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培訓大全 > 法院法警培訓計劃

法院法警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4-18 05:59:18

⑴ 剛進法院的公務員司法警察的今後工作計劃

新的一年中,我們將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市院法警支隊的指導下,更加努力地開展工作,與時俱進,積極開展「公正司法樹形象」活動,堅持「從嚴治警、保障檢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重要思想,結合本院的工作實際,認真開展各項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的各項職能,堅持完成檢察長交辦的事項,開拓創新,確保檢察工作順利進行。具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 堅持自己的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職責,確保辦案安全。
認真學習上級部門關於加強和改進司法警察工作精神,增強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作風過硬、業務精通、有堅強戰鬥力的司法警察隊伍。我院不斷加強司法警察的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廣大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重視學習培訓,練好基本功。我院法警隊堅持把參與辦案、履行職責作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點,充分發揮警務保障作用,把辦案安全作為唯一生命線,全面完成新一年的工作任務。
二、 切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完善法制宣傳教育機制。
努力提高公民學法守法的自覺性以服務、保障經濟建設為目標,大力開展法律服務。法律服務在促進和保障社會主義經濟健康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要達到這一作用,就要做到「一個加強、四個積極」,即:加強對法律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法律服務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積極拓展業務,並且大力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做好法制
宣傳教育工作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礎性工程。堅持學用結合、普治並舉的方針,按照理論和實際、認識和實踐、知和行相統一的要求,切實把法制宣傳教育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結合我市實際,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本年度重點安排學習的法律法規,必須認真組織好「6.26」、「10.26」「12.4」法制宣傳日周活動,按時上報開展活動的情況。我們將牢牢把握服務大局、以人為本、改革創新、務求實效等這四個工作原則,認真圍繞發揮職能,維護穩定,保駕護航這一基本要求,全面推進司法行政工作。
我們將進一步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精心組織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五類重點對象的普法教育工作,突出農村基層「兩委」幹部的法律知識培訓工作,確保「兩委」幹部每年學法時間不少於規定的課時。同時努力完善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制度、理論中心組學法制度、黨校法制培訓制度、提請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積極探索建立非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的法律知識資格證制度。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推進法制宣傳陣地向快節奏、廣覆蓋、高層次發展。
三、 狠抓基層基礎建設,夯實調解工作基礎,努力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調解工作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大調解領導管理體制建設,理順大調解管理體制,認真圍繞建設精幹、快速、高效的市調處服務中心工作要求,進一步抓好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的人員、經費、辦公用房、
辦公設施和制度建設,確保大調解機制的高效運轉。在此基礎上,廣辟社會矛盾糾紛信息來源,建立多層次、多渠道、覆蓋整個社會的糾紛信息網路,努力實現對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的早排查、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同時,切實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資源,積極開展訴調對接、檢調對接、公調對接、訪調對接、紀調對接等多種形式的對接活動,充分發揮調解優勢,努力通過矛盾糾紛的直接調處、分流調處和督查調處等方式,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與此同時,我們還將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防止突發性事件、群體性事件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新辦法、新路子,力爭把大調解機制建成具有特色的大品牌。 四、 大力加強法律服務工作監管,不斷規范法律服務市場,切實維護有序的社會秩序。
法律服務是我院的對外「窗口」,其誠信度直接關繫到我局的對外形象。為此,我們將切實加強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工作者誠信體系建設。一是加強法律服務機構的制度建設,增強法律服務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推行法律服務公示制度、辦案質量反饋制度、跟蹤服務制度,積極探索建立法律服務誠信檔案。二是加強法律服務執業監督。切實加強對律師、公證和基層法律工作者執業監督,積極探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特邀行風監督員視察監督律師辦案制度,推動法律服務行業的誠信建設。同時,認真規范公證程序,強化對公證員的執業監督,切實維護有序的社會秩序。三是加強法律服務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大力加強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引導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通過訴訟和非訴訟代理、法律咨詢等方式搞好服務。

⑵ 司法警察訓練心理素養的方法

美國警察學專家威廉姆·克斯羅思(William Crosrose)認為,警察心理壓力大、心理健康不良者,就其行為發生改變而言,輕者表現為飲酒、吸煙的頻率明顯增多,過多的抱怨,不遵守紀律,因小事與人發生爭執,工作效率低,遷怒別人等;重者表現為酗酒、嗜煙、對工作不滿、不負責任、事故頻出、違法違紀等警察工作既然是一個「絕對高壓」的職業,除了體育及技能的教育外,心理健康及自我強度的正向發展,絕對不可缺少。
(一)要立足法院司法警察的職能特點,教育和引導幹警正確認識司法警察的地位與作用。通過加強對司法警察工作職能、性質、地位、作用的教育,使廣大幹警充分認識到司法警察在服務法院辦案中肩負的重要使命與法律職責,增強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工作意識,激發學習訓練的自覺性和奮發向上的進取心。培養「愛崗敬業、樂當綠葉」的優良品質,築牢獻身法警事業的根基,要「干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精一行」,不斷增強獻身法警工作的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正確處理「紅花與綠葉」、「地位與作為」的關系,自覺在獻身法警事業中實現自身價值。

(二)從法院司法警察自身來講,有的心理壓力是可以自我調節的,有的心理壓力則需要「求助心理咨詢」或「通過思想工作」來解決。但我們必須明白,心理醫生和思想工作僅僅只能在教育、交談與心靈溝通中,幫助其度過心理危機,增加自我意識。因此,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必須不斷增加自身的心理修養,提高自身素質,學習有關《心理學》方面的知識,學會排解心中焦慮和障礙的方法。


