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拆遷工作計劃如何寫
中共永新區委 永新區人民政府
關於北大橋(北岸)征地拆遷工作實施方案
北大橋是市委市政府「136」重點工程,涉及永新區、江南區,永新區負責江北段(北大路),為使永新段的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經城區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北大橋征地拆遷
2、項目業主:南寧市城市建設發展總公司
3、動遷單位:南寧市永旺達房屋拆遷有限公司
二、組織機構
成立永新區北大橋征地拆遷工作指揮部:
總 指 揮:肖志鋼(中共永新區委書記)
黃 寧(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謝坪芝(永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李乃玲(永新區政協主席)
成 員: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黃可黎(中共永新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陳創源(中共永新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龐 華(中共永新區委常委、統戰部長)
韋景峻(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田家全(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杜家統(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覃萬儒(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唐啟文(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馮 力(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楊 毅(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楊 程(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蒙 堅(永新區政協副主席)
農會清(永新區人民法院院長)
史維和(永新區人民檢察院院長)
覃顯凡(市公安局永新分局政委)
指揮部下設五個工作組:
(一)總協調組:
組 長: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岳廣修(城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馬粵桂(永新區房屋和征地拆遷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與各工作組之間的信息傳遞,督促檢查各工作組工作完成情況,做好與市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二)後勤保障組:
組 長:馮 力(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陸永龍(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永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彭淑清(永新區機關後勤中心副主任)
成 員:從區委辦、政府辦、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房屋和拆遷辦等部門抽調。
主要職責:落實後勤保障工作等。
(三)文秘宣傳組:
組 長:韋景峻(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副組長:陸永龍(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韋永海(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成 員:從區委辦、政府辦、宣傳部等部門抽調。
主要職責:拆遷各種宣傳材料、宣傳報道、簡報、文秘、會務等工作。
(四)安全穩定組:
組 長: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陳創源(中共永新區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覃顯凡 (永新公安分局政委)
農會清(永新區法院院長)
史維和(永新區檢察院檢察長)
成 員:其他成員從公安分局、派出所、治安聯防隊等單位抽調。
主要職責:保障征地、拆遷工作的安全及社會穩定,了解、反饋並制止征地拆遷中的不穩定因素,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征地拆遷工作組
組 長: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閉百寧(永新區建設局局長)
梁秋平(永新區建設局支部書記、人防辦主任)
鄧高凡(永新區新陽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鄺 滌(永新區新陽街道辦事處主任)
鄧大部(永新區華強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黃志賢(永新區華強街道辦事處主任)
成 員:從城區房屋和征地拆遷辦、新陽辦、華強辦、動遷公司、北大南社區抽調
(一)主要職責:
拆遷:
負責所公告的征地拆遷范圍的征地房屋拆遷工作以及調查、登記、丈量、復核、計算、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征地:辦理回收國有土地相關手續
二、工作計劃
(一)前期准備工作:(10月21日~ 月 日)
1、 月 日前與業主對接,並落實由業主出具動遷委託書。
2、城區黨委、政府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確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
3、 月 日與業主對接項目的拆遷紅線圖、征地內分圖、征地拆遷委託書。
4、發征地拆遷公告(要認真審核征地拆遷手續,確保征地拆遷手續合法)。
5、 月 日前,材料准備及動員大會准備,包括:
①准備征地拆遷宣傳手冊及材料,落實工作組辦公場地。
②完成對工作要人員征地拆遷的政策培訓。
④召開工作組與業主代表參加的征地進場前的協調工作會。
(二)征地拆遷動員及信息反饋階段:( 月 日--- 月 日)
1、召開征地拆遷動員大會。
