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鄉農業經濟管理站是干什麼的
立足於農業經濟,管理農村省、市(區)、縣、鄉鎮(街道)在農業與農村工作的一個職能部門。它的工作內容涉及農村經濟、政策、計劃、土地、統計、審計、生產體制、農業承包、發展、扶貧、分配、產業化、銷售、農產品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二輪土地承包、土地糾紛合同仲裁、農民負擔、農業保險等諸多方面。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和宣傳國家農村各項法規、政策、方針、路線,普及職能部門《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法》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
2、負責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調查、統計、分析,掌握全省農村經濟發展現狀,為各級各部門制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計劃提供依據。
3、負責做好農產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農村基點調查。
4、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指導農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轉農村土地,合理開發利用荒山、荒坡、荒灘、荒丘等資源;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調查、調處、仲裁,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5、強化農村集體資產及財務管理。清理核實村組歷年形成的債權債務,摸清農村集體家底,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增加新的債務。同時,尋求化解村組債務的有效途徑,幫助村組逐年化解債務。
6、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開展農民負擔監督,做好良種補貼、種糧農戶補貼等各項補貼資金的預算、兌現。嚴禁收費單位或部門抬高收費標准和亂收費,加重農民負擔。
7、承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村容村貌整治、新農村示範村等項目的規劃、申報和組織實施。
8、培訓一批善管理、會經營的農村財務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體資金,確保集體資產保質增值。
9、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做好登記注冊、項目申報、制定章程制度,並監督實施。
10、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實行「三資」委託代理制,嚴格管理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資金合理使用及審批。
11、協助金融機構及農業保險部門,農民以土地抵押貸款及土地投保畝數申報與災後理賠工作。
12、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㈡ 農經權和宅基地哪個好做些
一、什麼是農村宅基地?
答: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專門用於建造房屋(住宅)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備建房屋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根據我國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農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廚房、牲畜房、倉庫、農機房、廁所用地;四旁綠化用地,如房前屋後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務實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氣池用地等幾部分。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
二、什麼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答: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宅基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雖然農村居民住房全歸私人所有,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因此,農村居民新建住宅應當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過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並且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國家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或者鄉村的土地利用規劃、村鎮規劃需要改變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實際使用面積過大,遠遠超過當地規定的標准,經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報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基本核算單位有權調劑或重新安排使用。但應對原有宅基地的建築物和樹木等給予合理賠償,不得平調。
三、宅基地使用權包括哪些內容?
答:宅基地使用權的泥人范圍比較廣泛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佔有權。2、使用權。3、在宅基地空閑處修建其他建築物、設施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人在主要住宅建築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圍內建築其他生產或生活需要的建築和設施。4、宅基地使用權人有在宅基地內種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權利。該種植的林木、花草、蔬菜歸使用權人所有。5、依法附隨房屋出讓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國家保護私有房屋合法買賣,繼承、贈與等權利。因房屋和宅基地連同一體,不可分離,所以,宅基地使用權必須連同房屋一並轉移。房屋所有權的變動,必須報請縣級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四、宅基地與房屋的關系是怎樣的?
答:宅基地與房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二者的關系具體表現在: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礎和承載物,沒有宅基地,房屋就無法存在,相反,沒有房屋,宅基地也將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為宅基地,從而變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間上是統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則是以承載住房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構成了有機聯系的整體。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的住房歸農民所有。這樣,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與房屋所有權主體存在著並非一致的情況,但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為農民享有。
五、我國《土地管理法》對農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規定?
答: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該法第六十二條進一步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每戶農民建房用地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規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1、現在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2、農村居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3、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5、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來當地的;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賣、出租而使宅基地達不到標准、或喪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但因兩戶的宅基地都達不到標准而相互調劑,經過批準的可以申請宅基地。嚴禁利用建住宅為名搞房地產開發和炒房地產的行為。對將現有住宅改為經營場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還應按其經營場所實際佔用土地面積,從經營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費。對於戶口已經「農轉非」的人員,應適時核減宅基地面積。另外,城鎮職工要求自費建房應由城建部門統一規劃,經地政部門批准後統一征地、建房,不準私自到農村買地、租地建房。
七、城鎮居民能否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答: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我國農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帶有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將不予批准。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國土資源部2004年234號文件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根據上述規定,農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財產,村民可以依法處置。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能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八、宅基地使用權能否可以繼承?
