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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協管員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4-23 12:41:01

『壹』 如何做好行政執法協管員

行政協助執法隊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執法補充力量,其作用日益明顯。隨著我市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正式實施,各項工作任務已比以往有了明顯增多,行政執法人員要承擔如執法辦案、日常管理、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兩違整治、社區聯系、信訪民生問題辦理等各類工作,再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專項整治和上級交辦的臨時性任務,工作量和管理壓力可想而知。因此,建立起一支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執行高效、人員穩定的協管員隊伍,用於輔助執法隊員日常工作,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已成為當務之急。
一、科學規劃,制度規范。隊伍建設,制度先行。如果沒有一整套設置合理,規范科學的規章制度,加強協管員隊伍建設將成為空談。規章制度的制定涉及方方面面,主要應從三個方面來考慮和不斷修改、完善。
1、建立《協管員隊伍三定方案》。任何機關部門、事業單位均有《三定方案》,因為該方案是開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盡管作為一支隊伍而言不同於一個機構或是部門,但由於城市管理協管員隊伍的龐大性和重要性,在設立這支隊伍之初,就應對這支隊伍的人員性質、工作職責、發展方向等有一個清晰的界定,包括對人員的進出等要求,也要有一個明確的方向。該制度的建立,從單位角度講可以更便於加強對協管員隊伍的後續管理,為協管員隊伍管理搭出一個清晰的指導模型,從協管員角度講也可以更找准自身的定位,所為「名不正,則言不順」,試想當一個單位職工都不知道自己今後將何去何從時,不能把手頭的工作做好。
2、建立一系列的規范和獎懲考核制度。如局層面目前正在實施的《協管員量化考核辦法》、《車輛使用規定》,以及中隊層面的《內務衛生管理辦法》、《指紋打卡規定》等等措施,均是做好協管員隊伍管理的一些先進做法。對中隊層面的一些好的管理制度,經過一段時間實踐後,可以由局統一制定標准在全局推廣實行。同時,在協管員管理時,也可以將對正式隊員的管理要求對其參照執行,如目前正在實施的《請銷假管理制度》等。
3、建立培訓和人文關懷制度。參照法制培訓考試模式,建立協管員定期培訓和考試制度,並注重培訓和考核協管員的實際管理能力,可以採取技能大比武等方式,使協管員在實戰中盡快提高管理水平。同時,建立起一系列的人性關懷和激勵措施,建立起「必訪制度」和「談心談話制度」,對協管員自身包括其家庭發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做到領導必訪、必上門慰問、必交心談心,以此加強協管員的集體歸屬感和工作認同感。
二、合理安排,經費保障。俗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無論是對協管員隊伍的裝備還是其他物資上的保障,說到底就是經費保障。作為政府部門而言,只有盡可能的向上級政府說明協管員隊伍的重要性,引起上級的重視來尋求經費上的支持和幫助,最大限度的將協管員隊伍的經費預算列入年初財政計劃,保障每一名協管員的「人頭經費」,更好的保障協管員隊伍的經費支出,消除其後顧之憂。
三、打破身份,機制激勵。可以參照市部分鄉鎮、街道的做法,打破身份限制,在法律法規等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將協管員和正式隊員混崗使用,「看能力,不看身份;看實績,不問出身」,將各方面條件都優秀的協管員推向管理崗位,從而在激勵廣大協管員的基礎上,也可以產生倒逼作用,促進全局隊伍建設的良性發展。同時,也可以引進「鎮聘幹部」的理念,將一些符合條件的優秀協管員轉為「局聘幹部」,使其收入區別於普通協管員,以此達到先進激勵後進的作用,在廣大協管員中產生一個良性的競爭氛圍,促進其共同提高。

