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家好 我想轉讓一培訓學校資質 需要怎麼辦理相關手續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標准(試行)
一、申請舉辦教育機構的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教育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教育機構的主要行政負責人(校長)應具備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和較高的職業道德素質,具有與所辦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層次相應的學識水平、專業技術職稱和教育教學能力與管理能力。教育機構行政負責人須身體健康,能堅持全日制工作,其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三、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數量足夠、結構合理,聘任的教師具備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並有教師資格證書。
四、有穩定的辦學資金來源,舉辦者應有20萬元以上的開辦資金。
五、教學場地、儀器、設備
1、須具備與辦學層次、辦學規模相應的穩定、集中、符合標準的校舍。全日制的學校,生均佔地面積10平方米以上,校舍面積應不少於100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積3.5平方米以上,其它形式的教育機構,校舍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積3平方米以上,能同時開辦2個以上培訓班。有專用的教室、辦公室。並要配有相應的教學設施設備。
2、自有校舍要出具產權證明。凡租借教學場地,自租借之日起,租期三年以上,並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協議書和房屋租賃證。但不得租借下列房屋為教學場地:
(1)簡易建築;(2)危房;(3)旅館、飯店、舞廳等建築物的一部分;(4)其它不適合教學活動的房屋。
3、配有與教學層次、規模相應的圖書、雜志、報刊等。
4、要有寬敞、防火防盜、安全、衛生、有助於學員學習和身心健康的食宿條件;食堂須有衛生等管理制度,工作人員須持有健康檢查合格證;宿舍須配有專職值班人員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六、教育機構名稱
擬辦的教育機構名稱要確切表示其類別、層次和所在的行政區域
具體需去當地教育局成教科咨詢
B. 培訓學校轉讓怎麼辦手續
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的培訓管理機構或者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申請變更,然後去民政局的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人變更,其間可能還需要辦理出資人的資金變更驗資等。最後再去辦理稅務、銀行的相關變更手續
C. 教育機構資質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教育機構資質辦理流程如下:
一:營利性或非營利性。
由於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教育機構性質不同,短書建議先判斷和分析教育機構發展方向,准確定位之後再去申請。
營利性和非營利性辦證件有不一點同,雖然說營利性和非盈利的教育培訓機構都需要去教育局審批《辦學許可證》但是後面去辦理的證就不一樣了,前者需要去辦理去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
後者需要去到民政局審批《民辦非企業》。 營利性或者非盈利性的兩證辦理成功之後,才算是真正擁有辦學資質。
二:確認辦學指標。
辦理許可證需要檢查該機構是否達到辦學指標有標准,如果沒有就不會受理,短書建議最好先去街道和教育局報備,查看是否還有指標需要完成,如果還有指標可以辦理,就壓更變房屋的使用性質,變更為教育培訓。
把所有的指標確認無誤之後再去街道蓋章,最後和教育局相關人員溝通現場進行場地考察。特別注意,這個很關鍵,如果初審不通過,後續的工作無法進行。
三:檢查場地 。
場地在教育培訓機構場地使用上有明確的有法律法規,例如在規格、消防、衛生、房屋安全等,如果達不到標準的話就就不能通過審核,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審場地再簽租賃合同,否則會虧損。
面積需要根據當地的場地規格要求定義,租賃期:3年以上,層高:早款、幼款在3層及層以下,場地租賃時請注意土地使用性質,一般辦公,綜合,民居,工業。辦公和綜合可以申請改變性為教育培訓;其中合用地有些地方需到國土資源部補交變土地使用性費,按每平方按收。
但是居民和工業原則不可以變更,具體資料可以翻閱當地相關職能部門公示。確認場地可以之後去辦理名稱預核申請。
需要遞交相關文件,正式在教育局籌備備案。獲得教育局簽發的《籌辦申請息書》,但請記住《籌申請同意書》不是《辦學許證》,兩個性質是不一樣的,要特別注意。
同時「籌辦申請同意書」並不是辦學的律依據,這個時候開課運營還是不行的,需謹慎。
四:辦學消防許可證。
籌辦申請同意場地初審過後同時進行的是辦學消許可證的辦理事項。辦理許可證會有當地的消防員去場地進行檢查,檢查指標有:有無雙出口、應急通道,煙感噴淋能不能做 ,這個樓本身是否合格,層高,消防栓里有沒有水。
(3)民辦培訓機構變更程序擴展閱讀:
辦理教育機構需注意:
教育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教育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D. 長春市辦理民辦非學歷培訓學校舉辦者變更審批需要什麼材料
一、在長春市辦理「民辦非學歷培訓學校舉辦者變更審批」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辦學許可證正副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辦學許可證原件正副本。)
2.一般情況需提供:舉辦者變更申請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申請報告包括變更原因、學校決策機構意見等有關情況說明,需學校原舉辦者簽字(按手印)並加蓋學校公章。)
3.一般情況需提供:舉辦者變更審批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1.信息填報完整、准確。2.各種資格證明文件需要提供原件進行掃描。)
4.一般情況需提供:舉辦者雙方變更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有雙方簽字按手印(印章)。)
5.一般情況需提供:聯合辦學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協議書應包括出資數額、出資方式、各自的權利、責任等以及共同商定的其它事項,合作雙方簽名按手印。)
6.一般情況需提供:擬任舉辦者的出資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舉辦者向學校賬戶存款證明。證明材料清晰。)
7.一般情況需提供:學校辦學章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章程需版面規范、信息完整。)
8.一般情況需提供:學校財務清算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掃描原件,存檔復印件。)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高新區雙創中心 網點電話:0431-8253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E. 如何申辦教育培訓機構
到教育行政部門注冊
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條件
1.舉辦者(法人)及管理人員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違法犯罪記錄;學校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國辦學校在職在編人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2.要有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專職和兼職教師,教師總數不少於6人,其中專職教師不少於2人。所聘教師具備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和學歷要求,其中開展高中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3.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集中、安全標准和周邊環境符合辦學要求的校舍。教學及辦公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租賃校舍辦學的,租期不少於3年。
