下聽課,培訓內容多以理論知識為主,缺少實際案例分析,缺少教與學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在有限的時間內不易達到對政策的理解與掌握。業余時間也少有幹部認真復習業務知識,知識得不到鞏固與更新,只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縣局組織的考試,考前實行突擊戰略,知識無法有續連貫,使培訓達不到預期效果。
(三)培訓缺少有效評估。對培訓結束以及考試成績的追蹤力度不夠,缺少理論培訓與實際的聯系,雖然設有獎懲制度,但是對幹部自主學習仍然起不到實質性作用。部分幹部考試成績不穩定,對有些稅收政策的理解與掌握仍然有偏差。部分幹部對考試抱有僥幸心裡,寄託於考前短暫的復習,考後再無鞏固,使月考沒有完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強化教育培訓工作的建議
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是地稅工作發展持續的動力源,要將培訓工作與稅收工作實際結合起來,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訓知識,提高幹部工作能力,增強幹部工作的熱情與興趣,這樣就可以使工作學習較好的結合起來,使培訓成果快速轉化為實際工作能力。
(一)創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訓的時效性。由於縣局幹部的興趣,學歷,年齡,知識結構,崗位職能不一,這就要求我們在培訓時選准培訓對象,打破傳統培訓模式,明確培訓目標,進行分層次的培訓。對於幹部培訓要有相應的側重點,重點提高稅收業務能力與稅收信息化建設,同時也應對行政類科室進行基礎知識培訓。在提高業務水平的同時,也應對全局幹部加強思想道德教育與廉潔自律教育,促進全面發展。
(二)打破傳統教學,建立系統培訓體系。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將過去應急式的培訓轉化為長期,系統,規范的培訓方式。根據縣局崗位技能要求,確定每個崗位都應具備的崗位素質與技能。嘗試多鍾多樣的培訓方式,充分利用區域網絡學習平台,針對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復習題,並對題目進行講解。這樣可以充分利用空間時間,不受地域環境限制,有效促進幹部自主學習。同時也應引導幹部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加強自主學習能力,逐步形成重視學習的良好學風,建立善於學習,勤於思考,勇於創新,富於實乾的幹部隊伍。
(三)完善幹部職能管理與績效考核機制。為防治幹部意志消退,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形成干與不幹一樣,學與不學一樣的不良現象,更要進一步探究崗位職能管理,將個人教育培訓列入個人檔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勵手段,將幹部培訓相關內容列入幹部任職,評優,競爭上崗等重要依據和條件。同時也可以針對崗位責任人下達各類資格考試目標任務,督促幹部自主學習。比如可以規定縣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冊稅務師及其他證書。同時相應制定詳細的獎懲措施以提高培訓工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5.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的計劃規劃
2012年,在國家稅務總局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區國稅系統認真學習貫徹宣傳黨的十八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稅收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國家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抓好各項工作,夯基礎,謀發展,求實效,繼續鞏固了良好的稅收發展態勢。
一、201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稅收收入實現平穩增長。去年以來,國內外經濟形勢復雜,全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主體稅源增長乏力,組織收入形勢十分嚴峻。在此情況下,全區國稅系統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制定增收措施,挖掘稅收潛力,實現了組織收入的平穩增長。全年累計完成稅收收入1109.5億元,同比增加43.42億元,增長4.07%。完成總局計劃的100.3%,完成地方政府計劃的100%。呼包鄂三市所佔比例有所下降,但總量仍占絕對優勢,東部盟市的收入增速明顯加快。雖然2011年的收入增長比例沒有往年那樣高,但我們投入的精力更多,付出的艱辛更大,成績來之不易。
(二)依法行政得到有力推進。2012年,我們認真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部署,大力加強稅收法治建設,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規劃》。積極貫徹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大力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嚴格執行重大案件審理辦法等各項審理工作制度,全年共審理重大稅務案件116起,涉案金額4.37億元。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過錯追究,共查出執法過錯行為5798項次,追究金額超過13萬元。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執法狀況調查評估,全力推進稅收執法風險管理。不斷加大稅務稽查和納稅評估力度,嚴肅查處稅收違法行為,全年共查補入庫稅款22.44億元,繳獲各類假發票42.3萬份,有力地維護了稅收秩序。
(三)稅收調控職能得到有效發揮。2012年,盡管稅源嚴重不足,組織收入壓力較大,但我們仍然堅持組織收入原則,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認真落實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鼓勵資源綜合利用、促進西部大開發、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等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和結構性減稅政策,全年累計減免稅收94.64億元;辦理出口退(免)稅20.6億元,同比增長6.32%。此外,我們還提出了服務和促進自治區「雙百億」工程、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擬定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意見的稅收工作措施,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給予了充分肯定。