答:《土地管理法》第6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國家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確定由個人使用的,即公民對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權利。遺產必須是公民合法擁有的財產,所以,公民是不能將宅基地作為遺產繼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權。宅基地為居民、村民各戶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長期不變。宅基地的所有權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私房的所有權屬於私房產權人。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公民繼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著房屋而轉移給新的所有人。這也只是具體執行國家的行政法規,而不是繼承的結果。
㈢ 怎樣在新農村規劃中保持其鄉土文脈性
十七屆三中全會作出的《決定》在闡述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時,明確提出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要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就是要在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過程中,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不斷獲得新發展、取得新成就、邁上新台階。
一、新農村建設是造福廣大農民的偉大創舉
農村,是與城市相對的一個概念。與城市相比,其基本特點是人口密度較小、生產場所較分散、專業化分工程度較低、家族血緣觀念較重等。中國的農村,經歷了傳統的農村、計劃經濟時代的農村、改革開放後的農村以及新時期的農村幾個發展歷程。長期以來,只有在文景之治、盛唐時代、康乾盛世等為數不多的特定階段內,農村還算安定,農民還能樂業;此外的大多數時期,農村總是經濟凋敝,農民總是衣食難保。農村成為戰亂和苦難的代名詞。
改革開放後的農村,成為中國改革的先行區。家庭承包、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制度取代了長期的「大鍋飯」體制後,農民有了生產經營自主權,煥發了投資開發的勞動熱情,促進了中國工業化、城鎮化和全球化的快速發展。但是,在傳統的農業社會向現代的工業社會轉型時期,傳統思想障礙依然頑固,農村改革發展曲折坎坷,城鄉分割制度沒有根本改變,調整利益格局阻力重重,農村依然面臨著大量深層次的社會問題。
「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進入加快改造傳統農業、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關鍵時刻,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一個「發展階段」、一個「關鍵時刻」、一個「重要時期」,十七屆三中全會用簡潔的語言,科學概括了當前我國農村改革發展所處的歷史方位。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宏偉目標,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選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實現之時,我國農村的面貌將會怎樣?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到2020年我國農村改革發展6方面的基本目標任務,讓廣大農民清晰地看到了未來生活的美好圖景:一是農村經濟體制更加健全,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二是現代農業建設取得顯著進展,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農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費水平大幅提升,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四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農民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五是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明顯推進,農村文化進一步繁榮,農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落實,農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農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健全,農村社會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六是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體系基本形成,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2020年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遠景目標可表述為:基本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達到全面小康社會要求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即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安康,環境整潔優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務配套,人與自然和諧。一是基本完成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根本性轉變;二是農民生活水平達到小康標准;三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四是農民人居環境得到全面改善;五是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發展到一個新的水平。
通過推進農村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農村現代社區建設、現代農民素質建設、城鄉一體化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城鄉配套的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努力把傳統農業改造建設成為具有持久的市場競爭力和能持續致富農民的高效生態農業,把農村傳統村落改造建設成為讓農民能過上現代文明生活的農村新社區,把傳統農民改造成為能適應市場經濟分工分業發展要求的、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高素質的現代農民,即高效生態的現代農業、繁榮興旺的農村經濟、整潔優美的農村社區、城鄉一體的公共服務、富裕舒適的田園生活、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民主和諧的社會管理、全面發展的現代農民,從而形成城鄉互促、共同繁榮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二、新農村建設是一個全面發展的系統工程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它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有著豐富的內容和深刻的內涵,全面綜合反映社會文明進步的程度。它不僅是一個村鎮建設的問題,而且是一個農村發展的問題;不僅是一個經濟建設的問題,而且是一個包括經濟、政治、科技、教育、文化、交通、人民生活、社會治安和社會保障等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發展的有機統一體。五個方面相互聯系,互為補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為我們昭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美好前景。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全面發展的城鄉互動的過程。發展經濟是建設新農村的中心環節,是重心,是根本,只有經濟發展了,才能不斷滿足廣大農民的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農村才能有強大的物質基礎,人民才能夠安居樂業。在高度重視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決不可忽視政治、文化、社會發展對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良好的鄉風民風、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民主的決策管理、健全的法制基礎,是保持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我們不僅要謀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協調而全面的發展,而且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和協調發展,使人們在認識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保持自然界的生態平衡,實現經濟、社會和人的持續發展。這幾方面的協調互動,對於實現建設新農村的目標是極其重要的。忽視其中的任何一個方面,都是片面的。我們不能抓住一點,不及其餘,顧此失彼,搞單打一;又不能不分主次,四面出擊。
新農村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按照中央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新農村建設的內涵與以往有明顯的不同。我們不能把這一目標僅僅看成是一個經濟指標,也不能僅僅看做是蓋幾棟樓房、修幾條馬路,而要把它看成是一個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發展等在內的全面的奮斗目標,是一項偉大的系統工程。因此,實現這個目標,既要發展農村生產力,也要調整完善農村的生產關系;既要加快農村的經濟發展,也要加快農村的社會事業發展;既要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也要生活質量全面提升。它的目的在於通過對農民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的改善,以新農民、新社區、新組織、新設施、新管理、新風貌、新環境為標志,最終將目前還很落後的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穩定、設施完善、管理民主、環境優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諧的新農村。