『貳』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宗教統戰工作

一、全面理解和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四句話是一個有機整體,前三句講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則,最後一句講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點。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必須毫不動搖地全面貫徹落實。
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尊重和保護公民個人自主選擇、維持或改變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強迫。堅持政教分離,禁止以行政力量消滅或者發展宗教,禁止利用恐嚇、欺騙等手段傳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製造民族矛盾、破壞國家統一的活動。
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就是要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依法管理,使宗教在憲法和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活動,並提高服務意識和社會管理水平。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就是要堅持我國宗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我國傳播、發展和控制宗教,外國人在華宗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我國宗教界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基礎上交流交往。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就是要鼓勵支持各宗教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教義教理新闡釋、禮儀制度新規范和社會服務新探索,自覺適應社會進步和時代要求。
二、准確把握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規律
「我國宗教的社會作用仍然具有兩重性,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還會受到一定范圍內存在的階級斗爭和國際上的一些復雜因素的影響。對這個基本的現實,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宗教具有心理調適等作用,對維系社會秩序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同時,宗教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和社會倫理道德體系,其中包含了勸人為善等積極內容。但是,宗教作為一種有神論的世界觀,也會束縛人們的思想,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
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在不同社會有不同的表現。在階級社會,統治階級出於維護統治的需要,利用宗教來控制人民,讓人們把改變現實的苦難寄託於虛幻的世界,宗教成為剝削階級統治的工具。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從宗教對社會的發展能否起推動作用、對無產階級爭取社會主義的斗爭是否有利的角度,對宗教在階級社會中的社會作用作過大量深入的分析,認為歷史上宗教被剝削階級用來為其剝削制度辯護,起過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極作用。宗教既可以用來維護現存社會秩序,也可以成為破壞原有社會秩序的工具。
在社會主義社會,宗教的社會作用仍然具有兩重性。處理得好,可以對社會發展和穩定產生積極作用。處理得不好,就會產生消極作用,甚至產生很大的破壞作用。關鍵是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導。社會主義社會為發揮宗教中的積極因素、抑制消極作用創造了有利條件。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國宗教界人士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愛國愛教的優良傳統,是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廣大信教群眾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建設力量。宗教教理教義中的某些內容,對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文化和倫理道德,具有積極作用;宗教團體舉辦各種公益事業,有利於服務社會;宗教團體與世界各國宗教界互相交流,有利於增進各國人民間的了解和友誼、維護世界和平。同時,也要防止亂建寺觀、教堂,濫塑露天宗教造像,浪費錢財,影響社會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的改善;防止宗教狂熱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進步產生不良影響;防止宗教被境內外敵對勢力所利用,破壞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要全面、正確地認識社會主義社會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既不能誇大宗教的消極作用,也不能誇大宗教的積極作用。要為宗教發揮積極因素、抑制消極因素創造有利條件和環境,引導和支持宗教界弘揚積極因素,抑制消極因素,因勢利導,趨利避害,不斷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三、理解宗教工作本質上是群眾工作
宗教工作本質上是群眾工作。信教群眾是我們黨長期執政的群眾基礎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積極力量,在我國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和影響。信教群眾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一部分,做好信教群眾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務,要在宗教工作中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
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在政治、經濟等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在國家社會政治生活中具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信教群眾作為人民群眾的一部分,讓他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各項成果,獲得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上的真誠關心和幫助。要發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傳統,深入信教群眾,對信教群眾的基本狀況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根據信教群眾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團結教育和服務引導工作,對他們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和科技知識等教育,使他們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制意識,實現權利與義務相統一。要幫助信教群眾分清正常宗教活動和打著宗教旗號的違法犯罪活動的界限,認清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國、危害人民的本質,提高他們遵守法律和抵禦境外滲透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要支持宗教團體和愛國宗教界人士發揮黨和政府團結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轉變作風,與信教群眾建立密切的聯系,把獲得信教群眾的支持作為一個重要任務。要引導信教群眾正確認識和對待改革發展中的利益調整,反映信教群眾的利益訴求,協助黨和政府做好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團結帶領信教群眾更好地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貢獻。
四、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宗教工作法治化是實行依法治國方略,建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本質要求,是宗教工作適應時代變化和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妥善處理宗教領域各種復雜矛盾問題的根本途徑。目前,國家已經頒布11個配套規章,各地也出台了60多個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水平不斷提高,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團體、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得到有效保障,宗教工作法治化穩步推進。
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涉及宗教的法律法規,努力實現涉及宗教的各種事務及其規范管理有法可依。健全完善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和社會法等相關法律和法規中涉及宗教內容的條文及其司法解釋,應涉及宗教內容的可在法律修訂時予以加入,現在有但不明確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可修訂完善。在配套的條例規章和司法解釋當中也要有相關的內容。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實施10年來的工作實踐,對《宗教事務條例》進行符合實際需要的修訂,進一步完善各項配套規章。
宗教事務部門作為政府管理宗教事務的執法主體,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加強對宗教團體、活動場所和教職人員的引導和監督,並切實保障宗教界的合法權益,為宗教界開展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要進一步明晰政府管理和宗教團體自我管理的界限,充分發揮宗教界的自主作用。加強對黨政幹部、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的普法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法治觀念、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
