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辦法2015年13號文件資料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
鄉 村 醫 生 隊 伍 建 設 的 實 施 意 見
國辦發〔2015〕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鄉村醫生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貼近億萬農村居民的健康「守護人」,是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保障農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來特別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以來,鄉村醫生整體素質穩步提高,服務條件顯著改善,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斷提升。但也要看到,鄉村醫生隊伍仍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薄弱環節,難以適應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按照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切實築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從我國國情和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長遠建設出發,改革鄉村醫生服務模式和激勵機制,落實和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和培養培訓政策,加強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全面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二)主要目標。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力爭使鄉村醫生總體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逐步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鄉村醫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質較高、適應需要的鄉村醫生隊伍,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明確鄉村醫生功能任務
(三)明確鄉村醫生職責。鄉村醫生(包括在村衛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負責向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並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的其他醫療衛生服務相關工作。
(四)合理配置鄉村醫生。隨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深入開展和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的逐步建立,各地要綜合考慮轄區服務人口、服務現狀和預期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合理配置鄉村醫生,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於1名的標准配備鄉村醫生。
三、加強鄉村醫生管理
(五)嚴格鄉村醫生執業准入。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並按規定進行注冊。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條件不具備的地區,要嚴格按照《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要求,由省級人民政府制訂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人員進入村衛生室執業的具體辦法。
(六)規范鄉村醫生業務管理。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鄉村醫生執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促進合理用葯,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規范開展鄉村醫生考核。在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下,由鄉鎮衛生院定期對鄉村醫生開展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質量和群眾滿意度,鄉村醫生學習培訓情況以及醫德醫風等情況。考核結果作為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和財政補助的主要依據。
四、優化鄉村醫生學歷結構
(八)加強繼續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國鄉村醫生教育規劃(2011—2020年)》要求,切實加強鄉村醫生教育和培養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衛生)院校(含中醫葯院校)接受醫學學歷教育,提高整體學歷層次。對於按規定參加學歷教育並取得醫學相應學歷的在崗鄉村醫生,政府對其學費可予以適當補助。
(九)實施訂單定向培養。加強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重點實施面向村衛生室的3年制中、高職免費醫學生培養。免費醫學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
五、提高鄉村醫生崗位吸引力
(十)拓寬鄉村醫生發展空間。在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進一步吸引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鄉村一體化管理試點,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
(十一)規范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各地要依託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鄉村醫生每年接受免費培訓不少於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2周;各地可選派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優秀鄉村醫生到省、市級醫院接受免費培訓;鄉村醫生每3—5年免費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脫產進修,進修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個月。鄉村醫生應學習中醫葯知識,運用中醫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衛生室工作的醫學院校本科畢業生優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六、轉變鄉村醫生服務模式
(十二)開展契約式服務。各地要結合實際,探索開展鄉村醫生和農村居民的簽約服務。鄉村醫生或由鄉鎮衛生院業務骨幹(含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組成團隊與農村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並按規定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分擔,具體標准和保障范圍由各地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醫保基金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鄉村醫生提供簽約服務,除按規定收取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加大適宜技術的推廣力度,鼓勵鄉村醫生提供個性化的健康服務,並按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十三)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在現行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中增設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按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由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制定考試大綱,統一組織,單獨命題,考試合格的發放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限定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執業。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七、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