三、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的新農村建設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當前我國農村改革發展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農村改革仍然是我國改革的關鍵環節,農業農村發展仍然是我國發展的戰略基礎。這是在深刻分析當前國內外形勢、深刻總結農村改革發展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基礎上,從我國改革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科學判斷,為新時期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我們要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順應億萬農民過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不移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堅定不移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毫不鬆懈地繼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努力開創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和城市化快速發展時期。就農業本身而言,也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2004年以來,中央連續發了五個關於「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惠農強農政策。中央提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任務以後,各地把發展的目光更多地投向農村,從解決農民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入手,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開創了「三農」工作的新局面。當前,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農業和農村正經歷著深刻變化,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在這個新的起點上,中國農業已經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具備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能力和條件: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不斷提高,生產和供給已具備較好的基礎;部分地區農村非農產業得到長足發展,已經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農村的交通等基礎設施大為改善,城市發展對農村支持帶動作用逐步發揮;城鄉分割體制已有較明顯的松動;城市和工業已積累了支持農村和反哺農業較雄厚的基礎,國家公共財政支農能力顯著增強;加強「三農」工作已在全社會形成了廣泛共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決策和部署,新農村建設已經成為中國的大政方針,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所有這些,都為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提供了有利條件。
同時,農業農村發展仍然是我國發展的戰略基礎。當前,我國農業基礎還不牢固,農民收人穩定增長尚缺乏產業的支撐,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呈現持續擴大趨勢。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長效機制還沒有形成,農業和農村發展面臨一系列深層次矛盾和突出問題,新農村建設面臨諸多嚴峻挑戰:農業資源環境約束增強,保障農產品供求平衡難度加大;農產品貿易競爭加劇,優勢農產品出口難度加大;農業比較效益下降,農村生產要素外流加劇,農業兼業化、糧食副業化、農業勞動力老齡化、農村空心化日趨明顯;農業生產方式和流通方式落後,一家一戶的小規模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專業化、組織化程度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嚴重不足,農業生產抵禦風險能力薄弱;糧食安全的壓力有所加大;城鄉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務方面存在過大差距;農村社會安全網建設滯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失地農民社保、農民工社保等社會保障體系還很不健全;新農村建設人力資本支撐力不強;農村社會結構深刻轉型,兼顧各方利益和搞好社會管理難度加大;城鄉分隔管理制度改革嚴重滯後。中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發展階段以後,進一步發展的物質技術基礎比過去雄厚,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條件是具備的,但要解決的問題遠比過去復雜得多,特別是城鄉差距持續擴大成為新階段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突出矛盾。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沒有農村的穩定和全面進步,就不可能有整個社會的穩定和全面進步;沒有農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國人民的小康。要建設一個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更全面的、發展比較均衡的小康社會,重點和難點依然在農村。從事農業農村工作的同志,應該感到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四、建設新農村應處理好的幾個問題
第一,在工作的全局上,要把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戰略部署和方針政策,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放在首要位置。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實現農村經濟社會繁榮,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中央的戰略決策。當前的主要工作是要把中央近年來出台的扶持「三農」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充分發揮政策對發展縣域經濟和推動新農村建設的效力。要長期穩定和不斷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切實保障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要在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基礎上,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創新體制與機制,增強農村發展活力。如中央最近出台了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十條措施,其中包括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村沼氣、飲水安全工程和農村公路建設力度,完善農村電網,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加快醫療衛生、文化教育事業發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推進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加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提高農資綜合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補貼等標准,增加農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體等社保對象待遇水平,增加農村低保補助,繼續提高優撫對象生活補助標准;加大金融對經濟增長的支持力度,取消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限制,加大對重點工程、「三農」、中小企業和技術改造、兼並重組的信貸支持,有針對性地培育和鞏固消費信貸增長點等。如何把中央的部署貫徹好、落實好,特別是在推進新農村建設、增加農民收入方面有所作為,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創造性,需要認認真真進行研究,吃透政策,把握要旨,立足縣情,科學謀劃,通過一個個項目的實施,一筆筆資金的投入,開創新農村建設的新局面。
