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識產權培訓的目的
3月20日,由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主辦,陝西省知識產權局承辦的「全國科研機構和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轉化專題培訓班」在西安舉行,來自全國多個省份的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百餘名學員參加了培訓。
培訓班邀請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等國內著名專家,主要圍繞「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經營管理」「創新研發中的專利信息檢索與分析」「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等問題進行培訓,並組織學員就具體工作中的問題進行交流研討。
據悉,此次培訓旨在推進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提高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充分發揮科研機構對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
2.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包括
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職責有哪些
負責全省知識產權工作;統籌協調知識產權事宜,研究擬定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制定本省知識產權發展規劃,負責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管理全省專利工作,負責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組織專利技術的實施和推廣等。
二、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是什麼
知識產權保護范圍為: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專利權、工業版權、商標權、商號權、產地標記權、商業秘密權以及各種反對和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條【知識產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3. 如何開展保護知識產權活動
一、研究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做好知識產權涉外協調工作
(一)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調整和制定。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立足於既要有利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又要有利於世界各國分享科技進步帶來的利益的原則,加強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態勢和新動向的跟蹤、研究,及時准備應對預案,積極地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
(二)拓展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我國的國際影響力。繼續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及知識產權保護地區組織的合作,加強與歐洲專利局以及一些主要國家知識產權局之間的合作和交流,擴大與發展中國家在知識產權局領域的合作,辦好中非知識產權高級論壇。制定並實施好與東盟十國和中日韓三國之間的專利合作計劃。積極開展與香港、澳門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三)切實加強與國內相關部門的協調,做好涉外知識產權統籌協調工作。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加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知識產權的政府職能,研究、掌握並積極利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在國際知識產權競爭中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技術和商品進出口中知識產權監控體系和預警機制。做好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
(一)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以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為契機,以「入世」與知識產權保護為主題,集中力量開展全國范圍的大規模宣傳活動,掀起宣傳專利法、宣講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普及知識產權知識的新高潮。圍繞科技創新、經濟結構調整、國有企業改革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等重點主題,採取多種形式,擴大專利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
(二)抓緊培養懂業務、會管理、熟悉法律和國際規則的知識產權人才。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優勢,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加大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新修改的專利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的培訓力度。一要抓好專利戰線廣大幹部和從事科技及經濟管理的幹部的培訓;二要抓好各級專利管理部門後備隊伍和專利業務骨幹隊伍的培訓;三要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四要抓好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專利工作者的培訓。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培訓的重點要有所側重。經過幾年的努力,在全國培養一批懂業務、會管理、熟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規則的人才。
一、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有效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中的作用,為經濟建設服務
(一)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推動專利工作與經濟、科技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主動地與各級經濟、科技主管部門協調配合,為經濟和科技工作提供明確、有力的知識產權政策導向,使專利工作切實納入到經濟、科技、外貿的管理工作體系中去。要積極配合科技主管部門,加強對有關政策的研究和調整工作,研究制定與科技計劃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與利益分配的政策,建立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我國科技計劃項目的創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繼續搞好「城市專利工作試點」,提高城市專利管理工作的水平。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社會公眾的專利咨詢服務工作。
