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申請培訓機構的資格拜託各位大神
1、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職業培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3、應配備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4、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專業(按教學班)至少配備2名以上專業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其中理論教師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條件,生產實習指導教師應具備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場所和實驗設施設備。有辦公用房;理論課教學場所應達到200平米以上,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台和黑板設施齊全;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其中,租賃的場地和設備要有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租賃期不少於三年。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實習工位能基本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招收住宿學生,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6、應具有與專業設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准。自編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審批機關審核備案。7、應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項制度。8、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申請成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供單位擔保或者是一定數額的固定資產或資金擔保,以備用於因培訓機構責任造成培訓對象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的賠償及支付罰款、罰金。擔保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B. 職業培訓機構資質如何辦理
青島人社部的職業管理中心辦理批准手續。想申請的資質條件,有管理中心給出,按照要求准備。主要包括:培訓組織機構、培訓場地、培訓教師、實習場所,等。
C. 如何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登記證明或求職登記證明等證件的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相關就業證明、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資金直接發給申請者本人。
經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培訓後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符合國發[2005]36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向培訓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每位符合國發[2005]36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一般職業(工種)的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為1000元,中級(四級)的補貼標准為1500元,高級(三級)的補貼標准為2000元。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補貼標准應為2000元。
補貼條件:
一、學員未享受過政府補貼培訓。
1、參加本省有關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組織的職業培訓或自學獲得本省頒發的資格證書;
2、證書核發日起一年內可申請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二、學員已享受政府補貼培訓。
1、持有更高等級的證書(可跨工種);
2、一年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三、本省戶籍貧困家庭學員參加職業培訓;
實現技能晉升並獲得資格證書的,給予生活費補貼。
D. 職業培訓機構在哪裡申請辦理
勞動者需要參加補貼培訓的,本人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就近區縣就業促進中心職業介紹部門填寫《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卡申領表》,經身份確認後,領取《職業培訓信息卡》。
參加本市政府補貼培訓項目流程:
第一步:申領培訓信息卡
首先,憑自己的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就近區縣公共職介部門申領「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卡」.註:在《上海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暫行辦法》實施前原已申領的上海市職業培訓賬戶卡可繼續使用。
第二步:按需選擇培訓項目
辦好培訓信息卡後,應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在區縣公共職介部門指導下自主選擇培訓項目,需帶的材料視個人身份不同有所區別,具體如下:
1、在職從業人員持培訓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2、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以下簡稱「三類人員」)持培訓信息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及《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3、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持培訓信息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學生證,及學籍證明或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加蓋院校或二級學院公章)。
註:勞動者的身份狀態確定以申請培訓項目時勞動力資源管理系統認定的為准,有效期為3個月,逾期未參加培訓的,需重新確認身份狀態。
第三步:參加培訓
進行到這里,就可以自行選擇自己信賴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啦。具體要走以下流程:選擇培訓機構——辦理報名手續——簽訂補貼培訓協議——繳納培訓費——參加技能培訓。
註:關於繳納培訓費,「三類人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及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培訓項目的,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50%,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25%;在職從業人員、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參加高級及以上項目的「三類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補貼培訓,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應根據培訓機構經物價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的收費標准和《補貼培訓協議》約定的收費方式執行。
第四步:參加技能鑒定
鑒定合格後,可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培訓機構領取「數碼影像技術」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註:鑒定不合格且有補考意願的,在鑒定結束的2個月後向原培訓機構申請補考。
第五步:補貼經費的核撥
按照規定,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3個月內,補貼經費會按照規定的補貼標准和補貼比例核撥至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內。
E. 如何申報職業技術培訓資格
這是北京的一份申請,你看看可能就明白了
轄區各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於開展2006年北京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申請高級培訓資格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區開展申請高級培訓資格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已取得由區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民辦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
(二)申報高級培訓資格(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的工種已取得中級職業培訓資格(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且申報工種已設立了相應國家職業標准。
(三)具備相應工種理論、實操高級職業培訓的條件,
參照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對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評估和換發(核發)辦學許可證工作的通知》(京勞社培發[2005]19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申請需提交的材料
(一)向市勞動保障部門申請有相應工種高級培訓資格申請書及可行性分析。
(二)申請機構的組織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學員鑒定(考核)制度、財務制度等。
(三)申請機構的資產經費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申請高級培訓資格工種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培訓教材。
(五)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教學管理人員和公工種專、兼職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業技術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的復印件,財會人員的身份證、會計證書的復印件。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實後當時退還)。
(六)與申報工種相應的開展高級培訓的設施、設備等清單。
(七)辦公、培訓和實習場地證明。自有場地的,場地產權證明,租賃或借用場地的須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約及公證材料,租借期不得少於四年。
(八)高級職業技能培訓資格審批表(一式三份)
(九)根據申報材料還需要補充的其它材料。
三、申報程序
1、申請高級培訓資格的培訓學校,於5月31日前將申請材料報區勞動保障部門,由區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初審後,簽署推薦意見,將申請材料報市勞動保障局。
2、市勞動保障局於6月19日—8月11日成立評估小組,對申請單位進行綜合評估,形成《評估意見書》。
3、8月14-9月16日,市勞動保障局對擬批準的具備高級培訓的機構進行網上公示,無意見的,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做出許可後進行公布。對經評估不具備高級培訓資格的,出具《評審意見》,經區勞動保障部門反饋申請單位。
四、申報要求
擬申請高級培訓資格的學校,要按時提交申請材料,5月31日後區勞動保障部門將進行初審工作,不再接收申請材料。申請高級培訓資格的學校要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在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的培訓機構,區勞動保障部門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64630306
聯系人: 王悅
材料報送地點:區勞動保障局培訓就業科415房
F.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6)職業培訓機構申報擴展閱讀: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G. 申請職業培訓機構,是哪個部門審批的
肯定是假的。天上從來不會掉好事情。
H. 如何注冊個培訓機構
一、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核准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2、提交資料
時間:5-15個工作日
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3、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領取營業執照。
二、關於注冊培訓機構的其他注意事項:
在注冊培訓機構的時候需要對經營范圍進行審核,如果只是特長培訓、興趣班這種培訓機構,只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就可以了。如果是學歷教育類或職業技術類還需要經過教育部門審批,拿到辦學許可證才能經營。
一、工商注冊需准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註: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准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二、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註: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1)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2)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3)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I. 職業培訓機構資質如何辦理
1、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
3、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4、應配備專職的校長;
5、應根據辦學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教學管理人員;
6、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7、應具有與培訓專業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
8、應建立各項管理制度;
9、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
(三)、職業培訓資質審批流程
以初級、中級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由申請人所在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以高級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1、受理:申請人根據辦學層次向市或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完整的文件、證件和填報的審批表等材料。
2、審查:審批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辦材料和實際辦學條件進行審查,同時組織專家委員會評議,由專家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
3、決定:經審查和核實後,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及時通知申請者,不予批準的說明理由並告知救濟權。
4、發證:對新批准正式設立的職業培訓機構,由審批機關頒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5、公告:新批准正式設立的職業培訓機構獲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後,由審批機關向社會發布成立公告。
(四)、職業培訓資質審批期限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批申請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所有審批程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