(四)納稅服務得到不斷優化。2012年,我們不斷加強實體辦稅服務廳建設,在納稅人相對集中地區投放了69台自助辦稅終端。繼續探索國地稅聯合辦稅,全區旗縣級以上實行聯合辦稅的單位已經超過30%,形成了進駐政府服務大廳、國地稅聯合共建、互設窗口互派人員等三種聯合辦稅模式。在穩步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推廣免填單服務系統,得到了納稅人的普遍好評。不斷完善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建設和管理,熱線受話量月均超過14000條,同時有效提升了回復准確率。開通了網上12366在線答疑,開放了12366知識庫。改版升級了區局門戶網站。
(五)稅收征管科技效能得到較大提高。2012年,我們重點推行稅源專業化管理和稅收風險管理,確定「3+2」試點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層的稅收征管水平。開通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減輕實體辦稅服務廳壓力,進一步方便了廣大納稅人。上線普通發票網路查驗系統,為社會各界查詢普通發票提供了一個平台。以重要風險指標分析為重點,按季組織開展稅源與征管狀況監控分析,取得了明顯成效。切實做好金稅三期試點上線准備,開展了自行開發軟體與金稅三期應用系統對接需求分析工作。陸續出台各種稅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加強對增值稅、所得稅以及出口退稅的風險預警和日常管理。上線運行了出口退稅網上預審系統,提高了出口退稅信息化建設水平。
(六)基層建設得到不斷推進。2012年,通過開展大規模的調查研究,區局黨組更深入地掌握了系統的基本情況,更全面地了解了基層的基本訴求,更直接地聽取了職工的意見建議。形成了一批有見地的調研文章,解決了一些關乎職工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新招錄的公務員絕大部分安排到基層一線。經過深入研究,制定下發了《區局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國稅系統基層建設的指導意見》。這是2011年乃至今後若干年我們抓基層建設的指導性文件,各地也非常重視,都結合工作實際出台了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通過新建、置換、維修等各種方式,改善了部分基層稅務機關的辦公條件和生活環境。堅持中央和地方兩條腿走路,積極爭取經費支持,初步解決了困擾我們多年的幹部津補貼待遇偏低問題。加大培訓力度,全年組織針對基層幹部的各類培訓300多期,培訓4000餘人次。
(七)隊伍建設得到持續加強。2012年,我們大力加強領導幹部能力培訓,在清華大學舉辦了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公共管理高級研修班,在內蒙古黨校舉辦了旗縣級國稅局長培訓班。加強稅收專業化人才培養,與湖南大學、天津財經大學聯合舉辦了在職研究生班。給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的同志提高待遇。解決了一些歷史遺留的人事問題,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所提高。深入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機關建設,組織開展「我身邊的好稅官」、「建功立業模範」評選和「文明杯」規范化服務競賽活動,10個窗口服務單位被自治區文明委命名為全區「百佳文明服務單位」,10名職工被命名為全區「百佳文明服務標兵」。
(八)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的進展。2012年,我們把反腐倡廉工作和日常重點工作一起列為督辦項目,逐部門逐崗位地進行分解,實現了廉政風險監控的全覆蓋。結合實際編寫《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評價工作手冊》,制定考核評價工作方案,認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評價工作。繼續推進內控機制建設,對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收集整理,不斷完善監控工作流程。在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月期間,自主組織活動1037次,與地方聯合組織活動38次,有9個項目受到表彰。組織開展了懲防體系建設重點部門主要工作任務落實情況自查,繼續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設。切實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我局在自治區組織的政風行風評議活動中取得第2名的好成績。強化了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完成了對盟市局第二輪巡視檢查工作。
雖然全區國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幹部隊伍年齡普遍偏大,整體素質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活力不足、能力不強、作風不硬的現象依然存在;個別地區執法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執法行為需要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風險依然存在,基層征管力量需要進一步加強,納稅服務滿意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國稅系統經費供應保障性不強,人均佔有水平偏低,影響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牽扯了基層局領導的工作精力;歷史形成的一些涉稅糾紛、勞務糾紛、協稅員身份認定等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化解,維穩工作形勢不容樂觀。這些問題都是制約和影響國稅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