同時,要努力營造縣域經濟發展環境。目前在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如果僅就「三農」問題解決一些眼前的困難,而縣域經濟的實力得不到增強,無疑將失去實現城鄉統籌的經濟基礎。努力發展縣域經濟是我們堅定不移地推動新農村建設進程中必須高度重視、加快發展的重要選擇,而不能將新農村建設和發展縣域經濟割裂開來。要圍繞發展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提高政府的服務功能和管理效率,重點通過改革審批、投資、監管等制度,依法行政,創新社會管理,努力為市場主體創造好的市場環境,吸引要素和產業聚集,提高資本佔有量。中小企業是支撐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具有拉動縣域經濟增長、加快新農村建設、解決就業、均衡社會財富、推進城鄉一體化等多重經濟和社會功能,縣級公共服務必須把著力點放在中小企業上,認真治理針對企業的「吃、拿、卡、要」等問題,為縣域中小企業發展和農民創業創造有利條件。當前,要特別注重經濟和社會政策的調整與完善,注重經濟利益關系的協調和統籌,把各種矛盾和沖突解決在基層,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第二,在工作的實踐上,既要提升「硬實力」,也要提升「軟實力」。新農村建設的二十字總體要求,涉及農村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等各個方面,涵蓋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各個領域,內涵極其豐富。可分為「硬實力」和「軟實力」兩方面,「硬實力」就是必須達到「生產發展、生活寬裕」,「軟實力」就是要實現「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提升「硬實力」,就要堅定不移、堅持不懈地發展農村生產力,做強工業,做大農業,發展三產,拓寬農民增收渠道。農村是否富裕決定新農村建設的投入是否充裕,經濟實力決定建設能力。只有生產發展了,有了源頭活水,新農村建設這篇文章才能做好。加快發展是第一要務,必須牢牢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動搖。在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偉大征程中,一是充分挖掘農業內部的發展潛力,著力發展特色增收產業,持續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努力提高農業科技水平、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農業的整體競爭力。二是堅持工業支持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的發展機制,大力發展鄉鎮工業,提升農產品加工水平,走農村工業化、村落城鎮化的發展道路,把農村變成工業生產車間,把農民變成工人,為農民持續增收提供堅強保障。三是積極擴大農民的外出就業,積極培育一批吸納能力強、收入水平高、相對穩定的勞務基地,打造勞務品牌,通過減少農民實現富裕農民的目標。
提升「軟實力」,當前就是要緊緊抓住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培育新型農民等工作重點,努力推進和諧農村建設。一是要大力發展農村各項社會事業。在鞏固農村義務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優化教育資源配置,讓農村孩子享有與城裡孩子同等的教育資源、擁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整合城鄉衛生資源,大力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加強農村婦幼保健,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積極探索城鄉養老保險辦法。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把農村建設成為農民的美好家園,切實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通過從解決農村就醫難、出行難、入學難等方面入手,讓農民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最大受益者。二是要大力培育新型農民。著力抓好以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質為重點的培訓工作,廣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管理、明是非的新型農民,為新農村建設提供人力資源。三是大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營造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做好農村信訪工作,加強人民調解,及時排除化解矛盾糾紛。四是不斷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把黨組織建設成為推動科學發展、帶領農民致富、密切聯系群眾、維護農村穩定的堅強領導核心。
第三,在工作的態度上,既要盡力而為,也要量力而行。新農村建設是事關長遠的偉大事業,特別是對於我們這里相對不發達的地區,需要長時間的艱苦努力,既要盡力而為,也要量力而行。
「盡力而為」,一是必須盡最大努力推進新農村建設。充分發揮經濟調節杠桿的作用,積極推進工業反哺農業,在項目支持、資金分配、稅收優惠、貼息等政策上重點向農村和新農村建設傾斜,引導社會資金向農村流動。特別要加大對落後村的支持力度,盡快改善這些地方的落後面貌,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二是引導好、利用好、保護好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讓蘊藏在群眾中間的工作熱情最大程度地迸發出來,讓廣大群眾在新農村建設的廣闊舞台上大展身手。三是創新思維。各地的情況千差萬別,新農村建設沒有固定模式,必須堅持總體規劃、分步實施、適當超前的工作原則,逐步探索適合本地區的發展道路。
「量力而行」就是要尊重客觀經濟規律,既要看到新農村建設的光輝前景,也要認識到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和復雜性。在具體建設中,要堅決克服不顧自身實際,「一哄而起」的「跟風」做法,不搞「一刀切」;堅決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嚴禁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總之,在新農村建設中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議,不強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強求一律;要引導扶持,不包辦代替,以實際效果作為檢驗工作成果的重要標准。
第四,在工作的推進上,既要發揮好政府的主導作用,也要發揮好農民的主體作用。農業是弱質產業,即使發達國家也不是純粹靠市場來自發調節。在當前農村普遍缺乏資金、技術、人才的情況下,沒有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支持,新農村建設就難以順利進行。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必須起主導作用,但並不意味著要包攬一切,還必須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一方面,農民是建設新農村的利益主體,農民最期盼什麼、最需要什麼,他們自己最有發言權;另一方面,農民是建設新農村的實踐主體,必須讓農民唱主角。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就是要深入調查研究,問計於民,善於總結和推廣他們在實踐中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就是要通過規劃引領、政策引導、典型引路,「大主意」讓群眾自己拿,組織和引導農民參加新農村建設;就是要在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時,更加註重激發農村的內在活力,增強自我「造血」功能,依靠農民辛勤勞動、國家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不斷改善農村的整體面貌,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獨自傾城820菜筱小CDAD
㈣ 農村經濟技術服務中心是做什麼的
主要職責
一、負責涉農法規的宣傳、貫徹、執行,編制農業技術推廣計劃,負責本轄區內各項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及對本轄區內糧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蟲、草、鼠害的預測、預報,並積極組織防治;
負責本轄區內農業新技術的引進及新品種的引種實驗、示範、推廣、培訓和宣傳工作,加強田間技術指導,做好產前、產中、產後服務;搞好主要農作物的栽培技術指導及各項增產技術措施的安排、督促落實;搞好中低產田改造、配方施肥、提高地力;
收集傳遞農業生產、科技、市場信息,指導農戶選好生產項目,合理運用農業新技術;加強農技服務能力,積極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出謀劃策,為本鎮農業發展提供服務。
二、負責對農村土地承包、農村集體資產、農民負擔進行監督、審計和管理;調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指導;
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及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村經濟統計工作,全面系統、及時地搜集、整理、提供本鎮的農村經濟統計數字,開展統計分析,指導各村調查點的工作,按時上報各種報表,並做到准確及時。
三、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和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助政府制定全鎮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保護和管理轄區林業資源;
認真組織實施「生態建設」和「退耕還林」兩大工程,加強對林業資源和野生動物的保護,依照有關規定及林業主管部門的要求檢查監督本鎮的林業採伐、運輸和銷售;嚴禁亂捕濫伐,調處林地糾紛,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毀林案件;
認真做好本轄區內林木病蟲、鼠害調查防治和護林防火、林政管理、林權、林地糾紛及邊界糾紛調解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集體、個人發展林業生產;負責本鎮綠化造林任務的規劃設計並落實管護。
四、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水法及法規,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好、用好由本鎮所管的水利工程設施,做好除險加固、安全檢查和安全評定工作;制定與實施本鎮水利、水保及水產規劃和年度計劃;
負責本鎮水利管理機構的建設及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的劃界確權工作;執行上級有關防汛工作指令,組織防汛搶險勞力、物資器材,指揮本鎮防汛、抗災工作;負責本鎮境內的水土保持監督預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負責本鎮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勘測設計、組織施工、技術指導、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做好統計報表、檢查觀測記錄等基礎工作,建立小型水庫工程技術檔案;
