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過什麼能了解井下電動鏟運機工作原理
您公司如果購買了井下電動鏟運機,廠家會提供相關的資料,最重要的是以下三種:1、圖紙(包括液壓原理圖、電氣原理圖和電纜裝配圖),一般頁數不會太多,最復雜的也就90頁左右。其中主電路圖一般3至7頁,液壓原理圖一般都是一頁。2、備件手冊(包括整車所有備件的安裝位置,編碼等等)。3、操作手冊,這本書是幫助理解車輛各方面功能的,也包含部件維護保養、備件更換等等各種情況的標准操作步驟。
您如果手中有這些手冊,那了解起來就很方便了。但是想要精通故障處理,就要花心思仔細研究這三本書,尤其是液壓原理和電氣原理,必須要融會貫通!當然,能在廠家那多培訓幾次進步會很快。
這一些圖紙等雖然不是機密,但是廠家一般只提供給客戶,不會輕易外傳。
純手打,望採納。
B. 全員設備管理的第二步推進計劃咋樣寫
摘要 篇一】設備管理工作計劃怎麼寫
C. 鏟運機的發展成就
鏟運機的發展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18世紀就出現了馬拉式鏟運機,其鏟運斗置於地面,用馬拖拉,運距約15~50m。1883年製造出輪式全金屬鏟運機。1910年,美國製造了拖拉機牽引的專用鏟運機。前蘇聯在20世紀20年代以後成批製造輪胎拖式鏟運機。
1938年美國製造出自行式鏟運機。1949年製造出雙發動機鏟運機,20世紀60年代製造出了鏈板裝載式鏟運機和世界上最大的鏟運機(其斗容量為200m3)。 與第一代自行式鏟運機相比,CL7自行式鏟運機的產品檔次發生了質變,開創了我國鏟運機的一個新時代。
鏟運機在中國的榮耀史
中國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鏟運機的研發。1961年4月,鄭州工程機械製造廠一機部工程機械研究所和廈門工程機械廠(分別為宇通重工、天津工程機械研究院和廈工集團的前身)成立聯合設計組,參考國外樣機,研製開發我國第一代自行式鏟運機。同年8月完成設計。1962年12月22日,中國第一台自行式鏟運機樣機C-6106在鄭州工程機械製造廠誕生。
鏟運機能單機同時具備鏟運和運輸功能,特別當運送距離在二三百米至一二千米時,它的作業經濟效率明顯優於其他機械組合的施工效率。鑒於此,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鏟運機的研發受到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1963年8月,根據國家科委「1964年新產品重點控制項目」計劃,鄭州工程機械製造廠與一機部工程機械研究所成立聯合設計組,開發設計CL7自行式鏟運機。1972年試制的CL7自行式鏟運機,採取液力機械傳動,它的鏟斗各部分動作也改為用液壓油缸控制,與第一代自行式鏟運機相比,CL7自行式鏟運機的產品檔次發生了質變,開創了我國鏟運機的第一個新時代。該機代表了當時中國機電產品的最新水平,於1975年6月送到德國科隆參加國際展覽;並在1978年獲得了全國科技大會獎。1978年10月,根據一機部要求,2台CL7自行式鏟運機在擬建青藏鐵路的格爾木至西大灘一段,進行了我國工程機械在高原築路的首次工業性試驗。
幾十年後的今天,當初承載者使命和榮譽的鏟運機卻在苦苦掙扎。雖然鏟運機在鏟運運輸作業中具有相當的經濟性,但卻被挖掘機或是裝載機加自卸車的組合模式所代替。根據統計,在美國,鏟運機完成了土方量占土方工程總量的40%。
D. 請問誰有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歷年考試題及答案請發給我,謝謝 QQ:309282145
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歷年考試題及答案
E. 煤礦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誰知道啊
第一部分
總則
一、本辦法適應於在XXXX井下施工的所有採掘工程,生產技術部代表礦部行使採掘工程施工質量管理職能。
二、各施工單位必須有完整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
三、施工單位按照總體設計和單體設計要求,編制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報請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批准,接到技術指令單或開工通知單後方可組織施工。
四、必須嚴格按照設計組織施工。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時,可按變更、補充設計施工。嚴禁無設計施工、不按設計施工或私自變更設計進行施工。
五、每月生產作業計劃下達後,各施工單位要根據礦部下達的生產計劃,精心組織、合理安排,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完成作業計劃。必須在22日前將生產計劃實施方案、措施和勞動組織情況報生產技術部。按照生產計劃落實班組,完成施工准備工作。
六、采礦車間施工的採掘工程,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現場施工技術指導;外委施工單位施工的採掘工程,由本單位配備的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現場施工技術指導。
七、每季度召開一次採掘工程質量分析會。對本季度完成的採掘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考核評比,對存在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分析總結。
第二部分
施工管理規定
一、施工人員必須在接到技術指令單或開工通知單之後方可開始施工,嚴禁不按設計施工、無設計施工、私自變更設計施工或在工程技術人員沒有放點、進行技術交底的情況下私自施工。
二、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技術人員現場指導進行施工。現場情況發生改變,必須及時、主動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生產技術部相關技術人員,並按照變更、補充設計或新的技術指令組織施工。
三、施工中必須接受安全環保部、綜合計劃部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專項管理,並接受質檢、監理部門的監督,施工資料隨工程進度同步完成。
四、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及XXXX相關規定,堅決做到「不安全寧勿生產」。
五、應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六、施工中應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降低貧、損「兩率」、降低材料消耗,嚴格成本控制。
七、施工材料、設備等必須有合格的出廠檢驗證明。
八、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接受有關的安全、技術培訓。
九、所有掘進工程要求必須一次成巷。設計有水溝的巷道,水溝與大巷一起掘進,水溝距掌子面的距離不超過30米。
十、所有正在施工的掘進工程及采場,必須排險徹底,照明充足。
十一、加強通風管理,掘進工作面和通風不良的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設備。局扇應有完善的保護裝置。局部通風的風筒口與工作面的距離:壓入式通風不得超過10m;抽出式通風不得超過5m;混合式通風,壓入風筒的出口不得超過10m,抽出風筒的入口應滯後壓入風筒的出口5m以上,嚴禁用高壓風進行通風。
十二、加強爆破管理,按規定要求設好爆破警戒。
第三部分
現場管理考核規定
一、采場不按設計回採,超寬度和高度施工,造成塌方,使采場不能進行正常回採,或者由於沒有及時落實安全措施而使采場塌方冒頂,無法按原設計施工的,由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環保部按礦量損失程度對責任人處以200~2000元罰款。
二、回採過程中,由於主觀原因引起超挖,造成的毛石混入,對責任人每噸罰款30元,欠挖造成的礦石損失,對責任人每噸罰款50元。
三、採掘工程施工中違規向相鄰采場尾砂一側擠壓爆破。每次罰款200~500元。
四、風、水管路、線纜吊掛按安全質量標准化要求執行。達不到標准化要求或出現漏風、漏水、漏電現象,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50~200元。
