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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培訓機構是不是可以開專票

發布時間:2022-04-08 02:07:47

㈠ 什麼情況下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通常情況下,均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屬於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只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1)外面培訓機構是不是可以開專票擴展閱讀:

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限:

(一)採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託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二)採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三)採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四)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託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五)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六)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七)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八)在貨物送出時確定已交現金或已有發票為證的相關手續。

㈡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規定

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專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第十二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票。匯總開具專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附件2),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 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票(含未列印的專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㈢ 個人工作室非公司能去稅務局開增值稅專票嗎

如果在稅務局辦理了稅務登記手續,並按時申報繳納稅款,就可以去稅務局代 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並預繳相應的稅款。否則是不可以代 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但是可以以個人名義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繳納相應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和個人所得稅。

㈣ 小規模培訓費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鑒證咨詢業小規模納稅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再需要往返稅務機關代開,將有效節省納稅人辦稅時間和精力,進一步方便納稅人使用發票,確保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平穩有序推進。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以往的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只能先預繳稅款後再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營改增後,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壓力明顯增加。為保障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順利實施,稅務總局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自2016年8月1日起在全國91個城市開展了住宿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2016年11月將試點范圍擴大至全國。
試點幾個月以來,小規模納稅人自開發票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國共有約4萬戶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160多萬份。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開發票,一方面有效提升了開票的便利性,有助於提升小微企業的競爭能力,幫助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另一方面,方便了營改增後接受服務的納稅人及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一步完善了增值稅抵扣鏈條。同時,也有效減輕了稅務機關工作量,優化了納稅服務資源配置。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鑒證咨詢業是指企業依託專業資質,以開展認證、簽證、咨詢服務為主的現代服務業,也是營改增試點行業中代開專用發票最多的行業。此次稅務總局將其納入自開發票試點,是稅務部門的一次稅收管理制度創新,將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也將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提升小微企業競爭力。
國家稅務總局介紹說,自今年3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不再需要往返稅務機關代開,主管稅務機關也不再為其代開。試點納稅人所開具的專用發票應繳納的稅款,應在規定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㈤ 哪些情況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不得開具專用發票的種情形如下:
一、不得向個人開具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2.向消費者個人提供應稅服務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第四十九條
二、個人不得代開專用發票
1.個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提供應稅服務,不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代開專用發票,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范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
第五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三、免徵增值稅不得開專用發票
1.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2.適用免徵增值稅規定的應稅服務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第四十九條
3.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一律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免稅糧食除外):如違反規定開具專用發票的,則對其開具的銷售額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全額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免徵增值稅貨物專用發票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5〕780號)
5.納稅人提供跨境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應單獨核算跨境服務的銷售額,准確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其免稅收入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重新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第六條
6.銷售熊貓普制金幣免稅收入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熊貓普制金幣免徵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號)
7.對農村電管站在收取電價時一並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包括低壓線路損耗和維護費以及電工經費)免徵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農村電網維護費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47號)規定,對農村電管站在收取電價時一並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包括低壓線路損耗和維護費以及電工經費)免徵增值稅。鑒於部分地區農村電網維護費改由其他單位收取後,只是收費的主體發生了變化,收取方法、對象以及使用用途均未發生變化,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對其他單位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免徵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電網維護費征免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91號
8.納稅人銷售免稅的有機肥產品,應按規定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第四條。
9.納稅人銷售免稅的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應一律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83號)第三條
10.自2007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產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凡開具專用發票的,不得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應照章全額繳納增值稅: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10號)第二條
11.納稅人所銷售的免稅圖書資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所銷售的免稅圖書資料,應一律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必須全部追回後,方可免稅。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廣州分公司銷售進口圖書資料免徵增值稅的通知》(國稅函〔2005〕360號)
(2)納稅人如果已向購買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將專用發票追回後方可申請辦理免稅。凡專用發票無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徵收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87號)
12.債轉股企業將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實物資產投入到新公司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鑒於債轉股企業投入到新公司的實物資產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因此債轉股企業將實物資產投入到新公司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債轉股企業實物投資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4號)
四、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行開具專用發票,只能代開專用發票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不能自行開具專用發票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二條
3.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三條
4.小規模納稅人除上述特殊規定以外,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可代開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代開專用發票,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范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
第五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第五十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接受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五、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購進或者自製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銷售該固定資產。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1號)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1號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和國稅函〔2009〕90號第三條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政策依據: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和國稅函〔2009〕90號第三條
5.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和國稅函〔2009〕90號第三條
6.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政策依據:財稅〔2009〕9號文件第二條和國稅函〔2009〕90號文件第三條。
六、票零稅率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實行增值稅退(免)稅辦法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1號)第七條。
七、納稅人銷售舊貨,不得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三條。
八、一般納稅人銷售廢舊物資,不得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自2009年1月1日起,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廢舊物資,不得開具印有"廢舊物資"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納稅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發票抵扣增值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08年第1號)第一條。
九、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按照簡易辦法計稅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供應非臨床用血增值稅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456號)第二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第四條。
十、凡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准不申請辦理認定手續的納稅人,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1.除《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准,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附註:《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
2.凡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的,都應當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建立健全賬簿。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准而不申請辦理認定手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規定,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9號)第三條。
十一、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納稅人,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
十二、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消費品和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
2.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第二條。
十三、出口貨物勞務除輸入特殊區域的水電氣外,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出口貨物勞務除輸入特殊區域的水電氣外,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十一條。
十四、鑽石出口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鑽石出口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鑽石交易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6〕131號)第六條
十五、金融機構所屬分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銷售實物黃金不得開具銀行自製的金融專業發票金融機構所屬分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銷售實物黃金時,應當向購買方開具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監制的普通發票,不得開具銀行自製的金融專業發票:普通發票領購事宜由各分行、支行辦理。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8號)第二條。
十六、簡易計稅方法不開專票情況
1.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特殊規定外,簡易徵收項目(含「營改增」簡易徵收項目)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
(1)小規模納稅人不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3.一般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等文件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2)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3)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456號)。