(三)在日常工作中,必須正確地認識和評價自已,避免因期望過高而產生挫折,並加強各種正確觀念的修養;培養良好的品質意志和健康的情緒情感,做個樂觀開朗的人,善於從具有「挑戰性」和「成就感」的警務工作中尋找樂趣、獲得樂趣,始終保持工作的熱情度,遇有工作壓力能夠將其轉化為動力。學會從其他同事的切身體會中借鑒經驗教訓,並不斷積累總結,熟悉和了解可能會遇到怎樣的困境與挑戰,設想各種可能發生的場景與行為、心理反應模式,以便在未來的工作實踐中加以靈活運用,使自己能更好地適應各項警務工作。


(四)心理素質訓練是緩解司法警察心理壓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司法警察教育、培訓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要對司法警察進行普遍的心理研究調查,建立心理檔案,並據此制定教育、培訓計劃的目標。對加入司法警察的新成員要進行全面的心理素質教育;對在職司法警察則要不斷強化訓練,進行辨認、反應、觀察、注意、控制等能力的訓練,使其增強對工作的「心理適應性」。

⑶ 略談如何進一步加強基層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

銅梁縣法院 葉春內容提要:司法警察是法院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對各項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起著保障作用,審判形勢的發展對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本文通過對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危害進行分析,從而提出加強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的基本途徑,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的司法法警如何通過強化思想建設、素質建設、作風建設,成為一支政治合格、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工作勝任、保障有力、組織放心、人民滿意的司法警察隊伍。
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警種之一,是人民法院直接領導的一支武裝力量,是法院隊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司法警察擔負警衛法庭、維護審判秩序、看管人犯和罪犯、送達法律文書、參與執行重大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強制措施、執行死刑和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保衛審判機關安全、處置突發性事件等任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特性要求其應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然而,各級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在司法警察隊伍管理、素質建設等諸多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問題,制約和影響法警隊伍建設和職能作用的發揮。
一、基層法院法警隊伍存在的問題
1、執法權不明確。隨著法院規范化建設的深入推進,司法警察工作領域在不斷拓寬,提押看管人犯、協助民商事案件執行、法律文書送達等,但對司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的職權,相關法律無明確規定。表現在:司法警察地位與作用不明確。根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揮下履行職權,表明法警在司法活動中的作用是輔助的性質,僅能執行指令而不能作出指令,法警工作的從屬地位嚴重影響其發揮作用。司法警察職權規定不明確。《暫行條例》具體規定了司法警察具有8項職權,但實為8項具體工作內容而非職權。司法警察作為一支警察隊伍,在司法過程中擁有哪些警察權卻無從規定,沒有清楚的職權規定,致使法警在司法過程中處置事件的方法、措施、手段不明確,顯得無所適從。
2、管理體制不規范。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種之一,按照最高法院頒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要求,司法警察必須實行編隊和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但不少基層法院雖然按有關規定設置了專門的司法警察機構,卻將司法警察分別配置於審判業務庭,受所在部門負責人直接領導,承擔相關業務庭的值庭、法律文書送達等任務,實行塊塊管理;有些法院雖已編隊,但固定法警少,兼職法警多,使司法警察機構形同虛設,只有在法院執行全院重大任務時,司法警察才被集中起來由法院統一指揮。司法警察隊伍的這種管理狀況反映出,司法警察作為法院內設機構在法院的地位比較低,其隊伍建設仍沒引起足夠重視。
3、人員結構不合理。法院成立司法警察(大隊、支隊、總隊)以來,沒有司法警察錄用的統一規定,各法院錄用的方法不盡相同。有的法院將審判業務技能不高的書記員、審判員轉為法警,有的法院將司機、勤雜人員當法警使用,大量軍隊轉業幹部被充實到法警隊伍,致使法警隊伍老齡化嚴重。加之缺乏基本的文化、業務素養,整體素質相對較低,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再有就是法警數量缺編嚴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院司法警察控編數的通知》,專職司法警察按所在法院控編的12%配備,根據警力不足的實際和審判工作的需要,各級法院可在控編總數12%的基礎上,增配適量聘任制司法警察,每個法院至少應配一名女法警。按照此規定,許多基層法院警力配備不足,在押解、值庭和看管上警力匱乏,被告人脫逃、自殺、自殘等事件時有發生。
