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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倒合同退費

發布時間:2022-03-23 14:23:00

1. 教育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

一、
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須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第二,學校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學生出具國家各級各類承認學歷的院校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武裝部門的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而向學校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5%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第三,簽訂協議前務必看清協議內容建議消費者保留維權證據。協議中有相關退費的約定,一般情況下以消費者和商家訂立的協議為准(無效格式條款除外)。
二、關於違約金的問題,《民法典》(202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三、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對於消費者所說並未預約課程或者已取消課程等情況,建議消費者在與商家交流過程中,保留相關證據,如書面材料、錄音、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網路聊天記錄等。若日後涉及訴訟,從證據的角度來看,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在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供相關證據。第四,學生在校期間因個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等原因而無法繼續上課,申請退費的情況,則一律不予以退還。第五,學校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進行收費,並使用相關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票據。該票據作為學校收費和退費的唯一憑證依據。補習班不退費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2. 培訓機構合同上說不予退費是合法的嗎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合同說不予退費不合法。如果雙方簽訂了合同,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解決。培訓機構在合同中規定學費不能退,這是「霸王條款」。學生沒上課,學校沒有付出相應的教學活動,就不應該取得學費。學員因自身原因放棄了上課也不合適。在這種情況下,學校可以留取一部分合理的費用來彌補損失,剩下一部分則應退還給學員。學員有選擇放棄學習的權利,教育機構在合同中規定不能退費是「格式條款」、「霸王條款」,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可以有約定,但約定不能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學員或家長提供繳費依據和書面材料,他們可以協調退費事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條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第四百九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3. 與培訓機構簽的退費合同丟了還能退錢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合同是可以補辦的。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 在培訓機構簽訂合同,要求退費

法律分析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如下分析1,首先來說,你和培訓機構簽訂協議要求培訓,你們之間簽訂的是一個服務性的合同,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2,由於個人原因協商退費無法參加培訓,雙方簽訂退費協議,相當於協議終止之前的合同,你們之間的退費協議就是對原來合同終止後的一個清理事項協議,對方應該按照你們協議退費的合同履行3,本培訓機構是北京地區的,濟南分校不參與退費管理。你可以直接起訴總校進行賠償,因為分校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也可以直接起訴分校,分校相當於分公司,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權,公司授權其經營管理的資產是公司法人資產的一部分。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活動,有完備組織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有經公司授權經營管理的資產,最為重要的分公司在當地工商管理機關領有營業執照,符合《民事訴訟法》關於當事人的規定。因此,分公司獨立作為被告並承擔民事責任是沒有法律阻礙的行動建議1,退費協議,相當於協議終止之前的合同,你們之間的退費協議就是對原來合同終止後的一個清理事項協議,對方應該按照你們協議退費的合同履行2,你可以起訴要求分校履行也可以要求總校履行,起訴分校如果不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3,法律規定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4,保管好你們之間的培訓合同以及退費協議,作為證據

5. 培訓機構如何處理學生退費

根據之前和學生簽訂的合同來看,如果符合全額退費的,那麼就全額退費,如果不符合全額退費,那就一切按照報名合同來進行退費。

6. 培訓機構退費扣多少合理

30%一般都是這么多的 上課後如果學校原因是扣30% 要是還沒上課的話 最多就5% 我們就是培訓行業的

7. 培訓機構合同退款寫在簽字後面沒看到

可以要求對方展示,培訓機構退費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一、若因教育培訓機構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培訓機構須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二、教育培訓機構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向培訓機構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培訓機構根據約定扣除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三、教育培訓機構退費的約定,一般以學生和培訓機構訂立的協議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四十八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8. 教育培訓機構倒閉無力償還退費,算詐騙嗎

如果是正常的經營不善導致倒閉,應該是民事糾紛,不屬於詐騙。如果說教育機構起初不是以非法佔有培訓費為目的,而是單純因為合同簽訂後,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那麼教育培訓機構與家長之間屬於民事合同糾紛。如果是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來獲得費用則為詐騙。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教育培訓機構倒閉無力償還退費,是否算詐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搞清楚其用途以及目的。如果是詐騙,我國刑法規定: 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 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 萬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 萬元以上 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如果教育機構是採用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來獲得費用而導致的無力償還退費,那麼可以判斷為詐騙。根據刑法規定,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如果不是詐騙,只是正常的經營不善導致倒閉,那麼也可以選擇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去進行維權。民事訴訟相關的法律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9. 如何讓培訓機構退費

本科是不用報的是什麼時候?專本套讀的本科就是自考,機構只幫你搞掂專科,跟本科一點關系都沒有,專本套讀只是機構用來營銷的,就是坑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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