五、凡出現影響生產超過24小時的情況,按生產事故進行處理;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根據對生產的影響程度,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
六、充填管理
1、采礦車間充填管架設人員未按要求架管或架管不牢固,每次給予責任人200元罰款。
2、充填過程中因板牆封閉不牢固而造成跑漿的,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次;造成分段巷、采場出礦巷等嚴重污染的,罰款2000~20000元/次;並負責巷道清理,清理費用自理。
3、對於充填管跑漏漿,給予采礦車間每次罰款200~500元,造成嚴重污染的,罰款2000~20000元/次;同時負責清理,清理費用自理。
4、因充填不接頂造成安全條件惡化、施工難度增大,由生產技術部組織調查落實責任,不接頂連續長度不足3m的不予考核;3m以上6m以內的罰款500元/次;超過6m的罰1000元/次,同時支護費用由采礦車間負責,應該進行補充充填而未補充充填的,每次罰款1000元。
5、采場驗收後無特殊要求時,須在48小時內將板牆封堵完畢,等待充填,否則每拖延一天罰責任單位200~2000元。
七、由於主觀原因造成采場混凝土假底質量不合格,罰責任單位1000元,並由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一切補救費用。
八、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掘進工程,除責令整修外,視具體情況按100~300元/米進行處罰。屬自然因素造成的超采、塌方等,施工單位及時提出書面申請,由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確認是否免於考核。
九、對粉礦損失較大的Ⅴ#礦體采場,正常情況下須清理至尾砂面以下0.3m,為控制粉礦流失,每次驗收均須取樣化驗,特殊情況下按照地質技術人員要求現場決定。
十、採掘工程施工時必須採用控制爆破技術。並按設計打錨桿、錨網。現場檢查中發現未按要求施工的作業面,除責令改正外,在工程驗收時按驗收規范進行相應處罰。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次罰款500元。
十一、回採過程中應合理布孔,減少大塊產出率。大塊產出率超過15%時,每次罰款200元。
十二、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好礦毛分離工作。鏟運機司機、卡車司機及采區主管須正確回答生產技術部檢查人員的提問,否則,每次罰款200元;對將毛石混入礦石或將礦石混入毛石中的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並對相關領導進行連帶責任考核。
第四部分
現場技術管理規定
一、采礦專業技術人員在工程施工前必須按設計下達《採掘工程開工通知單》和《採掘工程技術指令單》,分別交於施工單位負責人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二、測量技術人員按照設計要求和施工進度情況,中、腰線須跟進及時,距掌子面分別不超過30m、15m;地質專業技術人員須及時掌握礦毛變化情況,標注礦、岩邊界,並根據現場變化情況下達礦毛信息通知單。
三、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經常深入現場,了解生產進度及現場安全情況,做好生產紀錄,嚴格按照生產作業計劃和設計監督、指導採掘生產。
四、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人員未按技術指令或《採掘工程施工質量管理辦法》要求施工,須及時發出整改指令單,落實考核。
五、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原因影響生產時,要及時匯報安全環保部及有關領導,共同研究和解決現場存在問題。
六、在現場技術指導中,發現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或設計中存在缺陷時,及時向有關技術人員提出,完成設計修改、變更。並及時向施工人員下達修改變更後的技術指令單。
七、在現場技術指導過程中,因作業條件發生變化,要及時調整本區段的生產作業計劃。
違犯以上要求,視情節每次給予100~1000元處罰。
第五部分
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一、掘進工程執行《岩金礦山測量規范》和《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13-90》標准,具體允許偏差范圍為:
1、主要大巷的中線方向偏差≤0.2米,規格偏差≤0.1米,坡度偏差±1‰;
2、川脈及探礦巷道中線方向偏差≤0.3米,規格偏差≤0.2米,坡度偏差±2‰;
3、切采巷道、采場爬道中線方向偏差≤0.4米,規格偏差≤0.3米,坡度偏差±3‰;
4、所有巷道底板距腰線的距離誤差≤0.1米。
5、硐室掘進。
一般硐室的工程進尺,以m3為單位,實際開鑿斷面與設計斷面比較(長、寬、高)正差不得大於0.2m;特殊硐室工程,按設計允許誤差標准執行,對超出標準的工程量,不予驗收,並以質量事故追究責任。
6、所有掘進工程不得欠挖;欠挖工程必須修復。
二、采場回採時須嚴格按照單體設計及分層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采場采幅及采高不得超欠設計0.3米,超出規定的采礦量不計工程量。
三、控制爆破。
1、炮眼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布置。
2、孔間距要求:掘進工程周邊孔間距不大於0.7m,排間距不大於0.6m;采礦工程周邊孔間距不大於0.8m,排間距不大於0.6m。
3、采場回採,要求頂板呈拱形、兩幫直立,半孔率不小於50%。
四、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以前通知生產技術部及其他相關單位到現場核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隱蔽,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手續。
五、混凝土澆注和噴射混凝土工程按照《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13-90》、《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范》、《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相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混凝土支護工程除責令整改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0~2000元。
第六部分
採掘工程驗收規定
一、采場驗收小組由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采礦車間副職以上領導,施工單位負責人,采礦車間充填工區主管,生產技術部地、測、采技術主管共同組成,生產技術部為組長單位。工程驗收時無正當理由缺席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二、采場驗收堅持「五不」原則:
1、無計劃、無設計或未按設計施工的采場。
2、非安全因素影響,采場回採邊界未達到設計要求。
3、非安全因素影響,采場未清理干凈。
4、未經驗收而在采空區內堆積廢石、雜物或做封閉工作,以致影響正常驗收的。
5、采場內無照明或照明達不到要求。
凡屬上述情況之一的均視為驗收不合格采場,並處以200元罰款,經整改後再進行驗收,再次不合格罰款500元。影響生產接續時根據程度加大罰款力度。
三、掘進工程月底驗收,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技術部、綜合計劃部、安全環保部、采礦車間副職以上領導、施工單位負責人參加,單位工程需質檢、監理部門、設計部門及其他職能部門參加。屬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驗收或按不合格工程進行處理:
1、無計劃、無設計而施工的工程。
2、未經測量人員標定中、腰線而自行施工的工程。
3、已正式通知停止施工而繼續施工的工程。
4、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工程。