(十四)切實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各地要綜合考慮鄉村醫生工作的實際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保障鄉村醫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對於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鄉村醫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將農村地區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全部用於鄉村醫生的基礎上,未來新增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繼續重點向鄉村醫生傾斜,用於加強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未開展鄉村醫生和農村居民簽約服務的地方,對於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要通過設立一般診療費等措施,由醫保基金和個人分擔。在綜合考慮鄉村醫生服務水平、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眾個人負擔的前提下,科學測算確定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准,原則上不高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標准,並由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等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對於在實施基本葯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要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給予定額補助。定額補助標准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服務人口數量或鄉村醫生人數核定。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准,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
(十五)提高艱苦邊遠地區鄉村醫生待遇。對在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連片特困地區服務的鄉村醫生,地方財政要適當增加補助。
八、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十七)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九、改善鄉村醫生工作條件和執業環境
(十八)加強村衛生室建設。各地要依託農村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項目,採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方式,進一步支持村衛生室房屋建設和設備購置。加快信息化建設,運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建立以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和基本診療為核心的信息系統並延伸至村衛生室,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即時結算管理、健康檔案和基本診療信息聯動、績效考核以及遠程培訓、遠程醫療等。
(十九)建立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化解機制。建立適合鄉村醫生特點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可採取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整體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等多種方式有效化解鄉村醫生的執業風險,不斷改善鄉村醫生執業環境。
十、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制定實施方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納入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中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要在2015年3月底前制訂出台具體實施方案,並報國務院醫改辦公室、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二十一)落實資金投入。縣級人民政府要將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中央財政和省級人民政府對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予以支持,進一步加大對困難地區的補助力度。各級財政要及時足額下撥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經費,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擠占。
(二十二)開展督導檢查。各地要切實維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鄉村醫生收取、攤派國家規定之外的費用。對在農村預防保健、醫療服務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建立督查和通報機制,確保鄉村醫生相關政策得到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㈡ 國家對辦養老院有哪些補貼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就設立方面: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國家(指民政部)對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包括民營、個人辦養老院)有優惠政策,但這種政策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存在很大差別。
比如東部沿海地區,因經濟發展較好,對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實行資金扶持:一是建設補貼,分為新建、改建兩種標准;二是入住老人補貼,分為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種標准;相關稅的減免;土地劃撥。
比如天津對個人開養老院的按人頭給於800到2萬的補貼,具體有當地民政局負責,你可以咨詢一下當地民政局。
(2)2015國家補助培訓醫護人員機構擴展閱讀:
補助條件
除滿足養老機構(不含護理型)一次性建設補助的資助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老年養護院建設標准》(建標144-2010)、《醫療養老結合基本服務規范》(DB 37/T 2721-2015)、《護理院基本標准(2011版)》等建設標准和服務規范。