(二)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進一步加強專利戰略研究與運用,並將其納入到國家、地方、行業發展戰略中去。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啟動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指導和幫助創新主體,充分利用專利技術信息,正確選擇科技創新的重點方向和目標,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優勢和知識產權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提高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通過實施該項工程,努力培育和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企業集團和科研院所。各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要結合本地的實際,積極組織和推進地方專利戰略的研究與運用工作。
(三)進一步做好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要繼續抓好「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專利工作試點工程」以及「專利工作示範園區」 的工作,引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制度,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的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促進我國高新技術實現產業化。要密切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爭取盡早出台支持我國涉外專利申請的相關政策,以鼓勵將我國自主研發的具有國際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向外國申請專利,增強我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各地在設立各種專利申請、專利實施資金的同時,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專利申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
=========================================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計劃活動的中期計劃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構想與戰略方向
導 言
1. 每隔3年,總幹事必須提出一份「中期計劃」,涉及總幹事提出一份計劃和預算草案的兩年期後的4年時間。上一中期計劃是1999年向成員國提出的。
2. 本文件編制了一份WIPO計劃和活動的中期計劃,突出強調了涉及2004-2005兩年期後自2006至2009年4年期的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
構 想
3. 正象過去所表明的那樣,中期計劃的主要目標是始終如一的:這就是維護並進一步發展全世界對知識產權的尊重。這意味著,應該防止對現有保護的任何侵害,同時也意味著應使保護的獲得以及保護獲得之後的實施,變得更加簡單易行、費用更低並更加安全。
4. 《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亦把上述目標作為工作使命,公約第7條明確指出:
「(i) 通過國家之間的合作並在適當情況下與其他國際組織配合,促進世界范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
「(ii) 保證各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
5. 21世紀是一個充滿挑戰的世紀,這些挑戰包括彌合日益擴大的知識鴻溝;減貧以及為全人類實現繁榮。在應對這些挑戰中一個國家的成功將取決於其開發、使用和保護本國創造和創新的能力。與積極主動決策密切相關並側重戰略規劃的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IP)制度,將有助於這種國家推廣和保護其知識產權資產,推動經濟增長和財富的創造。
6. 在這方面,為使本組織更好地援助成員國應對這個日新月異世界的種種挑戰,人們普遍認識到需要推動和發展《WIPO公約》所規定的各項目標。
7.因此,WIPO為新世紀制定的目標就是與成員國和所有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合作並使之彼此之間開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圍內促進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利用。實現這一目標需創造有助於深入認識知識產權通過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對人類生活所作貢獻的環境和基礎設施;特別需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其能力建設以便在更大程度上獲得並使用知識產權制度。作為負責在知識產權領域實施有效國際合作舉措的重要國際組織和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尋求繼續提高它在這方面的作用。
8.憶及1999年9月成員國滿意地注意到文件A/34/3「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的內容,這份文件載有2002至2005年中期計劃。進一步憶及該中期計劃列述了本組織確定的幾個需優先考慮的領域,這些領域對於應對成員國面臨的挑戰至關重要。它們包括知識產權非神秘化;增強能力;集體領導;協同作用;促進創造與創新活動;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以及全球合作體系。為更加有效地滿足成員國在上述和其他領域的需求, WIPO已使其基礎設施實現現代化並改進了它的管理工作,並在過去4年中還採取了一些新的舉措以處理與知識產權相關環境的不斷迅速的演變。目前已取得很大進展,特別是在知識產權非神秘化運動方面,這場運動使全世界的領導人和決策者了解了知識產權作為各國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政策手段的重要性。
9.鑒於這一背景並為鞏固已取得的成績,建議下一中期計劃(2006至2009年)應繼續體現「知識產權作為社會發展、經濟增長和創造財富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文件A/38/3)。本組織還力求提高全球對知識產權是「人類存在和共處的基礎,」它「與所有文化息息相關並對所有民族而言是天賦的權利」 的認識(文件A/38/3)。因此,我們可以說WIPO的主要目標是使知識產權「更加貼近承認文化、來源和制度多樣性的人們」(文件A/38/3)。
政策框架
10.為對上述問題有所認識,根據在本中期計劃期間制定的原則將確立政策框架。即:
