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部開展校外培訓專項治理有哪些要求
據教育部消息,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教基廳〔2018〕3號)的相關要求,扎實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堅定改革決心,壓實責任舉措,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決定性勝利。
四要准確把握政策。各地要認真學習領會四部門關於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確把握政策界限,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完善審核標准,突出治理重點,不搞「一刀切」。對培養學生興趣、發展學生特長、發展素質教育、培訓行為規范、手續完備的校外培訓機構,要鼓勵支持其發展,不能因為開展專項治理影響正常的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培訓等工作。
② 如何從根本上治理校外培訓亂象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從明確設置標准、依法審批登記、規范培訓行為、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措施。同時,提出要提高中小學育人能力,提升教學質量,嚴明入學紀律,做好課後服務,促進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從根本上治理校外培訓亂象。
薛二勇認為,校外培訓機構不是「洪水猛獸」,規范化的校外培訓機構是教育事業的有益補充。治理校外培訓亂象需打出一套「組合拳」,學校、家長、政府相關部門都承擔起各自的責任,多方合力才能使校外培訓有序開展。「政府部門可以嘗試購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老師的課後服務,這樣老師以額外的勞動獲取額外的報酬,學生也得到了課後輔導。家長們也要通過家長委員會等組織聯合起來,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杜絕相互之間在成績上或其他方面盲目攀比,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圍。」薛二勇說。
③ 全國的校外培訓機構大整頓,小培訓機構該何去何從
現在校外培訓機構整改是教育部門牽頭開展的,全國范圍覆蓋的。大的機構有些教學點因為消防選址等不符合規定也受到沖擊,小的機構一樣不能倖免。其主要問題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1.小的教學機構大部分選址不符合規定,要麼樓層太高,要麼不是商業用房。
2.一些機構不符合消防部門對於開展課外輔導機構的的硬性規定,如消防設施的配置,消防通道的數目要求等。
3.對於教學場所面積的要求,基本350平米以上,有些地方要求500平米以上。
4.注冊資金的要求,杭州要求實繳100萬,不知道其它地方是不是如此。這一條就難倒很多小機構了。
5.對於人員資質要求,有教師資格證,校長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等。
……
以上種種雖然都是為了規范市場,但確實是把小機構逼上了絕路。
要說出路,也不是沒有。
1.可以多個小機構抱團發展,也可以去拉取贊助,如果你做得還不錯的話。
2.可以轉型做文化公司,做線上服務。現在自媒體是很火的。
3.最壞的打算就是轉讓,把生源和相關信息進行轉讓給能做的機構,尋求合作。
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基本上找不到能夠做的店鋪或者寫字樓。要麼就是房租太貴,所以要想發展還是有困難的。但這也是一個機遇,畢竟已經有那麼多淘汰的,會好做很多。市場規范了以後還是很有前景的。
④ 校外培訓治理如何把握界限
據報道,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強調,要准確把握政策界限,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完善審核標准,突出治理重點,不搞「一刀切」。
各地要緊緊圍繞專項治理工作任務要求,針對通知中指出的「存在安全隱患、證照不全、強化應試、培訓結果與招生入學掛鉤、非零起點教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培訓機構講」等方面問題,逐項分析研究,盡快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
同時要認真學習領會四部門關於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確把握政策界限,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完善審核標准,突出治理重點,不搞「一刀切」,要鼓勵支持其發展,不能因為開展專項治理影響正常的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培訓等工作。
希望校外培訓可以有助於素質教育的推進!
⑤ 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整治工作意見和建議是什麼
1、家長對孩子期望普遍過高。因不想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大家都在補,我能不補嘛?」的思想,形成了人人都想上培訓班的不良風氣,導致事實上學生及家長對培訓機構的需求量增大。
2、因大部分家長忙於工作,相當部分低齡孩子需要在學校放學後託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部分資質不合格的培訓機構的萌生。
3、家長安全意識不強。很多非法培訓機構存在樓層高、安全通道被堵塞、疏散不暢等消防安全隱患,但由於家長安全意識淡薄,缺少了對良莠不齊的培訓機構的甄別與淘汰,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非法培訓機構的生存。
基於以上原因,建議:
1、抓源頭方面。嚴格培訓許可證的審批要求,確保證照齊全。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下同)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在辦學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設置標準的,應當按標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培訓活動。
2、強管理方面:主管部門要起到監督作用,要經常檢查,切實發揮監管責任。加強非法取締、媒體曝光等工作。同時,社會也要積極發揮作用,社區和學校要積極開辦三點半學校,解決需託管孩子的家長實際困難。建議有各街道牽頭,每個社區成立一個託管班,有大學生或社區志願者帶班管理。
3、提師資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在取得辦學資格的前提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以上內容參考:紹興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整治校外培訓機構的建議
⑥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⑦ 全國各地將繼續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嗎
自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以來,全國31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布了本地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明確了治理的指導思想、任務、分工、步驟和時間安排。近4個月來,各地相關部門積極開展行動,加大力度摸排和整治違規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並取得階段性進展。
下一步,教育部將督促指導各地盡快按期完成摸排工作,加快對問題機構的整改,並公布各地整改進展數據。來源:教育部
⑧ 校外培訓機構將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5月下旬,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整改無證無照機構5013所,整改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2963所,整改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整改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機構212所。
我覺得這樣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為以往受到的教訓已經很多了。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⑨ 教育部發文專項治理培訓機構,對機構老師有哪些影響
倒是不用草抄木皆兵,在中國課外襲輔導、校外培訓是剛需,國家治理也是從規范引導的角度,把培訓機構全都關了最有意見的不是機構和老師,是學生家長。
所以從老師的角度講,第一是你現在如果有選擇空間的話,最好到大一點正規一點(證照齊全)的機構就職;
第二是如果你自身沒有教師資格證的話最好考一個,按照國家要求也是要有教師資格的,但教師資格證5年一注冊,只能在公立校,挺麻煩的,這方面現在也沒明確規定,考個培訓機構教師專業水平證也可以,聽說是教育學會辦的,專門面向培訓機構教師的,國家級單位的證,沒准哪天就通用了;
後如果你是公校老師的話,這個時候最好還是不要出去機構代課了,這次從國家四個部門向下發文整治校外培訓,應該是最嚴的一次了,因為掙外快受處分或者丟了工作還是不值當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⑩ 專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分幾個階段進行
根據《通知》,專項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將部署開展拉網式排查,摸清底數,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行動提供底數參考。計劃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是全面治理的開端。下一步,將取消校外培訓與招生入學的掛鉤,推動落實剛剛印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范招生入學秩序,進一步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招生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