五、加強愛國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統一戰線
宗教界代表人士是指在信教群眾中有較大影響和較高威望,能與黨和政府緊密團結合作,具有良好綜合素質並積極發揮作用的宗教教職人員和信徒骨幹。經過長期努力,我國各級宗教團體基本完成新老交替,中青年代表人士陸續走上領導崗位,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結構漸趨合理,素質不斷提高。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信教群眾中有著廣泛的影響,他們對教義教規的認識,對現實社會的態度,深刻影響著信教群眾,影響著宗教存在和發展的方式。進一步加強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繼續提升他們正確引領信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對鞏固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對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意見》和《中央統戰部關於加強新形勢下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精神,根據宗教界代表人士成長的特點和規律,拓寬視野,加強教育培養,加大選拔任用力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在規模上能夠滿足引領信教群眾的需求,適應宗教團體和活動場所管理運轉需要;年齡上形成梯隊,老中青合理搭配;結構上各宗教、各教派間保持合理比例,有廣泛代表性;自身素質上,政治素養、宗教學識、道德修養不斷提高,能夠始終緊跟時代和社會發展步伐。要注重把深入細致的教育引導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幫助宗教界代表人士不斷提高政治覺悟,使他們在支持黨和政府團結教育信教群眾方面更好發揮作用。在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旗幟下,堅持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把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最大限度地團結到黨的周圍。
六、認識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
宗教的消亡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可能比階級、政黨的消亡還要久遠。同時,宗教要長期生存、發展,必須與所處的社會相適應。
佛教於東漢從印度傳人我國,在我國傳播發展近兩千年,伊斯蘭教從唐代開始傳人,在我國傳播發展也有一千多年,道教是我國土生土長的宗教,在長期的中國化過程中,宗教的某些教理教義、思想和藝術,已經成為中華傳統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經過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三自愛國運動和革新運動,我國各宗教走上了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堅定不移地擁護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積極參與社會主義建設各項事業,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必須始終堅持中國化的方向。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用中華文化浸潤我國各種宗教。鼓勵宗教界積極對宗教思想和教理教義進行符合時代進步要求和中國實際的闡釋,緊密結合社會實際情況,回應社會和信教群眾需求,從思想上自覺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主動學習和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從優秀傳統文化中吸取養分。要始終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堅決抵禦境外各種勢力的滲透、干預和影響,遏制「去中國化」「逆本土化」等傾向。
七、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既是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具體體現,也是其重要目標。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引導,更好地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支持宗教界人士發揮自身的特點和優勢,增強他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促進社會和諧、維護民族團結、實現祖國統一和對外友好交流等方面作出積極貢獻。積極創造政策條件,幫助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在政策法律許可范圍內探索建立規范的社會公益和服務機構,鼓勵他們積極開展公益慈善,參與社會服務,在賑災救災、扶老幫幼、解危救困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發揮宗教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倫理道德構建和個人心理調適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為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作出應有貢獻。
八、准確理解共產黨員應當團結信教群眾,但不得信仰宗教
信教群眾工作也是黨的群眾工作。做好信教群眾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團結好廣大的信教群眾,共同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共產黨員團結信教群眾,既是黨的群眾路線的要求,也是現實工作的需要。
共產黨員不同於一般群眾,共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中國共產黨從建黨開始就以馬克思主義為行動的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堅持世界的本原是物質,物質決定意識。黨的全部理論、思想和行動都是建立在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基礎之上的。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談得上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體系中更高層次的理論,才談得上用馬克思主義指導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實踐。由此,也就決定了黨員不能贊同唯心主義、不能信仰宗教成為中國共產黨的一項基本的思想和組織原則。這一原則在不同歷史時期明確寫在黨的重要文件和領導人的講話中。堅持共產黨員不得信教,是我們黨領導人民不斷取得革命、建設和改革勝利的一項重要思想和組織保證。
共產黨員要嚴格遵守黨章規定,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牢記黨的宗旨,不得信仰宗教,更不得傳播和發展宗教,或者借教斂財。對已經信教的黨員要加強思想教育,如經黨組織幫助教育後仍未轉變,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妥善進行組織處理。對堅持不改的要勸其退黨,情節嚴重的要開除黨籍。在信教群眾佔大多數的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允許黨員幹部在不違背基本立場情況下,尊重和隨順一些帶有宗教色彩和宗教傳統但已成為風俗習慣的活動,這要與黨員信教區別開來。
九、加強基層宗教工作
基層宗教工作量大面廣,任務繁重,是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基層宗教工作,打好宗教工作基礎,對做好宗教工作意義重大。
一是提高對基層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宗教工作無小事,充分認識到加強基層宗教工作的重要意義。要關心基層宗教工作部門和隊伍的建設,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幹部培養、經費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將基層宗教工作納入領導班子評價考核體系,把貫徹執行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妥善處置涉及宗教各類問題作為考核黨政領導班子和分管幹部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基層宗教工作的督促檢查,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督辦、檢查、反饋、問責等機制,促進重大問題的處理和重大事項的落實。加強對基層黨政幹部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宗教理論政策水平和處理宗教問題的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基層宗教工作體制機制。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要建立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宗教工作聯會議等協調機制,健全區域性協調機制,並根據工作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機制和平台。充分發揮基層黨政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將宗教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系統。進一步建立完善縣(市、區、旗)、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宗教工作網路和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宗教工作責任制,明確屬地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基層宗教工作網格化管理。
三是切實加強基層宗教工作力量。市(地、州)、縣(市、區、旗)級統戰部門要加強宗教工作力量,確保縣級宗教工作機構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能夠有效履行職責。鄉鎮(街道)設立宗教工作助理員、村(社區)設立宗教工作協管員,宗教活動場所配備宗教工作信息員,給予必要的工作補貼,形成主體在縣、延伸到鄉、落實到村、規范到點的工作網路機制。

