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整治非法辦學行為
關於進一步開展規范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行為清理整治非法辦學專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民辦教育機構的辦學(辦園)行為,清理整治非法辦學(辦園),營造民辦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特別是確保民辦教育機構師生的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規范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行為清理整治非法辦學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大政辦發〔2012〕165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進一步規范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辦園)行為、清理整治非法辦學(辦園)專項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導,按照大連市要求,加大查處違規辦學(辦園)行為、清理整治非法辦學(辦園)工作力度。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建立各部門協調配合、聯合執法的長效工作機制,努力構建公平、有序、和諧、安全的教育環境,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規范辦學(辦園)行為,保障師生安全,實現我市民辦教育規范、有序、良性發展。
二、工作內容
(一)清理整治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的民辦學校(含民辦幼兒園)或其他的民辦教育機構,依法取締非法舉辦的民辦教育機構(含民辦幼兒園),採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確保師生安全。
(二)排查整治經教育部門審核批准設立的民辦教育機構(含民辦幼兒園)存在的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確保師生安全。
三、工作步驟及責任分工
(一)動員部署
1.召開全市規范管理和清理整治民辦教育機構專題會議,進行工作部署。
2.各有關單位要明確此次專項行動的目的和要求,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定具體落實的工作方案。
(二)排查摸底階段(6月1日—6月20日)
1.排查內容:排查在我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民辦教育機構(含民辦幼兒園),是否依法審批建立,是否依法辦學(辦園),安全管理是否規范,環境、設施是否安全,責任、措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同時,要建立轄區民辦教育機構登記台帳和檢查記錄台帳。
2.責任部門與職責分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落實辦學單位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負責組織人員對本區域內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展開全面調查,摸清底數,排查本區域內的有證和無證辦學(辦園)行為及其存在的安全隱患,並將排查情況進行分類,上報給教育局和相關執法單位及其職能部門。
市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排查民辦學校(幼兒園)在周邊環境、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隱患,辦學(辦園)場所情況,其房屋質量和資質情況,及存在的安全隱患,消防安全情況是否合格,並對排查情況匯總形成安全隱患整改台帳。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排查民辦學校(幼兒園)違法開辦食堂或違規提供飲食、飲水導致在食品衛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並制定整改台帳。
市衛計局負責排查民辦學校(幼兒園)在場所環境衛生、疾病防控、傳染病預防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並制定整改台帳。
市物價局負責排查非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幼兒園)非法收費的行為並制定整改台帳。
同時,其他職能部門負責根據各自職責排查非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幼兒園)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並制定整改台帳。
已經依法審批設立的民辦學校(幼兒園)還要開展自查行動,按照行業標准和法律法規的要求,自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整改台帳,立即研究制定安全隱患整改計劃,一並報教育局校安辦。
(三)清理整治階段(6月21日—8月10日)
1.整改目標:依法取締非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堅決制止和立即排除無證民辦學校(幼兒園)存在的安全隱患。
2.責任部門與職責分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執法機關,在本轄區共同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取締非法辦學(辦園),排除安全隱患,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教育局負責對非法辦學(辦園)者下發停止辦學(辦園)通知書,責令立即自行關閉。
公安消防、衛生疾控、市場監督管理及食品安全管理、民政、物價、行政執法等執法部門根據各自執法許可權和職責,對非法辦學(辦園)依法做出處罰,強制關停。
已經依法審批的民辦學校(幼兒園)要根據第一階段自查和職能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隱患建立台賬,認真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盡快逐項進行整改。
(四)整改驗收階段(8月11日—8月31日)
1.整改驗收標准:各職能部門按各自整改台帳對排查出的非法民辦學校(幼兒園)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教育局要檢查驗收無證民辦學校(幼兒園)是否停止辦學(辦園),已經審批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安全隱患是否按要求徹底整改;公安消防、衛生、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各自整改台帳逐項驗收是否整改到位並達標,該關的關沒關,該改的改沒改好。
2.整改驗收責任分工:對經整改仍無法達標,但沒有按要求自行關閉的非法民辦學校(幼兒園),由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公安消防、教育、衛生、行政執法、物價、市場監督管理等執法部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堅決予以處罰和強製取締,依法消除本轄區、本部門管理職責內的一切安全隱患。
教育局負責組織對已經依法取得辦學(辦園)資格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對沒有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視情節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停止辦學(辦園)的處罰。