4.注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人民幣,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評估。
二、申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須提交的材料
1.申請籌設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申辦報告。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資格證明材料。
(3)資金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籌設培訓機構在籌設期間不準招生。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表。(到教育行政部門可領取)
(2)籌設情況報告。寫明籌建基本情況,投資數額及目前達到的基本辦學條件。
(3)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章程。
章程事項:①學校的名稱、地址;
②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③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④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⑤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⑦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擬任負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的證明
(5)擬聘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聘任教師和職員應有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擬聘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土地使用權、校舍產權及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8)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9)辦學場地證明。
(10)教學儀器、設備清單。舉辦者自有的並作為辦學投入的,應辦理好產權變更手續。
具備辦學條件的可不經籌設,直接申請正式成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具體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見上)。
2、審批機關驗證。
3、申請正式設立的報告(見上)。
4、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5、審批完畢,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辦學許可證。
遞交申請籌辦的辦結時限為30日,申請正式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具體看教育部門的辦事效率,如果你打好關系,很快就能拿到。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F. 小學教育辦學許可證可以轉讓嗎
教育培訓機構轉讓可辦理經營者變更登記程序,但是辦學許可證是不能轉讓的,需要重新辦理。
教育機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一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的變更申請書。
2、《民辦教育機構變更登記表》。
3、指定(委託)經辦人的證明。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復印件;
5、民辦教育機構變更舉辦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園長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規定的文件外,還須分別提交下列材料:
(1)變更舉辦者,需提交
①原舉辦者的資格證明和變更後新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材料
②民辦教育機構的財務審計報告;
③原舉辦者和變更後新舉辦者關於民辦教育機構移交問題的合約
(2)變更地址,變更後新地址校舍的產權(或使用權)證明、消防驗收文件(新園舍需作辦學條件的評議)。
(3)變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民辦教育機構的財務審計報告、變更後法定代表人的
教育資質轉讓是一種違法行為,所以原教育機構的辦學資質是不能轉讓的。
G. 民辦幼兒園法人變更 有什麼手續
民辦幼兒園法人變更手續: 1、 應由原法人代表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寫明變更的項目、原因及涉及到的人員安置、財務結算、確保安全穩定等情況),填寫變更審批表一式3份。 2、申請變更的要提交變更協議,新舊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新法人代表學歷證書、培訓證書、戶口本復印件、個人簡歷等材料及辦學許可證的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終止的,要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政策法規的要求,需提供與申請終止有關的辦學許可證的正、副本及印章,注銷登記等。 4、幼兒園財務清算資料(由會計事務所整理造冊),新舊法人代表辦理交接手續。 5、縣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
H. 在長春如何辦理」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變更
一、在長春市辦理「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變更」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收原件進行變更。) 2.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教學場所使用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產權書復印件與原件保持一致。) 3.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變更辦學地址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項。) 4.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設備清單(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消防驗收合格證明材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地址要與辦學地址相一致。) 6.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學校變更地址申請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主要包括: ⑴變更原因。 ⑵新地址目體位置、面積、樓層、房間數量等。 ⑶新地址自有或租賃證明材料,自有的提供產權證明或購房協議書;租賃的提供租賃合同,租用期限不低於3年。 ⑷如是轉租,提供原始房主的相關材料。有辦公用房,理論教學場所300平方米以上。) 7.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學校董事會關於變更辦學地址的決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包括以下內容: ⑴變更原因 ⑵學校辦學情況 ⑶學校董事會成員名單 ⑷時間、地點 ⑸董事會成員簽字"。) 8.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收原件進行變更。) 9.