4、法警素質不夠高。由於司法警察的進出口不通暢,許多基層法院司法警察的素質不夠高,主要表現在:一是現有法警普遍體能較弱,體質較差,業務技能不高,尤其是軍事素質不高。少數法警年齡偏大,難以適應高強度的軍事訓練,導致戰鬥力不強,在執行急、難、險、重任務時,拉不出,打不贏。二是業務知識水平不高。現有法警多數是法院其他部門(多數是不能適應審判工作需要)轉行,以及部隊轉業幹部安排入法警隊伍。總體上文化層次較低,具備法律專業學歷不多,難以適應法警隊伍建設要求,致使執法活動中方法簡單粗暴,動輒亂用警械、警具,影響了法院的形象。三是綜合工作能力不強。在法院內部,法警多數被視為「看家護院」的角色,忽略或不重視法警的素質提高和隊伍建設,即使抓也是停留在口頭上,行動上做的不到位,對法警的學歷、人員構成、裝備配置、業務培訓等重視不夠,法警隊伍綜合能力不強,難以適應職務工作需要。
5、技能訓練不經常。司法警察技能訓練的根本目的是建設一支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為審判工作提供優質、高效、強有力和全面的警務保障。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訓練大綱》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全國法院司法警察訓練工作的意見》的規定,基層人民法院應保證每周不少於半天的專門訓練時間,每月召開一次訓練會議,總結工作交流經驗,每季度組織一次單警專業技能訓練考核;每年組織一次達標訓練考核。但相當多的基層法院法警技能訓練因主觀重視不夠、受工作沖突、訓練經費不到位、裝備不完善等影響,難以形成制度化、經常化,甚至一些基層法院從未開展過技能訓練。
二、法警隊伍存在問題帶來的危害
第一、有礙於依法開展各項工作。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開展工作,履行職責。也就是說司法警察的職責是法定的,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而現有司法警察中人員身份繁雜,嚴格講是有些不具備法警身份,不是司法警察職責的執法主體。此外,相關法規對人民司法警察的職權未加以明確與限制,法警在平常的警務活動怎麼開展工作、如何履行職能、責任義務的承擔等都沒有相關法規界定,致使司法警察開展工作有「無法無據」之嫌。
第二、有礙於法警隊伍長遠建設。司法警察的主要來源是法院內部幹警、職工轉行和軍隊復轉人員,由於法警隊伍成分復雜,結構不合理,身份不一致,日常管理中對其要求標准很難一致,造成責任高低不等,人員參差不齊的現狀。加之,多數法警未經系統專業崗位培訓,執法過程中因業務不熟,而無法迅速開展工作。還有就是一些沒經過規范化訓練的法警,修養較差,紀律鬆懈,作風渙散,缺乏革命理想和責任意識,難以擔負起法警工作的重任,影響和制約法警隊伍職業化建設。此外,人民法院是以審判工作為核心,司法警察的性質、地位、作用和司法警察所擔負的工作任務,決定了司法警察工作是服務、服從審判,保障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所以法警隊伍中低人一等的思想嚴重,甚至一些法院領導也認為法警工作是配角,未認真解決法警的待遇(職級、津貼、補助、保險)等問題,嚴重挫傷工作積極性,並造成優秀人才流失或吸收不到優秀人才進入法警隊伍。
第三、有礙於規范化的科學管理。司法警察是一支准軍事化的司法隊伍,實行編隊管理,雙重領導的組織管理模式,但一些基層法院現將司法警察分散到庭室、由法警實際所在崗位領導管理、做法警工作范圍外的事情、不參與司法警察直轄機構考核等等,這種「塊塊管理」的做法使編隊管理、雙重領導形同虛設管理混亂。加之,基層法院法警年齡普遍偏大,素質參差不齊,在業務培訓、學歷教育上很難達到較高標准,有些強度大、難度高的體能訓練、業務技能訓練難以實現,影響了司法警察隊伍正規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
第四、有礙於司法警察職能履行。司法警察是隸屬於人民法院直接領導和管理的一支准武裝性質的司法力量,從事的是「急、難、險、重」工作,特別是執行死刑、處置突發事件和採取強制措施時,危險性、機動性大,承擔責任重,這就需要司法警察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就必須有過硬的心理素質、嚴明的紀律;就必須具備良好的法學理論基礎、靈活適用法律法規的綜合素質;就必須擁有拉得出打得贏的體能保障,然而部分司法警察業內素質低、年老體弱、對抗能力不強,制服不了暴力抗法者,保護不了法官和裝備的安全,無法保證法警職能作用的發揮。
第五、有礙於法院改革整體推進。《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提出了法官、法警、書記員三大序列隊伍管理模式。法官隊伍已經逐步向專業化、精英化方向發展,法官隊伍建設已步入法制化、規范化道路。但目前的法警隊伍建設明顯滯後於法官隊伍建設,機構不健全、進出不嚴謹、管理不規范、考核不落實,與法院整體隊伍建設不一致。隨著當今形勢發展,以及入世後對我國司法活動的要求標准越來越高,執法活動更加文明規范,現有法警隊伍素質難以適應形勢發展需要,與法院改革形勢極不相適應。
三、加強法警隊伍建設的基本原則
一是法警職權明確化。這是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職務的根本保證。司法警察是一支佔法院幹部總數12%的司法隊伍,不能無視他的存在和發展。因此必須對司法警察職責、職權進一步明細化,從立法上解決法警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職權問題,如司法調查取證權、執行現場中的處置權等,使司法警察職權同公安警察一樣,能夠具體化、明確化。
二是隊伍管理規范化。這是司法警察發揮職能作用的必然要求。嚴格司法警察進出,落實司法警察的編隊管理,確立規范的垂直領導體制,確立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司法警察的領導,形成最高法院—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基層法院法警隊伍的警力網狀布局,做到互相協調、互為補充,提高法警在一個區域的整體作戰能力。完善司法警察教育培訓體制,形成自成體系的教育培訓系統,解決法警長期以來沒有固定的培訓基地、無法得到正規、系統教育培訓的問題。
三是警務活動效能化。這是司法警察服務於審判工作的落腳點。司法警察的主要職能是服務、服從於審判,擔負著法院「急、難、險、重」工作,其作用發揮的好壞只能從工作績效上體現。實現警務活動效能化,必須克服使用警力時隨意性,才能真正做到以一當十,以少勝多,才能確保不貽誤戰機,保證當事人及法院人、財、物的絕對安全,才能充分體現司法警察這支法院的「武裝力量」價值所在。
四是理論研究系統化。這是司法警察隊伍謀求發展的關鍵所在。司法警察是一支年輕的具有獨特功能的隊伍,對其性質、地位、職能以及如何發揮其作用必須不斷加強理論研究,而目前法院系統對這一課題的研究相對滯後,理論探討與司法實踐嚴重脫節,致使法警的工作一直囿於值庭、押解、安全保衛的圈子裡。面對新形勢,必須開闊視野,緊密聯系法警工作現狀加快研究步伐,在理論研究上取得新突破、為新形式下法警隊伍的建設拓寬道路。
