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負責人任命紅頭文件怎麼寫呀
XXXXX有限責任公司文件
XXX辦〔〕003號
任命書
各單位:
鑒於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需要,經董事會研究決定:任命XXX為公司安全生產副總經理。
安全管理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企業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並組織實施。
3、協助總經理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專題會議)、生產安全技術會,聽取各單位的有關安全生產環保工作匯報,分析安全生產動態以及需要進行技術改造的建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4、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抓好中層幹部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以及全員安全培訓。
5、堅持「五同時」原則,監督檢查生產、安全、設備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整改,負責審批特級動火、特殊登高作業證,組織審批開停車方案及維修計劃中的安全措施。
6、審批勞保用品計劃,按國家規定配備勞保防護用品。
7、負責或配合本職業務范圍內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審核和落實防範措施。
8、組織主持重大事故調查處理上報工作。協助搞好工傷事故等勞動鑒定工作。
9、嚴格貫徹執行新、改、擴、大修工程和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認真執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時的「五同時」原則。
10、組織好公司進行的各項安全活動,推廣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11、按照安全責任制制定安全技術改造工作計劃,落實在具體工作中。
12、組織編制、修訂安全生產環境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2. 企業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負責人任命紅頭文件怎麼寫
基於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我公司(廠)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實際情況,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全面負責我公司(廠)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現將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名單公布如下:組長
組員 若干
安全管理小組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行使安全管理權,各部門要積極配合、服從安全管理小組指定或下發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
****公司(廠)
年 月 日
3. 正式印發的風險管理制度是否要紅頭文件
企業職工應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關於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 工作。 (二)企業單位中的生產、技術、設計、供銷、運輸、財務等各有關專職機構,都應該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三)企業單位都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機構或專職人員的工作。勞動保護工作機構或專職人員的職責是:協助領導上組織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護的法令、制度;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上研究處理;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指導生產小組安全員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參加審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設計計劃,並且參加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且督促他們按期實現;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四)企業單位各生產小組都應該設有不脫產的安全員。小組安全員在生產小組長的領導和勞動保護幹部的指導下,首先應當在安全生產方面以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並協助小組長做好下列工作:經常對本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督促他們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安全生產制度;正確地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檢查和維護本組的安全設備;發現生產中有不安全情況的時候,及時報告;參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協助領導上實現防止事故的措施。 (五)企業單位的職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進行違章作業,並且要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根據「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綜合各種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對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在生產中應負的安全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制度,《安全生產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安全管理必須實行的一項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呼經十七條第一款作了明確規定,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對其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主要內容是,廠長、經理是法人代表,是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各級領導和生產管理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有關的職能機構和人員,必須在自己的業務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職工必須遵守以崗位現任制為主的安全生產制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制度,不違章作業,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險情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採取緊急防範措施。 國務院1963年發布的《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生產工作的幾項規定》要求企業勞動保護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並明確規定:企業領導(廠長、經理)對本單位構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責任(或總的責任),在管理生產的同時要管理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1978年,中共中央下發的《關於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規定:一個企業發生傷亡事故,首先要追查廠長的責任,不能姑息遷就。由於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採取的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危害的措施,常常不是哪一個職能部門就能單獨完成的,需要各有關職能部門和車間相互配合,因此,沒有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的全面負責,這些措施就難於實現。 實踐證明,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有利於增加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職工的責任感和調動他們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由各個行政部門、采區、車間、班組(工段)和個人組成,各自具有本職任務或生產任務。而安全不是離開生產而獨立存在的,是貫穿於生產整個過程之中體現出來的。只有從上到下建立起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分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將法規賦予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由大家來共同承擔,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個整體,各類生產中的事故隱患無機可乘,從而避免或減少事故的發生。因此,許多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在實行中、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對安全工作採用目標管理的方法,並與獎懲制度緊密結合,使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強,這種做法是將生產安全所要達到的目標事先制定,並層層分解,落實到部門、各班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或達到以這個目標,在獎金或其他方面要給予獎勵;若完不成目標,要扣罰獎金或給予其他處罰。在實行時,通常考慮了責、權、利統一的原則,即,權力大,所應承擔的責任就重,因此在獎懲方面也要重獎、重罰,就象國務院領導所講的那樣做到有權就要負責,責權統一。 註:本篇法規已被《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發布日期:2008年1月15日實施日期:2008年1月15日)廢止(原因:已被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7年4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公布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04年1月9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代替)
