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教委審批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歸誰管理
由於歷史政策原因,之前各區教委也審批過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這些機構暫時可以先由教委代為管理。
Ⅱ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是誰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是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教體局,更細一點的就是教體局裡的民辦科!不過除了主管部門之外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消防部門對於校外培訓班的經營方面、學生安全方面、場地的消防方面有監管許可權!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幫助到您,希望您能採納!
Ⅲ 永年校外培訓機構屬於那個部門負責
培訓機構由地方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會同教育機構管理。
教育機構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從培訓行業競爭主體可將培訓機構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政府部門下屬的行政事業單位或培訓中心、各行業協會組織、高校專業院系與培訓公司、中國高層管理培訓機構類型劃分、職業教育集團、國外的培訓機構在中國授權辦學考證、各地一些當地小培訓機構。
Ⅳ 社會上的教育培訓機構歸國家哪個職權部門管
摘要 你好,您說的這種是要分情況的:
Ⅳ 校外教育培訓如何才能有效監管
最有效的監管就是獎勵舉報人,發動廣大群眾,這樣校外補課班就無處藏身了。
Ⅵ 補課機構歸誰管
法律分析:補課機構屬於公司企業,歸工商部門監管,同時也受教育部門監管。根據相關規定,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訂,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要實事求是地制訂招生簡章、製作招生廣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一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舉辦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其所舉辦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體制。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必須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並具備國家規定任職條件的公民擔任,其任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學校的教學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長負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
Ⅶ 教育培訓機構歸什麼部門管理
Ⅷ 校外培訓機構從成立到運作都有哪些部門管
不同的培訓機構,監管部門不同。
以襄陽市為例,具體如下: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牽頭實施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依法登記和無需許可的相關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對培訓內容進行監管,包括培訓機構從業人員資質、課程設置、教材使用、難度進度、培訓時間等。從事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的,由教育部門負責監管;從事音樂、美術等藝術培訓的,由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監管;從事體育培訓的,由體育部門負責監管。
從事科技創新培訓的,由科技部門負責監管。校外培訓機構使用的出版物或線上培訓內容涉及淫穢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或存在侵權盜版、非法出版行為的,由公安、網信、文旅和新聞出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監管。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的規范性實施監管,發改部門負責對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的規范性實施監管。其中,對培訓機構預收費用的監管,由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由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推進實施。
銀保監、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分別按照職責對金融機構涉及校外培訓機構強制、誘導家長使用消費貸款的相關業務實施監管。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召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啟動會。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主要職責包括: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相關標准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等。會議強調要以「釘釘子」的精神推動「雙減」工作落地見效。
這預示著,校外培訓行業的「強監管」時代已正式來臨,教育減負備受重視,市場「虛火」開始降溫,整個行業也將面臨新一輪的洗牌和凈化。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經濟網-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給培訓市場降降「虛火」
以上內容參考襄陽市人民政府-我市出台校外培訓機構管理通知 明確13個部門的監管職責
Ⅸ 教育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亂象動真格
是的,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是中央關心、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事,也是教育部的年度重點工作。今年以來,各地加大了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力度。17天內3次處罰,不分機構大小,覆蓋線上線下。4月下旬以來,北京市針對校外培訓機構亂象,接連打出了一套「組合拳」。
4月23日,北京市教委通報4家線上培訓機構違規招生收費等問題;5月7日,北京市教委印發《關於「五一」期間檢查校外培訓機構發現問題的通報》;
5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會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開展聯合行動,對兩家培訓機構處以警告加罰款250萬元的頂格處罰。
多部門協同填補監管空白
北京這一輪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層級高。市教委牽頭,協同單位還包括市場監管和網信等市級行政部門。治理選擇的點位,既包括招生收費、廣告宣傳、教室安全環境等硬體問題,也包括課程師資、授課內容和上下課時間等教學組織問題,基本涵蓋了校外培訓機構與家長學生接觸的所有點位。而在具體執行中,不僅關注網路空間違法行為,還派出檢查組,實地查處現場問題。
市級行政部門不同管理職能聚焦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填補了以往教育部門無法對實際身份為企業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實質監管空白。5月10日,對兩家培訓機構作出頂格處罰的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
Ⅹ 校外培訓機構歸教育局管嗎
法律分析:國家教育部的職能中包括各類教育的統籌管理,因此可以管理校外培訓機構。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二、主要職責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