『叄』 宗教協管員的工作筆記怎麼寫

工作筆記在自己寫的時候應該把自己的工作情況,做好記錄每天的工作感想寫一下反思。

『肆』 如何做好社區網格管理員工作

主城區網格員:採集錄入人口、房屋、事件等各類基礎信息;及時排查上報矛盾糾紛、不安定因素、不安全隱患等各類動態信息;開展法制和治安防範宣傳;服務幫助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殘疾人、留守婦女兒童等特殊群體;協助社區及相關部門救治、管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協助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對服刑在教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等進行幫教和管控;為群眾代辦相關部門延伸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協助社區開展其他社會服務管理工作;完成上級綜治部門和網格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農村新社區(村)網格員:主動開展轄區內各類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及時排查上報跨兩個以上社區(村)的較大矛盾糾紛、較大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隱患等各類動態信息;採集人口、房屋、事件等各類基礎信息;定期開展法制和治安防範的宣傳;服務幫助農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殘疾人、留守婦女兒童等特殊群體;
協助社區(村)及相關部門救治、管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協助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對服刑在教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等進行幫教和管控;為群眾代辦相關部門延伸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村莊環境整治、科技服務、農技咨詢等服務工作;協助社區(村)開展其他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完成上級綜治部門和網格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伍』 開封縣祥符區村級協管員具體幹啥的。要培訓2個月

協助村級做一些管理事務,比較:常見的有交通協管員、治安協管員、區管協管員等,不在正式編制,屬於臨時性質的。有的協助行政管理部門,做一些基層工作,如社區協管員;有的協助做一些黨群工作,如工會協管員、婦聯協管員。有關部門臨時性聘用的人員,協管員不具備執法資格。

