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第七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煤礦安監局)指導、監督全國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以下統稱考核發證機關)可以委託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實施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第八條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舉報。
第二章培訓
第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第十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託其他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保證安全技術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教學安排,並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第三章考核發證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考試和審核兩部分。考試由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負責;審核由考核發證機關負責。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分別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准,並建立相應的考試題庫。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統一制定的考核標准進行考核。第十三條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考試申請表,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持學歷證明或者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明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提出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收到申請後,應當在60日內組織考試。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及格的,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第十四條考核發證機關委託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場所、設施、設備等條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並公布收費標准等信息。第十五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單位,應當在考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第十六條符合本規定第四條規定並經考試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並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體檢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等材料。第十七條收到申請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特種作業人員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審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視為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第十八條對已經受理的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九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第二十條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後,予以補發。特種作業操作證所記載的信息發生變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確認後,予以更換或者更新。
第四章復審
第二十一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第二十二條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第二十三條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准、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第二十四條申請復審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工作。復審合格的,由考核發證機關簽章、登記,予以確認;不合格的,說明理由。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後,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第二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審或者延期復審不予通過:(一)健康體檢不合格的;(二)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2次以上違章行為,並經查證確實的;(三)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並給予行政處罰的;(四)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五)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或者考試不合格的;(六)具有本規定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第二十六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或者延期復審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的,按照本規定經重新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再辦理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手續。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第二十七條申請人對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廉潔自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第二十九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其具有本規定第三十條規定情形的,及時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特種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處罰。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方便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查詢;對於注銷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一)超過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未延期復審的;(二)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已不適合繼續從事特種作業的;(三)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四)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前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注銷特種作業操作證:(一)特種作業人員死亡的;(二)特種作業人員提出注銷申請的;(三)特種作業操作證被依法撤銷的。第三十二條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第三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應當每年分別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報告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情況。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檔案,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第三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後變動工作單位的,原工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種作業操作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印製、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七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和復審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煤礦企業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依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偽造、塗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試的收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統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物價、財政部門批准後執行,證書工本費由考核發證機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第四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備案。第四十四條本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原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同時廢止。