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意識,在員工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員工懂得安全生產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特製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
企業的培訓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車間的培訓由各車間的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的培訓由各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2、培訓計劃的制定
根據企業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訓計劃;各車間、班組根據企業的培訓計劃,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3、培訓的原則
要本著「要精、要管用」的原則,培訓應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4、培訓的內容
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業培訓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為主;車間、班組培訓以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藝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為主;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以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為主;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人員培訓以危險源的危險因素、現實情況、可能發生的事故、注意事項為主。
5、培訓的形式
學習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如課堂學習、實地參觀、實際演練、安全技能比賽、看錄像、研討交流、現場示範等。
6、培訓的學時要求
(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學時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行業主要負責人培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不得少於8學時;新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高危行業不得少於48學時)
7、要求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8、建立培訓檔案
要建立培訓台帳,培訓結束培訓計劃、培訓名單、課程表等有關資料存入培訓檔案。 二、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人、技術負責人等有關管理人員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的責任,保障生產者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特製定本責任制。 本責任制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各級、各部門、各項目經理部組織實施。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如下:
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各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實施本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罰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4、領導並支持安全管理部門或人員的監督檢查工作。 5、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公司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和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公司生產經營責任
1、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分公司經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組織設計。 3、參與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審批本企業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外包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本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生產問題。 6、認真聽取、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一圖九表法、業內資料管理標准和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正常運轉。 7、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
公司技術經理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公司經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 並提出決定性意見。 4、 領導安全技術公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並組織鑒定驗收。 5、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7、貫徹實施「一圖九表」現場管理法及業內資料管理標准。參與文明施工安全檢查,監督現場文明安全管理。
安全部門責任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公司范圍內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企業內部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參加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簽發合格證。 5、開展危險預知教育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監督檢查公司每月一次、項目經理部每周一次、班組每日一次。 6、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參加架子搭設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會審;參加生產會,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參加暫設電氣工程的設計和安裝驗收,提出具體意見,應監督執行。參加自製的中小型機具設備及各種設施和設備維修後在投入使用前的驗收,合格後批准使用。 8、參加一般及大、中、異型特殊手架的安裝驗收,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有關部門或人員解決落實。 9、深入基層研究不安全動態,提出改正意見,制止違章,有權停止作業和罰款。 10、協助領導監督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對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單位,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解決。 11、鑒定專控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其使用。 12、凡進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安全人員有權監督其符合現場及上級的安全管理規定,發現問題立即改正。 13、督促班組長按規定及時領取和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並指導工人正確使用。 14、參加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技術部門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業性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環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後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雜訊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參加傷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編輯本段組織部門責任