『陸』 昌平區公安協管員規章制度

昌平區公安協管員規章制度

為強化流動人口聚集區社會治安防控,增強群眾安全感,有效緩解城鄉結合部地區突出治安問題,按照區委、區政府關於在全區推行村莊社區化管理模式的要求,昌平區招錄負責輔助派出所及社區民警開展村莊社區化管理,為有效發揮公安協管員的作用,特製定公安協管員規章制度如下:
公安協管員的性質和職責
第一條、公安協管員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隸屬公安分局領導、輔助社區民警實現對村莊社區化管理工作的基層公安協警人員。
第二條、公安協管員的主要職責任務是:
(一)社會治安管理。主要負責在村內街巷、出入口開展日常巡邏防控,查驗出入證件,及時發現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協助社區民警處理村內各類案件及糾紛,確保所負責的村莊不發案、少發案。
(二)情況信息收集。在日常巡防防範工作中發現各類違法犯罪線索,收集社情民意,及時上報社區民警、派出所開展相關工作。
(三)實有人口管理。主動配合社區民警對轄區常住人口、流動人口的底數及人員變化情況進行統計,協助公安機關落實日常工作。
(四)安全防範宣傳。配合社區民警開展防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向群眾傳授各類防範知識;
(五)矛盾排查調處。了解因拆遷佔地、鄰里糾紛、干群矛盾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配合地方政府和派出所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六)控制社區內違章建設。配合地方黨委政府開展對進村違建建材的查堵疏導勸解工作,有效遏制違章私搭亂建現象。
公安協管員的招聘
第三條、公安協管員的招聘應當在本人自願報名的前提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有利於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積極性的原則、通過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合格的,聘用為協管員。此外,招聘協管員由街道(鎮)綜治辦、派出所進行雙政審,並報區綜治辦、分局人口管理處備案,確保招錄的人員政治可靠、素質較高、責任心較強。具體條件如下:
(一)年齡18—45周歲,男性,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本人無政治歷史問題,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
(四)優先考慮居住在本地社區(村)居民,如本地居民無法達到招聘要求,也可招募外地有安保工作經驗的人員;
公安協管員的管理
第四條、成立村莊社區化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安分局分局長葉國清任組長,公安分局副分局長周燕濱副組長,各屬相關職能單位及派出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處,負責日常工作,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處處長於錫躍任辦公室主任。
第五條、公安協管員的管理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處及各屬地派出所進行管理。其中: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處負責指導派出所對公安協管員招聘、組織、指導等工作,屬地派出所負責具體業務指導和日常管理、使用。公安協管員實行集中食宿、統一管理的半軍事化管理方式。
第六條、公安協管員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掌握全區公安協管員建設情況。
(二)根據全區實際,制定公安協管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公安協管員開展村莊社區化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指導各派出所加強對公安協管員的教育培訓、考核評比等活動。
(四)監督檢查公安協管員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監測公安協管員發揮作用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屬地派出所,督促改進。
(五)及時收集、匯總公安協管員工作信息,總結推廣在公安協管員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和突出作法,推動公安協管員隊伍全面發展。
(六)每年年終召開公安協管員工作總結表彰會,總結全年工作,部署次年工作任務,並對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七條、派出所對公安協管員管理的主要職責。
(一)派出所要明確一名主責領導及負責公安協管員的社區民警,並不斷完善公安協管員工作規范、管理制度、勤務指揮、業務培訓、考核獎懲等制度建設。同時,對公安協管員的工作實行一事一報、一月一總結,及時收集匯總上報各類公安協管員工作信息。
(二)根據警情分析、發案規律和特點,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圍繞「三高」,科學合理安排公安協管員的投向和投量。指導公安協管員開展社會治安管理、情況信息收集、實有人口管理、安全防範管理、矛盾排查調處、控制社區違建等工作。
(三)派出所負責對公安協管員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同時按照以情待人、以制度管人的機制,強化對公安協管員的使用和管理。
公安協管員的工作制度
第一節 公安協管員紀律規定
第八條、公安協管員的工作紀律。
(一)公安協管員自身沒有執法權,只能協助公安機關履行職責,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工作。工作期間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團結協作。要注意遵守保密條例、制度。
(二)公安協管員不得參與具體執法辦案工作,不得從事對違法犯罪嫌疑人的詢、訊問,採取強制措施等應由民警承擔的工作,不得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扣押他人證件或財物、搜查他人身體、住所或場所,不得直接從事或參與罰沒、收費等工作。
(三)公安協管員在工作時間要注意個人行為規范、舉止言語文明、不得飲酒,在非工作時間不得酗酒滋事。不得擅離崗位、遲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出勤的,要提前請假。工作中應保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統一著裝、佩戴標識。夜間需攜帶照明設備。
(四)公安協管員不得對現行違法犯罪活動、突發災害事故等案件或事件冷漠觀望,對求助群眾態度冷淡、推諉扯皮。
(五)公安協管員不得參與自身職責以外的工作,不得違反「三個凡事」的鐵規鐵紀。三個凡事是指:凡是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一律給予開除;凡是泄露警務工作秘密、違法辦案、辦人情案的,一律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凡是打聽案情、說情託人、接受吃請、收受財物的,一律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六)公安協管員使用的裝備由派出所負責統一管理,公安協管員僅負責使用,如人為損壞,需按值賠償。
第二節 公安協管員著裝規定
第九條、公安協管員的著裝規定。
公安協管員著裝應當統一並佩戴標識。同時,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與便服混穿;
2、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3、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飾物;
4、不得赤腳穿鞋或者赤足。
