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1)不要用硬物,特別是金屬物摳插座插孔。
(2)學會看安全標志。紅色,表示禁止、停止的信息,遇到紅色標志注意不要觸摸;黃色,表示注意危險,如「當心觸電」等;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綠色,表示指示、安全狀態、通行。
(3)金屬製品是導電的,千萬不要用這些工具直接與電源接觸。水也是導電的,電器用品要注意不要站上水,小朋友們注意不要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用濕布擦電器。
(4)知道電源總開關的作用和位置,學會在緊急情況下關斷總電源。發現有人觸電時。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千萬不要用手直接救人,應呼喊成年人相助。
(5)在放學、上學路上,特別注意路邊的電線是否有脫落,見到一定要躲開。
(6)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樹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擊。
B. 有哪些醫療相關的法律法規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2001
法規:
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以下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8.11.10
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2008) 2008.07.10
3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糾風辦關於開展全國葯品和醫療服務價格重點檢查的通知 2008.06.17
4 國務院關於城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加強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情況的報告 2007.12.26
5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葯品安全「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2007.04.17
6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葯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2007.03.31
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整頓和規范葯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2006.07.30
8 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 2005.08.03
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5年全國食品葯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03.30
10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 2003.07.16
1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2003.04.25
12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衛生部、葯品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中醫葯局、中科院關於中葯現代化發展綱要的通知 2002.11.01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2002.08.04
1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葯品管理法有關葯品標准延期執行問題的復函 2001.11.30
15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等部門關於整頓和規范葯品市場意見的通知 2001.03.10
16 國務院批轉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0.06.07
1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1998.06.11
18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葯品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有關問題的復函 1996.10.10
1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整頓和規范葯品生產經營秩序加強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04.16
20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葯品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1994.09.29
21 葯品行政保護條例 1992.12.19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辦法[失效] 1989.02.27
23 放射性葯品管理辦法 1989.01.13
24 精神葯品管理辦法[失效] 1988.12.27
25 醫療用毒性葯品管理辦法 1988.12.27
26 麻醉葯品管理辦法[失效] 1987.11.28
27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關於加強葯品管理制止濫用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報告的通知 1984.10.25
28 國務院批轉衛生部等單位關於加強葯政管理禁止制售偽劣葯品的報告的通知 1980.09.17
29 麻醉葯品管理條例[失效] 1978.09.13
司法解釋: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沒收財產是否應進行聽證及沒收經營葯品行為等有關法律問題的答復 2004.09.04
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懲處生產銷售偽劣食品、葯品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通知 2004.06.21
3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安定注射液是否屬於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規定的精神葯品問題的答復 2002.10.24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葯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2.08.16
5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行政保護公告第140號(終止公告)--法國利博福尼制葯公司的非諾貝特(Fenofibrate)微粒化膠囊終止葯品行政保護 2002.01.25
6 最高人民檢察院、衛生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關於在醫葯衛生領域職務犯罪系統預防工作中加強聯系配合的通知 2001.08.02
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葯品管理行政案件中,涉及行使葯品監督職權時應當適用《葯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的答復 1999.12.08
8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葯品回扣犯罪案件的通知[失效] 1996.10.25
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葯品行政案件管轄問題的答復 1992.01.02
另外還有大量的部門規章
C. 醫療相關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乙類傳染病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按甲類傳染病採取預防措施。非典、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這三種傳染病雖然只被納入乙類,但由於其傳染性強、危害大,如果先要報批、公布才能實施,難免貽誤時機,導致嚴重後果。
2、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是為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是為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制定。
4、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是為了加強醫師隊伍的建設,提高醫師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保障醫師的合法權益,保護人民健康,制定的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1998年6月26日修訂通過,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是由總理朱鎔基於2002年8月4日頒布的第36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現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自 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D. 醫療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
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五十條 列入國家葯品標準的葯品名稱為葯品通用名稱。已經作為葯品通用名稱的,該名稱不得作為葯品商標使用。
第五十一條 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直接接觸葯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葯品的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葯品的工作。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第四條入境、出境的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都應當接受檢疫,經國境衛生檢疫機關許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體辦法由本法實施細則規定。