1、勞資、勞物 (1)對職工(含分包單位員工)進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將安全技術知識列為工人培訓、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對招收新工人(含分包單位員工)要組織入廠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 (2)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3)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4)參加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並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人事 (1)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企業實際,配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術和實施經驗的安全乾部,保證安全乾部的素質。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加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3、教育 (1)組織與施工生產有關的學習班時,要安排安全生產教育課程。 (2)各專業主辦的各類學習班,要設置勞動保護課程(課時應不少於總課時的1-2%)。 (3)將安全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生產計劃部門責任
1、在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時,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衡生產,保障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協調一致。對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的項目必須視同生產任務,納入生產計劃優先安排。 2、在檢查生產計劃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措施項目的執行情況,對施工中重要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實施工作(如支拆腳手架、安全網等)要納入計劃,列為正式工序,給予時間保證。 3、堅持按合理施工順序組織生產,要充分考慮到職工的勞逸結合,認真按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4、在生產任務與安全保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解決安全工作的實施。
項目經理責任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並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承包,聘用業務人員時,必須本著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並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包工隊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外包工隊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8、對外包隊加強文明安全管理,並對其進行評定。
項目技術負責人責任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准。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的全面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 上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確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標准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貫徹實施一圖九表法及業內資料管理標准。確保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 9、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10、加強外包隊伍的結構安全評定及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定。
項目工長、施工員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包工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包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認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作業違章行為。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包括外包工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安全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每周或不定期組織一次所管轄班組(包括外包工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並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現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進現場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項目工人責任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6、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7、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或檢查。
分包單位負責人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單位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按制度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工手續,做好本單位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經常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單位人員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3、必須保持本單位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批准後新來人員應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並經入場和上崗安全教育後方准上崗。 4、根據上級的交底向本單位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針對當天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做好班前安全講話,監督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5、參加每月四次的項目文明安全檢查,檢查本單位人員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隱患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做好傷者搶救工作, 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7、服從總包管理,接受總包檢查,不準跨省用工及使用外地散兵游勇。 8、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崗位責任制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二、 保管和使用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擅自銷毀和挪作他用。 三、 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方案進行爆破作業。 四、 嚴格遵守國家爆破物品管理制度和礦山《爆破安全規程》及安全操作細則進行安全操作。 五、 爆破後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和處理。 六、 爆破結束後,將剩餘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 七、 禁止亂扔、亂放及人為丟失、損壞和私自帶上井。 八、 對所履行的職責,因安全使用操作不力、違章違紀、失職、瀆職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承擔追究。 安全崗位責任制一、 服從分管領導,協助安全礦長搞好公司安全生產、安全檢查、隱患治理工作,保證礦山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安全為天。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依照制度規定進行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二、 負責制定完善公司各單位(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並按規定落實進行考核。 三、 參與其他職能部室編制有關工程設計,開拓布局和工程接續中的作業規程制定和建議,保證生產中安全系統工程的正常進行並及時分析、整改、處理所存在的安全問題。 四、 加強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治理情況的監察排查力度,及時匯總、總結安全員的現場巡迴檢查記錄情況。嚴格執行安委會決議和安全例會制度,負責組織好各項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工作。 五、 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查處施工現場中所存在的安全問題,隨時進行採掘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指導、通風設施及必備的勞保用品使用及防護措施情況的監理。發現生產中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下令停止作業,並立即向安全礦長匯報,及時拿出整改措施限時落實整改。