二、2013年重點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是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的重要一年,做好稅收工作意義十分重大。我們要按照黨的十八大、中央和自治區經濟工作會議、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以及全區財稅工作座談會議精神的要求,結合國稅實際,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穩中求進,開拓創新,扎實開局,確保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認真學習貫徹宣傳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認真組織全區國稅系統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活動,盡快使學習教育覆蓋所有系統黨員幹部,讓幹部職工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加深對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找准國稅部門貫徹落實的著力點和落腳點。按照黨的十八大要求,圍繞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建設小康社會和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扎扎實實地落實好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對稅收工作的具體部署,發揮好國稅部門的職能作用。精心組織各種宣傳活動,認真策劃、集中報道,廣泛宣傳國稅系統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的工作成效,努力營造學習貫徹宣傳的濃厚氛圍。
----依法組織稅收收入。合理安排收入計劃,堅持依法征稅,規范稅收秩序,確保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增長5%的必成目標,奮力完成地方財政總收入增長14%的期成目標。堅持組織收入原則。開展組織收入原則落實情況檢查,嚴厲查處寅吃卯糧和有稅不收等違法行為,堅決制止空轉虛收現象,確保收入增長的貨真價實。加強重點稅源監控。深化重點稅源行業專題分析,建立完善稅源景氣指數、行業發展指標特徵庫,反映宏觀經濟運行狀況,預測稅收變動趨勢。研究開發行業和地區風險預警和評價模型,定期對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進行評價和分析。提高收入分析准確度。根據經濟發展、政策調整、內外環境等因素變化,抓好收入形勢分析,預測稅源增減情況,制定組織收入預案,強化收入質量考核。探索開展稅收流失估算工作,促進收入增長質量不斷提高。加強與統計、銀行、地稅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對重點稅源的情況要做到了如指掌,牢牢把握組織收入主動權。
----切實強化依法行政。落實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不斷提高依法治稅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強稅收法治教育,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展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和依法行政知識輪訓,積極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規范稅收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裁量權,建立稅務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減少執法的隨意性。完善稅收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嚴格執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和個案批復制度,提升執法質量和水平,防範稅收執法風險。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合理下放審批許可權,規范和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後續監管。強化稅收執法監督。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落實問責制度,充分發揮巡視檢查、督察內審和執法監察等綜合監督作用,提高監督效能。高度重視納稅人的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審計和新聞媒體的監督。深化政務公開,凈化執法環境。依法化解涉稅矛盾。做好稅務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充分發揮復議、應訴在解決涉稅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暢通復議申請渠道,及時辦理復議案件。
----認真落實稅收政策。根據我區的產業特點和民族特色,有針對性地開展推進稅制改革調研,從稅收角度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於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意見。認真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根據國家的統一要求,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保質保量地落實到位,更加有效地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做好營改增准備工作。與先期試點地區加強聯系溝通,圍繞試點行業做好調研測算,提前研究推行方案,提前儲備培訓師資,提前部署風險防控,確保營改增工作在我區的順利實施。強化各稅種管理。加強稅收政策執行與各稅種管理的跟蹤問效,修訂完善各稅種管理的制度辦法。開展貨物和勞務稅評估核查,抓好所得稅專業化管理,嚴防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發生。建立健全反避稅工作機制,穩步推進國際稅收管理。
