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及時提供法律咨詢。
2、協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種制度,防範、化解法律風險。
3、應邀代表公司出席或主持股東會議或董事會會議。
4、起草、設定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避免勞資糾紛。
5、起草、審查、修改協議、合同、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文件。
6、應邀代表公司出席、參與各類商務談判。
7、函、法律意見書見證。
8、代理公司訴訟、仲裁案件。
9、資信盡職調查,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0、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知識產權、外商投資法律培訓。
11、根據客戶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12、根據客戶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函。
13、參與顧問單位的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並提供法律意見。
14、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
15、債權清收、商帳催收、風險信用管理。
(1)給培訓機構擔任法律顧問擴展閱讀:
法律顧問包括專項法律顧問和常年法律顧問,其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協助聘方建立法律糾紛預防機制、及時處理已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與聘方相關部門協作與配合。
具體顧問方面如下: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客戶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客戶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要求,就客戶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交涉函件,發表法律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客戶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Ⅱ 網上法律顧問:你好,我報了一個培訓班,在培訓前想申請退款,沒簽協議,請問可以嗎
你繳了培訓費,沒有簽合同,事實合同關系成立,應按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承擔培訓機構的實際損失。培訓機構一分不退不符合合同法規定,可向法院起訴。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Ⅲ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要遵循哪些原則
為了維護法律顧問關系雙方的利益,促進和保障法律顧問工作的發展,顧問律師在其法律顧問服務當中,應當堅持以下工作原則。
一、誠實信用
所謂誠實信用,是指為人要真誠,不虛偽,處事要守信,不欺詐。在人類社會活動當中,誠實信用可以說是立人之本,齊家之道、交友之基、為政之法、經營之魂,法律顧問工作無疑亦應當遵循此項原則。
二、合法原則
依法辦事是法律秩序得以維持的事實要件,法律顧問工作無疑亦應當堅持此項原則。誠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之要求,法律顧問應當最大限度地維護聘方的利益,但並非意味著法律顧問工作可以無視法律的尊嚴。
三、預防為主
以服務內容是否與糾紛解決有關,法律顧問的工作內容大體上分為兩大類型:一類是糾紛解決事務,即在聘方發生糾紛時,由顧問律師幫助聘方解決糾紛,如參與聘方以自助、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的活動;另一類事務是預防糾紛的發生,即對聘方在建章立制、行為決策、項目談判、文書製作、法務管理以及法制宣教等法務事項提供法律服務,以最大限度地防範糾紛的發生。
Ⅳ 培訓機構法律顧問哪家做的比較專業
聘請好的培訓機構法律顧問可參照以下幾方面:第一、有一定的執業年限,有一定訴訟和法律顧問從業經驗的律師。 第二、熟悉培訓機構的教學管理活動、了解青少年、兒童心理及生理規律,擅長與學生、家長溝通,精通教學管理方面法律法規政策,在此領域有一定服務經驗、業務專長。第三、能對培訓機構常規性的教學管理活動作出規范,為培訓機構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協助培訓機構展開法律普及活動,指導培訓機構建立內部涉法性事務管理機制,指導促進管理機制的正常運行。第四、能積極有效地處理培訓機構糾紛,對於日常問題,從中發現管理漏洞,制訂更為完善的措施,預防同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對於涉及培訓機構自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和糾紛,應當注意調查取證 ,在權衡利弊得失後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方案,積極應對,妥善處理。
培訓機構法律顧問收費標准一般都參照服務模式、服務內容等,有2--3萬的,也有5-6萬的居多。如果兼顧專業正規和性價比的話,上海的易律法務管理算是培訓機構法律顧問行業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了,他們的法律顧問服務做的比較精細、專業,對客戶的問題反應快,價格適中,是同行業中性價比非常高的了。
Ⅳ 當企業的法律顧問需要具備哪些知識
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內部設置的法律事務機構中的人員,均為法律顧問。
企業法律顧問的任職能力如何,直接關繫到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質量和在企業中的影響。與一般企業管理人員相比,企業對於法律顧問有著特殊的能力要求。具體表現在:
首先,作為企業的法律顧問應當具備完善的知識結構和嫻熟的法律技能,法律顧問應熟悉公司、企業和三資企業法律法規,為企業合理設計框架,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然後要求企業堅決執行。
其次,法律顧問應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法律法規,如企業是高科技產業,法律顧問就必須了解相關的高科技法律法規;如果企業是文化產業,法律顧問就必須了解相關的文化產業法律法規;如果企業是房地產企業,法律顧問就必須了解相關的房地產法律法規......