2. 新員工為什麼需要安全知識培訓
安全教育與培訓能提高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有利於貫徹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和政策,幫助員工抓安全技術知識,提高安全操作水平,掌握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從而為避免和減少傷亡事故奠定基礎。
3. 論文內容:圍繞著「認真貫徹《安全許可證條例》,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和「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的思考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特殊性決定著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擔負著特殊的任務,所擔風險較大,從事特種作業,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一旦發生事故,便會對生產、人員生命安全帶來較大損失。專門安全技術培訓是提高素質的一個重要途徑,通過嚴格的培訓,強化特種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才能為安全生產打下堅實基礎。
堅持「以人為本」 維護特種工的合法權益。有關法律法規如《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也都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明確規定了特種工安全培訓是一種強制性的培訓。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具備安全生產技能,最基本、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就是加強對特種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特種工的文化狀況要求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目前,我國從事特種工操作人員,文化程度偏低,有相當一部分特種工不知道(或不重視)如何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去生產操作,從而導致了違章操作現象屢屢發生。通過安全技術培訓,增強特種工的安全意識,使其掌握特種工生產的基本知識及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增強抵禦災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杜絕事故的發生。
特種工安全生產現狀決定著必須加強安全技術培訓。近年來,黨和政府相繼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確保特種工安全生產操作,如改革完善安全監管體制、健全安全生產法制、深化安全整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隱患排查、事故查處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安全狀況總體上趨於好轉。但從安全生產的總體形勢看,安全形勢仍不容樂觀,事故多、傷亡大、隱患多的狀況沒有根本好轉,只有搞好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強化各級各類管理人員及特種工的安全意識,使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才會使安全形勢從根本上得到好轉。
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到提高特種工隊伍安全素質的重要性和長效性,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把發展經濟的目光移到依靠科學管理和提高職工隊伍的安全技術素質上來,顧大局,識大體,克服短期行為,象抓安全那樣抓教育,象抓生產那樣抓培訓,研究制定適合本單位實際的有關政策,規范職工培訓,特別是特種工培訓,從人才、資金、物質上給予足夠的支持,通過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為企業的發展壯大積攢後勁,為構築和諧社會、平安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提供保障。
健全制度 確保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到位。要想使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取得預期的效果,就要建立一套合適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制度,如通過「教考分離」制度,來充分調動「教」與「學」的積極性;通過「安全技術培訓責任制及追究制度」把培訓任務完成的情況與各級領導的責、權、利掛鉤,使培訓通過責任制的形式,滲透在各級領導的目標管理中,使培訓不再只是培訓部門的事,而是每一部門,每一級領導,每一位管理人員的事。利用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好、做實。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保證培訓質量。提高培訓質量,教師是決定因素。因此,企業領導要精心挑選優秀的、有實踐經驗的、並有授課能力的培訓機構來進行培訓,同時,單位要充實培訓人才,從各方面關心、愛護他們,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調動他們從事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積極性。同時,應不斷地深入現場,了解現場實際情況及特種作業技術的發展變化,把收集到到的第一手資料寫進教案中去,並不斷探索培訓教學的新路子,以滿足培訓的要求,使特種作業培訓真正做到立足企業、貼近企業、服務企業。
強化培訓手段 適應現代化教學。在科學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單純採用傳統教學方法已不能滿足安全技術培訓的需要。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模擬教學、實物教學、電化教學、實踐教學等相結合的多種教學方法,通過電化教學使學員看到生產工藝流程和事故醞釀發生、發展的演變過程及規律;通過模擬教學和實物教學,增強教學的形象性和直觀性,使學員便於理解和消化課堂知識;通過實踐教學讓學員進行實際操作,使學到的理論知識得到驗證,並牢牢掌握。通過靈活的教學方式,激發學員的學習興趣,發揮學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參與慾望,為提高培訓質量奠定良好的基礎。
加強調查 確保培訓貼近企業及培訓工作的持續改進。安全技術培訓的最終目的,是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看教師講到的知識是不是學員需要的,要求學員應掌握的知識掌握程度如何?這個信息就需要加強職工培訓調查,一是調查培訓需求,明確需要培訓的內容、人員等情況。二是調查培訓質量情況,廣泛聽取基層單位對安全技術培訓的意見和建議。調查可以通過向送培單位發放調查表或採用座談的形式徵求送培單位或受培人員對培訓工作的意見,通過調查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使培訓做到有的放矢;通過調查吸收採納基層單位的合理化建議,來不斷改進培訓的教學工作和管理工作;從而確保工作的持續改進。
許多企業的成功經驗證明,加強特種工培訓,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途徑,只有通過嚴格而系統的安全技術培訓,彌補特種工隊伍文化素質偏低的缺陷,使特種工樹立良好的安全理念,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才能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築牢安全生產保障線。
4. 安全生產培訓需要包括哪些內容
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勞專動紀律;