負責組織指導養殖戶做好魚苗、魚種的生產和魚葯、魚飼料及漁業水域的管理,協助漁政執法,以及組織實施全鎮范圍內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管理,做好境內水生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
(4)農經權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職能:
一、負責全市農村財務與資產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農村財務與資產管理;農村財務清理與整頓;農村經濟收益分配;農村會計培訓;清產核資;清理鄉村兩級不良債務。
二、負責全市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主要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村民小組財務審計;村民委員會任期及離任經濟審計;村民反映強烈的有關村的重點審計;領導批示批轉的有關問題的專項審計。
三、負責全市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主要包括:農村承包合同的簽訂、鑒證;合同糾紛的仲裁、調解;農村土地流轉登記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涉農案件的查處;制止面向農村的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清理廢止不合理收費項目,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與管理;全市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清理與整頓工作。
六、負責全市涉農部門和市、鄉、村、組四級涉農事項的陽光農廉工作公開事宜。
㈤ 農經局屬於什麼單位,具體職能是什麼
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以海寧市農經局為例,海寧市農業經濟局 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研究、制訂和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相應政策、建議和措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文秘、檔案、保密、信息、安保、綜治、創衛、安全生產、後勤等工作以及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宣人事科
工作職責: 協助局黨委開展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承擔組織、宣傳、幹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設、信訪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導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協助局行政做好人事、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財務科
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預算單位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監督預算單位預算資金的使用,開展內部審計和財務收支檢查;協調農業項目的申報、驗收,檢查農業項目資金的使用,負責農業項目的績效考評;負責系統內財會人員的管理、清帳理財、票據管理、財務統計等工作;負責局級基本建設的核算。
經濟發展科
工作職責: 承擔市村級集體經濟扶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村指導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等日常工作;研究並提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的幫扶意見和建議等工作;協調全市農村經濟發展和扶貧開發等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建設科
工作職責:負責協調和實施以"美麗鄉村建設和村莊整治擴面提升工程為龍頭的現代新農村建設;組織開展"中心村培育"(城鄉一體新社區創建)和"萬名農民素質培訓工程"等日常工作;協調新農村建設中開展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承擔市建設現代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村莊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萬名農民素質培訓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工作職責:制訂農業科技、教育和標准化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負責農業科技推廣項目的論證和實施督查;組織制訂農業地方標准,負責農產品質量監督和認證管理工作。
制訂農業科技人員及農民職業技術教育、實用技術培訓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系列、農業經濟系統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推薦評聘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承辦農業科技建設項目的立項報批和成果管理;組織實施農業科普宣傳及科技下鄉活動等工作。
法規科
工作職責:負責農業依法行政、行政審批、法制監督、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起草有關農業行政執法的規范性文件。
審核農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為;負責農業行政復議、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受理違反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負責局屬執法機構的管理、協調;組織執法人員法制培訓等工作。
產業科
工作職責: 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業中介服務組織,負責農業龍頭企業審核認定;負責農業外經、外資、外貿和外事工作。
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和政策、農村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指導全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開展農業招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負責承辦農業產業項目建設;負責全市農業高新技術及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等工作。
開發科
工作職責: 制定農業資源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承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農業區劃工作,貫徹落實農業自然資源管理條例;負責農業高新技術園區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的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工作;負責農產品基地和產業帶建設等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制定全市農產品生產源頭監督檢測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產品包裝、標識和轉基因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和標准化基地建設工作。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監測工作;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和培訓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
工作職責:依法查處發生在轄區內的各類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治安案件和授權的林業行政案件;組織協調森林消防工作,承擔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林木採伐和林權管理工作;負責林地徵用、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森林公安隊伍管理和隊伍建設;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農經權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海寧市農業經濟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嘉興市有關農業、林業、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研究、制訂和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相應政策、建議和措施。
2、制訂農業、林業、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林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提出有關農林等產品及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3、參與研究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制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關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系;指導、監督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和農村集體土地(含水面)承包管理,土地(含養殖水面)經營權流轉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指導和管理農村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管理、監督農民負擔工作。