如果法律顧問連顧問企業的相關的法律法規都不知道甚至搞不懂,一旦企業遇到法律問題,法律顧問肯定會「出盡洋相」、「丟人現眼」。
再次,法律顧問應了解企業勞動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對企業領導層灌輸依法經營、科學管理、品牌制勝理念,對企業管理層灌輸嚴抓管理、堅決執行、大膽創新理念,對企業員工有針對性地講解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引導企業員工愛崗敬業、認真工作、尊重領導、勇於擔責。
第四,法律顧問應了解企業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如企業要經常與工商部門打交道,參加註冊、年審、變更、注銷等活動,就要了解工商管理法律法規;企業要經常與稅務部門打交道,提交會計報表、製作會計賬簿、納稅、退稅等活動。會計師雖然是專業財會人員,但是只是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定量;而在是非問題上,企業法律顧問則予以定性,所以說,一個稱職的法律顧問是企業不可缺少的力量。
第五,法律顧問應熟悉商業交易、仲裁、訴訟方面的法律法規。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不可避免與其他企業發生糾紛、產生誤會,如果協商不成,法律顧問就應當提交仲裁或訴訟,作為法律顧問應熟悉交易、仲裁、訴訟法律法規、流程、規則及風險,最大限度地維護企的合法權益。
最後,法律顧問應熟悉掌握其他法律法規及非訴技巧,如草擬合同、商業談判、法律見證、盡職調查等法律法規及非訴技巧。
法律顧問不僅要具備完善的知識結構,更重要的是要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嫻熟的處理問題能力,當然,這些都是在不斷摸索、不斷實踐、不斷學習、不斷領悟中逐步積累的。
法律顧問,尤其是中小企業的法律顧問更應從點滴做起、從細微處入手。
Ⅵ 怎麼當法律顧問
中小型企業如何選擇法律顧問
偶然參加了某公司法律顧問的競聘,與平素研討法律問題不同,面對無多少法律實務經驗的客戶,一時語塞,法律顧問究竟能給客戶帶來什麼樣實實在在的利益?回顧多年法律從業經歷,捫心自問:中小型企業真需要法律顧問嗎?法律顧問能做些什麼?合格法律顧問的標準是什麼?
一、相對於跨國企業或大型國企,中小型企業更需要法律顧問
據統計中小型企業約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5%以上,大多數為民營企業,不享受國家特殊政策或特殊補貼,業務多集中在競爭比較激烈的行業。相對於實力雄厚的跨國企業和享受特殊政策大型國企,無論在資金、資源、人才、管理、政策等方面均處於劣勢地位,中小型企業更需要從法律、會計、稅務籌劃、知識產權等中介服務機構獲取專業方面的支持。
由於生存環境惡劣加上企業本身的先天不足,導致中小型企業存活率不高,經常面臨諸多「發展中的困惑」。從法律角度看,在法人治理結構設計、收購兼並、投融資、經營模式選擇、管理制度設定、勞資糾紛協調、職務犯罪預防、對外簽訂合同、重大項目談判、危機公關等領域均離不開資深法律顧問的專業支持。
從業多年見過太多因當初的無知、不謹慎、僥幸、沒有經受住誘惑等原因,未能進行有效的風險防範,最終導致兄弟反目、夫妻成仇、重大損失、破產甚至鋃鐺入獄的故事,作為市場經濟中相對弱勢的中小型企業更需要得到包括法律顧問在內的中介服務機構的專業支持。
二、法律顧問工作成敗取決於「管理樹」上那個坐標點
在大型跨國公司治理結構中,有首席執行官(CEO)、首席財務官(CFO)、首席信息官(CIO)等,「首席法務官」(CLO)也是核心管理崗位之一,在波音公司、通用電器等企業與法務相關的高管崗位接近1/3強,占企業員工總數比例1%左右。但在國內無論是企業對內對外經營過程中,企業法律顧問始終處在一個無處不在、不可或缺但又不被人特別注意的角色:有人稱之為「花瓶或擺設」,有人稱之為「消防隊或急救兵」,有人稱之為「經理參謀」等。在不少中小型企業中,企業法務同時還兼備秘書、文員、出納等多重身份,在企業「管理樹」的座標點比較低。
其實,企業法律顧問是公司經營業務的法律顧問,是公司的規章、制度、政策、策略的制定者和審查者,是公司規章制度和遵守法律的監督者,是涉法行為或業務的審查者,是爭議糾紛的解決者,是各部門經營管理的協調者,同時,也是公司形象的保護者。
