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機關工委與組織部有什麼區別
1、機關工委全稱是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在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分別設立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領導直屬機關黨的工作。
2、組織部是各級黨委主管人事、黨建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是黨委在黨的組織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參謀。
3、兩者行政級別不同。以縣級為例,縣委組織部部長都兼任縣委常委,行政級別為副縣級;縣直機關工委書記為正科級。
3、隸屬部門不同。組織部是各級黨委的組成部門,與黨委辦公室、紀律監察委員會、宣傳部、統戰部並列;機關工委一般隸屬黨委辦公室序列,屬於黨委辦公室的系統單位。
4、職責不同。以市級為例:
市委組織部的職責主要有
(1)、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有關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擬訂本市組織、幹部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2)、調查掌握市屬各級黨組織、黨員狀況,指導基層組織做好黨員管理、教育工作,發展黨的隊伍,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活力。
(3)、承辦基層黨委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呈批手續和委員增補批復手續,辦理呈批黨組織的設置,協助市委做好召開黨代會的組織籌備和出席上一級黨代會代表的醞釀選舉工作,指導和協助基層黨委開好黨代會。
(4)、適應新形勢,加強農村、學校、非公經濟和社區黨建等工作,不斷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
(5)、及時了解和掌握市屬各單位執行黨的幹部政策情況,不斷深化幹部制度改革,總結推廣改革經驗。
(6)、負責對市、街和市直部委辦局、公司後備幹部的考察了解,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健全後備幹部制度。
(7)、了解掌握全市各單位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委有關老幹部政策的情況,指導並協助有關單位做好乾部離退休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黨員黨籍、黨齡的審查落實和黨員不服黨組織勸退、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等方面問題的處理。
市直機關工委的主要職責有
(1)、負責對市直屬各單位黨的建設工作進行規劃和分類指導;指導全市區、縣(市)直機關黨工委的業務工作。
(2)、指導市直屬各單位各級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3)、指導市直屬各單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負責組織處級幹部的政治理論培訓。
(4)、指導市直屬各單位機關黨組織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機關思想作風建設。
(5)、指導各區、縣(市)直機關工委業務工作。

(1)機關工委2019黨組織書記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機關工作委、黨組和機關黨委三者的關系。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機關工委、黨組和機關黨委都是機關黨的工作機構,工作職責各有不同。
機關工委是黨的委員會的派出機構,負責領導直屬機關黨的工作;
部門黨組是黨的委員會批准設立在國家機關和其他非黨組織中的領導機構,負責指導和監督本部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組織工作;
機關黨委是機關黨的基層組織,是本部門機關黨的工作的具體辦事機構。
機關工委和部門黨組二者不存在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都對派出和批准其成立的黨的委員會負責,在上級黨委的領導下,在機關黨的工作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
機關工委與同級黨委和國家機關中的機關黨委的關系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機關工委主要通過宏觀規劃、指導、監督、檢查督導工作來實現對機關黨委的領導。
黨組是各部門的領導核心,但不是一級黨組織,同本部門機關黨委的關系是指導與被指導關系,而不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但由於黨組與機關黨委同在一個單位,其對機關黨委的指導往往具有直接性。
『貳』 機關工委書記是干什麼的
黨工委是指黨的派出代表機關(黨工委),是指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為了加強對同級黨和國家機關或某行業(系統)、某地區的領導而派出的領導機構。
許可權:
黨的派出代表機關在派出它的黨的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權由派出它的黨的委員會根據需要確定。不同類型的派出代表機關的職權可以不同,如地區委員會領導本地區的全面工作,而機關工作委員會主要是負責本機關黨的工作。
黨的派出代表機關一般不能召開黨的代表大會或黨的代表會議,其領導成員由派出它的黨的委員會任命。

直工委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制訂政府直屬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指導政府直屬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的工作,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二)指導政府直屬機關黨組織、黨員和幹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抓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黨務幹部的培訓工作。
(三)指導政府直屬機關黨組織做好黨員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創建文明單位活動。
(四)指導政府直屬機關黨組織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的監督,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政府直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定期了解黨員和群眾對政府直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黨委、黨委組織部反映情況和問題。
『叄』 上級黨組織對黨支部書記的培訓有哪些要求
1、 黨支部書記培訓納入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對新任黨支部書記應當進行任職培訓。
2、 中央組織部組織開展黨支部書記示範培訓,地方、行業、系統一般根據黨組織隸屬關系,分層分類開展黨支部書記全員輪訓。
3、 黨支部書記每年應當至少參加1次縣級以上黨組織舉辦的集中輪訓。
4、 注意統籌安排,防止頻繁參訓,確保黨支部書記做好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