第五條國境衛生檢疫機關發現檢疫傳染病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時,除採取必要措施外,必須立即通知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時用最快的方法報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最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郵電部門對疫情報告應當優先傳送。
3、《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條對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採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採取本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第七條 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務。
婚前保健服務包括下列內容:
(一)婚前衛生指導:關於性衛生知識、生育知識和遺傳病知識的教育;
(二)婚前衛生咨詢:對有關婚配、生育保健等問題提供醫學意見;
(三)婚前醫學檢查:對准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可能患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醫學檢查。
5、《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八條 血站是採集、提供臨床用血的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組織。設立血站向公民採集血液,必需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血站應當為獻血者提供各種安全、衛生、便利的條件。血站的設立條件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E. 網上檢查通過內網宣傳報道工作文件微信群記錄了解掌握各地開展培訓工作動態對
F. 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於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並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
「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對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班前班後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
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國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准備
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培訓內容製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培訓結束後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於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網路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G. 院感法律法規培訓內容
一、《醫院感染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8號,2006.7.6發布,2006.9.1起實施
1、《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對醫院感染管理組織有何要求?(全員知曉)
⑴住院床位總數在10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設立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和獨立的醫院感染管理部門。
⑵住院床位總數在100張以下的醫院應當指定分管醫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門。
⑶其他醫療機構應當有醫院感染管理專(兼)職人員。
2、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應當由哪些人員組成?(委員會成員熟記)
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由醫院感染管理部門、醫務部門、護理部門、臨床科室、消毒供應室、手術室、臨床檢驗部門、葯事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後勤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主任委員由醫院院長或者主管醫療工作的副院長擔任。
3、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科主任熟記)
⑴認真貫徹醫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標准,制定本醫院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規章制度、醫院感染診斷標准並監督實施;
⑵根據預防醫院感染和衛生學要求,對本醫院的建築設計、重點科室建設的基本標准、基本設施和工作流程進行審查並提出意見;
⑶研究並確定本醫院的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計劃,並對計劃的實施進行考核和評價;
⑷研究並確定本醫院的醫院感染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流程、危險因素以及採取的干預措施,明確各有關部門、人員在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工作中的責任;
⑸研究並制定本醫院發生醫院感染暴發以及出現不明原因的傳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體感染病例等事件時的控制預案;
⑹建立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問題。
⑺根據本醫院病原體特點和耐葯現狀,配合葯事管理委員會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葯物的指導意見。
⑻其他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4、醫院感染的報告制度有哪些?(全員熟記)
⑴散發醫院感染病例診斷後在24小時內報告院感科,出現暴發流行趨勢應及時報告院感科。
⑵發現以下情形時,應當於1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1 5例以上疑似醫院感染暴發;
②3例以上醫院感染暴發。
⑶發生以下情形時,應當按照要求,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1 10例以上的醫院感染暴發;
2 發生特殊病原體或者新發病原體的醫院感染;
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醫院感染。
二、《醫院感染診斷標准(試行)》
衛醫發【2001】號,2001.1.2發布並實施
5、什麼是醫院感染?(全員熟記)
指住院病人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間發生的感染和在醫院內獲得出院後發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開始或入院時已存在的感染。醫院工作人員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也屬醫院感染。
6、哪些情況屬於醫院感染?(醫生熟記、護士知曉)
⑴無明確潛伏期的感染,規定入院48小時候發生的感染為醫院感染;有明確潛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時起超過平均潛伏期後發生的感染為醫院感染。
⑵本次感染直接與上次住院有關。
⑶在原有感染基礎上出現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膿血症遷徙灶),或在原有感染已知病原體基礎上又分離出新的病原體(排除污染和原來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⑷新生兒在分娩過程中和產後獲得的感染。
⑸由於診療措施激活的潛在性感染,如皰疹病毒、結核桿菌等的感染。
6 醫務人員在醫院工作期間獲得的感染。
7、哪些情況不屬於醫院感染?(醫生熟記、護士知曉)
⑴皮膚黏膜開放性傷口只有細菌定植而無炎症表
⑵由於創傷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產生的炎症表現。
⑶新生兒經胎盤獲得(出生後48小時內發病)的感染,如單純皰疹、弓形體病、水痘等。
⑷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醫院內急性發作。
三、《醫院感染暴發報告及處置管理規范》 (全員熟記)
衛醫政發【2009】73號,2009.7.20發布,2009.12.1實施
8、什麼是醫院感染暴發?(全員熟記)
是指在醫療機構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時間內發生3例以上同種同源感染病例的現象。
9、什麼是疑似醫院感染暴發?(全員熟記)
指在醫療機構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時間內出現3例以上臨床癥候群相似、懷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懷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徑的感染病例現象。
10、醫院感染暴發流行時該如何處置?(全員熟記)
⑴醫院發生疑似醫院感染暴發或者醫院感染暴發,應當及時採取有效處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斷傳播途徑,積極實施醫療救治,保障醫療安全。
⑵醫院發生疑似或者確認醫院感染暴發時,應當及時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環境衛生學監測以及有關的標本採集、病原學檢查等工作。
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
四、《醫院隔離技術規范》(全員熟記)
WS/T311-2009,2009-04-01,2009-12-01實施
11、 如何對不同傳播途徑的疾病進行隔離與預防?