----繼續深化征管改革。圍繞「兩提高、兩降低」的目標,堅持穩中求進,注重基礎,務求實效。確保金稅三期按時上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協調各方力量,制定完善的雙軌運行機制,做好數據准備和遷移方案,提前開展業務技術培訓,確保金稅三期於2012年5月在我區順利上線。完善3+2試點模式。將稅源專業化管理作為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認真總結基層實踐經驗,大力構建縱向聯動、橫向互動的稅源專業化管理長效機制,逐步建立信息化、專業化、一體化的稅源管理體系。強化大企業稅收管理。以重點行業稅收管理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區實際的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方法和途徑。建立國地稅信息共享和協作管理機制,明確大企業管理許可權,積極籌建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強化對企業稅收風險的綜合分析,建立和完善涉稅訴求處理機制。繼續優化納稅服務。鞏固和完善12366納稅服務熱線,提高一站式服務水平,加強網上辦稅廳建設,因地制宜辦好納稅人學校,著力打造好納稅服務四大品牌。持續推進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拓展納稅服務資源。針對納稅人滿意度調查反映的突出問題,認真加以整改,切實抓好機制創新和各項服務措施的落實,積極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
----穩步推進基層建設。按照區局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的指導意見,鼓勵引導基層單位探索實踐新思路新舉措,務求取得新突破。統籌規劃,上下聯動,協調推進基層建設工作。在群眾比較關心的制度化建設和隊伍管理方面有新動作,在改善基層稅務幹部經濟待遇方面有新進展。開展「我為國稅獻計策、做貢獻、樹形象」系列活動,聽取基層的聲音,實實在在為幹部職工做事。認真落實上級部門關於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的意見,領導幹部首先帶頭,為幹部群眾當好榜樣。適時召開基層建設工作會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解決實際問題,明確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和方向。
----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圍繞抓班子、帶隊伍、強素質、樹形象,不斷提高幹部隊伍建設水平。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做好領導班子選拔配備和交流調整工作,優化領導班子結構,鼓勵各級領導幹部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履職能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動幹部晉升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不斷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領導班子考核評價辦法,逐步建立起區局對盟市局、盟市局對旗縣局、旗縣局對具體崗位的全覆蓋績效考評體系。推進幹部教育培訓。以一線稅務幹部為重點,以提升崗位勝任能力為目標,以專業化培訓為主線,不斷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加快稅務幹部學校建設進程,突出高素質專業骨幹培訓和稅收急需緊缺人才培訓,鼓勵幹部職工參加提升學歷教育,完善幹部教育培訓的激勵機制。大力實施人才戰略。積極向總局人才庫推薦各類人才,建立起覆蓋省市兩級、結構合理、科學實用的系統專業人才庫。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試行公開遴選制度。改進思想政治工作。著力加強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大力推進稅務文化和稅務職業道德建設,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注重民生工程的落實,增強幹部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工作氛圍。繼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認真梳理前五年規劃的貫徹落實情況,總結經驗,汲取教訓,同時抓好後五年工作的謀劃和實施。以建立部門內控機制建設為載體,以深入貫徹落實《稅收違法違紀處分規定》為重點,積極構建「大預防」工作格局,不斷增強稅務幹部遵紀守法和拒腐防變的意識。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不斷創新廉政教育方式,辦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確保廉政教育常態化。強化權力監督制約。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科學決策,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加大對「兩權」運行的監督力度,強化監督合力,努力構建「大監督」工作格局。對盟市局開展第三輪巡視檢查工作,有針對性地對部分盟市和旗縣局開展專項巡視檢查。做好案件查辦工作。保持案件查辦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綜合效應。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深入開展糾風專項治理工作,堅決糾正損害納稅人權益的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嚴防「吃、拿、卡、要、報」等問題的發生,加強對基層執法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堅持與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等工作相結合,積極參加政風行風評議,樹立稅務部門良好社會形象。
6. 稅務局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責:
(一)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
(二)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八)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系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十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
