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統計局有哪些部門哪些好
統計局(福州)一共設有11個職能部門:包括有辦公廳(人事處)、統計執法監督局(政策法規處)、綜合統計處、工業交通統計處、能源統計處、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貿易外經統計處、人口統計處(社會與科技統計處)、農村統計處、服務業統計處、新區發展統計處。
而統計局裡的職位一般包括辦公室,政工人事,後勤服務,業務科室,城調隊等。這些都挺不錯的。
(一)辦公室(人事處)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直屬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統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有關工作,協助組織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負責局機關退休幹部工作。
(二)統計執法監督局(政策法規處)
組織實施統計工作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造假及違法行為;受理、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指導監督各地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起草有關統計地方性法規草案,擬訂統計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辦理統計行政復議、應訴和相關法律性事務;承擔統計改革相關任務。
(三)綜合統計處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全局性統計業務工作。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開展預警監測分析;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參與績效管理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編印出版綜合性統計年鑒和《福州市情》、《福州統計月報》等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核算工作;組織實施投入產出調查,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貫徹執行統計體制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和方案;擬訂全市統計調查計劃,管理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各縣(市)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建設;進行統計分析。
(四)工業交通統計處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基本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縣(市)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貿易外經統計處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人口統計處(社會與科技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勞動工資、科技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協助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文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農村統計處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協助組織實施全國農業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郵政等服務業的財務統計數據和國民經濟核算數據;組織開展重要的服務業專項調查;組織指導、協調服務業統計工作;集中整理服務業統計主要指標;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新區發展統計處
負責新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綜合統計和信息發布等工作。
2. 東莞市統計局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擬訂和實施統計工作規定、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承擔組織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准確、及時的責任;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我市的實施;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全市各鎮街、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執行國家和省的統計標准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擬訂適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調查方案、統計標准,並組織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國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全國投入產出調查和R&D資源清查工作。
四、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物流業、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經濟貿易、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教育、體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城市建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消費、價格、收入、資源、環境、房屋、景氣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統一核定、管理、提供、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共享和發布制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資源環境和人口勞動力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服務。
七、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全市各鎮街、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鎮街、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准和運行規則的實施工作,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協助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各種考核評價工作。
九、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協助鎮街管理綜合統計負責人,監督統計隊伍建設,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評聘、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人員教育和業務培訓。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統計調查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3. 國家統計局地方調查隊是什麼樣的性質單位
國家統計局地方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其中的具體情況如下:
1、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授權,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數據。
2、依法查處調查隊系統及其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
3、與地方統計局一起完成統計信息化的有關工作。
4、負責調查總隊機關人事、財務工作,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人事、財務工作。
5、負責調查總隊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下屬各級調查隊紀檢監察工作。
6、受國家統計局委託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組織指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
7、接受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委託,開展統計調查,提供統計數據處理服務。
據了解,國家統計局縣級調查隊是歸省調查總隊管的,和地方統計局有在職能方面不一樣的區別。
(3)統計局勞動力調查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國家統計局地方調查隊的相關情況
據了解,國家統計局地方調查隊和地方統計局在不同的方面有一定的聯系和區別:
1、制定實施方案和細則。國家統計局各有關單位按需要調整優化的調查項目,分別制定實施方案;各省(區、市)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各調查總隊制定實施細則。
2、理順調查單位名錄管理。國家統計局普查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四上」和「四下」企業名錄關聯銜接及統一管理等問題;地方統計局加強對行業統計調查的統籌管理,保證「四上」與「四下」企業調查單位名錄銜接,確保調查單位不重不漏。
3、落實人員和機構。國家統計局人口和就業統計司充實人員力量,增設相關處室,由國家調查隊做好內設人員調配和機構調整工作。地方統計局確需調整機構、充實人員的,要盡快向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溝通,並按職權程序報批。
4、做好調查經費保障。國家統計局財務司將相應調整相關項目中央財政撥款,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提高保障水平;地方統計局協助國家調查隊,積極爭取地方財政將已安排的勞動力調查經費預算劃轉給調查隊。
4. 大連市統計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核算、政府采購;統一管理全市縣及縣以上統計部門國家統計調查任務的統計經費、省統計局所屬調查隊的經費。