4、作屬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5、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7、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拓展資料: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採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使生產過程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對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
《健築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健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 試論如何開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
論文摘要: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個極為重要的環節。文章針對特種作業危險性大,容易發生傷亡事故這一特點,從四個方面提出了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一些看法。
論文關鍵詞: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安全培訓特種作業是一種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工種,不僅危險性大,極易發生群死群傷的重大傷亡事故,而且對周圍環境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有著重大的威脅。由於工種的高危險性,它對人員的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這就需要通過極其嚴格的教育、培訓和考核來把關。特種作業人員除了必須接受一般員工的安全教育外,還必須接受從事特種工種工作所要求的嚴格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國家為加強危險崗位的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政策,特種作業人員技能的熟練與否,安全意識強烈與否,與安全生產息息相關,能否真正做好這項培訓工作關繫到能否更好地落實政府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工作的政策,關繫到企業、社會的安全生產問題。因而,如何開展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提高他們安全操作技能,強化他們安全意識,就顯得尤為重要。
筆者多年來一直從事電力系統專業的教學工作和高低壓電工上崗證的培訓工作,結合多年的工作經驗,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開展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一、做好宣傳工作,提高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重視程度
安全生產關繫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搞好安全生產、預防事故的重要環節。
首先,人的行為受思想意識支配,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於違章作業或一念之差,但歸根結底還是安全思想意識樹立不牢固、管理不到位所致。因此,我們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法制教育,提高企業和工人的安全認識,使其轉變觀念,變被動為主動,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積極組織和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訓。法制教育是特種作業人員基本安全常識教育的一個方面,在這方面的教育主要是通過學習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通過學習,使他們知道自己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因違章而發生事故所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從而提高他們在作業過程中的法律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次,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統一安全指導思想,通過企業安全文化的熏陶,使特種作業人員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安全文化建設的好壞將直接導致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的強弱和能否確保安全生產。安全文化通過點滴小事的積累和文化要素的滲透,使特種作業人員在不知不覺中產生了一種安全方面自主約束傾向和潛在准則,這樣就能使特種作業人員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將造成安全事故、傷害事件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使企業的安全環境長期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因此要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當作安全文化的重要內容來抓,營造安全文化的濃厚氛圍,增強人員的安全意識。
二、選擇合適的教材,做好培訓計劃,明確培訓目標
培訓教材質量的好壞,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出來的素質至關重要。培訓內容應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特點來編制教材,應突出重點,著力於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自身素質及安全意識,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培訓教材應該由從事該工種實踐研究工作多年、有豐富經驗的專家或學者來進行編寫。培訓教材要能體現出專業技術與實踐操作相結合;思想教育與法規教育相結合;一般教育與專門教育相結合的特點。培訓教材的內容要有針對性,面對不同的群體,或者在不同的階段,培訓教育的內容應有所側重,集中精力找出對安全影響較大的因素作為安全培訓教育的重點,從而達到培訓教育的目的和效果。有了這樣專門正規化指定教材後,就能克服過去那種無固定化泛泛教育,效果不佳的弊病。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不是一般的崗位培訓,無論是參加勞動部門統一培訓還是經授權自行組織培訓,都必須按照標准規定的要求進行。安全培訓機構要認真編制授課培訓計劃,要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好學員必須掌握的重點與難點,學時不得少於規定的要求,培訓教學計劃要體現出採取多種教學方法、採用多媒體教學、嚴格執行培訓大綱、為學員提供針對性教材教學資料等情況;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有關內容教學,不得隨意裁減;要維護教學培訓計劃的嚴肅性,嚴格按照培訓大綱的要求落實培訓工作是一件非常嚴肅認真的工作,不僅僅在於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安全生產知識,也不僅僅在於實現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更在於對實現整個社會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在於體現政府的施政方針。同時,授課人必須是合格的特種作業教員,具有相應的技師或高級工資格認可,專業技術強,能勝任教學工作,以保證教學質量。
特種作業人員工作的崗位是高危崗位,只有明確了培訓目標,才能夠有的放矢,培養出高質量的人員。安全培訓目標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安全文化素質方面,特種作業人員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後應具有較高的安全文化素質;安全知識方面,應有較多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能方面,應有較熟練的安全操作技能;應急能力方面,遇到異常情況時,應能果斷正確地採取應急措施,把事故消除在初始階段,防止事故的擴大。
6. 特種工作人員安全教育形式有哪些
工人入場安全教育一、事故形成機理:
「隱患」多由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形成的,客觀上一經出現事故隱患,人主觀上表現不安全行為,就會立即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但是,造成「人失誤」和「物故障」的這個直接原因的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後者雖然是間接原因,但它卻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發生的本質原因。(摘自「建築安全」)
從事故形成機理看,我們要保證安全生產,把傷亡事故降下來,除必須依靠科學的安全管理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外,尚應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群眾,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科學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國家和企業各項安全生產法令、規程和規章制度。下面專講建築工人在施工生產中應注意事項和一些安全操作規程。