四、推進法警隊伍建設的幾點建議
(一)強化學習意識,用先進思想武裝法警頭腦,在打牢思想理論根基上下功夫。司法警察作為一支准武裝力量服務於審判工作卻又相對獨立於審判工作,它所執行的警務工作帶有強制性和威懾作用。因此,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政治理論修養是提高司法警察職業素質的最基本的要求。要緊緊圍繞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公正與效率」這個法院工作主題,對全體法警進行政治思想教育,組織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使法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樹立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要經常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革命英雄主義教育,增強司法警察敬業精神,增強他們對國家和人民的社會責任意識。此外,尤其要克服在反腐倡廉上的糊塗思想,那種認為反腐敗是法官的事,司法警察不存在腐敗的土壤,不存在滋生腐敗環境的思想是有害的,要通過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敏銳性,自覺抵制資產階級腐朽沒落思想的侵蝕,增強防腐拒變的能力。
(二)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明確法警法律地位和職權,規范司法警察的執法行為。 司法警察的執法活動是人民法院執法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執法情況如何可以直接反映出法院的執法水平,對樹立法院司法權威和社會形象具有重要影響。司法警察要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必須要有規范統一的法律法規作保證,促使其執法行為更具有規范性、合法性、嚴肅性。就目前全國而言,還未能形成統一規范的法規體系,對法院司法警察的職能、許可權進行詳細的、規范的界定。為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應盡快出台一部適應形勢發展和法院警務任務的規范全國司法警察工作的規范性法律法規。根據法警工作特點,建議在制定司法警察職責許可權的規范性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司法警察在執行警務時(特別是在執行公判大會、執行死刑、採取強制措施等等),可享有交警、巡警、治安警等公安民警職責許可權,這有利於防止因警力不足或與公安各警種發生不必要矛盾,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嚴格執法。
(三)建立嚴格准入制度,暢通法警進出渠道,從源頭治理法警素質不高的現狀。解決法警素質不高,應從源頭治理。目前沒有法規和文件對法警進入及退出條件、標准進行硬性要求,各地法院標准不一,進入法警隊伍的人員結構繁雜、素質參差不齊,致使司法警察「先天不足」,嚴重影響司法警察隊伍專業化、正規化建設。必須嚴格法警准入制度,暢通法院進出渠道,參照招錄法官的辦法凡進必考、擇優錄用,招錄的范圍應面向社會,面向高等院校、警官學校,招考的辦法、條件、標准必須統一由最高院或省市高級法院制定,體現統一性和嚴肅性。招錄法警必須突出法警職業的特性,所進法警的身體條件、業務技能、學歷要求應做為主要的前提條件,招錄法警一律實行聘任制,嚴格業績考核,推行優勝劣汰,凡不不能勝任法警工作或出現違法違紀問題受到處罰的,堅決予以清出,提高法警隊伍的整體素質,走專業化、正規化的建設道路。研究制定老警退役、轉崗相關制度。為了使法警隊伍能始終充滿朝氣,始終保持旺盛的戰鬥力,應當對年老體弱、不易在法警崗位繼續工作的同志的退警、轉崗問題作出妥善安置,從制度上解除法警後顧之憂,使在崗的同志能安心工作。
(四)理順法警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司法警察的工作積極性。必需從貫徹《條例》入手,對司法警察進行規范的編隊管理,編隊過程中,上級法院要大膽糾正下級法院分散管理等不規范管理行為;下級法院司法警察的錄入和退出,領導幹部的調配使用,要徵得上級法院司法警察部門的意見,使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垂直領導能行之有效;加強上下級法院之間司法警察的相互交流和聯系,上級法院司法警察部門要全面掌握下級法院司法警察隊伍狀況、素質狀況,充分發揮對下級法院司法警察部門的指揮、命令、調動、管理、檢查、監督職權。同時借鑒法官遴選(上級法院從下級法院選拔優秀人才)辦法,從基層法院遴選業務精、身體好、業績顯的法警,充實上級法院法警力量,激發基層司法警察立足崗位建功立業,將雙重領導機制真正落實到實處。
(五) 切實抓好教育培訓,提高法警法律和專業水平,為履行職責奠定堅實基礎。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刻苦鑽研業務是提高司法警察職業素質的必由之路。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法警法律理論、業務技能、軍事本領和標准化作業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要有計劃地組織司法警察學習法律知識,包括程序法和實體法,重點是要學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的基本內容,為依法執法奠定法律理論基礎。方法上可以採取分期分批選送至警官學校或者出台政策鼓勵司法警察進行法律學歷教育,從而提高司法警察的法律素養。司法警察是法院的「武裝力量」,戰鬥力提高的根本途徑就是強化業務技能及軍事本領培訓,要根據《訓練大綱》,周密計劃、科學實施、細致組織、嚴格要求、施行考核、斗硬獎懲,保證技能培訓和軍事本領訓練人員、時間、內容、效果的落實,以此提高法警體能和熟練掌握押解、值庭、看管、警械裝備使用規范等,使幹警具備嚴謹的工作作風和過硬的業務素質,更為幹警靈活、正確、果斷處理突發事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真正為審判工作提供高質量的警務保障服務。此外,完善警務裝備也是提高法警實戰能力的有力保障,要著力改善法警辦公條件,逐步實現裝備現代化、辦公自動化,為快速出警、全面履職奠定堅實物質基礎,以提高司法警察的快速反應能力,增強司法警察在工作中的安全性和防衛能力。