5、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化濃妝、戴首飾;
6、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卷發(自然卷除外)、剃光頭或者蓄鬍須;
(二)著裝時,應當舉止文明。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倒卧。
(三)著裝時,不得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四)辦公時間在辦公區域內,不準穿短褲、背心、禁止袒胸赤背。
第三節 公安協管員內務規定
第十條、公安協管員辦公設備由公安分局、派出所統一配發,個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不得故意損壞,故意損壞自賠。
第十一條、公安協管員要及時維護辦公室、宿舍衛生,每日下班前進行必要的打掃,周五下午統一打掃衛生。
第十二條、公共區域衛生有當日值班的協管員負責。
1、禁止在公共區域亂擺亂放、亂寫亂畫、亂扔煙頭、紙屑,隨地吐痰。
2、禁止浪費、破壞公共區域的用品、設施。節約能源,及時關閉水龍頭,離屋後要隨手關窗、關計算機、關燈、關空調。
第十三條、辦公室、宿舍內務衛生要求:
1、配發的辦公用品要擺放整齊,布局合理,美觀實用。
2、辦公桌上除擺放辦公物品外,不得隨意亂放其它物品。
3、辦公室要整潔、無雜物亂堆放、無蜘蛛網,地面無污跡和灰塵、無痰跡,桌椅、櫃頂不積塵,門窗玻璃須保持清潔,禁止將室內垃圾掃到樓道、走廊或扔到樓下。
4、辦公桌椅要專人專用,不準隨意挪動或更換。
5、辦公室和宿舍內不得飼養寵物,不得張貼與工作無關或與身份不符的圖片、照片、粘貼畫,保持牆面整潔。
6、辦公室及宿舍內不得擅拉鐵絲、繩索;辦公室內不得懸掛擺放制服、便服及與辦公無關的私人物品。
7、宿舍內床單、被罩等物品,要及時清洗,保持清潔。被褥要疊放整齊,床上不放衣物及其他物品。
第十四條、公共區域及辦公室、宿舍所有傢具、電器、各類器材均為集體資產,要愛惜使用,禁止隨意挪動、不得帶離單位。
第四節 公安協管員內部安全規定
第十五條、公安協管員應加強單位內部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現治安災害事故。
(一)未經許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品進入辦公區。
(二)嚴禁在辦公室及宿舍內使用明火。未經批准,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
(三)下班離開辦公室,要關閉屋內電器(包括電腦、電燈、空調等)。
(三)各類文件、材料及時清理並裝入文件櫃,不得在桌面雜亂擺放。嚴禁在辦公區、宿舍存放貴重物品和大量現金,私人物品要妥善保管。
(四)本人所用電腦要全部設置開機及屏保密碼,不得讓外單位人員使用。
(五)嚴禁留宿非本單位人員。
(六)發生緊急情況或安全事故,必須立即採取措施,如實、逐級向有關領導報告。
第五節 機動車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應由主管民警指定專人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的人員應具有3年以上駕齡,未發生過交通事故。
第十七條、駕駛員應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開特權車,嚴禁違章行車、酒後駕車。
第十八條、駕駛車輛必須報請主管民警同意,填寫《出車登記表》,並隨身攜帶駕駛本。嚴禁將車輛駛出管界。車輛使用完畢後,應及時告知主管民警並將鑰匙交回。
第十九條、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由主管民警及指定的駕駛員負責。
第六節 公安協管員的勤務制度
第二十條、公安協管員應統一由派出所、社區民警安排使用,不得擅自行動。
第二十一條、派出所要建立「日會商、周講評、月總結」工作機制,確保公安協管員工作取得實效。
(一)建立工作交接班制度,實行「日會商」。即:公安協管員在每日工作結束後,要將前一日的工作進行匯總,突出情況及時上報主管民警。交接班記錄要留存備查。
(二)針對公安協管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派出所要實行「周講評」。即:針對公安協管員的工作狀態、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講評,督促整改。
(三)定期對公安協管員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典型作法進行總結,實行「月總結」。即:每月對公安協管員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突出作法,及時總結上報,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處負責適時向全局推廣,營造良好氛圍。
第二十二條、公安協管員在日常工作中應當遵循以下原則開展工作。
(一)合理配置的原則。公安協管員在開展工作時要堅持合理配置的原則。依據不同的工作性質及工作內容,按照主管民警的要求及時調整工作時間、地點及工作人數,妥善解決「出工不出力」的問題。
(二)及時報告的原則。工作中中遇有群眾舉報、治安案件、災害事故、突發事件等要及時報告派出所,並配合現場民警進行先期處置。
(三)協同處置的原則。對正在實施犯罪的嫌疑人要保持鎮靜,配合民警設法制伏犯罪嫌疑人,並發出信號召集其他公安協管員或群眾報警;對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要盡可能看清人數、衣著、體貌特徵、所用交通工具號牌等。
公安協管員的績效考評
第二十三條、公安協管員的績效考評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處、派出所工作共同開展,制定具體的公安協管員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公安協管員的工作考核。
第二十四條、公安協管員的績效考核由屬地派出所具體負責,每月定期開展,考核結果與公安協管員的月補助直接掛鉤。績效考核實行百分制,70分以下為不合格,70分至90分為合格,90分以上為優秀,每月考核分值要記入公安協管員個人檔案。
第二十五條、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遵紀守法情況、按規定出勤情況、通訊暢通情況、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等。
第二十六條、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處要定期通過組織開展「優秀公安協管隊伍」、「優秀公安協管員」等評選活動,進一步激發公安協管員的工作熱情,最大限度的發揮公安協管員的作用。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工作紀律、責任心不強、不負責任,甚至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協管員,以及績效考核連續三個月不合格的公安協管員,要給予通報批評、扣發月補助、直至辭退、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
公安協管員的教育培訓
第二十八條、根據公安協管員的工作職責及性質,對公安協管員應當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崗前培訓由公安分局人口處統一組織,崗前培訓不合格的,不能從事公安協管員的工作。
第二十八條、屬地派出所要適時組織公安協管員進行集中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工作要有計劃、有安排、有檔案記錄。教育培訓方式可採取分期、分批輪訓和印發材料集體學習等方法。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時事政治、國家有關法律、規章和政策規定、日常工作常識等。
第二十九條、公安分局人口處要定期組織開展全區性公安協管員「比武練兵」活動,以檢驗公安協管員整體水平和專業素質,推動全區公安協管員能力建設。對於表現突出的,要適時予以獎勵。
此規定至下發之日起執行,規定的解釋權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處負責。