5、返修不合格的工程。
6、主要巷道水溝、各種管、纜、線眼未與掘進工程同步施工,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工程。
7、所有正在掘進的工作面,除有一茬炮的岩石堆存外,其餘都應出凈。掘進面施工結束最後一茬炮必須清凈,否則不予驗收。
每出現一次不合格工程罰施工單位200元,經整改後再進行驗收,再次不合格罰款500元。影響生產接續時根據程度加大罰款力度。
四、驗收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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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進工程
1、工程中線、腰線偏離情況。
2、控制爆破效果。
3、外觀、超挖、欠挖。
4、安全文明標准化情況。
5、輔助工程(水溝、通風、支護)施工情況。
6、現場雜物清理及廢舊物資回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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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場驗收
1、上下盤邊界是否到位。
2、采場頂板、兩幫超欠挖情況。
3、中心線偏離程度。
4、控制爆破應用效果。
5、整體安全情況,排險是否徹底,支護是否到位。
6、廢舊物資回收是否干凈。
7、采場礦石清理情況。
8、采場內照明條件。
9、是否具備充填條件。
五、采礦工程驗收時,按主要工程內容完成情況分別給予下述獎罰:
1、半孔率達到70%以上,礦石清理干凈,采場內無浮石,按設計打錨桿、錨網,損失率、貧化率低於設計指標的采場,為優質分層,獎0.3元/噸;
2、半孔率為50%~70%,礦石清理干凈,采場內無浮石,按設計打錨桿、錨網,損失率、貧化率低於設計指標的采場,為合格分層,不予獎罰;
3、半孔率低於50%,采場超挖,損失率、貧化率高於設計指標的采場,為不合格分層,視情況進行0.1~0.3元/噸的處罰。
六、掘進工程驗收時,根據控制爆破完成情況分別給予下述獎罰:
1、外觀規整、兩幫直立、半孔率達到70%以上或孔間距低於60cm的工程,為優質工程,獎3元/ m3;
2、外觀規整、兩幫直立、半孔率達到50%~70%或孔間距60~70cm之間的工程,為合格工程,不予獎罰;
3、外觀不規整、半孔率低於50%或孔間距大於70cm的工程,為不合格工程,視情況按3~5元/m3進行罰款。
第七部分
其他規定
一、本辦法中有要求而無明確考核金額的,視具體情況每項罰款200~1000元。
二、本辦法自2007年12月21日起執行。原與採掘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相關的規定即行廢止。
三、本辦法解釋權歸生產技術部。
F. 巨型輪胎的技術管理
卡車輪胎的使用技術和安全管理
摘要:根據卡車輪胎和工程設備輪胎使用的特殊性,分析了卡車輪胎和工程輪胎的組成和結構,並提出了卡車輪胎和工程輪胎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方法
2. 工程輪胎的分類及適用車輛的類型
2.1工程輪胎的分類
(1)按輪胎的構造不同分為有內胎和無內胎的2種。
(2)按輪胎的空氣壓力大小分為高壓胎和低壓2種。
(3)按胎體結構分為斜交輪胎和子午線輪胎兩種。斜交輪胎,胎體的簾線方向與輪胎的中心線(圓周方向)方向成35°角。子午線輪胎,胎體的簾線方向與輪胎的中心線方向90°角,簾線的這種分布情況很像地球上的子午線,故稱子午線輪胎。
(4)按照胎面花紋分為普通花紋輪胎,混合花紋輪胎和越野花紋輪胎。
2.2 適用車輛的類型
工程輪胎適用的車輛見表1。 車輛類型 用途 車輛名稱 要求特性 運輸機械 運土沙礫岩石、煤等 卡車 耐熱性、耐磨耗性
抗沖擊發熱爆發性 平路機械 整平、平路 平路機 地面附著力、操作靈敏性(直線行駛穩定性) 裝載及推土機械 裝載及推土 裝載機推土機 抗割裂性、耐磨耗性 壓路機械 壓實 壓路機 耐油性、抗割裂性、耐磨耗性 3輪胎的合理使用
3.1控制輪胎的溫度
輪胎的溫度對礦用汽車極為重要。由於載重的原因,胎側受到伸張和壓縮,胎體內部的簾線之間產生屈伸,胎面和路面的摩擦,下坡行駛時頻繁的剎車,致使輪胎溫度的升高。胎溫的升高,對輪胎的使用壽命有很大的影響,它能促使橡膠的老化產生龜裂,降低其物理機能,簾布層間產生分離,縮短使用壽命。
為防止輪胎使用溫度高出規定,造成輪胎早期的損壞,國外輪胎廠家制定了按使用條件和輪胎的TKPH值選擇使用輪胎的方法。輪胎的TKPH值是反映引起輪胎溫度升高諸因素影響關系,表示輪胎生熱限度,用來限定輪胎使用工況的一個指標。目的是使輪胎在使用過程中不出現高溫從而使使用壽命延長;對輪胎的使用載重,行駛速度限制在輪胎的工作能力相適應的范圍內。因此,每一種規格的輪胎都有一個確定的載荷速度極限值,即TKPH值。只要按TKPH值選擇使用輪胎,就可以有效地延長使用壽命。
3.2標準的充氣壓力
不按輪胎規定的標准氣壓充氣,是造成輪胎早期磨損和損壞的主要原因之一。輪胎氣壓的高低都影響輪胎的使用壽命。
(1)當輪胎在低氣壓情況下使用時,其徑向變形,胎體內的簾線產生較大的變應力和變形,這樣就加速了簾線的疲勞損壞。低氣壓滾動時,將會導致胎溫的急劇上升,輪胎與地面之間的相對滑動增大,摩擦產生的熱量多,使胎溫增高,這樣就引起輪胎局部脫層和簾線鬆弛。氣壓過低時,輪胎與地面的接觸面積增大而降低接觸壓力,形成胎肩磨損大,胎面磨損小
。輪胎花紋凹部在低氣壓狀態下,最容易扎入石頭,引起機械性的損傷。
(2)輪胎氣壓過高將使輪胎的簾線受到過度伸張,加快了簾線的疲勞過程,隨著使用時間的延長,又將引起簾線拉斷,造成早期破壞。碰到障礙物時,胎體易爆。氣壓過高輪胎接地面積變小,接地部位胎面壓強增大,胎面中部磨耗加快。
4.輪胎的科學管理
合理正確的管理和使用輪胎,適時的保養和修補輪胎,最大限度的延長輪胎的使用壽命,降低運輸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4.1輪胎的管理
(1)配備專業人員,完善各項管理制度。輪胎的組裝、拆卸、維修和保養是比較專業的工作,而且也是高危工種,所以從事輪胎維修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的培訓,具有一定維修技術的人員方可進行輪胎維修作業。
(2)輪胎的驗收和保管。輪胎到達現場後要指定專人進行檢查驗收,確保每條新輪胎質量都達到要求。輪胎的存放對保證輪胎的質量很關鍵,如果輪胎長期暴露在室外,輪胎的橡膠會急劇老化,輪胎的使用壽命會大大降低。所以要按以下要求對輪胎進行保存確保輪胎的使用壽命:①將新胎保存在室內冷暗乾燥處,用防水油布覆蓋。②遠離電器設備。③不可與汽油等油類放同一房間或相鄰房間。④不可積成堆垛,垂直存放。
(3)建立輪胎卡片。每台卡車都要建立相應的輪胎檔案和輪胎卡片,作好詳細准確的輪胎跟蹤記錄,對每一條使用中或下車輪胎的運行時間或運行公里數都要詳細掌握。
(4)輪胎的考核。為了加強司機的操作水平和責任心,給操作司機制定合理的輪胎使用獎罰制度,通過輪胎獎來促進司機加強保護輪胎的意識。
(5)加強道路的維護。道路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輪胎的使用壽命。首先,礦山道路的各項指標都要符合規定標准,坡道的角度,轉彎處的彎度,路面的拱型度等。然後是道路維護設備的投入,加強平路機和膠輪推土機司機的責任心,作好裝車位(鏟窩)和排土場路面的維護尤為重要。
4.2輪胎的保養
(1)抓好例行的保養,氣壓的測試等。每日對輪胎的外觀進行檢查,發現小的石頭扎入及時取出;避免石頭扎入或者產生局部的割傷剝離;保持輪胎在冷態狀況下的標准氣壓值。
(2)前束的調整。卡車前束的正常與否很重要,如果前束不正常它會造成兩前輪局部急劇磨損。所謂前束不正常就是兩前輪不平行,也就是人們經常說的前輪內八字和外八字形狀。它的後果是出現輪胎偏磨,輪胎提前報廢。所以要經常測試兩前輪胎兩側的花紋深度,發現磨損異常,及時安排調整前束。
(3)輪胎的換位。使用好輪胎,發揮每條輪胎的使用價值,輪胎在使用一定時間後要進行合理的換位,使胎面受到均勻的磨損。在礦山,尤其是前輪換位更為重要,涉及到安全。一般前輪花紋使用到新胎40%左右後即可進行換位。拼裝到後輪上的兩舊輪胎相互之間花紋的高差也不能超過15 mm,盡量是同一廠家的輪胎拼裝在一起。
5輪胎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
按規定氣壓充滿氣體的輪胎,相當於一個高壓容器,如果造成氣體的急劇釋放就會發生爆炸,會對設備或人員造成損傷。所以在維修輪胎時要嚴格按照輪胎維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並且要嚴格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項。