⑴在標准預防的基礎上,應根據疾病的傳播途徑(接觸傳播、飛
沫傳播、空氣傳播和其他途徑的傳播),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隔離與預防措施。
⑵一種疾病可能有多種傳播途徑時,應在標准預防的基礎上,採取相應傳播途徑的隔離與預防。
3 隔離病室應有隔離標志,並限制人員的出入。
4 傳染病患者或可疑傳染病患者應安置在單人隔離房間。
5 受條件限制的醫院,同種病原體感染的患者可安置於一室。
6 建築布局符合相關規定。
12、隔離標志有哪些?
黃色為空氣傳播的隔離,粉色為飛沫傳播的隔離,藍色為接觸傳播的隔離。
13、普通病區的隔離要求有哪些?
⑴感染性疾病患者與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
⑵受條件限制的醫院,同種感染性疾病、同種病原體感染患者可安置於一室,病床間距宜大於0.8 m。
4 病情較重的患者宜單人間安置。
⑷病室床位數單排不應超過3床,雙排不應超過6床。
14、常見多重耐葯菌感染患者的隔離措施有哪些?
常見多重耐葯菌感染患者的隔離措施
耐甲氧西林/苯唑西林的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
耐萬古黴素的金黃色葡萄球菌(VRSA)
其他多重耐葯菌
患者安置
單間或同種病原同室隔離
單間隔離
單間或同種病原同室隔離
人員限制
限制,減少人員出入
嚴格限制,醫護人員相對固定,專人診療護理
限制,減少人員出入
手部衛生
遵循《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
遵循《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
遵循《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
眼、口、鼻防護
近距離操作戴防護鏡(吸痰、插管等)
進入病室戴口罩,近距離操作戴防護鏡(吸痰、插管等)
近距離操作戴防護鏡(吸痰、插管等)
隔離衣
可能污染工作服時穿隔離衣
應穿一次性隔離衣
可能污染工作服時穿隔離衣
儀器設備
用後應清潔、消毒和/或滅菌
專用,用後應清洗滅菌
用後應清潔、消毒和/或滅菌
物體表面
每天定期擦拭消毒,擦拭用抹布用後消毒
每天定期擦拭消毒,抹布專用,擦拭用抹布用後消毒
每天定期擦拭消毒,擦拭用抹布用後消毒
終末消毒
床單位清潔消毒
終末消毒
床單位清潔消毒
標本運送
密閉容器運送
防滲漏密閉容器運送,外包裝污染時加套袋
密閉容器運送
生活物品
無特殊處理
清潔、消毒後,方可帶出污染環境
無特殊處理
醫療廢物
防滲漏密閉容器運送,利器放入利器盒
雙層污物袋,防滲漏密閉容器運送,利器放入利器盒
防滲漏密閉容器運送,利器放入利器盒
解除隔離
臨床症狀好轉或治癒
臨床症狀好轉或治癒,連續兩次培養陰性
臨床症狀好轉或治癒
五、《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全員熟記)
WS/T311-2009,2009-04-01發布,2009-12-01實施
15、什麼叫手衛生?
為醫務人員洗手、衛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總稱。
洗手:醫務人員用肥皂(皂液)和流動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膚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過程。
衛生手消毒: 醫務人員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以減少手部暫居菌的過程。
外科手消毒:外科手術前醫務人員用肥皂(皂液)和流動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劑清除或者殺滅手部暫居菌和減少常居菌的過程。使用的手消毒劑可具有持續抗菌活性。
16、洗手與衛生手消毒的原則是什麼?
⑴當手部有血液或其他體液等肉眼可見的污染時,應用肥皂(皂液)和流動水洗手。
2 手部沒有肉眼可見污染時,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劑消毒雙手代替洗手。
17、哪些情況下,醫務人員應選擇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劑?
⑴直接接觸每個患者前後,從同一患者身體的污染部位移動到清潔部位時。
⑵接觸患者粘膜、破損皮膚或傷口前後,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
物、排泄物、傷口敷料等之後。
3 穿脫隔離衣前後,摘手套後。
4 進行無菌操作、接觸清潔、無菌物品之前。、
5 接觸患者周圍環境及物品之後
6 處理葯物或配餐前。
18、醫務人員在哪些情況時應先洗手,然後進行衛生手消毒?
⑴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和分泌物以及被傳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後。
⑵直接為傳染病患者進行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患者污物之後。
六、《血源性病原體職業接觸防護導則》(全員知曉)
衛通【2009】4號,2009.3.2發布2009.9.1實施
19、什麼是標准預防?
