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訓內容
一、全體人員職業健康基本知識培訓的主要內容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准;
2.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基礎及專業技術知識;
4.本公司和本車間(裝置)生產特點、無聊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
6.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二、新入廠員工三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准;
2.本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專業技術知識及本車間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產特點、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
5.本車間生產概況,本崗位(裝置)生產流程及職業健康注意事項,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職業健康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新入廠員工必須經過三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培訓並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進行培訓考核。
三、各級管理負責人和職業健康專業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內容
企業管理負責人應該統一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職業健康管理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取得相應的資質。
各級管理人員培訓的內容包括:
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知識;
2.職業衛生管理知識;
3.職業危害防護基本知識;
4.職業危害事故等。
四、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培訓內容
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五、外來人員的職業健康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和地方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本公司有關職業健康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2.本公司和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單位(裝置、部位)的生產特徵、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易發生泄漏、跑冒、著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範措施;生產裝置消防報警設施和防護、救護設施的擺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針對施工區域特性和施工特點提出的施工安全衛生要求;
4.施工中必須遵守的職業健康規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六、違章違紀人員、嚴重違章人員
應培訓的內容應重新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並加強職業危害事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重新取得上崗資質。
拓展資料: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已於2010年4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參考鏈接: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❷ 醫療機構對麻醉葯品的培訓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提高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的臨床合理應用水平,促進臨床合理用葯,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啟動了「全國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培訓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項目啟動暨師資培訓會議於1月23日在京召開,衛生部醫政司趙明鋼副司長、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安監司王者雄副司長、衛生部合理用葯專家委員會汪復副主任委員、北京大學神經科學研究院韓濟生院士、北京協和醫院羅愛倫教授和國葯集團葯業股份有限公司李軍同志出席了會議。
項目計劃用3年時間(2009年7月-2012年7月),分五個階段,採用師資培訓和普及培訓兩級培訓模式,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32個設區的市,以巡講的方式對持有麻醉葯品、第一類精神葯品購用印鑒卡的醫療機構中,約4萬名特殊管理葯品管理人員(含主管院長、葯劑科主任和葯師)、6萬名醫護人員進行培訓。
衛生部會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包括確定培訓方案並組織實施、確定培訓內容、指定機構具體負責培訓和考核、對培訓和考核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衛生部合理用葯專家委員會負責全國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培訓具體實施工作,包括制訂具體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編寫培訓教材、組織全國師資培訓、組織和指導各地培訓、組織對培訓的督查、命題和考核等相關工作。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培訓項目在本轄區內的相關工作,指導各地區開展培訓工作,並協助組織對受訓人員的考核工作。
衛生部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提高對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培訓對於提高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水平的重要意義,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組織和指導項目的實施,確保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開展本次培訓工作,認真組織培訓項目在本轄區內的相關工作。培訓結束後,及時組織開展對受訓人員培訓效果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保證培訓工作取得實效,充分結合本地實際,採取群眾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向群眾普及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合理應用相關知識,推動全社會共同支持和參與特殊管理葯品的合理應用工作。
合理用葯是提高葯物治療水平,降低醫療費用,使病人獲得優質醫療服務的必要條件。提高醫療機構葯事管理水平,促進臨床合理用葯,可以保障患者獲得安全、有效的葯物治療,減輕個人和政府的經濟負擔,同時對於實現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據介紹,為加強葯物臨床應用管理,規范醫務人員用葯行為,促進臨床合理用葯,國務院2006年頒布了《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衛生部先後頒布了《醫療機構葯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葯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麻醉葯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精神葯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葯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臨床合理用葯做出了明確規定。衛生部在2005-2008年「醫院管理年」活動和2009年「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中,都將加強臨床合理用葯工作作為重要督導內容。各地也通過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落實等多種措施,促進葯物合理應用水平不斷提高。 衛生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衛生部合理用葯專家委員會有關專家,各省(區、市)衛生廳(局)醫政處有關負責同志,部分醫院院長、專家代表出席了項目啟動儀式。
❸ 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由哪個行政部門承擔
衛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❹ 如何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
關於如何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的問題,河北冀港律師事務所李增亮律師回復如下:
職業病一般泛指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與特定職業有關的疾病就是職業病。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1、職業病防止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基本方針。
2、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成立職業健康衛生管理領導小組,提供職業病防止所需的經費和設備。
3、加強職業衛生知識的培訓,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是提高職工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法律 法規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的基礎,建立職工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檔案。
4、從事或接觸有職業危害(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因素或對健康有特殊要求 作業時,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經過檢查合格後方可安排從事上述有關作業,並應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和建立健康檔案。
5、有害作業場所應當與其他作業場所分開,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衛生防護設施。
6、易發生急性職業性中毒事故的作業場所,應當配備緊急防範設備和醫療急救用品,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急救人員。
7、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程項目,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
8、有放射源或者生產放射線的作業場所,應當設置放射性警示標志,並採取相應的防護措 施,加強防範管理。
9、對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程項目或作業場所,應組織有關單位定期進行檢測、評 價。
10、單位必須對從事或接觸有職業病危害和從事對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業人員定期進 行職業性健康檢查。
11、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病的人員從事所禁忌的作業,對已發現受到職業性損害的人員, 應及時安排治療或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
12、對被確診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應當及時安排治療或者療傷,並定期復查。
祝好!