(1)進行輪胎維修的人員要經過專業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在進行輪胎維修時必須要有2人以上才可進行作業。
(3)在進行輪胎維修時必須要穿戴好合適的勞動防護用品。
(4)進行輪胎維修作業時要在劃分的安全作業區域內進行,場地平整干凈穩定,遠離高架線路和車輛行人。
(5)進行輪胎維修的車輛必須完全卸載,通知司機制動、熄火,掛牌打掩後開始作業。
(6)在處理雙胎夾石時,必須雙胎都要放氣後才進行處理。
(7)在更換裂紋的擋圈或輪輞時,即使是里側輪胎也必須進行雙胎放氣。
(8)安裝修補的輪胎時,輪胎補片不允許安裝在輪胎的外側,一側不能同時安裝兩條修補胎。
(9)拼裝在後輪上的兩條輪胎必須是同一廠家、同一型號的輪胎。
輪胎維修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嚴格執行《輪胎管理條例 》的各項規定
2. 卡車在進出車間時,需專人站在駕駛員的一側指揮
3. 輪胎工程車一次只准運輸3700R57以上巨胎一條,運輸輪胎是嚴禁用叉車或其他起重設備觸碰輪圈部分
4. 用工具車拖空壓機時必須插好鎖稍運行速度不超過10公里∕小時
5. 拆裝所有車輛輪胎時應將該車停放在地勢平坦,周圍無障礙,上空無高壓線,停機熄火制動打掩
6. 拆裝載重85T以上的重型卡車輪胎,推土機、前裝機、等大型設備的輪胎是,除了用千斤頂支車外,還應設安全支撐墩,接觸面應該置木板,以防止打滑,作業是要專人指揮專人操作
7. 拆裝任何車輛輪胎,不管是單輪還是雙輪,只要是熱剝離,割傷剝離,局部磨損、輪輞組件損壞等故障,輪胎需把氣放盡後,方可進行拆裝工作,包括非輪胎故障原因需拆輪胎如換前懸掛,電動輪等項工作
8. 在安裝輪胎時,雙輪匹配輪胎不能大於10MM
9. 在使用輪胎服務車拆裝輪胎時,應將液壓支架放下,並支放平穩
10. 在拆裝789開車 3#或6#時嚴禁啟動行車
11. 更換的170D 730E 685E 卡車輪胎載重運輸一次或必須下車間進行二次緊固
12. 在組裝分解輪胎時,拆裝「O」型環時,嚴禁用手代替工具去取「O」型環
13. 嚴禁在卡車上組裝分解輪胎
14. 輪胎安裝在輪輞時,嚴禁在輪輞上施焊
15. 開裂和變形的鎖圈、法蘭、座圈必須按規定報廢,不得重復使用,而妥善保管,防止損壞。組裝輪胎時鎖圈和鎖圈槽必須清理干凈,不得有油污,鐵銹等,鎖圈及鎖圈槽必須配套
16. 充氣時要勤測氣壓,專人看護,以防止充氣壓力過高發生意外事故
17. 在充氣過程中要密切關注鎖圈及鎖圈槽狀況,在充至10-20PSI時,需停至充氣,再次檢查緊固鎖圈一次,確認無誤後,方可繼續充氣,在充氣過程中嚴禁輪胎上面擺放各類工具及物品
18. 取輪胎夾石時,輪胎必須放氣,必要時拆卸輪胎
19. 影響安全的故障輪胎,必須馬上放氣
20. 不準在採掘工作面檢查氣壓
21. 在其他現場檢查氣壓時,必須與司機取得聯系,檢查完後,待全部人員撤離後,方可通知司機開車
22. 對於低於標准氣壓50%且連續充氣的輪胎一定要認真檢查、分解開,查明原因再組裝充氣
23. 輪胎氣壓一定認真檢查,特別是輪胎高氣壓時,一定要在安全地點停放12小時待輪胎冷卻後,方可調整氣壓
巨型輪胎在雨雪季節中損傷原因及對策
摘要:巨型輪胎是露天煤礦大型生產運輸工具的主要消耗品。近幾年,國際輪胎市場為賣方市場,價格逐年攀升,而且貨源十分緊缺,且我國巨型輪胎生產尚未成熟,只能依靠進口。因此國內一些露天煤礦的正常生產受到限制。本文以平朔露天煤礦近幾年巨型輪胎損傷原因為依據,以雨雪兩季中巨型輪胎常見損傷原因作以解析,並提出相關預防措施。提高預防雨雪兩季中巨型輪胎損傷防範能力。是保障安全生產和降低成本一項切實可行的措施。對於礦山管理好、使用好、維修好巨型輪胎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巨型輪胎,割傷剝離,局磨,沖擊爆裂,預防措施
0 引言
輪胎直徑為2.6m、寬0.8m以上或者規格為27.00R49以上,均可稱為巨型輪胎。平朔露天煤礦作為國內煤炭行業的巨頭之一。各種先進的重型采礦運輸設備占很大的比例。擁有世界著名品牌CAT,KOMATSU等重型運輸卡車200餘台,其特點為:工作效率較高,但維修成本相對較高,而這些運輸卡而這些運輸卡車最昂貴的材料備件為巨型輪胎。目前,平朔礦區所使用的巨型輪胎型號有:27.00R49、36.00R51、37.00R57、53/80R63 4種規格。其中,為KOMATSU930E卡車配套的53/80R63輪胎一條價格高達近30萬元。據統計:平朔礦區每年消耗的巨型輪胎就達1000餘條,價值近億元,是一筆巨大的開支。巨型輪胎的價格在近幾年國際輪胎的市場上逐年攀升,而且貨源緊缺。所以說巨型輪胎使用合理與否,直接影響卡車能否正常運行,關繫到采礦成本,原材料消耗。作為露天煤礦主要消耗品的巨型輪胎,其安全性能和成本降升,已被人們日益關注。只有對輪胎正確地使用和完善的管理,才能保障卡車正常出動,只有減少巨型輪胎的損耗,才能節約生產成本,而且也對安全生產起著重要作用。
雨雪季節是輪胎損傷最為嚴重的季節。據平朔礦區近幾年巨型輪胎報廢記錄中不難發現,在這兩個季節中巨型輪胎報廢數量尤為突出,約佔全年巨型輪胎報廢總量的65%以上,以上數據充分說明雨雪兩季中輪胎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加強兩個季節對巨型輪胎管理就能把輪胎損傷減少到最少,為全年節約輪胎成本打下結實基礎。
1 損傷原因分析
在雨雪季,重型卡車在濕滑泥濘、結冰的道路上行駛會給安全生產帶來一定的隱患,而且對巨型輪胎的壽命也會造成影響,下面就卡車在雨雪天氣中行駛,給巨型輪胎造成的幾種常見的損傷進行介紹。
1.1割傷剝離
割傷剝離是指巨型輪胎在運行中割傷後沒有及時拆卸修補,而是繼續運行一段時間後引起輪胎胎面局部剝離、脫空、掉塊等現象。據統計,平朔礦區每年雨雪季節因割傷剝離報廢的巨型輪胎約佔全年報廢總量的30%以上。目前,平朔礦區所使用的運輸重型卡車輪胎均為鋼絲子午線輪胎,其運輸幹道均為不平整的碎石路面,由於部分路段尖石裸露或路邊石塊銳利,如遇雨雪天的時候,其運輸幹道容易積水、積雪、積冰現象,這就加速了石塊與水割傷輪胎的能力。如遇天氣狀況不好,司機對路面情況了解不夠,極易在卡車碾壓下割傷輪胎。如果發現不及時,卡車在行駛中輪胎所承受的應力不均勻,導致傷口擴散,由於空氣,水的滲透力強,在雨水或雪水的沖刷下漸漸的隨著輪胎傷口滲入鋼絲層,使鋼絲層迅速被氧化、銹蝕、折斷,與胎面膠漸漸分離,從而使傷口不斷增大,加深。如果不及時修理的話,就會造成輪胎局部剝離、掉塊、直至報廢,是輪胎早期損壞的具體表現。如果在輪胎沒有漏氣的情況下繼續使用那是大錯特錯,輪胎傷口因表面剝離,脫空已經不能抵抗外來的沖擊,如遇異常割傷、碰撞會導致輪胎爆裂,給安全生產帶來很大的隱患。
1.2局磨
局磨俗稱局部磨損,由於輪胎花紋凸緣故磨耗能量不均勻而引起的胎面磨損,具體表現為胎面局部磨平,外露鋼絲等。據統計,平朔礦區每年因局磨報廢的巨型輪胎約佔全年報廢總量的30%以上。這種磨損直接破壞輪胎結構對輪胎壽命是致命的。如果出現這樣的磨損,輪胎既不能修補,又不能翻新,只有報廢。產生輪胎局磨現象在雨雪季最為突出,主要因為雨天、雪天路面濕滑,偶爾會有結冰現象。卡車在起步、制動、上下坡時輪胎都會產生滑移現象。直接導致輪胎竄位、跑偏,而且對輪胎的耐磨性和胎體強度損害是非常嚴重的。根據平朔礦區實際情況,部分駕駛員在起步時速度提得很高,這樣就造成輪胎的前進推力大於附著力,輪胎就會產生原地打滑;卡車在載荷狀態上坡時,後輪因此超負荷,卡車隨輪胎產生橫向和縱向滑移,這種現象通常被駕駛員稱為「汽車掉屁股。」卡車在制動時,最好採用點剎方法。若卡車緊急制動,輪胎與地面受摩擦溫度會急劇上升,直接破壞了輪胎的各項性能,長時間制動使輪胎某一塊胎面膠就會越磨越平,直至露出鋼絲層,最後使輪胎胎面與地面失去圓周滾動作用,這種現象充分說明輪胎已經局磨。另外,卡車前行的慣性力將由胎體內搓切應力消耗,嚴重損壞了胎體結構和強度,造成胎面花紋溝深淺不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對於因局磨原因損壞的輪胎要堅決予以報廢,決不能湊合使用。
1.3沖擊爆裂
當輪胎在負載中撞到一個物體時,就會引起急劇變形,並在胎體部產生非常大的應力集中,那麼輪胎就有可能受到損傷。如果這種碰撞恰好發生在卡車超載、超速的情況下,輪胎撞到尖銳的石頭或障礙物時,所承受的應力和變形過大時,往往會導致輪胎爆裂。據統計,平朔礦區每年雨雪季節因沖擊爆裂報廢的巨型輪胎約佔全年報廢總量的5%以上。雖然所佔比例不大,但這種損傷給安全生產帶來很大隱患。以下情況同樣也會發生輪胎沖擊爆裂,如:胎體部分鋼絲損傷、局磨、割傷、剝離等。輪胎沖擊爆裂對重型卡車損傷是極其嚴重的,巨型輪胎爆裂一般都發生在運輸卡車後輪,當其中一側某一條輪胎突然爆裂後,駕駛員應立即停車,輪胎爆裂的一瞬間,產生的沖擊波會嚴重傷害周圍的人或設備以及周圍環境,待各種情況清楚後再下車檢查。如果是重載情況下,應立即把貨排凈,回維修車間檢查處理;如果發生在卡車的兩個前輪,當其中的一個輪胎爆裂後,可能會導致重型卡車翻車、大梁扭曲,懸掛和羊角軸嚴重損壞等,直接損失是不可估量的,給安全生產帶來很大隱患。