經常會聽到一些老闆抱怨屬下法律顧問無能,也有法務人員發牢騷,得不到老闆的重視。除了通常的知人善任的人事標准外,法律顧問的成與敗,更多取決於企業的重視程度,即企業「管理樹」上那個坐標點設定,如果貴公司的法務人員還身兼秘書、文員、出納等工作,就不要指望他能在庭審中大顯身手或企業並購談判能獨擋一面;如果期待法務人員能夠力挽狂瀾、救企業於水火就要賦予其更高的職位和支付更高的報酬。
中小型企業聘用法律顧問要結合自身的需求、法律事務量及企業經營風險程度等多種因素來確定,沒有最好的法律顧問,只有最合適的法律顧問。
三、執業律師/內部法務的選擇
當確立法律顧問後,面對第一件事就是如何選擇法律顧問,外部執業律師還是設置內部法務?
1、聘用執業律師的優缺點
優點:律師事務所業務較豐富,在某些領域城如公司並購/證券等業務領域優勢明顯,尤其擅長訴訟業務。缺點:不少律師事務所的把工作重點放在大案子上,不了解企業的情況,被動服務,問什麼答什麼,很難起到防範風險的作用。
2、內部法務的優缺點
優點:更了解企業的情況,有利於把法律與實際結合,防範風險。缺點:接觸面較窄,業務單一,缺乏訴訟經驗。尤其是中小企業的法務人員,多數是工作年限不長的新人,由於訴訟經驗比較少,很難發現企業經營的風險點,無法真正起到防範風險的作用。
什麼樣的模式取決於企業內在的需求,目前不少中小型企業採用內部法務+外聘律師模式或外聘律師定期坐班制模式,既能保證法律顧問的服務質量,又能提高效率,實現日常法律事務與訴訟業務的有機結合,成為適合中小型企業發展的法律顧問模式之一。
四、永遠不能說「不」工作原則
不能說「不」並非法律顧問可以不講原則性,一味遷就、附合客戶,喪失法律工作者的獨立思考能力,而是在提供法律顧問活動中善於運用法律知識,為客戶提供適當的解決方案。法律顧問有勇更要有謀,任何人撞到南牆都得低頭,但要有繞過南牆的智慧和謀略,從某種角度來說,這是律師尤其是法律顧問有別於法官、檢察官等其他法律工作者最顯著特徵之一。法律顧問不是比賽場上裁判員,而是比賽一方的參與者,不僅要熟悉規則更要擅長利用規則,為已方創造最有利的條件,因此,善於變通,從不可能中找到可能的方法或措施是法律顧問必備素質,否則,即使請到最優秀的法學家也不可能成為合格的法律顧問。
以熱門的「規避二套房限購政策的假離婚」為例,不少專家學者已論證了假離婚的非法性和人財兩失的危險性,但如果客戶有這樣的需求,可不可以做呢?對法律顧問來說,不能說「不行」,首先要告知可能存在的風險,降低客戶的心理預期或把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比如在離婚房產上設定債務及抵押登記,假使最壞的結果出現,留不住人,至少財產上沒有損失。再比如法律顧問經常遇到的勞資糾紛,相同的問題,上午是原告,下午是被告,都要有話可說,有理可訴,堅持訴請或抗辯合理性、合法性。俗話說,屁股決定態度,法律顧問工作性質決定企業利益至上的原則,如果不能順應這樣的轉變,就很難適應法律顧問的工作。
五、效率和風險的平衡技巧
追名逐利,實現利益最大化是企業經營的本性,而風險和收益往往呈正比的,風險越大,收益就越高,風險防範則要求謹慎克制,防微杜漸,把不確定因素(風險)降到最低點。因此,企業追求效率的本性與風險防範構成一對矛盾,法律顧問的工作就是矛盾的對立統一。
對企業來說,做任何事都會有風險的,確定某項目或投資是否可行,考察風險的標准應當是最壞的結果能不能接受,通俗的講,能否賠得起,有利可圖又能賠得起,項目或投資就有可行性。法律顧問作為企業經營風險防範的責任人,不能因噎廢食更不能放任自流,合理有效利用法律專業知識及協同技術、業務、財務等部門,准確把握效率與風險的平衡點,將風險確定在合理、可控制的范圍之內,這就是法律顧問的職責所在。
善於運用平衡、妥協的技巧,這是法律顧問與律師訴訟業務重要區別之一。
六、僅通曉法律是遠遠不夠的
法律顧問的工作有別於普通的法律咨詢,僅有法律知識遠遠不夠,要有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的能力。除了靈活運用法律知道外,與企業經營相關財務、稅務、管理甚至某些技術專業知識都應當有所涉獵,否則,很難與客戶進行有效的溝通、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措施、辦法、解決方案。某房地產開發商訴員工差旅報銷一案中,曾經向法庭提交一份借款記賬憑證作為借條,要求歸還28000元差旅費借款,某法官在判決書上質疑當事人,你說已經報銷了,為什麼不把借條(借款記賬憑證)收回銷毀呢?熟悉財務知識的朋友都會明白如果記賬憑證銷毀就無法平賬了。判決錯了,可以申訴,而法律顧問不能犯如此貽笑大方的錯誤,有時錯了,損失是無法挽回的。