4. 告知函是否需要紅頭
公文中的」函」是否需要紅頭?紅頭應如何寫?寫回答有獎勵
公文中的」函」是否需要紅頭?紅頭應如何寫?
寫一個單位之間的協調函或工作函,正文格式明白怎麼寫,就是不知需不需要紅頭?如何寫紅頭? 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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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昌斌的
2019-09-25
關注
函件也是需要紅頭的。
一、函件是公文的一種,需要嚴肅對待,它的紅頭只有一種內容,比如你是四川南充市委辦公室的,那麼你辦的函件頭的內容就應該是:中共南充市委辦公室。
二、函件紅頭字不需要加「文件」兩字。加文件兩字的種類一般都是XX發的正式文件,比如上面例子中就應該是南委發或者南委辦發,這些文件的紅頭字就應該是:中共南充市委辦公室文件。
三、函件中一般不編輯文號,主要是國家提倡少發文,發短文,不編輯文號可以節約文號,除非是少數很重要的函件。
(4)安全培訓計劃文件紅頭擴展閱讀:
函是指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種平行文,不能用於上下級機關。
函作為公文中惟一的一種平行文種,其適用的范圍相當廣泛。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調動幹部,聯系參觀、學習,聯系業務,邀請參觀指導。
(二)詢問和答復問題。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門詢問的「關於機關離休幹部病故撫恤問題」的問題以及民政部對此問題的答復,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如《民政部關於請安排每年生產三百輛火葬運屍專用車的函》就是為向國家計劃委員會請求批准而發的。
5. 如何下發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紅頭文件
要真正落實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 黨委(黨組)中心組是黨委的政治理論學習組織,是領導幹部在職理論學習的基本形式,它對於提升領導幹部的理論素質和黨性修養具有重要作用,它通過學習理論、提高認識
6. 崗位安全管理制度紅頭文件範本
不知道您所需要是哪一塊的制度,給你一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准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准,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准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准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准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 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並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7. 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需要哪些材料
在《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化通用規范》(AQ3013)的基礎上,2011年國家安監管總局出台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標准》(安監總管三[2011]93號)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評審管理辦法》(安監總管三[2011]145號),結合《關於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局和工業信息化部 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文),危化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按要素要求的制度、及記錄如下:
一、法律法規和標准
1、企業制定的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管理制度;
2、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清單(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應識別到條款);
3、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文本資料庫;
4、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更新記錄;
5、企業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傳達給相關部門的發放記錄;
6、企業宣傳和培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活動記錄;
a.培訓記錄;
b.告知書;
c.宣傳材料。
7、企業編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執行情況的符合性評價報告;
8、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評審中的不符合項原因分析記錄(以列表的形式);
9、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評審中的不符合項整改記錄(整改計劃、整改措施);
10、不符合項整改落實情況表。
二、機構和職責裝檔資料目錄
1、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
2、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蓋公司公章);
4、企業各級組織(職能處室、車間、班組)制定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根據目標分解內容);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制定、考核、獎懲、評審、修定);
6、企業各級組織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包括各個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從上往下逐級簽訂);
7、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記錄(定期考核,建議每季度一次);
8、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獎懲記錄
9、(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獎懲記錄);
10、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a. 企業制定的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委會、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職責分工要明確);
b.企業下發的各安全職責頒布實施的文件(紅頭文件);
11、主要負責人組織和參與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的記錄;
a.企業下發的關於開展安全標准化工作的通知(紅頭文件,成立安全標准化領導小組,包括人員、資金、設備、設施);
b.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實施方案;
c.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關於開展安全標准化工作的專題會議」記錄;
12、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
13、安全文化體系文件(企業的理念、價值觀、方針、宣傳口號等):
14、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承諾書;
15、安委會會議記錄;
16、安委會會議問題跟綜落實記錄
17安全生產工作匯報資料;(包括各職能部門、成員單位上安委會資料);
18、領導幹部帶班制度;
19、領導幹部帶班記錄及考核記錄;
20、安委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文件(紅頭);
2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證、安全管理人員證(原件或復印件);
22、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配備或委託文件(注安證);
23、企業設置管理部門的文件(紅頭);
24、治安保衛部門設置及專職治安保衛人員配備文件(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25、企業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委會網路圖到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圖(包含公司所有職能部門);