以上3種輪胎損傷原因都是雨、雪兩季最為常見的。輪胎損傷直接影響著使用壽命,而且也關繫到安全生產和成本消耗。只有科學、安全、正確使用輪胎,才能使之發揮其最大的經濟效益。
2 預防措施
2.1平整幹道,凈化路面
在平朔礦區,部分裝載場與排土場運距長,如遇高溫天氣,直接可以導致輪胎熱剝離現象;運輸幹道路面凹凸不平、尖石隨處可見,不時還從卡車上滑落,如果在下雨、下雪時很容易積水、積雪、結冰,不及時清理會造成輪胎割傷,甚至沖擊爆裂。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到輪胎的正常使用。俗話說的好:「修路總比修車好」建議有關部門合理調整裝載場與排土場的運距,減少彎道,降低坡度,全面開展礦坑工程質量標准化工作,尤其是針對運輸幹道的工作,首先應有足夠的寬度,在平整的基礎上,應以運輸幹道中心為基點,向兩邊以3%的坡度延伸,防止路面積水凍冰,並在道路兩邊挖排水溝,把雨雪季因道路積水造成輪胎損壞現象徹底解決。並且實行運輸幹道包干責任制,加強平路機、推土機對現場道路平整和維護工作。
2.2強化措施,確保暢通
在雨雪天氣時,卡車在上、下坡或轉彎時均出現卡車滑移、輪胎空轉等不良現象,尤其是在運輸黃土的工作面最為突出。這些問題都會給卡車和輪胎產生嚴重損壞。建議在下雨、下雪時,充分利用鏟運機在對運輸幹道、坡道、彎道處鋪灑石子,使輪胎增強與地面的摩擦力,盡可能減少卡車滑移現象發生,使運輸卡車平穩、安全的暢通運行。
2.3加強培訓,提高素質
在露天煤礦的采礦現場,電鏟司機、卡車司機、推土機司機、平路機司機等對於輪胎都有相關的聯系。每一個環節有問題都會造成輪胎的異常消耗,例如:電鏟司機對卡車進行裝載工作,如果卡車在超載和偏載的情況下運行就加速的輪胎的異常磨損,所以電鏟裝載質量是對輪胎尤為重要的;卡車司機是輪胎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卡車在運行中造成輪胎割傷、磨損、爆裂應負主要責任,這就要求卡車駕駛員在交接班前後檢查全部輪胎的狀況,有問題應及時報修並有詳細記錄。在行車時,一定要做到低速起步、勻速前進、點剎制動,盡量避免碾壓石頭或其它障礙物;推土機司機兼顧排土場和裝載場的工作面清理工作,應可能避免卡車進入工作面後碾壓石頭等雜物現象;平路機司機與輪胎聯系是最為密切的,其工作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輪胎使用壽命。首先應遵循「定量修路、定時巡查」等工作方式,發現問題就及時處理。以上四個工種只有相互協作,共同愛護,是輪胎在采礦現場安全、合理地使用,從而使設備駕駛員形成一種「愛胎、節胎」的責任感。要定期對上述員工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素質,強化責任意識,為確保巨型輪胎的正常使用作出貢獻。
2.4定期維修,建檔備查
計劃性維修工作是目前在維修行業最為倡導的工作思路,而對於輪胎也是切實可行的。輪胎計劃性保養工作分為兩部分:其一、加強輪胎日檢工作,是保證輪胎正常運行的一項預防性措施,通過日常保養、設備加油等對卡車輪胎氣壓、磨損程度等都要仔細檢查,並作詳細記錄反饋給車間。作到每一台卡車、每一條輪胎都要了如指掌,並對需要更換的輪胎作計劃性更換;其二、全面開展輪胎預防性修補工作,就是指發現輪胎在割傷後應及時修補。如果輪胎割傷後沒有及時發現,傷口隨著使用時間延長會越來越大,發展到剝離、掉塊時就失去修補的價值,這項工作需要設備駕駛員、輪胎工、維修工全力配合。加強在日檢、注油和充氣時對輪胎檢查力度,從而達到延長輪胎使用壽命。此項工作必要時可以採取一些獎罰措施,來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2.5嚴格考核,獎罰分明
輪胎相關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輪胎使用壽命。對輪胎工實行經濟責任制是管好輪胎,降低成本的根本保證。全面建立輪胎組裝、分解、更換、修補、充氣等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制度,並制定相關崗位責任制,促使每一名輪胎工在安全、標准下完成工作。定期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輪胎工作安全、質量進行考核,對在考核中出現安全、質量問題的班組、個人一定要作到獎罰分明,以便充分調動現場輪胎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3 結論
通過對雨、雪季節巨型輪胎最常見損壞原因分析,並依上述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實施。在2008年,平朔礦區 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延長使用壽命,較去年平均使用壽命近700h;二是降低報廢輪胎數量,較去年同期減少45條,摺合金額約為500餘萬,約佔全年輪胎成本的10%;三是確保安全生產,同時為來年輪胎相關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G. 有關礦山安全知識教育有嗎
井下礦山安全規程(一)
一、總 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的規定,為保障礦山職工安全和健康,保護國家資源、財產不受損失,促進采礦工業的發展,特製定本規程。
(二)本規程適用於黑色和有色冶金礦山企、事業單位及其有關部門。現有生產礦山的所有工業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均須符合本規程的要求,否則,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達到。
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符合本規程的規定,否則,不準投產。
(三)礦山應認真貫徹採掘並舉、掘進先行(采充平衡)的技術政策,確定合理的開采順序,並在形成通風、運輸、排水等開拓系統後,方准生產。
(四)局(公司)、礦在編制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規劃。應按國家規定的比例,每年在「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安排勞動保護措施經費,並不得挪作他用。
(五)局(公司)、礦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實現安全管理科學化、標准化。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建設工作的同時,必須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六)局(公司)、礦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七)礦山必須建立和健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和值班制。
(八)礦山必須建立出入礦井的掛牌考勤制度,設立檢查站,值班區長要准確掌握出勤人數和工作地點,如交班後發現有人尚未出井,應立即報告調度室,並及時查明原因。
井下偏僻的作業地點,禁止單人作業。
(九)按安全檢查表認真實行安全大檢查制度,礦每季至少檢查1次,坑口(車間)每月檢查一次。對檢查出的問題,應責成有關人員限期解決。各礦應建立安全活動日制度。
(十)局(公司)、礦、坑口(車間)均應設置安全專職機構。安全專職人員,應由不低於中等專業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有一定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從事礦山專業工作五年以上並能堅持經常下現場的人員擔任。
班、組應設安全員(專職或兼職)。形成自下而上的安全生產管理網。
(十一)礦山應建立、健全通風防塵專業機構。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和工人,列入生產人員編制。通風防塵專職人員,應不少於接塵人數的5—7%。
