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傳統知識產權公司如何轉型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棉花種植、紡紗、色織、印染、服裝、品牌、貿易、熱電為一體的大型紡織企業,2009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物測中心被認定為國家級認可實驗室;2010年被認定為江蘇省創新型企業,並成立了省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省院士工作站;2011年啟動了江蘇聯發現代色織研究院的建設。2010年公司實現銷售22.24億元,出口創匯2.13億美元,利潤總額2.88億元,納稅1.3億元,今年1-3月份實現銷售收入59017.56萬元同比增長56.34%,利潤6004.85萬元同比增長19.63%,出口創匯6265萬美元,同比增長73.8%、納稅3041萬元,同比增長38.16%。連續13年躋身全國色織行業綜合實力10強企業,位於江蘇省色織行業第1位。 近年來,公司積極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不斷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2009年公司承擔省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計劃、2010年公司發明專利「紡織面料的一種防污、防水、免燙後整理方法」被列為江蘇省專利實施計劃,成為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標准化示範創建單位。公司擁有授權專利183件,其中授權發明專利1件,實用新型專利13件,擁有軟體著作權22件,近兩年申請了發明專利8個;主持制定了行業標准《棉色織布》,參與制定了國家標准《色織提花布》,目前,還有4個標准正在制/修定過程中;2個QC小組被表彰為全國紡織行業優秀質量小組。專利產品銷售占公司總銷售的60%以上。2009年7月份,公司技術創新應對金融危機逆勢而上的做法及經驗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同志;全國政協副主席、科技部長萬剛、現江蘇省省長李學勇等領導同志的批示。《科技日報》在2009年8月12日頭版頭條以「大浪淘沙顯風流」為題介紹公司逆勢而上的做法並配發了評論員文章。
一、建章立制,規范運行
建立健全企業專利工作的規章制度,落實機構和人員及經費,是搞好企業專利工作的前提和保證。公司於2007年2月成立了知識產權領導小組,建立了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公司專利、軟體著作權、標准、商標、論文等知識產權的管理,設立專職知識產權管理人員3名,兼職管理人員4名。建立有聯發特色的「三級創新體系」。即基層的改善提案活動、班組層面的QC小組活動、公司層面的項目管理工作。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專利管理辦法》、《關於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規定》、《技術合同管理辦法》、《商標管理辦法》、《綜合獎懲制度》等管理制度10多個。
二、保障經費,實施獎勵機制
在公司研發經費預算中設立知識產權戰略專項經費,每年在知識產權上投資都在研發經費的5%以上,對申請發明專利的,每有一項獎勵300元,獲得授權的獎勵500元;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每有一項獎勵200元,獲得授權的獎勵400元;申請並獲得軟體著作權的,每有一件獎勵600元。2010 年共收集各種改善提案211條,開展各種科研項目35個,公司對於項目提案效果明顯的給予獎勵,全方位、立體式的創新活動促進公司創新氛圍的形成,為公司創造價值近5000萬元。近三年公司對專利、軟體著作權、論文和科研項目成果進行了獎勵,獎勵金額50.65萬元,獎勵達150人次,調動了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三、加強宣傳培訓,增強意識
公司邀請知識產權局的專家宣貫《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採取舉辦專題講座、培訓班等形式3場次,在公司《聯發紡織》上進行知識產權等知識的宣傳,有計劃分批地對企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營銷人員以及一線員工進行知識產權意識宣傳教育,公司人力資源部還將其列入員工的素質教育,並使之成為企業文化所倡導的目標之一。通過教育培訓,使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在員工中的普及率達到50%以上,在決策層、專業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中的普及率達到80%以上;培訓3名能有效管理和妥善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專兼職人員。
四、加強專利信息利用,提高研發效率
公司將圍繞主導產品建立起適合本企業實際需要的專利信息利用機制,分析平台,把專利信息利用工作貫穿於企業新技術、新產品開發立項前以及研製、開發和產品、技術出口的過程中。公司圖書館擁有各類圖書共計1500冊,期刊共計52種。在保證圖書館功能發揮的同時,訂購了中國知識網、維普期刊網、CNIPR中外專利資料庫、南通標准信息服務平台,聯系了江蘇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中國棉紡織行業協會、中國紡織科技信息網等單位;下載整理了棉紡織行業資訊、市場分析近百篇,不斷地跟蹤分析競爭對手的最新動態,整理了國內外10多家紡織企業專利信息1000餘條,編制公司專利預警分析報告;已經開發了公司專利檢索分析平台,正在進行安裝培訓;在內部網站上設立了「技術文獻」、「後整理加工方法庫」、「紡織知識」、「標准知識」等欄目
B. 圖書館工作中涉及到哪些知道產權問題如何規范運作