4、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建議;制定全市"菜籃子工程"基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市區"菜籃子工程"年度建設項目和資金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蔬菜等副食品基地的開發建設與管理。
指導農副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負責農副產品產、供、銷的有關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5、負責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工作和農業信息網路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供求等經濟信息;研究制定農業投入的有關政策、措施,完善農業投入積累制度。
6、協助市財政局制訂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市農業示範園區建設。
組織、協調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劃工作;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治工作;負責中低產田和池塘改造,農村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和花卉行業的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制訂農業教育、科技進步和推廣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農業科技項目的論證和推薦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技推廣體系建設。
負責農業技術教育、培訓工作,協助職改部門搞好農業系列及其它相關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的推薦、評聘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牧業產品和種子、種苗、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檢疫、種畜禽監督管理。負責水域漁業監察、漁政漁港管理、漁船檢驗。負責漁業水域環境監測和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
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機監理。負責林政管理、森林資源管理、森林防火、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植物檢疫、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等工作;負責基本農田保護。
9、主管全市農牧漁業工作。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捕撈業和水產養殖業)的宏觀管理;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負責農牧漁產品、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
10、主管全市林業工作。負責制定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義務植樹、平原綠化造林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國有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11、主管全市農村能源工作。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和可持續發展農業工作。
12、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工作。負責農機科技開發、推廣、培訓工作;負責農機管理和服務工作。
13、參與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外貿工作,加強國際間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組織農業出口創匯。
14、負責全市國有農場的指導管理;對歸口的企事業單位實行宏觀指導。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㈥ 如何提升農經管理工作水平
一、當前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將持續面臨的矛盾 (一)一些幹部責任心不強與群眾對政府過度依賴引起的矛盾 從我鎮實際來看,一部分幹部存在著群眾意識淡薄,群眾觀念弱化,缺乏體恤民情的情感基礎,在做群眾工作時常常自以為是,作風不深入,對基層情況了解不充分,作決策時習慣於下命令發指示,從來不認真傾聽一下群眾的聲音,給群眾造成一種高高在上的感覺,拉大了與群眾的距離。還有些幹部精神狀態低迷,工作效率低下,群眾辦事過程中「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推諉、扯皮、消極」現象依舊存在,對待工作只求形式不求實績,只求虛名不求口碑,往往只是追求短期利益,而置群眾的根本利益、基本需求於不顧,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而群眾對建立一個高效、公正的政府,樹立公正、廉潔、高效的黨員幹部形象的願望卻在不斷增強。另一方面,群眾對政府的過度依賴缺乏對自己角色的准確定位,等靠要思想比較嚴重,有問題產生、有個人利益得不到解決都責怪政府,享受權利越位,承擔義務缺位,有事沒事找政府,有理沒理找政府,嚴重威脅著幹部群眾相互理解包容的法理基礎,導致了干群情感淡化。 (二)部分幹部的理論知識與實踐能力不對等引起的矛盾 目前的幹部隊伍,本身起點相對比較高,而且新錄用的工作人員大都是科班出身,再加上這幾年培訓力度的加大,在知識層次方面提升比較快,而實際工作能力特別是做群眾工作能力則需要有個長期積累的過程。因此一些年輕幹部總感到不能學以致用,出現了一些浮躁思想。甚至還出現了「老辦法不能用、新辦法不會用、軟辦法不頂用、硬辦法不敢用」的現象。特別是在形勢發生變化,群眾工作日益復雜的情況下,有一部分黨員幹部和領導則表現出缺少實際工作能力特別是缺少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面對群眾,往往照本宣科,或三緘其口,或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致使一些群眾出現上訪。譬如低保問題、建房指標問題、生活困難救助問題,群眾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政府制訂的政策也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往往是群眾的「合理要求」和政府的「合法政策」之間發生激烈碰撞,而且部分群眾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只有通過上訪等非常手段,個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才能得到解決。在這類事件的處理上,基層領導幹部往往陷於兩難境地,不敢碰硬、縮手縮腳、瞻前顧後。面對上級,缺少講真話講實話的勇氣,不敢把真實情況向上級匯報。堅持原則害怕上訪,不堅持原則更害怕上訪,鄉鎮的維穩壓力不堪重負,有苦難言。這些問題,都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二、黨員幹部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必須具備的幾種能力 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調研工作之際,要把黨的群眾工作做實、做細、做深、做好,要求黨員幹部提高自身素質,具備以下幾種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一是要具備在群眾中樹立自身威信的能力。影響力是一個黨員幹部個人魅力的集中體現。一個黨員幹部自身素質高,形象好,就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力,能夠帶領幹部做好各項工作。特別是在社會矛盾的日益復雜,黨員幹部在群眾中的威望逐漸弱化的情況下,做好群眾工作,緩和干群矛盾,要求黨員幹部個人必須具備一定的個人魅力,在群眾中具有一定的威信。首先各級領導幹部應該將傳統觀念來一個徹底轉變。在思想、人格、品德修養方面補充、積累、更新知識面,增長才幹,提高技能,積累經驗。在創造業績方面,努力學習,狠下功夫,多行修煉,不斷增強個人魅力,適應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要求。其次黨員幹部要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自覺加強黨性修養,以優秀的品德修養、過硬的工作作風、良好的公僕形象來感召和帶動廣大幹部群眾。最後要不斷加強自我改造,要切實維護團結,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既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又廣泛集中群眾智慧,形成精誠團結,合力幹事的工作氛圍。 二是要具備在學習中提高實際工作方法的能力。如何駕馭復雜局面,提高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會不會為群眾辦事,能不能做好群眾工作,關鍵是掌握做群眾工作的方法。長期以來,黨員幹部在做群眾工作時,基本上是通過幹部自身進行摸索和領悟,憑老經驗、老方法做群眾工作。缺乏對他們進行系統而有針對性的學習和培訓,許多年輕幹部更是缺少實際工作的經驗,再加上面對新形勢下出現的新局面、新問題,如果沒有及時對以往所掌握的知識及時進行更新,不會靈活處置、不會舉一反三、不會因人而宜、不會因戶施策,往往導致黨員幹部在做群眾工作時出現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情況。因此,必須要進行「系統而不是零碎地、實際而不是空洞地」學習,努力掌握學習的方法和技巧。結合我鎮實際及當前農村工作形勢,來研究新形勢下,特別是經濟市場化和社會生活民主化不斷發展的條件下,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在學習中不斷的總結和思考。通過學習,不僅要對先進積累加以吸收,還要將學到的新知識運用到新工作中去,逐漸掌握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藝術和技巧。 三是要具備對事物的預見判斷能力。如何科學地對事情發展的趨勢和變化進行預測與判斷,及時把握發展的方向,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法,做到處理問題時有條不紊是做群眾工作的難點。