(十二)安全專職機構和通風防塵專業機構的負責人,必須由經過冶金工業部或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指定的單位進行不少於1個月的專業培訓,並取得考試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十三)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知識,進行技術和業務訓練。對所有幹部和工人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工人下井前,應進行不少於二周的礦、坑口、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及格後指定老工人帶領一起工作不少於六個月,熟悉本工種操作技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
調換工種的人員,要進行新崗位安全操作教育。採用新工藝,要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
下井參加勞動、參觀、實習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法規,並由專人帶領。
(十四)要害崗位、重要設備的作業人員,信號工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挑選,經培訓、考核後,持操作證上崗。國家標准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應按國家標准執行。其他要害崗位的作業人員,由礦山主管部門考核發證。考核工作均應按規定每兩年復審一次。
(十五)要害崗位、重要設備和危險區域(如卷揚機、主扇風機、空壓機、主要水泵站、發電機、變電所、油庫、炸葯庫〔廠〕等),必須嚴加管理。
(十六)礦山職工有下列安全生產的義務和權利:
a.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學習和遵守本規程,並監督本規程的執行;
b.積極參加技術革新和安全生產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c.及時反映、處理危險情況,積極參與事故的搶救工作;
d.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人違章指揮;
e.對各級領導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有權提出批評和上告。
(十七)嚴禁酒後下井。下井時必須攜帶照明燈具,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十八)所有安全、通風、防塵、防火、防水等設備和設施,未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任意拆除。
(十九)發生傷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時,礦長或其代理人必須到現場指揮搶救,採取有效措施,迅速處理,並按國家和冶金部或有色總公司的規定,及時上報。
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進行調查分析,弄清事故原因並提出防止發生同類事故的措施。
(二十)對違反本規程造成事故的單位或責任者,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
(二十一)礦山必須備有下列實測圖表:礦區地質構造圖,水文地質圖,岩性分布圖,地面工程與井下工程復合圖,開拓系統平面圖,縱橫剖面圖,各中段平面圖,通風系統圖,配電系統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排水系統圖,採掘進度圖表。圖表中應正確標記:
a.已掘進巷道和計劃(年度)掘進巷道的位置、名稱、規格、數量;
b.采空區位置、數量和計劃(年度)開採的采場(礦塊)位置、數量;
c.礦石運輸線路;
d.主要安全、通風、防塵、防火、防排水等設施和設備的位置;
e.人員安全撤離的線路和安全出口。
上列圖表應隨生產的發展,每年填繪一次。
(二十二)礦山企業及其有關部門違反本規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追究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a.由於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致使職工不會操作或不懂安全法規、標准而造成事故;
b.由於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因設備缺陷而造成事故;
c.由於作業環境不安全而造成事故;
d.違反國家規定,將應調換崗位的患者繼續留在原崗位而造成事故;
e.事故發生後不積極搶救,或事後不採取防範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f.挪用勞動保護措施經費。
(二十三)違反本規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責任:
a.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b.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
c.發現有立即發生事故的險情,既不採取防止措施,又不及時報告;
d.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虛報或拖延報告;
e.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二十四)蓄意製造事故或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弄虛作假甚至嫁禍於人的,必須從重處理。
二、礦山井巷
(一)一般規定
1、礦山井巷工程施工、維修,應遵守《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
2、井巷開鑿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基建期主要由施工單位編制,設計單位參與,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批准;生產期由礦山自行編制,報主管礦長批准。特殊開鑿法和通過特殊地段的施工組織設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施工前,必須組織施工人員學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作業,保證工程的規格質量。
3、每個礦井,必須至少有兩個能夠行人,並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的間距不得小於100m。
大型礦井,礦床地質條件復雜,走向長度一翼超過1000米時,應在礦體端部的下盤增設安全出口。
每一中段到上一中段和各采區都必須至少有兩個便於行人的安全出口,並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井巷的分道口必須有路標,註明其所在地點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出口。
4、提升豎井作為安全出口時,必須備有良好的提升設備和梯子間。
一個豎井裝有兩部在動力上互不依賴的罐籠設備時,可不設梯子間。
5、梯子間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梯子的傾角不大於80°;
b.相鄰兩個梯子平台的距離不大於6m;
c.相鄰平台的梯子孔要錯開,平台梯子孔的長和寬,分別不小於0.7m和0.6m;
d.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於0.6m;
e.梯子寬度不小於0.4m,梯子的蹬間距離不大於0.3m;
f.梯子間與提升間應全部隔開。
6、斜井的人行道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人行道的有效寬度不小於1.0m;
b.斜井坡度為7~15°時,應設人行踏步,15~30°時,應設踏步及扶手,大於30°時,應設梯子;
c.運輸物料的斜井,車道與人行道之間,應設置堅固的隔牆;
d.人行道的垂直高度,不小於1.9m。
7、水平運輸巷道的人行道的有效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a.人力運輸的巷道,不小於0.7m;
b.機車運輸的巷道,不小於0.8m;
c.無軌運輸的巷道,不小於1.0m;
d.調車場及人員乘車場兩側不小於1.0m;
e.井底車場礦車摘掛鉤處應設兩條人行道,每條凈寬不小於1.0m;