圖書館是從事文獻信息搜集、加工、存貯、傳播、研究等活動的場所,其工作的每一個環節與知識產權保護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特別是在圖書館角色已發生巨大變化的今天,圖書館除了承擔傳統的信息收藏、傳播任務外,還承擔了部分信息出版商整理出版各種形式的信息產品的任務,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也不再局限在如何「合理利用」他人的信息資源,還包括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合法地保護自身的權益,因而知識產權問題更加受到圖書情報界的密切關注。基於此點,本文將就圖書館可能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信息搜集整理與知識產權保護
信息搜集是圖書館開展信息服務工作的基礎,在此方面圖書館主要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是所收集的信息產品是否為合法的信息產品。我國在1990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1992年加入《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兩個國際公約,在1992年又頒布了《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因此在法律上,不論是國內作品還是國外作品在我國境內都將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有關法律條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或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行為都是侵權行為,其製作作品也就是非法出版物。
二、信息服務與知識產權保護
1、借閱:書刊借閱是圖書館為用戶提供的一項主要服務方式。對於著作權人的圖書外借,圖書館界歷來有「公共借閱權」之爭。這里的「公共借閱權」是指著者因圖書館將其所著圖書借給讀者而獲得報酬的一種權利,它在西方國家發展很快,目前英美等國已開始在公共圖書館中推行該制度。但在我國,由於我國的經濟、文化還不夠發達,若採用「公共借閱權」制度將不利於知識的傳播,對於科學技術的進步也會產生消極影響,因此《著作權法》作了明確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這種作法是否合適,目前仍有爭議。
2、復制:復制是使信息得到廣泛傳播和利用的重要手段,它在《著作權法》中被定義為「指以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為」。但現代技術的發展,似乎為復制的內涵又賦予了新的意義,光碟刻錄、電子掃描,網上信息下載等新型方式都已被看作是復制的重要方式。雖然,在〖著作權法〗中明確規定,為學校課堂教學或科研,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或圖書館、檔案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皆屬於復制合理利用的范疇,但是由於新的復制方式及其復制對象的特殊性,促使我們不得不重新考慮一些問題。
首先,將原有的印刷品形式的作品數字化提供給用戶使用是否為合法行為,是否產生了新的作品,此點業界目前已基本有了結論即並未產生新作品,在「合理利用」范圍內的復制是合法的,但不得出版發行;其次,用戶通過INTERNET或區域網下載圖書館放在網上的信息,需徵得著作權人的許可還是可任意復制,這個問題與數字化作品的傳播方式的認定有密切關系,現在仍是一個爭論的焦點;第三,若用戶閱覽圖書館放在網上的信息,其暫存於隨機存儲器中的信息是否已構成復制行為,讀者是否有權對其進行各種形式的處理。因此,圖書館在開展復制服務過程中,如果處理不當就極易造成侵權,對此我們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3、數字化作品的網路傳播:近幾年來,計算機網路的迅速發展和全面普及也帶來了新的信息傳播方式:網路傳播。網路傳播這種方式,不但可以以更快的速度在更大的范圍內傳播文字信息,而且可以傳遞給用戶聲音、圖形、圖像和動畫等多媒體形式的信息,這使得圖書館利用網路來進行信息的傳播變得越來越普遍。將數字化作品進行網路傳播的表現形式有多種,常見的有電子資料庫的檢索、視頻點播、網路遠程教學等。
1)電子資料庫具有存貯量大、檢索方便、快捷,可以包含文字、聲音、圖像等多種信息的特點,從其問世以來就備受信息工作者的青睞,特別是WWW檢索方式的出現,普通用戶不需經過培訓也可便利地查到所需信息,因此大多數圖書館都引進或自建了各種各樣的資料庫並通過區域網或INTERNET網向用戶提供服務。
2)視頻點播是一種新興技術,通過視頻點播,用戶可以在遠端利用計算機或電視機的遠程遙控器,通過網路隨心所欲地從圖書館所收藏的大量視頻資料中獲取自己需要的視頻節目。此種方式是圖書館向用戶傳播視頻信息的重要方式。
3)網路遠程教育是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特別是計算機網路技術和多媒體技術的發展而產生的一種新型教育方式,人們可以在計算機網路的環境下,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實現「隨時、隨地的互動式」教學活動。圖書館是開展網路遠程教育的重要基地,大量的教學軟體和信息資源需要經過圖書館在網上傳播給讀者,以滿足他們的信息需求。
對於網路傳播這種方式,不論其表現形式如何,我們首先應該明確的都是將數字化作品通過計算機網路向公眾傳播是一種怎樣性質的行為,其次需確定的是這種行為是屬於一種合理使用作品的行為還是屬於著作權人的一項專有權利。對於第一個問題目前有兩種觀點。有些學者認為是「發行」行為,其理由是發行是指為滿足公眾的合理需求,通過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眾提供一定數量的作品復製件。而用戶從網路中下載一件作品時,只要數字化信息進入到用戶的RAM中,就可以穩定地在一定時間內或者永久地被再現原作品,也就構成了「復制」行為,從而構成了「發行」行為。另外有些學者則認為是類似「廣播」行為,理由是播放是指通過無線電波、有線電視手段傳播作品,而網路傳播作品和同有線電視傳輸作品在本質上並沒有區別,且將網路傳播看作公共傳播行為還可避免發行權窮竭原則的矛盾,無需擴張「發行」的定義。對於第二個問題,大多數人認為除了合理復制外,為讀者提供作品的持久性拷貝需經過版權人的授權,這類授權可以通過簽署許可協議的方式來明確,比如:限制允許訪問的范圍即只有在特定的地點或特定的域名范圍內才能訪問,訪問作品時按次收費,通過數字水印、電子簽名、密碼、CA(CertificationAuthority)認證技術等技術方式限制讀者對該作品的拷貝和傳播等。