2、全面調查、反饋被征地、拆遷人的意見。
(三)具體實施階段:( 月 日~11月30日)
1、 月 — 日,為動員簽約階段(宣傳、丈量、復核、確權、計算、簽約)。
2、 月 日前完成征地拆遷工作,全面移交檔案。
被征單位騰空土地,由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三、風險金抵押
1、為了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心,本次征地拆遷工作實行風險金抵押制,即要求工作人員交納一定的風險抵押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以其交納風險金的叄倍兌現獎金(本金同時退還);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工作的,其交納的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
2、風險抵押金繳交標准:城區正職領導1000元/人,城區副職領導800元/人,其他工作人員500元/人。
五、工作要求
(1)工作組成員脫產投入本次征地拆遷工作。
(2)各工作組要確保本次北大橋(永新段)征地拆遷工作順利完成。
(3)要求參戰人員團結一心,在城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再接再厲,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這次工作。
㈡ 征地拆遷要走什麼流程
征地拆遷程序有:提出用地申請、擬定徵用土地的方案;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以書面形式公告;根據徵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發布公告;落實征地補償與安置資金,交付土地。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㈢ 規定文件的征地拆遷工作計劃
征地拆遷工作計劃內容有:發布擬征地通告;征詢村民意見,組織聽證;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確認;擬定「一書四方案」並上報審批;徵用土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根據群眾意見修改相關方案並公告;落實征地補償、安置資金;實施補償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
㈣ 征地拆遷有哪些工作流程
一、征遷前期准備1、區建投公司、區拆遷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拆管辦)按區征地拆遷領導小組時限要求與用地單位對接並完成項目的立項批復、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等手續的辦理。2、國土分局牽頭辦理集體土地徵收及用地指標審批等相關手續;區建投公司按項目負責辦理拆遷公告或房屋拆遷許可證。3、根據市規劃局確定的項目規劃紅線,區市容局、街道辦事處對項目所涉地塊,逐戶攝像,製作完整的每戶原狀影像資料;區市容局根據市查違領導組確認的地形圖和*政辦〔**〕*號文,核查違法建設戶及其面積。規劃分局負責參與重點建設項目拆遷地塊違法建設的界定;配合辦理被拆遷項目的規劃審批文件等資料。二、摸底丈量、復核1、區建投公司按程序確定進場摸底丈量的拆遷公司;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拆遷地塊的丈量摸底工作。2、區拆管辦牽頭組織召開項目拆遷丈量摸底進場會,確定丈量摸底完成時間。3、街道辦事處按丈量進場的時間要求,組織安排人員支持配合。4、丈量摸底的拆遷公司對摸底丈量情況按三榜公示內容需要,即混合、磚木、簡易三類房屋及其附屬物登記造冊,按照戶籍證明、結婚證明、計生證明核定常住人口,力求准確無誤;區建投公司和街道辦事處確定現場監管負責人和責任人;公安分局負責提供征遷地塊的戶籍資料;區拆管辦派駐街道負責人為摸底丈量復核責任人,以拆遷公司丈量摸底的相同科目進行跟蹤復核,復核面不得少於30_,並承擔市政策指導組抽查合格的責任,區市容局、規劃分局依法認定違法建設,將依法拆除的違法建設資料及時提供給區建投公司、街道辦事處,杜絕違法建設納入補償范圍。5、國土分局、街道辦事處組織進場丈量土地,並標明地面附屬物。6、區拆管辦對拆遷公司丈量數據隨機復核並在拆遷地塊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發現問題責成整改,並評估拆遷公司摸底丈量的工作質量,區市容局全天候巡查,執行違法建設露頭就打,同時公布舉報電話。三、報審材料,完善手續1、區建投公司測算項目經費,按要求統計摸底丈量原始表,對摸底丈量情況進行小結,附逐戶影像資料,一並報送市查違領導組審查,跟蹤審查批復。2、區拆管辦依照市政府相關政策,結合項目地塊摸底丈量的實際,會同區建投、所屬項目拆遷地塊街道辦事處研究,制定項目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經區政府審定後報送市查違領導組審批。3、國土分局邀請市國土測量大隊和建設單位進場土地面積測量及確定土地類別和附屬物。4、摸底丈量情況經三榜公示,並報市證照確認小組確認。一榜由村(社區)在現場公示;二榜由街道辦事處在轄區內公示,三榜由區征地拆遷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大江晚報》上公示。公示的主要內容:⑴被拆遷房屋的基本情況、企業產權證號(含其他權屬證明)、房屋坐落、結構、建築年代、面積及其它住房等情況;⑵被拆遷房屋的土地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類型;⑶被拆遷人姓名(名稱)、戶籍、家庭人口及相互關系和計劃生育情況;⑷被拆遷人是否「雙困」家庭或生活困難群體;⑸其它需公示的內容。違法建設經區市容局長簽字後一並公示。四、組織培訓,動遷准備1、項目拆遷方案正式批復後,區拆管辦組織區、街、村(社區)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動遷公司項目經理和進場人員進行培訓。2、區拆管辦組織、協助市政策領導組進場,按規定比例對拆遷房屋進行抽查。3、區建投公司准備安置小區平面規劃效果圖、房型圖、選房圖並現場公布,嚴格實行現場選房,誰先交房,誰先選房,街、村(社區)確定現場辦公室。4、街道辦事處組織拆遷公司將征地公告、拆遷公告及拆遷方案同時張榜公布,並將致拆遷戶一封信和拆遷方案送達所有被拆遷戶。5、項目用地單位與國土分局簽訂征地協議,3個工作日支付征地款項;國土分局與村(社區)簽訂征地協議,並支付相應款項。6、區拆遷辦配合組織召開進場動遷會,確定動遷時間。