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登記證明或求職登記證明等證件的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相關就業證明、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資金直接發給申請者本人。
經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培訓後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符合國發[2005]36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向培訓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每位符合國發[2005]36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一般職業(工種)的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為1000元,中級(四級)的補貼標准為1500元,高級(三級)的補貼標准為2000元。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補貼標准應為2000元。

補貼條件:
一、學員未享受過政府補貼培訓。
1、參加本省有關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組織的職業培訓或自學獲得本省頒發的資格證書;
2、證書核發日起一年內可申請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二、學員已享受政府補貼培訓。
1、持有更高等級的證書(可跨工種);
2、一年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三、本省戶籍貧困家庭學員參加職業培訓;
實現技能晉升並獲得資格證書的,給予生活費補貼。
2. 1)《職業技能(創業)培訓開班申請審核表》
為切實做好我區就業培訓工作,增強職業培訓針對性,提高培訓質量,進一步充分發揮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穩定就業和高質量就業作用,根據《武漢市職業培訓管理暫行辦法》(武人社規[2011]3號)、《關於轉發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武人社發[2012]47號)及相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培訓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3、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4、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5、女性年滿40周歲或男性年滿50周歲的失業人員;
6、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
7、失地農民;
8、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9、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10、畢業1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11、殘疾人;
12、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
13、歷屆中專畢業生;
14、未就業退伍軍人;
15、企業在崗職工。
二、培訓類別及內容:
1、培訓類別。培訓分為四個類別:職業技能培訓、崗前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四大類。
2、培訓內容。職業技能培訓、崗前技能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的主要內容為:食品檢驗、普通車工、數控車工、維修電工、機修鉗工、汽車維修、叉車、挖掘機、裝載機、計算機應用技術、園林技術、插花師、動物疫病防治、動物檢疫檢驗員、獸醫化驗員、烘焙工、肉製品加工、市場營銷。
3、定點培訓機構。轄區定點培訓機構為區職校、千里馬職校、武漢市農校與武漢繼續教育學校。定點培訓機構負責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崗前技能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創業培訓、創業引導性培訓。
三、培訓方式:
職業技能培訓一般以技能操作或實踐訓練為主,採取獨立辦班、校企聯合等多種形式進行,支持和鼓勵定點培訓機構大力開展定向式、訂單式培訓。
崗前技能培訓主要是對用人單位當年招用符合補貼對象人員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組織到定點培訓機構按用人單位崗位需求開展的一種上崗前的技能培訓。
創業培訓採取SIYB模式(創辦、改善和擴大企業)或其它模式。創業培訓按共性輔導、個性輔導、後續輔導三個階段,採取政策宣講、項目推介、市場調研、案例分析、專家指導等形式進行。對參加創辦企業培訓的初次創業人員,重點進行創業意識、政策法規、工商稅務、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企業管理等實用知識的培訓和輔助一定時間的實踐指導。對參加改善、擴大企業培訓的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創業人員,重點進行政策法規、經營管理能力提升、市場調研、創業案例分析、專家咨詢指導等課程的培訓,培訓方式採取以實踐指導與案例解說相結合。
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主要是根據就業需要和職業技能標准要求進行的應知應會培訓。
四、培訓時間及補貼標准:
培訓實行開班確認制度。定點培訓機構在開班前5日內通過https://59.175.236.98向市或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送(《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台賬》之表1、表2、表3)以及授課教師資格證或聘用證書等。市或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培訓機構開班申請後,於3個工作日內審核確認並告知培訓機構,同時報送本級人社部門。培訓分期分批,利用業余及開辦夜校,以工代訓,師徒相授等方式進行。
職業培訓補貼標准按培訓對象參加培訓的專業(工種)及其培訓時間確定。具體見《湖北省就業培訓補貼參照表》(附件3),未列入專業可參照相近專業標准執行。創業培訓補貼標准按《武漢市創業培訓補貼標准表》(附件4)執行。對四類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後,培訓合格並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申請企業新錄用四類人員培訓補貼,按補貼標准50%補貼。對培訓時間未達到《湖北省就業培訓補貼參照表》培訓時間下限70%的,不予補貼;培訓時間達到培訓時間下限70%,不足培訓時限下限的,按下限補貼標準的50%予以補貼;對超過培訓時間下限未達到上一檔培訓時間的,按已達培訓時間補貼標准給予補貼。
五、申請企業新錄用四類人員(為培訓對象1、2、3、4)培訓補貼所需資料
1、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2、《武漢市企業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2);
3、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教學計劃表(附件5之表2);
4、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學員花名冊(附件5之表3);
5、《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附件6);
6、《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開班申請確認表》(附件5之表1);
7、《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附件5之表4);
8、《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9、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10、《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1);
11、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免冠登記相片3張;
12、《培訓補貼代為申領協議書》(附件7)。
13、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14、就業或創業證明材料;
15、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六、申請就業困難人員(為培訓對象5、6、7、8、9、10、11、12)培訓補貼所需資料
1、《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附件6);
2、《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1);
3、《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台賬》(附件5),包括《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開班申請確認表》、《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教學計劃表》、《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學員花名冊》、《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