(a) 知識產權是促進創造和發明的重要因素,它是知識經濟的驅動力。
(b) 應鼓勵每個國家發展一種適合其需要的知識產權文化,包括一項有所側重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最適宜的國家知識產權制度,並在全國范圍內(既在政策規劃層也在基層)提高對知識產權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強有力手段的認識。
(c) 知識產權制度,包括其法律和體制基礎設施以及人力資源能力,都應符合國家的政策目標。它還應當是行之有效,價格為用戶所能承受並且容易為個人和中小型企業(SMEs)等所有利益相關者所獲得的。
(d) 知識產權制度應當兼顧知識產權(IP)持有人與廣大公眾之間的利益。在牢記國家政策目標的同時,還應使之符合國際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協定。
(e) 應繼續使WIPO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即PCT、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體系)以及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有效、高質、並符合包括創新者、研究人員、企業家、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以及學術機構等用戶的需求。
(f) 作為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的活動,包括為增加與其他聯合國機構之間的合作並為提高這些機構以及廣大公眾和決策者對知識產權在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框架內的作用的認識而在該領域實施的領導舉措。
(g) 應進一步加強WIPO與政府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以加大對發展中國家和向市場經濟轉軌國家的技術援助。其中包括在能力建設和發展適宜的基礎設施並加強人力資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助。
(h) 計劃、預算和會計工作的現代化將確保各項活動的管理和實施具有更大的開放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戰略目標
11.為實現WIPO的構想,制定了如下戰略目標:
(a) 促進形成知識產權文化;一方面,鼓勵創造者和創新者獲取、使用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資產和發放使用許可證;另一方面,尋求公眾進一步尊重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這包括提供資源和專門知識以便通過與政府、政府間組織和私營企業的夥伴之間的合作幫助各成員國為發展知識產權文化所進行的努力。
(b) 發展均衡的國際知識產權法律,使之:符合新出現的需求;有效鼓勵創新和創造;在兼容國家政策目標方面具有充分的靈活性。
(c) 向成員國提供發展法律基礎設施、體制框架和人力資源等國家/地區知識產權制度的具有連貫性和針對性的援助。
(d) 強化全球保護體系,使所有利益相關者更容易獲得這些體系並可以承受其費用。
(e) 進一步簡化WIPO組織內部的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努力取得更大效益;啟用經改進的監督和評價系統以檢查預期成果的落實情況。
執行計劃的運作原則
12.在每一計劃領域,根據下述的運作原則將提供確定具體計劃重點的指導方針:
- 將根據WIPO戰略目標和成員國確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這些計劃活動的專門知識,確定計劃重點;
- 每項計劃旨在確保充分的靈活性以滿足成員國不斷形成的需求;
- 計劃活動應具有成本效益並有可實現的具體目標;
- 在可能的情況下,與成員國磋商對計劃進行逐一調整,以促使計劃成果具有可持續性;
- 鼓勵盡可能地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以在最大程度上實現成本效益。
計劃評價指標
13.納入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所有計劃活動的效績指標(文件WO/PBC/7/2),考慮了下述一個或多個廣泛的指標,這些指標將被用於評價WIPO計劃的成績。這些指標涉及到活動對下述方面的影響:
- 成員國的知識產權政策;
- 把知識產權政策納入成員國的文化-社會-經濟政策;
- 提高和發展成員國國民獲取的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的數量與質量;
- 加入或批準的數量、地理覆蓋面和有效使用WIPO管理的各項條約;
- WIPO全球保護體系的用戶數量和范圍;
- 與知識產權相關機構的情況和職能(工作有效的知識產權局和版權集體管理協會;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主管法院和海關,等等);
- 從WIPO各項計劃中受益的人數,其中包括政府官員、創新者、學術研究人員、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等等。
可實現的戰略目標
14.正如總幹事2003年5月在有關成員國重新選舉他擔任總幹事的講話中所概述的(文件A/38/3),將把WIPO的活動合並為5個方面,每一領域如下所述均有具體的可實現的目標。
(a) 管理現代化
- 加強計劃和預算程序和計劃活動的有效實施;
- 強化信息技術手段並發揮其杠桿效用;
- 提高PCT、馬德里和海牙體系工作的效益。
(b) 知識產權的推廣與支助
- 更好地理解知識產權相關問題中的文化和社會層面;
- 制定相應手段/方針以幫助增強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並加深對知識產權及其作用的了解並使之更廣泛地尊重知識產權;
- 推動中小型企業使用知識產權。
(c) 合作促進發展
- 加強知識產權在國家政策發展中的作用(輔以對知識產權的經濟影響的分析);
- 增強國家人力資源能力,培訓知識產權專業人員(例如對培訓員的訓練);
- 通過WIPONET為小型知識產權局部署在線工具;
- 進一步發展針對地區/國家需求的行動計劃;
- 繼續為知識產權局自動化提供援助。
(d) 知識產權問題和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
- 通過WIPO專利議程(包括目前在《實體專利法條約》草案方面正在進行的工作),使用戶更容易獲得專利體系;
- 進一步發展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法律的統一原則和程序及實質內容;
- 針對新技術制定對案,在實施《WIPO版權條約》(WCT)和《WIPO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WPPT)方面,尤其要這樣做;
- 繼續就廣播權進行磋商並繼續談判以制定一項保護音像表演者的國際文書;
- 繼續知識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學藝術政府間委員會的工作,以加強保護框架;
- 在必要時針對某些問題採用「軟法」解決方案。
(e) 全球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服務
- 循序漸進地改革PCT體系並實施有關成果;
- 擴大馬德里和海牙體系;
- 拓寬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以將更廣泛的知識產權爭議問題納入其業務范圍。
15.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文件WO/PBC/7/2),對預計將有助於實現這些目標的活動以及實施目標擬採取的程序提出了詳細建議。政治想像力、信譽以及成員國、私營部門和秘書處之間的協作,乃是WIPO使命取得成功和實現本組織構想的關鍵因素。
