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增值稅稅務知識
關於小規模企業與一般企業所交增值稅的不同之處,你可以看看200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稅法》這本書,上面講得很細。關於納稅申報,書店裡這方面的書也很多。但是具體交稅的過程和細節,理論和實務總是很大不同。
建議是:一、可以買本稅收代理實務方面的書先看看,掌握基本的內容。
二、咨詢公司原來的老會計或是打電話到公司平時的繳稅地點,詢問具體的繳稅流程和應該注意的環節。
B. 給企業培訓增值稅政策講什麼內容
給企業培訓增值稅政策,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修訂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內施細則、調整增值稅一般納容稅人管理有關事項、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以及四個附件、全面營業稅改增值稅出台的補充規定和行業規定等。
C. 有關增值稅的所有知識點
增值稅就是說要對商品增值的部分上稅 一般納稅人的征稅點為17% 買商品原材料等的時候會有進項稅 賣商品的時候會有銷項稅 進項稅的可以抵扣的 一般納稅人的納稅額為銷項稅減進項稅
D. 增值稅很復雜,如何梳理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是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用當期銷項稅額抵減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為當期應納稅額。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納稅人支付的所有進項稅額都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增值稅「鏈條」上,銷項和進項應當存在著對應關系,一旦抵扣「鏈條」中斷,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進項稅額也就不能從納稅人的銷項稅額中抵扣。本期文章將為大家梳理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的要點知識,以期對讀者有所助益。
一、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概念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進項稅額是納稅人在抵扣前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其有三個方面的意義:
(1)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必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產生進項稅額的行為必須是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3)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是指支付給銷貨方、應稅勞務和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提供方,或者購買方自己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二、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情形
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用當期銷項稅額抵減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為當期應納稅額。因此清晰掌握哪些進項稅額准予抵扣,哪些不準予抵扣成為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關鍵因素。在准予抵扣的情形中,主要分為憑票抵扣稅額和計算抵扣稅額,憑票抵扣又分為當期抵扣和分期抵扣,計算抵扣主要是針對收購農產品而言。
(一)一般情形下——憑票抵扣
購進方的進項稅額一般由銷售方的銷項稅額對應構成。故進項稅額在正常情況下是: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全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以按照註明的增值稅額進行抵扣。未全部取得的,採取《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進行抵扣。
(4)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提示: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需要當月進行認證或勾選,認證相符或確認勾選的,應在次月申報期進行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需要進行「先比對後抵扣」,稽核比對結果為相符的,應於稽核比對相符的當月申報期內進行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
E. 有關增值稅的知識
一、 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義務人。
二、課稅對象:
增值稅的課稅對象為增值額。
三、 增值稅稅率:
(一)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二)項、(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 糧食、食用植物油;
2、 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 圖書、報紙、雜志;
4、 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 農業產品、金屬礦及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從1994年5月1日)起執行。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 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四、 增值稅徵收率
(一)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徵收率為4%;
(二)其他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徵收率為6%。
五、 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
1、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3、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是指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以及購進農業產品按13%扣除率、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和銷售貨物所支付運輸費用准予按7%扣除率(購、銷免稅貨物除外)、使用廢舊物資的生產企業購入廢舊物資購入金額的10%扣除率進行抵扣的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二)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六、增值稅起征點
自2004年1月1日起全省增值稅起征點統一調整為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200元。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僅限於個人。
七、增值稅主要優惠政策
1、 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的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2、 福利企業增值稅先征後退;
3、 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林業綜合利用、水泥綜合利用)先征後退;
4、 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免稅;
5、 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免稅;
6、 農村電網維護費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