㈥ 開專票必須要有進項嗎

是的。如果沒有進項就不能抵扣稅款,開票時後就要交很多稅錢。比如,你開票的稅率是16%,10000元的票面額,含1600元的稅。如果你有9000元的進項,開票稅率也是16%,其中含有1448元的稅額。在規定期限內是可以抵扣的。這樣一來你只要交152元的增值稅。沒有進項的1000元,可以是企業的其他費用(人工工資等)。如果有利潤,再按有關規定交企業所得稅。
拓展資料:
一、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非必須取得進項發票
例1:甲公司培訓機構,一般納稅人,主要業務針對企業客戶進行培訓。租房經營,年初一次性支付租金;水電費由房東支付,房東出具分割單結算;其他耗材年初備完一年。這樣,甲公司平時主要支出就是員工工資,當然不會取得進項發票。但平時隨著業務開展,需要隨時給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屬於正常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一些月份沒有進項發票,並非不可。
二、有些企業,若無進項發票,容易引起稅務機關關注
例2:乙公司一般納稅人,是個加油站;主管稅務機關實地查驗,庫存器材容量10噸。某月乙公司對外開具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100噸,沒有取得進項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很容易懷疑:庫存只有10噸,沒有進項,哪來100噸銷售呢?是否存在虛開發票?這樣就會進行檢查了。
參考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虛開發票屬於比較嚴重的稅收違法甚至刑事犯罪行為,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應當實事求是,按照實際發生的業務活動依法索取、開具發票。
三、購貨業務實事求是,盡量取得進項專票抵扣
我們知道,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增值稅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也就是說,如果確實發生購買行為,及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進項稅額依法抵扣,則可降低稅負。

㈦ 開增值稅發票給學校,是開專票,還是普票

只能開普通發票給學校,因為學校是非盈利性事業免稅單位,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所以不得開專票。

㈧ 教育機構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嗎

重點在於,1.你是不是一般納稅人,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對方給你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那是可以抵扣的,如果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可以抵扣2.如果你是小規模納稅人,不論對方開的是普票還是專票,你都不可以抵扣

㈨ 社會團體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1、社會團體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2、社會團體是當代中國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帶有準官方性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業務主管部門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授權的組織。社會團體實際上附屬在業務主管部門之下。中國的社會團體是社會組織的一種。
3、增值稅專用發 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用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 票。
4、社會團體要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原則:
(1)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增增值稅專用票,也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票。
(2)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則向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票,自己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票。

㈩ 去培訓機構的學費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個人到培訓機構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票的。

如果是公司組織的與業務有關的培訓,只有當公司和培訓機構均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方可開具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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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外面培訓機構是不是可以開專票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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