有不少黨員幹部往往覺察不到事情的進展方向,缺乏對將要出現的情況的正確認識,也沒有及時做好相應的准備工作,結果導致矛盾的更加激化。因此黨員幹部必須提高審時度勢的能力,必須全盤在胸,善於從全局上觀察和處理問題,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不謀萬事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要以寬廣的眼界觀察形勢,科學地把握農村發展的新趨勢,吃透鎮情、村情、民情,善於在普遍聯系中總攬形勢發展的大局。從政治上、政策上、戰略上認識和思考重大問題,從事物的不斷變化中掌握事物發展的內在規律,從紛繁變幻的現象中看透本質。最後要學會果斷決策,在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解決存在矛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強調方法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從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出發,保證矛盾的及時化解。 四是要具備對上對下的溝通能力。目前的基層黨組織處在一個非常特殊的位置,既要直接面對群眾,又承擔著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政策的任務。如何在工作中貫徹落實上級的相關政策,又要在實際工作中保證群眾的利益不受到損失,關鍵在於黨員幹部要具備一個上下溝通的能力。「對下」要暢通民意渠道,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特別是結合「三問三解三服務三促進」和即將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採取群眾評議幹部、問卷調查、個別走訪、個別談話等方式,保證群眾有說話的地方。將合理的意見和集中反映的問題認真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對上溝通,黨員幹部要具備一定的膽略和勇氣,同時也要掌握做參謀、提建議的技巧、方法。將基層的情況、群眾的想法及時向上級反映,為領導做好參謀,使上級在制訂政策時更加切合實際,更加具有針對性。一定要防止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現象出現,不然會導致黨的各項政策「熱在上面,冷在下面」,群眾不理解、不擁護、不支持,會嚴重損害黨群干群關系。 五是具備隨機應變的決策決斷能力。隨著經濟社會的深入,各種社會矛盾就越處於易發、多發、高發的態勢。這些矛盾產生的背景和激烈程度各不相同,若用老觀念、老方法來做群眾工作,憑老經驗來處理新問題,往往事倍功半,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會更加復雜化和擴大化。因此黨員幹部必須學會隨機應變,要根據矛盾的特殊性,結合實際,靈活處理。首先要具備一定工作膽魄,特別是在處理突發性事件中,要沉得住氣,保持清醒的頭腦,方法運用要得當,處置要得體。其次要運用一定工作策略,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開動腦子,真心實意與群眾做朋友,實實在在地解決問題。最後要掌握一定工作方法,特別是涉及到土地安置、征地拆遷和環境保護等目前的熱點、難點問題時,不能簡單的靠硬性規定來執行,通過宣傳、教育群眾善於擺事實、講道理,努力做到深入淺出,以理服人,使群眾聽得明白、聽得進去,贏得群眾的支持和理解。 三、提高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能力的對策和措施 在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不僅需要我們繼承原有的成功經驗,也需要我們直面新問題,敢於創新、勇於探索,在實踐中掌握新的做群眾工作的方法。基於此,我們從工作機制和思想上、方式方法上,提出一些對策措施。 (一)從體制、機制層面間接提高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從體制、機制層面看,它是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的基本保證,可想而知,面對一個軟弱渙散的基層組織和機制極不健全的管理狀態,即使幹部有較強的做群眾工作能力也難以全部發揮。因此探討提高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能力問題,應該把它放到體制、機制這個大的系統里。我認為健全體制、機制功能,能夠間接地提高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1.鞏固基層組織建設在群眾工作中的基礎作用 基層組織直接面對群眾,處在做群眾工作的第一線,許多問題和矛盾具體而不可迴避。上面一條線,下面一根針,增強基層組織的戰鬥力十分重要。目前基層黨組織所處的環境,承擔的任務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必須大力加強基層組織的建設,提高影響力,真正發揮基層組織的堡壘作用。其次要選拔經驗豐富、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任基層組織的帶頭人,為基層組織注入新的活力。第三要構建一套完善的基層組織管理制度和上級支持基層工作制度體系,如完善村幹部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結合「爭先創優」、幹部下基層和群眾評議科長等活動,鍛煉幹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最後要獲取基層群眾對基層組織工作的支持,要加大群眾對基層組織工作的知情權,在群眾中建立起一種歸屬感,保證群眾工作順利開展,落到實處。 2.提升社會組織在群眾工作中的補充作用 利用黨的外圍組織(如群團、婦聯組織),發揮黨的核心作用,是我們黨的建設在革命時期的傳統經驗。首先要加強對群眾性社會組織的領導,將單位黨組織工作寓於社團活動之中,營造社會組織發展的良好環境,拓展社會組織發展需要的空間,提供社會組織生存的制度保證,不斷引領社會組織朝著健康、積極的方向發展壯大。其次進一步完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度,通過更新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拓寬服務領域等手段,發揮社會組織服務群眾的作用,發揮基層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發揮村級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合力。 3.增強法律法規及管理條規在群眾工作中的剛性作用 要保證幹部在做群眾工作中行為「過硬」,關鍵是嚴格各項法律法規,在工作中把握好「合法」原則。也就是說,幹部在做群眾工作中要嚴格依據法律,都要用法律這根「准繩」來衡量一下。黨員幹部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法,慮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增強依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其次在處理各項事務過程中時,要把握好嚴要有據,寬要有邊,硬要有度,軟要有界,既不能不作為,又不能亂作為,要把過去在計劃經濟年代形成的「命令式」的習慣轉變過來,逐步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同樣,在法律條規的共同約束下,要教育引導群眾的各項行為也要守法,不能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原則,以保證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保障大部分群眾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現部分過激群眾乘機搗亂,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現象,必須通過法律的手段和程序予以嚴肅處理,以此提高群眾的守法意識。 (二)從個體層面提高基層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做群眾工作的最終執行者是黨員幹部個人,面對農村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在看到客觀條件制約的同時,更主要的還要看黨員幹部主觀上有沒有對目前做群眾工作所面臨的問題和挑戰的一個清醒的認識,有沒有掌握作群眾工作的本領。在新形勢下,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六個途徑來提高基層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1.從思維和潛意識角度,提高黨員幹部思想上對農村工作的重視。思想意識對人的言行有著明確的指向作用。從這一點出發,建立幹部增強群眾觀念和恤民觀念的引導機制。利用強大的宣傳優勢,使執政為民的理念進入黨員幹部思維的深水區,達到條件反射效果。利用強大的組織力量,使黨員幹部與群眾有更多的情感交流與體驗的機會,在親身經歷中增進關愛群眾的情份,自覺把群眾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帶著感情去做群眾工作。通過多種手段的引導,用真心真誠、感情熱情來感召群眾,吸引群眾,凝聚群眾,堅持用政策解疑心、用保障穩人心、用解困感人心、用真情換真心,多辦人民群眾想辦、願辦、盼辦而又自身無法辦到的事情。 2.從言行和舉止角度,提高黨員幹部工作的感召力。基層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主要體現在言行和舉止上,要規范幹部的言行,從這一點出發,建立幹部工作以服務為落腳點的導向機制。通過正確的輿論導向,逐步淡化官本位意識,扭轉實際存在的「主」、「仆」顛倒的現實社會狀態,在長遠政策,制度的制訂上要有使幹部成為真正「公僕」的導向力量,建立檢驗領導幹部言行結果的信息反饋和考核機制,以「群眾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為指導。嚴格幹部年度考核制度,使幹部每年的工作落腳點都能放在如何對群眾服務的更好上面。通過這樣的指揮棒,使幹部的工作作風,態度不斷朝群眾高興、滿意的方向轉變,不斷贏得群眾的信任與理解,從而形成密切的干群關系。 3.從方法和工作效率的角度,提高黨員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做好群眾工作,黨員幹部的思維習慣、工作方式方法對工作效率有時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有的基層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習慣了「壓」和「拖」兩個字,最終導致矛盾激化或導致矛盾升級。從這一點來看,不管哪一類個性的黨員幹部在做群眾工作時都應該把握「快、緩、動、靜」四個字,這四個字就是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定局的抓點。