1998年3月29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同年6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稅務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正式設置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7. 稅務局有哪些部門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范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
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
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
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
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咨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8)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
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9)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0)人事教育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
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
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7)教育培訓計劃稅務局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1998年3月29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同年6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稅務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正式設置國家稅務總局(正部級)。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8. 淺談如何提高稅務幹部教育培訓
近幾年,尼勒克縣地方稅務局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伊犁州地方稅務局的幹部培訓思路,切實保證將培訓工作放在優先發展,對幹部培訓予以重視,實行規范化管理。堅持以業務實際需求為導向,立足崗位本身,加強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實踐中主抓業務成果,力爭以實踐抓學習,學習促實踐。全體稅務幹部的文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稅收業務發展的新時期,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教育培訓工作,更好的促進稅收業務的發展,建立起全新有效的培訓模式勢在必行。 一、基層局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教育培訓工作具有長期性的特點,需要不斷提升、改革培訓機制,以配合不斷革新的稅收知識。但是目前縣局培訓工作沒有完全形成有效,完整,系統,監督的培訓體系。在實施全年培訓計劃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計劃外事例,沒有嚴格執行培訓計劃。現階段培訓內容比較淺顯,幹部對稅收知識的掌握層次不一,授課內容停留在一般性稅務知識層面,缺少對工作難點的講解。 (二)培訓方式較為單一,課下自主學習不夠。目前縣局培訓主要以授課方式,講台上講解,講台下聽課,培訓內容多以理論知識為主,缺少實際案例分析,缺少教與學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在有限的時間內不易達到對政策的理解與掌握。業余時間也少有幹部認真復習業務知識,知識得不到鞏固與更新,只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縣局組織的考試,考前實行突擊戰略,知識無法有續連貫,使培訓達不到預期效果。 (三)培訓缺少有效評估。對培訓結束以及考試成績的追蹤力度不夠,缺少理論培訓與實際的聯系,雖然設有獎懲制度,但是對幹部自主學習仍然起不到實質性作用。部分幹部考試成績不穩定,對有些稅收政策的理解與掌握仍然有偏差。部分幹部對考試抱有僥幸心裡,寄託於考前短暫的復習,考後再無鞏固,使月考沒有完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強化教育培訓工作的建議 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是地稅工作發展持續的動力源,要將培訓工作與稅收工作實際結合起來,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訓知識,提高幹部工作能力,增強幹部工作的熱情與興趣,這樣就可以使工作學習較好的結合起來,使培訓成果快速轉化為實際工作能力。 (一)創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訓的時效性。由於縣局幹部的興趣,學歷,年齡,知識結構,崗位職能不一,這就要求我們在培訓時選准培訓對象,打破傳統培訓模式,明確培訓目標,進行分層次的培訓。對於幹部培訓要有相應的側重點,重點提高稅收業務能力與稅收信息化建設,同時也應對行政類科室進行基礎知識培訓。在提高業務水平的同時,也應對全局幹部加強思想道德教育與廉潔自律教育,促進全面發展。 (二)打破傳統教學,建立系統培訓體系。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將過去應急式的培訓轉化為長期,系統,規范的培訓方式。根據縣局崗位技能要求,確定每個崗位都應具備的崗位素質與技能。嘗試多鍾多樣的培訓方式,充分利用區域網絡學習平台,針對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復習題,並對題目進行講解。這樣可以充分利用空間時間,不受地域環境限制,有效促進幹部自主學習。同時也應引導幹部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加強自主學習能力,逐步形成重視學習的良好學風,建立善於學習,勤於思考,勇於創新,富於實乾的幹部隊伍。 (三)完善幹部職能管理與績效考核機制。為防治幹部意志消退,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形成干與不幹一樣,學與不學一樣的不良現象,更要進一步探究崗位職能管理,將個人教育培訓列入個人檔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勵手段,將幹部培訓相關內容列入幹部任職,評優,競爭上崗等重要依據和條件。同時也可以針對崗位責任人下達各類資格考試目標任務,督促幹部自主學習。比如可以規定縣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冊稅務師及其他證書。同時相應制定詳細的獎懲措施以提高培訓工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9. 培訓課時費稅務代開發票稅率是多少