❺ 職業病防治法培訓完效果評價怎麼寫
多講解下職業病的危害,員工自己有了職業病防治意識,自然而然就會主動去關注和學習職業病防治法了。工傷保險條列亦然!
❻ 職業病防治宣傳手冊
第一部分:職業健康監護知識 1,職業健康監護分哪幾種 答:分四種;(1),上崗前;(2)在崗期間;(3)離崗前;(4),應急性健康監護. 2,為什麼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必須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資質認證才能開展工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職業健康檢查必須由依法設立並已取得省級以上的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任何醫療單位沒有取得職業健康檢查資質而進行的健康檢查沒有法律效力.另外,職業健康檢查必須與其所從事的職業相聯系,健康檢查機構必須掌握其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特性,對人體的特異性損傷以及工作場所相關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才能對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所以職業健康檢查是健康檢查中特殊的一種,有特殊性,必須由專業機構來承擔. 3,職業健康檢查的檢查項目是如何確定的 答: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照衛生部《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需復查時可根據復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當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 4,為什麼職業健康檢查時企業一定要提供勞動者職業史 答:職業史反映勞動者工作經歷,對判斷健康監護結果十分關鍵,是職業健康檢查中十分重要的內容.(1)異常健康檢查結果與職業史結合進行綜合分析,判斷是否與職業有關;(2)職業史是職業病診斷的重要依據;(3)職業史可分析勞動者所受職業病危害是由哪種危害因素引起,是否與本企業有關.(4)企業提供勞動者職業史可避免勞動者不提供或提供虛假職業史,從而導致職業病法律糾紛;(5)《職業病防治法》規定最後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5.勞動者進行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意義 答:(1)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目的是斷定勞動者從事某種作業前的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加該有害作業,是否有職業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傳染病,精神病等.為用人單位是否安排就業,尤其是否安排勞動者從事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提供客觀證據. (2)在崗期間的定期健康體檢.目的是及時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早期影響,及時診斷和處理,對可疑患者可進行觀察,對發現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或有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者及時調離,安排適當的工作. (3)離崗時的健康檢查.體檢的內容與項目是依據勞動者所從事的崗位,工種中所存在的職業有害因素情況而有針對性地選擇一些較為敏感的指標,對勞動者進行檢查.目的是了解和判斷該勞動者從事該有害作業若干時間後,目前的健康狀況和變化是否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關. (4)應急性健康檢查.目的是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職工受到職業病危害因素影響,掌握身體健康狀況. 5,為何要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的資料.這些資料可為勞動者的健康追蹤,職業病診斷,有關健康損害責任劃分以及職業病危害評價提供依據.因此用人單位務必為每個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規定的期限予以妥善保存,檔案保存期一般不應少於10年.當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6,用人單位應該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嗎 對檢查異常者應如何處理 答: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症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作業;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7,職業健康檢查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答:(1)檢查前三天避免暴飲暴食,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 (2)體檢化驗要求早上7:30~8:30采空腹血,最遲不宜超過10:00. (3)女性懷孕期間避免接受X射線檢查. (4)體檢表內設定的檢查項目,既有反映身體健康狀況的基本項目,也包括一些針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特殊檢查項目.有些檢查對職業性損傷,職業禁忌症的早期發現有特殊意義.有的受檢者因怕麻煩或害羞,自動放棄該項檢查,若受檢者真有病變,自然也就失去了治療,處置的最佳時機. (5)講明病史.病史是體檢醫生判定受檢者健康現狀的重要參考依據.有的受檢者抱定一種"考核"一下體檢醫生水平的心理,認為疾病只能靠查出來,不能靠說出來.殊不知這樣做的結果往往是事與願違.病史陳述要力爭做到客觀,准確,重要疾病不可遺漏. (6)如實提供職業史.