⑷ 司法警察警務基本技能訓練包括哪些

您好!司法警察警務基本技能訓練內容如下:

一、訓練科目
(一)單兵隊列
(二)擒敵拳
(三)警棍術
二、參訓人員
全體司法警察。
三、訓練地點
各武警中隊訓練場地。
四、訓練時間
(一)周一至周五,上午封閉式訓練,下午回單位上班。
(二)每天早上8點40分所有參訓法警在法院辦公樓二樓大廳集合,統一乘坐警車到訓練地。訓練期間刑庭上午要開庭的案件,由大隊領導事先與刑庭領導協商統一調整到下午審理。
五、訓練方式
由法院聘請縣武警中隊的教官對我院法警進行訓練。
六、訓練經費 實報實銷
七、紀律要求
(一)全體參訓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紀律,聽從武警教官和指揮員(大隊長)的指揮,服從命令;刻苦訓練,發揚不怕吃苦,不怕疲勞的精神,克服厭戰情緒。
(二)嚴格考勤制度,每天訓練前和訓練結束後都進行點名,無故不參訓者,按礦工處理並將考勤表交院政治處。
(三)到訓練地往返車輛由院辦公室調派。
八、著裝要求
參訓人員一律著訓練裝進行訓練。
謝謝閱讀!

⑸ 司法警察警務基本技能訓練一般有哪些

司法警察(簡稱法警)是隸屬於司法機關,依照法律、根據命令,協助司法人員進行司法活動的警種。它包括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兩大類。
司法警察工作是法院體系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自身的工作特點和獨特的職責范圍。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司法警察具備政治可靠、業務熟練、執法技能過硬等基本素質,還對司法警察的體能、心理等方面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比如該如何更人性化地執法,如何使用新型警用裝備和通訊工具等等。
司法警察警務技能訓練的內容:
(一)體能訓練。通常,體能訓練的要求包括力量、速度、耐力、柔韌性和抗打擊能力五個方面,無論是制服犯罪分子,還是執行不分晝夜的值班安全保衛工作任務,都要求履職的司法警察有強健的體魄和充沛的精力作保證,因此,體能訓練是其他警務技能訓練的基礎,是確保司法警察履職效果的保障。
(二)隊列及擒拿格鬥訓練。隊列訓練、擒敵拳技術訓練是此項訓練的主要內容,三者之間在實際操練時往往依次進行,合並訓練效果會更好。此外,隊列及擒拿格鬥訓練與體能訓練的結合也很緊密,只有通過一定量的體能訓練,提高身體素質才能更好地完成各種擒敵拳動作練習。
(三)警用裝備使用訓練。警用裝備一般包括警用械具、警用車輛、警用通訊工具及監控設備等,熟練地掌握它們的使用方法是保證履職任務順利完成的基本要求。
警用械具通常包括警棍、手銬、警繩等攻擊性器械和盾牌、警笛等防衛性器械,其中手銬、警棍是使用頻率最高的,手銬的前銬、後銬、一銬兩人、兩銬兩人等使用方法要經常練習,既要保證辦案安全,又要防止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肢體造成損害。警棍的使用可配合警棍術進行練習,同時考慮到大多數司法警察支隊、大隊都配備了電警棍,對其使用方法也應該加強了解,安全使用,掌握使用電警棍迅速制服試圖行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方法。
(四)其他訓練。除了前面提到的警務技能訓練外,其它幾項訓練內容也十分重要:1、綜合戰術訓練。司法警察在參與執行、警戒、押解等任務時,周密部署、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因此,相應的綜合戰術訓練就顯得尤為重要。訓練方法可借鑒武警部隊、公安機關的訓練模式,有針對性地進行。2、心理素質訓練。良好的心理素質是司法警察必備的素質之一,其考核早前就已經納入了公安機關錄用警察的考試范圍,與體能和業務知識並重。司法警察在加強組織紀律學習的同時也要加強心理素質訓練,遇事保持冷靜,學會釋放壓力,並建議在錄用司法警察時增加心理素質測試。

⑹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裝處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院務會和院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市中級人民法院執法監督員的聯絡工作,並督辦市人大代表及駐市全國、省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及駐市全國、省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圖書等工作;負責微機網路等設備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人民法院幹警的出境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外事活動安排和對外接待工作;負責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對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業務進行指導。
負責全市人民法院專項物資裝備的管理及分配;指導、監督全市人民法院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負責全市人民法院裝備現代化建設及槍支、彈葯的管理;管理市中級人民法院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擬定並組織實施市中級人民法院基本建設規劃和計劃;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行政財務裝備工作。
(二)政治部
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並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協助各縣區黨委搞好基層人民法院的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事宜;負責全市法官等級的評定與晉升的審核報批工作,辦理法官考評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對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銜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院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民法庭的設立、變更、撤銷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全市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實施法官培訓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法院系統的工作考核、表彰和立功創模活動,負責《人民法院獎懲暫行辦法》的貫徹實施。
政治部內設組織人事處、教育培訓處。
(三)立案庭
負責對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登記立案、排期、送達和審判流程管理;依法審理管轄爭議案件;根據當事人申請,依法證據和財產訴前保全;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四)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等第一、二審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有關大要案件的協調、指導工作;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五)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讀職罪等第一、二審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有關大要案件的協調、指導工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六)刑事審判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
負責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負責最高法院復核死刑、省法院二審開庭保障工作。
(七)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婚姻和家庭、人身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八)民事審判第二庭
負責審理第一、二審商事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九)民事審判第三庭(知識產權審判庭)
依法審判涉外案件、知識產權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十)民事審判第四庭
依法審判涉債案件、勞動爭議案件;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十一)民事審判第五庭
對已結案件進行評查
(十二)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與其合署)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行政案件;審判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審判監督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依法辦理賠償委員會受理的國家賠償案件;執行賠償委員會決定事項;審查處理賠償告訴、申訴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十二)環境保護審判庭
管轄涉及環境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十三)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審判庭
處理東營港經濟開發區發生的各類案件。
(十四)審判監督庭
審判不服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類再審案件;審判不服基層人民法院刑事、民事(知識產權除外)生效裁判的再審案件;審判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再審案件;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工作。
(十五)執行局
執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生效判決、裁定及調解協議中關於財產的決定;執行法律規定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市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
執行局實行局長負責制,負責全市執行工作,對執行人員實行日常管理,對全市執行案件和行政事務全面管理。
執行一庭、執行二庭負責執行實施權即調查、控制財產權,罰款、拘留、追究拒執罪,恢復案件執行權等。
執行三庭行使執行案件裁決權、監督指導權、財產處分監督權、案款分配管理權等。協助執行局行使分案權;辦理異議、復議執行裁決案件;辦理提級、指定,中止、終結案件;確定拍賣財產的保留價、低價,監督財產處分權;案款管理、分配、過付提請審批權;辦理涉執信訪案件;異地執行審批權;對縣區法院執行工作考核建議權;全市執行活動的組織、策劃和指揮,處理突發事件;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執行網的管理、監督、更新;執行局的行政事務管理,籌備局務會、全市執行工作例會,起草制度等綜合材料,參觀接待、解說,車輛管理,執行大樓的安全、保潔等。
(十六)信訪辦
對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類申訴以及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認為可能有錯誤的,移交審判監督庭及有關審判庭處理;負責司法救助工作;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信訪工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信訪工作。
(十六)研究室
負責組織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承辦適用法律政策問題的請示或解答;負責編寫綜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綜合性文件、講話、報告;研究和徵集對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負責司法統計與分析;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信息、調查研究和司法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法院系統史志的編纂。
(十七)審判管理辦公室
辦理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務;審判管理相關事項
(十八)技術室(司法科學技術鑒定中心)
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司法技術鑒定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術鑒定工作。
(十九)法警支隊
負責警衛法庭、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執行死刑,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執行有關事項;負責維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機關秩序及轄區的安全保衛;調動、指揮基層人民法院法警完成重要任務;管理法警培訓基地;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法警工作。
法警支隊下設:警政科、警訓科、警務科、直屬大隊。
警政科職責:負責思想政治教育、警銜管理、考核獎懲等工作;
警訓科職責: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法警培訓、訓練計劃,信息、調研宣傳工作,調警、派警、用警等工作;
警務科職責:負責警用裝備、標志、服裝管理工作,法警訓練基地管理工作,綜合事務性工作;
直屬大隊職責:負責警衛法庭、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執行死刑,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執行有關事項;負責維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機關秩序及轄區的安全保衛。
(二十)機關黨委
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十一)紀檢組、監察室
檢查了解並向法院黨組織和紀委反映全市法院系統各級黨組織及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情況。監督、檢查監察對象在執行國家紀律、法規、政策過程中有無違反行政紀律的情況。
(二十二)法官學院
負責組織法律專業學歷教育;法官培訓,制定法官培訓的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本市法院系統人員積極參加上級法院開展的各類培訓。科研活動,根據國家法官學院、山東法官培訓學院關於學術論文研討會論文的安排意見,組織開展調研、撰寫、修改、遴選工作。
法官學院下設辦公室、教務處。
(二十三)人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基層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管理和使用,負責人民陪審員參加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案件的陪審工作。

