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法開辦培訓機構該怎麼舉報
可以向當地復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制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1)培訓機構整治證件被收回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2、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頒發證書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B. 校外培訓亂象頻出,校外培訓機構該如何整治
受了教育的應屆大學生的就業企業其中有很大部分就是教育培訓機構,想想剛剛進社會的大學生,就要去教育別人,那麼這個教育的質量,就可想而知了。並且就我所知,很多教育機構他招募的都是正在讀大學,或者說壓根就沒有多少文化積淀的人,我並不是說沒有文憑的人,他的教育水平就一定不行,但是教育文憑的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教育機構的一個教育質量。針對這一亂象,首先有關機關要關停某些不符合規章制度辦理的教育機構,要嚴格化教育機構的規章,不僅如此,對於教育機構的相關辦理情況,有關政府要派遣人員去進行一個實時監督,再然後開放投訴渠道,讓那些投訴無門的受騙的家長朋友們可以盡情的說出自己的遭遇。
C. 非法辦培訓班 罰款多少
這是青島地區的處罰依據:《青島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對回違答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學校及教育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理:(一)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登記注冊辦學的,予以撤銷,責令退還所收學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專業的,責令其改正,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原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的或管理混亂,無法進行正常教學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四)濫發學歷證書的,責令收回,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五)未按規定繳納社會力量辦學基金款的,責令限期繳納;拒不繳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至於你所在地區,請咨詢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下屬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D. 沒有資質辦教育培訓機構被舉報結果
你好,沒有資質辦教育培訓機構被舉報,輕者罰款,停辦。。重則負刑事責任
E.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F. 培訓機構被政府取締了接著辦可以嗎
摘要 雙減並不是完全禁止補課,只是由於學生身上的負擔過重,需要對補課機構進行整改和調整。限制了補課時間和補課的機構,只要是符合規定的補課還是可以繼續開辦。
G. 成人教育大專畢業證被某培訓機構扣押著,說要交清培訓費用才能要回
參加培訓了, 當然要交培訓費,不交培訓費可以不發畢業證。這是學校規定,要照章執行。
H. 你好,現在北京正在查處培訓教育機構,現在沒有任何證件,又在小區,不符合申請辦學的資質,請問怎麼辦
以學歷教抄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襲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近年來逐漸興起的一種將知識教育資源信息化的機構或在線學習系統。一般來說,這種機構或網站會包含從幼教到大學,甚至博士或者出國等各個階層的教育信息,也有包括對現任職位的工作者或者下崗人員等類別的技能培訓,是以提供教育資源和培訓信息為主要內容的專門性網站或培訓機構。
I. 民辦幼兒園被教育局收回證件用注銷嗎
這是教育局收回你的證件的,
估計是早已被強制注銷了。
你已經沒有證件了不營業了,
估計是不會有人會來收取你的費用了吧。
不過如果你無證營業的話,
查到的話可能會加倍罰款的。
J. 被培訓機構騙了如何追回自己的損失
培訓機構以欺詐手段,使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了民事合同,屬於民事欺詐,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後,及時行使撤銷權,請求法院撤銷該合同,但是撤銷權需要在除斥期間內行使。如果培訓機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詐騙行為,騙取當事人財物,則屬於刑事犯罪,當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回受騙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