4、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免冠登記相片3張;
5、《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6、勞動合同復印件;
7、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8、就業困難人員名單及證明材料;
9、《武漢市培訓補貼代為申領協議書》(附件7)。
七、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所需資料
1、《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附件6);
2、《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1);
3、《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台賬》(附件5),包括《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開班申請確認表》、《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教學計劃表》、《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學員花名冊》、《武漢市職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
4、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6、勞動合同復印件;
7、培訓合格證書等憑證材料;
8、就業困難人員名單及證明材料;
9、《武漢市培訓補貼代為申領協議書》(附件7)。
10、申請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免冠登記相片3張;
11、《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12、初(高)中畢業證復印件;
八、申請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四類人員所需資料
1、《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附件1);
2、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免冠登記相片3張;
3、《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4、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5、就業或創業證明材料;
6、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各類培訓補貼按季度(下季度第一個月15號以前)向市或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http://www.dxhfteb.gov.cn/wcm/res/dxhmhw/C12014122111250301223.shtml
3. 建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所需的手續
建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的具體手續如下:
1、申辦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勞動保障局窗口領取或從即墨勞動保障網選擇下載審批表及申請報告、章程(文本)、規范辦學承諾書(樣本)、培訓協議(樣本);
2、申辦人向政務大廳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開辦書面申請書;
(2)《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一式三份);
(3)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組織: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社會組織提供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擬任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以及擬聘的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復印件,擬任校長、董事(理事)會成員及管理人員從事職業教育工作的證明文件;
(5)教學及實習場地證明(屬自有場地的應出具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租賃場地的應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契約或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經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辦學資產及准備作為注冊資金的自有資金驗資證明;
(7)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法人單位的書面擔保證明及擔保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復本原件與復印件、擔保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9)擬辦培訓機構的章程、發展規劃、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10)擬開辦專業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擬使用的教材;(11)擬開辦專業的設施、設備明細表
具備條件
要有一定的辦學硬體和軟體:辦學場地(教室、辦公室、住宿、食堂等)、教學設施(儀器、儀表、實操工具、實操設備等)師資力量。軟體如:辦學章程、辦學規劃、教學大綱、規章制度等。有了這些就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辦學許可了。
勞動門接到報告後,會到你處審核,如果滿意很快就會批准。批文下達後,得到民政部門辦個登記,一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是微利不上繳稅收的。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石嘴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規范民辦職業培訓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懷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
4. 開辦培訓學校類需要哪些手續證件
申辦職業培訓機構手續辦理 (辦理部門:職業培訓處)
一、申辦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
設立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一)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多項制度。
(二)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務人員資格證書;
5、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備規定的教師資格。
(三)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於200人;
2、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有辦公用房;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
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四)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已經無需驗資)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職業訓練發展規劃。
二、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包括申請籌辦、正式申報、審核辦理等程序。
(一)申請籌辦
申請籌辦時,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籌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證明資產來源、資金數額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書。
審批機關依據全市職業培訓資源的布局,對申辦培訓項目進行評估,做出是否同意籌設的決定。
辦結時限:30日
(二)正式申報。
正式申報時,舉辦者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籌辦批准書和籌辦情況報告;
2、《某某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表》;
3、擬設培訓機構的章程;
4、擬任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師、財會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明文件;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培訓機構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房產證或三年期的場地租約;