法律顧問有時還要做與法律相關的非法律業務,這也是法律顧問的責任所在。最近熱炒的李某某輪奸案(不談案情),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律師的角色非常特別,是李家的發言人,冒似李某某的律師卻不是其辯護人,可以隨意透露、談論案情卻不受法院的約束,相反受害人的律師田某在檢察院提出公訴後,受法庭紀律限制只有表達抗議權利了,網上一邊倒輿論也開始傾斜,網友也開始質疑受害人的身份和行為。不管將來審判結果如何,李家聘請家庭法律顧問策略卻是成功的,一定程度扭轉李家在網路、媒體上的不利形象。
與美國從資深律師選拔大法官不同,中國則喜歡從畢業生中選拔法官,這可能和公務員制度有關。不過,不少企業喜歡從畢業生中選拔法律顧問就沒有更充分的理由,多數非訴業務難度大於普通訴訟業務,需要更豐富的實務經驗和生活閱歷,類似蘭和律師這樣的角色更不是某個新人能做到的,這也可能是法律顧問(公司律師)作為專業分工遲遲沒有起色的原因之一吧。對公司法律顧問來說,僅有法律知識遠遠不夠,一定要具備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的能力
七、尋找「風險點」及合規審查是基本的工作內容
法律顧問要成為企業或行業的半個「行家」,熟悉企業及行業的機會點與風險點,對常見的法律問題有相應的預見性,及時發現風險點並提出相應的處理預案。以「使用權公建」為例,甲企業取得抵債的「使用權公建」多套,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後乙方想解除合同未獲同意,以甲方未取得房屋產權,案涉房屋系違建為由訴至法院,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無效。一審乙方敗訴,上訴至中院,二審發回重審,律師接到甲方委託後,先後到現場、開發商、檔案館調查,提出案涉房屋雖不在規劃證及附圖的經濟指標之內,但在建築施工圖范圍內,是依地勢而建的設備間夾層,無產權卻有使用價值,作為「租賃物」可以對外出租使用,而且案涉房屋有行政街號,可以進行租賃備案,辦理工商稅務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最終法院判決認可律師的觀點。如果律師沒有多年房地產法律從業經驗,僅停留在規劃證及附圖的經濟指標層面上,必然落入乙方設定的圈套,甲方也難逃租賃合同被宣告無效的滅頂之災。
常言道,找到了問題,問題就解決一半了。同樣找到問題也只完成一半的任務,合規審查則是法律顧問另一項核心工作內容。嚴謹、細致、徹底是合規審查必備的要求,否則,再好的制度、政策都是一紙空文。
八、「不打官司」是終極目標
流行「法律顧問無用論」的理論之一,是企業沒有官司或官司越來越少。打官司(訴訟業務)屬於亡羊補牢,而隸屬於非訴訟業務的法律顧問工作則是未雨綢繆,如果貴公司聘用法律顧問後,官司越來越少,從某種角度講,恰恰是法律顧問工作的成功。化解風險,為企業保駕護航,「不打官司」應當是企業的終極目標。
法律顧問從尋找風險點到確立解決方案,再到協調相關部門制度規章制度,再到監督執行制度或方案,所有的工作都圍繞在規避、降低經營風險,為企業保駕護航,「不打官司」應是其主要的考核項目。當然,「不打官司」不等於害怕打官司,面對他方的侵權,打官司是法律顧問的職責。有時打官司的終極目標是「不打官司」,是為了給企業創造更好的生存條件,如「涼茶之爭」不斷的官司,已經演變成王老吉為擴大影響,拓展市場的營銷手段了。
法律顧問作為法律服務分類,有其特殊的要求,有進行研討的必要。以上僅是有感而發,不系統,不深刻,供中小企業的朋友們在選擇法律顧問時參考,歡迎提出寶貴意見。
Ⅶ 律師擔任公司法律顧問有什麼作用
一是要為企業創造價值其實,作為「防範和化解風險」的企業法律部門,是可以為企業創造價值的。如通過起草修改和審查合同,節約和減少外包成本;通過參與企業決策,避免因不顧法律風險而盲目決策造成的重大損失;通過應訴、調解化解糾紛減少企業賠償等。此外,企業法律顧問還可以通過知識產權保護等維權訴訟直接為企業創造利潤。當領導一旦認識到這種價值時,自然就會對企業法律顧問重視起來。