職業史是職業健康檢查的重要內容,是主檢醫師判斷受檢者職業性損傷,疑似職業病的重要依據. (7)注意體檢結論.體檢結論是對受檢者健康狀況的概括和總結,是主檢醫師根據各科體檢結果,經過綜合分析對受檢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對糾正不良行為習慣,預防和治療職業病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些受檢者對體檢過程較為重視,卻忽視了體檢結論,沒有仔細閱讀和認真實施,使職業健康體檢失去了意義. (8)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 8,職業健康檢查流程是怎樣的 答:(1)企業預約;提供應檢者信息一覽表(企業加蓋公章),確定檢查項目,收費標准,具體時間. (2)體檢流程: 說明:根據檢查表上規定的項目可同時進行; 檢查結束,體檢表必須交回採血處. 9,職業健康檢查與普通的健康體檢有何不同 答:職業健康檢查與普通的健康體檢不同.職業健康檢查是國家法律強制規定的,其檢查項目的設置是根據職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來確定的,其主要目的是檢查疑似職業病,職業性損傷,職業禁忌症.而普通健康體檢項目的設置是根據服務對象自身需求設置的,其主要目的是發現各種疾病. 10,職業健康檢查是否可以發現各種疾病 答:職業健康檢查的目的是檢查與職業相關的疑似職業病,職業性損傷,職業禁忌症.其檢查項目是針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專門設置的,是圍繞職業病,職業性操作而進行的,職業健康檢查是一種斷面檢查,不具動態連續性,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檢查結果僅為職業病診斷依據,不作為臨床診斷的依據,不能認為職業健康檢查可以發現各種疾病,一般的疾病需要到綜合性醫院進行檢查,治療. 第二部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知識 1.為何要對工作場所中的職業病有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 答:對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經常和定期的檢測,目的在於及時了解職業病有害因素的產生,擴散和變化規律;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程度以及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鑒定評價.可為保護勞動者健康,採取相應的防護設施提供科學的依據. 2,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因素如何進行日常監測 答: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布.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進行. 3.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不符合職業衛生標准時,用人單位該怎麼辦 答:通過檢測,如發現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時,用人單位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治理,經過治理仍達不到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的,則必須停止存在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直到經檢測證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開始作業. 4.建設項目必須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嗎 《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五條規定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第十六條規定建設項目在竣工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的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另外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是預防職業病的治本措施,通過評價可以識別職業病危害,從面提出有針對性的工程防護措施,做到同時設計,施工,驗收,防止項目建成後不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企業重復投入,浪費資源. 第三部分:職業病防治知識 1.什麼叫職業病 答: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和調整並公布. 2.我國現階段立法明文規定的法定職業病有幾大類,幾種 答:十大類,115種.一,塵肺;二,職業性放射性疾病;三,職業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六,職業性皮膚病;七,職業性眼病;八,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九,職業性腫瘤;十,其他職業病. 3,何為職業病危害 答: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4,何為職業病危害因素 答: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工作場所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答:工作場所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按其來源可分為下列三類: (1)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 a化學因素: 生產性毒物,如鉛,苯系物,氯,汞等;生產性粉塵,如矽塵,石棉塵,煤塵,有機粉塵等 b物理因素:主要為異常氣象條件如高溫,高濕,低溫等;異常氣壓如高氣壓,低氣壓等;雜訊及振動;非電離輻射如可見光,紫外線,紅外線,激光,射頻輻射等;電離輻射如X射線等 c生物因素:如動物皮毛上的炭疽桿菌,布氏桿菌;其他如森林腦炎病毒等傳染性病原體. (2).