二、一般規定:
工人入場安全教育主要根據建設部「一標(JGJ59-99)三規范和國家建工總局(80)建工勞字第24號文印發的「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司一些實際情況進行的。
⒈參加本企業生產的職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後上班。
⒊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質量的操作規程等),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⒋聽從班組和現場施工員的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
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空。
⒍施工現場的種種設施,「四口」防護,安全標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動,要移動必須經現場施工負責人同意方可。
⒎施工現場設的效能指示標志,不得隨意拆拿,場內工作要注意車輛來往及機械吊裝。
⒏不得在工作地點或工作中開玩笑、打鬧以免發生事故。
⒐上班前應檢查所要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業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應檢查操作地點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後應將所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傷人。
⒑高處作業,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空作業下方操作,如確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⒒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⒓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六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
⒔暴風雨過後,上崗前要檢查自己操作地點的腳手架有無變形歪斜。如有變形及時通知班組長及施工員,派人維修,確認安全後方可上架操作。
⒕風是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痢病以及其它不適於上高處作業的,不得人事高處作業。
⒖不得站在磚牆上或其它不安全部位安模、砌牆、劃線、刮縫等。
⒗不得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叫小攤販進入工地賣點心。
⒘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應由上而下逐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等事故。
⒙吊運零星材料、應用吊籠,吊運砂漿應用料斗,並不得裝得過滿。
⒚用斗車運送材料、行中兩車距離應大於2m,坡道應大於10m。
⒛清理安全網,如須進入安全網,事前必須先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支桿是否牢靠,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安全網清理,清理時應一手抓住網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網上,雙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拋擲。
21.在建工程每層清理的建築垃圾余料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層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和掉落物傷人。
22.不準在工地內使用電爐、煤油爐,液化汽灶,不準任意設灶。
23.在易燃、易爆場所工作,嚴禁明火、吸煙等。
24.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用或移動。
25.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使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電源線要架空。
26.起重機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從起重臂下或吊物通過。
27.井字架搖頭扒桿迥轉半徑以內(一般7m)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當重物升空後任何人不得從吊物下通過。
28.井字架吊籃在運行中,任何人不準將頭、手、身體伸入井架內,吊籃升空後不得從吊籃下通過,吊籃未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
29.乘坐人貨電梯,應待電梯停穩後,按順序先出後進,不得爭先恐後,不得站在危險部位候梯。
30.砂漿機在運轉時,機筒口的灰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柵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機的防護柵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造成事故。
31.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過或停留。
32.砼機停留時,升起的料斗應扦上安全插銷、或掛上保險鏈。
33.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於2.5m,室外不低於3m,路線應架空,導線絕緣應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架上。
三、高處作業的概念:
⒈什麼叫高處作業:根據《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規定,「凡在墜落基準而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⒉高處作業與高空作業的區別:
⑴ 高處作業:高處作業指的是在建築、設備、作業場地、工具設施等的高部位作業,亦包括作業時的上下攀登過程。
⑵ 高空作業:一般是指高而又無支撐之物的空間,其高度范圍很廣。以往把登(坐、騎等)在建築物及手腳架、鐵塔、電桿、井架等各類登高工具,設施上的作業統統稱為「高空作業」,其實是不確切的。
四、高處作業:
⒈登高作業都應從規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嚴禁攀登腳手架桿、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隨同運料的吊籃吊物上下。
⒉在高處或腳手架上行走,不要東張西望,在休息時不要將身體倚靠在欄桿上,更不要坐在欄桿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
⒊鋼架板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斷裂或缺小拚板,竹木架板使用前要檢查有無腐爛、斷裂。
⒋在外腳手架未搭設前,或在外牆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不得從事外牆安裝模板,砌牆作業。
⒌腳手架、腳手架的防護欄桿聯牆點、剪刀撐以及其他防護設施,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動。如因施工需要必須經施工負責人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動,並採取補救措施,施工完畢或停歇時要立即恢復原狀。
⒍腳手架聯牆點不準綁在門窗框上。
⒎搭設內架不得有臨時觀點,不得隨便用定型模板,未安裝的門、窗框、扇臨時靠牆設架,單排架子橫桿一般不準直接架在已安裝好的門、窗框、扇上。
⒏單排架搭在窗檯上的橫桿應設墊木,並不得壓在門窗框上。
⒐內腳手架寬度不應小於60cm,立桿間距在150cm以內,使用活動鋼筋(管)人字架,如有變形應先調直後使用,活動架豎起後,應掛上撐鉤。
⒑所有內架搭設必須牢固,不得有探頭板(架板一端伸出橫桿長度大於20cm為探頭板)。不使用5×10模骨當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單人操作。
⒒室內粉刷架不得用單桿斜靠牆上吊繩設架操作。
⒓高處作業不準用砧頭墊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墊砧頭站人操作。
⒔梯子(木)
⑴ 使用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踏板),不得小於4×4.5cm,踏板間距以30cm左右為宜;梯梁斷面應大於3×8cm,長度不得超過5m。木梯寬度不得小於30cm。
⑵ 使用梯子時上端要扎牢,下端要採取防滑措施,單面梯子與地面夾角60~70度為宜(GB70591-86規定為75°±5°)。
⑶ 梯子上部第二個踏板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個踏板不得站人或超過。
⑷ 梯子上只允許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時不準移位。
⑸ 人字梯(摺梯)在梁中應設撐桿(鉤)並能鎖固。
⑹ 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7. 請問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安全技術理論.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作.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作.包括實際操作要領及實際操作技能.