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承諾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主要內容包括:(1)所提交的內容都是真實的;(2)復印件與原件保持一致;(3)要指出出現後果的責任人(4)法人簽字"。) 10.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法人登記表、身份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社團登記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真實有效。) 11.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項;經歷要寫到近期時間。) 12.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學校董事會關於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包括以下內容: ⑴變更原因 ⑵原法定代表人自然情況 ⑶擬任新法定代表人自然情況 ⑷學校辦學情況 ⑸新舊法定代表人交接事宜 ⑹學校人財物交接內容 ⑺學校董事會成員名單 ⑻法定代表人的任命,行政校長的任命,財務負責人的任命等。 (9)董事會所有成員簽字。) 13.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職業培訓學校關於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請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項;經歷要寫到近期時間。) 14.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收原件進行變更。) 15.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更改校名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6.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學校董事會關於更改校名的決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7.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學校更改校名申請報告(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8.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學校名稱核准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真實有效。) 19.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收原件進行變更。) 20.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董事會關於增加培訓專業(工種)的決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包括以下內容: ⑴變更原因 ⑵學校辦學情況 ⑶學校董事會成員名單 ⑷時間、地點 ⑸董事會成員簽字"。) 21.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教材目錄(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22.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教學大綱(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每個職業要分別編寫初、中級教學大綱。) 23.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教學計劃(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每個職業要分別編寫初、中級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應相互配套、完整。) 24.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民辦培訓機構教師(兼職)登記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附教師的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以及任職資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工作簡歷。) 25.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民辦培訓機構教師(專職)登記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附教師的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以及任職資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工作簡歷。) 26.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申請變更辦學層次、專業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主要內容包括: ⑴增項目的 ⑵可行性分析 ⑶培養目標 ⑷辦學規模 ⑸辦學層次, ⑹辦學形式 ⑺辦學條件 ⑻內部管理體制 ⑼師資隊伍構成 ⑽經費籌措與管理。) 27.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學校教學設備明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盡量詳細。) 28.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項。)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I. 教育培訓學校可以轉讓嗎
教育部門發抄的允許開辦培訓機襲構的合同只針對批準的特定法定代表人,不能轉讓,轉讓無效。需從新向教育部門申請。機構是否有辦學資格和人是兩碼事,只要轉讓後和以前一樣具有辦學資格條件,轉讓合同有效的,但新的受讓人需要重新申請辦學相關資質。
J. 民辦培訓機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四項基本條件:1)在申請設立學校的時候,應當有可靠的合格教師的來源,能夠通過聘任專職的或者兼職的教師來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2)要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3)學校設立時,必須建立較為健全的內部組織管理機構;4)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除此以外,舉辦者還要依法辦理設立審批等手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各級各類,其履行審批手續也要按相應的級別層次到相應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審批。履行審批手續的具體程序大致為:
1、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出設立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申請書;申請書應當按照有關設置標准載明有關事項;
2、由審批機關進行審核,包括到辦學場所實地調查了解情況;
3、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機關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設批准書;
(二)籌設情況報告;
(三)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四)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五)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第十八條 審批機關對批准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審批機關對不批准正式設立的,應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