二是要在「關門」的同時別忘了「開窗」當今時代,企業管理層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範都已經有所提高,企業法律顧問如果只是簡單地告訴企業這也有風險,那也有風險,這樣也不行,那樣也不行,是遠遠不夠的,相反還容易遭到企業經營部門的埋怨,誤認為企業法律顧問在「掣肘」企業的發展,最終引起企業管理層的反感,企業法律顧問也就更難有「作為」。因此,企業法律顧問在提示風險、指出問題的同時,更應當為企業找到規避風險、解決問題的出路,正所謂「關上一扇門,打開一扇窗」。
三是要握好手中的「金剛鑽」「沒有金剛鑽,難做瓷器活」。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面臨種種棘手的「瓷器活」面前必須手握「金剛鑽」,才能「游刃有餘」、「手到病除」,這就要求企業法律顧問必須堅持孜孜不倦地學習,有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良好的社會溝通能力。企業無論規模大小,法律服務都要堅持專業化、標准化,這不僅包括常用合同文書的審查、訴訟事務的介入、法律咨詢事務的處理,還應包括建立一系列法律事務規章制度,履行法律服務、法律保障和法律參謀的職責。只有堅持了法律服務的標准化、專業化,企業法律顧問手中才算有了「金剛鑽」,企業法制工作才真正走上了正軌,也才能有效克服和避免與企業辦公室或審計監察部門功能交叉、定位不清的弊端。
四是要努力使自己成為全才企業的產、供、銷,人、財、物,任何一個環節都有法律規定。首先應當熟悉企業的情況,根據企業的特點加強特定領域法律知識的研究。其次,還要懂得經濟,甚至要懂企業管理,只有將自身打造成熟悉資本運作、公司改制、勞動就業、知識產權、外經外貿等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才能真正體現企業法律顧問的專業價值。另外,還要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律師資源,與其聯動,處理好企業經營中遇到的疑難法律問題,不斷提高自身能耐。
法律顧問的作用在於: 1、預防作用。審查項目的法律可行性、審查合同的風險、審查履行風險、尋求預防風險的方法。2、挽救作用,當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發生訴訟糾紛時,法律顧問可以第一時間提供法律幫助,避免對律師行業不熟悉,而無法找到合適、專業的律師,法律顧問可以直接參與案件的分析,代理,處理,為公司挽回損失,爭取最大利益。3、教育宣傳作用,現代企業作為學習型的組織,在法律顧問通過對員工進行事實案例的講解和日常法律知識的培訓,可以大提高企業員工的法律意識,樹立風險防範的理念。4、增加利潤,通過法律顧問的專業和經驗為企業的運行排憂解難、降低和避免風險、減少損失,可以增加企業利潤最大化。5、策劃經營方略。合理利用政策,法律為客戶利益最大化,提供法律意見,策略策劃。
Ⅷ 律師可以在多個企業當法律顧問
可以在多個企業當法律顧問,並且沒有法律顧問資格證的限制,完全出於合同的限制,
而且我告訴樓主,不是只有律師才可以擔任法律顧問的,其他的職業懂法律的都可以擔任法律顧問的職務,只是出於保險考慮,律師是法律專業執務人員,所以,律師比較穩妥而已
Ⅸ 律師在擔任公司法律顧問期間有哪些業務
一、法律咨詢、就聘請方提出的各種法律問題提供策劃、分析判斷所涉法律事務,就日常經營業務活動中的重大事項或重要決策進行法律論證,並提出建議方案。
二、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或法律事務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就重大經營決策或重要法律事務的合法性等提出風險評估及解決方案。
三、協助聘請方起草、修改、審查有關合同、公告、債務催討等法律文書,協助聘請方與第三方進行經濟談判、調解;協助聘請方處理各種合同等糾紛,與有關部門交涉、發表聲明,代理訴訟、仲裁及申請強制執行等;
四、就有關法律問題向聘請方發出律師函,根據對方違約及侵權具體情況,向對方當事人發律師函,促使對方停止違約或侵權並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五、就聘請方的具體法律問題,以律師名義在上發表律師授權聲明。
六、資信調查和法律審慎調查