是指認為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傳染性,必須進行隔離,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液污染,是否接觸非完整的皮膚與粘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20、標准預防防護措施有哪些?
包括手衛生,根據預期可能的暴露選用口罩、帽子、手套、隔離衣、護目鏡或防護面屏,以及安全注射。
七、《關於加強多重耐葯菌醫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
衛辦醫發【2008】130,2008.8.27發布並實施
21、多重耐葯菌定義?衛生部要求醫療機構應當對哪些耐葯菌加強目標性監測?(醫生熟記)
是指有多重耐葯性的病原菌,為一種微生物對三類(比如氨基糖苷類、紅黴素、B-內醯胺類)或三類以上抗菌葯物同時耐葯,而不是同一類三種。。
加強對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耐萬古黴素腸球菌(VRE)、產超廣譜β-內醯胺酶(ESBLs)細菌、耐碳青黴烯類抗菌葯物腸桿菌科細菌(CRE)(如產Ⅰ型新德里金屬β-內醯胺酶[NDM-1]或產碳青黴烯酶[KPC]的腸桿菌科細菌)、耐碳青黴烯類抗菌葯物鮑曼不動桿菌等實施目標性監測。
22、預防和控制多重耐葯菌傳播的措施有哪些?(全員熟記)
⑴加強醫務人員手衛生;⑵嚴格實施隔離措施,必須進行接觸隔離,首選單間隔離,也可以將同類多重耐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間。不能將多重耐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與氣管插管、深靜脈留置導管、有開放傷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間;⑶切實遵守無菌技術操作規程;⑷加強醫院環境衛生管理。衛生潔具、醫療護理物品單獨使用;⑸加強抗菌葯物的合理使用;⑹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八、《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試行)》
衛醫發【2004】108號,2004.4.6發布,2004.6.1實施
23、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分幾級?(全員知曉)
分為三級,分別為:一級暴露、二級暴露、三級暴露
24、醫務人員職業暴露如何處理?(全員熟記)
發生職業暴露後
醫務人員職業暴露處理流程
立
即
處
理
暴
露
部
位
完整皮膚
用肥皂水或流動水清洗污染的皮膚
用生理鹽水沖洗粘膜,反復沖洗干凈
粘膜損傷
75%酒精或者0.5%碘伏消毒
皮膚刺傷
在傷口旁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動水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
報告科室負責人,24小時內上報醫院感染管理科,填寫職業暴露登記表
根據暴露源性質進行預防用葯和血清學追蹤
九、《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全員知曉)
國務院第380號國務院令,2003.6.26發布實施
25、什麼是醫療廢物?
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包括使用後醫療用品(如注射器、輸液管、棉簽、敷料、棉球、紗布、手套等)、使用後一次性醫療器械、各種傳染病人用品等。
26、醫療機構是是否需要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
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27、醫療廢物在運送過程中應注意哪些?
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⑵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⑶禁止郵寄醫療廢物。
⑷禁止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
1 禁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⑹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⑺有陸路通道的、禁止通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沒有陸路通道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應採取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後,方可通過水路運輸。
28、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污水有何要求?
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污水、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
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十、《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全員知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6號),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29、醫療垃圾分哪幾類?
感染性垃圾、病理性垃圾、化學性垃圾、損傷性垃圾、葯物性垃圾。
30、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多少時應進行封口?
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 /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31、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該如何處理呢?
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加一層包裝。
32、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報告時限是多少?
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應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3、醫療垃圾流失該如何處理?
⑴確定流失、泄露、擴散的醫療垃圾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⑵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⑶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⑷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⑸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⑹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進行工作。
處理工作結束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十一、《關於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全員知曉)
(衛辦醫發[2005]292號),2005年12月28日實施
34、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械是否屬於醫療廢物?
根據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下發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03〕287號)規定,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械,不論是否剪除針頭,是否被病人體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屬於醫療廢物,均應作為醫療廢物進行管理。
35、使用後的輸液瓶是否屬於醫療廢物?
使用後的各種玻璃(一次性塑料)輸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屬於醫療廢物,不必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但這類廢物回收利用時不能用於原用途,用於其他用途時應符合不危害人體健康的原則。
十二、衛生部關於產婦分娩後胎盤處理問題的批復》(產科、病房手術室、總務科人員知曉)
衛政法發[2005]123號
36、產婦分娩後胎盤如何處理?
產婦分娩後胎盤應當歸產婦所有,產婦放棄或者捐獻胎盤的,可以由醫療機構進行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如果胎盤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告訴產婦,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消毒處理,並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