26、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27、企業編制的安全措施費用提取計劃(蓋公司公章);
28、企業編制的安全生產費用實施台賬;
29、企業為全體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台賬及繳費單復印件。
30、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保險考核記錄(考核兌現);
三、風險管理裝檔資料目錄
1、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2、企業下發關於成立風險評價小組的通知文件(有從業人員參加)
3、作業活動清單
4、設備設施清單
5、風險評價記錄:
a.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
b.安全檢查分析記錄等;
c.其他風險評價方法。
6、風險評價報告;
7、風險評價有關會議記錄或紀要;
8、重大風險清單;
9、風險控制措施記錄;
10、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
11、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記錄;
12、隱患治理制度;
13、隱患治理台賬;
14、隱患治理通知單
15、隱患治理記錄;
16、重大隱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實情況的記錄;
17、重大隱患項目檔案;
18、重大事故隱患防範措施和書面報告;
19、隱患整改計劃;
20、安全生產預警預報體系(一級企業);
21、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應包含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的內容);
22、安全評價報告;
23、重大危險源檔案;
24、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報警設施台賬(包括壓力、溫度、液位、流量);
25、重大危險源的定期評估報告;
26、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27、設備、設施的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
28、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
29、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30、應急救援器材台賬;
31、變更管理制度;
32、變更管理記錄;
33、變更的風險分析記錄、控制措施;
34、變更實施驗收報告;
35、作業許可證記錄;
36、供應商管理制度;
37、合格供應商名錄、檔案;
38、供應商選用、續用、評價記錄;
39、其他與采購有關的風險分析;
四、 管理制度裝檔資料目錄
1、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和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2、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簽發文件
3、文件發放資料
4、操作規程簽發文件
5、崗位操作規程(包含新項目的操作規程)
6、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制度
7、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記錄
8、最新版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9、最新版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文件發放記錄
五 培訓教育裝檔資料目錄
1、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需求識別記錄
3、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4、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安全生產費用台賬或資金計劃;
6、培訓教育計劃(具體實施);
7、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可單放)
8、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記錄
9、培訓教育效果評價記錄
10、載明企業從業人員崗位標準的文件
11、員工台賬
12、安全資格證書
a.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
b.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
c. 特種作業操作證;
d.從業人員上崗證。
13、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a.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檔案;
b.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企業相關部門組織);
c.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d.新入廠人員的三級教育檔案;
e.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檔案。
f. 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入使用前的培訓記錄
g.轉崗、脫崗人員的培訓、考核記錄;
14、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檔案;
a.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台賬;
b.特種作業操作證;
c. 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15、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證和管理台帳;
16、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入使用前的培訓記錄(培訓內容、考核內容);
17、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培訓記錄;
18、廠級、車間級承包商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19、外來施工單位入廠證;
20、管理部門、班組月度安全活動計劃
21、管理部門安全活動記錄
22、班組全活動記錄
六、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裝檔資料目錄
1、「三同時」資料(單放)
a.生產設施建設項目設計資料(包括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消防專篇、職業衛生專篇)及批復等;
b.施工記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施工現場的檢查記錄;施工完成情況的交接記錄;
c.試生產方案及備案資料;
d.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資料: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安監部門出具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e、專家評審意見;
f、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g、試生產前安全檢查報告;
h、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變更資料(包括變更後向負責安全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的材料);
i、變更風險分析記錄;
2、現狀安全評價報告;
3、工藝設計文件;
4、新工藝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報告
5、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6、安全設施管理台賬
7、設備、設施檢維修計劃;
8、安全設施檢維修記錄;
9、安全設施拆除、停用資料;
10、監視、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11、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台賬;
12、監視和測量設備檢驗報告;
13、監視和測量設備校準、維護記錄;
1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5、特種設備台賬;
16、特種設備檔案(可單放,包括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
17、特種設備維護和保養記錄;
18、特種設備定期校驗報告、檢修記錄;
19、報廢的特種設備注銷手續;
20、員工的工藝安全信息的培訓記錄;
21、生產裝置開車前安全條件確認記錄;
22、系統氣密性、置換及動設備空試記錄;
23、開車前隱患排查與整改記錄;
24、裝置開、停車方案
25、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方案
26、停車操作記錄;
27、操作規程;
28、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
29、實施企業領導幹部聯系點管理制度
30、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和演練記錄
31、檢維修管理制度
32、年度綜合檢修計劃
33、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七作業安全裝檔資料目錄
1、作業許可證和存根(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出作業、設備檢修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等)
2、安全標志(防火、防爆、有毒)、安全警示標志(重大危險源)、標志(限速、限高、禁行)、告知牌(職業危害)、風向標一覽表
3、對承包商安全檢查與協調記錄
4、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現場的管理規定