==================================
保護知識產權是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組成部分,是促進科學、技術和文化事業繁榮發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為適應國際科技經濟一體化的趨勢和加快恢復我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國加快知識產權立法步伐,先後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並且已初步與國際標准接軌,對推動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由於我國建立知識產權制度的時間不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薄弱,有的地區和部門對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一些嚴重侵權行為不僅損害了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損害了法律的尊嚴。為了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保障法律的貫徹實施,特作如下決定:
一、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是當前深化科技、經濟配套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與世界經濟接軌的基本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到科技、經濟、文化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以下稱企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風尚,為公民和企事業單位的發明創造、文學藝術創作以及對外科技、經濟、文化合作與交流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二、保護知識產權是一項涉及立法、司法、執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綜合性工作,各有關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審議通過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以增強制止和處罰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力度。國務院將抓緊研究、制定對知識產權實行邊境保護措施的行政法規。
各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要強化職能,充實力量,提高效率。當前要重點加強各級著作權行政執法機關的力量,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效實施。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或者行政管理部門的配合,有關機關和部門都要大力協助。對一些影響比較大的重要案件,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會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
要支持人民法院對知識產權案件的依法審判,支持有關人民法院根據需要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切實加強審判力量,保障各類知識產權案件得到公正、及時的處理。
在司法和行政執法工作中,要打破地方保護和部門分割,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並制裁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侵權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建立國務院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在機構改革中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並理順關系,在我國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護兩套體系「雙管」齊下、並行運作的體制,以增強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
三、要大力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律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機制。國務院將不定期地組織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知識產權法律的情況進行聯合大檢查,重點查處一些重要的、有影響的知識產權侵權大案,督促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執法不嚴和對侵權行為處罰不力的現象。這項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以切實保障知識產權法律的有效實施。
當前,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是清理整頓音像製品市場和計算機軟體市場。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檢查,嚴肅處理非法復制音像製品和計算機軟體的盜版行為。
四、為了履行我國參加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外經濟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要強化海關在保護知機產權、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境方面的職能,採取必要的邊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權產品的進出口。海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配合,依法嚴格實施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措施。
五、要加強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國外引進技術或進口產品時,要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發生侵權糾紛或引起其他損失;向外輸出新技術、新產品時,也要做好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防止技術或產品出口後被他人仿製或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要加強對來料、進料定牌加工和合資製作、發行國外音像製品的審批及管理工作。企業在接受外商委託從事上述活動時,應當通過有關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者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查明外商是否為該項知識產權的合法擁有者、是否有權使用,在合同中應約定企業履行合同所進行的定牌加工或製作、發行音像製品活動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的應訴責任以及指控成立時的賠償責任。