培訓課時費稅務代開發票稅率是6%。
培訓經費是指甲方安排或組織員工參加的培訓及乙方自主選擇的與本崗位相關的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差旅費的統稱。培訓經費是培訓進行的物質基礎,是培訓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場所、設施、培訓師等費用的保證。制訂計劃階段主要需要解決的是培訓經費預算及來源問題。
培訓費屬於生活服務業,從原先的營業稅改成了徵收增值稅,但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屬於免稅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10. 新形勢下加強稅務幹部隊伍建設的思考
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地稅幹部隊伍建設的思考
2008-06-10 11:18:13 | 來源:青島萊西市地稅局 | 作者:局長 王少庭 青島萊西市地稅局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中發現,地稅幹部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高低如何,直接關繫到地稅事業的強弱興衰,樹立正確的、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建立一個素質超群的領導班子、培養一批素質頗高的地稅幹部,就為地稅事業科學發展、健康和諧發展、永續發展夯實了堅實的基礎。
一、地稅幹部隊伍綜合素質顯著提高,是地稅事業持續發展的關鍵
在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過程中,萊西市地稅局多次召開座談會,圍繞萊西地稅幹部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進行調查摸底和分析思考。萊西市地方稅務局成立十四年來,一直重視全員幹部的整體素質建設,通過加強政治思想教育、組織集體學習、鼓勵個人參加各類自學,進行政治業務培訓,開展寓教於學的各種活動,使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不斷增強:一是學歷水平得到極大提高。目前全局共有在職幹部167人,大專以上學歷的130人,佔全局總人數80%,其中本科學歷的77人,佔全局總人數48%,分別是我局成立初期的10倍和12倍,二是知識結構大改善,我局成立初期,全局稅收專業、經營管理專業大專以上的學歷只有10人,現在達到98人,是成立初期的9.8倍,三是幹部隊伍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得到提升,截至2007年底,全局有350人次被評為授予先進個人和各類業務技術能手光榮稱號,萊西市地稅局也多次被評為各級先進單位。
幹部隊伍素質整體提升,有力促進了地稅事業的迅速發展,強有力的拉動著稅收工作第一要務的大幅攀升,1994年萊西局組織稅收收入2592萬元,,1995年3592萬元,1999年突破億元大關,2003年突破2億元大關,2006年突破3億元大關,2007年突破4億元大關,累計組織稅收收入近34億元,GDP占的比重由1994年的0.80%上升到2006年的3.78%,萊西市地稅局十四年的大發展的事實充分說明,地稅幹部的良好素質是地稅事業持續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
二、當前地稅幹部素質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要把地稅幹部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提升到一個新水平,適應日新月異形勢發展的需要,就要找准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對症下葯,解決問題,彌補不足,加快發展。就萊西市地稅局幹部隊伍素質建設方面來看,當前主要存在四個問題和一個誤區,四個問題:一是在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方面,存在輕思想道德素質,重科學文化素質的傾向;二是在思想道德素質建設方面,尤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運用上,存在輕系統學、全面學,重單篇學、學章節的傾向,三是在政治思想教育上,存在輕愛國主義教育、集體主義、艱苦奮斗教育,重職業道德教育的傾向。四是在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方面,存在輕自身實際水平,重學歷文憑(指各類函大、電大、夜大等自學獲取的)的傾向。同時,存在學歷結構不合理、專家型、復合型人才少等問題。目前、萊西市地稅局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幹部佔全局總人數的80%,而經過全日制、成人自學考試獲取大專以上學歷的僅有22人,占該局總人數的13%,缺少研究生以上的人才。同時,在幹部隊伍思想中,仍有個別人認為「自己有高學歷(本科)具有高素質,今後不用怎麼學也能對付過去。」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阻礙地稅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的進一步提高,及時解決以上問題,已成為亟待解決、必須完成的艱巨任務。
三、強化措施、真抓實干、夯實地稅事業發展的基礎
(一)抓思想認識,不斷提高強化素質養成的自覺性。如何不斷提高地稅幹部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把人的素質建設好,直接關繫到地稅事業的新突破、新跨越、新發展。對此,全體地稅幹部必須在思想上實現統一,形成共識,深刻認識到:一是加強素質建設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需要。就地稅機關來說,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首要的是提高全體地稅幹部的工作能力,而工作能力的提高落腳點和著力點,必須強化地稅幹部綜合素質上,只要地稅幹部整體素質提高了,工作能力、執政能力自然就強,就能擔當起歷史和時代賦予的庄嚴使命。二是加強素質建設是做好當前工作的需要。當今世界,知識創新日新月異,科技進步飛速發展,地稅事業同其他各業一樣,新理念、新知識、新科技、新事物層出不窮,適應新形勢要求,別無選擇,唯一辦法就是盡快提高地稅幹部自身素質。三是加強素質建設是應對地稅信息化建設未來科學發展的需求。當今時代是知識經濟時代,是科學技術高度發展的時代。如不盡快提高地稅幹部素質,就會被歷史所淘汰。即便是原來學歷高、素質高的,不繼續努力學習,不盡快掌握新知識、新技術,也會落伍的。文憑是一定知識的象徵,但知識也是在發展變化的。激流之下,不進則退。從某種意義上說,實際能力比學歷文憑更重要。因此,應增加知識,更新知識,增強素質,擔當重任,迎接挑戰。