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 a勞動組織和制度不合理,勞動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b精神(心理)性職業緊張; c勞動強度過大或生產定額不當,不能合理地安排與勞動者身體狀況相適應的作業; d個別器官或系統過度緊張,如視力緊張等; e長時間處於不良體位或姿勢,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勞動. (3).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 a自然環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熱季節高溫輻射,寒冷季度因窗門緊閉而造成通風不良等; b廠房建築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與無毒工段安排在一個車間; c由不合理生產過程所致環境污染. 6,常見有毒物質的分哪幾類 答:①,金屬和類金屬, 常見的金屬和類金屬毒物有鉛,汞,錳,鎳,鈹,砷,磷及其 化合物等. ②,刺激性氣體——是指對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氣體,它是化學工業常遇到的有毒氣體.刺激性氣體的種類甚多,最常見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氣, 氟化氫,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酯等. ③,窒息性氣體——是指能造成機體缺氧的有毒氣體 窒息性氣體可分為單純窒息性 氣體,血液窒息性氣體和細胞窒息性氣體.如氮氣,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 硝基苯的蒸氣,氰化氫,硫化氫等. ④,農葯——包括殺蟲劑,殺菌劑,殺蟎劑,除草劑等,生產,運輸,使用和貯存過程中未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可引起中毒. ⑤,有機化合物——大多數屬有毒有害物質,例如應用廣泛的二甲苯,二硫化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 苯等. ⑥,高分子化合物 高分子化合物本身無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過程中,可釋放出遊離單體對人體產生危害,如酚醛樹脂遇熱釋放出苯酚和甲醛具有刺激作用.某些高分子化合物由於受熱,氧化而產生毒性更為強烈的物質,如聚四氟乙烯塑料受 高熱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異丁烯,吸入後引起化學性肺炎或肺水腫.高 分子化合物生產中常用的單體多數對人體有危害. 7.毒物進入人體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答:在工業生產中,毒物主要經呼吸道和皮膚進入體內,亦可經消化道進入. ①,呼吸道是工業生產中毒物進入體內的最重要的途徑.凡是以氣體,蒸氣,霧, 煙,粉塵形式存在的毒物,均可經呼吸道侵入體內.人的肺臟由億萬個肺泡組成,肺泡壁很薄,壁上有豐富的毛細血管,毒物一旦進入肺臟,很快就會通過肺泡壁進入血液循環而被運送到全身.通過呼吸道吸收最重要的影響因素是其在空氣中的濃度,濃度越高, 吸收越快. ②,在工業生產中,毒物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亦比較常見.脂溶性毒物經表皮吸收後,還需有水溶性,才能進一步擴散和吸收,所以水,脂皆溶的物質(如苯胺)易被皮膚吸收. ③,在工業生產中,毒物經消化道吸收多半是由於個人衛生習慣不良,手沾染的毒物隨進食,飲水或吸煙等而進入消化道.進入呼吸道的難溶性毒物被清除後,可經由咽部被咽下而進入消化道. 8.預防職業病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大搞技術革新,改革生產工藝.如以無毒或低毒的物質代替有毒或劇毒的物質,以低雜訊設備代替高雜訊設備等.生產過程實現機械化,自動化,從而減少工人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的機會. (2),採取通風法,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 (3),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進行"三同時"審查,確保這些項目完成後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可以達到國家標准. (4),加強生產設備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環境. (5),制訂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6),加強個人防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質進人體內. (7),合理安排休息制度,注意營養,增強機體對有害物質的抵抗能力. (8),對接觸生產性有害作業的工人,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及早發現禁忌症及職業病患者,及早進行處理. (9),根據國家制定的一系列衛生標准,定期檢測作業環境中生產性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勞動者懷疑有職業病應怎麼辦 如勞動者懷疑患有職業病,一是要盡快到已取得職業健康檢查資格的醫療機構檢查,初步斷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與所從事的職業有關,如果不能排除職業病,需要帶齊職業相關資料,主要包括經用人單位確認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原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以及當地健康檢查資料,本人身份證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資質認證的職業病診斷機構作進一步診斷.