4、信息咨詢服務:咨詢服務主要是代用戶詳盡地查找專題情報以及編制各種二次文獻及三次文獻的工作,是圖書館開展的一項深層次的服務工作。由於這些工作的開展都是建立在研究、加工、整理他人作品的基礎上,而其研究成果即所研究作品的也將部分或全部提供給用戶,因此,在這些工作的開展過程中都會涉及到知識產權。無論是手檢還是機檢方式,如果少量復制相關資料供用戶作教學、科研之用,應該屬於「合理使用」范圍,但若大量復制相關資料,特別是大量套錄資料庫內容供用戶作其它用途使用,則屬於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一般,圖書館在購買資料庫時,與出版商所簽定的合約中,對於合理使用資料庫的范圍都會作出一些明確規定,如用戶的性質、復制的方式、復制內容的范圍等,工作人員應留心這些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5、資源共享:近年來書刊價格的飛速上漲和信息的急驟膨脹,使越來越多的信息工作者認識到只有通過資源共享才能滿足用戶日益增長的信息需求,同時技術的發展也為圖書館間進行資源共享提供了可能,於是在圖書館間形成了各種各樣的聯盟,希望通過聯合訂購、館際互借、文獻傳遞等活動來滿足用戶的需求。這些做法雖然有利於信息的傳播,但也給知識產權保護帶來了一個問題即多個用戶可以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網路和數字技術使用同一份拷貝,這種做法將打破以往版權人及出版商獲取的利益與公眾獲得信息之間的平衡,有些出版商們開始擔心圖書館所購買的第一份拷貝是否將成為眾多用戶的最後一份拷貝。如何在現代技術環境下重新建立二者之間的平衡,既保護著作者的權益又兼顧公眾的利益已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三、信息產品的生產
1、編輯作品:按特定目的搜集信息並對其進行加工整理重新編排,形成新的作品一直是圖書館的一項重要工作,傳統的圖書館主要進行的是題錄、索引等檢索工具以及綜述等三次文獻的編制、專題材料的匯編等以紙質為載體的工作,而現在計算機的普及、資料庫技術的成熟以及信息數字化工作的簡化,促使越來越多的圖書館開始涉足資料庫、多媒體作品的生產,譬如,建立館藏書目資料庫、聯合目錄資料庫、各種類型的導航庫、多媒體形式的專題資料庫等。
在這方面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問題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編輯作品是否具有著作權,如何保護自建資料庫、多媒體作品的著作權,另一類是在製作過程中使用他人的作品作為素材,是否需要得到著作權人的許可,是否會構成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由於傳統的印刷型匯編作品受著作權保護基本已得到公認,因此這兩類問題的焦點實際上是集中在資料庫和多媒體這兩種作品上。
對於資料庫能否作為編輯作品加以著作權保護目前仍有爭議。資料庫是一種以系統、有序的方式對數據或其它材料進行編排,並通過電子方式表現的獨立作品或信息的集合,按照我國的〖著作權法〗和有關的國際公約條例,可以當作匯編作品看待。但由於資料庫的內容極易被其它人復制,並可根據需要再進行摘取、重新編排,形成新的資料庫,人們很難辨別它是否通過內容選擇或編排而構成智力創作,由此引發了是否受著作權保護的爭議也就在所難免。
多媒體作品是一種通過採用數字技術,將文字、數據、聲音、圖像等多種媒體信息同時或交替表達的信息的集合,它通常表現為二類或多類作品的集合。關於這類作品的性質現在有兩種觀點,一種是當作匯編作品看待,因為多媒體作品雖然創造了一種新的表現形式,但它並沒有改變匯輯作品的屬性。一種認為不能簡單地當作匯編作品看待,而應當象電影作品一樣,單獨規定為一類作品加以保護,理由是多媒體作品的製作是可以說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經過選材、構思、用多媒體製作軟體按總體設計方案進行腳本、繪畫、聲音的創作、合成、調試最後形成可播放的產品,與電影作品的製作相似,既然電影作品可以單獨作為一種作品,多媒體作品也可以單獨作為一種作品。不論多媒體作品的性質如何,多媒體作品應受到著作權保護是顯而易見的。
按照各國現行的〖著作權法〗規定人們在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並向其支付報酬,因此不論是資料庫還是多媒體作品,都面臨一個問題:如何才能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採用他的作品作為素材進行製作。資料庫、多媒體作品在製作過程中往往採用了大量的具有著作權的原始作品,如果要先找到這些著作權人並徵得他們的許可,然後逐一償付其使用費,對任何一個製作單位而言,都是一個需耗費大量時間、人力、物力的事情,在現實中是也難以行得通的。這種情況下有些國家就提出了成立專門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處理資料庫、多媒體作品製作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原始素材問題,但這只能解決能夠付費的問題,如果著作權人要求付高額使用費,如何協調好權利人和製作者之間的關系,這類機構恐怕還無能為力。