律師所進行的資信調查是律師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或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對被調查人的商業信譽、經濟狀況等所作的一種調查活動。主要內容包括:1、被調查人的民事主體資格。如是否為法人,是什麼性質的公司或企業,組織形式如何,公司企業的經營范圍等。2、基本經濟狀況。如注冊資本、資產負債情況、經濟效益、稅收和利潤、生產能力、技術設備力量、經營管理水平等。3、商業信譽。如履約情況、產品質量、客戶關系等。
「法律審慎調查」,是指當一方(「調查方」)擬進行商業計劃或交易,如合資、重組、並購、購買資產等情況(不包括上市)時,委託律師事務所(「調查方律師」)對有關方(「被調查方」)的有關資料、文件、信息等從法律角度進行分析和判斷,並作出審慎調查報告。在審慎調查過程中,被調查方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被調查方律師」)根據被調查方的要求和指示與調查方律師協調,共同促使調查方的商業計劃或交易在此基礎上得以完成。本律師可以接受調查方或被調查方的委託,代理從事法律審慎調查事務。
七、參與重大商務談判,起草、審查、修改合同。
八、企業規章制定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協助顧問單位制定規章制度,最大限度地維護顧問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參與企業改制、資產及人員重組、債務重組、股權轉讓、股份質押、增資擴股或減資、企業集團化與集團內部產權結構調整和管理機構重組、以物抵債、債權轉股權,進行盡職調查,制定相關方案,起草有關法律文書。
十、對聘請方無形資產如名稱、商標、專利等的保護;提供相關行業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十一、、公司內部股東糾紛處理
十二、協助顧問單位對本企業員工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和強化員工法制意識;
十三、代理聘方的各類民事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
Ⅹ 學校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有哪些
解答法律咨詢,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起草、審查、修改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書和規章制度;為學校知識產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 協助學校管理合同;根據學校的需要,參與項目談判,並提供法律意見等等。
法律顧問,是指解答法律詢問,提供法律幫助的專門人員。
如受當事人聘請,為當事人處理有關法律事務,或接受非訴訟事件當事人的委託,提供法律幫助,或在民事訴訟中作為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出庭,或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辯護人出庭辯護。
其責任是為聘請單位就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査法律事務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
擔任法律顧問是我國律師主要業務之一,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發展和對外開放,法律顧問的作用將愈顯重要。
法律顧問,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而言,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內部設置的法律事務機構中的人員,均為法律顧問。
狹義而言,法律顧問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律師,是傳統意義的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