❼ 對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有什麼建議和要求
一、工會組織在職業病防治中有哪些職責?
1、督促並協助用人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就勞動者反映的有關職業病防治的問題與用人單位進行協調並督促解決;
4、對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
5、當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時,有權要求採取防護措施或向政府有關部門建議採取強制性措施;
6、當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7、當發現有危及勞動者生命健康的情況時,有權向用人單位建議組織勞動者撤離危險現場;
8、教育勞動者履行職業病防治義務,遵守職業病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二、工會在職業病防治中應如何發揮作用?
一是積極探索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有效途徑。各級工會要主動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重點做好集體用工合同簽訂工作。要加強對本地區職業病防治工作薄弱環節和防治對策的研究,加強與衛生、行政部門的協調、溝通,多途徑開辟職業衛生資源渠道。在推進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制度的同時,積極促進職業衛生專業委員會的建立或與政府職業衛生主管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二是擴大工會勞動保護工作在中小企業的覆蓋面。通過加強指導和服務,推動這類企業的工會勞動保護組織建設。特別是對於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一些私營企業,地方工會應承擔起職責,不妨由地方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推薦,並經會員民主選舉產生的企業工會主席,其工資報酬、福利待遇由總工會確定並組織發放,徹底改變企業工會幹部與企業主的依附關系。
三是企業工會組織要對企業員工加強勞動保護與維權。企業工會幹部要積極參加衛生、安監等部門組織的培訓,協助企業做好職工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同時要協助督促企業依法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職工到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及時發現職業禁忌人員並調離原崗位。另外工會對感染職業病的員工加強維權,保障他們病有所醫。
❽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時間規定多少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第四條的規定:
參加職業衛生培訓的時間不少於總學時的30%,繼續教育時職業衛生培訓不少於20%。初次培訓不得少於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於8學時。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主要培訓內容: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職業病危害防治基礎知識,結合行業特點的職業衛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經考核合格後,在合格證中註明職業衛生培訓內容和培訓學時,不再單獨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其他行業領域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內容和學時開展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標准,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職業衛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訓不得少於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於8學時。職業病危害監測人員的培訓,可以參照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要求執行。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職業病防治法規基本知識,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所從事崗位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勞動者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與義務等。煤礦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❾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是什麼
為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製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訓部門會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對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宣傳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預防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
二、人事培訓部門會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根據法律規范等要求、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宣教培訓計劃,提供相應資源保證。
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三、職業衛生宣傳
1、用人單位利用公示欄、黑板報(牆報)、廠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定期開展職業衛生宣傳。
2、部門車間要利用班前班後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病危害講解以及職業病危害標志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衛生宣傳。
四、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一)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准;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訓的對象及方式
1、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參加經安監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並持證上崗。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2、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
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人事部門通知安全部門,並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用人單位、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
1)單位級教育培訓內容:
(1)黨和政府關於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令,《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
(2)單位目標、管理組織、實施措施及生產工藝基本情況。
(3)綜合安全知識,用人單位主要危險區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範措施。
(4)用人單位的各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總則。
(5)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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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車間級教育培訓內容:
(1)本車間安全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2)本車間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安全制度與規定。
(3)本車間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經驗教訓以及防範措施。
3)班組級教育培訓內容:
(1)本班組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2)本班組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急防範措施。
(3)本班組崗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使用規定。
(4)本班組主要設備性能及安全規程以及主要環節的危害防範注意事項。
(5)本班組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規定。
(6)制訂實施師徒合同,包學、包會、保安全。
3、調換新崗位和採用新工藝人員的教育培訓
凡調換新崗位人員和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要重新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作業。
1)用人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內容按「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執行。
2)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技術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3)告知崗位工人,新設備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範措施。
4、一般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1)由用人單位每年對基層領導幹部、班組長、專職安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職業衛生知識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存檔。要求必須有簽到表、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冊。
2)為了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防治職業病危害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感。用人單位每年必須對在員工人進行不少於二十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有計劃、簽到表、培訓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違」人員由車間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一天;嚴重「三違」人員由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一周,並將「三違」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存檔。
4)培訓方式:定期教育與不定期教育相結合,採用課堂教學、觀看錄像、現場教育、參加上級組織培訓、邀請專家等形式;
五、培訓時間: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執行。
六、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檔案資料:
1、三級安全教育卡;
2、員工的安全試卷;
3、相關培訓證書的復印件;
4、其他有關資料。
七、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財務部門應保證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費用的落實。
記得採納哦~
❿ 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的目的是什麼
