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在一家外語培訓機構簽了一年的合同,試用期三個月。我做了一個月,沒有給我任何交接或培訓。有一天下班
一般私人培訓機構的勞動合同都不是很正規。可以確定的是,之前上一個月的工資必須給你,否則你可以打12333到勞動局投訴,甚至申請勞動仲裁。至於經濟補償金,很難得到支持。培訓機構可以認為是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依法解除沒有經濟補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Ⅱ 在培訓機構當助教,要接受三個月的培訓,靠譜嗎
健身教練培訓學習三個月靠譜嗎?目前大部分的健身教練培訓機構培訓健身教練的回周期一答般都是三個月,不過要看一家培訓機構是否靠譜,還得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
一看硬體設施。
學校的教學面積,多媒體教室的好壞多寡,訓練場地的面積,學校配套的生活設施是否齊全。只有當硬體設施都達到標准後,才能讓學員能夠安心在此生活學習。
二看教學質量。
學校的師資力量,課程的內容和編排是否合理。去健身教練培訓機構大家都是想學到真正的知識,如果師資力量不行,課程編排和內容也不合理,很難讓學生學到系統而又完善的知識。
三看就業。
健身培訓機構是否推薦就業,就業機構的層次好壞如何。畢竟學員最終的落腳點還是就業,如果健身教練培訓機構不安排就業,或者推薦就業的機構太差,對個人的職業發展也會有影響。
四看價格。
價格太高,性價比就會降低。價格低於行業水平,那就需要慎重考慮。行業內,三個月的培訓一般價格都在兩萬元上下。
Ⅲ 您好,我是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在一家教育培訓機構上班,簽訂了3個月試用期的協議,現在協議期限馬上到
該約定違法法律規定,屬於無效條款。你有權辦理離職手續後辭職走人。具體操作層面,你可以電話咨詢137 3082 8559,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Ⅳ 3個月的培訓期中正常支付試用期工資,那麼培訓期算在試用期內嗎
1、如果公司是委託其它機構培訓的話,可以約定違約金 的。
2、培訓期也在合同期間內的。
3、就算試用期內提出辭職的,也是應該支付工資的。
Ⅳ 培訓機構在試用期(三個月-只填過一份入職書)試用期過十幾天後讓員工離職,我可以獲得什麼賠償
沒簽過勞動合同不好搞啊,原本呢,賠償什麼的由公司提出是有賠償幾倍工資的,問題是,你沒有簽勞動合同,這個就不好說啊,而且就算去勞動部門,他們也不好做事啊。所以,吸取教訓吧。可以嘗試向當地勞動部門求助,但是由於你這種情況,不用擁抱太大希望。
Ⅵ 培訓協議規定在職半年,包括試用期三個月嗎
應該是包含試用期的。第一,在職半年指的很明確是在公司上班的時間,而試用期也是屬於上班,應該包含在內,第二,培訓協議規定,可以進行規定,如果沒有規定,是包含試用期的。
Ⅶ 公司說培訓期七天,試用期三個月,培訓期7天的工資過了試用期再給,現在試用期過了,公司不給轉正
公司的行為已經屬於《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你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時候解除勞動合同,都可以根據第46條規定獲得經濟補償,注意,最好根據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很難得到補償。
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
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
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
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
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包括拖欠、剋扣工資和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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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培訓機構一次收取3個月費用可舉報,此舉措能有效預防機構跑路嗎
培訓機構一次收取3個月費用可舉報,此舉措我認為能夠有效預防機構跑路,這樣假機構作案的時間就比較短暫,同時培訓機構要求三個月以上的收費這就說明本身可能存在問題,這樣也可以減少消費者的損失,這項舉措我認為非常不錯。
隨著社會不斷發展,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來越多,競爭也變得越來越激烈,培訓機構可以幫助很多人增加競爭力,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這讓很多人休息的時候都願意參加培訓班。培訓機構一次收取3個月費用可舉報,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事情,這樣可以有效防止部分機構跑路,這樣也可以讓跑路為主的機構感受到壓力,同時也能夠讓消費者減輕壓力,萬一跑路也可以減少損失。
國家出台培訓機構一次收取3個月費用可舉報,這是非常好的策略,這能夠減輕消費者壓力的同時還能夠最低限度減少風險,這項舉措能有效預防機構跑路。
Ⅸ 試用期三個月簽了培訓協議,但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嗎
您好,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包括試用期在內,如果單位超過一個月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在用工之日起單位就應當給你繳納社保,單位沒有繳納的,你可以依法要求單位補繳,祝你成功!歡迎向158教育在線知道提問。
Ⅹ 培訓機構繳費三個月怎麼說
根據國家最新規定,教培機構不得收取三個月以上培訓費,超過三個月的,應立即退還,如果違規,可以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