8. 請您結合您所在的特種作業崗位談談如何強化自我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三違現象
「三違」的定義、原因分析和措施 俗話說, 「三違」不反,事故難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大多是由於「三 違」引起的,因「三違」造成的傷亡事故占 80%以上。我們現行的管理方式多採用對「三違」 人員進行經濟處罰。這種做法其實並不能真正取得很好的效果,對「三違」人員處理輕了, 好像麻醉葯,只管一陣子,收不到長久的效果;處罰重了,容易激起他們的逆反情緒,反而 不利於安全生產,並引起人員不辭而別,引發員工隊伍不穩定。因此反「三違」是石油企業 面臨的一項艱巨任務,是安全工作的當務之急,同時也是遏制事故的強有力措施之一。 2.1「三違」的定義 「三違」指的是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2「三違」產生的原因 「三違」產生的原因是多個方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 2.2.1 有些領導幹部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當生產、效益與安全發生矛盾 時,往往就是安全讓路,進行違章指揮,這些領導幹部心裡明知道萬一出事的嚴重後果,且 清楚自己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但在生產被動或經濟效益的驅使下, 找不到妥善處理的 辦法,就違心地違章指揮。此時員工也往往圖省事,何樂不為,恰恰這時就出了事故。所以, 違章指揮就是安全生產的天敵。 2.2.2 經過對歷年「三違」行為的統計、分析發現,大部分違章者在明知是違章的情況 下仍然違章, 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嫌麻煩、 圖省事, 特別是在辦理作業票證中, 由於涉及簽字、 落實措施人員較多, 有時辦 1 張作業票需要 1 到 3 個小時, 而實際作業僅需要不到 1 個小時, 導致工作效率比較低,因此員工鋌而走險違章,不辦理作業票證就進行作業。 2.2.3 員工的安全意識不強。由於用工制度的改變,現在油田生產建設的員工大多是農 民輪換工和臨時工等,員工素質參差不齊,存在極大的僥幸心理,在工作中,圖一時方便, 抱著僥幸心理,明知是違章的,仍然蠻干。 2.2.4 安全培訓不到位。按要求員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必須經嚴格培訓 考試成績合格後方可上崗。但實際上,員工入場培訓在二級單位培訓還可以,但是在三級單 位、班組一級基本上就是流於形式,員工根本沒有學到應有的安全知識。特別是外雇承包商 隊伍的施工人員更換頻繁,有些人員根本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這樣就助長了「三違」現象 的滋生,成為在現場的一大安全隱患。 2.2.5 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未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 對「三違」行為有的管理人員臉皮薄,故裝作視而不見,沒有及時制止。有的發現「三違」 行為只進行經濟處罰,沒有進一步採取措施,從實質上減少「三違」行為的產生。 以上問題及現狀, 我認為原因不是企業管理模式的問題, 而是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 「人」 的因素, 萬變不離其中, 人是實現各項目標、 開展各項工作的核心因素, 離開了 「人」 , 我們一切都是紙上談兵,抓「三違」工作更是如此。要想讓真正杜絕「三違」現象,要依靠 人的主觀能動性,要讓企業全體員工「動」起來,依靠全員的力量共同反「三違」。打個比 方:我們不可能 24 小時現場監督督促員工規范操作,不可能每一站點、單井配備一名安全 監督員。因此,激發和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參與性是最主要、最核心的問題。而這一問題更 是我們不斷探索、急需攻克的難關,為此,經過仔細分析研究,將日常工作中出現的「三違」 行為主要歸納為四大類:第一類:不知型違章。即由於教育培訓不到位或者相關規章制度、 2 操作規程不清楚、不完善,實施「三違」行為的當事人不知道其實所實施的行為屬於「三違」 行為。實施的主體主要偏年輕化員工,大部分是新員工,包括轉崗、換崗的人員。第二類: 不知所以型違章。即雖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有規定要求執行,但實施「三違」行為的當事 人清楚如果不按規章制度、 操作規程執行可能帶來的後果。 實施的主體主要是新上崗的員工 和文化素質較低的員工。 第三類: 明知故犯型 (習慣型) 違章: 即知道正在進行的行為是 「三 違」行為,但過去一直這么操作,也未發生事故,存在僥幸心理,對自己控制危險的能力估 計過高或者與按章操作相比,實施「三違」行為帶來的時間上、物質上、體力上的得益大於 前者,依舊冒險實施「三違」行為、實施的主體主要是有一定經驗的操作員工和經常進行簡 單重復操作的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分兩種情況,一是嫌麻煩、 圖省事,省略必要的操作環節和步驟,特別是在檢維修或裝置開停工期間,由於時間緊、任 務重,有些員工包括領導為了趕工期、搶進度時容易出現;二是即使「三違」行為被發現, 由於未造成嚴重後果,相應的考核力度不夠,不痛不癢,使「三違」行為沒有受到應有的處 罰,導致「三違」行為屢禁不止。第四類:失誤型違章。即由於生理、心理、環境等因素影 響,在無主觀意識的情況下,判斷失誤、疏忽、遺漏等造成的「三違」,雖然在整個「三違」 行為中只佔很小的比例, 但在特定情況下發生的失誤往往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並針對 「三違」 現象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確定了以王總「十個轉變」新安全觀為導向,通過現場硬體設施 的配備、工作環境的改善、員工生活質量的提高以及組織宣傳學習、培訓教育、活動載體等 一系列的安全活動,全面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激發和調動員工參與性和積極性,形成一個 反「三違」工作「人人抓、人人反」的工作氛圍,從而保障安全生產平穩運行。 2.3 減少「三違」行為的措施 針對上述「三違」行為產生的原因及分類總結,主要採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2.3.1 結合 QHSE 管理體系運行的經驗,將「三違」行為視為安全生產的隱患來對待。 實施「員工違章積分卡」,即一人一卡管理。發現違章及時記錄在卡片上,待積分達到一定 的分值後,按照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員工違章積分卡考核實施細則》的制定,嚴格按照識 別、分析、評價、對策措施的步驟進行,動員全體員工全面細致地識別本崗位、本部門存在 的「三違」現象和行為。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三違」現象和行為進行分 析、 評價並提出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經過分類、 匯總、 整理, 最終形成本單位、 本部門的《員 工違章積分考核實施細則》 ,下發崗位員工進行學習。 「違章積分卡」的實施,猶如一道安全 3 「緊箍咒」,調動了員工按章作業的積極性。