2、計算機軟體的生產:信息管理的自動化離不開計算機軟體,圖書館作為計算機軟體使用者的同時常常也是計算機軟體的開發者。在傳統的〖版權法〗中,計算機軟體是作為作品來加以保護,但由於計算機軟體本身的特殊性,我國在1991年6月又特別頒布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因此在我國,計算機軟體在知識產權方面的保護將涉及《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著作權法》和《商標法》,另外,有些學者認為計算機軟體還應受到〖專利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目前計算機軟體保護適應法律的主流仍是〖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按照〖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這兩部法規目前還只能保護軟體作品的表達,即計算機程序的源代碼、目標代碼、固化在只讀存儲器中的程序都受二者的保護,而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概念、發現、原理、演算法、處理過程和運行方法則不在保護范圍之列。這就給製作者們帶來一些問題,計算機軟體雖是以程序和文檔的形式表達並通過它們來實現某種功能,但整個作品的核心是製作者的創造性構思,他們通過合理組織數據結構,優化處理流程和演算法等手段來實現軟體的高價值,而一但有人利用著作者的構思,再獨立開發出與其作品極其相似的軟體,或者採用特殊的方法,修改一下軟體中變數名、函數名或過程名,調整無關緊要的流程運算順序,則會呈現不同的表現形式,因而可以冠冕堂皇地受到法律的合法保護。另外,計算軟體極易復制且復製成本非常低廉也容易導致非法盜版的現象嚴重。對於這些問題,現在製作者們還只能通過採用一些特殊的加密措施對產品加以保護,從法律的角度如何有效的保護製作者們的權益目前還是一個難題,尚需進一步研究。
四、組織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
這方面主要涉及的職務作品與非職務作品的劃分以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問題。現行《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職務作品在下列兩種情況下,作者只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它權利如發表權、修改權、使用和獲得報酬權等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否則著作權由作者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只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由於在我國,除職工個人發表的文章外,圖書館的信息產品生產一般是信息工作人員作為本職工作的一部分,在工作時間,利用單位的設備去完成的,因此這類作品應屬職務作品,作者可以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它權利則應由圖書館或委託圖書館生產產品的個人或單位所有。現在有很多單位為了避免在產權上發生糾紛,保護其所屬單位的知識產權,協調職工及其所屬單位的利益關系,已採取了一些措施,如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單位保護知識產權的規定,或在簽定用人合同時,作為合同的一部分,明確規定職工與單位的責、權、利關系。
五、結束語
1、實際上圖書館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遠遠不只上面所探討的那些問題,像商標、網站域名等也越來越受到業界的關注,由此也可看出,今後圖書館所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將會越來越紛繁復雜。這就要求我們信息工作者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同時,要密切關注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的立法動向,遵循合理使用原則,正確處理產權人和用戶之間的關系,注意教育和引導用戶合理使用圖書館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減少或避免侵權行為的發生。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身的權益。
2、在印刷媒體環境中,圖書館基本上可依據現行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及其所保障的合理使用原則來滿足用戶的各種信息需求。然而,隨著信息資料由印刷媒體向數字化媒體的轉化,隨著加工、儲存、傳播和利用信息手段的更新和發展,原有的法律、法規已不能完全適應技術發展的需要,因此調整和完善傳統的知識產權體系的工作已迫在眉睫。目前已有很多國家在修改原有法律或制定新的法律、法規以適應信息社會的需要,信息工作人員也應與法律工作者一起密切關注國際知識產權立法及實踐的動向,為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並逐步實現與國際貫例接軌,實現高水平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出謀劃策。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JTXU200705010.htm
C. 圖書館是不尊重知識產權的存在嗎
對於學生和收入較低的人群,圖書館能夠提供滿足其讀書的需求,讓人們可以免費或者以極低的費用看到想看的書。這些人在工作後,有能力購買自己喜歡的圖書時,可以成為潛在的消費群體。這種現象應該較普遍的存在,例如類似金庸這樣的著作,很多都是看過後還會買來重溫的。
另外,圖書館要保證品種的足夠,所以復本量是有限的,一般2-5本,暢銷書也就10本左右,那麼一些熱門書往往很難碰到,隨時就被借走,所以對於這樣的暢銷書,人們想看到圖書的迫切性還是不會因為圖書館里有而一等再等。
再者,對於一些讀者面很窄的專業書來說,圖書館往往是出版社重要的銷售渠道,給這些銷量很少的圖書一個向更多人展示的機會,那麼增加了銷量和讀者群,作者自然也是歡迎的。
從出版社的角度看,圖書館真的是個很好的存在,無論是借書還是買書,只要人們看書就好。中國人的閱讀習慣還是需要更快的提高的。
圖書館數量的增加以及圖書館館藏品種的增加,是對盜版最好的打擊。如果你買盜版書,不如去圖書館看正版書!