⑺ 淺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參與執行中如何抵制金錢的誘惑 論文4000字左右~ 急需

這篇在3000字左右,您可以加一些自我發揮,希望對您有幫助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直接領導和管理的一支准軍事化武裝力量,是人民警察一個獨立警種。其兼負著維護國家法律的實施和尊嚴,維護審判秩序,保障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的特殊司法職能。由於司法警察職能和身份的特殊性,因此,加強法院司法警察的隊伍建設,鑄就一支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需要,高素質的現代法警隊伍,對於踐行科學發展觀,開創法院工作新局面至關重要。一、隊伍建設規范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它既是一個獨立的警種,又是人民法院內部的一個部門;它既要為審判工作提供服務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業務工作和業務訓練;既要接觸案件當事人和廣大人民群眾,又要為法院內部其他人員服務。因此,對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的規范化要求,既要體現人民法院和人民警察的共性特點,又要具有法警獨具的個性特徵。《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第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准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忠於職守,清正廉潔,服從命令,嚴格執法」。其中,「 服從命令」最能體現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准軍事化的內在要求。要打造一支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下的有較高政治素質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必須進行隊伍規范化建設。筆者認為,在當前形勢下至少要做到以下四點:一是儀表規范。儀表規范是司法警察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現,司法警察在警衛法庭,維護審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時傳帶證人、鑒定人,傳遞證據材料,送達法律文書,參與民事執行,執行傳喚、拘傳、拘留,執行死刑,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工作中要做到:執勤中警容嚴整,按照規定著裝並佩戴警種、警號、警銜標志,行為得體,既要舉止文明,又不失庄嚴。在接待旁聽人員和來訪群眾時應謙虛熱情、慎重處事,防止簡單粗暴、推諉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講道理、不聽勸阻的人和事,也要態度冷靜,保持有理有節,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二是管理規范。要按照法院的統一要求實施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用制度約束法警的日常工作和行為。三是紀律規范。法警要有鐵的紀律,實行「警營式」集中訓練,將「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奉為天職,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特別是執行重要警務或者遇到重大情況,必須聽從指揮,不可擅自行事。在處置突發性事件中,更要注意顧全大局,協調配合,發揚團隊精神,公克難關。四是裝備規范。創造條件改善法警物質裝備,改善法警警械、交通、通訊設施,以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二、隊伍管理制度化隊伍管理制度化是管理規范的具體體現。要結合法警自身特點,形成制度化管理長效機制。在制度面前沒有特殊,一律平等。要本著與時俱進的精神,不斷完善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工作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學習制度、警衛制度、值庭制度、送達制度、安全保衛制度、文明辦案制度等等。在執行制度中一要自覺,二要堅決。從執行的角度來說,要提倡法警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是制度禁止的,堅決不做,凡是制度要求做到的,努力去做。例如,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制度,要與本院政治理論學習的部署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學習計劃、時間、人員、效果四落實,堅持不懈地教育法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宗旨,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明確職業責任。特別要進行經常性的廉政教育,教育幹警自覺地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的侵蝕,不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從管理的角度來說,要加強對制度實行的監督和指導,堅決抓好落實,對模範遵守制度者,要及時予以肯定和表揚,對違反制度者,要及時教育和批評,對違紀性質嚴重的要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對違法者要堅決繩之於法。三、隊伍素質職業化首先,要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素質。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三個至上」為指導,加強法警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法警隊伍具備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忠於職守, 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講文明、英勇果斷、無所畏懼的政治素質。其次,要加強道德修養,養成自律意識。道德修養是個人品行的自我完善,加強道德修養是適應法警工作必備的前提條件。司法警察只有不間斷地提升道德修養,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從細微之處著眼,從一點一滴的小事情做起,「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時時處處都嚴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意識。不斷進行自我反省、自我解剖,不斷去除思想中不道德的意識、觀念和情感,久而久之,潛移默化,成為道德行為習慣,形成法警特有的職業道德。 再次,要加強業務訓練,提升專業能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軍事化的力量,是帶有武裝性質的組織,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 的規定,實行單獨管理、編隊管理、雙重領導,其組織管理和職務行為,體現出一定程度的軍事化,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因此,加強業務訓練,提升專業能力顯得尤為重要。一要加強心理訓練。