加大查處力度並採取一定的經濟處罰措施,是一 條行之有效的措施。 2.3.2 修訂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專門進行分析,採取提高工作 效率措施的同時, 組織對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修訂和完善, 在保證安全作業和操作的前提 下,理順程序,精簡環節,落實責任,並加入溫馨提示,製作成圖文並茂《作業指導書》 , 讓崗位員工更易於接受,進而減少和避免明知故犯型的「三違」行為的發生,並對操作員工 進行教育培訓,同時對可能帶來嚴重的違章行為,在作業指導書中予以補充和完善,以此避 免「三違」行為。 2.3.3 進一步加大對「三違「行為的考核查處力度 2.3.3.1 設立「三違」行為曝光台,要在井組、井區、作業區設立「三違」行為曝光台, 有時把「三違」人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違章原因以及處理意見在 曝光台上亮相,或通過廣播進行播放,做到人人皆知,共同監督。 2.3.3.2 舉辦「三違」人員學習班。對「員工違章積分卡」積分達到離崗學習的分值人 員,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規程,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讓他們了解 「三違」行為的危害性,讓他們自覺克服和抵制「三違」行為。 2.3.3.3 推行班組互保聯保制度,讓班組員工互相監督。對「三違」的管理要以班組為 單位,施行互保聯保連帶責任,若一個班組中有一個發生了「三違」行為,就要對班組的互 保人員進行連帶處罰,讓班組成員之間互相約束、互相監督、互相管理。 2.3.4 努力提高本質化安全,加強對「三違」行為的防範 2.3.4.1 從完善設備、設施、工具的本質化安全著手考慮,在項目建設、設備采購、改 造方案等過程中,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優先選用本質安全的設計方案、 設備、 設施和工具。 2.3.4.2 設立相應的警示、提示標志。如:設備停用掛牌、施工作業警戒色帶、防護圍 欄等。另外,結合風險辨識、評價的結果,對風險較大的操作完善相關的操作規程和加強監 護。同時,從「善待員工、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充分發揮黨、團、工會等組織的作用, 及時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關心員工的生活,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 幫組員工解決生活、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解除員工的後顧之憂,避免員工在工作中由於過多 考慮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注意力分散而導致的失誤。 2.3.4.3 培養員工的良好操作習慣,實現自我約束,自我防範,自覺遵章守紀,努力做 4 到有「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 2.3.4.4 充分發揮輿論工具的作用,廣泛開展反「三違」宣傳,現在內部發行的報紙、 內部網頁上選登員工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或者習慣出現的「三違」行為,以生動直觀的形式表 現「三違」以及正確的處理方式,實現對員工及其周圍的人的反「三違」教育,進一步提高 全員的安全意識,從而避免「三違」行為的發生。 2.3.5 加強「三種人」的安全教育培訓 「三種人」特指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和新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貫穿於整個反「三 違」活動的始終,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效果會直接影響到反「三違」活動的最終結果,因此, 在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過程中,要結合實際,分階段、分層次、抓住主要矛盾,根 據教育和培訓的對象不同,有重點地開展教育培訓。在實際中,特別要重點做好對班組長、 特種作業人員、新員工「三種人」的安全教育培訓。 ☆班組長是企業生產一線的指揮員,是班組管理的領頭羊,在班組中起表率的作用,班 組安全工作的好壞主要取決於這些人的工作,因此班組長對於「三違」行為的認識和態度以 及在實際中的表現,將會影響整個班組。 ☆特種作業人員身處關鍵崗位或者從事危險性較大的作業, 發生事故後往往帶來嚴重的 後果,因此,特種作業人員出現「三違」行為可能帶來的危害也非常大。 ☆新工人一般來說安全意識較差、技術素質較低、好奇心強,在工作中容易出現冒險蠻 干、麻痹大意、思想開小差等違章違紀現象。 對上述三種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要根據他們各自的特點,開展內容、重點、形式 各異的教育和培訓活動,由重點到一般,由點到面,通過內容、形式豐富多樣的教育和 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能,增強員工安全意識,使其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從而達 到杜絕「三違」、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4.結論 石油行業安全管理所面臨的是點多、面廣、戰線長,因此,反「三違」將是一項長期持 久性的工作,為此,在今後的安全管理中,我們將加大硬體設施的投入、改善工作環境,消 除生產場所物、環的不安全因素。同時,通過培訓學習、輿論宣傳等活動,以「活動」為載 體,在採油廠廣泛推廣安全標准化建設,逐步形成一個「人人有標准、事事有標准、處處有 標准、時時有標准」的工作環境,讓員工有一個「上標准化崗位,干標准化工作,做標准化 5 工程」的工作心態,自覺自願去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有效杜絕了員工「自選動作」 的「違章」現象,從而達到「本質安全」、 「互助安全」 ,企業才得以持續健康的發展。
9. 2011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計劃怎麼做