昌平公安分局
2010年7月

『柒』 如何依託基層組織建立協管員的利益保障機制和激勵機制

(一)因地制宜,構建一支文化管理員和文化志願者兩相結合的基層群眾文化隊伍。為避免新建的文化設施因無人管理導致資源閑置,切實發揮東莞豐富的基層文化設施效能,借鑒福建省設立村級文化協管員的做法,建議以市委、市政府名義聯合下發文件,在每一個村(社區)配備至少1名專職的文化管理員,同時,借鑒團市委建立志願者的做法,制定相關政策,積極吸納對基層文化工作有熱忱並願意參與文化活動的社會人士作為文化志願者加入基層文化服務行列,構建一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專兼結合的基層文化工作隊伍。

(二)強化培訓,大力提升文化管理員和文化志願者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建議由東莞市文廣新局負責村(社區)文化管理員的各項技能培訓工作,由市文化館承擔培訓辦法的制定、授課專家的邀請、培訓教材的編寫、培訓課程的設置、培訓時間的安排,參訓教師和學員的考核、反饋意見的收集等具體工作。以召集各片區內文化管理員集中培訓為主,包片輔導老師到鎮(街)進行培訓為輔,市文廣新局每年至少要在各片區組織一次集中培訓,包片輔導老師按各鎮(街)實際情況安排輔導期數。各鎮(街)文廣中心要結合鎮街特色和當地的實際需求,為轄區內的文化管理員和文化志願者開展每季度不少於1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升基層文化隊伍的專業技能和服務水平。