機關黨委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政策法規處主要職責:負責起草統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審核統計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並負責向市政府報送備案;組織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辦理行政執法檢查證、統計調查證等;監督檢查統計執法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登記工作;辦理統計行政處罰案件的復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統計制度與信息管理處主要職責:監督和貫徹國家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指標體系、統計標准和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及專項調查計劃;擬定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協調和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依法審批或備案各區市縣、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基礎業務建設;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網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主要職責: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咨詢建議,組織編輯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綜合年報工作;承擔統計新聞發布工作。
國民經濟核算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市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區市縣國內生產總值;核算全市及各區市縣服務業增加值;負責金融統計調查;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產負債表和地區財政表;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及服務業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和指導各區市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農村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農業生產條件統計、農業經濟核算、縣域經濟統計;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工業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郵電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工業、交通、郵電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能源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能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區市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高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貿易外經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服務業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的服務業、文化產業、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行業的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口和就業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執法檢查處主要職責:依法對全市統計調查單位開展統計檢查;對統計違法行為予以查處;負責全市統計執法隊伍的建設和培訓;會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對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涉外調查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各部門和各區市縣的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人事處主要職責: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各區市縣統計局正、副局長和統計負責人的有關工作;協助管理省統計局所屬調查隊正、副隊長任免及有關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市高級以上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審報工作;負責制定全市統計系統幹部培訓計劃,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主要職責: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5. 湖南省統計局的機構職能
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對局機關和全省統計系統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政務信息、文秘、機要保密、公務接待、重要會議(活動)組織和檔案資料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組織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提案;承擔局黨組秘書工作職責。
● 政策法規處(湖南省統計稽查辦公室)
組織宣傳和貫徹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組織起草統計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復議案件、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依法管理全省涉外社會調查活動;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研究、知識培訓、統計普法等有關工作。
● 統計設計管理處
組織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研究擬訂全省統計制度和方法的中長期改革與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對統計指標體系改革、調查方法體系改革及各項專業統計調查的配套研究;依法審批統計調查項目;統一管理本局的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制定全省各項統計報表制度;負責各項統計調查方案的研究、整體設計和協調工作;統一管理省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協調省直部門之間的統計制度;統一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檢查和監督地方統計機構對全省統計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全省城鄉劃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產業分類、產品分類等各項國家統計標准,檢查和監督國家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制定地方統計標准。
● 綜合統計與經濟研究室
組織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宏觀經濟分析報告和咨詢建議;指導全省統計分析研究工作;負責統計新聞發布和統計新聞、統計成果宣傳工作;負責統計年鑒、統計手冊和統計月報編輯的有關工作;統一管理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組織政府績效評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評估等重大考核數據的評估認定和提供工作;組織對世界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和分析。
● 國民經濟核算與農村社會經濟調查處
組織實施全省及各市州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省及各市州國內生產總值;組織全省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省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戶;開展全省資源環境核算工作;開展第三產業增加值核算,綜合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組織實施全省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和農村住戶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開展退耕還林狀況、畜禽生產消費的統計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 工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工業生產運行、經濟效益、企業經營狀況等統計數據;負責工業普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的組織及指導;負責新型工業化考核統計的組織、實施、協調等工作;組織實施非公有制經濟的統計監測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 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研究建立全省能源統計制度和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制定能源統計標准;組織指導能源統計基礎工作;對全省節能降耗進度情況進行統計監測和評價;負責全省能源平衡統計核算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和建築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 貿易外經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省級及以上開發區主要經濟指標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參與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工作考核的有關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外經貿、旅遊、招商引資等統計數據,負責貿易外經領域專項調查任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 人口和就業統計處(社會和科技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科技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 服務業統計調查處
組織實施省局其他業務處室服務業統計調查以一外的服務業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生產性服務業等產業統計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 財務基建處
統一管理中央級和省級統計調查任務專項經費以及中央財政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監督管理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固定資產;承擔全省統計系統中央級統計事業費內部財務審計監督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省統計系統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參與實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