六、各行業要把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作為推動行業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要針對本行業科技、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指導全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科研生產工作。對於自主研究開發能力比較薄弱的醫葯、化工和計算機軟體等行業,要採取傾斜政策,增加研究開發經費的投入,提高自主研究開發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項科技發展計劃的主管部門要把知識產權工作作為計劃管理的重要環節,要針對計劃的實施和發展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戰略,特別要加強與計劃有關的領域中的知識產權調查、分析及相應的對策研究,使知識產權工作貫穿於計劃項目的立項、成果的法律保護以及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的全過程。
八、企事業單位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本單位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制度。
企事業單位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應當與知識產權工作密切結合起來,利用知識產權信息制定正確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戰略,確定恰當的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水平和效率,避免在科研和生產中出現不必要的重復開發或者發生侵權糾紛。
九、科技、經濟、文化領域的各類行業協會以及專門的知識產權社會團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是推動知識產權法律實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勵和扶持這些組織的發展,引導其利用自身的靈活機制,面向社會開展各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和服務。要建立一批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協助當事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關糾紛。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調動這些組織的積極性,使其成為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有力助手。
十、當前,要大力加強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和對廣大領導幹部以及人民群眾宣傳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工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科技、經濟、文化等部門要結合第二個普法五年計劃的實施,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加強知識產權法制教育。新聞單位要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報導,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工作。企事業單位要把知識產權法律納入本單位的普法教育計劃。要通過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有利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環境。
十一、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決定製定加強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辦法。
4. 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培訓工作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企業知識產權培訓主要針對兩類人群:一類是企業中高層,另一類是企業的研發工程師專;
兩人屬人群的不同特點決定著培訓的內容會有所區別,如
一、針對企業中高層培訓內容包括: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現狀與問題分析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的戰略分析
典型的知識產權運營模式
讓知識產權運營為市場營銷服務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路徑解析
建立企業的知識產權運營體系
二、針對企業的研發工程師培訓內容包括:
如何輕松尋找專利點
如何判斷專利點能否申請專利
如何快速挖掘專利點
如何檢索分析專利
如何解讀專利文件
如何判斷專利文件的優劣
如何規避專利
如何做好技術交底
希望可以幫得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可以進一步交流!
5. 各地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隸屬哪個單位
摘要 親~您好[微笑],很高興能幫您回答該問題哦~針對您提出的問題現回復如下:隸屬於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其職責如下:(一)承擔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具體工作。落實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制定全市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文件。
6. 之前工作中涉及的知識產權情況介紹怎麼寫
之前工作中涉及的知識產權情況介紹要標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現狀,是否有知識產權管理規章。
具體寫法如下:是否有知識產權工作獎酬機制,是否開展知識產權戰略研究,企業在生產、經營、銷售、研發、保護過程中是否運用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制度。
企業知識產權宣傳培訓人次,是否開展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和利用,企業是否有知識產權糾紛,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工作情況介紹。
在過去的三年,公司在知識產權工作方面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知識產權機構建設,公司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為了保證公司專利工作的順利開展。
公司在2011年成立企業技術中心,由公司總工程師擔任領導,同時配備了專門的班子,由專人負責全面管理公司的知識產權工作,設有專職及兼職人員共3人。
為推動對知識產權的管理、保護和利用,公司頒布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辦法,使知識產權管理不斷規范化、科學化。