心理訓練的內容主要有:自我意識、情緒控制、抗干擾能力、應急反應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記憶力訓練、思維分析訓練、社會工作訓練、解救人質訓練等。既重視認知訓練又要重視行為訓練。二要加強體能訓練。司法警察的身體素質與執法工作緊密相連,是執行警務活動的基本保障,需要長期的、自覺的、刻苦的鍛煉。法警支隊、法警大隊都要制定培訓計劃,要明確訓練內容,讓法警學會並掌握訓練方法,並在日常工作中養成鍛煉的習慣,這樣才能不斷增強體能,更好地適應工作需要,為社會穩定和諧服務。三要加強技能訓練。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行為規范(試行)》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訓練計劃。全年每人訓練必須達到100小時,其中隊列訓練20小時,擒敵訓練40小時,實彈訓練8小時,警械具訓練4小時,通信常識訓練4小時,衛生訓練4小時,強制措施的訓練4小時,參與執行的訓練4小時,值庭訓練 4小時,處理突發事件的演練8小時。要以隊列、擒敵、實彈射擊、執行死刑的訓練為主要內容,以提高自我保護和自我防護能力為重點,弱是導致我國民警傷亡人數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的主要手段和有效途徑.通過強化訓練,有意識的加強法警抗擊打、摔能力和自衛能力,使每個法警對重點科目都能夠達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動作達到規范和整齊劃一,要達到動作熟練,能獨立完成任務的水準。四、隊伍裝備現代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裝備現代化建設是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裝備配備標准》,堅持警用裝備配備「保障必需、不斷完善、實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則。由各法院指定專人負責本院警用裝備經費的計劃、請示、裝備的購置及配備,應當按照規定的項目和數量配齊、配全,保障司法警察能夠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保護司法警察的人身安全。要根據警用裝備的年度配備計劃,積極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設立警用裝備專項資金,並做到專款專用,按照標准配備,並根據相關規定和使用情況,對警用裝備及時進行更新換代。要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公務用槍配備標准》進行武器的配備,司法警察部門配備的槍支,只由司法警察部門使用,司法警察部門不具備保管條件而由其他部門保管的,要保證司法警察公務用槍。要加強對警用裝備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及使用制度。防止警用裝備丟失、損毀,嚴格禁止非警務人員使用警械具,嚴格禁止司法警察違法使用警械具。要根據案件數量和工作的需要,結合本院車輛的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專用囚車和指揮車,以保證押解、執行、送達等項任務的順利完成,不得私自對囚車等警用車輛進行改裝,以保證工作安全和管理秩序。在隊伍裝備現代化進程中如果遇到問題,應及時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溝通並層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部門。

⑻ 淺談如何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能力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院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人民法院的中堅力量。實踐證明,司法警察通過依法履行職責,積極發揮保障開庭和法院安全,協助法院的判決執行,積極幫助了法院工作的有效展開。 但是目前,我國司法警察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學歷水平參差不齊。從目前的政策看,從部隊轉編的司法警察大部分學歷普遍偏低,有相當一部分司法警察文化基礎、業務水平和基本技能較差,應變和反應能力不強,而從社會上招考的司法警察業務技能素質尚有欠缺。司法警察學歷水平的差異較大,知識結構也不平衡,直接導致在職司法警察發展前途受限,影響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是警務技能訓練不夠。一方面,從司法警察工作特點看,45歲以後一般都難以適應司法警察工作(法警領導幹部和少量骨幹除外)。而平均年齡在45歲以上,甚至50歲以上,年齡偏大,在參加專業的體能、技能訓練時,對於強度、耐力和對抗性上均不能達到標准要求。另一方面,囿於場地、設施等因素,很多訓練科目無法落到實處,部分司法警察成了坐辦公室的「文職」警察。 三是法律知識尚顯薄弱。司法警察作為執法者,其工作性質要求必須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例如,有關送達法律文書的程序性問題、有關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時的等等。因為司法警察在執行這些任務時,難免會發生突發事件,如果不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不了解執法程序,就難以依法處理這些事件,給自己的工作帶來被動。 當前,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為司法警察工作的全面發展提供了一個有利的契機。因此,為推進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向著知識化、正規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為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優質、安全的警務保障,提高司法警察工作能力,務必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夯實知識基礎,強化技能訓練。各級法院要通過切實制定有效的辦法提高全體司法警察的法律知識水平,制定操作性強、實踐性好的法律知識培訓計劃,確保每一名司法警察法律業務知識及時得到更新和提升。與此同時,進一步強化與工作具有關聯性、實用性的警務技能訓練,而不能僅僅圍繞考核的指揮棒,在隊列、擒敵拳、警棍術等表演性、競賽性項目上投入較大的人力物力。 其次,重視調查研究,提高理論水平。警務技能的提升除了實踐的鍛煉,更需要理性的思考。由於法警職能涉及面廣,需要經常對工作進行梳理,使工作感性向理性深化。法警的調研能力理應成為警務技能的一個評價因素。平時法警幹部就要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不能認為調研與工作關系不大,要摒棄「重業務,輕調研」的思想,強化調研意識,加強理論學習。結合工作的實際情況,有計劃、有目地地開展讀法學理論書籍、寫讀書心得體會、寫隨筆等活動,培養司法警察獨立思考的能力,提高司法警察的文字表達能力及理論研究水平。 最後是深化從嚴治警,建立科學考評機制。各級法院要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和專項教育整頓,每半年開展一次警務評議活動,對在評議活動中各業務部門提出的問題,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督察或檢查情況的反饋,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督察和檢查的效能,確保不發生司法警察因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確保不因司法警察責任發生警務保障安全責任事故。要建立警務量化考核機制,對司法警察警務工作實行全程量化,工作實績與晉職晉銜、評先評優結合起來。第1頁共1頁