「快」主要是指黨員幹部在工作中碰到關系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問題,解決要快,在碰到復雜矛盾化解時機成熟時,處置要快。「緩」就是要把握群眾工作的規律,掌握時機,在有些問題處理上,不能心急,要放一放、緩一緩、冷處理,有些是在發展的動態過程中解決,急於求成反而解決不了。「動」主要是通過言行舉止樹立威嚴,特別是應該理直氣壯的時候,就要敢於碰硬,該堅持原則的時候就要秉公辦事。通過幹部的實際行動來證明或表達當前工作就應該這么做,不應該因受到外界任何干擾阻力而停頓下來。「靜」主要是要有耐心聽取群眾的心聲,充分保證群眾表達想法渠道的暢通。不能用老的「通不通三分鍾」的辦法,還有在群眾有過激言行時,基層黨員幹部這個時候要冷靜,沉得住氣,控製得住局面。 4.從能力和公信角度,提高年輕黨員幹部提拔使用力度。要堅持在實踐中提高基層黨員幹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結合各種實踐活動的開展提高他們的聆聽能力、分析能力、協調能力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對那些政治素質好、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年輕幹部,要敢於提拔使用,把他們放到領導崗位、艱苦崗位、關鍵崗位接受時間鍛煉,提高他們的實際工作水平,讓年輕幹部真正感受到「有為就有位、付出就有回報」,充分調動年輕幹部謀事、創業、努力工作的積極性。 5.從交流和溝通的角度,提高黨員幹部角色轉換的創新能力。做群眾工作中,幹部要充分運用交流與溝通的技巧,做到角色經常切換。首先是要掌握豐富的群眾語言,用通俗易懂的話語來表述政策規定,與群眾交換意見。其次要善於揣摩群眾的心理狀態,善於分析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階層、群體的心態。第三,善於向上溝通,要有反映真實情況的勇氣,有效爭取上級的支持。第四,要完善自我,增加人格魅力,使幹部能走進群眾的心裡。通過個人的影響力來引導和動員群眾,使群眾能心悅誠服地服從你的指揮,真正地擁護你。基層黨員幹部作群眾工作能力的提高既受客觀環境的影響,又決定於自身主觀的努力,非黨員幹部個體所完全能為,也非黨員幹部所不能為,是一項系統而長遠的人才造就工程,需要組織上為他們配置相對豐富的機會資源,也需要組織上給予他們適度的任職壓力,從而使主客觀因素都能調集到有利於基層領導幹部做群眾工作能力提高的方向,成就基層黨員幹部,也成就我們的事業。
㈦ 遼寧省農村土地確權政策
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
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根本地位,土地集體所有權人對集體土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維護農民集體在完善「三權分置」辦法過程中對承包地發包、調整、監督、收回等各項權能,切實發揮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的優勢和作用。
1、完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辦證工作。做好有關土地所有權數據入庫整理、相關資料檔案管理等工作。在已完成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土地確權基礎上,逐步開展村內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土地確權工作,保護農民集體土地權益。
2、支持農民集體依法收回、調整承包地。在審批承包地調整意見時,鄉鎮政府和縣級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給予答復。
3、規范集體土地承包行為。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督促農民集體按程序發包集體土地。對外發包的集體土地,要及時備案。提示農民集體按時收回到期的集體土地,禁止農民集體發包尚未到期的集體土地。
4、支持農民集體行使監督權。貫徹落實國家惠農政策,支持農民集體對集體土地行使監督權。存在長期拋荒、毀損土地、非法改變土地用途等行為的農戶、單位或個人,不得獲得與農村土地掛鉤的惠農政策性補貼。
(7)農經權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穩定農戶承包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農戶依法享有集體土地的承包權。
(一)做好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村承包土地的確權登記工作;積極推進村組與承包農戶核定確權面積,完善承包合同、土地台賬、土地承包權登記簿;推進確權工作整體完成的縣(市、區)數據匯交及信息平台建設工作。
(二)全面落實集體林、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大力推進集體林權數據建庫工作,建立草地確權承包資料庫。
(三)加強征地補償費用分配、使用和管理。指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研究制定征地補償費用分配方案,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及鄉鎮政府和縣級農業部門審核後,將農民集體收到的征地補償費用分配給被征地農戶。
㈧ 土地確權待遇怎樣,有沒有前途
沒前途,我之前就是弄這個的,在外面跑跑顛顛來回測量制圖,熬到頭就是個項目負責人,待遇還少
㈨ 淺談如何做好農經工作
一、整合資源,確保農經信息統計工作有序開展
為確保農經信息統計工作的有序開展,我們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配置電腦。電算化是快速、准確做好統計信息工作的必配工具,為跟上時代步伐,購電腦,培訓鄉鎮農經員電腦操作水平是當務之急。為此,我們想方設法籌措資金,於2004年底將全縣十三個鄉鎮街道都配齊了電腦,實現了會計電算化。
二是配備人員。農經統計工作與數字打交道,統計人員既要細心、耐心,又要業務熟練。為此,我們縣、鄉、村三級都按要求抽調了精兵強將搞統計工作,並將相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及電腦培訓。為此,我縣在2005年6月組織鄉鎮農經員及基點調查員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電腦及業務知識培訓班,由於各項工作做好做實了,2005年我們作為全國農戶收入調查縣就充分發揮了這些有利條件的作用,及時准確上報了兩鄉兩村50戶的調查數據及情況分析,得到了省、市業務部門的好評。今年又被農業部定為全國農戶收入調查縣。
三是加強領導。農村信息統計工作特別是農戶收入調查工作,雖然只涉及到少數鄉、村部分農戶,但我縣縣、鄉、村各級領導都非常重視這項工作,領導經常親自過問調查統計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為我縣的農經信息統計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
二、扎實工作,確保調查統計數據的代表性、真實性
農經統計工作不僅是一項簡單的數據匯總工作,而是一個信息系統工程。近年來,我縣把統計工作的重點從過去單純強調統計數據的收集調整到數據收集與數據分析並重,並把重點放在對農村經濟運行的動態監測和產業調整政策導向以及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等綜合分析上。全面、系統、准確地把握新時期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向和趨勢,為領導和有關決策部門當好決策參謀。為此,我們做好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選好調查點。調查點必須具有代表性,能反應全縣經濟概況。今年農業部安排的農戶收入調查90戶的點,我們分別定在泗溪鎮安塘村、汗堂鎮汗堂村、蒙山鄉樓下村。這三個村不僅收入水平具有代表性,而且干群關系融洽,為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數據的真實可靠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選好調查戶。我們按照調查戶既要是收入高、中、低的代表,又要是種植業、養殖業、第三產業的典型代表戶的要求,對全縣的十三個鄉鎮190個行政村進行了全面分析,篩選安排調查戶,最後確定了三個村90戶農戶。
三是力求真實。農業和農村經濟是動態的,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單單依靠一年一度的農經統計數據匯總分析是不夠的。因此,我站以完善農經季度統計為核心,對全縣農村經濟的發展情況,實行全面的動態監測。在此基礎上,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在全縣13個鄉鎮190個村中,選出三個鄉鎮三個村90戶作為季度統計的抽樣調查戶,並將農經季度統計不斷完善,形成制度,確保了統計數據的真實性。
三、創新方法,確保農經信息統計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注重延伸,拓展農經統計調查內容。我們圍繞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領導、農民比較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等進行專題調查,特別是對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農民增收等熱點問題,為使領導和有關部門更多地了解農業產業化,了解合作經濟組織,了解最新農村經濟發展動態,更大程度地支持我們農經部門的工作,支持農經統計工作。我們先後開展了「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農業產業化經營情況」、「農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項目」 等專題調查。為領導對「三農」工作的決策當好了參謀。
二是精益求精,狠抓制度建設。農經統計數據質量是農經統計的生命線,為了杜絕虛假數據上報,提高農經統計數據的質量,我們一方面加強了統計制度建設,按照規定建立了統計台帳,另一方面強化了統計法律意識,建立健全了統計數據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制度,在統計數據的收集、加工整理、匯總上報等環節,把統計法律責任落到實處,具體責任到人。確保了全縣統計數據全面、准確、及時、合法。
三是履行職責,強化服務意識。農村經濟在每個運行階段都有著其不同的特點,如何抓住這些主要的特點和問題,找出其運行規律,預測其發展趨勢以及發展趨勢中各種因素的作用,真正當好領導決策的參謀,是農經統計工作的主要目的。樹立起「領導想到的,要先做到」,「領導沒想到的,要替領導想到」的超前服務意識和觀念,在一些重大問題的發展趨勢上預先做出分析和判斷,及時提供給領導,為我縣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