● 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出境報審報批等外事工作;承辦協助地方管理市州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高級職稱評審和從業資格認定的有關工作。
●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 紀檢(監察)室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 湖南省統計局教育中心
負責全省政府統計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統計人員參加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的培訓工作;負責全省統計人員持證上崗的培訓、考試、發證和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經濟學本科和會計與統計核算專科考試委託開考和助學工作,負責開放式會計學本科的招生和辦學工作。
● 湖南省統計科學研究所
擬訂全省統計科研計劃和科研製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本局及全省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科研工作;承擔統計科研課題,負責向國家統計局和省直有關部門進行統計科研課題的申報立項及管理工作;承擔全省統計科研成果的評審、選優、獎勵工作,並推薦優秀成果參加國家和省級評獎;擬訂省統計學會章程,負責省統計學會日常工作,履行省統計學會秘書處的職責。
● 湖南省統計局計算中心
制訂全省統計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全省統計系統信息化工程;負責進行全省統計系統計算機網路管理及網路安全監測;負責省統計局網站建設和管理;負責對省統計局系統的信息存儲管理;負責對省統計局計算機軟硬體設備的管理。
● 湖南省統計局宣傳中心、《中國信息報》社駐湖南記者站
負責湖南統計信息網、湖南統計局內部信息網的建設、管理、維護和信息的采編、發布,以及系統網站的指導;依託網站及媒體,向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統計資料和信息,宣傳報道全省統計改革和建設各方面情況;完成《中國信息報》社規定的采訪、組稿、發行及其它各項任務;承擔全省統計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全省統計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各市州統計網站建設。
● 湖南省農村經濟調查隊
依法行使全省農業及農村統計的組織管理職能;負責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全面統計報表任務在省內各級政府部門的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地方農村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協調省直各部門的農村統計工作;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任務。具體承擔的統計任務包括: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林牧漁業產值統計、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單位能源消費情況調查、市縣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農村社區基本情況調查以及以市州和縣市區為總體的的農村住戶抽樣調查等。
● 湖南省統計局普查中心
負責研究和提出全省人口、工業、農業、經濟等普查的計劃,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負責全省人口、工業、農業、經濟管理等普查的組織、宣傳、協調工作,負責普查數據審核、評估,和對外發布工作;負責基本單位日常統計工作,負責基本單位統計數據審核,及名錄庫資料管理和名錄資料的對外提供。
● 湖南省統計局民意調查中心
● 湖南省統計局國際統計信息中心
● 湖南省統計局地方調查隊管理辦公室
● 湖南省統計局機關印刷廠
承擔省統計局各種文件資料、報表和向省委、省政府匯報材料的印刷工作;對大型調查活動的調查表式、資料進行匯編;承辦各類書刊的印刷;對外承接印刷業務。
6. 勞動力調查主要調查什麼
調查項目
勞動力調查項目分為按戶填報的項目和按人填報的項目。
1、按戶填報的項目
戶編號、戶別、調查時點居住在本戶的人口數、本戶人口中外出但不滿半年的人口數、現住房來源 等 5 個項目。
2、按人填報的項目
姓名、與戶主關系、性別、出生年月、戶口登記地、住本戶時間、受教育程度、婚姻狀況、您戶口 所在家庭是否有農村土地承包權、您以前是否在其他地區工作過、您來(回)本縣(市、區)多長時間 了、您在調查時點前一周是否為取得收入而工作過 1 小時以上、您在職未上班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您已 連續未上班多長時間、您目前的工作已幹了多長時間、您的工作單位或經營活動屬於以下哪種類型、您 的就業身份屬於以下哪種類型、您是否與用人單位或僱主簽訂了勞動合同、您上月主要工作的報酬是多 少、您是否為增加工作時間而想尋找其他工作、如有機會工作更長時間您能在兩周內開始工作嗎;
您在 調查時點前一周未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什麼、您想工作嗎、您近三個月內採取過以下哪種方式尋找工作、 您未找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如有合適的工作您能在兩周內開始工作嗎、您暫時不能開始工作的主要 原因是什麼;
您調查時點前一周或失去工作前所在單位工作主要生產或經營活動是什麼、您調查時點前一周 全國月度勞動力調查方案 -3- 或失去工作前做什麼具體工作等 29 個項目。
(6)統計局勞動力調查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調查目的
為及時、准確地反映我國城鄉勞動力資源、就業和失業人口的總量、結構和分布情況,為政府准確 判斷就業形勢,制定和調整就業政策,改善宏觀調控,加強就業服務提供依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 於建立勞動力調查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4]72 號)的要求,制定全國月度勞動力調查方案。
調查頻率和范圍
勞動力調查的頻率為月度。 調查范圍是抽中的我國大陸地區城鎮和鄉村地域上居住的人口。 城鎮是按國務院於 2008 年 7 月 12 日國函[2008]60 號批復的《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劃定的城 市和鎮,其餘地域為鄉村。
7. 現在天津統計局是有勞動力調查嗎
騙局。江浙一帶很多。
8. 統計局是干什麼的
機構職責:
(一)擬定統計工作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國家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擬定國家統計標准;審定部門統計標准;組織管理全國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
(三)研究提出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國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國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國家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國家統計資料庫體系;制定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准和運行規則。
(六)統一管理縣及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協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組織管理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七)領導設在各地的直屬調查機構,指導其他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8)統計局勞動力調查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成立於1952年8月。統計,是國家管理和科學決策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
1952年,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全體會議決定成立國家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擬定統計工作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國家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參考文獻:網路-國家統計局
9. 市級統計局怎麼樣
市級統計局屬於市政府工作部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薪資待遇是公務員待遇。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准,擬訂全市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規劃,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轄市區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轄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起草地方性統計規范性文件,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對轄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統計檢查、對轄市區統計工作的統計督查和對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監審,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和環境及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社會福利業、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等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環境保護、對外貿易、對外經濟、財政、稅收、就業、婦女兒童、基本單位登記注冊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轄市區及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組織實施全面小康監測、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統計方面的工作。 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九)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轄市區以及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准及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統計局是國家法定的負責數據統計的政府職能部門,是貫徹執行《統計法》的主體機關,擔負著國家人口普查等重大普查、調查任務,任務具體而明晰,責任艱巨而重大。而且,各級財政機關都必須給予必要的財力保障,經費充足,是個不錯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