所以,從以上分析來看,圖書館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利大於弊。
D. 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定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高等學校開展知識產權管理的通用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具備科研職能的高等學校,其他教育組織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19000-2008 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
3術語和定義
GB/T 19000-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高等學校 high ecation institution
按照國家規定的設置標准和審批程序批准舉辦,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及職業高中畢業生為主要培養對象,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
3.2 知識產權 intellectual property
自然人或法人對其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地理標志權、植物新品種權、未披露的信息專有權等。
3.3 教職員工faculty and staff
高等學校任職的教師、職員、臨時聘用人員、實習人員,以高等學校名義從事科研活動的博士後、訪問學者和進修人員等。
3.4 學生 student
被學校依法錄取、具有學籍的受教育者。
3.5 項目project
由一組有起止日期的、協調和受控的活動組成的獨特過程,該過程要達到符合包括時間、成本和資源約束條件在內的規定要求的目標。
[GB/T19000-2008,術語和定義3.4.3〕
注1:單個項目可作為一個較大項目結構中的組成部分。
注2:在一些項目中,隨著項目的進展,其目標才逐漸清晰,產品特性逐步確定。
3.6 科研項目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project
由高等學校及相關組織承擔,在一定時間周期內進行科學與技術研究開發活動所實施的項目。
3.7 項目組project team
完成科研項目的組織形式,是隸屬於高等學校的、相對獨立地開展研究開發活動的科研單元。
4知識產權文件管理
4.1文件類型
知識產權文件包括:
a) 知識產權管理職責、機構設置等相關文件;
b) 人力資源、基礎設施、財務資源、信息資源管理過程中的知識產權文件;
c) 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管理文件;
d) 實施知識產權管理文件形成的記錄;
e) 知識產權相關的外來文件。
注1:上述各類文件的存在媒介可以是紙質文檔,也可以是電子文檔或聲像資料。
注2:外來文件包括法律法規、行政決定、司法判決、律師函件等。
4.2文件控制
知識產權文件是高等學校實施知識產權管理的依據,應確保:
a) 發布前需經過審核和批准;
b) 文件內容表述明確、完整,保管方式和保管期限明確;
c) 外來文件保存完整;
d) 建立、保持和維護知識產權記錄文件;
e) 按文件類別、秘密級別進行管理,易於識別、取用和閱讀;
f) 因特定目的需要保留的失效文件,應予以標記。
5管理職責
5.1校長
校長(或院長)是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以下職責:
a) 批准和發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目標,實現知識產權資產保值增值;
b) 批准和發布知識產權政策;
c) 組織最高決策機構決定知識產權重大事務;
d) 明確知識產權管理職責和許可權,確保有效溝通;
e) 確保知識產權管理的保障條件和資源配備。
5.2管理委員會
成立由最高管理層、學科專家、管理和運營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知識產權管理事務,承擔以下職責:
a) 擬定與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相適應的知識產權長期、中期和短期目標;
b) 審核知識產權政策;
c) 審核知識產權工作規劃並監督執行;
d) 協調知識產權管理各相關部門的關系;
e) 形成知識產權重大事務決策方案;
f) 審核知識產權重大資產處置方案。
5.3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營機構
5.3.1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並承擔以下職責:
a) 知識產權相關政策文件的擬訂和組織實施;
b) 建立知識產權績效評價體系;
c) 知識產權工作規劃的擬訂和組織實施;
d) 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培訓;
e)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遴選、協調、監督、考核;
f) 知識產權日常管理。
5.3.2知識產權運營機構
建立知識產權運營機構,配備專職人員,並承擔以下職責:
a) 建立知識產權資產統計、分析體系;
b) 建立知識產權資產評價體系;
c) 提出重大知識產權資產處置方案;
d) 參與重大項目的知識產權布局;
e) 知識產權運營的日常工作。
註: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可合並設置。
5.4知識產權服務支撐機構
建立知識產權服務支撐機構,配備專職人員,並承擔以下職責:
a) 為建立、實施與運行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供服務支撐,受管理委員會、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委託承擔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檢查、監督工作並提出改進措施的建議;
b) 為管理委員會、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營機構提供服務支撐;
c) 負責建設、維護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平台;
d) 建立信息收集渠道,負責知識產權信息及其他數據文獻資源分類、加工;
e) 為重要科研項目提供全過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
f) 日常專利檢索、專利分析;
g) 組織知識產權信息利用培訓及推廣。
註:知識產權服務支撐機構宜設置在圖書館等高等學校負責信息服務的組織。
5.5知識產權專員
各院系、科研機構設立知識產權專員,承擔本部門以下職責:
a) 知識產權計劃擬訂和組織實施;
b) 知識產權培訓;
c) 知識產權日常管理。
註:科研機構包括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以及校設科研機構、研究中心等。