(1)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制度。為了提高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動者的職業衛生知識水平、職業病防護意識和能力、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自覺性,大力實施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是十分必要的。隨著用人制度的改革,勞動力需求增大,出現了大量的流動職業人群,大量農村勞動力進入用人單位從事生產活動。這些勞動力大部分來自相對貧困的農村,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對職業危害缺乏必要的了解,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由於流動職業人群多處於婚育年齡,他們的身體健康遭受職業病危害後,還可能會危害到子代或者喪失生殖能力。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建立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教育制度,沒有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教育,職業衛生知識得不到普及,也會致使勞動者因無知而遭受職業病危害。
如果用人單位負責人和管理者自身對職業衛生知識也知之甚少,從而導致其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重視不足,缺乏對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採取保護措施的意識和自覺性,同樣是造成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原因之一。
所以說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負責人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是很有必要的。同時這也是勞動者實現職業衛生知情權的一項保障措施。
以下幾個方面是對勞動者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的內容及要求:
①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首先是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知識。我國的法律法規中有許多關於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多年來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的總結,是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規范。從業人員對這些內容務必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有關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生產經營活動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設計、生產、運輸、儲存、經營許多環節,無論哪一處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從業人員作為生產經營活動的具體作業者,必須掌握與生產有關的安全知識,只有如此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才能得到保障,從業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才能得到保證。
還有就是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的知識。從業人員在生命受到威脅的緊急情況下,應能夠運用所學的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採取合理的應急措施,盡量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二次傷害。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衛生操作技能。一個單位是由一個個崗位組成的。如果每個崗位安全了,整個生產經營單位也就安全了。所以,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是整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基礎,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狠抓作業崗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個生產崗位的事故發生率。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認真、安全操作技能差、考核不合格的崗位人員,堅決不允許上崗。同時還應制定措施,鼓勵生產崗位的職工開展各種安全知識技能競賽,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只有抓住了每個工作崗位的安全,才能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
勞動者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是提高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行為的基礎,是勞動者健康權益得以實現的措施之一。因此,用人單位對錄用的新的勞動者、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的勞動者應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未經培訓的一律不得安排其上崗。勞動者上崗後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的規定組織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不得疏於管理、督促和指導。
③接受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既是勞動者的義務,也是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有義務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有義務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一旦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立即向有關部分報告。
如果勞動者不履行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批評、教育。這就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督促勞動者履行義務。如果勞動者拒不履行義務,用人單位可以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必要的處理。
(2)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的形式。安全衛生教育的重要性第一是要提高組織管理者及員工做好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學習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第二是能夠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組織安全衛生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特種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職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
①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主要應進行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教育;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章制度、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的教育;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的教育。
技術幹部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內容主要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本行業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本職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統安全工程知識等。
行政管理幹部安全衛生教育的主要內容是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知識以及其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教育內容應包括: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職業安全衛生標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安全文件;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內容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安全技術、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因素、技能及本企業、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
②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按照國家標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有十二類:金屬焊接切割作業;電工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登高架設;製冷作業;壓力容器操作;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爆破作業;礦山排水作業(尾礦壩作業)和其他符合特種作業基本定義的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教育,這種培訓教育要實行理論教學與操作技術訓練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應放在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術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上。
③一般員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組織員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教育。
三級教育是指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三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
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的安全衛生教育,是指企業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衛生教育;企業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調離崗位作業的安全衛生教育是指當組織內部職工從一個崗位調到另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為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情況,組織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衛生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衛生特點和要求。
④經常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不管什麼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也是這樣,必須堅持不懈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態度、安全思想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態度、安全思想教育,要通過採取多種多樣形式的安全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和班後會上說明安全衛生的注意事項;安全衛生會議;事故現場會;安全衛生活動日;張貼安全衛生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