f.帶式輸送機運輸的巷道,不小於1.0m。
8、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運輸設備之間以及運輸設備與支護之間的間隙,不應小於0.3m;帶式輸送機與其他設備突出部分之間的間隙,不應小於0.4m;無軌運輸設備與支護之間的間隙,不應小於0.6m。
(二)豎井掘進
1、在表土層掘進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a.井內應設梯子,不得用其他簡易提升設施升降人員;
b.在含水表土層施工時,應及時架設、加固井圈,並採取降低水位措施,防止井壁砂土流失導致空幫;
c.在流砂、淤泥、砂礫等不穩固的含水層施工時,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2、豎井施工時,必須採取防止物件下墜的措施,井口必須裝設嚴密可靠的井口蓋和井蓋門。卸碴設施必須嚴密,不許向井下漏碴漏水。井內工作人員攜帶的工具、材料,必須拴綁牢固或置於工具袋內。嚴禁向(或在)井筒內投擲物料或工具。
3、豎井施工應採用雙層吊盤作業,升降吊盤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絞車、懸吊鋼絲繩及信號裝置,同時撤出吊盤下的所有作業人員。移動吊盤,要有專人指揮,移動完畢必須加以固定,將吊盤與井幫之間的空隙蓋嚴,並經檢查確認可靠,方准作業。
4、下列情況下,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帶的一端應正確拴在牢固的構件上:
a.拆除保護岩柱或保護台;
b.在井筒內或井架上安裝或拆除設備;
c.在井筒內處理懸吊設備、管、纜,或在吊盤上進行工作;
d.乘吊桶時;
e.爆破後到井圈上清理浮石;
f.井筒施工時的吊泵司機。
5、用吊桶提升,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關閉井蓋門之前,禁止裝卸吊桶或往鉤頭上系扎工具或材料;
b.吊桶上方須設保護傘;
c.井蓋門應有自動啟閉裝置,以便吊桶通過時能及時打開和關閉;
d.井架上應有防止吊桶過卷的裝置,懸掛吊桶的鋼繩應設穩繩裝置;
e.吊桶內的岩渣應低於桶口邊緣0.1m,裝入桶內的長物件必須牢固綁在吊桶樑上;
f.乘吊桶的人員必須面向桶外;
g.吊桶上的關鍵部件,每班必須檢查一次。
6、用抓岩機出碴,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作業前,要詳細檢查抓岩機各部件和懸吊的鋼絲繩;
b.爆破後,工作面必須經過通風、灑水、處理浮石、清掃井圈和處理殘葯與盲炮,才准進行抓岩作業;
c.不準抓取超過抓取能力的大塊岩石;
d.抓岩機卸岩時,不準人員站在吊桶附近;
e.禁止用手從抓岩機葉片下取岩塊;
f.升降抓岩機,必須有專人指揮。
7、豎井施工時,必須設懸掛式的金屬安全梯。安全梯的電動絞車能力不得小於5t。此外,還應設有手搖絞車,以備斷電時提升井下人員。
8、井筒內每個作業地點,都應設有獨立的聲、光信號系統和通訊裝置。掘進與砌壁平行作業時,從吊盤和掘進工作面發出的信號,要有明顯區別,並指定專人負責。嚴禁不經過井口信號工而直接向卷揚機房發出信號。
9、井筒延深時,必須用堅固的保護盤或在井底水窩下留保安岩柱,將井筒的延深部分與上部作業中段隔開。采出岩柱或撤出保護盤,必須進行專門的施工設計,並經主管礦長批准後施工。
(三)斜井、平巷掘進
1、在露天進行斜井、平巷開口施工時,應嚴格按照設計進行,並及時進行支護和砌築擋牆。
2、用裝岩機、耙斗裝岩機或鏟運機出碴前,要檢查、處理工作面頂、幫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動耙斗裝岩機時,下方不準有人。
3、斜井施工,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井口設聯動阻車器;
b.井頸及掘進工作面上方分別設保險杠,並有專人(信號工)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險杠應隨工作面的推進而經常移動;
c.斜井內人行道一側,每隔20m設一躲避峒;
d.井下設電話。
(四)天井、溜井掘進
1、採用普通法掘進天井、溜井,應遵守下列規定:
a.使用的工作台,必須牢固可靠;
b.必須設置距離工作面不大於6m的安全棚;
c.掘進高度超過7m時,應裝梯子間、碴子間等設施;如無梯子間,應設上部有護棚的梯子;
d.天井、溜井應盡快與其上部平巷貫通,貫通前不準在其間開鑿任何工程;
e.天井掘進到距上部中段7m時,測量人員必須給出貫通位置,並設置警戒標志和圍欄;
f.溜礦格礦碴不準放空,應保證有放一槽炮的礦岩量高度。
2、用吊罐法掘進天井,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上罐前必須檢查吊罐各部件的聯接、保護蓋板、鋼絲繩、風管、水管接頭以及聲光信號系統和通訊裝置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損壞或故障,須經處理方准作業。
b.吊罐提升鋼絲繩的安全系數應不小於13,任何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不得超過總根數的5%,磨損不得超過原直徑的10%。
c.吊罐必須裝設由罐內人員控制的升、降、停的信號開關。
d.信號通訊線路不準和吊罐鋼絲繩共設在一個吊罐孔內。
e.吊罐升降時,應認真處理卡幫和浮石;作業人員應系好安全帶,站在保護蓋板內,頭部不得接觸罐蓋和罐壁;升降完畢應立即切斷電源,綁緊制動裝置。
f. 任何情況下,嚴禁從吊罐往下投擲工具和材料。
g.吊罐絞車應鎖在短軌上,並與巷道鋼軌斷開;吊罐檢修,應移至安全地點進行。
h.吊罐天井與上部巷道貫通時,上部中段必須加強通風和警戒。
3、用爬罐法掘進天井,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爬罐運行時,人員必須站在罐內,如遇卡幫或浮石,必須停罐處理;
b.爬罐行至導軌頂端時,應使保護傘接近工作面,工作台接近導軌頂端;
c.正常情況下,禁止採用自重下降;
d.運送導軌應用裝配銷固定,安裝導軌時,應站在安全傘下處理好浮石,再將導軌固定牢靠;
e.及時擦凈制動閘上的油污;
f.其它安全事項,應遵守吊罐法掘進的有關規定。
(五)井巷支護
1、在不穩固的岩層中掘進井巷,必須進行支護。在松軟或流砂性岩層中掘進,永久性支護至掘進工作面之間,應架設臨時支護或特殊支護。
2、需要支護的井巷,支護與工作面間的距離,應在施工設計中規定。中途停止掘進時,支護必須及時跟至工作面。
3、架設木支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軟雜木、劈裂的坑木。永久支架應進行防腐處理。
b.支架架設後,應用木楔在接榫附近將梁、柱與頂、幫之間楔緊。頂與兩幫的空隙必須塞緊,梁、柱接榫處須用扒釘固定。
c.斜井支架應加下撐與拉桿。坡度大於30°的斜井的永久支架,棚間應設頂柱。
d.柱窩不準打在脫幫的松石上。
e.掘進放炮前,靠近工作面的支架,應用扒釘、拉條、撐木等加固。
f.發現棚腿歪斜、壓裂,頂梁折斷及坑木腐爛等,應及時更換修復。
4、井巷砌碹支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時,必須及時清理頂幫浮石,並採取臨時護頂措施,砌碹後應將頂幫空隙填實;
b.木碹胎間距超過1m、金屬碹胎間距超過2m,應進行中間加固;
c.在跨度大於4m的巷道架設碹胎時,金屬碹胎各節點須用螺栓連結,木碹胎的各節點必須牢固可靠;
d.碹胎的強度,應具有不小於支撐重量3倍的安全系數;
e.碹胎的下弦,不得用於支撐工作台。
5、豎井砌碹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豎井的永久性支架與掘進工作面之間,應安設臨時井圈,井圈及背板應用楔子塞緊。永久性支架及臨時井圈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
b.豎井穿過表土層、松軟岩層或流砂層時,臨時井圈必須緊靠工作面,並應加固;圈後背板要嚴密,並及時砌碹;砌碹前,每班要有專人檢查地表和井圈後的表土、岩層、流砂的移動及流失情況,發現險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c.豎井的砌碹,必須保持碹壁平整、介面嚴密;岩幫與碹壁之間的空隙,應用碎石填滿,並用砂漿灌實;如碹外有水,必須用導管引出,砌碹完畢,要進行封水。
6、噴錨支護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採用錨桿、噴漿或噴射混凝土支護,應有專門設計;噴錨工作面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錨桿型式、角度,噴體厚度、強度等,應在設計中規定。