(2)醫療功能完善。單獨建設的老年養護院、護理院,應按照有關規范要求設置相應醫療科室,並報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養老機構中內設康復醫院、護理院、養護院和分支醫療機構的,應向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申請設置審批,分支醫療機構應達到《護理院基本標准(2011版)》規定的醫療條件。
(3)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
(4)配備一定數量的護理人員。
㈢ 豐潤縣有國家補助免費培訓的機構嗎
建議你到豐潤區人才中心去咨詢。那裡以前辦過類似培訓。(主要是針對下崗和自謀職業者)
㈣ 護士津貼10%國家 規定文件
根據甘肅省人事局、甘肅省衛生廳、甘肅省財政廳《轉發提高護士工資標准實施辦法的通知》(甘人事〔1998〕3號),《關於護士工齡津貼的若干規定》(甘工改辦〔1985〕108號)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重新調整我院護理人員提高護士工資標準的范圍。
一、享受10%護士津貼崗位的范圍
凡在病房、放射科、門診、手術室、急救中心、重症監護室、消毒供應中心、內鏡室、導管室、血液透析室、診區治療室、體檢中心、護理外勤隊、、助產士、護師、主管護師、正副主任護師等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以及在醫院護理部專職從事護理管理工作的護士。
均屬於享受10%津貼崗位的范圍,除上述護理崗位外,在其他科室聘為護士職務的人員,不列入執行范圍。
二、相關規定
1、從事護理工作不滿20年的護士,調離護士工作崗位後,10%護士津貼的部分不再享受,並執行新工作崗位的工資標准。
2、從事護理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護士,因工作需要,經醫院批准調離護理崗位後,在我院從事其他工作者,享受10%護士津貼的部分。
3、凡是本人要求調離護理崗位的,經醫院同意調離護理工作崗位者,即使從事護理工作滿20年,也一律從調離後第2個月起停發10%護士津貼部分。
4、調入人員在原單位工齡滿20年,調入我院未從事護理工作的不得享受10%護士津貼。
5、現不在規定范圍內的護理人員,在本院從事護理工作不滿20年的,取消10%護士津貼。
(4)2015國家補助培訓醫護人員機構擴展閱讀:
目前護理收費大大低於成本,迫使部分醫院壓縮護理人員的數量和待遇水平
日前,一位因吸毒過量而昏迷的小夥子住進了北京朝陽醫院呼吸危重症監護室病房。經過幾天的治療,小夥子意識恢復了。但是,小夥子焦躁不安,護士們操作時不時被打被罵。女護士們都不敢進那個屋子,這個艱巨的任務就落到男護士谷文傑身上。
「其實,我也很害怕,但是沒辦法,他是危重患者,病房裡必須有護士監護。」谷文傑說。上班時,只要和小夥子距離一近,就會被打。下班回家,谷文傑真想和人打一架出出氣。直到康復出院,小夥子也沒對打罵護士的行為表示過一絲一毫的歉意。
長期的床護人力比例倒置,工作超負荷,頻繁上夜班,導致護士體力消耗大、工作風險高、生理心理都疲勞,護士們紛紛出走,又加重了人手短缺的惡性循環。
一邊是招不到人;一邊是留不住人。2014年,國家衛計委的一項調查顯示,全國三級醫院的護士流失率平均為5.8%,在上海、廣東等發達地區則經常有8%—10%的流失率。
部分醫院三年護理人員總流失率高達20%。護理人員的大量流失,不僅影響了護理質量和患者滿意度,而且加重了其他護理人員的工作負荷。
今年4月,蘇州大學附屬第二醫院40餘名護士不滿2000元月薪,提出集體辭職,致使手術室停擺。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東院區試運行中,院領導遇到棘手難題:護士人手不夠,病區開不出來。
特級護理需要4個護士,平均每個護士的報酬遠遠低於一名普通護工。「三分治療、七分護理」,但在待遇上卻剛好顛倒過來,護士往往被「忽視」,超常的付出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尚少梅分析,薪酬低是護士離職的一項主要原因。我國護理服務收費標准中沒有考慮人力成本,並且收費標准長期未調整。我國護理服務收費僅為護理成本的10%左右。
護理收費大大低於成本,嚴重影響了醫療服務的提供,迫使醫院壓縮護理人員的數量和待遇水平,一定程度上導致護士流失嚴重,護理隊伍不穩定。
她認為,護士待遇低,與現行的醫院收費服務價格有關,造成表面上看醫生能夠直接創造經濟效益,護士只會增加醫院投入成本。因此國內不少醫院不僅不提高護士收入,反而為降低成本不願意僱傭更多護士。
「患者有錢任性,擺出一副大爺的樣子,竟然讓護士去洗襪子。」某護理學院本科生楊麗敏說。她在某三甲醫院實習,和帶教護理老師辛苦一晚上,患者刺耳的話和對護士的不尊重,讓她心都涼透了。
醫護人員的努力得不到認可,患者把護理人員當成伺候人員。離開實習醫院時,她徹夜未眠,一直在反思為什麼要選擇當護士。
尚少梅認為,護理人員的配置不足與護理隊伍的不穩定,勢必會造成護理人員數量與質量的差距。她建議,增加護理人員編制,完善護理人力資源儲備,調整護理服務價格的相關政策,使護理工作得到合理回報。
並給薪資待遇偏低的低年資護士提供相應補貼,為高年資護士提供專科學習途徑和職業發展空間,最終留住護士心。
㈤ 醫護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是怎樣的
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每人每天按照200到300元的標准予以補助。
按照一類補助標准,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事司副司長段勇表示,為了便於各地各部門掌握政策,在執行政策中不走樣,國家衛健委正會同人社部、財政部,在人社部2016年4號文的基礎上,對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
一是進一步明確一線醫務人員的范圍。一線醫務人員范圍的確定以是否直接接觸疑似患者、確診患者為依據,以實際參加現場處置、患者救助的工作情況為依據。臨時性工作補助,根據一線醫務人員承受風險的不同,補貼標准分為兩檔。
二是國家衛健委將嚴格執行政策中的審核監督,要嚴格登記審核公示等相關程序,加大監督力度,對於違規發放、虛報冒領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他特別強調,人員范圍的確定不受編制、身份等限制,以具體參加實際工作為准。
㈥ 哪些技能培訓政府給予補助,在職人員怎麼享受技能培訓補助
您好,不同地方的培訓補貼政策不一樣,需視具體情況而定哦。
以武漢市職業技能培回訓補貼政策為例,答補貼共有3種:
1、以工代訓補貼
每人每月500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每人最多可補貼2000元。
2、新型學徒制補貼
每人每年4000~6000元。
3、大學生實習見習補貼
每人每月補貼1050元,每位符合條件的員工最多補貼6個月。
具體申報條件、申請流程,可在【時代光華】官微查看!
作為首批入選武漢市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學習機構,時代光華的業務涵蓋E-learning軟體、內訓設計、在線課程、公開課等,為企業、政府、組織機構提供綜合、高效、全方位的學習解決方案。此次針對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而推出的系列培訓課堂,可以輕松解決課程、平台兩大難題,並且還有專家全程指導補貼申請。
希望對你有幫助哦!
㈦ 開辦技能培訓機構就能得到國家補貼嗎
政府鼓勵全民創業,補貼應該是有的。
最好是能了解當地的一些政策,因為不同地區的政策不一樣。
我記得大學生創業5年內是有補貼的。還有的就是針對國家重點扶持的項目也是可以申請國家補貼的,技能教育應該也有。
㈧ 國家是不是有什麼優惠政策,為什麼培訓機構免費培訓考證
就業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有補助。國家早就有的政策。不是新政策。
㈨ 智障培訓機構國家是否有補助
這一塊樓主可以從如下渠道申請經費:
1、所屬的民政主管單位,每年有相應的經費;
2、關注公益基金組織,這塊也可以申請一部分經費;
3、找一些協會、商會組織,他們有的每年會安排一部分資金用於幫扶、公益,可以跟他們建立一個基地,這樣還能跟後續的就業聯動起來。
㈩ 兩部門聯合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有什麼政策支持
兩部門聯合鼓勵醫務人員到醫養機構機構裡面執業,是為了解決醫養結構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的突出問題,為了老年人提供安全規范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所以國家衛生健康局才會。鼓勵醫務人員到醫院結構機構裡面去就業。因為現在醫養結合機構存在的問題還是挺多的,所以有這一些專業的人員去的話,可能會解決這一些問題。
只有加強這一些機構他們的服務以及技術的等級,才能在以後的日子裡面為國家承擔起一定的責任。讓更多的醫務人員到這種機構裡面去就業,可以促進人才的交流,而且在一些專業的人員到這些地方去的話,可以更新。一些落後的技術點。所以國家的這種做法還是通過了一定的思考的,確實這樣子結合的話,有利於我國醫療衛生質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