培訓計劃主要分三種人員的培訓,下面有個樣板供參考:2011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為貫徹落實市建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司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加強我司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切實做好2011年全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現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計劃:一、培訓工作目的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展理念,全面落實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工作大局,統籌規劃,改革創新,著力完善我司的培訓體系,強力推進以「三項崗位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員工和班組長為重點的公司全員培訓,進一步加大監管幹部培訓力度,切實加強安全專業人才培養,大力推進培訓內容規范化、培訓方式多樣化、培訓手段現代化、培訓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的整體素質,為促進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二、培訓工作安排(一)、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根據《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二)、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內容教育和培訓分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工地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2、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機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崗位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車間(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公司級。新工人在分配到人員需求部門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l)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規范、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車間(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級。車間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部門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1)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2)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4)車間的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班組級。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組後,開始工作前的一級教育。教育內容如下:(1)本人從事作業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3)班組安全生產、義明作業的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三級教育的要求:(1)三級教育一般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2)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才准予進入生產崗位;(3)給每一名職工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並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著雙方簽字後入冊。2、特種作業人員培訓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劃》的有關規定,按國家、行為、地方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上崗。3、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1)季節性,加冬季、夏季、雨雪天、訊台期施工;(2)節假日前後;(3)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4)工作對象改變;(5)工種交換;(6)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7)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牛事故後;(8)新進入現場等。4、三類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後,做到持證上崗。在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是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也必須持證上崗,加強對隊伍培訓,使安全管理進入規范化。5、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企業在做好新工人入場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級領導幹部、安全管理幹部的安全生產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並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採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多種多樣,應貫徹及時性、嚴肅性、真實性、做到簡明、醒目,具體形式如下:(l)施工現場(車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2)舉辦安全生產訓練班、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3)建立安全保護教育室,舉辦安全保護展覽。(4)舉辦安全保護廣播,印發安全保護簡報、通報等,辦安全保護黑板報、宣傳欄。(5)張掛安全保護掛圖或宣傳畫、安全標志和標語口號。(6)舉辦安全保護文藝演出、放映安全保護音像製品。(7)組織家屬做職工安全生產思想工作。6、班前安全活動班組長在班前進行上崗交流,上崗教育,做好上崗記錄。(1)上崗交底。交當天的作業環境、氣候情況、主要工一作內容和各個環節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種的配合等。(2)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四)培訓效果檢查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的檢查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1、檢查我司各項目安全教育制度。各項目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制度,要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我司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2、檢查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現在臨時勞務工多,發生傷亡事故主要的多在臨時勞務工之中,因此在三級安全教育上,應把臨時勞務工作為新入廠工人對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3、檢查安全教育內容。