b.砂漿錨桿的眼孔必須清洗干凈,灌滿灌實。
c.錨桿應做拉力試驗,噴體應做厚度和強度檢查;在井下進行錨固力試驗,應有安全措施。
d.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巷壁,並用螺母擰緊。
e.處理噴射管路堵塞時,必須將噴槍口朝下,並不許朝向人員。
f.在松軟破碎的岩層中進行噴錨作業,必須打超前錨桿,進行預先護頂;在動壓巷道,必須採用噴錨與金屬網聯合支護方法;在有淋水的井巷中噴錨,必須預先做好防水工作。
g.噴錨作業,應佩戴個體防護用品和配備良好的照明。
7、膠結充填料中的二次掘進,必須待膠結充填料達到規定的養護期和強度後方准進行,同時應架設可靠的支護。
(六)井巷維護與報廢
1、對各種支護的井巷,要進行定期檢查。井下安全出口和升降人員的井筒,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地壓較大的井巷和人員活動頻繁的采礦巷道,要每班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並作記錄。
2、維修主要提升井筒、運輸大巷和大型峒室,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須經主管礦長批准。
3、維修斜井和平巷,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平巷修理或擴大斷面,應首先加固工作地點附近的支架,然後拆除工作地點的支架,並做好臨時支護工作的准備;
b.每次拆除的支架數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密集支架一次拆除的棚子不得超過兩架;
c.撤換頂板松軟地點的支架,或在巷道交叉處、嚴重冒頂區進行維修,必須在支架之間用拉桿支撐或架設臨時支架;
d.清理浮石時,工人必須在安全地點操縱工具;
e.維修斜井時,應停止車輛運行,並設警戒和明顯標志;
f.撤換獨頭巷道支架時,里邊不準有人。
4、維修豎井,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必須在堅固的平台上作業,平台上應有保護設施和聯絡信號;
b.作業人員應系好安全帶;
c.作業前,應將各中段馬頭門及井框上的浮石清理干凈;
d.各中段的馬頭門應設專人看管。
5、報廢的井巷和峒室,必須及時封閉。封閉之前,入口應設明顯標志,採取措施,禁止人員入內。
6、報廢的豎井、斜井和平巷的入口,應封閉、填實,並在其周圍設高度不低於1.5m的柵欄和挖掘排水溝,防止地表水進入地下采區。
7、廢豎井和傾角大於30°的廢斜井的支護材料禁止回收,如必須回收,應有主管礦長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傾角小於30°的廢斜井或廢平巷的支護材料的回收,必須由里向外進行。
8、修復廢舊井巷,應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穩定情況及其周圍構築物、井巷、采空區等的分布情況,廢舊井巷內的空氣成分和溫度,確認安全方可施工。
9、修復被水淹沒的井筒時,對陸續露出的井巷,必須及時檢查支護,並採取防止有害氣體和積水突然湧出的措施。
(七)防墜
1、豎井、斜井與各中段的聯接處,必須設置高度不小於1.5m的柵欄或金屬網,進出口設柵欄門。柵欄門只准在通過人員或車輛時打開。井筒與水平大巷連接處,必須設繞道。禁止人員通過提升間。與各中段的連接處,必須設置阻車器。
2、天井、溜井、地井和漏鬥口,必須設有標志、照明、護欄或格篩、蓋板。
3、距墜落基準面2m以上的作業地點,下方2m以內必須設防墜保護平台或安全網,否則必須系安全帶。
4、在豎井、天井、溜井和漏鬥口上方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三、地下采礦
(一)一般規定
1、地下采礦,必須按設計施工。
2、每個采場和分層,都必須有兩個出口,並連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護必須堅固,並設有梯子。因特殊情況不能設兩個出口時,必須經礦長批准,並採取相應措施。
3、采場內的放礦井(廢石井),必須設格篩。
4、在相鄰兩個中段上下相對應布置的采場,如用空場法、留礦法采礦,禁止同時回採;只有采完上部礦房,才准回採下部礦房。
5、必須嚴格保持礦柱(含頂柱、底柱、間柱等)的尺寸、形狀和直立度,應有專人檢查和管理,以保證其在整個利用期間的穩定性。
6、禁止放空溜礦井。不合格的大塊礦石、廢舊鋼材、木材和鋼繩等雜物,嚴禁放入井內,以防堵塞。主溜井不準有水流入。
嚴禁人員進入溜礦井與漏斗內處理堵塞。採用特殊方法處理堵塞,須經主管礦長批准。
7、回採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頂幫松軟不穩固的,須採取支護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壞的支護,必須及時修復,確認安全方准作業。
必須事先處理頂板和兩幫的浮石,確認安全後方准進行回採作業。作業中發現冒頂預兆,應停止作業進行處理;發現大冒頂危險徵兆,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上報。
8、必須建立頂板管理制度。對頂板不穩定的采場,要指定專人負責檢查。
9、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應遵守下列規定:
a.設立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負責地壓管理工作,及時進行現場監測,做好預測、預報工作;
b.發現大面積地壓活動預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c.地表陷落區應設明顯標志或柵欄,通往陷落區的井巷應封閉,人員不準進入陷落區和采空區。
10、地表有滾石危險的礦山,應掌握滾石移動規律,及時提出預防措施,不得在滾石滑落范圍內建築任何設施。
11、採用留礦法、空場法的礦山,必須採取充填或強制崩落圍岩的措施,及時處理采空區;較小、較薄和孤立的采空區,是否需要及時處理,由主管礦長決定。
(二)采礦方法
1、採用全面法采礦,回採過程中應周密檢查頂板,清除浮石,並根據頂板穩定情況,留出合適的礦柱。
2、採用橫撐支柱法采礦,橫撐支護材料應有足夠強度,兩端必須緊緊插入壁窩,搭好平台方准進行鑿岩;禁止人員在橫撐上行走;采區寬度(礦體厚度)不得超過3m。
3、採用分段法采礦,應遵守下列規定:
a.除作為回採、運輸、充填和通風用的巷道外,禁止在采場頂柱內開掘其他巷道;
b.上下中段的礦房和礦柱,應盡量對應,其規格應盡量相同。
4、採用淺孔留礦法采礦,應遵守下列規定:
a.開采第一分層前,應將下部漏斗和喇叭口擴完,並充滿礦石;
b.每個漏斗應均勻放礦,發現懸空應停止上部作業,待清除懸空後方准繼續作業;
c.放礦人員和采場內的人員要密切聯系,在放礦影響范圍內不準上下同時作業;
d.回採每一分層的放礦量,應控制工作面的高度在2m以內。
5、採用壁式崩落法回採,應遵守下列規定:
a. 懸頂、控頂、放頂距離和放頂的安全措施,應在設計中規定。
b.放頂前要進行全面檢查,以確保出口暢通、照明良好和設備安全。
c.放頂時,禁止人員在放頂區附近的巷道中停留。
d.在密集支柱中,每隔3~5m要有一個寬度不小於0.8m的安全出口;密集支柱受壓過大時,必須及時採取加固措施。
e.放頂若未達到預期效果,必須作出周密設計,方可進行二次放頂。
f.放頂後,應及時封閉落頂區,禁止人員入內。
g.多層礦體分層回採時,須待上層頂板岩石崩落並穩定後,才准回採下部礦層。
h.上下相鄰兩個中段同時回採時,上中段回採工作面應比下中段工作面超前一個工作面斜長的距離。
i.撤柱後不能自行冒落的頂板,應在密集支柱外0.5m處,向放頂區重新鑿岩爆破,強制崩落。
j.機械撤柱應自下而上、由遠而近進行;礦體傾角小於10°的,撤柱順序不限。
6、採用有底柱分段崩落法和階段崩落法回採,應遵守下列規定:
a.采場電耙道應有獨立的進、回風道,電耙的耙運方向,應與風流方向相反;
b.電耙道中的人行道,應設在入風側和在電耙絞車的側翼或後方;
c.電耙道放礦溜井口旁,必須有寬度不小於0.8m的人行道;
d.未修復的電耙道,不準出礦;
e.採用擠壓爆破時,應對補償空間和放礦量進行控制,以免造成懸拱;
f.應在拉底空間形成厚度不小於3~4m的鬆散墊層;
g.處理漏斗卡塞和采場懸拱的措施,應安全可靠,嚴禁人員鑽入漏斗;
h.采場頂部應有厚度不小於崩落層高度的覆蓋岩層,如采場頂板不能自行冒落,應及時強制崩落,或用充填料予以充填。
7、採用無底柱分段崩落法回採,應遵守下列規定:
a.回採工作面的上方,應有大於分段高度的覆蓋岩,以保證回採工作的安全。如上盤不能自行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