3.建立長效機制:要以此次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逐步建立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屬地管理為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教育局作為行業管理的主管業務部門,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履行各自管理責任,各自履行職責盡到責任,安全隱患可以被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有效清除的管理格局,形成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各自主動自覺管理,盡職盡責齊抓共管的聯合執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共同營造我市民辦教育事業依法規范管理的良好發展環境和發展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落實。為加強領導,促進各部門密切配合,保證清理整治專項行動順利進行並取得實效,決定成立瓦房店市進一步開展規范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行為清理整治非法辦學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領導小組辦公室代表領導小組加強協調、督促,定期通報情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執法的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從各自職能出發,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整治方案,做好領導小組交辦的清理整治工作,根據各自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分頭執法。同時抽調素質高、能力強的幹部參與聯合執法的統一行動,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
(三)全面排查,徹底整改。所有參與清理整治行動的部門要本著「誰檢查、誰負責」的態度,嚴肅認真地對待此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檢查要全面細致、不留死角;執法要嚴明適度、客觀公正;整改要抓住要害、達到標准,確保此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收到實效。
② 關於成立青少年校外培訓基地的請示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請示 ***: 隨著我(區、市、縣、鎮、鄉)青少年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回,當前我(區、市答、縣、鎮、鄉)的校內教育設施及相關師資力量已經不能滿足廣大青少年掌握科學文化知識,我(區、市、縣、鎮、鄉)文化教育部門已收到群眾大量信件、電話要求開辦校外培訓基地,相關部門經反復研究後有必要在我(區、市、縣、鎮、鄉)開辦一所專業校外培訓基地,以滿足廣大青少年迫切渴望學習文化知識的願望。 以上請示妥否,望批復。 ****(公章) *月*日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③ 鄭州全面整治「地下」違規培訓,你支持鄭州這一做法嗎
我支持鄭州這一做法。鄭州這一做法,響應了國家的號召。目前,在鄭州市校外培訓治理取得成效的同時,但是也發現許多機構和個人存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給學生和家長的健康和財產安全帶來了巨大的潛在風險。為打擊“隱形變異”培訓行為,鄭州市實行“雙向力量”、“快速打擊”,依法堅決整頓“地下”非法培訓,發現、取締、打擊、嚴懲、絕不姑息。
據了解,鄭州市打擊“地下”非法集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即將出台,力爭實現“地下”非法集訓無形變奏的“一箭雙雕”目標,努力打造“鄭州模式”進行校外培訓治理,為“雙減”工作奉獻力量。
④ 關於培訓辦公室主任班的請示報告。這句話錯在哪裡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⑤ 取締學生假期非法培訓班,需要依照哪個部門的文件
所謂非法,不過是缺少相關證件。工商,教育,消防都能管,哪怕前兩者都搞定了,最後消防說培訓場所消失措施不過關,存在安全隱患,停業整頓一個月也就相當於取締了。不過取締人家對你有什麼好處呢,你想去就不去呀。非法培訓班又沒破壞社會穩定,都是掙辛苦錢。
⑥ 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整治工作意見和建議是什麼
1、家長對孩子期望普遍過高。因不想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大家都在補,我能不補嘛?」的思想,形成了人人都想上培訓班的不良風氣,導致事實上學生及家長對培訓機構的需求量增大。
2、因大部分家長忙於工作,相當部分低齡孩子需要在學校放學後託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部分資質不合格的培訓機構的萌生。
3、家長安全意識不強。很多非法培訓機構存在樓層高、安全通道被堵塞、疏散不暢等消防安全隱患,但由於家長安全意識淡薄,缺少了對良莠不齊的培訓機構的甄別與淘汰,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非法培訓機構的生存。
基於以上原因,建議:
1、抓源頭方面。嚴格培訓許可證的審批要求,確保證照齊全。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下同)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在辦學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設置標準的,應當按標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培訓活動。
2、強管理方面:主管部門要起到監督作用,要經常檢查,切實發揮監管責任。加強非法取締、媒體曝光等工作。同時,社會也要積極發揮作用,社區和學校要積極開辦三點半學校,解決需託管孩子的家長實際困難。建議有各街道牽頭,每個社區成立一個託管班,有大學生或社區志願者帶班管理。
3、提師資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在取得辦學資格的前提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以上內容參考:紹興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整治校外培訓機構的建議
⑦ 2021年中央兩會能把中小學生校外私人補課班取消嗎
綜述:非法的補課班會取消。
補習班是以提高學生成績為目的成立的一個課外學校。如語文補習班、數學補習班、英語補習班,也有綜合性的補習班。補習班通常會以提高成績為目的,但也會培養孩子們的各項能力。
按學生類型分:
培優補習:來補習的學生普遍成績比較高,補習內容主要是課內比較難的和超綱的內容及競賽的內容。
補差補習:這類補習學生的需求比較大,但因為學生本身的基礎和學習態度往往都比較差,要提高成績比較困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補習班
⑧ 非法社會團體取締後,可以再重新申請社會團體嗎
可以的,只要你是誠心加入就可以
⑨ 五、公文修改 1. 某公司關於籌建職工教育培訓中心向總公司的請示報告 總公司: 為了加強我公司職
有兩處需要修改。第一是請示報告是兩個文種,不能混用。從本文來看是請示。第二是請示要一事一請示,此文有兩項,不符合要求。
⑩ 如何舉報一個沒有營業執照的培訓機構呢謝謝!急
沒有營業執照的可根據以下步驟進行投訴處理:
1:至當地教育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教育局將按照《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結業。
2:至當地工商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工商局將根據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歇業。
3:至當地媒體曝光,將該機構的非法辦學事實向社會予以公示,並要求其退還非法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該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對企業和經營單位未經核准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