安全教育要有具體內容,要把《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人手一冊,除此以外,企業、工程處、項目經理部、班組都要有具體的安全教育內容。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內容。經教育合格後,方准獨立操作,每年還要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也要進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也應有安全教育內容。4、檢查變換工種時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各工種工人及特殊工種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產知識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當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 作。5、檢查工人對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熟悉程度。該條是考核各工種工人掌握《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熟悉程度,也是對各工種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檢驗。6、檢查我司各項目施工管理人員的年度培訓。各項目應按公司規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並做好培訓記錄。7、檢查我司專職安全員的年度培訓考核情況。我司應根據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本單位的專職安全員進行年度培訓考核,提高專職安全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
10.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第1條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第2條 企業現有特種作業人員的作業種類如下: 1、電工作業(含運行和維修)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操作、儲存保管、經營)4、鍋爐作業(二類司爐)5、壓力容器作業6、起重機械作業(行車)7、特種設備管理(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第3條 技安處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取證、復審工作的組織和聯系,綜合管理處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調配及安全培訓取證的監督協助,各二級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日常管理和培訓教育工作。第4條 各單位應定期識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並每半年報廠技安處,由技安處匯總制定企業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實施結束後進行培訓效果評價。第5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與本種作業相應的身體條件和相應的文化程度,並且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獨立作業。 第6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考核,根據工種分別委託市化工安全環保協會、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等部門進行,考核不合格者可進行補考1次,補考費用自理,補考仍不合格者,下崗處理。 第7條 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期限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或未復審的,由市安監局或質監局吊銷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繼續獨立從事特種作業。 第8條 「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原證由廠部統一保管,特種作業人員保管其復印件,在操作過程中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丟失或損壞。一旦發生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報告技安部門,繳納工本費後補發。第9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規定的本工種作業范圍內從事獨立作業,並隨身攜帶其復印件,接受上級部門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10條 每年由技安處組織,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操作技能和應急能力培訓、考核,及時進行知識更新,考核情況記入企業內部發的《安全技術操作證》。第11條 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準隨便調離,如需要調離,應嚴格執行企業《變更管理制度》,經企業主管廠領導同意。第12條 對違章作業或管理者,按企業《安全生產獎勵制度》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記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內;對以下情況,由發證部門吊銷「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並追究責任。1、持證作業人員以考試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騙方式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2、持證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3、持證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造成事故的;4、持證作業人員逾期不申請復審或者復審不合格且不參加考試的。第13條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第14條 本制度由技安處負責解釋。如有爭議時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仲裁。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