5.6知識產權專家和顧問
建立知識產權專家庫,聘請校內外專業人員擔任專家。根據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營需要,可聘請知識產權專家或機構,協助開展重大知識產權事務。
6資源管理
6.1人力資源
6.1.1人事合同
人事合同中應明確知識產權內容,包括:
a) 通過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等方式對教職員工進行管理,約定知識產權權屬、保密條款;
b) 明確發明創造人員享有的權利和負有的義務,明確教職員工造成知識產權損失的責任;
c) 對新入職教職員工進行適當的知識產權背景調查,形成記錄;對於與知識產權關系密切的崗位,應要求新入職教職員工簽署知識產權聲明文件;
d) 對離職、退休的教職員工進行知識產權事項提醒;涉及核心知識產權的教職員工離職、退休時,應簽署知識產權協議,進一步明確約定知識產權歸屬和保密責任。
6.1.2激勵與評價
建立知識產權激勵與評價機制,將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情況作為職稱評定、崗位管理、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杜絕抄襲剽竊他人著作權等學術不端行為。
6.1.3教育培訓
組織開展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a) 制定知識產權教育培訓計劃;
b) 組織對教職員工的知識產權培訓;
c) 組織對學生的知識產權培訓,避免出現侵犯知識產權特別是著作權的情況;
d) 組織對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營人員、知識產權服務支撐機構人員、知識產權專員等的培訓;
e) 對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的科研人員進行知識產權培訓。
f) 可面向學生開設知識產權課程。
註:重大科研項目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
6.2基礎設施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資源配備和基礎設施的知識產權管理,包括:
a) 建立知識產權管理信息化系統;
b) 根據需要配備軟硬體設備、教室、辦公場所、實驗室、研究室相關資源,保障知識產權工作的運行;
c) 采購實驗設備、用品、耗材、軟體時明確知識產權條款,處理實驗用過物品時進行相應的知識產權檢查,避免侵犯知識產權;
d) 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時,應保護用戶身份信息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和科學數據,明確用戶在發表著作、論文等成果時標注利用科研設施儀器情況的要求;
e) 明確可能造成泄密的設備,規定使用目的、人員和方式;明確涉密區域,規定參訪人員活動范圍等。
6.3財務資源
6.3.1知識產權經常性預算費用
設立知識產權經常性預算費用,可用於;
a) 知識產權申請、注冊、登記、維持;
b) 知識產權檢索、分析、評估、運營、訴訟;
c) 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營機構運行;
d) 知識產權管理信息化;
e) 知識產權激勵;
f) 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
g) 其他知識產權工作。
6.3.2科研項目管理的知識產權費用
統籌建立科研項目的知識產權資金保障機制,作為科研項目管理的知識產權費用,可用於:
a) 知識產權申請、注冊、登記、維持;
b) 知識產權檢索、分析、評估、運營、訴訟;
c) 對科研項目中承擔知識產權主要職責的人員的獎勵;
d) 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
e) 其他知識產權工作。
6.4信息資源
加強信息資源知識產權管理:
a) 利用國內外知識產權資料庫、圖書館及其他數據文獻資源,建立信息收集渠道,及時獲取知識產權信息;
b) 對知識產權信息進行分類篩選和分析加工,並加以有效利用;
c) 建立信息披露的知識產權審查機制,避免網站出現侵犯著作權情況;
d) 明確涉密信息,規定保密等級、期限和傳遞、保存、銷毀的要求。
7知識產權全過程管理
7.1自然科學類科研項目管理
7.1.1選題
選題階段的知識產權管理包括:
a) 建立信息收集渠道,獲取擬研究選題的知識產權信息;
b) 對信息進行分類篩選和分析加工,把握技術發展趨勢,確定研究方向和重點。
7.1.2立項
立項階段的知識產權管理包括:
a) 進行專利信息、文獻情報分析,確定研究技術路線,提高項目技術起點;
b) 識別項目知識產權需求,確定知識產權目標;
c) 在簽訂項目合同時,明確知識產權歸屬、使用、處置、收益分配等條款;
d) 對項目組人員進行培訓,必要時可與項目組人員簽訂知識產權協議,明確保密條款;
e) 重大科研項目應明確專人負責專利信息、文獻情報分析工作。
7.1.3實施
實施階段的知識產權管理包括:
a) 跟蹤項目研究領域的專利信息、文獻情報,適時調整項目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
b) 進行知識產權風險評估,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c) 及時建立、保持和維護研發過程中知識產權記錄文件;
d) 項目組成員在發布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之前,應經項目組負責人審查;
e) 使用其他單位管理的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時,應約定保護身份信息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和科學數據等的要求;
f) 及時評估研究成果,確定保護方式,適時形成知識產權;對於有重大市場前景的科研項目,應以運用為導向,做好專利布局、商業秘密保護等。
7.1.4結題
結題階段的知識產權管理包括:
a) 提交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清單,包括但不限於專利、文字作品、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植物新品種、計算機軟體、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
b) 對照項目知識產權目標和需求,評價項目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完成情況;
c) 提出知識產權運用建議。
7.2人文社會科學類科研項目管理
加強人文社會科學類科研項目管理,特別是創作過程中產生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管理:
a)立項前應進行檢索,避免重復選題、同題創作;
b)在簽訂項目合同時,應簽訂著作權歸屬協議或在合同中專設著作權部分,明確約定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署名,著作權的行使,對作品的使用與處置、收益分配,涉及著作權侵權時的訴訟、仲裁解決途徑等;