5、機動車輛進廠手續(生產區、罐區)
6、承包商管理制度
7、承包商管理檔案
8、安全協議書
9、作業現場安全交底材料、應急預案、施工方案
八、職業健康裝檔資料
1、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記錄;
2、職業危害申報表及批復資料
(附審核狀態頁) 網站:www.chinasafety.ac.cn
3、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4、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包括1、2、6及以下內容)
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系統的監測記錄;
2)企業對工作場所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的結果(檢測報告);
3)接害作業人員的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記錄;
4)職業健康體檢人員台賬
5)企業對有關職業病員工的診療記錄及轉崗、休養等記錄
5、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衛生部令 第23號)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6、作業場所的劃分資料;
7、使用和產生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與生活區的距離 ;
8、職業危害警示標識、監測點設置、告知牌明細;
9、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設施、急救器具專櫃、應急撤離通道、泄險區域的台賬;
10、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設施、急救器具專櫃、應急撤離通道、泄區的定期檢查記錄;
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制度;
12、職業危害監測報告;
13、職業危害因素不符合項整改計劃;
14、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與檢測制度;
15、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管理台賬
16、個體防護用品發放標准;
17、個體防護用品台賬和發放記錄;
18、防護器具定期檢驗、維護和記錄;
19、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管理台帳;
20、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附個體防護裝備發放標准);
21、職業健康培訓記錄(包括職業危害告知和職業衛生設施的培訓);
22、對個體防護用品佩戴使用的處罰規定;
23、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記錄;
24、企業作業場所應符合GBZ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GBZ 2.1-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和GBZ 2.2-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物理因素。
九危化品管理裝檔資料目錄
1、危險化學品普查表(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化學試劑);
2、安全技術說明書(產品、原料、化學試劑);
3、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4、安全標簽(GB15258-2009);
5、鑒別分類報告(化學品分類匯總表);
6、化驗室化學試劑的分類清單;
註:危險化學品檔案包括1、2、3、4、5項內容
7、以文件形式確定的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電話;
8、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值班記錄;
9、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登記表;
10、勞動合同及宣傳培訓教育記錄;
11、危險化學品警示標識和告知卡、宣傳欄明細;
1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3、專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4、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專用倉庫、罐區核查和定期檢查記錄);
16、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7、劇毒化學品收發台賬;
18、劇毒化學品備案回執(公安、安監)。
19、危險化學品裝車前後安全檢查記錄;
20、危險化學品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處置文件;
21、處置方案的備案記錄;
十事 故與應急裝檔資料目錄
1、應急預案;
2、應急救援器材台賬;
3、消防設施、器材台賬;
4、應急救援器材及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護記錄;
5、應急通訊網路(24小時外部通訊聯絡電話、各崗位內部報警電話、應急救援人員聯絡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絡電話)
6、防護、救護器材管理台賬;
7、防護救護器材檢查維護記錄;
8、應急預案培訓記錄;
9、應急預案評審記錄(至少每三年評審修訂一次);
10、應急預案備案回執;
11、應急協作單位收到預案的回執或協議;
12、事故管理台賬;
13、事故調查報告;
14、事故或事件後對應急預案評審的報告;
15、事故管理制度(明確事故報告程序和責任部門、責任人);
16、事故檔案;
十一、檢查與自評裝檔資料目錄
1、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2、安全檢查計劃;
3、安全檢查表
a.綜合檢查表(廠級/公司級、車間級);
b.專項檢查表(特種設備、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築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
c.季節性檢查表(針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
d.日常安全檢查表
4、安全檢查表應用培訓記錄;
5、安全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每年一次)
6、安全檢查台賬;
7、安全檢查記錄
8、安全檢查考核記錄;
9、隱患整改記錄:
a.隱患整改台賬;
b.隱患整改通知書;
c.隱患整改計劃;
10、檢查的主管部門對各級組織和人員檢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定期檢查記錄;
11、安全標准化自管理制度;
12、開展自評的相關文件記錄;
13、進一步完善的安全標准化工作的的計劃和措施。
另外,186號文對企業的制度也進行了規定:
安全生產例會,工藝管理,開停車管理,設備管理,電氣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與檢維修(特別是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破土作業等)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變更管理,巡迴檢查,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幹部值班,事故管理,廠區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獎懲等。
註: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原則上要求有落實的記錄,即是相應的台賬和執行記錄。
8. 建築行業衛生應急預案紅頭文件怎麼寫
十八大期間建築工地安全應急預案
為提高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科學、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黨的「十八大」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市政府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
建築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或者拆除活動中發生建築工程三人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有可能造成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事故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和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現場,均應建立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市建設局負責市區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並對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區域內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並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實施;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制訂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三、應急組織體系和職責
(一)市建設局的應急組織和職責
根據省建設廳、市政府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市區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並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某某某