⑼ 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計劃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
實 施 方 案

2011年2月25日,我院組織全體司法警察認真參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召開的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的電視電話會議。院黨組在聽取了會議精神後,十分重視,當即組織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本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為確保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順利開展並取得實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崗位練兵活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精神,廣泛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打牢我院司法警察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強化審判保障職能,掌握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增強政治、業務、體能素質;加強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和實戰能力,遵循「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貼近業務、貼近實際,堅持求真務實,真抓實練,堅決避免形式主義。
二、總體要求
以「夯實崗位練兵,打造過硬隊伍,保障司法審判,建設和諧鳳岡」為目標;提高政治素養和政治理論水平明顯。在思想上、行動上自覺遵守上級的禁令和有關規定,在政治上不掉隊。提高法制觀念和執法水平明顯。提高本職業務和技能水平,提高司法警察體能和心理素質。
三、練兵對象
按照「人人參加練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標要求,全體在崗司法警察都要參加全國司法警察大練兵活動。
四、練兵內容
崗位大練兵活動本著「干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和「面向實戰、講求實用、講求實效」的原則,重點抓好司法警察本職崗位應知應會的基本業務知識和警務技能的學習訓練。主要分為理論知識、業務技能和體能訓練科目三大類。
(一)理論知識
每周組織一次集中學習,由教導員負責,其他時間為自學時間。
(1)政治理論知識:重點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綱要,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報告,通過學習,牢固樹立「為審判服務意識」,打牢「為司法保駕護航」的思想基礎。
(2)國家法律法規:重點學習《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等。
(二)業務技能
基礎警務技能:集體隊列動作,警械使用、手槍射擊、徒手防衛與控制、搜身帶離、等單兵技能訓練,進行處置旁聽群眾騷亂事件等模擬演練。該項技能的訓練,請公安部門專業人員指導。汽車道路駕駛,計算機操作及無紙化辦公也需要強化學習訓練。
(三)基本體能訓練:圍繞加強體育鍛煉、提高體能素質,重點進行引體向上、仰卧起坐、100米、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礙、3公里武裝越野 等項目的訓練。45歲以下司法警察良好以上成績要求。每周集中進行一次訓練,由大隊長負責。
五、方法步驟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要求,根據訓練科目的需要,練兵主要採取崗位練兵、自學自練和集中強化訓練等形式進行。專業知識學習和業務技能的練習以個人為主,集中訓練為輔。
今年崗位大練兵活動從2月開始至10月,分為動員准備、組織實施、檢查考核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3月1日-3月15日)為動員部署階段。在2月25日進行大練兵總動員的基礎上,全體司法警察要提高對練兵必要性、重要性的認識,大造社會宣傳聲勢,營造大練兵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3月16日-9月31日)為學習訓練階段。各單位要按照大隊的統一安排,採取個人自學、結對互練;以會代訓、集中輔導;模擬演練、崗上實踐等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練兵活動。
第三階段(10月1日-10月30日)為檢查考核鞏固提高階段。在練兵的基礎上,組織全警練兵考核驗收,評選崗位業務技能標兵 ,表彰、獎勵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的先進個人和優秀技術能手、練兵積極分子。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取得良好效果,我院成立了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院長擔任組長,成員由我院全體在職司法警察組成。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警大隊,由同志兼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
六、主要措施
建立工作機制。制定詳細的練兵方案,明確具體的練兵內容,採取單個訓練與集中考核的辦法進行,逐月講評,結合崗位責任制實施獎懲。
確保經費到位。為了搞好崗位大練兵,院黨組決定,撥款1萬元迅速建立健身房,撥款3000元為每人購買兩套運動服,並撥1000元作為專項獎勵經費。

同行啦,我寫了2周了發給你。

⑽ 聘用製法警正式上班之前的培訓一般培訓哪些內容

市高院對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考試和心理測試;(3)由聘用法院進行面試、政審、體能測試和體檢,符合條件者,擇優聘用為法警。(4)市高級法院組織各法院與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務合同。(5)聘用司法警察必須經高級法院司法警察總隊,依照《人民法院訓練大綱》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聘用司法警察評定警銜。

閱讀全文

與法院法警培訓計劃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福州盛天電子商務 瀏覽:927
公司集體小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238
歌單推廣方案 瀏覽:414
營銷效益獎方案 瀏覽:422
土曼科技微信營銷 瀏覽:611
供電公司全員網路培訓方案 瀏覽:762
五一培訓機構招生方案 瀏覽:307
現場慈善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727
市場營銷專業招聘要求 瀏覽:903
市場營銷沙盤實訓心得體會 瀏覽:749
五一瓷磚促銷活動主題 瀏覽:307
怎麼做策劃文藝活動方案 瀏覽:226
林果業實用技術培訓方案 瀏覽:63
寧波電子商務論文 瀏覽:626
疫情房產營銷方案 瀏覽:967
培訓方案加通知 瀏覽:356
外貿電子商務崗位要求 瀏覽:95
拉力賽推廣方案 瀏覽:223
中醫下社區講座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357
公共場所衛生培訓方案 瀏覽: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