c)對項目組人員進行培訓,並與項目組人員簽訂職務作品著作權協議,約定作品的權利歸屬;必要時應採取保密措施,避免擅自先期發表、許可、轉讓等;
d)創作完成時提交項目成果,包括但不限於論文、著作、教材、課件、劇本、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等。
7.3知識產權運用
7.3.1分級管理
應加強知識產權分級管理,並形成記錄:
a) 基於知識產權價值分析,建立分級管理機制;
b) 知識產權運營機構結合項目組和專家建議,從法律、技術、市場維度對知識產權進行價值分析,形成知識產權分級清單,必要時可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c) 根據分級清單,確定不同級別的知識產權處置與狀態控製程序,強化知識產權合理運用。
7.3.2策劃推廣
應加強知識產權策劃推廣,並形成記錄:
a) 基於分級清單,對於有轉化前景的知識產權,評估應用前景,包括潛在用戶、市場價值、投資規模等;評估轉化過程中的風險,包括權利穩定性、市場風險等;
b) 根據應用前景和風險的評估結果,綜合考慮投資主體、權利人的利益,制定轉化策略;
c) 建立合理的知識產權運用收益的分配機制,有條件的單位可激勵在運用過程中具有實質性貢獻的知識產權運營人員;
d) 通過展示、推介、談判等建立與潛在用戶的合作關系;
e) 結合市場需求,進行知識產權組合,與相關企業或產業對接。
7.3.3許可和轉讓
在知識產權許可或轉讓時,應遵循下列要求:
a) 許可或轉讓前確認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態及權利歸屬,確保相關知識產權的有效性;
b) 調查被許可方或受讓方的實施意願,防止惡意申請許可與購買行為;
c) 許可或轉讓應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必要時可委託第三方機構參與;
d) 監控許可或轉讓過程,包括合同的簽署、備案、變更、執行、中止與終止,以及知識產權權屬的變更等,預防與控制交易風險。
7.3.4作價入股
在利用知識產權作價入股時,應遵循下列要求:
a) 調查合作方的經濟實力、管理水平、生產能力、技術能力、營銷能力等實施能力;
b) 對知識產權進行價值評估;
c) 明確受益方式和分配比例。
7.4重點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
應加強重點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並形成記錄:
a) 規范校名、校標、校徽、域名及服務標記的使用,需要申請商標保護的,及時進行注冊;
b) 規范著作權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的統計機制,加強學位論文和畢業設計的查重檢測工作,明確教職員工和學生在發表論文時標注主要參考文獻、利用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情況的要求;
c) 對合同中有關知識產權條款進行審查;
d) 對檢索與分析、申請、訴訟、管理咨詢等知識產權對外委託業務應簽訂書面合同,並約定保密等內容;
e) 明確參與知識產權聯盟、協同創新組織等情況下知識產權歸屬、許可轉讓及利益分配、後續改進的權益歸屬等事項;
f) 及時發現和監控知識產權風險,制定有效的風險規避方案,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g) 及時跟蹤和調查相關知識產權被侵權的情況,建立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適時通過行政和司法途徑主動維權,有效保護自身知識產權。
8評價和改進
8.1績效評價
將知識產權工作納入高等學校和校屬各院系、各科研機構年度績效考核的評價。
8.2檢查監督和改進
建立檢查、監督機制,確保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效;根據知識產權目標以及檢查、分析的結果,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
E. 我自己在網上下載資料用於自己學習之用,請問有沒有違反什麼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或法條真誠的希望得到
不違反啊
《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了12種合理使用的情形,如下:
1、 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 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 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 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5、 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作者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 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他人已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7、 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 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9、 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10、 對設置或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11、 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得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國內發行。
12、 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你這個屬於第一種情況。
F. 怎麼查找圖書館 專利
只有收集到全部的專利期刊才能查到你想要的,你這種查詢很費時,是二十年前的做法。
現在人家都在網上查輸入關鍵詞就找到了。也許你在圖書館找一天還找不到。
建議你使用網路查找。
G. 如何報讀廣州圖書館管理員培訓
可以留意相關的招聘公告,去應聘就可以了,圖書館不是一定要招收圖書館專業的。
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信息與通訊產業蓬勃發展的21世紀,圖書館所處的信息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傳統圖書館開始向網路圖書館轉型。圖書館工作者的工作方式也由傳統的手工操作轉向計算機操作,而且網路環境下用戶的需求呈現出差異性和個性化的特徵。這就要求圖書館人員應加強多方面的素質修煉,以應對新的形勢,滿足讀者多樣化的需求。
一、提高政治素質