副組長:某某某
成 員: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及安監站全體人員
主要職責:①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和要求;②制定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網路;③指導和監督全市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全市建築系統應急救援資源,必要時請求市政府及有關部門;④及時向市政府和省建設廳報告事故的動態信息;⑤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市建設局應急救援組織體系下設一個應急辦公室、一個專家組、一個安全搶險組、一個後勤保障小組、一個應急救援大隊。
1、應急辦公室。建築工程安全事故應急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辦公室;成員包括:局辦公室、工程科、城建科、科技科、市安監站、市建管處、市質監站、市建設檔案館、市燃氣熱力、供水公司等單位。
主要職責:①按分工分別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指導協調有關科室和相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②對事故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③幫助有關科室和相關單位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④根據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指導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⑤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⑥傳達應急組織體系的各項指令;匯總報告事故情況;對事故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
2、重大危險源專家小組
組 長:某某某
組 員: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主要職責是預測重大建設安全事故隱患,在處理事故現場時針對技術問題提出應急處置對策,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安全搶險組
組 長:某某某(兼)
組 員:市安監站、質監站全體人員
負責現場的安全搶險救援調度和治安。
4、後勤保障組
組 長:辦公室主任
組 員:辦公室、車隊。
負責現場搶險車輛的調度、資料收集記載以及搶險人員飲水就餐保障。
(二)施工單位的應急組織和職責
1、施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市安監站報告事故情況。
2、建築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部應根據本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本工程項目部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市安監站報告事故情況。
四、應急准備
(一)市安監站應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區域內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救援隊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建築工程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二)施工單位應定期檢查本單位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和應急救援組織定期演練情況,以及器材、設備的維護情況。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總承包單位和分承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救援器材、設備。
(三)應急救援組織應注意發揮施工單位的優勢和長處,隨時處理和排除險情。
五、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市建設局值班室(電話2675051)和其他有關部門,並且在24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市建設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按照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的六項工作制度》的要求,及時向市政府值班室報告,在與市應急辦溝通情況後,上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發生事故時,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
(二)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項目部經理、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分析;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因搶救人員為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體的,應當通過拍照、繪制事故現場圖等方式對事故現場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書證、物證等證據。
六、應急響應
有關科、室、站辦和相關單位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一)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市建設局立即上報市政府值班室,並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同時由各相關小組負責人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督察,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研究處置對策,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組織專家協助事故調查並向市政府和省建設廳續報有關情況。
對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擔負應急救援任務的應急救援大隊下達指令,應急救援大隊接到指令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施救。同時,施工單位要按照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積極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專業搶險、警戒保衛、通訊聯絡、醫療救護、維護交通秩序、供水、供電等後勤保障及事故善後處理等工作,會同安全監管、工會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建設局。
(二)施工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專業搶險隊伍力量到達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搜集證據。
(三)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發布,由市政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
七、應急終止
(一)市建設局根據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市建設局、市政府和省建設廳報告。
(二)應急狀態終止後,市安監站、施工企業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是: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後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採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教訓以及對事故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八、保障工作
(一)宣傳教育
市安監站、建管處要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範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防範技能。
(二)人員力量保障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主要是施工單位,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調動力量,主要是市安監站組織的搶險救援隊伍。
2、專家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勘察、設計、審圖、施工、質監、安監等部門的技術專家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的任務。
在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和玩忽職守。對於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而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應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責任;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於在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應給予獎勵。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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