(二)抓理論學習,努力適應政治、業務的新要求。加強素質建設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學習是思考和創造的前提條件,同時,也是借鑒、發展和創新的源泉。不斷的學習政治、業務,才能獲得新理論、新知識,使自己變得聰慧文明,高尚完美、全面發展。講學習,最主要是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黨的十七大的會議精神。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特別是高科技知識,還要財稅、經濟、管理、法律知識,以及國際稅收知識等,努力提高新形勢下的工作本領。同時,在學習過程中,應注意政治、業務一起學,突出重點學,兼顧系統學,掌握其精神實質,吸取其理論精華,全面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學習應講究多種形式,請專家講座,辦學習論壇,開展討論,交流心得,舉辦各種培訓,開辦夜校,舉辦「文化早餐」活動等。學習需要因人而定,遵照缺什麼補什麼,需要什麼學什麼,進一步調整知識結構、學歷結構,爭做復合型人才,高水平駕馭本職工作。學習更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學習與工作同步,樹立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的理念,通過孜孜不倦,持之以恆地長期學習、終身學習,以學習的進步推動地稅事業的發展。
(三)抓思想教育,進一步堅定正確的理想信念。政治業務學習是提高素質的階梯,思想道德教育是增強素質的動力。思想道德教育應以理想信念為核心,深入開展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的教育,著重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艱苦奮斗教育,深入進行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教育和國情教育,經常進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中,不可只注重職業道德教育,而放鬆理想信念教育。整個思想道德教育要全面系統、有針對性,把握思想脈搏,切實解決思想意識上存在的現實問題,清除思想上的不良傾向。通過思想道德教育,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反對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反對享樂主義影響,抵制社會上不良及腐朽思想的侵蝕,引導地稅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信念。
(四)抓地稅文化教育,營造素質建設的良好氛圍。地稅機關應積極營造「人人講素質、個個為增強素質而努力」的良好環境和氛圍。創造政治業務學習和思想道德教育所需要的條件,改善政治業務學習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周圍環境。一是提供必備的場所和工具。如建立圖書室、閱覽室、活動室等。在物質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給地稅幹部購置需要的書籍和報刊,讓學者有其屋,學者有其書。二是抓住時機搭建學習文化的載體。利用重要節日、紀念日,利用紀念館、博物館等組織開展內容鮮活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實踐活動。搞團隊學習、團隊教育、成立各類學習教育小組,結成學習教育對子,大力開展互學、互教、互助、互促活動,廣泛開展創建學習型機關、學習型科室(所)、學習型家庭活動。通過開展形式多樣,寓學於樂、寓教於樂的活動,實現快樂學習、學習快樂。三是加強組織領導,領導幹部率先垂範。領導幹部既要帶頭學政治、學業務,又要帶頭樹新風、受教育,以此帶動和促進全體幹部職工的學習,進一步濃厚全員學習的氛圍。為此,領導幹部應該做到:先學一步、學深一些;先受教育,再教育他人,以領導帶頭學,引導群眾跟著學,形成比學趕幫的新高潮。
(五)抓制度的建立與完善,確保素質教育規范化,經常化。用健全完善的制度使素質建設步入規范化、經常化的軌道。一是制定學習教育培訓計劃。按照目前地稅幹部素質水平存在高中低不一的現狀,將其分類排隊、再按照地稅事業未來發展的要求,制定出短期中長期學習教育培訓計劃,然後分步分層次組織實施。根據眼下地稅幹部中學習結構不合理、知識結構不合理、復合型人才短缺的實情,學習培訓中,加緊調整學歷結構和知識結構,培養較多的復合型人才。二是完善學習教育培訓制度。根據地稅事業飛速發展的要求,從素質建設的實際出發,將原有的學習教育培訓制度,該補充的補充、該修改的修改,該完善的完善,使之建立健全,完整配套。三是狠抓各項制度貫徹落實。有了制度就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對已制定的各項制度,應實行定人員,定時間,定內容、定標准,按時檢查,抓好落實,確保素質建設抓得細,做得實,見實效。
(六)抓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全員提高素質的積極性。素質建設說到底就是要充分調動全體地稅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信念和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武裝地稅幹部的頭腦,並付諸其行動。為此,應建立優劣有別、賞罰分明的激勵機制。全方位激發地稅幹部的潛能,充分發揮每個人的主觀能動性。萊西市地稅局主要圍繞「四結合、一獎勵」來進行。「四結合」:一是將地稅幹部素質建設的主要工作、主要目標分解量化到每個科室(所)和每個人,然後與科室(所)和個人的崗位績效考核結合起來,每月檢查考核一次,年終進行總考核,考核結果與每月、每年所獲獎金掛鉤,兌現到科室(所)、到個人;二是素質建設成績大小與科室(所)和個人的評先選優結合,褒優貶劣;三是個人素質建設成績與科室(所)的競爭上崗結合,優勝劣汰;四是個人素質建設成績與能級、職務晉升結合,能者上,庸者下。「一獎勵」即對自學獲取大專以上文憑的,給予報銷學費或獎勵相應數額的現金。素質建設實行激勵機制,地稅幹部有動力、全局上下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