『捌』 跪求流動人口協管員培訓心得怎麼寫越長越好

服務管理工作服務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縣委政法委領導高度重視,在強化服務職能,強化嚴管嚴控方面進行了統籌部屬。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委、縣政府深化流動人口管理機制,成立專門領導機構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措施,出台政策,在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的前提下,為流動人口提供政策扶持
二、強化基礎信息庫建設、加強流動人口管理
清理清查活動,建立健全人口基礎資料庫,加強實有人口管理。以社區為依託,構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平台,推行居住證等「一證通」服務管理措施。重點做好「無業可就、居無定所、無正當生活來源」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鄰里守望」的渠道,發揮綜治協管員、樓長、樓棟長和信息員的作用,及時掌握本轄區出租房和流動人口情況。發揮社會救助體系的作用,對無家可歸的流浪兒童,和無經濟來源的流動人口提供社會救濟。建立社會服務體系,為無業流動人口提供就業。建立社會一體化服務體系,為流動人口子女提供學習機會,逐步實現流動人口與常駐人口管理與服務的一體化。
三、提升服務水平、為流動人口提供良好工作環境
在全縣建立社會管理服務中心,縣公安局、各邊防派出所對流動人口實行歸檔管理。縣政府,縣民政局對流動人口困難戶進行社會救助。開展「兩有」主題實踐活動,縣直各部門加強對流動人口困難戶幫扶工作...

『玖』 如何加強輔警的日常管理

當前交通協管員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工作強度大,隊伍的素質良莠不齊,待遇不高,經費得不到保障,導致協管員隊伍難以得到相對的穩定。工資最高的也只有1200元,難以維持他們的正常生計,導致部分交通協管員在工作之餘,不得不自己另謀生計,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難。有的協管員由於工作過於辛苦,而得到的報酬又太少,不得不自行離開警隊,另謀出路,造成了協管員隊伍中人員的流動性太大,不便於管理,也難以留住技術性的人才,使得整個交通協管員隊伍整體素質難以得到穩定和提高。。(一)是協管員素質參差不齊,整體素質偏低,與公安正規化隊伍存在差距,一些協警尚未形成「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理念,管理過程中不文明;(二)是交通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欠缺,難以勝任本職工作。在執勤過程中辦外行事,說外行話,很難有效的開展工作。(三)是精神狀態和形象不佳,個別協警工作時沒有精神頭兒,沒有底氣。協警作為輔警而言,一言一行代表交警乃至政府的形象,如果因管理不到位出問題,將極大的損害交警的形象,破壞交警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印象。因此,要對這支隊伍作出相應的管理。一、嚴格源頭管理,把好交通協警「入門關」就是嚴格招錄程序,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從協管員錄入源頭上抓起,確保隊伍較好素質。為確保協警隊伍的整體素質,在協警的招聘錄用上,招錄標准、招錄程序都要做明確的規定。在招聘協警人員時,對其個體的綜合素質,如年齡、身體、文化程度、政治素質等方面提出嚴格的要求,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堅決不讓進來,寧缺毋濫。二、提高對協警隊伍管理的認識由於警力的嚴重不足,現有的交警力無法滿足繁重的交通管理需要,因此在實際工作中,由協警指揮交通秩序、疏導交通堵塞、維護事故現場、協助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參與方方面面的交通管理工作,增強警力保障,是管理中的一個積極因素。但必須清醒的認識到協警隊伍只是道路執法的重要輔助力量,決不是執法的主體,讓協警獨立執法的做法,本身就是違法。協警雖然在一定時期內存在,但是必須在嚴格的職責和許可權內、在正式幹警的帶領和監督下協助參與日常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堅決杜絕獨立執法。三、加強協警的培訓和教育根據交通協警的業務素質和技能要求,協警在上崗之前,就要組織他們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等交通管理常用法律法規;要專門安排時間,集中開展交通指揮手勢強化訓練、隊列訓練和體能訓練,規范協警指揮手勢,提升協警外在形象。上崗後,還要採取「一對一」的民警責任制,民警要對所負責的協管員進行傳幫帶,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加強在崗位職責、紀律作風、業務技能、安全防護知識、職業道德和群眾工作等方面的培訓,苦練基本功。四、要建立完善管理考評機制,提高工作效能一是把協警納入隊伍管理范疇。可以把針對民警的制度延伸到協警身上,參照管理民警的要求加強管理,完善相關檔案,規范著裝和佩帶標志要求(要有較為明顯的標志區分交警與協警),堅持規范上崗,文明執勤;二是明確監管責任。實行制度管人,與相關負責人的考評掛鉤,對於協警發生嚴重問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三是實行目標量化管理考核,進一步細化協警的職責、任務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檔案和考核記錄,落實激勵機制,徹底改變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乾壞一個樣的局面,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發揮交通協管員隊伍協助管理交通的作用。

『拾』 宗教場所協管員村幹部可以嗎

宗教場所你要是個村幹部,你要去管理這個地方,我想應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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