商標及專利申報,近年來由於公司採取有力措施,商標及專利的申請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公司商標品牌已在國內已有一定的知名度。
公司今年年初已開展商標注冊工作,截止到2018年10月,我公司共申報3項發明專利、9項國家實用新型專利,都已經取得授權,加強人才隊伍培養,壯大知識產權力量。
7. 如何培育知識產權法律文化
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制度保障,打擊侵權行為。國家應進一步將知識產權與科技、教育、經濟等政策相結合,通過積極引導以及各項優惠政策的實施,大力扶持創新產業。相關政府部門及工作人員首先要增強自身的知識產權法律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降低知識產權維權成本。要做好知識產權宣傳普及工作,深入基層,針對普通社會公眾,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加強知識產權法律文化環境的打造。例如,可結合每年的「4·26世界知識產權日」「12·4法制宣傳日」等活動營造知識產權法律文化氛圍,並形成一系列特色活動,使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在長期的培育進程中逐步成為人們普遍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信仰的價值觀念。
發揮高校知識產權教育的作用。我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出,要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文化。而「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新」不僅是高校知識產權文化的價值理念,也是高校知識產權文化培育的重要目標。因此,高校的知識產權教育不能只是專業教育,更應該藉助這個平台加強知識產權的普及教育。雖然絕大多數高校都已面向全校非法學專業的學生開設了知識產權通識課程,但這還遠遠不夠,應該進一步將這些通識課程規范化,並符合學生的實際需求,使這些課程既具備專業性又容易被學生接受和喜愛。要在相關的理工科院系開設知識產權的相應課程,有針對性地加強知識產權的教育,這實際上是知識產權普及教育理念的提升和專業化拓展。
發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新主體作用。要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發揮積極性和能動性,增強創新意識,加大科技創新的投入,設置合理的知識產權激勵措施,注重提高成果轉化能力,積極將創新活動中產生的新知識、新技術應用於社會,不斷產生新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從而形成創新研究的良性循環。這樣一來,創新主體以及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就會深切意識到創新的價值並享有知識產權保護所帶來的切身利益,進而在觀念上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並將這種意識融入到企業等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法律文化當中去。
重視知識產權培訓,探索更為合理的培訓方式,設置更為科學的培訓內容。知識產權培訓在整個社會知識產權法律文化的培育過程中佔有重要地位。通過培訓,可以將高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相連接,將高校前沿的知識產權理論和理念與社會中的知識產權實踐相結合,從而將知識產權法律文化的培育根植於社會這個大環境中。實踐中,要制定規范化、系統化的培訓計劃,針對不同對象,設置不同層次的培訓內容,層層推進。在培訓內容的設置上,要走出「實務問題遠重要於法律理論問題」的認識誤區,重視知識產權法律基礎理論以及法律文化的教育,逐步將知識產權的保護融入人們的觀念和行為之中,內化為他們的自覺選擇。
要繼續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建設。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知識產權在經濟生活中發揮作用的基礎和保障,該制度的完善是知識產權法律文化生成的基礎。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絕不是法律的簡單移植,它必須與我國的科學技術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使知識生產者的投入通過一定的補償機制和激勵機製得到相應利益,同時還能通過適當的限制和利益平衡措施使相關社會公眾獲得一定的實際利益並樂於在承受范圍內向權利人支付相應對價。只有從我國的發展實際出發,繼續完善各項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才能實現國家利益的最大化,才能使社會公眾逐步認識到此項制度的意義,逐步將其內化為人們自覺的守法意識和行為方式,從而為知識產權法律文化的培育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
8. 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的工作內容
培訓中心依據國務院賦予的職能主要是對全國知識產權領域的在職人員進行知識產權培內訓,並負責培訓的組織管容理工作。培訓中心的工作重點是對我國知識領域的在職人員進行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專業培訓,培養國家高層次的知識產權專門人才。同時,培訓中心還面向社會,開展豐富多彩的適應性培訓。
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二)承擔規范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擬訂專利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擬訂規范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導地方處理、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以及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三)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按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四)擬訂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訂專利工作計劃,審批專項工作規劃,負責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五)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確權判斷標准,指定管理確權的機構。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判斷標准。制定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六)組織開展專利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按規定組織制定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
(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