五、組織動遷,協議審查,資金撥付1、項目所在街道辦事處按程序確定拆遷、拆除公司,區建投公司負責與所確定的拆遷、拆除公司簽訂拆遷、拆除委託協議。2、拆遷公司受委託負責拆遷項目動遷工作,必須按拆遷公告期限完成動遷;拆除公司進場調查地形與房屋結構,制定拆除方案報街道征遷機構審定並報區拆管辦備案;街道辦事處全程監督拆遷、拆除公司,並嚴格控制其履約保證金和拆除安全保證金,按工作實效獎優罰劣。區拆管辦按市政府第*號令嚴格監管。3、國土分局、街道征遷機構逐戶做工作,簽訂征地補償協議,發放征地補償款。4、拆遷公司嚴格依據地塊拆遷補償方案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嚴格執行違法建設零補償。街道辦事處負責已簽協議的審核;被拆遷人搬家,當場交房、選房,拆遷公司開具封門單,街道辦事處對已審協議戶的房屋拆除交拆除公司立即實施,區拆遷辦現場監管拆除安全。區政策指導組按協議數的30_完成拆遷地塊的協議抽查審核工作,並配合市政策指導組完成一定比例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對違法、違規的人員,交由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直至依法查處。5、拆遷公司負責報裁材料的申報,國土分局、街道辦事處跟蹤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報裁結果;區建委按程序負責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裁決。6、區建投公司按動遷進度預撥付資金(項目動遷啟動預撥付拆遷補償資金的50_;餘款按拆遷進度撥付),如不能按期支付,上報區領導小組決定項目是否延期。確認被征遷人補償資金發放到位後,街道辦事處組織集中清表交地。六、決算審計,資料歸檔1、街道征遷機構、村(社區)現場負責人認真做好項目決算審計准備工作,區建委、區建投、區協議審核組積極配合。2、區建投公司與街道辦事處進行資金決算,街道征遷機構對項目征遷資料整理歸檔後報審計部門進行征地拆遷項目專項資金的審計。3、項目審計結束,整改到位後,街道辦事處與區建投公司辦理全部資料的交接手續,區建投公司封存歸檔。《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㈤ 征地拆遷管理
在管理系統中對征地拆遷進行清單式管理——按行政區域、征地拆遷類型編制征地拆遷工程量清單,並在此基礎上處理拆遷變更、費用統計、支付等業務,匯總拆遷意見,同時提供各種征地拆遷信息查詢功能。如圖2-48。
圖2-48 征地進度管理
征地進度管理:主要針對征地拆遷進度情況進行綜合管理,並提供下級單位上報進度情況的數據介面,包括征地拆遷申批流程、實施進度。
征地費用支付管理:主要針對征地拆遷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綜合管理,並提供下級單位上報執行情況數據介面,以及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進行資金劃撥流程。
許可權管理:根據實際作業流程,設置相應工作管理許可權。
綜合統計:對各類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進度、征地拆遷費用支付、征地拆遷工作量等內容進行統計,並設置計劃進度、資金使用情況的預警提示。
㈥ 什麼是征地拆遷
法律分析:征地拆遷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㈦ 常見的拆遷工作計劃有哪些
征地拆遷工作計劃的內容有:發布擬征地通告;征詢村民意見,組織聽證;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確認;擬定「一書四方案」並上報審批;徵用土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根據群眾意見修改相關方案並公告;落實征地補償、安置資金;實施補償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
㈧ 如何做好新時期征地拆遷工作
您好,在房屋徵收的過程中, 市縣人民政府的職責范圍: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2、確定房屋徵收部門具體負責實施房屋徵收補償工作
3、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進行監督
4、接受群眾舉報並進行核實處理
5、對房屋的公共利益目的驚醒論證,並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規劃
6、對房屋徵收部門擬定的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公布、爭取公眾意見,並將徵求意見的情況及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
7、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進行社會風險評估,對於房屋徵收決定涉及人數較多的,召開政府 常務委員會議討論決定
8、籌措徵收補償費用、確定用於進行產權調換的房屋來源
9、組織有關部門對未經登記的房屋進行調查、認定、處理
10、作出徵收決定並進行公告
11、對房屋徵收進行宣傳、解釋
12、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13、受理被徵收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行政復議
14、制定補助和獎勵規則,對被徵收人濟寧補助和獎勵
15、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徵收人優先予以住房保障
16、為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相關差價
17、對於不履行徵收補償協議約定的被徵收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根據徵收補償方案和本條例作出徵收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19、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根據條例規定,對房屋徵收補償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主要還是要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做好解釋與宣傳工作,保證被拆遷人的合理訴求。從宣傳上、制度上、操作上維護被拆遷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