圖書館是對文獻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存貯、傳遞和開發,並為社會提供可利用的科學文化教育和信息的服務機構,而圖書館理員要充當這些文獻信息的「知識導航者」,要在龐大的信息流中篩選信息,要在讀者和信息資源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當今世界信息龐雜,良莠不齊,要求圖書館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要給讀者引進和推薦低級庸俗、不健康的或反社會主義的報刊、書籍。為此,作為圖書館理員應主動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及時了解國家的大政方
針政策,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提升業務能力
圖書館的工作人員,應當是信息專家或信息工程師,是信息系統的建設者,也是(信息)使用者的向導和顧問。圖書館的各項工作已經從傳統的檢索管理和服務模式向館藏資源數字化、管理和服務計算機化、網路化的方向發展,這對圖書館員的業務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要熟練掌握和運用信息技術。網上信息資源是由各種專業性、綜合性很強的多種資料庫組成,圖書管理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它包括綜合知識與技能;必須擁有計算機、資料庫、網路方面的知識和技能,了解網路知識,熟悉各種網路檢索工具;懂得常用的聯機專業資料庫和光碟資料庫的檢索語言和結構;懂得修改圖書館的聯機目錄查詢,能利用遠程登陸檢索其它圖書館目錄等等。 2.要有較強信息處理能力。圖書管理員應該具有快速、准確地採集、加工、整理信息的能力,比較熟練地操作計算機的能力,運用計算機進行信息處理的能力。
3.要有敏銳的判斷能力。能充分利用網路,有效的應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敏銳地捕捉、收集、加工最前沿的最新教育思想、教育理論和方法,教育經驗和教育成果等信息,有目的地、主動地,快、准、全、新地給學校領導和教師提供有用信息,更好的為學校教學和教科研服務。
4.要有駕馭語言的能力。圖書館館藏的外文資料也日益增多,尤其是互聯網技術的使用,要求圖書管理員應具有一定的駕馭語言的能力,包括網路語言和英語的應用能力。只有這樣,才能順利地對網上信息進行分類標引,准確地辨別信息的價值,並知曉到什麼地方,以何種檢索手段獲取所需信息。
5.不斷加強培訓學習。目前,基層圖書管理員中相當一部分人缺少圖書管理的專業知識,且專職的少,兼職的多。因此圖書管理人員應積極主動的不斷加強培訓和學習,館領導要採取切實措施,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靈活多樣的繼續教育,爭取使每一位館員都有機會參加適合自己的繼續教育。
三、強化道德素修養
「確立職業觀念,履行社會職責。適應時代需求,勇於開拓創新。真誠服務讀者,文明熱情便捷。維護讀者權益,保守讀者秘密。尊重知識產權,促進信息傳播。愛護文獻資源,規范職業行為。努力鑽研業務,提高專業素養。發揚團隊精神,樹立職業形象。實踐館際合作,推進資源共享。拓展社會協作,共建社會文明。」這是2002年中國圖書館學會通過的圖書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准則,為加強圖書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提供了准繩。
1.熱愛本職工作。在當今功利色彩濃厚的社會背景下,從事圖書館行業的人往往不具備敬業精神,懶於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從職業道德來說,基層圖書情報人員應該首先認識到圖書館事業在提高整
個中華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特別是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圖書館事業當做崇高的事業,堅定地樹立起敬業樂業精神,從而加強自己對本職工作的高度責任感和事業心。
2.樹立服務意識。服務是圖書館的基本職能,也是最根本的職能。圖書館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讀者至上,全心全意為讀者服務的宗旨」,首先能快速、准確地找到讀者需要的信息資料, 並且能推薦相關的最新信息資源。其次,還要動態地了解讀者需求,建立讀者信息資源反饋體系,及時更新最新信息,更好地為讀者服務,知讀者需求,解讀者所急。第三,也可以結合各單位的具體特點定期開展各種有關資料庫及網上資源檢索和使用方面的講座,使讀者較快地掌握最新信息。
3.具有奉獻精神。圖書館的日常實際工作就是為讀者找書,給別人充電,犧牲自我,服務他人的一項工作,圖書館員只有具有奉獻和敬業精神,外借才能做到一個「勤」字,閱覽才能做到一個「靜」字,咨詢才能做到一個「實」字,古籍整理才能做到一個「細」字。 四、增強法律意識
圖書管理員必須熟悉和掌握與信息服務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有關著作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法律。圖書館員是信息的管理者和傳播者,必須要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意識,以確保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資源,又不違背知識產權法。必須具有信息保密意識,在信息
產品的提供中,必須保護商業秘密,保護個人隱私,做到所提供的信息客觀、公正、合理、合法。必須加強信息安全意識,對於需要傳播的信息進行分級管理,加強網路安全保護,從制度和技術上保證信息正確、有效、安全暢通,以純潔圖書館的信息環境,只有這樣才能在信息服務中,遵紀守法,成為一名合格的信息經紀人。
H. 我想自學知識產權法,有什麼好的方法
你應該是讀理工科的吧,讀理工科懂知識產權很有前途。
1.條文一定要看,但不能只看條文,應為光看條文理解不了裡面的制度,只能了解表面。
2.最好是看教材,但是知識產權是法學一個具體法律部門,如果直接看知識產權的教材可能會很多法律術語不懂,如果有時間的話最好先看看《法理學》,如果沒時間的話就直接看知識產權教材吧,有不懂的再去查資料,但這樣可能會理解的不深。因為知識產權屬於民法的一個分支,如果想要更深入的理解知識產權,也可以看看《民法》教材,但是《民法》教材都是大塊頭,一般都近千頁,要看完很有挑戰。
3.至於看什麼教材,我覺得教材其實都大同小異,如果僅僅是了解的話就挑一下薄的看,作為專門的法律學習,我推薦看法律出版社出的黃色封皮的那一套書,各個法都寫得不錯。還有北京大學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一起出版那套紅色封皮的教材也不錯。
4.看案例有助於理解,圖書館一般都有案例書,借來看看就行看那種有評論的那種。例外,關於知識產權的網站,可以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網站,專業的學術網站有中國知識產權研究網、馮曉青知識產權網。(不過這些學術網站可能太過專業了,但裡面也有一些案例和知識產權動態,有空也可以看)
總結:主要看教材,輔之以案例書和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