6、擬舉辦培訓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
7、辦學場所符合消防、衛生要求的證明文件;
8、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確定出資額的報告。
(三)審核辦理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和設立標准進行審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核完畢後,以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4)職業培訓機構怎麼申請表擴展閱讀:
培訓機構,以學歷教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
培訓形式
1.技能培訓:教育培訓是勞工部門培養和考取上崗資格證為目的,所以登記機關是勞動部門,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為目的,主要是提供勞動部門的認證考試培訓,師資需要認證,收費需要認證。
2.商業培訓:區別於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為,商業培訓的登記機關是工商局,在設置課題和訂立價格等方面比以上兩種形式簡單,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門相關的學歷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勞動部門的上崗認證教育培訓。
3.課外輔導培訓:課外輔導是以中小學文化課輔導為主的培訓。
5. 職業培訓機構在哪裡申請辦理
勞動者需要參加補貼培訓的,本人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就近區縣就業促進中心職業介紹部門填寫《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卡申領表》,經身份確認後,領取《職業培訓信息卡》。
參加本市政府補貼培訓項目流程:
第一步:申領培訓信息卡
首先,憑自己的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就近區縣公共職介部門申領「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卡」.註:在《上海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暫行辦法》實施前原已申領的上海市職業培訓賬戶卡可繼續使用。
第二步:按需選擇培訓項目
辦好培訓信息卡後,應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在區縣公共職介部門指導下自主選擇培訓項目,需帶的材料視個人身份不同有所區別,具體如下:
1、在職從業人員持培訓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2、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以下簡稱「三類人員」)持培訓信息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及《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3、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持培訓信息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學生證,及學籍證明或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加蓋院校或二級學院公章)。
註:勞動者的身份狀態確定以申請培訓項目時勞動力資源管理系統認定的為准,有效期為3個月,逾期未參加培訓的,需重新確認身份狀態。
第三步:參加培訓
進行到這里,就可以自行選擇自己信賴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啦。具體要走以下流程:選擇培訓機構——辦理報名手續——簽訂補貼培訓協議——繳納培訓費——參加技能培訓。
註:關於繳納培訓費,「三類人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及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培訓項目的,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50%,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25%;在職從業人員、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參加高級及以上項目的「三類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補貼培訓,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應根據培訓機構經物價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的收費標准和《補貼培訓協議》約定的收費方式執行。
第四步:參加技能鑒定
鑒定合格後,可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培訓機構領取「數碼影像技術」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註:鑒定不合格且有補考意願的,在鑒定結束的2個月後向原培訓機構申請補考。
第五步:補貼經費的核撥
按照規定,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3個月內,補貼經費會按照規定的補貼標准和補貼比例核撥至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內。
6. 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如何填寫
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
2009-6-16 11:53:07 閱讀126次
編號:
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
申 請 單 位(個人)
法 人 代 表
申 請 日 期 年 月 日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和 社 會 保 障 部 監 制
填 表 說 明
一、本表一式三份,申請單位(個人)、審批和備案機關各一份;
二、呈報本表時,須附申辦職業(工種)的培訓大綱、培訓計劃及選用的教材;
三、個人申辦社會培訓機構、「主管部門意見一欄」由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政法部門填寫;
四、本表中「機構名稱」,是指由審批機關按照規范填寫,社會培訓機構名稱要求所確定的名稱,由審批機關負責填寫;
五、本表一律由鋼筆或毛筆填寫,如填寫內容較多,可另加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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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怎麼申請培訓機構的資格拜託各位大神
1、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職業培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3、應配備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4、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專業(按教學班)至少配備2名以上專業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其中理論教師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條件,生產實習指導教師應具備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場所和實驗設施設備。有辦公用房;理論課教學場所應達到200平米以上,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台和黑板設施齊全;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其中,租賃的場地和設備要有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租賃期不少於三年。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實習工位能基本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招收住宿學生,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6、應具有與專業設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准。自編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審批機關審核備案。7、應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項制度。8、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申請成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供單位擔保或者是一定數額的固定資產或資金擔保,以備用於因培訓機構責任造成培訓對象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的賠償及支付罰款、罰金。擔保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